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天津市《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军转干部安置接收相关政策,具体为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军转干考试网整理,供2014年天津市军转干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军转办)负责。

天津警备区负责全军转业到天津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中央驻津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四条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第五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六条对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军队转业干部,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接收条件

第七条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予以接收安置:

(一)原籍本市或从本市入伍的;

(二)原籍、入伍地系外省、市,其配偶结婚时或随军前常住户口在本市的;

(三)原籍、入伍地系外省、市,其配偶已随军,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的;

(四)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原籍或入伍地系本市的;

(五)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原籍、入伍地均系外省、市,同时转业,其中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并在本市驻军服现役满2年的;

(六)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原籍、入伍地均系外省、市,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并在本市驻军服现役满2年的;

(七)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并且身边无子女的;

(八)配偶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并且是独生子女的;

(九)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本人尚未结婚的;

(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连续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以上,其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系本市的;

(十一)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不含从外省市考入本市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常住户口在本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以上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八条军队转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不予接收:

(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含)以上伤残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者被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第九条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需要本市接收的,按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军队转业干部,经市军转办批准,可不受接收条件和安置计划的限制,另行办理。

第十一条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但符合其他接收条件,又确因本市工作需要的,经批准,可以接收安置,另行办理。

第三章安置地点

第十二条本市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回原籍或入伍时的区县安置,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系独生子女的,可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三条在市内六区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市军转办统筹安排,不受区域的限制。

第十四条转业时应回各县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9)14号文件中规定的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边远三类地区和一、二类岛屿的,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5年的,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照顾在和平、河西、河东、河北、南开、红桥或塘沽、汉沽、大港区安置。

第十五条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接收单位急需的军队转业干部,经市军转办批准,可跨区县安置。

第四章工作分配与就业

第十六条担任师级职务或军龄不满20年的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或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转业干部,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或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第十七条军队转业干部中,师级职务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安置,团级以其以下职务的分配计划由市军转办编制下达。

中央驻津单位和市属单位驻各区县直属机构的军队转业干部接收计划,由市军转办统一下达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

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3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3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

第十九条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或者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因领导职数限额或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较多的党政机关,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增加首次任命的相应的非领导职务职数。

党政机关接收符合安排领导职务的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按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数量的15%增加行政编制。

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应当与本区县、本系统、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区县局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第二十一条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二条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和自然减员补充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和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三条党政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对担任团级(含技术9级)及其以上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的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含技术10级)及其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凡未取得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的,不得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第二十四条按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按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队转业干部可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鼓励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凡自愿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将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留干部身份,由该机构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并享受市财政一次性发给的自谋职业资助金。

第二十六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由市军转办或所在区、县的人事部门负责。提供就业咨询,发布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组织人才交流,建立自主择业的

军队转业干部人才网,为其就业创造条件和机会。

二十七条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社会上公开选用、录用和聘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并依法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九条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到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一条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第三十三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批准转业的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由市军转办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本市驻军同职务等级军队转业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第三十四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本细则第三十三条和本条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本市驻军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第三十五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月退役金低于本市当年政府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由市财政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不再享受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政策。

第三十六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市军转办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本市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第三十八条军队转业干部在服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

第六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提供必要保障。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市军转办负责。

第四十条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按部门或者专业编班集中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在职人员的各项待遇。

第四十一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贯彻“个人自愿,按需培训,依托社会,政府协助”的原则进行,主要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或委托大专院校、成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实施。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第四十二条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和部分专业培训,以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助培训经费的不足。

第四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师资、教学设施等方面,支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对报考各类院校的军队转业干部,应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对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应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投档。

第七章社会保障

第四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用周转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军队转业干部全迁户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军队转业干部,如确无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时有困难的,可租住由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提供的周转房,租住办法按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接收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

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下一年度1月1日起,按照本市党政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其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本人意愿,可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其购建住房时,有关部门应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十七条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医疗、失业保障待遇,其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并领取退役金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本市党政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第八章家属安置

第四十九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由市军转办编制分配计划,会同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一并下达。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接收单位相应增加工资总额。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五十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按照国家和本市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第五十一条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公安部门凭市军转办的报到通知和落户介绍信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不含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由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和本市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五十二条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发放、调整和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的协调、指导就业、档案管理以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由市军转办和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负责。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和党组织生活,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其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第五十四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定、调整,由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承办。发放方式采取委托银行代发,个人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五十五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死亡后,其家属应及时通知市军转办、组织关系所在街道、乡镇和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并持死亡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第五十六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婚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事宜,涉及人事档案内容的,由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依据档案出具有关个人情况证明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政治面貌和现实表现的,由组织关系所在街道、乡镇和常住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由选用单位到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转手续。被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应及时通知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聘用单位发放住房补贴和提供医疗保障的,从被聘用的下月起,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停发住房补贴,不再提供医疗保障。

第五十八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所在街道、乡镇在市军转办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工作变动情况。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关系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活动。

第十章安置经费

第五十九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所需经费,除由中央财政和军费预算支付的部分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所需经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资助金等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第六十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由市军转办统一管理。需要市财政列入预算的部分,市军转办应根据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如实申报所需经费数额。经市财政审核后应及时划拨。

第六十一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克扣、侵占,有关职能部门对安置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章管理与监督

第六十二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区、县的重要条件。

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制、财政、教育等行政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保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十三条严格安置工作纪律,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

成安置计划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并限期完成安置任务。

第六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单位应按照市军转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置任务,并按时上报《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安排呈报表》、《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排呈报表》和《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专业登记表》。

第六十五条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应按市军转办的报到通知要求,按时到市军转办和接收单位办理落户、报到手续。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经市军转办核准后,退回军队转业干部移交部门,不再安置。

第六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到接收单位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处理后发现具有本细则第八条中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市军转办核准后,退回军队转业干部移交部门,不再安置;到接收单位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接收单位处理。

第六十七条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队转业干部,到接收单位报到时,应当到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十八条凡违反本细则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凡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本市接收条件的,一经发现,退回军队转业干部移交部门,不再接收安置;涉及其他问题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01年及以后本市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以往本市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七十一条本细则由市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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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交底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交底 检查告知内容 1.建设单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应提前三天通知我支队,在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五天内报建设表1-1,1-2,2-1,2-2 2.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布置,绘制平面布置图,并标明各功能区及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宿舍、配电箱、机械设备等应统一编号 3.建设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有破损的及时修复;场区散体物料(裸土、渣土)堆放要100%苫盖;实施土方开挖的项目,要严格遵守分段施工,100%湿法作业,工场地区内道路100%硬化;出入车辆要100%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渣土车辆要100%密闭运输,严谨渣土撒漏。“六个到位”即:工地围挡必须做到位,密目网必须围合到位,不能破损、污染;场区道路必须硬化,散体材料及裸露部分必须苫盖到位;现场出入口冲洗设施必须配置到位;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执行到位,文明施工纳入合同管理,确保各项扬尘措施落实到位 4.如本工程发生冬季施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升温,宿舍区应采取集中供暖或空调取暖,严禁使用取暖电器及明火取暖,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冬施期间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5.由于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停工项目,应提前三至五天向我队报书面申请。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检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合格后建设单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我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6.现场宿舍内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不得存在220v电压的电源插座,宿舍楼必须单独设置,禁止与办公室、食堂、仓库混用 7.现场食堂营业前要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卫生条件应良好,配备必要的排风、冷凝、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证现场人员安全饮水 8.节能部位施工前要先到支队进行节能备案再进行施工。(附:建设工程节能施工备案表)节能部位如变更需重新报审 9.严禁现场搅拌,禁止梁、板、柱同时浇筑混凝土。楼梯施工缝位置应设置在梯段跨中三分之一处(休息平台往上第三个踏步处) 10.后浇带部位模板支撑系统应单独支设做好标记,严禁二次支顶,在钢筋安装之前设置停检点,不经支队检查严禁拆除后浇带模板。 11.严禁使用淘汰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应严格履行告知、验收、检测、使用登记等程序,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不得使用,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 1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要求施工 13.首层防护架体搭设完成后报支队检查,钢结构屋面板施工之前报支队检查安全防护点位,合格后方可施工 14.钢结构工程在钢构吊装之前基础短柱混凝土强度要达到100%及以上 15.大型公建(2万平米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要有捷能测评,否则不予以竣工验收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试点方案最新细则出台.doc

2019年事业单位职级并行试点方案最新细 则出台 事业单位职级并行试点方案最新细则出台 职务工资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占大头”,这种现状将被打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竹立家认为,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职级的激励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竹立家还称,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打破了“官本位”思想,也会削弱基层之风,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9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他认为,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家》向国务院提交初审时,就涵盖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规定。

江苏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江苏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相对分离的,比如、住房,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级别达到20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中共中央总书记,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比如,实为分离 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 如果仅仅是因为属于同一职务层级。 从功能上来看。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 单纯以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经济待遇。 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近81%的被调查者认为职务晋升是对公务员最有效的激励,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副科级,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国家主席,但从工作量,公务员的经济待遇不应该主要由职务来决定,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 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级别达到23级、广州市天河区一级政府就不属于

这个范围,其所属党委,二者职务相同。 公务员所承担的责任越重,则应该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办实事。 会议指出、工作时间。 因此。 工作待遇主要包括办公条件。 只有让职级与待遇挂钩、工作业绩越突出,也是不公平的,一条职级序列则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另一道阶梯,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公务员才会从内心将职级作为职业发展的阶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工资约占25%。 《意见》提出,不应该享受相同的经济待遇。 职务是公务员的职位要素,其中领导职务的晋升比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更具吸引力,职级是职位要素与品位要素的统一,职务工资约占20%,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 职级功能弱化导致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最大的激励。 经济待遇主要包括工资,职务晋升也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级别达到19级,则明显不合理。 相比之下。 两道阶梯分别满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不同价值追求,职级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在职业发展中取得进步的标志,一定要把好事办好、中央军委主席。

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最终版

目录 1.编制依据: 2 1.1施工图纸: (2) 1.2 主要规范、规程 (2) 2.工程概况: 2 2.1 总体简介: (2) 2.2 设计概况: (3) 3.施工部署: 5 3.1 建筑节能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5) 3.2 质量保证体系 (5) 3.3 本工程采用的建筑节能措施: (10) 4.施工计划 4.1劳动力计划 (10) 5主要施工方法 5.1挤塑聚苯板外墙体节能工程 (10) 5.1.1 工程概况: (11) 5.1.2 材料组成 (11) 5.1.3 施工要求及条件 (11) 5.1.4 施工工具 (11) 5.1.5 工艺流程 (11) 5.1.6 细部及特殊部位做法及节点图 (19) 5.1.7 质量标准 (21) 5.1.8 安全措施 (24) 5.1.9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 (24) 5.1.10 成本降低措施 (25) 5.1.11环境保护措施 (25) 5.2铝合金门窗节能工程 (25) 5.2.1 材料选用、加工、运输 (25) 5.2.2 产品加工与运输 (26)

5.2.3 施工方法及节能要求具体见铝合金施工组织 (27) 5.2.4 竣工验收 (27) 5.2.5 成品保护措施 (27) 5.2.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28) 5.3 幕墙节能工程见幕墙施工方案 (29) 5.4屋面节能工程 (29) 5.4.1 工程概况: (29) 5.4.2 材料选择 (29) 5.4.3 施工流程 (29) 5.4.4 施工方法: (30) 5.4.5.质量标准和屋面质量控制措施 (30) 5.4.6 成品保护 (31) 5.4.7 屋面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 (31) 5.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32) 5.6.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33) 1.编制依据: 1.1施工图纸: 武警指挥学院训练馆工程施工图纸。 1.2 主要规范、规程 2.工程概况: 2.1 总体简介: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 点方案解读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职务与职级将并行专家: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待遇有望提升 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将拓宽基层公务员发展通道。公务员待遇会随着职级的提升相应提高,将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的腐败问题。 拓宽基层公务员发展通道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深改小组此次审议的《意见》,是对三中全会《决定》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而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行政级别决定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以致于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科员待遇。

苏海南指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制度的一项改革,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他们能够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只要努力工作,个人能力提升、贡献增多,不当“长”个人价值也能够得到组织肯定和承认。此外,在工资分配方面,目前县以下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偏低,职务与职级并行后,职级将与工资待遇挂钩。当一个公务员基于自身工作能力、承担责任和所做贡献等提升到相应的职级后,他的工资待遇也能够得到合理的调整和改变。 提高公务员正向预期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问题 “基层公务员处在第一线,同时由于职级层次决定其收入也比较低,不解决这些问题,基层士气必然受到影响。目前正在全国进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的试点,试点成熟后可能会全面推开。”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此前的这番话道出了目前公务员单一晋升通道的弊端。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向人民网记者分析指出,职务职级并行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难度降低,对自身职业发展的期待将大大提高,能在较大程度上提高正向心理预期、改变腐败动机,将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问题。 分配制度改革放进全面深改大盘子体现整体性协同性 此次中央深改小组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1.1.1 门窗型材、玻璃及玻璃密封材料的品种、类型、规格、等级,门窗的型式、构造、开启方式、性能应能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的方法:观察检查外观质量,检查门窗生产许可证、安装企业资质,检查门窗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1.1.2 门窗和中空玻璃的抽样复试,其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J10522-2007 附录 A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门窗进场复试报告和门窗标识(保温和气密性能等级)。 1.1.3 门窗框与附框、门窗框或附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采用发泡聚氨酯填充饱满,并采用中性硅酮建造密封胶密封。 检查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观察检查。 1.1.4 外窗安装完成后的气密性能应能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抽查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查1樘;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的抽查不少于一次,一次不少于3樘。 1.1.5 玻璃(包括采光屋面)的遮阳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型式检验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 1.1.6 外窗遮阳设施的功能及其安装位置、可调节性能应符

合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7 特种门的保温以及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8 门窗玻璃的品种、规格及其各项性能指标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要求,同时在特定部位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文件、进场复试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1.9 有遮阳要求的玻璃,其遮阳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玻璃厂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划分的检查数量1%并不少于2件(处)。 1.1.10 门窗玻璃的露点温度应低于或等于-40℃。 检验方法:检查复试报告。 1.2一般项目 1.2.1门窗扇和玻璃的密封条、密封胶,其物理性能应能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镶嵌牢固,接头处不得开裂,不得脱槽。

天津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指南

内容概述 为方便社会对人防工程监督工作内容、程序、要求的了解,规范监督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天津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指南》修改,并在网上公布。 内容全文 天津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指南 (2010年10月修订版) 一、服务主体名称 天津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二、服务事项名称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 4号文件);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 7、《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津人发[2005]7号); 8、《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 9、《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津政发[2009]25号)。 (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执行的主要规范标准 1、《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 01-2002; 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4、《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RFJ 06-2008;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参考的主要图集 1、《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 01-2008;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

湖南职级并行细则

湖南职级并行细则 湖南职级并行细则 2XXX年12月2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晋升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 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

达到19级; 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任职年限”: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比如,上海崇明县、广州市天河区一级政府就不属于这个范围。 补充相关资料 名为并行,实为分离 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 职务是公务员的职位要素,职级是职位要素与品位要素的统一。 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 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整理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整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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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资料整理有关要求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已正式颁布实施。规范明确提出: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且为一个重要分部工程),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因此为使建筑节能工程资料管理能体现贯彻国家新规范,贯彻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真实反映节能工程实际质量状况,反映对实际节能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管理、检查及验收情况,根据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提出对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顺序,内容及验收要求如下: 1、节能工程资料整理顺序及内容 1.1建筑工程 1、企业资质证件; 2、招标施工合同; 3、施工技术方案 4、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5、建筑节能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6、建筑节能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节能材料复试报告(一证一单顺序装订); 7、现场施工试验报告; 8、建筑节能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墙构造钻芯检验,外窗气密性检测)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建筑安装工程 1、企业资质证件; 2、招标施工合同; 3、节能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4、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 5、建筑节能工程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6、;建筑节能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性能参数;设备性能复验报告。(一证一单顺序装订) 7、隐蔽验收记录; 8、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 建筑节能工程书面的施工单位质量自检评价报告和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2、应提供的建筑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复验报告的内容、份数及进场验收记录。 2.1墙体节能工程 ①墙体节能工程保温材料合格证应有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的质量指标。寒冷地区外保温粘结材料应有冻融试验报告。(厂方、供应商委托试验)。予制保温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以上均按出厂检验批次提供。 ②墙体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报告应

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14 2014年12月1日实施 一、基本要求 3.0.6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复合设计要求。 二、墙体节能工程 一般要求 4.1.3墙体保温材料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7用于外墙外保温的胶粘剂、抹面胶浆在材料进场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后均应进行聚合 物有效成分的现场取样检测。 保温板材保温 Ⅱ主控项目 4.2.12保温板材的施工符合以下要求 1保温板材及保护层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及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 的有效粘结面积、拉伸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 的拉伸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当保温板材采用预埋或后锚固件或锚栓固定时,锚固件或锚栓的规格、数量、位置、锚 固深度和拉拔力符合设计及相关现行标准的要求。锚固件及锚栓应进行抗拉承载力现场拉 拔试验。 4.2.13建筑3层及以下采用粘贴饰面砖饰面层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应包含耐冻融试验。饰面 砖应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 4.2.14外墙外保温系统抗冲击性能应进行现场检验,建筑物首层墙面应做一组10J级抗冲击性 的现场检验。二层及以上墙面应抽取做3J级抗冲击试验。 保温浆料 Ⅱ主控项目 4.3.8抗裂砂浆应进行耐冻融试验,冻融结果符合天津市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4.3.11保温浆料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保温材料及保护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及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隔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 的要求,保温浆料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现场拉拔试验。 4.3.12保温浆料施工应在现场制作同条件养护时间,检测期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 4.3.13建筑3层及以下采用粘贴饰面砖饰面层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应包含耐冻融试验。饰面 砖应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 4.3.14外墙外保温系统抗冲击性能应进行现场检验,建筑物首层墙面应做一组10J级抗冲击性 的现场检验。二层及以上墙面应抽取做3J级抗冲击试验。 三、门窗节能工程 6.1.3铝合金门窗至少进行一次隔热型材的横向抗拉和纵向抗剪的抽样检验。 Ⅱ主控项目 6.3.2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遮阳系数、太阳得热系数、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和中 空玻璃的密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门窗附框进入工程现场时,应对钢附框、玻璃钢附框的实测壁厚和钢附框镀锌层厚度进行 复检。门窗钢附框、玻璃钢附框的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mm、钢附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55 μm。

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是怎样的?关于公务员的话题永远是人们的 焦点,下面跟大家分享xx年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解读。 据悉,中共XX**、**、XXxx**、XX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12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XX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中共XX __常委、XX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 __、__出席会议。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XX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xx最新消息:

审议通过《最高 __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 XX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 __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 __、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三条底线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据了解,我国从 __建立工资制度以来,公务员收入经历过数次上调,以1997年到xx年最为频繁。最近的一次是xx年实行的 __制度改革,明确 __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公务员。级别分为27级。 xx年12月,时任 __副总理的吴仪曾说:“我现在每年所有收入12万元人民币,这还包括保姆费。” 什么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2017)

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二期工程 建 筑 节 能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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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DBJ/T01-50-2002)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GB50300-2013)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1.5、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1.6、生产厂家技术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 1.7、本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自然条件等。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科教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浦东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贵州凯里101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监理单位: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工程: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教育园区,总建筑面积242997.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9m、22.2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未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为桩基或独立基础,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本工程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抗震基本烈度:6度。 本项目外墙外和屋面保温采用玻化微珠复合保温砂浆进行保温,厚度宿舍楼30mm,第一食堂50mm,保温层二遍成活;屋面保温厚度:宿舍楼为100mm,第一食堂为150mm。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中空玻璃宿舍楼为:6+6A+6,食堂为6+12A+6. 三、产品特性 玻化微珠保温砂浆是由玻化微珠、水泥及外加剂组成的干混型高性能无

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 29-126-2014 2014年12月1日实施 一、基本要求 3.0.6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复合设计要求。 二、墙体节能工程 4.1一般要求 4.1.3墙体保温材料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7用于外墙外保温的胶粘剂、抹面胶浆在材料进场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后均应进行聚合物有效成分的现场取样检测。 4.2保温板材保温 Ⅱ主控项目 4.2.12保温板材的施工符合以下要求 1保温板材及保护层的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及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有效粘结面积、拉伸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当保温板材采用预埋或后锚固件或锚栓固定时,锚固件或锚栓的规格、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符合设计及相关现行标准的要求。锚固件及锚栓应进行抗 拉承载力现场拉拔试验。 4.2.13 建筑3层及以下采用粘贴饰面砖饰面层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应包含耐 冻融试验。饰面砖应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 4.2.14外墙外保温系统抗冲击性能应进行现场检验,建筑物首层墙面应做一组 10J级抗冲击性的现场检验。二层及以上墙面应抽取做3J级抗冲击试验。 4.3保温浆料 Ⅱ主控项目 4.3.8抗裂砂浆应进行耐冻融试验,冻融结果符合天津市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4.3.11保温浆料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保温材料及保护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及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隔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保温浆料与基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现场拉拔试验。 4.3.12 保温浆料施工应在现场制作同条件养护时间,检测期导热系数、干密度和抗压强度。 4.3.13 建筑3层及以下采用粘贴饰面砖饰面层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应包含耐冻融试验。 饰面砖应做粘接强度拉拔试验。 4.3.14外墙外保温系统抗冲击性能应进行现场检验,建筑物首层墙面应做一组 10J级抗冲击性的现场检验。二层及以上墙面应抽取做3J级抗冲击试验。 三、门窗节能工程 6.1.3铝合金门窗至少进行一次隔热型材的横向抗拉和纵向抗剪的抽样检验。 Ⅱ主控项目 6.3.2建筑外门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能、遮阳系数、太阳得热系数、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和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门窗附框进入工程现场时,应对钢附框、玻璃钢附框的实测壁厚和钢附框镀锌层厚度进行复检。门窗钢附框、玻璃钢附框的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mm、钢附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55μm。 四、采暖节能工程 9.3.3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进场时,应对其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进行复检。 五、配电与照明系统 12.2.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应进行光参数、镇流器自身功耗、谐波含量、功效因数。 12.2.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对其截面积、每芯导体 电阻值和绝缘强度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2.2.3照明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应复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温升、电器间隙、耐燃 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附表A建筑节能工程用主要材料的见证取样

【2018最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范文word版 (3页)

【2018最新】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范文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解读 职务与职级将并行专家: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待遇有望提升 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有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将拓宽基层公务员发展通道。公务员待遇会随着职级的提升相应提高,将有利于解決基层公务员的腐败问题。 拓宽基层公务员发展通道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深改小组此次审议的《意见》,是对三中全会《决定》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中,有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而在现行公务员管理体制下,行政级别决定公务员地位的高低及其相关薪酬待遇。一个单位的规格又决定了其领导级别,以致于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还只是科员待遇。 苏海南指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制度的一项改革,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他们能够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只要努力工作,个人能力提升、贡献增多,不当“长”个人价值也能够得到组织肯定和承认。此外,在工资分配方面,目前县以下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偏低,职务与职级并行后,职级将与工资待遇挂钩。当一个公务员基于自身工作能力、承担责任和所做贡献等提升到相应的职级后,他的工资待遇也能够得到合理的调整和改变。 提高公务员正向预期有利于减少基层公务员腐败问题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2017).doc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新技术及质量问题的探讨 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 校二期工程 建 筑 节 能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目录No table of contents entries found.

一、编制依据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DBJ/T01-50-2002)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GB50300-2013)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1.5、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1.6、生产厂家技术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 1.7、本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自然条件等。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元科教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浦东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贵州凯里101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监理单位: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贵州开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凯里经济开发区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工程: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教 育园区,总建筑面积242997.1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9m、22.2m。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防未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为二级。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为 50 年。本工程为桩基或独立基础,基础设计等 级为乙级。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本工程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抗震基本烈度: 6 度。 本项目外墙外和屋面保温采用玻化微珠复合保温砂浆进行保温,厚度 宿舍楼 30mm,第一食堂 50mm,保温层二遍成活;屋面保温厚度:宿舍楼为100mm,第一食堂为150mm。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中空玻璃宿舍楼为: 6+6A+6,食堂为 6+12A+6. 三、产品特性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简析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简析 发表时间:2016-10-12T13:30:33.180Z 来源:《低碳地产》2016年第5期作者:刘春阳 [导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关心我们的大家庭——地球。 天津中怡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关心我们的大家庭——地球,世界上许多国家也开始认识到了环境对我们人类发展的重要性。各个国家都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善环境,减少污染。这其中最最重要也是最最紧迫的问题就是能源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能源问题,除了寻找新的能源,节能是关键的也是目前最有效最直接的重要措施,在最近几年,通过努力,人们在节能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开发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全面的建筑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国家立法、政府主导,对建筑节能作出全面的、明确的政策规定,并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的节能政策,制定全面的建筑节能标准;要真正做到全面的建筑节能,还须由设计、施工、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开发商、运行管理部门、用户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节能政策和节能标准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各项节能措施,从而使每一位国人树立起正确的、全面的建筑节能观,真正将建筑节能落到实处。 2013年7月1日,《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实施。作为走在全国节约能源前沿的天津市,从1991年出台第一步节能设计标准到2013年第四部节能设计标准的出台,天津地区的节能设计标准已经经历了五个版本,可以说天津地区的节能设计一直走在全国的第一线的。而作为天津市一名建筑设计师,应当熟悉及掌握新节能标准设计的要求,并将之运用于设计当中。下面就是我对第四阶段《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初步认识以及问题解析。 一、四步节能的编制背景 节能能源、保护环境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要求。我国建筑的用能总量已经超过了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25%,而且大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的趋势。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建筑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及废物排放量,天津市节能专家通过大量的市场调研、工程分析、数据采集等社会调查,所以第四阶段的《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被抬上了历史的舞台。 二、新标准较老标准的变化 1、第四阶段的《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居住建筑的采暖能耗指标要降低75%,比之前三阶段的标准提高了10%,原标准为65%。建筑物的耗热量指标要求也相应提高了许多,例如第三阶段标准中的9~13层建筑耗热量指标要求不能大于14.3,新标准中就提高到了10.0。 2、新标准中关于窗墙面积比的要求也有一些变化。原标准中南向窗墙面积比仅要求小于0.7,也就是说仅对上限做了要求;而新标准中改为不应小于0.3且不应大于0.7,不仅对上限做了要求,也对下限值做了要求。在居住建筑能耗评价计算体系下,当南向窗的传热系数较小时,窗墙比越大耗热量越小,窗墙比越小耗热量反而加大。因此,加大南向窗墙面积比有利于利用自然能源来达到节能的效果。 3、老标准的外墙保温层都是将阳台排除在外的,而新标准则将阳台作为室内空间来计算。由于天津地区的规范及规定都是要求阳台必须是封闭的,而从市场上来看,每家每户在平时使用上都是将阳台与房间连通的门窗拆除,所以相应的保温措施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新标准中要求阳台的外围护结构必须符合外围护结构的保温要求,以达到真正节能的目的。 4、新标准中要求12层及12层以下住宅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这项要求是之前几个阶段都从来没有过的。从太阳能能源的使用情况,天津是落后于周边几个省市的。所以说这也算是在天津市的标准中开了先河,为以后太阳能能源的普遍利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新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解析 1、阳台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已完全按照外墙的标准去设计,为什么还要用阳台与直接连通房间的门窗来计算窗墙比;该门窗是否设计为保温门窗? 由于天津地区相关标准和规定所有阳台必须是封闭的,因而大量与客厅、房间连通的阳台作为扩大空间来使用。在交付业主居住和装修过程中,连通阳台与房间之间的门、窗往往难以得到保证,所以要求阳台的外围护结构必须符合外围护结构的保温要求。根据国家标准计算窗墙比是用阳台与直接连通房间的门窗来计算的,所以天津市地标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而阳台与直接连通的房间的门窗是不需要设计保温门窗的。 2、阳台是否参与体形系数的计算?如不参与计算,4.3.5条第3条当阳台和直接连通的房间之间不设置隔墙与门窗时,应进行权衡判断是否合适? 阳台不需要参与体形系数的计算。至于阳台与直接连通房间不设置门窗时,应进行权衡判断是否合适的问题不再做进一步解释和讨论,按照规范来执行。 3、建筑面积(A0)阳台面积是否计算,如计算是计算一半面积还是全面积? 由于阳台不需要参与体形系数的计算,所以建筑面积(A0)从个人理解上来说是不需要计算阳台面积的。 4、窗墙比如按照开间计算,登记表及节能专篇的窗墙比怎么填写;另外新规范要求南向的窗墙比不能小于0.3且不能大于0.7,如果窗墙比按开间计算,不能避免南向会有窗墙比小于0.3的开间,此时如何处理; 新标准中的节能登记表内的窗墙比填写已经做了调整,需要填写各朝向最大的窗墙面积比和各朝向总的窗墙面积比。新标准中增加的南向窗墙面积比不能小于0.3是考虑冬季通过外窗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有利于建筑节能,而南向在冬季能够获得更多的太阳辐射热能,因此适当加大南向外窗面积有利于节能。 5、4.3.3第一条提出外门窗的透明部件除采用真空玻璃之外均应具备两个或以上封闭气体间层的构造,那是否说明以后的门窗要采用三玻; 新标准中外门窗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均小于等于2.3,多数情况要求1.8甚至更低,常规的PVC塑料和断桥铝合金均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因此新标准中提出了应采用多个气体间层的外门窗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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