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污水处理厂污排放标准文档

2015污水处理厂污排放标准文档
2015污水处理厂污排放标准文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浅释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1 年提出,2002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负责起草。为配合标准的贯彻与实施,现就本标准的编制情况、主要内容等作一简要介绍。

1 本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1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

为控制水环境污染和实现污水资源化,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据初步统计,到2000年底,我国已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427座,污水处理设计规模达到1475万m3/d。目前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还有300余座。根据国务院2000年36号文,到2010年,所有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60%,预计未来五年内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模将超过5000万m3/d。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大规模建设必然要求通过标准强化管理,以促进和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不适应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需求

目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由于该标准多数指标是针对工业废水的,当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

1.3 新的环境标准体系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由行业标准代替综合标准,行业标准包括不同污染介质的排放。所以本标准包括污泥和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干污泥约180万t(相当于含水80%污泥900万t),预计未来5年内,每年将产生污泥540万t(相当于含水80%污泥2 700万 t),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加快,污泥处置问题愈加突出。而我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中有污泥稳定处理设施的还不到1/4。我国现有的污泥消化池能够正常运行的为数也不多,有些根本就没有运行。有些地方的污泥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便直接排放,造成了二次污染。因此必须制定标准加强控制,实现污泥的稳定化、减量化、资源化。

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的排放没有得到控制,由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引发的诉讼时有发生,必须针对污水处理厂的特点选择适当项目.

1.4 需要增加生物性污染等的控制指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中含有大量的粪大肠菌和致病菌,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的粪大肠菌群数分别为240×106个/L和540×103个/L,方庄污水处理厂进出水的粪大肠菌群数分别为240×1010个/L和240×106个/L。对地表水体的监测也表明,城区河道的粪大肠菌群数往往超过三类水体标准。粪大

肠菌群数已成为我国地表水体超标的主要项目之一。为防止生物性污染和疾病的传播,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即必须控制其生物性污染。

2 标准编制原则

(1)以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防治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与《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协调。

(2)严格控制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的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

(3)标准的分级、控制项目选择、排放标准值确定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所采用的经济可行的处理技术为依托,保证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4)防止二次污染和污染物在不同介质间的转移,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水、气和污泥排放进行控制。

(5)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的确定,是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技术现状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为依据,以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选择控制项目标准值的确定,是以保护人体健康和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原则,参照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基准加强控制。

3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对城镇居民小区、郊区村镇、居民点、工业企业内的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控制也按本标准执行。

4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点

4.1 控制项目的选择及分类

城市污水包括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及公共设施排水、商业排水和经过适当预处理达到排入公共下水道标准(三级标准)的工业排水和初级雨水等。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有机污染物和生物性污染物,排入水体使受纳水体水质恶化发臭,造成鱼虾和水生物死亡以及水传播疾病流行。其主要污染物是 BOD、COD、SS、正己烷萃取物、LAS、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等,通常称为常规污染物。居民生活污水一般排水量 60~150 L/(人·d),COD发生量30 g/(人·d),COD浓度200~500 mg/L;城市综合污水(包括工业废水)排水量200~400 L/(人·d),COD发生量30~100 g/(人·d),COD浓度75~500 mg/L。根据近5 0个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资料统计,污水处理厂进水的COD、BOD分别为128~1313 mg/L和53 ~509 mg/L。这些污染物可以通过常规或强化的污水处理工艺去除。工业废水则成分复杂,除了含有常规污染物以外,还含有重金属和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微量污染物,这些工业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常规处理工艺中往往难于去除,必须在源头控制,也就是在排入城市下水道之前,在工厂内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才允许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所以,本标准将城镇污水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基本控制项目,主要是对环境产生较短期影响的污染物,也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常规处理工艺能去除的主要污染物,包括:BOD、COD、SS、动植物油、石油类、LAS、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和粪大肠菌群数共12项,一类重金属汞、烷基汞、镉、铬、六价铬、砷、铅等7项。

第二类为选择控制项目,主要是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或是影响生物处理、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又不易去除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微量有机污染物如酚、氰、硫化物、甲醛、苯胺类、硝基苯类、三氯乙烯、四氯化碳等43项。

4.2 标准分级

本标准制定的技术依据主要是处理工艺和排放去向,根据不同工艺对污水处理程度和受纳水体功能,对常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三级: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一级标准是为了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和重点保护饮用水源的目的,适用于补充河湖景观用水和再生利用,应采用深度处理或二级强化处理工艺。二级标准主要是以常规或改进的二级处理为主的处理工艺为基础制定的。三级标准是为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特定地区,根据当地的水环境功能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可先进行一级半处理,适当放宽的过渡性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本标准的分级和处理工艺与受纳水体功能的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标准的分级和处理工艺与受纳水体功能的对应关系

4.2.1 一级标准的A标准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或无稀释能力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A标准。

我国大多数城镇淡水资源不足,为缺水或严重缺水城市,特别是北方地区,受纳水体稀释水量有限,多为季节性河流,城镇附近河流更是由于受到城镇污水排放造成较严重的污染,失去自净能力,影响环境和人体健康。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无疑对改善这些水体的水质提供了条件。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补充河道,恢复水体的景观利用功能是污水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在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流或季节性河流,主要以处理后的城市污水作为补充水源或绿化等用途时,污水应进行深度处理,使出水水质达到或接近景观、游览用水、生态用水等用水水质要求。

深度处理技术主要有化学混凝法、过滤吸附法、膜法、氧化和消毒技术等。通过深度处理可进一步去除水中的悬浮物、溶解性有机物、微污染有机物和粪大肠菌群等。

4.2.2 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

GB3097海水Ⅱ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二级强化处理的主要目的是除磷脱氮,同时也进一步去除有机污染物和悬浮物。氮磷被认为是引起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元素,因此当污水排入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应控制氮磷的排放。氮磷在自然环境和水环境中的迁移转化是一个复杂的循环过程,当湖泊、水库、河口、海湾等缓流水体中的氮和磷达到一定的浓度时,就会引起藻类及其他浮游生物的过度繁殖,发生水华和赤潮,造成水质恶化。一般认为,水体中的氮超过0.2 mg/L,磷超过0.01 mg/L即可发生富营养化。在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诸多元素中,氮、碳和微量元素很多是来自于自然界的生物化学过程,而且可以通过自然过程得以调节。而磷主要来自人类活动,普遍认为磷是大多数淡水水体富营养化的长期作用的关键限制因素。水体中的氮由于受自然过程的影响不易受到控制,而磷却可以通过控制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减少其排放量。城镇污水的排放是水环境中氮磷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减少和控制氮磷,尤其是磷的排放量,是防止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了氨氮和总磷的排放标准,但是氨氮的标准比较宽,也没有脱氮的要求。总磷的标准比较严,为0.5~1 mg/L。本标准根据二级强化处理的技术水平,增加对总氮控制,并将一级标准的总磷近期定为1.5 mg/L,第二时间段定为1 mg/L。

4.2.3 二级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Ⅲ、Ⅳ类功能海域时,执行二级标准。二级标准的技术依据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常规二级处理,包括常规活性污泥法、酸化水解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及氧化沟等。在进行二级处理工艺设计时,应留有二级强化处理、深度处理或污水回用的余地。二级标准是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的主导标准,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应达到二级标准的要求。常规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的含碳有机物,COD的去除率为80%~85%,BOD的去除率可达90%~95%。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色度、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数等也有一定的去除作用,同时可去除部分氨氮和磷。

4.2.4 三级标准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处理规模一般在1万m3/d以下。

一级强化处理主要是采用物理化学方法或生物处理方法强化预处理和一级处理的效果,使污水达到一定的处理标准,同时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物化法可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技术;生物法可采用不完全生物处理,如高负荷活性污泥法、水解酸化法等。试验表明,通过一级强化处理,COD的去除率可达70%,BOD 去除率可达60%。

在建设一级处理厂时应留有二级处理的余地,以便分期建设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处理和一级强化处理也可以作为污水排海、土地处理或氧化塘处理的预处理。

4.3 其他要点说明

(1)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本法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治理;危害饮用水水源的排污口,应当搬迁。所以,本标准规定:地表水Ⅰ、Ⅱ类水域、海水Ⅰ类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也不得

建设新的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因本标准对向这一类水体排放污水没有规定标准值,由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当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制定地方排放标准,或达到污染物零排放要求。

(2)选择项目不分级,由源头控制,执行统一标准。选择项目是指那些主要来自工业污染源和特种行业的污染物,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常规处理工艺难于去除的或在污泥中聚集影响污水处理工艺正常运行和污泥的进一步利用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应在源头控制,即在工厂或源头进行必要的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方可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保证这类污染物经过污水处理厂后其出水达到本标准要求。

(3)选择项目因为主要是在源头控制,因此必须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控制,在源头做好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或地方规定的排入下水道的水质标准方可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选择控制项目中选择哪些控制项目进行考核监测,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环境质量水质确定。

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设施在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会产生臭气和其他有害气体,如不处理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处理厂的臭气主要来源于格栅间、污泥处理、厌氧处理和曝气池等,除了臭气物质以外,还有甲烷、挥发性有机物等。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污水处理厂的臭气都有控制标准,我国已制定恶臭控制标准。为了适合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控制,本标准制订了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有关我国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调查资料较少,其主要依据是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恶臭控制标准和国外有关标准,选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烷等4项指标加以控制。臭气处理主要方法有吸附法、化学氧化法和生物净化法等。通过有组织地收集废气,将废气通过净化处理装置,去除臭味和有害成分。对一些中小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利用生物除臭的方法,既可以除臭又可以起到污泥消化作用。

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根据其所在地区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所应配套的处理技术设施分为三级。

位于GB3095一类区的所有现有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除应对格栅间、污泥间臭气进行处理外,还应对沉砂池、初沉池等臭气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的环境,执行一级标准。

位于GB3095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对现有和2002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期限放宽至2006年1月1日。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6 污泥控制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有栅渣、沉砂池排渣和一沉池、二沉池排泥等。一沉池排出的污泥为生污泥,二沉池排出的为活性污泥。污泥处理的目的主要是减容和稳定化。减容处理主要是通过浓缩、脱水处理,浓缩是采用不同形式的浓缩池降低污泥的含水率,脱水主要是利用带式脱水机、卧式螺旋脱水机等将污泥进一步脱水。

未经稳定的污泥,因有机物含量高,极易腐败发臭,尤其是初沉池的污泥,含有大量的病菌、病毒、寄生虫卵,易造成生物性污染和疾病传播。污泥稳定一般采用厌氧、好氧稳定和堆肥处理,稳定化处理可

进一步降解去除污泥中的有机污染物,对蠕虫卵和致病菌有一定的杀灭作用。污泥消化过程中产生大量沼气,可以回收利用。

经浓缩、脱水或干燥处理的污泥,其稳定性提高,体积减少,其最终处置的出路有:大部分用于农肥,不能农业利用的污泥可进行卫生填埋、焚烧、海洋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欧盟、美国和日本近年及预测的污泥主要处置方法见表2。

表2 欧盟、美国和日本近年及预测的污泥主要处置方法

视污泥的成分和最终处置方法的不同,国内外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如:欧共体、德国、英国、法国、瑞士等规定了农用污泥中的重金属Pb,Cd,Cr,Cu,Hg,Ni,Zn等的限值。德国还在新的污泥农用条件中规定了PCB,PCDD/PCDF,AOX

我国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最终处置主要是农用、填埋和综合利用,其处理要求主要有农用污泥标准、污泥稳定性和污泥含水率等技术要求指标。污泥含有较高的N,P,K和有机物,是很好的有机肥,作农肥主要是控制污泥中的重金属含量和蠕虫卵等,通过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控制,城市污水中重金属含量有所下降,污水处理厂出水中Hg,Cd,Pb的含量一般可以符合农用标准。

本标准要求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经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应达到污泥稳定化控制标准。

关于污泥稳定化的指标很多,通常是以污泥的无机化程度来表示,当污泥中挥发性固体含量达到40%时认为比较稳定,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我国的污泥有机物降解率一般可达到40%,所以本标准规定:经稳定化处理的污泥挥发性有机物的降解率为大于40%。

污泥稳定的方法有厌氧稳定、好氧稳定和堆肥处理。厌氧稳定是对一沉和二沉污泥进行厌氧消化,通过微生物作用进行水解、产乙酸、产甲烷等过程达到稳定。好氧稳定的原理与活性污泥法类似,水力停留时间10~12天,污泥的有机物含量可降至40%。堆肥也是污泥处理处置的重要手段,所以本标准规定了污泥经过堆肥处理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利用堆肥过程中温度、pH的变化可以杀灭蠕虫卵和致病菌。

标准还规定污泥应进行脱水处理。污泥脱水方法有自然重力脱水法、机械脱水法等,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可达到80%以下。

污泥如果进行填埋处置,应符合卫生填埋的有关标准规定,对污泥应进行稳定和脱水处理达到卫生填埋的相关要求。一般要求其含水率应小于30%,无机成分应大于60%。

我国大部分污泥为农业利用,所以根据农用污泥控制标准对重金属的要求,作为本标准的控制标准。另外根据德国国家标准对污泥农用时关于PCDD/PCDF,AOX,PCB的规定,制定了该项标准,以加强对污泥中微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

7 取样与监测

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取样与监测应按国家有关污水取样与监测规定执行。

标准强调在污水处理厂总排放口应设置污水流量计和污水比例采样器,大型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对主要指标进行在线监测,以提高我国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水平。标准规定了相应的大气采样监测和污泥采样监测方法及监测频率。

水质监测方法已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执行,尚无国家标准的按指定的方法监测,待国家标准方法发布后即按国家标准方法执行。

8 本标准与现行标准值的比较

本标准水污染物控制指标与现行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控制项目2项:总氮和粪大肠菌群数;

(2)标准分级: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并增加了三级标准;

(3)标准值:有57项标准值加严了,其中包括基

表3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表4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注:/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本控制项目标准值18项,选择控制项目标准值39项。有3项指标适当放宽,即COD一级标准60 mg/L 调整为:A标准50 mg/L,B标准80 mg/L;总磷一级标准:0.5 mg/L;调整为:A标准0.5~1 mg/L,B标准1~1.5 mg/L;总磷二级标准1 mg/L调整为3 mg/L。

各标准值的变化对比情况见表3和表4。

日常公文格式排版

日常公文格式排版 由于每种公文都有不同种类,框架结构也有差异,具体细节需要具体分析,本篇从快捷、易学的角度出发,罗列出一些大致的编排要求,不详细但足够应对简单的公文。 一、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二、订位为两钉外钉眼距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 三、份号: 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四、密级和保密期限: 3号黑体,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五、紧密程度: 3号黑体,按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六、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 也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红色小标宋体 联席行文时,主办单位在前,逐行排列,如有“文件”二字,置

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七、发文字号: 〔2016〕1号,1不编为01,不编虚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行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八、签发人: 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行,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九、标题: 2号小标宋体,编排于红色分割线下空二行位置,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单倍行距,段落→取消两个勾) 十、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一行,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题下空一行直接写正文 十一、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3号仿宋,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2015施工合同范本

2015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政府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1.页边距:上3 厘米、下2.5 厘米、左2.6 厘米、右2.5 厘米。2.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 纸张大小:A4。 确保“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 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 (一)“字体” 1.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 n;字形,加粗;字号,二号。 2.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 1.对齐方式:居中。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 字符。 3.特殊格式:无。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行。 5.行距:固定值,28 磅。 (三)内容要求1.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 ?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XX(事由)的+文种” 3.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 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 磅。 三、设置正文 一)“字体” 1.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 ?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 (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3. 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 _GB2312 (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 三号。 4 ?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 (或仿宋);字形,不加粗; 字号,三号。 5. 正文各级各类字体设定完后,应再次选定全文,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 (二)“段落” 1 .对齐方式:两端对齐。 2. 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 字符。 3. 特殊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 4. 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行。 5. 行距:固定值,30 磅。 (三)内容要求 1 .主送机关(俗称“抬头”)居正文第一行单独成行,顶格不缩进。 2.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五级标题依次采用“一、”、“(一)”、“1.”、 “(1 )”、“①”排序标注。 3?公文中引用文件时,应按规范将文件名称和发文字号写全,一般格式为《关于XX喲鬆次 (xxxgx*參号)”特别注意发文字号中必须使用六角括号〔XXXX。 4?附件在正文末下空1行,靠左缩进2字符排布;标准格式为附件:1. XXX;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结尾不加标点符号;单个附件不标注序号;多个附件用阿拉伯数字“1. ”标注 序号,并按顺序回行排列;回行时,序号与序号对齐,名称内容与内容对齐。 5. 发文机关署名(俗称“落款”)在正文末(或附件末)下空1-3行(不盖章时空1 行,盖章时空3 行),靠右空2 字符排布。 6. 成文日期(俗称“落款日期”)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靠右排布,以发文机关署名为准居 中;标准格式为“XX年X X X日”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不编虚位。 7. 用印时,公章应端正盖住发文机关署名,印章上部约三分之二压在空白处,印章上沿距正文最后一行文字空1 行,印章下沿骑“年”盖“月”。 8. 附注(上行文、平行文中用于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成文日期下一行靠左缩进2字

施工合同范本2019(最新版)

施工合同范本2019(最新版)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白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 犬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20年)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公文排版格式标准

公文排版字体要求以及印制要求 标题:小标宋体,二号字 正文:仿宋,三号字 行间距: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 字间距:一般不作要求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惯例,政府文件用A4纸,党委文件用16K。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 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密级用三号黑体字 2、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 3、文号用四号仿宋体字加黑 4、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 5、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 6、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一)(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 7、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8、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用三号仿宋体字 9、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10、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十个重点问题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 十个重点问题 第一个问题,新版施工合同的修订情况 为了指导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和履行,2013年4月3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了14年的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此次,住建部对99施工合同范本进行了颠覆性的修订,修订后的13施工合同范本与99合同范本比较,增加、变更了许多的内容。举例来说,第一、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不同。99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计价方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13合同范本取消了固定价格合同,将计价方式调整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我们知道原来的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现在13施工合同范本和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都取消了固定价格合同,那么,将来我们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也就不能再约定固定价格合同了。第二、实际竣工日期确认的标准不同。过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现在不同了,现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第三、工程索赔的程序不同。13施工合同范本规定了“逾期索赔视为放弃权利的制度”。99施工合同范本规定了发生工程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当事人要提出索赔意向,但是,并没有说28天内没有提出索赔意向的就视为放弃索赔权利。没有提出的,也可以在工程竣工结算的时候提出,甚至可以在竣工结算文件达成一致后的两年之内提出。现在新的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28天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意向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当事人一经对结算文件达成一致,此前的索赔事项一律不得另行提出。等等。可见,13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的合同范本存在很多方面的不同,这些一定要引起我们工程管理人员的注意,否则,我们将难以胜任施工管理的工作。今天我们就向大家介绍新版施工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011-3-10 10:5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 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 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蔚蓝印象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3万元(大写:叁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5万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1.5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xx年xx月xx

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取费原则 1、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00定额:SGD1-2000至SGD7-2000,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实际造价以甲、乙双方共同审定的决算为准。 2、本合同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其中5%为乙方施工人员、相关机械、设备等进场三日后,甲方在三天时间内将该款项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剩余15%作为在成都采购材料及苗木的材料款。由甲方汇同乙方直接支付给材料及苗木供应商,不足部分亦由甲方增补。 3、乙方每月25号上报已完成的工程产值,甲方xx日内审核并拨付乙方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21)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57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公文排版格式规范(简版)

公文排版格式规范(简版) 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 纸张A4 版式页眉1.5cm,页脚2.5cm 文档网络 网络:指定行和字符网络,每行28字,每页22行 字体设置:仿宋—GB2312,常规,三号 调整步骤:打开页面设置方式:选中页面布局?页边距?自定义边距所有数据设置完成后,要点左下角的:“设为默认值”?“是” 段落两端对齐,正文文本 段前0行,段后0行,设置固定值:28磅 选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络,则自动调整右缩进” 选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络,则对齐网络” 调整步骤:选中要调整的段落,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段落,出现段落对话框后,按照上面的要求调整后,要点左下角的:“设为默认值”?“是”即可。 标题文章标题小标宋,二号,加粗,居中,33磅行距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单倍行距,序号是:“一、” 二级标题楷体—GB2312,三号,28磅行距,序号是:“(一)” 三级标题仿宋体—GB2312,三号,28磅行距,序号是:“1.” 四级标题仿宋体—GB2312,三号,28磅行距,序号是:“(1)” 正文三号,仿宋—GB2312,两端对齐,行距设置固定值:28磅 页码页码用四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 位置:页面底端,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 附件1.公文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附件”二字加全角冒号,如:“附件:1.xxx” 2.“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中间不空,后面不加冒号。 3.附件正文格式同正文格式。 署名1.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标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 —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 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5474 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

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蔚蓝印象环境景观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深化及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按甲方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内容包括:硬景(硬质铺地、园林小品等)、软景(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水体、景观照明等。 第三条设计周期 本合同签订以后于2014年2月20日前完成对扩初图的深化设计,其中包括总平方案调整、硬景部分施工图深化、材料替换、植物配置及水电安装设计、,以求达到施工图纸要求。设计内容需另行补签设计合同。 第四条设计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项目乙方按3万元(大写:叁万元正)人民币包干进行设计取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5万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的设计定金,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设计尾款即1.5元(大写:壹万五千元正)人民币。 第五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施工报告为准(开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04年4月1日)。 竣工日期:在有施工场地的条件下,工期为70天。 因甲方原因、重大设计变更及特殊天气原因(如下大雨等)所耽误的时间应不计工期,并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取费原则 1、本工程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的2000定额:SGD1-2000至SGD7-2000,收费级别按四类工程二级Ⅱ档。 2、苗木部分由甲、乙双方对苗木品质共同进行认定,乙方按苗木送到工地价的30%收取栽植、养护及包成活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苗木报价表必须注明品种、规格、高度、冠幅、胸径及数量等,大型乔木及价格高的植物在起挖栽植前须经甲方工程人员确认效果,并经价格确认。甲方对照验收,数量按实收方结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甲方要求须增加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应另行办理签证。 3、施工期间发生国家认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第七条工程施工价款及支付方式

常见公文写作格式和文件排版格式

常见公文写作格式和文件排版 格式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广义的公文则涵盖了全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1.文种 全国党的机关公文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自1996年5月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为准,全国党的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个种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个种类。文种方面存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党政混用文种。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为党的机关公文专用,命令、公告、议案为行政机关公文专用,不可混用。二是生造文种。把没列为文种的公文种类作为文种使用。党的机关除《条例》所确定的文种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为"印发"、"颁发"式"

通知"的"附件"行文。例如,《关于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可以改成《××关于印发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的通知》,不能作为文种使用的还有"总结"、"计划"、"安排"、"要点"、"细则"等。三是"请示""报告"""函"混用。例如:《××关于办公自动化所需经费的报告》是要求上级解决问题,应该用"请示"而不是"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不需要回复;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需要回复。有时也存在"请示"和"函"混用。《办法》规定: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是用函。可是有的单位为了办事顺利,向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时,故意将"函"用成"请示",如"××县办公室关于追加2006年度办公经费的请示"(给县财政局),应改为"××县办公室关于追加2000年度办公经费的函"。 2.纸张和排版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的书面格式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并分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7个要素。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