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日期:2008-11-23 11:42:05 来源:admin 查阅数:9684次

中南大研字[2007]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切实提高培养质量,突出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准则,其它相关培养制度和管理办法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第二章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

1.硕士生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2.硕士生的培养主要通过课程学习、实践与创新培养、学位论文等环节进行;重在建构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增强硕士生的创新意识,培养硕士生的科研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我校实际,培养“创新型、融通性、开放式”人才。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学习,学风严谨,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根据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进行专业实践和科研实验,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研究动向,关注社会和生产实际的现状及其关键问题;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写作论文摘要。

3.积极锻炼身体,拥有健康的身心。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2.注重因材施教,鼓励和发挥硕士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严格进行考核,建立筛选制度,确保硕士生的培养质量。

3.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硕士生的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据此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4.培养工作应坚持课程学习、实践与创新培养、学位论文撰写三者并重的方式。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基本方法与技能,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个人培养计划

第六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检验和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研究生进行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查的基本材料。

第七条研究生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应首先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仔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和课外学习的内容、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导师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的确定,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学术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第九条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原则上不予更改,第一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修订的,应及时报学院备案。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维护进研究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研究生应按制订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培养环节须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第十条个人培养计划一般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制订完毕,研究生应填写(或打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一式4份(可以复印),分别由研究生本人、导师、学院(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存,研究生部定期检查。研究生培养完成后,个人培养计划原件存入本人培养档案。

第四章学分制与课程学习

第十一条课程学习是硕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主要途径,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环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硕士研究生修读课程参加考核合格,即获取相应学分;修满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各类课程最低学分数,即完成课程学习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包括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公共课:即第一外国语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学分分别为6、2学分。

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指定选修课: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研究方向自行开设,总学分应控制在24分以内。每门课程的开设以一个学期为宜,一般不超过两学期;同时应注意增大课外学习的强度。

3.任意选修课: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鼓励研究生修读跨学科专业的任意选修课。研究生应在全校任意选修课中选修不少于2门课程、4学分。

第十三条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36学分(不含实践与创新学分),且必须满足分类学分的要求,合格后方能进入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培养质量,对以同等学力和跨学科报考的研究生,必须补修并完成本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主干核心课程。具体补修方式由各专业导师组指定。补修课程不计学分。第十五条硕士生在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应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系统的课外学习;由指导教师进行适时的指导和检查。

第十六条选课

在校硕士研究生均实行计算机选课制。研究生必须按本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按照选课手册的要求选课,选择本专业课程。

学生在选课前,应认真阅读本专业全程培养方案,熟悉本专业的全程教学计划;并结合研究生部下发的《选课手册》确定下学期应修读的课程(包括课程号、课程名、学分、课程性质等)。

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校园网上选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选课,则无法取得该学期该课程学习和考核的资格。

选课要求:①对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在修读完先修课后方能再修后续课。②对限定某专业修读的课程,其它专业学生不得选修。③学生一旦选定课堂,不得擅自更改,也不得退选。因故选错课程需更正者,应在开课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办理更正手续,逾期不再办理。④研究生在第3—4学期可以自由选修全校任意选修课,任意选修课由研究生部在选课手册和选课系统中公布。

第十七条免修

对规定修读的课程,学生通过自学或其它方式学习后已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要求的,可以申请免修。但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及正在修读的课程,学生不得申请免修。

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须在每学期的选课前的两周内向所在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交验自学笔记、作业、论文等有关材料,经课程所在院审查同意、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免修。免修课程的考核成绩登记为“免修”,并获得相应学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免修英语(第一外语为小语种的,不免修),并获得相应学分:1.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位列我校录取研究生前10%的;

2.免试推荐研究生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且六级成绩达到总成绩80%以上的;

3.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且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60,现攻读非英语专业学位的。

第十八条考核资格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1.选课时未进行选课或选错课堂的;

2.旷课时数达到该课程计划时数四分之一以上的;

3.缺课时数达到该课程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的;

4.缺交平时作业三分之一以上的。

课程考核前,各任课教师须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并将学生有无考核资格的情况在考核前一周公布。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两天内向任课教师及其所在学院申请复议。教师和有关学院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部审核后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缓考

学生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准予缓考:

1.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须有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2.家庭发生重大灾难性变故,需回家处理的;

3.其他经学校认定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

学生须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公共课的缓考须报研究生部批准,其它课程的缓考报学院批准。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予批准而不参加课程考核的,以旷考论处,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缓考考试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第3-4周进行,由研究生部和各学院安排,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学生未参加缓考的,学校不再单独为其安排考核,需直接重修该课程。

第二十条考试及纪律要求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公共课、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指定选修课为考试课程,任意选修课为考查课程。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撰写论文(设计)、撰写调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笔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最长不得超过180分钟。

笔试时,考生应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考场规则》,认真、诚实地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研究生部负责对考试违纪、作弊有关材料进行核实,确定违纪、作弊性质及初步处分结果。记过(含记过)以下处分直接由研究生部决定;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研究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具体办法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试成绩

学生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比例不低于20%,期末成绩比例不高于80%,具体比例由任课教师确定,并告知学生。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完成作业、课堂讨论、出勤率等情况综合评定,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期末考试前给出学生的平时成绩。总评成绩≥60分即为合格。

凡被取消考核资格、旷考、考试舞弊的,该门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记,并记入研究生本人的成绩档案。

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每学期开学后,研究生应及时上网核查本人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提出复核的书面申请,由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如果经核查试卷,确系教师判卷有误、漏判,需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成绩,任课教师需提交书面材料,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更成绩,并由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负责录入成绩。超过规定期限的不再受理。

第二十二条重修

凡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申请补考,只能进行重修;课程重修后仍不合格者,可申请继续重修,但重修次数累计不得超过2次。学生本人认为成绩不理想的,也可申请重修,成绩按高分记载。

需重修的学生,由本人依据学校每学期的《选课手册》自行安排并选课;没有选课的,不得参加课程的重修和考核。

因教学计划变动而无法重修的,应由专业导师组指定相应的替代课程,并报研究生部批准。第二十三条校内转专业学生、校外转入学生及休学后复学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当课程内容相同时,多学时课程的成绩可以转入少学时的课程,少学时课程的成绩不能转入多课时的课程;当课程内容和课程要求不相同时,成绩不能转入,需补修相关课程。

第五章实践教学与创新培养

第二十四条为改变单一传授知识的教学模式和封闭式的培养方式,实现开放式、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学习——实践——创新”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以优化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培养体系,提高创新性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增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力,我校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实践教学与创新培养环节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实践与创新是硕士研究生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探索未知的兴趣、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与创新培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二十六条实践与创新培养内容包括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两类。科学研究活动主要项目有专业学术活动、科研活动、专业学术论文、学科竞赛等。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项目为社会调查、毕业实习、“三助”活动等。

第二十七条实施实践与创新的培养应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来安排;同时,指导教师还应根据研究生个人特点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分别侧重于研究型和实践应用型。对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既要兼顾,又要有所侧重。

第二十八条在实践与创新培养环节,研究生须至少修完10学分。其中毕业实习为必修项目,计4学分;其它项目为选修。实践与创新项目与学分如下表,表中未涉及的项目,由研

第二十九条毕业实习

1.研究生毕业实习内容包括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教学实践等,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可选择进行其中的1-2项。

2.研究生毕业实习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在进行毕业实习活动前,应制定毕业实习活动计划。计划一般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及要求,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实习的地点与单位,实习的人员安排,实习的方案及检查的方法,实习报告的撰写与要求,实习的考核等。

3.研究生进行毕业实习的时间,一般为4—8周,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安排。

4.毕业实习由各学院各专业统一组织,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进行。一般应有教师带领,也可由研究生单独进行, 但教师要与其保持联系,及时指导。

5.毕业实习经费在学院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内开支。参加毕业实习前,由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实习计划表》,由学院批准。研究生持此审批表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毕业实习结束后,其所用经费,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本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参加毕业实习的师生,不得借机游山玩水,否则不予报销,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6.毕业实习结束后,每位研究生应取得接受单位对研究生实习表现及完成任务的情况作出书面评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实习鉴定表》,提交3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由学院资料室保存),并由导师给予相应的成绩,成绩合格者计4学分。对于毕业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经学院研究生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审定后重新安排,其费用自理。再次不合格者按必修课不及格处理。

第三十条学校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对部分实践与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具体办法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实践与创新培养的管理主要由各学院、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凭所获得的证书或组织单位提供的参加本办法中规定活动项目的证明,由导师审核确认后,记载学分,并归入研究生培养档案。每项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与创新培养记录表》。

第三十二条研究生毕业前,由各学院对研究生的实践与创新培养情况进行清理、汇总、审核,并在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前将汇总情况报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组织进行抽查。

第六章学位(毕业)论文

第三十三条学位(毕业)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衡量硕士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

第三十四条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在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和学院应注意

抓好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硕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半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导师要经常了解和检查论文进展情况给予有力指导。

第三十五条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硕士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攻方向及研究目标,确定自己的技术路线,论文选题要有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意义。

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末,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开题报告,经导师组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撰写论文,并报学院备案。

第三十六条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规定》,且必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

第三十七条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

研究生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和完成学位论文后,各学院应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管理条例》组织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第七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三十八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实行有条件的弹性学习年限,学习期限为2至4年,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提前毕业。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4年。

第三十九条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学业后,学校根据其修业时间和成绩,分别准予提前毕业、肄业、结业、按时毕业。

第四十条学习成绩优秀并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申请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及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读期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次以上。

2.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习态度端正,有创造性学习的能力,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学习成绩优秀,已修读的各门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4.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申请截止日前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撰、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学校认定的重点核心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5.已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的答辩,且指导教师同意其提前毕业。

第四十一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工作程序:

1.经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习年限变动申请表》,责任导师推荐,导师组签署意见,学生所在学院同意。于第四学期的第3周以前,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2.由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提交研究生部部务会议审核并报分管校长批准。提前毕业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3.批准提前毕业学生持相关证明到研究生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研究生学习期满,未修完规定的课程或者未进行论文答辩,又不愿延长学习年限的,直接按肄业处理。肄业的研究生不得再返校申请毕业。

第四十三条研究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课程、通过了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进行了论文答辩但未通过的,根据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表决意见给予毕业或结业。准予毕业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但不颁发学位证,并可在初次答辩半年以后、一年以内申请再次答辩。

准予结业的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也可申请离校。申请离校的,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半年后、一年以内可申请再次答辩(结业超过一年的,不得再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持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并颁发学位证书;如答辩仍未通过,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表决意见给予毕业或结业,但不得再申请第三次答辩。

第四十四条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半年或1年,即累计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4年。需延长学习年限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前一学期提出申请(因论文答辩未通过而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应在结业前办理申请手续),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查同意后,报研究生部批准。

已经办理提前毕业手续而未能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应按结业或毕业处理。

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仍未修完规定的课程或者未进行论文答辩的,按肄业处理;论文答辩未通过的,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表决意见处理。且均不能再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第四十五条研究生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标准交纳学费,并保留在校研究生待遇;结业后一年内返校申请再次论文答辩的,应交纳论文指导、答辩等相关费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南财大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标答)

1 2 ………………………………………………………密……………………………………………………封………………………………………………… 密封线内不 院(系):专年级:学生姓学号: 课堂________

得分评阅人 六、结构分析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答题要求】:从下列给定的素材出发,按各小题指定的类型分别构造一个相应格式的推理。 小李。小王。1课堂同学。2课堂同学。武汉人。非武汉人。南京人。非南京人。 湖北人。江苏人。中国人。人。非人。 1. 特称肯定判断的矛盾关系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是武汉人,所以,并非1课堂所有同学都不是武汉人。 2. 单称否定判断的差等关系推理。 【例】1课堂小李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 3. 全称肯定判断的换位法推理。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以,有的湖北人是武汉人。 4. 特称否定判断的换质法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是非武汉人。 5. 三段论第二格AEE式。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湖北人,所以,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武汉人。 6. 联言推理的分解式。 【例】1课堂、2课堂都有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武汉人。 7. 不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 【例】小李要么是1课堂同学,要么是2课堂同学;已知小李是1课堂同学,所以,小李不是2课堂同学。 8.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例】小李只有是湖北人,才会是武汉人;既然小李不是湖北人,那他也一定不会是武汉人。 9. 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湖北人,则小李是中国人。所以,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中国人。 10. 二难推理的复杂破坏式。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南京人,则小李是江苏人。小李或者不是湖北人,或者不是江苏人,所以,小李或者不是武汉人,或者不是南京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期末考试复习

第一章税收的本质 1.税收的涵义:(简答) 第一,税收的主体是国家。以国家为主体,说明税收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使,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 第二,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的征收。即国家的权力。 第三,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规定性的形式特征。 第四,税收是一种特殊的分配方式。 2.税收产生的条件: 物质条件——剩余产品的出现;(基本条件) 政治条件——国家的产生;(基本条件) 经济条件——经济利益主体的独立化; 社会条件——公共需要。 3.税收的本质: 所谓税收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以政治权力为依据的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4.税收的形式特征: 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最基本的。 第二章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职能包括财政收入(资金筹集)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宏观调控职能。 1.收入分配职能: 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原因是因为其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2.宏观调控职能: 在经济低迷,供过于求时,政府采取扩张型财政政策,具体减少税收,增加政府支出。 在经济过热,供不应求,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采取紧缩型财政政策,具体增加税收,减少政府支出。 第三章税收原则 1.效率原则:包括资源配置效率、经济运行效率和税务行政效率。 2.稳定原则:包括减少经济波动和经济平衡增长。征收。 3.公平原则: 横向公平:相同纳税条件下的同类纳税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 纵向公平:不同纳税条件下的纳税人,应缴纳不同的税。 实现公平原则的依据: 受益原则:每个社会成员承担的税收负担,应当与其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受益程度保持一致,受益多者多纳税,受益少者少纳税,受益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受益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 能力原则:按照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或者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支付能力大者多纳税,支付能力小者少纳税,支付能力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支付能力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 第四章税负负担与税负转嫁 1.宏观税收负担指标: 国民生产总值税收负担率(T/GNP):这个指标反映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所有部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T/GDP):反映一个国家的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在国内提供的全部产品和服务所承受的税收负担状况。 国民收入税负率(T/NI):反映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的税收负担状况。

《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

一、试分析法律适用中的价值判断 (一)概述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笔者认为这里论述的法律适用主要是狭义的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活动中的法律适用。 价值判断,就是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判断争议所涉及的法律利益,以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事实上,法律规范中充满了价值判断,因为任何完整的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特定的价值为目的的,并对特定的法益和行为方式作出评价。正如魏德士所言,“在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与法律效果的联系中,总是存在着立法者诸如正义、自由、平等、效率、安全等价值判断。” 根据王利明老师的观点,价值判断具有以下特点: 1.价值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它是裁判者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在裁判中所作出的选择。 2.价值判断具有受拘束性。要通过方法论的探讨,来规范价值判断的活动。 3.价值判断具有指导性。亦即价值判断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意旨,从而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指导法官根据立法者确定的法律意旨,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妥当的判断依据。 4.价值判断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操作。法官的价值判断都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必须确定大前提,并在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连接过程中进行价值判断。 (二)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必然性 1.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价值判断 在司法裁判中,法律适用的过程既不是一个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性而无法预测的神秘酿造过程,也不是一个纯粹依据经验简单判断的过程。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的逻辑演绎的运用,它常常需要法官结合自己的价值观念来对规则、条文以及案件事实进行认定、解释和说明,并凭借实践经验、感觉感受等做出一定的裁判结论。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价值判断。 2.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正如张继成教授所言:“在法律推理中,价值判断是由事实判断推出规范判断的逻辑桥梁,是由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判断(法律规则)和一个具体的事实判断推出另外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判断(判决结论)的逻辑中介。”“价值判断具有发现、比较、选择、归类、定性、量裁、导向等功能,没有价值判断就没有法律推理。”“法官认定的案件事实不仅与法律规范所指涉的事实要件相符合,而且与蕴涵于法律规范中的价值判断相符合,因此,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之间不仅具有同一性,而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回忆版)【圣才出品】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真题(回忆版) 一、单选题(15题,每题1分) 都比较简单 第一题是问税收三性不包括哪个。 有一题算个税的是工资3000,又拿了一个季度的奖金1500,计算应缴个税。 有一题算劳务报酬的个税,要记住劳务超过20000要加成征收,还直接捐赠了一些钱,直接捐赠是不能抵扣的,但是依法捐赠的也是有限额扣除的。 有一题是问今年增值税税率取消了哪一档。 有一题是问纳税人在我国居住满5年应该如何纳税。 二、多选。(8题,每题2分,少选但选对给0.5分,错选不给分) 第一题是问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了哪些税种,不太清楚他问的是开会谈到的还是要改革的。 其他的没什么特点,比较基础的税法理论。 三、名词解释。(5题,每题5分) 1.税收的行政效率 2.收入型增值税

3.税收筹划 4.居民企业 5.经济性双重征税 四、简答题。(4题,每题8分) 1.税法与宪法、民法、刑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2.简述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的具体分布。 3.增值税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有何特点及区别。 4.增值税纳税人发生什么情况时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收入进行征收。(列举四项) 五、计算题(4题,前3题每题10分,第4题12分) 1.常规计算增值税,有一个要注意的点是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2.常规计算个税,有一个要注意的点是一个纳税人在A公司领工资,又在B公司兼职,兼职收入应该是要按劳务报酬计的。还有积分反馈礼品,抽奖获得奖品应该怎么计税。还有一个是取得专利转让收入,应该是要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算的。

3.常规计算企业所得税,注意常规的限额扣除,调增调减。 4.税务稽查,找出分录错误,简要说明,这里需要懂会计的知识。计算补缴的增值税,城建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六、论述题(20分) 材料:一个观点认为我国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不高,一个观点认为我国企业税负普遍过高,十九大提出要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 结合税收知识,论述如何理解材料及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性及方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作者:Jessie已被分享19次复制链接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 分) 1、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 2、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是(抽象劳动)。 3、准确反映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剥削程度的指标是(剩余价值率)。 4、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垄断经营有限的较优等土地);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5、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核心是(实现问题,即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问题)。 6、在股份制中,实行一股一票,体现的是(出资者)主权;在合作制中,实行一人一票,体现的是(劳动者)主权。 7、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是由其(处于主体或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决定)。 8、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企业)。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因而被称为不变资本。另一部分用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是可变资本。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出大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由于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资本会发生价值增值,所以被称为可变资本。 2、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 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是单个资本增大的两种基本方式。资本积聚是资本积累的直接结果,即个别资本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而增大其总额的一种方式。而资本集中则是由若干分散的小资本合并成大资本的过程。 资本积累与资本集中的区别在于:(1)资本积聚以资本积累为基础,因而单个资本增大的同时,也使社会总资本增大;而资本集中是原有资本的重新组合,虽然使单个资本变大,但不能使社会总资本增大。(2)资本积聚的规模和速度最终受到原有资本积累速度和社会财富增长限制,因而其增长是缓慢的;而资本集中可以不受资本积累速度的限制,可以在较短时间有效资本合并为大资本,所以增大速度很快。 3、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总产量(包括商品和服务)和生产能力的增加。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产值的变动率来衡量。经济发展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用人均收入水平来衡量。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相比包括的内容更丰富,它除了收入水平的变动,还涉及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市场范围等方面的变动。 4、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一年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它是指国家境内投资的生产资源所生产的总产出量。而国民生产总值是一年内一国居民所拥有的投入要素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这两个概念都是衡量一国一年内经济总量变动的指标,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国家国土范围内的生产总量,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国家的投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a115994489.html,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 一、最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选题参考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指出:积极应对法学高等教育的机遇和挑战 2、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媒体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体现法学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5、体现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6、夯实工作基础、净化学术环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制度建设实践为例 7、独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薄弱问题调查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8、高校图书馆读者利用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9、填补世界会计史的空白——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道扬 10、伟大的人格,卓越的贡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念杨时展教授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11、相对“就业易”形势下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心理与指导——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为例 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政治经济学丛书”评介——兼评《生产关系二维理论与产权分析》和《交汇与分野》 13、论公法学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其他典型培养单位的比较分析 14、独立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存在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法探索--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a115994489.html, 15、独立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现状及对策思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 汉学院为例 16、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先行者——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 17、特色鲜明成绩显著——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点导师文集 1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灿明同志为《湖北财税》题词 19、探索就业举措抵御就业寒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促进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 20、水污染防治须出台“硬’’法——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忠梅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大全 1、人文社科类高校工科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2、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战略及其实现机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国新型法治智库研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 4、民族地区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卢现祥教授访谈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王波作品选登 6、高校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7、科研训练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影响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项目为例 8、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现代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综述 9、将风险评估引入食品安全风险行政调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戚建刚谈风险评估与行政调查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台生刘哲瑜曾经的合唱队领唱讨厌现在 的民进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排名2015【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陈毅担任筹委会主任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共同组建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与薪火相传,学校秉持博文明理middot;厚德济世之校训,传承希贤希圣middot;不舍昼夜之精神,励精图治,严谨治学,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业人才。 中南财经大学2015的排名: 2015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总分 全国排名 2015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办学类型 星级排名 办学层次 1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 65.21 59 行业特色研究型 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64.40 73 行业特色研究型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3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 64.25 76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4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63.97 8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3.72 87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6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 63.20 11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2.48 138 区域特色研究型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8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62.19 159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9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 61.58 200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10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61.57 202 专业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大学

中南财大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练习题答案

《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部分章节练习题答案 第十一章 消费税 1) 增值税: 销项税额:2400 21350 4800017%17%17%301017%117%117%?+?+?+??=++ 进项税额:5085 应纳增值税:-5085= 消费税:化妆品需要交纳消费税(税率为30%),香皂无需交纳消费税 21350 30%301030%117%?+??=+ 2) 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0 6820017%17%11884.6117%?+?=+元 进项税额:680020007%30007%7150+?+?=元 应纳增值税:11884.6-7150=4734.6元 消费税:白酒为复合税率,20%加0.5元/500克(或100元/吨) 68200 2000 ()20%15*2000*0.5120001500027000117%117%+?+=+=++元 3) 进口环节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化妆品=120+10+2+18=150万元 15040%60?=万元; 1506 030%90 130%+?= -万元 机器 =35+5=40万元 4020%8?=万元; 0 组成计税价格: 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50+60+90=300万元 机器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40+8=48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30017%4817%59.16?+?=万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90万元 国内生产销售环节 增值税 销项税额:51.48 29017%17%56.78117%?+?=+万元 进项税额:59.16万元 应纳增值税:56.78-59.16=-2.38万元 消费税:51.48 29030%30%9080%28.2117%?+?-?=+万元 4) 增值税: 销项税额:3600017%6120?=万元 进项税额:684213%37% 1.36+?+?+=75.03万元 应纳增值税:6120-75.03=6044.97万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学重点完整版

第一章风险理论与保险学说 一、风险的定义:在保险学中,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可保风险:保险所能承保的风险简称为可保风险,也称为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针对一定时期的保险市场而言的) 三、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基础上,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并实施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技术:a.控制型: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b.财务型:提供基金和订立保险合同等方式,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做出财务安排。 (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对风险管理技术的实用性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修整和评估。---考察实施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功能、分类 一、保险的功能与作用(简答与论述) 分散风险的功能、保障功能、储蓄的功能、投资的功能、社会管理的功能。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保险方式不同、承担的主体不同、保费缴纳不同、保险的内容不同、覆盖面不同。 (1)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2)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3)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4)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5)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三、保险的类别: 1、按制度分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 2、按保险的对象分类: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3、按风险的转嫁形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是在原保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承保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08级《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专业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财政学专业—国家级重点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特色和培养目标是,面向政府与面向市场结合,将财税理论政策教学研究与企业经营发展相结合,培养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制度,又懂得企业税务理财和鉴证方法的复合型、创新型税务人才。培养方向是三个面向:面向政府,面向市场,面向考研。 二、招生对象 我校及联合办学的“七所学校”全日制非财政学专业2008级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三门,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双学位的学习。 三、辅修双学位全程教学计划表

说明: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 四、报名程序 四、报名程序 七校联合学生请根据自己学校的七校联合办学报名程序办理。 五、学分要求 辅修双学位总学分5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45学分,实践环节(专业学位论文)5学分。 六、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08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各班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财税学院)具体通知。 七、学位授予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 八、收费标准 七校联合学生根据自己学校教务部(处)规定标准办理。 九、招生咨询 咨询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404、405办公室。 咨询时间:12月1日—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 联系人:皮老师、吴老师 财税学院网址:附件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申请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3〕15号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2日制定通过) (2005年3月15日第二次修订) (2009年8月25日第三次修订) (2010年12月16日第四次修订) (2012年3月20日第五次修订) (2013年6月19日第六次修订,2013年6月26日校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创新发展,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旨在为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优秀人才而选拔具有相应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的教授承担博 士生培养指导工作。 第三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离退休制度和我校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退休、离休的相关规定,促进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第五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及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名额总数和校情,设置招收培养博士生导师岗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 (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具备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自其学术不端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博导。 申请者应在本学科(或跨学科)研究领域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已经在该方向领域取得一系列有重要影响与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且未来研究方向与现有研究领域具有连续性;其教学水平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第七条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任教授专业技术职称须满一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无博士学位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递交申请的,除满足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不予受理。 上述申报者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满一年的限制。 (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重大课题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课题2项; (二)在我校认定的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二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且在SCI、SSCI期刊发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 期末考试重点

2013~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2)期末考试重点1.名词解释 6X3(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二者会择一考) 3.简答题 6X6(主要考查合同的知识) 4.论述题 2X16 5.案例分析 1X14 合同的知识占65% 名词解释: 1、关注基本制度:如缔约过失责任、不安抗辩权 2、关注各种分类:如债的分类、合同分类,一个或某几个会作名释 简答、论述 如缔约过失、抗辩权、代位权、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 案例分析若为合同法部分,关注: 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有效条件) 联系总论里的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以及违约责任、有担保的情况。 重点内容:

债法总论 要约与承诺的成立方式、要件 合同成立和生效 无效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债的保全方式、使用条件 双务合同的抗辩 双务合同的要件、效果 债法总论 要点一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指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另一方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可以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为债权,应他方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为债务。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为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 3、债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法律关系; 4、债是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三、债的要素 1、债的主体: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2、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3、债的客体: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为的特定行为。 要点二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1)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 (2)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 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1)特定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标的物已经特定的债。 (2)种类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以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三、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税务专业基础考试要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专业硕士 431金融学综合 《公司理财》罗斯 《货币金融学》朱新蓉 《公司理财》陈雨露 432统计学 《统计学》贾俊平 《统计学》向书坚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国际金融新编》姜波克 《国际商务》希尔 《国际商务》韩玉军 《国际贸易学》张二震 435保险专业基础 《西方经济学》(宏微观)高鸿业 《金融学》黄达 《保险学》魏华林 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 《资产评估教程》刘玉平 《财务管理学》刘玉平 《资产评估》汪海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设有金融专硕专业,招生规模也很大,2016年统招82人,2017年统招人数是129人。作为一所知名财经院校,金融专硕的学费竟然和学硕是一样的,都是8000元,很难找到这么亲民的学校了。 431金融学综合 金融学 1、货币与货币制度 2、利息和利率 3、外汇与汇率 4、金融市场与机构 5、商业银行 6、现代货币创造机制 7、货币供求与均衡 8、货币政策 9、国际收支与国际资本流动 10、金融监管

公司财务 1、公司财务概述 2、财务报表分析 3、长期财务规划 4、折现与价值 5、资本预算 6、风险与收益 7、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8、有效市场假说 9、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 10、公司价值评估 金融学部分为90 分,公司财务部分为60 分 432统计学 统计学部分包括:统计学的基本概念,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数据的图表展示及数据分布特征的描述;统计量与抽样分布,参数估计与假设检验;分类数据分析;方差分析,相关与回归分析(一元和多元回归分析);时间序列分析与预测;统计指数。 概率论部分包括:概率的概念与计算;随机变量及其分布、数字特征;大数定律及中心极限定理。 试卷满分150分,统计学部分130分,概率论部分20分。采用闭卷笔试考试,允许考生携带计算器,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结构为四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计算与分析题。 433税务专业基础 税收学原理 1、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国家、财政与税收的产生;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2、税收的涵义 国家的公共权力与税收;税收与剩余产品价值;税收的本质;税收的特征。 3、税收原则 税收的公平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的财政原则。 4、税收负担及其转嫁与归宿 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方式;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5、税收效应 税收效应的概念和分类;税收的微观效应;税收的宏观效应。 6、税制结构分析与比较 税制结构的概念;税制结构的分类及特点分析;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格局分析。 7、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 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一般原则;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税种的划分、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8、国际税收 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居民身份确认规则;非居民各项所得的征税权分配规则;避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剖析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研政策

学校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独立学院学生)。 第四条学校推免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

又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同时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部、监察处、就业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教务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工作。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应报教务部备案。 第六条每年学校推免生计划中的99%作为正常推荐遴选计划,1%作为特殊人才推荐遴选计划。正常推荐遴选计划根据各学院毕业学生的人数,按一定比例下达到相关学院;特殊人才遴选计划,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学生申报情况调配使用。 为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学校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外校的推免生。每年学校将从各学院的推免生计划中单列推荐到外校的计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中南大研字[2015]21号) (2015年10月第六次修改,2015年10月14日校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后简称“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创新发展,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旨在为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优秀人才而选拔具有相应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的教授或符合条件的副教授承担博士生培养指导工作。 第三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离退休制度和我校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退休、离休的相关规定,促进博士生导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第五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及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名额总数和校情,设置招收培养博士生导师岗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基础条件 (一)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 (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具备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 (二)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任教授专业技术职称须满一年,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 (三)申请者应在本学科专业(或跨学科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已经在该方向领域取得一系列有重要影响与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且未来研究方向与现有研究领域具有连续性。 (四)45岁以下的申请者应具有在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连续一年以上的研修经历。 (五)申请者应有主持的在研科研课题,且到帐经费充足。对于超期满一年仍未结项的项目,不认定为在研项目。申请者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到帐经费累计应达10万元以上,或者主持政府部门及其机构委托的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累计应达15万元以上。申请者有以我校名义获得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经费当年未到账的视同到账。 (六)近四年内,申请者未出现任何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培养、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自身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无任何学术失范行为。近两年内,申请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15]153号)中所规定的“问题论文”或“不合格论文”等情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宏观经济学试卷

《宏观经济学》A 卷 一、填空题:(共10 题,每题1 分) 1、宏观经济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 2、IS 曲线是描述产品市场达到均衡时,与之间存在着反方向 变动关系的曲线。 3、IS-LM 模型是说明与同时达到均衡的模型。 4、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在经济周期理论方面的新发展。 5、新古典经济学家的总供给曲线以假说为基础,凯恩斯总供给曲线 则以假说为基础。 6、繁荣的最高点是,萧条的最低点是。 得分评阅人二、选择题:(A、B、C、D 四个中选一个正确答案,共15 题,每题1 分) 1、国内生产总值扣除()后就得到国内生产净值 A、直接税 B、间接税C 公司未分配利润D 折旧 2、短期消费曲线的斜率为() A、平均消费倾向 B、与可支配收入无关的消费的总量 C、边际消费倾向 D、由于收入变化而引起的投资总量 3、边际储蓄倾向若为0.25,则边际消费倾向为() A、0.25 B、0.75 C、1.0 D、1.25 4、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会使() A、LM 曲线向左上方移动 B、IS 曲线向左上方移动 C、AS 曲线向右上方移动 D、AD 曲线向右上方移动 5、下述哪一项不属于总需求() A、税收 B、政府支出 C、净出口 D、投资 6、三部门经济国民收入恒等的条件(公式)是() A、C+I=C+S B、I+G=S+X C、I+G=S+T D、I+G+(X-M)=S+T+Kr 7、永久收入的消费函数理论由()提出 A、杜森贝里 B、希克斯 C、莫迪格利安尼 D、弗里德曼 8、税收乘数和转移支付乘数最显著的区别是() A、税收乘数总比转移支付乘数小1 B、前者为负,而后者为正 C、两者互为相反数 D、后者是负的,而前者为正。 9、LM 曲线成垂直状的区域被称为() A、古典区域 B、凯恩斯区域 C、中间区域 D、以上都不是 10、在下述哪种情况下,挤出效应比较大() A、投资对利率不敏感 B、存在货币的流动性陷阱 C、投资对利率敏感度较大 D、货币对利率敏感度较大 11、其它条件不变,国际石油涨价,会引起短期总供给曲线() A、向左移动 B、向右移动 C、保持不变 D、变为水平线 12、现代理性预期学派的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 A、萨缪尔森 B、弗里德曼 C、卢卡斯 D、拉弗 13、基钦经济周期是一种() A、长周期 B、中周期 C、短周期 D、混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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