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州省考申论热点解析:建设法治政府与全民法治思维

2015年宿州省考申论热点解析:建设法治政府与全民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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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与全民法治思维

背景链接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2014年11月,中央巡视组发现,一些权力部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有的干部存在选择性作为等问题。2014年7月,国务院曾提及“选择性落实”,并视为“作风不扎实”的表现之一。

深度解析

[权威论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习近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李克强用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提升政府公信力,使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造福人民,并为今后发展打下更好基础。

——李克强[法治政府的内涵]

法治政府应是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制政府。

首先,法治政府是阳光政府。伴随着市场经济完善的进程,政府必须减少管制层面,强化服务功能。一方面要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观念。

其次,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一是政府权力有限。政府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的,因此,政府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才能获得权力和行为的合法性。二是政府职能有限。政

府职能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行政权力作用的范围。三是,政府行政权力的扩张性、腐蚀性,客观上也要求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

再次,法治政府是诚信政府。诚信是获得人民信赖的基本条件,也是政府得以存在和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前提。诚信原则是政府行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所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一原则不仅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具有指导性,而且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领域,同样具有适用性和拘束力。要做到诚实守信,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具有真实性、善良性、稳定性、透明性。

最后,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应当是责任政府。所谓责任政府,即政府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别是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同时也是对公共管理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从法治角度来看,权力与责任是相联系和相统一的,有权必有责,行使多少权力必须承担多少责任。

[重要意义]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加复杂,挑战增多。要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必须深化改革,同时也要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反腐败的重要举措。

国家的法律法规都需要各级政府来实施,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是各级政府,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不仅关系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也关系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落实。因此,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如果能够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在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方面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产生重大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是统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两翼”。

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法治国家是主体,法治政府是重点。

[参考对策]

一是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提高全民法治思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治权威,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中国法治的进程应该是褪去神秘的面纱,把法治的方方面面推向人民,让人民了解、参与、监督。把法治的思维带入普通群众心中,让人民体会到法治的过程,真真实实感受到法治带给人民生活的变化。

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普法学法用法守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创新方式,重点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庭审搬到高级领导干部的课堂上,让领导干部通过旁听案件,甚至是参与应诉,亲自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健全行政决策形成机制和程序。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实施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要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纠错问责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决策效果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事项讨论记录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四是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简政放权、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削减行政权力,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切实划清政府和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削减行政权力,制定权力清单,特别是把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许可权、收费权、决策权逐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行政权力的运行受到严格的规范和制约,让人民群众和舆论有效监督,接受司法的监督。

五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法制环境。要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继续做好法制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提高信息质量。要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保证法律有效实施,合理的激励评价制度是动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法治,推动中国前行的力量

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国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开头示例]

只有拥有法治思维,才能理解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等价值追求的总和,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而现代法治政府应该是一个人本、服务、有限、责任、诚信、高效的政府。因此,培育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柱石。

[结尾示例]

严复曾言:“贫民无富国,弱民无强国,乱民无治国。”法治中国不但意味着优良而科学的政体,蕴含着意义世界的秩序和洽切而和谐的人世生活;法治中国必然是良法之治的中国,必然是具有国家德性的中国,也必然是公民崇法信法守法的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培育法治精神,是政府职责所在,也是每个公民的期望所在。

申论范文

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写入宪法并日益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动力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民众把关注的目光对准了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环。

时下,法治社会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这让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借此更好地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与期待,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内容,也是加速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理应切实行动起来,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入,将日常决策、执行,乃至监督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责相连,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作出决策,提供服务,并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树立法治意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理,法治意识也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树立。作为行政服务的主体,各级行政机关的广大公务员理应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表率。“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务员们要从思想入手,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的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在不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精髓的同时,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努力做依法履职的先锋,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规则治理的主动性,并将法治意识切实用于指导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每一项行政服务,确保行政服务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促进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行政机关的行政权皆由人民赋予,自当服务于民,如果不能通过行政权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辜负。同时,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精神,执法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理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否则就是违法。一旦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会让原本平等的行政关系变得不平等,也会让广大群众因此模糊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让法律的正确实施变得阻碍重重。故而,行政机关必须始终把握好依法行政这个前提,用实实在在的服务让广大群众满意。

突出执政为民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为民服务永无止境。无论何时,各级行政机关自始至终都应该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执政为民思想落实到行政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在强化行政服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便捷性的同时,各级行政机关还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改进服务方法,创新服务举措,采取便于自身开展、老百姓也乐于接受的好的工作方法,确保行政服务始终紧贴人民群众,始终反映民意、民智,始终回

应民需、民诉,确保行政服务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为人民群众打造行政服务快速通道,将行政机关打造成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

得民心者得天下。法治社会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而法治社会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尽享法治社会的成果。同样,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必须跟上,各级行政机关无疑当共同努力,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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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摘要】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表明,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并从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自觉性,改善法治环境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用一个专题,以较大篇幅论述了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执政党报告中首次出现,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到如此高度,这说明,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建设已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社会矛盾亟待化解,法治建设任务任重道远。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 一、深刻理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内涵 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党的十八大的提法则更进一步,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法治思维”是思想层面的要求。指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法律规范、原则、精神和逻辑对所遇到和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做出结论的思想认识过程。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要求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无论是在决策、执行和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要做到权力行使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合法。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法。 二、当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现状 从当前来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我国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缩影,有了明显的提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和习惯也在逐步养成。但是种种现象也表明,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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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反映出我们党对国家与政权建设基本规律和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党执政和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作为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等法治问题进行了浓墨重彩的论述,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纲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织者和践行者,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与此同时,为适应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明确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其中,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时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行为实践,是在操作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二者相辅相成,是新时期深入持久和卓有成效地提升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状反思 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等法治素养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是,树立以合法性判断为优先、法律规则为中心、坚持程序正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上) 答案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上) 第1部分:判断题 (共10题,共25.0分; 默认单题0.0分) 2.5 1、民意如何汇聚并不是国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2、《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 2.5 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3、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4、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2.5分) 得 2.5 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5、在某些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干部现场办公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给现场造成混乱。(2.5 2.5 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2.5 6、领导干部在视察过程中,需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做到各在其位、各谋其职。(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0.0 7、政府在做很多事情时不计成本,这与其权利和责任不匹配没有任何关系。(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8、现场办公与其说是“亲民”,更多时候可能是扰民,甚至是漠视基本的行政程序。(2.5分) 得分:2.5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0.0 9、从理论上说,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2.5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B 10、在科层制的行政领域,处理问题需要尊重最基本的规律和原则,即行政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2.5 2.5 分) 得分: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 案:A 第2部分:单选题 (共10题,共25.0分; 默认单题0.0分) 1、()报告中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 2.5 稳定能力。”(2.5分) 得分: A 十五大 B 十六大 C 十七大 D 十八大 正确答 案:D 2、党的()提法更进一步,不仅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5 2.5 分) 得分: A 十五大 B 十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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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正司法【背景链接】 一、中央政策背景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决定》中的重要阐述标志着中国的司法改革,将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踏步前进。 2014年1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二、真实案件回放及公正司法五大保障 201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在全国两会上作报告指出促进公正司法的五大保障: 有腐必惩:向“官以为常”的特权说不 【案件回放】深圳“巨富村官”周伟思行贿受贿案等一批“小官大贪”案、薄熙来、刘志军案等大案要案,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新高潮。检察机关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报告摘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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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德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湖北日报2012.12.5 星期三费德平(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不仅从价值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提出改革、发展与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而且从弘扬法治精神的深度,提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决策的新思路、新要求。 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规则意识、法治思维能力得到逐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一定程度上存在官本位的特权观念。一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是治“民”,出现以权压法、以情轻法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群发的现实,奉行“摆平就是水平,稳定就是搞定”的人治思维,认为“有法(律)无(办)法,无法(律)有(办)法”,采取非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往往为追求“稳定”而牺牲“法治”。有的领导干部追求GDP至上,以牺牲“法治”的方式来换取经济的发展。这些模糊认识直接影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二是法治思维能力不足。有的领导干部忽视甚至违背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对某些遵循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可以决策的事项,机械地按法律条文办事,致使决策违背法律的根本目的。有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选择地适用法律,有利于自己的就办,不利于自己的就不执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还突出表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能正确把握运用法治原则和精神,不能做到统筹兼顾,灵活处置,以致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 三是忽视决策程序。近年来,有的地方违反土地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违反物权法和征收补偿条例,违法征地、违法拆建,任意侵犯公众财产权和人身权,引发多起自焚、自杀等惨剧或者暴力对抗致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一些地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兴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以致造成严重生态灾难事件。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领导干部决策时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事,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316138690.html,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作者:梁成义 来源:《管理观察》2013年第32期 前言: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十八大报告都提出了提高领导 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为什么当前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这方面的能力呢?本文从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破除人治思维的不二选择、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日益成为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首次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领导干部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基本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有三个标志性事件: 一是将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 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二是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是2005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这五个方面内

2015年事业单位申论热点:个体化社会与社会治理

2015年事业单位申论热点:个体化社会与社会治理 【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ttps://www.360docs.net/doc/a316138690.html,/hainan/?wt.mc_id=bk10634. 【关键词】 个体化社会社会治理 【背景链接】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持续变迁,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日益加速,城乡社会个体逐渐从原来作为其行动框架和制约条件的单位或集体、社区,甚至家族和家庭中抽离,日益自由并成为能“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个体,社会的个体化特征和趋势日益清晰,个体化社会已然到来。在个体化社会,个体获得了相对更多的自主权、更多隐私性的个人空间,为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与此同时,失去集体或单位的庇护之后,个体面临的是更多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困扰,社会风险不断向孤立、孤独的社会个体沉淀。个体化社会的新特征及其对传统社会治理的挑战,需要社会治理新的应对。 【特征】 受现代化进程的高度时间压缩、既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和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滞后等因素复合叠加影响,我国的个体化社会呈现出与总体性社会迥异的新特征。 一是社会关系的脆弱化。 二是生活场域的陌生化。 三是意义世界的功利化。 四是风险承担的个体化。 【问题】

由于社会个体不断从阶级、社区、集体中溢出,不断从抽象的集体主义中脱离,个体化时代的社会治理,已经不可能再像总体性时代的社会管理一样,仅凭对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全面掌控就能实现,仅仅依赖单位或集体、社区等中层社会设置就能实现。个体化时代的社会治理面临新的挑战。 一是治理问题个体化的挑战。 二是治理组织能力弱化的挑战。 三是治理合作困境化的挑战。 【措施】 个体化时代,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个体化的风险,个体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社会、更依赖于社会。社会治理的主旨在于不论个体所处境况如何,都能公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都能获得安身、安心之所,从而实现社会和谐。个体化时代的社会治理,需要新的应对。 第一,健全社会安全网,应对风险承担的个体化。 第二,引入社会工作,化解治理问题的个体化困境。 第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增强个体归属感。 第四,法治德治并重,强化个体自我约束。 【中公教育专家点评】 个体化社会并不是一个新名词,而是在社会分工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形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提高,个体化社会的特征也越来越明显,为此社会治理必须跟上个体化裂变的步伐,不断健全社会安全网,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增强个体归属感,用道德和法律共同推进社会治理。

浅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浅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2014-10-22 10:37:22 来源:四川法制网作者:先梦洪王其远【大中小】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人人网腾讯微博豆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把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描绘法治中国新图景,中国共产党在致力于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是坚持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成为各级领导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意味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工作的时候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一、法治与法治思维内涵 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开。法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公权,权利指的是私权。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对于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由此可见,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人民政府应该是“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的政府;政府官员应该是“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

的公仆。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所在。运用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来讲的,主要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时,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既是法治的精髓,也是运用法治思维的核心。 二、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素养,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

2018年国考申论热点预测-共享经济

2018年国考申论热点预测——共享经济 华图教育尤健健 在历年的公务员考试笔试当中,最让考生充满期待的可能就是申论试卷的主题了,由于申论科目的特殊性,其分值整整占据公考笔试的半壁江山,因此大家对申论的每一次期待和吐槽热度都未曾减弱,申论材料的主题甚至一直是考试后大家分享感受的最大谈资。谈论最多的自然就是谁谁押中了材料主题,谁谁在考试前刚看过主题相似的范文或资料等等。总之,考试之后,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那么,申论作文押题到底靠不靠谱?材料的主题到底是不是能够预测?考前对热点的突击到底有没有意义? 事实上,相对于省联考而言,在国考备考过程中,对申论的材料的主题进行预压似乎并没有一些考生想象的那么离谱。但纵观近7年的国考申论材料,也不不难寻到一些蛛丝马迹。2010年的材料主题是讲海洋资源与环境,偏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2011年副省级主题是黄河的开发保护,偏生态,地市级是农村地区教育和文化问题,偏文化和社会;2012年考的社会道德和公共安全问题,偏社会文化类;2013年主题是文化遗产和文化发展的问题、偏文化层面;2014年是社会心理健康的问题,偏社会层面;2015年讲的科技和人文的关系,材料重点偏向科技发展层面;2016年副省级和地市级主题差异较大,副省级讲礼仪文化与公民素质,而地市级的主题则是好政策,分别偏向文化和社会管理;2017年副省级与地市级又比较相近,都讲的是城市水系建设的问题。历年的申论材料主题看似凌乱,但稍加梳理就会发现,国考的主题怎么变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这“五位一体”当中。这对广大考生的复习备考而言,无疑指明了大体方向。 关心时政的同学应该会注意到,201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自此,“五大发展理念”便成为了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也成了各个社会团体热烈讨论的话题。这五大理念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经济、政治、生态文明、文化、社会建设其实是相互对应的。对于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的建设发展,创新是动力,协调是节奏,绿色是底色,开放是格局,共享是目标。 “五大发展理念”提出后的第二年,2016年的4月23日的25省大联考就将“创新”作为了材料的主题,这也给我们了一个信号:最近几年的考试主题很有可能就在“五大发展理念”之内。而在这“五大发展理念”中,“共享”则是最可能考察的方向。

2015省考申论热点:新时代农民工及其子女问题

申论热点冲刺:新时代农民工及其子女问题 关键词 : 新时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 1、农民工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与农村繁荣文明进步密不可分。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工就有2亿多,这就是中国特色、基本国情。广大农民工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一般规律,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农村富余劳动力会越来越多地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亦工亦农、流动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首先,农民工群体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广泛分布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为工业发展增强了竞争力,为城乡建设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实现。 第二,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特别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打破的情况下,农民外出务工闯出了一条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我们必须更好地发挥农民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第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让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只有认真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2015永州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跨境电子商务

2015永州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跨境电子商务【背景链接】 所谓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政策支持力度也逐步加大。相对于传统跨境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具有明显的自身优势,在当前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应当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可持续化发展。 2014年1月20日,国内首个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在上海成立,旨在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加强企业间的相互合作,显示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积极探索。 【标准表述】 [优势] 一是交易范围的全球性。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跨境电子商务冲破了国家间的障碍,化解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限制,实现了无国界贸易,引起世界经济贸易巨大变革。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范围的全球性使得企业可以直接面对全球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国际市场需求和流行趋势,从而可以不断改进设计,提高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信息交流的即时性。在跨境电子商务中,贸易双方可以即时进行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下单、付款都在瞬间完成。对于音像制品、软件等某些数字化产品的交易,订货、付款、交货等环节都可以即时清结。这种信息交流的即时性,能够拓展国际市场边界,大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间的互利共赢。 三是贸易渠道的便捷性。跨境电子商务省去了传统跨境贸易的很多中间环节,增强了跨境贸易的便捷性,有利于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贸易。跨境电子商务降低了从事跨境贸易的门槛,使得过去复杂、专业甚至带有某种神秘色彩的国际贸易变得简化、透明,降低了交易成本,缩短运营周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直接面向国外买家的营销渠道,已经成为外贸的重要增长点,是“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平台中.公教育版权。 [参考对策] 第一,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与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尚未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的任务十分迫切。一方面,在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既要以确定性的安排弥补技术和信用的不足,又要给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法制环境,避免

2015省考申论热点:推进新型城镇化

申论热点冲刺: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 1、新型城镇化最早2007年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的具体定义和发展模式,最早出自一篇文章:中国复兴的前提是什么,作者张荣寰,在生态文明理论中提出中华民族生态文明发展模式。2014年1月20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修改完毕并上报,规划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战略重点和配套制度安排。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谈新型城镇化:从概念到行动:一、传统的城镇化,市优先发展的城镇化,而新型城镇化讲求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绝对不能搞成“一样化”发展,不能把农村都变为城市,而是要走城乡协调发展的道路。三、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盲目克隆国外建筑,而是要传承自身的文脉,重塑自身的特色。没有自己的文脉,形不成自己的特色,自身优势就发挥不出来,就会千城一面。 2、16日,李克强总理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新”字、核心在写好“人”字。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我们推进新型城镇化,目的在于造福百姓,让百姓真正融入现代文明,共享中国乃至人类发展的成果。这些年来,中国城镇化成绩斐然,

2015年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毕业季大学生为求职整容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战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公教育专家特别推荐最新考情资讯,深度剖析时下热点,整合公考疑难问题,预祝广大考生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金榜题名,荣获佳绩。 【背景链接】 随着暑假的来临,整容市场的生意也日渐火爆。多家媒体报道相关内容,毕业季的大学生为求职再次成为整容主力军。 虽然有“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古训,人人都知道能力的重要性。三国时期的庞统浓眉掀鼻、黑面短髯、面容古怪,却道号“凤雏”,与诸葛亮齐名。但在如今,相同的条件下,除非你特别优秀,否则你难入招聘者的法眼,因为“拼爹”、“白富美”、“高富帅”不时存在。“相貌佳者录”,已是当前社会就业市场中一个无形、无约定的标准,像一个指挥棒指挥一个又一个求知者去整容,去改变自己先天的不足。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学而优则仕”曾是用人单位的择人标准,现如今“以貌取人”现象层出不穷。事实证明,在同等条件下,招聘单位更青睐外貌更好的学生,更何况今年被成为“最难就业季”。毕业大学生为求职整容的初衷,从表面看来是环境所逼,为了一份称心工作,必须“闪亮”上场。但是以貌取人导致“整容求职”的背后深层原因值得探求。 其一,用人单位的招聘观存在问题。现在的求职单位,毫不掩饰对求职者的外貌要求,包括身高、体重等择优录取标准。面容姣好的求职者往往很吃香,有能力却不漂亮的总被冷眼相待。不难看出,在长相、气质方面出众重要还是适应岗位能力重要,在不少用人单位充满了矛盾的选择,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形象与能力兼备的所谓“完人”不一定适应用人单位的管理。总得说来,一般岗位,并不是选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公关经理,换句话说,即便主持人行业照样有“另类”出彩,深得观众的喜爱,所以,长相其实并非那么重要,但不少用人单位缺乏好的招聘理念。 其二,大学生的心态也发生变化,多重外表而忽视内在。一些学生将求职失败归咎于长相;女大学生恋爱告终,也把挫折原因总结于身材。他们不满意自己的外貌,所以妄自揣测这一切错误都源于外在。但是,他们遇挫的真正原因不是他们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学习心得体会

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学习心得体会 十八大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说明了法治在当今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法治思维的培养必须作为一项非常急迫的任务来完成。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而领导干部只有在工作中运用所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才能正确运用自己手中的职权,才能维护政府的威信。所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在政府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而言 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体制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来引导,而目前我国的法律体制还不是很完善。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时代的需要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不同的法。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规章之间、行政权与司法权依然有许多冲突存在。这让法律变得复杂,于是学习这些法也会变得复杂。所以,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2、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依法治国的方略基本实现。而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最重要的。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之风屡禁不止。这些现象都突显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亟待提高。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相关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后的检测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体系,通过专家面授和专家网上教学多种方法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从法律理论上对领导干部实行武装,让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以杜绝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培养,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自身的约束外,还必须有来自于外部的监督。领导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法律的监督对象。能否消除领导干部自身的特权思想,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效果。消除特权思想,领导干部就要坚持群众路线,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倾听群众的声音。利用外部力量来约束自己,把领导干部的行为都纳入在法治轨道中,这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需要当今各级领导干部共同的努力,共同去培养和提升自身的法治思维。完善的法律体系、系统的法律学习和外部监督是培养和提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可或缺的途径。

2015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微信监管

背景链接 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简称“微信十条”),主要从行业的资质、隐私的保护、实名制注册、备案审核和内容限制等方面对即时通信通讯平台和用户的规范做了很多界定,并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目前,微信等移动即时通信客户突破8亿,公众账号超过300万个。微信开启了移动互联网传播的新时代,正在成为网络舆论的发动机。 深度解析 [具体表现] 但随着微信公众平台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其信息传播范围逐渐扩大,一些人借助这一平台向公众传播谣言、暴力、恐怖、欺诈、色情等违法违规信息,左右网络舆论的能力随之增强,严重威胁着网络传播秩序和公共利益,甚至危及国家安全,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过激言论和敏感信息无序扩散,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由于微信以点对点的方式传播,内容仅停留在传受双方的移动终端上,其他用户无法获知,这就使微信成为一个天然的私密媒体平台,信息传播更具隐蔽性,一些在微博上受到严密监控的内容很有可能通过微信公众账号传播。这种小范围朋友圈内的转发,给过激言论和不良信息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并且更易被用户相信,增加了舆论监管的难度。微信公众账号的封闭交流还会导致某些舆情在微信圈子里悄然流行之时,外面的人还一无所知,当舆情发展到主流网站、论坛、微博中的时候,就直接给相关管理部门形成比较大的舆论压力。 二是微信圈群较为封闭,容易导致信息传播的偏向和极化。与微博相比,微信新加朋友来源多为QQ及手机通讯录,这部分好友与网民现实生活中好友的契合度较高,这使得微信好友更具真实性,信息来源更易被信赖。所以,微信用户的信息交流者偏向于有共同兴趣、相似价值取向的群体,导致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极易出现“群体极化”现象。 三是微信的社会动员成本低,容易将公共事件进一步变成社会行动。微信所依靠的是基于熟人的“强关系”,在发动线下活动时极具号召力。而且,在热点事件中,微信公众账号中的观点与微博平台观点形成共振,既易加深固化既定观点,也大大降低网络时代社会动员的成本。一个帖子经微博、微信传播后,能够迅速激起其他无直接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所谓“自由派公共知识分子”,利用微博、微信等阵地,通过网上网下互动、国际国内联手,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是微信可以降低有效信息的识别度,成为谣言传播新渠道。境内外一些势力将互联网作为对我渗透破坏的主渠道,以“网络自由”为名,不断攻击污蔑、造谣生事,试图破坏我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还有一些人出于政治或商业利益炒作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温休假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温休假 泉州人事考试网:根据往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推测: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2014年10月份中旬发布,报名时间为10月中旬到下旬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下旬,笔试时间为11月底,面试时间与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各位考生可以时刻关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大全,我们将会第一时间更新相关信息。 【背景链接】 2014年5月26日起,华北、黄淮等地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河南、安徽中北部等地连续两天以上出现超过35℃的高温天气。很多城市最高温已经突破40℃。暑天已至,高温休假和津贴等高温权益成为热议话题。有调查显示,超八成受访者没有享受过高温休假或领到高温津贴。特别是在建筑、环卫、保洁等行业,部分从业者甚至不知道可以享受此福利。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习近平 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低保、住房等基本保障问题,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李克强 [存在问题] 一方面是基层劳动者的权利在高温中常常难以落实,另一方面是相关监管部门的“高温保障零投诉零受理”。高温下的劳动保障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像工伤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劳动安全,属于安监部门管;劳动卫生,则由卫生部门分管……“九龙治水”极易造成“群龙无首”,一项论责任要各方分担、论利益却与部门无涉的工作,常常会由于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摘要]建设法治国家,需切实提高各级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文章以此为出发点,阐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涵义及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其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 [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面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急剧转型所伴随出现的种种社会矛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的提出,将对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并使其发生深刻变化。 一、法治、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一)法治 西方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1]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其基本意义是依法办事,强调法律应该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可见,法治大致包括这样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有完备且良好的法律制度,即法制。法制是法治的前提,但法治不是法制的必然。其二,法律制度要得到普遍地服从和遵守,这就要求法治除了要具备完备且良好的法律制度外,还要有与法律制度相配套的法律运行机制,公权力受到制约,并且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可以说,法治是一个动态概念,它既包括法律制度,又包含着法治精神指引下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律实践活动。 (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思维”是人类借助语言,运用知识,通过一定的逻辑程序,以达成认识和实践的活动。人们通过思维,形成观念,获得认识,养成精神,最终体现为行动方式。[2]因此,对于法治的认知和实践活动,可称之为“法治思维”,而在这种法治思维指导下的行动方式,即为“法治方式”。具体而言,所谓“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所谓“法治方式”是指执政者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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