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360docs.net/doc/af16547641.html,好好学习社区

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专用量检具的分类编号、管理流程以及其质量的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专用量检具的设计、制造和使用

2 专用量检具的定义

凡按产品质量特性要求,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而自行设计制造的量具、检具,统称为专用量检具。

3专用量检具的设计、制造、检定、报废管理流程见流程图。

4 专用量检具的验证

4.1 新设计制造的专用量检具须实物验证后方能投入正式使用。

4.1.1 验证工作由专用量检具的设计单位牵头,会同技术发展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使用单位及物资供应公司、工具车间共同验证。

4.1.2 实物由使用单位领出提供。

4.1.3 验证结果需填写在“专用量检具验证单”上,验证小组成员共同会鉴、存档。

4.2 复制的专用量检具,制造检验合格后,由申请制造单位将实物送质量检测中心核实、登记、建帐,安排检定周期、建卡。

4.3 经验证合格的专用量检具须经质量检测中心核实、登记、建帐、安排检定周期,建卡后方能领出使用。

5 专用量检具的精测及检定

5.1 质量检测中心按专用量检具图样所标注的制造尺勺公差、形状位置公差等进行精密测量,作好检测的原始记录,对检测报告负责。

5.2 工具车间编制制造工艺时,应尽量满足测量基准的要求,达到加工、精测基准的统一。

5.3 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如材料牌号、热处理硬度值、金相组织、机械性能、尺寸公差、形位公差等均由质量检测中心各检验组负责检验或委托理化计量科检测。

5.4 专用量检具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对使用频繁、精度高的专用量检具,由质量检测中心根据实际作用情况另订,但不得超过半年。

6 专用量检具使用质量的监督

6.1 经检定合格的专用量检具,由质量检测中心开具检定合格证,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专用量检具,一律不准作用。

6.2 专用量检具必须由使用部门及时送检,周期送检率为100%,周检合格率为98%。

6.3 超过磨损极限的专用量检具不准使用,由质量检测中心办理报废手续,并保管废件。

6.4 专用量检具的遗失、无故损坏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6.5 专用量检具的检定合格证,由专用量检具的使用者妥善保管,每遗失一件次,处以5元罚款(由月度奖金中扣除)。

6.6 专用量检具应列入加工工序卡和检验卡。

凡末列入工序卡或检验卡的量检具,质量检测中心不予检定、周检,并及时反馈至技术发展中心或车间技术组、质量检测中心,按违反工艺纪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