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P2P网络金融监管_秦军

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P2P网络金融监管_秦军
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P2P网络金融监管_秦军

随着信息技术与金融产业的融合创新,互联网金融已成为当今一大趋势。以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为依托,提供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平台以实现信息交互和资金借贷,P2P 金融(Peer-to-Peer lending )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应运而生。相比传统金融,P2P 网络金融具备参与度高、操作便捷、投融资渠道广、融资效率与资金利用率高等明显优势,因此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监管和法规缺失,近两年频频发生P2P 平台的卷款跑路和停业事件,如“合众贷”、“优利网”等,使得P2P 金融在发展中不断积累风险,引发了投资人对于P2P 金融发展的质疑。

一、文献综述

美国、英国等国家P2P 金融发展较早,其研究现状较之我国也相对成熟。Yang L.H.(2012)认为,依托于信息网络全球化的P2P 金融具备虚拟金融活动的特性,易引发P2P 平台与借款、贷款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Berger (2009)通过建立模型,分析了P2P 参与者的行为及影响因素。美国最大的P2P 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af16838215.html, 通过与信用报告机构Experian 合作,将个人评级与负债指标作为两个主要的定量数据,并结合参与者的个人背景、财务状况以及贷款目的进行评估,以提高P2P 参与者的准入门槛,降低P2P 行业的非系统性风险。Chen D.(2014)建议采用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式,例如增加与个人财务相关的指标,包括财产或最低收入要求,以保护P2P 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将P2P 平台纳入监管范畴,

要求P2P 平台实行严格的注册登记并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包括平台运作与经营状况、潜在风险因素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等(Slattery 和Paul ,2013)。在接受SEC 的监管之后,网贷平台需要每天至少一次或多次向SEC 提供出售的收益权凭证,并对贷款细节和风险进行披露。SEC 重点关注网贷平台是否按要求披露信息,强制的信息披露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发生信息遗漏或错误的情况下,投资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偿损失,实现了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Brill (2010)结合美国在审慎监管中对市场准入、杠杆率和资本充足及流动性比率的要求,认为在P2P 网络监管方式上采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共同监管的架构,能够发挥较好的监管效果。

政府机构监管与行业行为自律是英国P2P 网络金融监管的“双轮驱动”。2014年,英国在出台的《FCA 对互联网众筹与其他媒体对未实现证券化的促进监管办法》中规定,平台的借贷行为需要得到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 )授权。P2P 平台需定期向FCA 汇报客户资金与投资情况、公司财务状况等,重视风险披露(Huang Z.,2014)。Wang Y.等(2014)探索了行业自律对P2P 监管的积极影响,2011年3月,由Zopa 、Rate Setter 、Funding Circle 这三家领头P2P 借贷公司自行成立的行业自律协会P2PFA (peer-to-peer finance association )对成员平台提出了基本要求,即成员平台必须公开预期及实际违约率、逾期贷款等。而在审核贷款者申请时,须结合信用评级公司记录,以此推动P2P 行业行为规范的完善。

在国内,由于P2P 平台的运作模式尚未成熟,国内学者

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P2P 网络金融监管

【摘要】P2P 网络金融在发展中不断积累风险,引入监管部门的管制是促进P2P 网络金融合规运营的必要条件。基于静态博弈模型和演化博弈的思想,本文以P2P 网络金融监管主体与被监管者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博弈分析,提出出台监管细则、促进行业自律、降低监管成本、加大处罚力度等建议,以期为互联网金融业构建良好的金融秩序。

【关键词】P2P ;金融风险;演化博弈;金融监管【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6)11-0092-4

秦军(教授),张悦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R&D 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路径及政策研究”(项目编号:7107308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碳金融视角下的我国低碳经济发展路径和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1YJA630088);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长三角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基于碳金融的视角”(项目编号:2012SJD630041)

□金融·保险

东方医学与健康投稿https://www.360docs.net/doc/af16838215.html,

的研究多集中在定性分析,侧重于介绍P2P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运作模式及存在的风险,对P2P监管问题研究较少或不够深入,对于由谁监管、如何监管也未达成共识,且忽略了对P2P平台被监管意愿的研究。

二、我国P2P金融的风险分析

随着“互联网+”概念不断升温,P2P网络金融已成为个人投资理财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新途径。截至2015年10月31日,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3019家,投资人数超80万,而在2014年末,全国P2P网贷平台仅有1613家。从交易规模看,2015年10月全国P2P网贷成交额达553.3亿元,同比增长49.15%,按此发展趋势,2016年P2P网贷平台数量及交易额将继续走高。受到央行利率持续下调的影响,P2P整体利率略微下调,近半数P2P网贷平台平均综合年利率在10%~ 15%之间,综合平均收益率达到12.38%。P2P网贷已快速成为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业态。

然而,在取得爆发式增长的同时,P2P行业的风险也在逐渐暴露。随着我国经济持续下行,P2P平台兑付压力持续上升,加上坏账和平台运营不善的成本逐渐积累,导致出现许多问题平台及主动停业平台,主要表现为由于恶意诈骗、经营不善等问题而倒闭、跑路的P2P平台数量增多。《2015年10月P2P网贷行业报告》的数据显示,10月新出现问题平台及主动停业平台47家,比去年同期增加9家,P2P行业的风险问题更加突显,也显示出监管的缺失。总体来看,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体现在如表1所示的几个方面。

目前P2P金融的突出问题是“三无”,即:无行业标准、无准入门槛、无机构监管。由于P2P金融仍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与监管规定,极易引发上述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与资金托管风险。而部分平台经营者由于无借贷行业从业经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往往引起操作风险的发生。作为快速成长的新兴业态,由于行业标准缺乏、潜在风险存在以及政府监管缺失等问题,P2P网络金融在发展中也存在争议与质疑。为了对P2P金融监管提出针对性建议,构建完善的P2P金融监管体系,本文通过引入博弈论的思想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对P2P金融监管主体与被监管者之间进行博弈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监管分析

1.静态博弈模型的基本假定和均衡解。假设博弈双方为P2P金融监管部门和P2P网贷平台,监管部门的策略空间为{严格监管,宽松监管},P2P网贷平台的策略空间为{合规经营,违规经营}。

当P2P金融监管部门宽松监管、P2P平台合规经营时,各自收益为A,B。

当P2P金融监管部门宽松监管、P2P平台违规经营时,监管部门将受到上级和社会舆论的批评,得到负效用D,监管部门的收益为A-D;而P2P平台由于违规未被发现,可获得超额收益R,总收益为B+R。

当P2P金融监管部门严格监管、P2P平台违规经营时,监管部门存在监管成本C并得到违规处罚kR(k为监管部门的罚款系数),监管部门的收益为A-C+kR;P2P平台的收益为B-kR。

当P2P金融监管部门严格监管、P2P平台合规经营时,监管部门的收益为A-C,P2P平台收益为B。

根据以上假设,得到博弈策略和收益原表,如表2所示:

为了更好地抓住本质和方便计算,从原表各项分别减去A和B(收益),可得简表如表3所示。

P2P监管部门

严格监管

宽松监管

P2P网贷平台

合规经营

A-C,B

A,B

违规经营

A-C+kR,B-kR

A-D,B+R 表2博弈策略和收益原表

风险种类法律风险

信用风险资金托管风险

操作风险

风险定义

运营过程中不

符合法律规定

或未按合同约

定履行义务引

起投资人的财

产损失

由于信息不对

称引发投资人

潜在的财务损

失风险

投资人面临资

金被挪用的潜

在风险

由于人员操作

失误、系统漏

洞或外部事件

导致的直接或

间接损失风险

风险点及案例分析

P2P平台及贷款方均有可能引起相应的法

律风险:一是P2P平台有触及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红线的可能,有可能演变为非法集

资的非法金融机构;二是P2P平台往往以

投资咨询公司或电子商务公司等身份注

册,且缺乏必要的审批与监管,导致平台身

份模糊,行业机构资质良莠不齐

资金贷出后,P2P平台和投资人难以有效监

督借款方的资金用途,缺乏对借款人信用

评级、资产负债状况、贷款投向及运作情况

的及时披露。而当借款方违约时,投资人需

依赖P2P平台与其委托的第三方收款机构

来收回贷款,由于缺少法律硬性要求,极易

造成对借款方无力追偿,引发投资人的损

失。以美国Prosper网站为例,3900万美元违

约贷款最终只收回了80万美元

以P2P平台作为接口,资金实际进入了P2P

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立的账户或是第

三方支付公司内部法人的账户,并没有实

现真正的资金托管。因此,投资人的沉淀资

金面临着被P2P平台或者第三方支付公司

挪用的风险。近年来已发生了一些P2P平

台挪用卷款案件,如深圳中贷信创、杭州国

临创投等

P2P平台缺乏严格的从业人员标准,也未建

立完整的内控流程,易引发数据受损、丢失

及系统被攻击等风险,危及系统安全和投

资人资金安全。如拍拍贷、翼龙贷等多家网

贷平台曾遭遇黑客攻击而造成平台系统瘫

痪并暂停服务

表1P2P网络借贷风险及案例分析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5年《中国P2P

互联网金融运行报告》。

金融·保险□

从表3可以看出,当P2P 网贷平台选择合规经营时,P2P 监管部门的最优选择是宽松监管。当P2P 网贷平台选择违规经营时,若C-DkR ,P2P 监管部门的最优选择是宽松监管。除此之外,当P2P 监管部门选择严格监管时,P2P 网贷平台的最优选择是合规经营;当P2P 监管部门选择宽松监管时,P2P 网贷平台的最优选择是违规经营。

假定P2P 网贷平台违规经营的概率为x ,合规经营的概率为1-x ;P2P 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概率为y ,宽松监管的概率为1-y ,则:

P2P 网贷平台的期望收益为:E x =x [-kRy+(1-y )R ]得到最优化的一阶必要条件为:

?E x

?x

=-kRy+(1-y )R=0P2P 监管部门最优的严格监管为:y ?=R/

(R+kR )P2P 监管部门的期望收益为:

E y =(1-y )(-Dx )+y [-C (1-x )+x (-C+kR )]得到最优化的一阶必要条件为:

P2P 网贷平台最优的违规经营概率为:x ?=C/(D+kR )

2.P2P 网贷平台和监管部门的复制动态方程。P2P 网贷平台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E=x [-kRy+R (1-y )]=xR-xyR-kxyR P2P 网贷平台的复制动态方程为:F (x )

=?x

?t

=(1-x )[0-(xR-xyR-kxyR )]=-x (1-x )[R-yR-kyR ]

P2P 监管部门的复制动态方程为:F (y )=

?y

?t

=y (1-y )(C-Dx-kRx )由上述复制动态方程可得出博弈复制动态相位图,如图1、图2所示。

3.演化博弈模型的稳定性分析。把图1、图2两种相位图用同一坐标平面表示出来,即可得到博弈双方的复制动态关系图(见图3),可以看出P2P 网贷平台和监管部门作为博弈

P2P 监管部门严格监管(y )宽松监管(1-y )

P2P 网贷平台

合规经营(1-x )

-C ,00,0

违规经营(x )-C+kR ,-kR

-D ,R

表3

博弈策略和收益简表

?E y ?y

=Dx-C+kRx=0

y=R/(R+kR )y>R/(R+kR )

y

x=C/(D+kR )

x>C/(D+kR )

x

□·94·

财会月刊2016.11□金融·保险图1P2P 网贷平台博弈复制动态相位

图2P2P 监管部门博弈复制动态相位

双方没有一个稳定的策略均衡点。假设P2P网贷平台的违规率超过C/(D+kR)时,监管部门将提高监管概率y,采用严格监管。在图3中表示为从右下方逐步过渡到右上方,此时P2P 网贷平台的违规概率逐步降低,从而进入左上方状态。在左上方状态中,由于面临监管的高成本,监管部门将放弃严格监管而进入到左下方,又促使了P2P网贷平台违规经营概率的上升,从而又返回到右下方的初始状态。因此,P2P网贷平台同监管部门陷入无限循环之中,即(违规高,宽松监管)→(违规高,严格监管)→(违规低,严格监管)→(违规低,宽松监管)→(违规高,宽松监管)……

四、规范P2P网络金融的监管策略

P2P网络金融作为一种新型业态,应当在监管部门的规范下健康稳定发展,避免由于P2P网贷平台的违规经营给借贷双方造成资金上的损失。而对于P2P的监管,其目的是引导P2P网贷平台合规运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实体,保证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1.明确监管主体,细化监管准则。P2P网络金融在发展中已积累了多方面的风险,应尽快明确监管主体。从国外实践来看,P2P网络金融在美国由SEC进行监管,在英国由金融服务局负责监管。具体到我国,可以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为主要监管机构,由银监会等机构参与其协调管理。我国的P2P网络金融监管可采用多部门分工、联合监管的模式,通过央行的地方分行对新设立的P2P网贷平台进行审批;银监会依法授权对平台的公司治理、经营业务范围、风险控制等进行定期检查;市监局负责注册登记,审查其是否拥有合法营业的执照,避免注册公司身份模糊的情况。建议尽快制订《P2P网络借贷业务指导意见》,如对用户身份、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借款用途等进行审核,及时更新用户信息;规定资金必须实现第三方托管;平台应建立必要的风控机制,例如引入担保或者提取风险准备金。

2.规范自律先行,促进健康发展。P2P网络金融属于金融创新,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出台之前,应先执行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可借鉴英国P2P金融自律协会成立全国的自律性组织,例如2013年12月中国支付

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涵盖了互联网公司、P2P网络借贷平台等多个领域的75家机构。在行业自律方面,应鼓励P2P行业成员合规运营,加强自我约束,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数据报表,涵盖借款金额及期限、预定利率、偿还方式、违约情况等,确保其真实准确性。建立全国性的、自律性及透明度更强的P2P网贷平台行业协会,更好地搭建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充分起到协调与监督的作用。

3.降低监管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上述演化博弈均衡主要取决于三个变量(k,C,D)。C指的是监管成本,根据公式x ?=C/(D+kR),C越小,P2P网贷平台的违规经营概率就越小。而根据y?=R/(R+kR),提高处罚力度k,相当于R/(R+

kR)无限接近于零,通过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并对违规经营的P2P网贷平台加大处罚力度,削弱其违规经营动力,以降低P2P网贷平台违规经营的概率。监管部门应当对违规运营的P2P网络金融机构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如责令改正或给予行政处罚并公示,及时向金融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监管信息,以实现对P2P网络金融的有效监管。

主要参考文献:

Berger S.C.,Gleisner F..Emergenc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in electronic markets:The case of online P2P lend?ing[J].BuR-Business Research,2009(1).

Chen D.,Lai F.,Lin Z..A trust model for online peer-to-peer lending:a lender's perspective[J].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2014(4).

Slattery Paul.Square Pegs in a Round Hole:SEC Regu?lation of Online Peer-to-Peer Lending and the CFPB Alter?native[J].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2013(1).

Brill A..Peer-to-Peer Lending:Innovative Access to Credit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Dodd-Frank[J].Washington Legal Foundation Backgrounder,2010(35).

Huang Z.,Deng J.,Xiong M.et al..Comparisons of P2P Regulatory Systems between USA,UK and China's P2P Regulatory Policies[J].Financial Regulation Research,2014(10).

张宏..美国P2P网贷平台的法律规范及对中国的启示——以美国Prosper网站为例[J].财经界(学术版),2013(20).陈婕..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研究——以拍拍贷、红岭创投为例[D].广州:暨南大学,2014.

黄芳芳,康文..P2P行业的信息披露至关重要[J].卓越理财,2014(10).

福建南平银监分局课题组,陈树福..P2P网络借贷监管的效益与路径——基于演化博弈论视角的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4(7).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南京210023

2016.11财会月刊·95·□

金融·保险

□图3

复制动态关系和稳定

我国金融监管的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摘要 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它的安全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安全与稳定。随着中国金融深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混业经营趋势也日益明显,银行风险程度也日益加大,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银行业在金融深化和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使其支撑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地向前发展、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已经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全球的银行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银行也存在着容易引发危机的种种风险隐患。为了避免累积金融风险,引导银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模式和加大银行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以经济全球化和中国金融深化为背景,以银行监管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最后得出中国银行业监管模式的选择路径和形式。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系;银行监管;完善

Banking supervision mode after the crisis era development research Abstract Banks, as the core of a country's financial system, the safety of his relationship to the security of the entire financial system, and even the entire national economic security and stability.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financial deepening, banks Mixed trend is increasingly evident, the banks are also increasingly greater degree of risk, how to establish an effective regulatory model, give full play to the banking industry in financial deepening and the central role of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so that Its support of China's economy forward stable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effectiv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of financial risks and maintain the secur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attention theory. 2007 outbreak of the U.S. subprime mortgage crisis quickly evolved into a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the world's banks are facing serious challenges. China's banking crisis, there are also apt to cause all sorts of potential risks. To avoid the accumulation of financial risks, and guid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further improve our supervision of banks and increase bank supervision is imperative. For this situation,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China's financial deepening as the background and supervision of banks.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rough the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Status and Problems of the analysis, and finally come to post-crisis era of China's banking regulator mode select the path and form. Key words: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supervision; perfect

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详细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助力打造地方金融生态圈控风险,稳金融,助服务,创新篇 业务背景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业快速发展,P2P、小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各类金融公司快速涌出,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融资、贷款、理财渠道日益丰富,各种新商业模式、创新平台更是层出不穷,极大满足了中小企业、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人的金融需求,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但是随着金融创新极速推进,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涉及到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甚至是国家金融安全的问题。 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要求,要求各地人民政府承担监管重任,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但是由于地方金融企业种类繁多、数量众多、风险更大,单靠人防的传统监管模式已无法应对当前严峻形势,普遍存在发现难、研判难、决策难、控制难、处置难。 在这样的形势下,中软融鑫借助22年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国家级监管机构服务所积累的丰富监管系统建设经验和成熟产品,以及在金融办积累的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建设经验,特别推出统一监管产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旨在汇集“7+4”种行业监管,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结合中软融鑫自有业务优势,帮助监管机构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金融运行状况、行业发展的统计分析,实现科技监管、智慧服务。 建设价值 “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将会助力地方金融监管单位,一方面通过“监管”稳定地方金融市场、另一方面通过“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共建服务于地方金融监管和普惠金融服务的良性运转的“地方金融生态系统”。 面向未来,做到: ●服务监管部门,把控金融风险; ●服务金融企业,减少资金风险; ●服务广大群众,实现安全理财; ●服务实体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网络安全技术研究的目的、意义和现状

网络安全技术综述 研究目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在现代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如今,个人、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国家军事部门,不管是天文的还是地理的都依靠网络传递信息,这已成为主流,人们也越来越依赖网络。然而,网络的开放性与共享性容易使它受到外界的攻击与破坏,网络信息的各种入侵行为和犯罪活动接踵而至,信息的安全保密性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企业及广大网络用户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21世纪全世界的计算机都将通过Internet联到一起,信息安全的内涵也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不仅从一般性的防卫变成了一种非常普通的防范,而且还从一种专门的领域变成了无处不在。当人类步入21世纪这一信息社会、网络社会的时候,我国将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网络安全体系,特别是从政策上和法律上建立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网络安全体系。 网络安全技术指致力于解决诸如如何有效进行介入控制,以及何如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物理安全分析技术,网络结构安全分析技术,系统安全分析技术,管理安全分析技术,及其它的安全服务和安全机制策略。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意义重大,它关系到小至个人的利益,大至国家的安全。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就是为了尽最大的努力为个人、国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让网络安全技术更好的为广大用户服务。 研究意义: 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体系实际上包括国家的法规和政策,以及技术与市场的发展平台.我国在构建信息防卫系统时,应着力发展自己独特的安全产品,我国要 想真正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最终的办法就是通过发展民族的安全产业,带动我国网络安全技术的整体提高。信息安全是国家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从系统的规划上去考虑它,从技术上,产业上,政策上来发展它.政府不仅应该看见信息安全的发展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一部分,而且应该看到,发展安全产业的政策是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应该看到它对我国未来电子化,信息化的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信息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随着Internet 的普及和电子商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要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提供法律基础。 2、尽快制订金融法律实施细则。主体法是纲目式的,对于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主体来说,更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并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也要对原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还要对立法环境尚不成熟、近期不宜立法的有关金融业,先制定一个过渡性的暂行规定。 3、尽快建立独立的金融执法机制。目前银行对企业大量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无能为力,如果依法收贷只能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更甚的是对于银行起诉,许多地方是“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裁决、裁决不执行”,这种现象助长了企业、个人不守信用,直接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为此,有必要尽快组建执法机构,专门受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重塑我国公正、公开、公平的金融司法秩序。 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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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问题研究性课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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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涉及的主导科目:信息技术 课题研究涉及的非主导科目:语文数学 提出背景: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已经逐渐走入我们平常百 姓家,网络也在也不是个陌生的字眼。大到企业办公,小到私人娱乐。网络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向世人昭示它的风采。但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与来,在今天已经成为网络世界里最为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危害网络安全的因素很多,它们主要依附于各种恶意软件,其中病毒和木马最为一般网民所熟悉。针对这些危害因素,网络安全技术得以快速发展,这也大大提高了网络的安全性。 研究目的:了解网络安全问题触发的原因、方式、后果及影响 研究意义: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研究目标:1、使广大青少年朋友对网络安全有一些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2、通过宣传网络安全知识,使青少年朋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研究假设:同学们对网络安全不给予重视,网络安全问题迫在眉睫 研究内容: 1、触发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原因 2、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及政策建议 3、什么是网络安全 4、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含义 5、常见的几种网络入侵方法 一、触发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原因 日益严重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不仅使上网企业、机构及用户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使国家的安全与主权面临严重威胁。要避免网络信息安全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触发这一问题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黑客的攻击。由于缺乏针对网络犯罪卓有成效的反击和跟踪手段,因此黑客的攻击不仅“杀伤力”强,而且隐蔽性好。目前,世界上有20多万个黑客网站,其攻击方法达几千种之多。 2.管理的欠缺。网站或系统的严格管理是企业、机构及用户免受攻击的重要措施。事实上,很多企业、机构及用户的网站或系统都疏于这方面的管理。据IT界企业团体ITAA 的调查显示,美国90%的IT企业对黑客攻击准备不足。目前,美国75%-85%的网站都抵挡不住黑客的攻击,约有75%的企业网上信息失窃,其中25%的企业损失在25万美元以上。 3.网络的缺陷。因特网的共享性和开放性使网上信息安全存在先天不足,因为因特网最初的设计考虑是该网不会因局部故障而影响信息的传输,但它仅是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在安全可靠、服务质量、带宽和方便性等方面存在着不适应性。 4.软件的漏洞或“后门”。1999年底保加利亚软件测试专家发现微软网络浏览器IE存在安全漏洞,它可以使不怀好意的网站管理人员入侵访问者的计算机文件,随后微软公司承认了这一事实。 5.人为的触发。基于信息战和对他国监控的考虑,个别国家或组织有意识触发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二、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及政策建议 随着世界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迅速。目前已经形成公用网、专用网和企业网三大类别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因特网已经覆盖200多个城市,并有3000多个政府数据库和1万多个企业数据库与该网连接。相应地,网络信息安全亦存在着相当大的隐患。1999年国家权威部门对国内网站安全系统测试结果表明,不少单位计算机系统都存在着安全漏洞,随时可能被黑客入侵。为更有效地保护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注重对黑客入侵的有效防范。针对我国已有3000多个政府数据库和1万多个企业数据库已与因特网连接,以及上网用户和连网计算机数目飞速增长的现实,应确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对党政信息网和重要部门信息网应考虑加强技术安全保卫,诸如网络入侵预警、处理与防范工作等;对企业可考虑采取一定措施鼓励其采取给操作系统和服务器加装补丁程序,经常对网络进行扫描及其它相应措施,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目录 [隐藏] ? 1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 3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 4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取向[1] ? 5 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应注意的事项[1] ? 6 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2] ?7 中德金融监管体系比较[3] ?8 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 ?9 参考文献 [编辑]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个整套机制和 组织机构的总和。它涉及到体系的参加者以及如何进行监管两个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就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金融监管机关的组织、构成、职权、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编辑]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1998年,我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 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模式是与当时的经济金融状况相适应的,确实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大和蔓延,抑制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良冲击, 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结束了银 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混业经营自此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在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特别 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竟争的巨大压力,我国所 谓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某些变化,各金融机构在业务,资金乃至组织结构上已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已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市场中间业 务;2000年7月,工商银行全面收购友联银行,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通过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家金融机构及申银万国证券已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1999 年底,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准通过投资基金进人证券市场。在金触监管当局还没明确宣布废止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敢于突破这种限制,其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已清楚认识到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我国金融业正逐步融合,分业经营的局面不会持续太久,分业监管将失去存在的基础,金融监管将面临严峻的挑战,致使统一监管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编辑]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的前提下,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体系势在必行。正 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目前,我 国的企触监管是分业监管,分业监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随着混业经营的潮流,分业监管又表现 出不相适应的方面,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障碍: 第一,降低了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我国的存款类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在资金融通,清算上都由人民银行管理,其外汇业务也由外汇管理局监管。在业务上有一定交叉容易产生因领域界限不清和责任不明确而谁都不管的情况,而且对金融机构的清偿力和资产组合的总体风险的 控制和评价往往被忽视,出现监管“真空”; 第二,金触监管难度加人.在分业监管模式下,由于不同的监管机关实施监管依据的法律口 径不一,要求不同,极有可能从实质上赋予金触机构选择何种监管法律的权力,这就有可能导致 监管的松懈并出现监管方面的漏洞;加之当前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 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控制和防范,这就要求更集中高效的协调监管体系 第三,不符合国际金融业发展和监管趋势。当前,许多国家为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对过去的分业监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如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际经验表明,实行统一监管能够规避实行分业监管所产生的一些风险,例如英国已经开始实行全能型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方向

网络与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研究方向 1.1网络与系统安全体系架构研究(基础前沿类) 研究内容:针对网络大规模更新换代所面临的安全可信和管理问题,面向开放和互通的国家网络管理,研究网络和系统安全体系结构,重点研究以IPv6网络层的真实可信为基础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结构、关键机制和关键应用。针对未来多层次、动态、异构、差异度巨大的无线接入环境,研究新型无线网络安全接入管理机制。针对国际上新型网络与系统体系结构的发展,如软件定义网络和系统、网络功能虚拟化、命名数据网络和系统等,对其安全问题和安全机制进行前沿探索研究。 考核指标:提出IPv6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结构中的信任锚点、真实可信的网络定位符和标识符机制,并制定国际标准;基于上述安全可信基础,提出兼顾国际开放互通与国家安全管理的IPv6网络安全体系结构,通过安全威胁模型检验该体系结构的安全性。提出IPv6安全管理体系结构下的关键机制,至少包括:兼顾用户隐私性、可验证性和可还原性的可信标识符认证、管理、追溯与审计机制,分级管理机制,网络监控和灵活路由机制等。完成一套IPv6安全管理体系结构、关键机制和关键应用的软硬件原型系统。基于国际学术网络合作、国内主干网、园区网(校园网或企业网),对上述原理机制和原型系统进行跨国、自治系统间、自治系统内、接入子网等多层次网络的试验验证。提出新型无线网络安全接入管理机制,研究适用在多维、异构的无线有线一体化融合网络中的信任锚点、真实可信的网络定位符和标识符机制,实现上述一体化融合网络的网络层真实可信;支持软件定义无线电,支持最新IEEE 802.11ac或802.11ax等新型无线接入技术;支持移动终端在至少2种无线网络间的安全接入选择、可信透明移动。提出SDN/NFV等新型组网技术和NDN等未来互联网体系下的安全可信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并解决能够支持SDN/NFV和未来网络体系结构的可编程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关计算系统中的安全可信问题解决方法。完成安全体系结构相关国际标准3项以上,并获国际标准组织(IETF、ITU、IEEE等)立项或批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5项以上。原理机制和原型系统需通过一定规模的真实网络试验验证,至少包括10个关键应用、10万IPv6用户。 1.2 面向互联网+的云服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针对体系架构、关键技术、防护系统研制等方面开展云服务系统纵深安全防护技术研究。重点研究可定义、可重构、可演进的云服务安全防护体系架构;研究分析用户和业务安全等级差异,实现高效灵活的安全服务链和安全策略按需定制;研究专有安全设备硬件解耦技术,实现安全资源弹性扩展与按需部署;研究云数据中心内生安全机理,突破软件定义动态异构冗余、主动变迁等关键技术,实现对未知漏洞和后门威胁的主动防御;实现云环境虚拟密码服务模型构建,密码服务资源动态调度,密码资源安全迁移及防护等关键技术;研究虚拟资源主

金融监管中信息约束

金融监管中信息约束 一、信息对有效金融监管的约束意义 在金融监管理论体系中,金融监管的目标理应处于核心地位,金融监 管的有效性以能否达到监管目标作为衡量的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 员会推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指出:监管的目标是保持 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信心,以降低存款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银行监 管还应努力建设一个有效的、充满竞争的银行体系。所以,有效金融 监管要从金融系统的有序水准与竞争水准两方面实行评价,其综合目 标理应是要达到有利于金融持续发展的最佳效率状态。在信息论的意 义上、系统的有序性、组织水准与信息约束水准属于同一个概念,系 统有序性增加就是组织水准加深,系统的负熵增加,信息的约束水准 增强。而系统的效率由竞争的有效水准决定,竞争的有效水准又与系 统的差异度成正比,也即与熵成正比,竞争的有效性增强,就表现为 系统墒的增加。在刻划熵对经济的影响时,通常用信息效率E=H/H 表示,其中,H*代表系统最大熵,H代表系统实际熵,因而金融系统的竞争水准表示为F(E)=AE,约束水准表示为R(E)=B(1—E),从而决 定了金融监管目标的两个方面事实上是受制于信息效率这个个核心要素。在短期内,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H’可视为不变,则信息效率对有效金融监管的约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监管系统信息水平的 不足,无法获得H量的信息,使监管控制不力,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降低了监管效率。第二,为了克服金融监管信息的不足,人为地抑制 竞争以降低H,造成金融系统动力不足,这种情况下,即使增强了金融监管当局的控制水平,有利于维持金融秩序,金融监管仍然是低效的。 进一步分析,不确定性既来源于自然因素,也来源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在两个不同的金融系统中,即使经济发展水平与分工水准相等从 而H*相等,但是因为人具有不同水准的机会主义倾向,也会导致H的 不同,H较大的系统必然会使金融监管面r陆着更大的控制困难。因而对机会主义的抑制是金融监管不可缺少的环节。机会主义倾向是人的 一般行为假定,因为环境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会加剧人的有限理性,

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第七章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是连接各金融业务子系统,对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分析和传递,为管理者提供及时、准备、全面的信息及各种信息分析工具的核心系统。它主要包括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和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两大部分,它的建设和完善,对全面提高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也是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第一节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 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一般包含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客户信息评估系统、信贷业务管理系统、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企业理财的智能化服务系统工程以及金融监控与预警系统等内容,是一个建立于庞大业务信息系统与金融基础交易数据上的复杂管理信息系统。一、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是所有金融电子系统的信息和数据来源,其规范的业务处理流程是建立金融信息分析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金融监控系统等的基础。有效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要把信息采集渠道直接延伸到每一个金融业务系统中去,使金融信息分析处理系统能采集到准确、完整、实时的数据,并及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才能为金融宏观决策和金融信息服务提供高价值的信息。因此,完善金融业务处理系统是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系统的必要前提和条件。 以我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为例,它的综合业务系统应做到以下几点: (1)采用国际银行通用的会计方法,有效减少业务处理的沟通成本。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应该与国际接轨,采用国际银行通用的会计方法,如多币种记账,多支行核算等。系统将自动按银行的行政结构,按统一的业务品种、业务类别的会计核算科目及其币种,汇总产生综合核算数据和报表。 (2)建立与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管理体系。新一代劳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应通过采用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一方面右以提供更好、更多的客户服务品种;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客户的账户和资金管理,综合反映客户在银行各项结算业务的信息,为银行建立客户风险管理体系,避免或降低银行的信贷和信用风险,使银行的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3)建立新型的业务架构,合理划分应用系统。现代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是按业务种类和业务特性划分应用子系统、统一本外币的处理,不再区分公司存款和对私储蓄系统,不再区分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系统,提供多种多样的本外币业务系统的计息方法,支持各

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

经济学研究 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 曹凤岐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 摘 要:本文比较了各国(地区)金融监管体系的演变及变化趋势,分析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阐明了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必要性。从长远看,中国应当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 (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提出了应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建 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图分类号:F8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919(2009)0420057210 收稿日期:2009204210 作者简介:曹凤岐,男,吉林省松原市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基金项目: 《金融市场全球化下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07J Z D0010)。一、各国各地区金融监管体系的 演变及对我们的启示 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一国的金融市场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部分;跨国银行和金融机构日益增多,跨国界的金融集团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大的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当一部分是国际业务。一国的银行或金融市场发生问题会传染和影响其他国家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甚至整个金融体系,上个世纪末出现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如何防范国际金融风险、保持本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金融监管变得越来越重要。金融监管国际化是一个发展趋势①。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跨金融行业的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传统金融领域及金融产品间的界限日渐模糊。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传统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很难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出现了很大的监管漏洞。美 国对华尔街投资银行就缺乏必要的监管,对衍生工具市场更是监管不到位,导致衍生工具泛滥,脱离了实体经济,引发了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 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各国金融监管体系必须作出相应改变。在大多数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初设时所面临的市场格局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已经不复存在。在新的形势下,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监管手段以及机构设置都面临挑战,如何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保持公正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各国面对的主要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种监管体系,即分业监管体系和统一监管体系。当前,在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过程中,相当数量的国家和地区逐渐向统一监管体系过渡,然而目前还无法证明统一监管要比分业监管效率更高;另外,在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障碍。 各国金融监管体制是根据本国和本地区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监管体系,而且随着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 第46卷第4期2009年7月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 (Philo 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s ) V ol.46,N o.4 Jul.2009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doc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下文是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欢迎阅读!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促进金融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金融服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活动的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权益类交易和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投资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活动的其他机构或者组织等。 国家对金融服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地方金融工作应当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遵循积极稳妥、安全审慎的原则,保持金融健康平稳运行,

构建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制定扶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地方金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金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第二章金融服务 第八条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业务时,应当牢固树立以客户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来自混业经营、金融创新、网络金融的挑战,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创新;內部控制 一、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来自混业经营、金融创新、网络金融的挑战,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 (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 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 (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 (四)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 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 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 (五)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 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六)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研究

南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高起专毕业报告 学号: 姓名: 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学习中心: 教学站: 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 完成日期:

高起专毕业报告要求 毕业报告写作是专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毕业报告写作的形式,可以使学生在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锻炼,使之进一步理解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专业理论素质,同时也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独立工作能力的综合考核。因此,要求全体学生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按要求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弄虚作假。毕业报告被评定为抄袭的,写作无效,成绩一律按不及格记录。 一、请同学们在下列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毕业报告 1.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制作技术研究 2.动画设计与制作技术研究 3.网络安全技术研究 4.视频剪辑与合成技术研究 5.电子杂志设计与制作技术研究 6.中小型局域网搭建研究 7.信息检索方法研究 8.讲稿设计与制作技术研究 9.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技术研究 10.文档排版技术研究 11.文献管理技术研究 12.财务管理技术研究 13.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技术研究 14.软件测试技术研究 15.图像编辑技术研究

16.网页制作技术研究 17.手机APP开发技术研究 18.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开发技术研究 19.游戏开发技术研究 20.3D建模技术研究 二、毕业报告写作要求 毕业报告题目应为专业教师指定题目,正文最少分三段撰写,要求内容充实,主题明确,层次清晰,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力,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文字准确流畅。 毕业报告写作要理论联系实际,同学们应结合所学专业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含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文献资料。 三、毕业报告写作格式要求 1.要求学生必须按学院统一格式的编辑模板进行排版,毕业报告封面的字体和字号编辑模板已经设好,学习中心、专业和学号要求填写全称,且要求准确无误。 2.毕业报告正文字体要求统一使用宋体,小4号字;页边距采取默认形式(上下2.54cm,左右 3.17cm,页眉1.5cm,页脚1.75cm),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1.5);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页码打印在页脚的中间。 3.论文字数要控制在4000-5000字; 4.论文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一、(一) 1. (1)。

应用文-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研究 '现阶段,我国已建立了中央银行、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法律体系以及相应的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但从实际运行的效果看,还存在着诸多缺陷,一是缺乏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二是多元化监管主体缺乏必要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三是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技术)与行业发展不匹配;四是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实务操作系统。鉴于此,笔者认为,建立我国有效金融监管体系的着眼点应放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并没有统一模式,关键是实现金融监管的便利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考虑到目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还将持续一定时期,因此,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应重点突出”三大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一)完善监管当局的监管控制系统。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是由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共同构成的。从监管当局的结构状况看,除中央银行的监管资源基本与其监管对象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外,证监会目前只在各省会城市及其他个别城市设立了派出机构,其监管资源状况只能满足于对证券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和持续营业机构的非现场监测,还无力顾及到对其监管对象经营合规性、风险性的检查与评估。保监会在全国各地的派出机构更少,没有设立保险监管机构的地区,其对保险业的监管 主要委托当地人民银行代理,由此造成对保险业的监管责权利脱节,监管质量与效率很低。对此,现阶段完善监管当局监控系统的重点,一是增设证监会、保监会的机构和人员,使其能单独完成或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对其监管对象的监管任务。二是建立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分级 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实现对有关金融机构的业务并表监管。三是各监管当局的总、分支机构之间要明确监管职权,各分支机构要在授权范围内,按统一标准行使监管职能。四是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责任制,明确规定监管机构及其人员对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应查未查、应查出未查出、查出不报、不依法处罚、执法过错等行为所负的责任,以促使监管机构及其人员提高素质,规范行为。五是各监管当局要实行本外币业务、内外资机构、境内外机构、表内外业务的统一监管,扩大金融监管覆盖面。 考虑到加入WTO后,为有效解决混业经营条件下对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借鉴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的 ,笔者认为,加入WTO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可供选择的改革模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模式:保持现有金融监管的制度结构,对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可通过加强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来解决并表监管问题。在实践中还可以实行以一家监管机构为主的做法,来应付金融业务多样化的监管需要。世界上不少国家目前选择的是此类金融监管模式。 第二种模式:顺应混业经营统一并表监管的需要,成立一家超级金融监管机构,从而独自、全面、有效地对业务广泛的金融机构的整体情况加以监控。这是现阶段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的新趋势。 第三种模式:打破现有的制度结构,在不成立统一的超级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下,按照金融监管的目标设立几个监管部门,各部门从各自的目标出发有权审视各家金融机构,组成矩阵式的监管模式。目前,这种监管模式只是一种理论模型,尚未进入实践阶段。 从上述三种模式比较看,第一种缺陷越来越明显。第二种模式虽然有利但对基础设施的要求很高。第三种尚需实践检验。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应分两步走。第一步:考虑到国内的信用评级和外部 尚未达到一定的水平,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等还跟不上,现阶段仍应坚持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重点是改善金融监管的基础条件,加强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以实现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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