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培养

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培养

[摘要]大学生作为社会公民其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意识的薄弱直接反映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成效。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本文从大学生法治理念培育的现状及其原因出发,探究大学生法治理念培育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从2002年清华学子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到2009年“杭州飙车案”,到2010年李启铭嚣张漠然地喊出“我爸是李刚”,再到最近发生的“药家鑫案”,这些恶性案件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学生的道德观与法治观的培育再次激起人们激烈的讨论。尽管上述事件属偶发个案,但也从不同角度折射出某些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对生命的漠然,对法治无情地践踏。

通过普法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仅仅通过简单的知识灌输就能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吗?有学者指出,法律长着一张父亲般的脸,威严而慈祥,这是法律的两种品质。[[1]转引自陈兴良:《刑法的格致》,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第1版。][1]我们不仅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还要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重要的是透过法治理念的培育,让他们感受的法律的威严与慈祥以及对法律发自内心的忠诚。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大学生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树立大学生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在高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形成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良好氛围,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转化为所有大学生的实际行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与规律;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大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将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从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高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育现状

在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的指引下,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许多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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