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些小小的司法考试经验分享给师弟师妹们

的一些小小的司法考试经验分享给师弟师妹们
的一些小小的司法考试经验分享给师弟师妹们

的一些小小的司法考试经验分享给师弟师妹们。{12.18更新^^}

此文只是我自己的一些心得,无任何炫耀之意。

况且我那点儿分数也没啥好骄傲的,今年法学本科生通过率那是相当的高。

司法考试不比四六级,360就万岁了。最后拿到的本本上是不会有分数的。

所以希望这些经验体会,对那些想通过司法考试、但成绩又不拔尖的师弟师妹有帮助。

文章很长,非诚勿扰,非喜勿看~~~~

关于司法考试

呃。。普及一下基础知识,貌似有些师弟师妹还没开始了解。

司法考试素有“天下第一考”的美誉~与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同号称如今中国最难通过的考试。

司法考试分两天考。一共四卷。前三场考试时间三个小时,卷四考试时间三个半小时。

前三卷都是选择题,50个单选1分一个,40个多选,10个不定项都是2分一个。一般情况是这样哈,不排除出题的爷爷奶奶们把几道多选改成不定项。

卷一包括法理,法制史,宪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卷二包括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卷三包括民法,知识产权法,民诉,仲裁,商法以及经济法当中的证券法(今年大纲的变化)。

最后一卷是主观题。一般是7个大题。分别涉及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和法理,商法连续两年没出大题了,至于明年怎样只有大家到时候再看了。题型一般是简答、案例分析和论述。有些年头会出司法文书写作题。

不过这些最后大家还是要以每年四月份出的司法考试大纲为准,但是基本不会变哈~

关于学习态度

首先,如果你是学习很不踏实的人,那么你不用看了,通过几率是很小的。。。(牛人除外)

准备司考,切忌浮躁,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分一秒。

不要相信论坛上面一个月搞定司考的,除非你觉得自己和人家一样也是一牛人…尤其对于女孩子,可能性是很小的,所以是针对成绩中游的师弟师妹,很牛的不用看。。

自信是很重要的。不要觉得自己不行。

行政法学院06级206个人,大二我的专业成绩是120几名,但最后

也能考402分(再次低调的说声我没有任何炫耀与鄙视别人的意图。。),所以要相信自己肯定是可以通过的。再给你们点自信,你们曹渝飞师兄三年成绩排名156名,他司考也过了。。。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是希望大大的有啊~~HOHO~

关于复习时间

据我所知很多师弟师妹们10月份已经开始启动复习司考的浩大工程了。真的没必要哈。真的真的。你没有记忆面包,你现在记住的明年还能记住多少?要知道司法考试所涉及的法条不是一个正常人能背完的。。。你连看都看不完。。。

各个培训班是在三月左右开课,如果你觉得你基础不大好,可以从三月开始,到考试时半年的时间差不多了。我就是从四月份开始复习的,因为我当时对自己很没信心,再加上大学专业成绩不好,很多基础知识掌握不牢,都还要从头学起。

关于复习必备的资料

附图,但每年有的辅导书的颜色会有变化,封面设计是不变的,大家到时候看到就知道了。

①三大本:这个书说实话我没看过,虽然我也买了,但纯粹是为了留作纪念。对于我们这些法学本科的学生来说这套书没什么看的价

值。但你觉得我是胡说八道的话欢迎去看,看到20页你还不打瞌睡本师姐佩服你。不过今年卷一出题挺偏的,有一种解释就是司法部的三大本销量不好,出题人故意选些其他辅导书上找都找不到的东西来出题。但是我的建议还是,那部分毕竟是少数,就算你看三大本,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你也是一扫而过,最后有印象的更是凤毛麟角,不如放弃,把时间花在该花的东西上。

②一本通:这套书我买了的,大概是在三月份就能买到了。是罗列出每个部门法的重要法条,逐条解读,还配有真题和模拟题,用来作为第一阶段的复习很合适哦~不过像经济法那样法条众多的部门法,我只挑了重要的看,像审计法、证券法和票据法我就没看,只是在后期听录音的时候跟着老师走了一遍。要不要全部通看就你自己决定咯~这套书现在学校外面已经有卖了,今年出的好早!!!

③指南针:这是一套法条书,买了上面那个一本通的话我个人觉得这个就不用买了。虽然我也买了但确实没怎么用过。。。都是重点法条啦,太小的法条你也不可能慢慢去看去消化。如果你基础差一点就选一本通,如果基础好光看法条就能懂,那就选指南针吧。

④万国讲座:这套书几乎人手一套,所以还是一定要买滴~这套书会在每年大纲出来之后不久上市,提醒大家一定要买当年新的,从师兄师姐那里买来的上一年度的只能作为司考复习前看看熟悉一下,不能拿来做自己当年的辅导用书。因为每年大纲都会有变化~!这套书我是用来走第二轮的,虽然也没有全部看完,但民法、刑法、刑诉民诉都是走完了的。尤其是民法那本相当不错,口碑甚好,是司考必读书目哟。

⑤万国真题:貌似这是万国新出的一套书,我是没有买哈,不过有其他同学买了,反应还是不错的,和万国那套书大概同时间上市,大家自行抉择。

⑥张能宝真题:就是那种薄薄的,一套8本。我用的是这种。但这

套题的答案解析比较主观,很多张能宝自己的见解,大家不要管他,只要不是明显的错题,一定要以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准。适合最后一个月做真题用。到时候几乎就是一天一本的速度哦。

⑦卷一突破一百分:卷一的东西死记硬背的比较多,这本书还算比较全的,适合最后一轮复习。不过我没买~大多数同学都还是买了的~因为最后卷一的东西我都在看讲义。不过今年卷一挺偏的,很多都没用,所以我一同学考完之后就把这本书给扔考场了。。。

⑧司法考试最新增补法律法规及重点法条解读:

师姐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这本书到时候你必须要买到并且看完,最好很熟悉!这本书也是在大纲出来后不久面市。每年的新增法条都是

绝对绝对的重点。今年我们同样不例外。

⑨其他的书如白皮书呀之类的我都没买,主要是上面这些,我一个密友几乎买遍所有辅导书,不过后来没做完的还是很多的!

这个看大家自己了,论述题如果答不来万国还有一本专门讲论述的,不过我觉得也没太大用处,毕竟我们是法本学生,论述题答过太多了都有经验了,到时候到网上去下电子版的,大概看一下论述题的大致模板就够了。

提醒大家,辅导书到时候学校外面有卖DAO版的,很便宜,与ZHENG 版没有区别,考试是要考的,钱也是要省的~

关于学习录音

学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0590681.html,/)是个好地方,每年都会有好心人上传各个培训学校的录音。大家一定去注册个账号,在上面下载自己喜欢

的老师的课堂音频来听。

我听录音大概是在万国那套书看得差不多之后,那时差不多七月底八月初。

听录音要和老师的进度一样,比如民诉是两天的课时,你就要在两天内听完。

听录音一定要打印讲义。尽量选讲义比较详细的,一般的话基础阶段的讲义较详细,强化阶段的也还好,大家可以先看看电子版哪个更好再去打印。听的时候也要适当记笔记。这是最后冲刺时很好的材料哦。

推荐几个老师吧:

民法我确实没听,都是看的万国那本书。所以不敢在此胡乱推荐~想听的师弟师妹可以问问其他师兄师姐。不过民法这东西博大精深,也很少有人把它讲得很好。。。

刑法听的韩友谊,这老头子很风趣讲得也挺不错的。听说刘凤科也不错。不过刘凤科那个模拟题我实在是做不下去,案例太极端了不适合我。大家自行取舍吧。

刑诉推荐汪海燕~恩,他是个男的。。。

民诉我听的杨秀清的,讲义相当精华,不是特别厚一本但包括几乎所有重点,我临考前就一直看的这本讲义。

行政法听的林鸿潮的。他的讲义也相当好,所谓行政法88图表。行政法往往是我们专业学习中最难的一块,但听了林老师的课之后就会豁然开朗,对行政法的构架一目了然。我估计我的卷二分数最高和行

政法考得好有直接关系。

三国法听杨帆的。这个女老师不仅声音好听,讲得一流~

商经我听的张海峡。有一些他自认为很牛的记忆口诀,不过我真用口诀记的还是比较少的。不过今年他被考友们炮轰惨了,重点几乎都没打着。。。

理论法学我听的淳于闻老师的。典型的东北口音,讲的也很不错~

关于复习阶段

这里我只说我的进度,不代表适合所有人哦~我觉得像我这样专业成绩不好不善于思考又不怎么聪明、必须脚踏实地花时间的师弟师妹可以借鉴。。。

第一阶段3月底到5月中旬看一本通,夯实基础

第二阶段5月下旬到7月中旬看万国讲座,巩固知识,查漏补缺。在七月初的时候法本的学生一般会有期末考试,但大三下的考试一般都是一些小法的考试,你可以在复习期末考试期间顺带复习司法考试中要考的东西。当时我们就是这样,有7门必修课考试。两周复习一周考试,整整抛弃了司考复习三个星期,但在复习期末考试之后,考的那几科的东西就掌握得比较OK了。期末考试之后不能玩儿得太久哟,顶破头三四天,就必须继续复习了。

第三阶段7月下旬到8月上旬听录音,继续强化。提醒基础不是特别好的师弟师妹,一定要全面的复习完一轮才能听录音,不然老师讲什么你会听得云里雾里。

第四阶段8月中旬下旬做真题,真题做了一定要认真核实答案,要知道哪里错了。这个阶段一般是比较容易崩溃的,因为复习已经进入了绝对的疲劳期,一定要挺住。

冲刺阶段9月考试以前选择了一些冲刺阶段的录音来听,看自己曾经做错的题,临考前一遍一遍的过讲义,要让那些重点的常考的在脑子里有深刻的印象。这个阶段反而没有那么容易崩溃,但自己容易松懈,稍微的放松是可以的,但绝对不能放纵。

关于复习各个部门法的顺序

我的顺序是先实体后程序。

所谓“得民刑得天下”,但民刑也是最不好拉开差距的两个部门法,大家法本学生的话应该差不了多少。所以先啃下民刑和行政法三大实体法。貌似我身边的很多人也是这样的。

三大诉讼法随后,诉讼法在司法考试中要成为你的拿分重点,因为诉讼法不像实体法那么灵活,都是些硬背的程序性东西,但诉讼法中也是有很多重点的,像刑诉光是重要的司法解释就有三个(刑诉法解释、最高法解释、最高检解释),每个都是几百条也不可能全部背下来,要懂得挑重点和考点,不要撒大网。

后面的那几门的复习顺序就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自己决定了。反正我一般把纯粹记忆的东西放在最后,譬如法理法制史啊经济法之类的。大家千万要记住,绝对不能放弃小法,小法很好掌握,知道就能选出来不用费太大脑筋,而民刑的题很多就算你知道也做不对。切记啊!

关于要不要报辅导班的问题

其实这个都是自己决定啦。报班不一定能过,不报班也不一定不能过。我自己是没有报班的,全程DIY。。。

我来说说报班的优缺点吧。

优点:如果是面授班的话可以和老师交流,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请教。和同学讨论的机会也多得多,自己复习的话一般都比较闷,思维没那么活跃。根据报的不同类型的课,培训学校会给每个学生制定进度,对毫无头绪的同学会比较好。高强度的走几遍,印象也会比较深。缺点:如果有学习习惯的话,报班会打乱自己的复习计划。报班课程太密集,老师讲的东西你不一定能全部消化。老师讲的多,拿到一道题你就会想很多,有时候考虑情况太多未必是好事。报班配的老师也不一定适合自己。

我建议大家可以几个朋友搞个学习小组一起自习,互相监督互相鼓励,遇到问题可以大家讨论一下,大多数时间还是自己安排。听录音网上去下就是了,报班确实成本太高了,还可以选择自己想听的老师。我知道很多人想报班很重要的原因是觉得可能各个培训班会有内部消息,但你们要知道,那些所谓的密卷99.9%都不会是真题,今年考前我看了学法网上几乎所有的出来的消息和题以及法法网各老师博客的猜题,要吗是很多很多的考前猜题你不可能在那一两天内把那些题做完,要吗就是那种短小的消息看似很真,但你认真看看就会发现是个人都知道那些是重点。。。哪怕考场上有那么两三道是原题又怎

样,复习得好的总能做对一两道,复习得不好的这两三道做对了其他的题错了分数照样上不去,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自学能力不行去报班完全可以,但有自学能力的师弟师妹,师姐劝一句,还是别报了。。。培训学校别来打我哈。姐姐我说的都是大实话。。。

话说网上那些录音再怎么也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东西。。。愿大家只用一年以后都不用去下了~

关于考试时的一些小注意事项

考场上不要紧张,其实卷子发下来一般人都不会紧张了,就全神贯注的做题了。条形码不要忘了贴。关于条形码是什么上了考场你们就知道了。。。机读卡也不要填错哦~~~

考试时抓紧时间哦,尤其是卷四一定要注意,卷四时间特别紧。但是卷四时间紧你也不能慌,每年都有把大题的题号看错答案写错位的,答题卡没有多的,到最后才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就算发现得早也很影响卷面美观,印象分大打折扣。

关于主观题要不要写得很工整这个大家尽力而为就好,不要刻意,符合平时习惯就好。不管怎么样人家老师还是看得懂中国字的。毕竟你的答题内容绝对比你的字体重要。

法学本科的学生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思维太过于严谨。这也是过去往往学法律的人通过率没有非法出身的人通过率高的重要原因。今年我就有很深刻的体会,有些选择题我根本就选不出答案,很多描述都很不严密,要是挑毛病的话都有,所以遇到这种题一定要去揣测一下出题人的意图,他是想考你什么,如果揣摩不出来就抛开太过专业

的东西,以公序良俗的心态去做反而会豁然开朗哦

呃,还有就是,考试时是可以上厕所的,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痛苦哈,司法考试也是以人为本滴~~~

关于考试周边的一些东西

司考网上报名是必须的,现场确认是很痛苦的。因为西政几千学子都要去确认,凌晨三点就去排队很正常。。。而且还有无数厚脸皮的人冒天下之大不韪插队,下次大家遇到就把这种人扁一顿!特别提醒,现场确认要交报名费,必须用银联的银行卡,而且只能是借记卡,不能用信用卡,排了那么久队结果缴不了费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呀。。。考试那两天都是住在考场周边,所以,当网上出考场的那天,如果发现你的考场在重庆大学,你就最好立马奔赴沙坪坝去抢最近的酒店宾馆。我家就在重庆主城区所以考试两天都是回家的,不过外地的同学一定要早点行动,因为据同学说考场出来的第二天重大周围的宾馆就全部被订满,连沙坪坝的宾馆都很紧张~所以未雨绸缪总是对的~

临考前的两三天会很浮躁,这很正常,但不能完完全全放松自己,逼着自己都要看书,要让自己有考试的紧张状态。尤其是考试那天早上,我们一般都是六点半起床,拿出最精华的讲义,把每科的脉络再在脑子里走一遍。

不要相信考前那些培训机构给的什么密卷、考点、猜题,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进度,今年就是最好的印证,出题人给了培训机构当头一棒。

关于考试之后

如果你是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可以把选择题的答案抄在准考证副证后面,因为司考答案在考试结束后第三天就会公布(今年是这样的,以前我不了解,应该也差不多吧~),你就可以对答案对前三卷进行估分了。

如果你心理素质不好的话还是别对答案了,会很痛苦的,我就是这样。。。

对完答案前三卷大概分数在250左右的都应该是有希望的~因为每年答案都会有错误,异议也会很多,司法部会把这些分给大家加上。每年加分都不一样,我党的伟大政策也在变化着,所以这个大家还是不要奢望太多哈~毕竟实力是最重要的!当然这里说的是全国普通地区不包括分数线特殊照顾地区。

恩,一切OVER之后你可以没事时去逛逛学法网,看看改卷的进度,一般改卷会在国庆后启动。然后耐心的等待公布成绩,每年大概是11月下旬。

对非法专业师弟师妹们的一些建议

由于我不是非法专业的,所以只能根据自己的备考经验给一些小建议,如果非法的师弟师妹们有本专业的师兄师姐过了司考不妨可以向他们请教~~~应该会比我更专业~~~

如果是辅修法律的师弟师妹,应该还是对法律有一定功底的。至少对专业术语的了解以及每个学科的基本构架还是有的。其实这样就已经够了。我大学三年基本没怎么好好上过课,基本靠自学,考前一个月

才开始啃书,大三这一年更夸张,尤其是大三下准备司考同时还有七门必修课的课程,就只复习了两个星期就去期末考了,于是,说我们这些人功底有多深那是骗人的。辅修的同学你要相信,其实我们起点水平差不多,我也不是那种会泡在图书馆里读法学专著的人。本来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就是帮助那些成绩不算好的孩子,所以你们只要学过法律,认真的看过一遍教材,那你们复习司考的进度完全可以和法本的我们相同。

如果纯粹是没接触过法律的师弟师妹想考司法考试,那我的建议是你必须早一点启动,复习司考之前一定要把司考要涉及的十几门部门法的教材通看一遍,无论是哪个出版社的哪种教材,这样才会对法律有初步的了解。至于太过深奥的理论就不用纠结了,因为司考不考~

好了,讲得差不多了,呜呜呜师姐我的手都打字打得冰冰冷了。。。我想到什么再来补充吧,有什么疑问师弟师妹们也可以给我留言,我会尽量回答的~

大家愿意分享的就分享吧,希望惠及更多的孩子,不仅是西政的^^ 恩,人品也是很重要的~~~

综上所述,司法考试真的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绝对和努力成正比。杜江涌老师跟我们说过,当年他第一次考也是太过自信,觉得自己铁定能过就随便复习了一下就去考了,结果名落孙山,第二年他踏踏实

实准备三个月去考,考了重庆市的前几名。所以努力,真的是过司考的真理。当然我不排除那种每年都有的牛人。。。譬如我们王婧姐姐这种参加了海峡杯也能上四百的圣人。。~~

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就是希望后辈们能够更出色,征服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考”“天下第一难”。所以大方的分享所有经验。你们要知道,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我们经历过的所有,都是真真切切的,都是痛过哭过咬牙坚持过来的。恐怕过来人看来更有辛酸体会吧。

所以师弟师妹们明年一定要加油,师姐祝福你们!

PS:如果觉得真有帮助一定要回帖告诉我哦~~能帮助别人是很幸福的事!~

转帖请注明出处~~~

人品好不一定能过司考,但人品差真的过不了司考,事实印证!所以再次提醒大家司考那一年一定要积攒人品,切勿做坏事。

关于劳动的心得体会分享(精选多篇)

关于劳动的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义务劳动心得体会 人们常说,劳动是伟大的,是光荣的,没有劳动就没有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不论是什么劳动,都是光荣伟大的。11月22号在年级办老师的组织下,我们党校学员义务给机关楼的人事处的三个办公室进行了清扫。风忽忽的刮,学员们还是热情饱满的认真工作着,顶着寒冷的天气,不怕冷不怕辛苦,将办公室的地面,桌椅和窗户都擦的干干净净。 这次义务劳动的实践,通过小组为单位的劳动,启发了我们在义务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劳动的价值。我们小组的同学毫不嫌脏,仔细地打扫着办公室,看着桌上,地面,窗台的明净,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们都会心的笑了,都不因天气寒冷而退缩,是这些成果完全让我们忘记了劳累。 义务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义务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对我们的宠爱,使我们对劳动的概念了解肤浅。这次的集体义务劳动,使我们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老师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让我们对劳动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的光荣,让我们重视劳动,重视自

己的劳动成果。义务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这次组织的义务劳动让我们了解劳动的光荣和价值。 这次的义务劳动让我们明白了学会劳动的重要意义。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问题。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我们应该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要求。 焦建首2014-3-2 公益劳动的体会 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我参加了为期五天的公益劳动。五天当中我同全班同学一起打扫了五片建筑物之间的林地和草地,主要任务是清除树叶和杂草。我作为班长,除了参加劳动外,主要负责组织同学和联系老师的任务。 公益劳动的任务并不重,上午9:00开始到10:00就结束了。通过这几天的组织和安排大家劳动,我收获了一些东西,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组织劳动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劳动的第一天我就将43个人分成了三个组——1号到14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7年)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法考主观题高分经验分享

一、客观题考完再准备主观题可以吗? 答:完全可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虽然考查形式不一样,但它们考察的知识是一样的。客观阶段的复习就是为主观的通过打基础,而且主观题的考点更少,客观都涵盖了的。先把表达放在一边,专攻判断和选择,也会增加客观题通过的概率,毕竟选和写是不一样的,一个要求宽度,一个要求深度。 二、客观题考完到出成绩这段时间要做些什么? 客观题考试到公布成绩有一周,考完第二天,我买了刑法的主观题资料。只此一本。因为如果没通过,就只是搭进去一本书,若通过了,一周的时间复习刑法也绝不浪费。考完客观也稍微放松下~好好睡上一天,出去逛逛,毕竟书寄来也是需要时间的嘛,书来了学习劲头也就该来了。 三、主观题准备方法 ??核心:"写"!用电脑写。 为什么要写?因为想到和说出来、写出来不一样。想的出不一定写的出,但考场上要求写,又快又好地写。 为什么用电脑写?用电脑写是在学的同时无限接近考场环境,而且有的同学习惯手写,对着电脑写字会大脑一片空白。再者,打字速度影响考场上能不能答完题,这也是需要练的四、主观题笔记 跟客观一样,我还是听课+练习,没有专门的笔记本,但我会给串不起来的知识画图,比如刑诉(程序太多了);区分不开的概念会边手写边记,比如什么时候取保候审,什么时候监视居住...一切为能写出来服务。 五、考前几天还是建议大家关注老师微博去听串讲课,每科2-3小时再过一遍! 六、要不要换老师 原则上不建议换老师,因为一个老师主客观讲同一个知识举的例子通常一样,多听能加深记忆。知识都一样,能接受一个老师的思路就够了。 但如果发现老师的方法不太适合自己,还是要找其他路径,老师教的方法不一样,有的人适合背口诀,有的人适合串故事。 七、我跟的老师 刑法:柏浪涛 民法:孟献贵(内容精简、表格化图示化) 刑诉:左宁、温云云(大舅口诀多,云云重理解) 民诉:戴鹏(民诉第一人!) 行政法:李佳 商经法:郄鹏恩 理论法:白斌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强烈分享33条越早知道越好的实用人生观

强烈分享33条越早知道越好的实用人生观 1、一个人住酒店,不管小卡片上的图片多秀色可餐,都不要打上面的电话。 2、不知道该不该说的话,一句都不要说。90%的人说完后会马上后悔。 3、先脱贫,再脱单。什么年纪就做什么事,30岁之前脱思想上的贫,脱经济上的贫,之后找对象的时候才能从容自信,选择的余地也更大。 4、可以让人觉得你温柔,但不要让人觉得你好欺负。 和大佬对话,轻声细语能让他觉得你儒雅,但不要小得和蚊子声一样。你是在和人交流,不是在求人办事,自信一点,别人也会尊敬你。 5.不要对第一次见面的人,坦诚真心。比如一个人坐车时,无论和旁边的人多聊得来,都别把自己的私事告诉他。 6、想要别人感受到你的重视,不是偶尔一次100元的大红包,而是10次10元小红包加一句生日祝福。 有些人喜欢送大礼,以为越贵对方越欢喜,但都比不上你主动记住对方生日,提前给他发一个红包加一句“生日快乐”。能被记住,是更让人感动的礼物。 7、有痛才会有成长。

摔倒了,会痛。这就对了,痛过了,知道要小心摔倒,这就是成长。 8、感觉不舒服,去医院挂号找医生,很多人自己百度,小毛病也可能会被变大麻烦。找有经验的,这是对自己负责,也能避免各种麻烦。 9、吃饭的时候,菜不点多。学习的时候,书不买多。做人的时候,事不想多。刚刚好,就是最好。 10.最大的善良,是学会认同。看到别人做得好的地方,大胆夸一波,比如看到一个好文章,双击一下屏幕,你表达了喜悦,答主也收到了你的认同,能开心一整天。 11、有智慧的关心,是懂得如何报喜。 每次打电话,长篇大论劝爸妈照顾好自己,不如简短聊聊你自己最近的好,更让父母安心。 12、不是所有的“怎么了”,都是贴心的关怀。有些人问你“怎么了”,只是单纯出于好奇。 你走心了,对方可能走神了。不熟的人,一句“没事”能让你少很多烦恼。 13、强大的自控力,体现在生活的点滴。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写在前面 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 非常感谢备考途中那些分享资料和传递经验的人们。如今,我也想将自己一路走过的经验和教训讲给后来人,以期帮助更多的同学,于是有了以下洋洋洒洒的一万三千余字。闲来无事的同学来看看吧。本文从五个部分展开,分别为司考必备资源、老师和教材的推荐、学习目标和计划、学习方

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 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16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没报辅导班的原因是我感觉网上已有的资源已经足够使用学习了。自从14年厚大开创免费课堂之后,华旭、指南针等机构也纷纷效仿,将名师授课录制成高清视频音频上传各自网站供广大考生自主学习,考生只需购买自己所跟随老师的讲义即可同步学习,新成立的瑞达也是这种模式。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加上考友公益分享的资料,应对司考足矣。只要自制力不是太差,制定好学习计划,在家或者学校都无所谓。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

人生观心得体会

人生观心得体会 篇一:树立正确人生观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姓名:* * 【摘要】:人的生命过程与其它动物的生命过程不同,人生不仅仅是一个自然过程,还包 含这极丰富的社会内容。人不仅活着,还要生产、交往、创造,形成一定的人生价值目标,以一定的人生观指导自己的行为,赋予人生这样或那样的意义。 【关键词】:世界观人生观人生态度人生目的 正文: 人活在世区别与动物,免不了要深入思考一些这样的问题“人的本质是什么”、“人活着为了什么”、“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每个人树立的人生观、价值观便很大程度决定了你的人生态度、个人价值,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思想素质、人生追求,有人舍己为人,有人损人利己,有人追求的是权利富贵,也有人追求的是万古垂青。而这就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才能正确地看待这些问题,从而指导自己的行为,为人生赋予价值。

一.世界观与人生观 【世界观来源于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看法。世界观就是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①】在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积累经验,逐渐地加深对世界对人生的认识和领悟。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每个人所树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都是不同的,可能形成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可能形成唯心主义世界观,家庭环境、地理缘由、历史背景、文化程度、阶级地位······都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树立。 世界观和人生观有很紧密的联系。人生观是关于人生目的、态度、价值和理想的根本观点,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的前提下才有正确的人生观,因而人生观的形成受到世界观的制约。正确的世界观为正确的人生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确的人生观支配和调节着社会行为,人生观决定着一个人思想意识的性质和水平,帮助我们辨别方向,识别善恶,朝着既定的人 生目标前进,指导着我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有意义的事,体现出个人价值,也为正确的世界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后盾。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所持的态度和采用的方法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10-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汇总

2010-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6) 35.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A 36.英国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C.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D.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 答案:B 37.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答案:A 38.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C.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D.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 答案:B 39.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通过经验总结超级详细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二、经验分享总论部分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平均通过率为10%,也就是说,100个人中是有90个人过不了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一鼓作气”是通过司法考试的总方针,要么万事俱备,全力以赴,要么趁早放弃。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报班的好处: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 问题三: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树立正确人生观(教案)

探求人生意义 树立正确人生观【教学目的】通过学习,让学员们了解什么是人生观,如何树立自己的人生观。 【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让学员们了解到人生观包括以下几点: 1、人生目的 2、人生态度 3、人生价值 以及让学员们了解到几种易产生的错误人生观。 【教学重点】通过学习,让学员们了解到人生观对人一生的重要性;在人生道路上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要想获得幸福、快乐的生活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 【教学过程】通过对人生意义的探讨,引出人需要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怎样选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观的特点及人生观选择的标准、原则和途径。 第一节 人生的意义 1、 人的属性: 1、 自然属性:人与周围的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本 能 的特性。例如:人饿了要吃食物,冷了要穿衣服,遇到危险时要躲避或者反抗,发育成熟了要寻觅配偶。这些人与周围的事物发生关系时 表现出来的天生的本能特性,就是人的自然属性。 2、 社会属性:人与周围的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独 有 的特性。 社会属性最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①劳动创造性。人与周围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的一种独有的特性就是劳动创造性。 人类在与自然界打交道的过程中,用自己制造的工具改造客观事物,创造了自然界中没有的巨大物质财富,这种对自然界的改造就是人的劳动创造性。人的劳动创造性是人与动物不同的社会属性。动物要得到生存资料,只能消极地利用自然界中现成的东西,而不能创造出自然界中没有的东西。动物能够一定程度的改变自然,但是不能创造。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

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 ②目的意识性。人与周围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的另一种独有的特性就是目的意识性。人在与周围事物接触的过程中,不仅能认识事物的表面现象,而且能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把握事物的变化规律。由于人类具有意识,能够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所以能够在活动的开始和活动之中,就对活动的结果有一个明确了解,具有明确的目的。 人类的这种目的意识性,就是人与动物根本不同的社会属性。动物在和外界事物接触的过程中,能够以感觉的形式反映外界事物的 各种属性,并通过大脑把各种感觉联系起来,形成动物的心理。但是,动物对事物的反映只能停留在事物的表面现象上,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由于动物没有意识,所以他们只是凭着感觉和本能进行活动,没有明确的目的性。“蜘蛛的活动与纺织工人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 人的社会属性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 2、 人生: 人生,实际上就是人的生命过程。人生包括人的生命和生活两个方面。生命表达的是存在,而生活表达的是存在的方式。 3、 人生的意义: 人生本来没有意义,如果说有意义,那就是人给人生赋予的意义。千人千面,人生的意义自然千差万别,亘古不变的适用每个人的人生的意义是不存在的。既然活着,就得给自己的人生确立一个意义。 思考: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生。每个人都想使自己宝贵的人生过得更美好。那么,怎样才能使自己的宝贵的人生过得更美好呢? 第二节 人生观 1、 人生观: 人生观就是人们对人生价值、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基本看法 和态度。透过人生观,可以折射出特定生活情境中的人的人生关系、人生活动和人生过程。人生观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做人的基本准则。 人生观包含的内容: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二】二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 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

选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答案】ABCD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完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不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

学法网免费司考题库

学法网免费司考题库(众多高分通过司考的考生强烈推荐,精选上万道司考试题,带详细解析,自动错题记录、排名等功能,司考题库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0590681.html,/tiku.html 第一次司法考试:08年期末考试时候得到通知说在校生开始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在老师的倡议下匆忙准备了2个月参加体会了下司法考试,最终C证败北。 第二次司法考试:09年毕业后做为毕业刚在职的我由于大意和没怎么准备又一次体会到了失败的痛苦。 第三次司法考试:10年,开始律师实习,所以我辞职开始放弃一切备战10司考。结果最终410分通过考试。 我的司法考试分数:卷一102 卷二101 卷三98 卷四109 总分410 我的司考经验分享: 一、认识司考---知彼知己 1、报名时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步骤! 1)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一般在6月初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0590681.html,)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2)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一般在7月份。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费大概200-300 辽宁地区近年都为260元 2、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3)如果您参加报名的省属于放宽报名地区的话,则可以将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3、司法考试考察科目:

树立正确人生观名言

树立正确人生观名言 导读:本文是关于树立正确人生观名言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为了在生活中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热爱人生吧!——罗丹 2、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的教师是幸福,不如说好的教师是不幸。——海贝尔 3、一个没有受到献身的热情所鼓舞的人,永远不会做出什么伟大的事情来。——车尔尼雪夫斯基 4、生命是单程路,不论你怎样转变抹角,都不会走回头,你一旦明白和接受这一点。人生就简单得多了。——穆尔 5、人生不售来回票,一旦动身,绝不能复返。——罗曼·罗兰 6、我的人生哲学是工作,我要提示大自然的奥秘,并以此为人类造福。我们在世的短暂一生中,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种服务更好的了。——爱迪生 7、生活只有在平淡无味的人看来才是空虚而平淡无味的。——车尔尼雪夫斯基 8、我们应该顺应自然,立在真实上,求得人生的光明,不可陷入勉强、虚伪的境界,把真正人生都归幻灭。——李大钊 9、人生只有在斗争中才有价值,受过痛苦,才能得到报酬。——赫尔岑 10、我们以人们的目的来判断人的活动。目的伟大,活动才可

以说是伟大的。——契诃夫 11、我们要把人生变成一信科学的梦,然后再把梦变成现实。——居里夫人 12、把人生一分为二,前半生不犹豫,后半生不后悔。——溥仪 13、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创造的一切为人民服务。——奥斯特洛夫斯基 14、我认为人生最美好的主旨和人类生活最幸福的结果,无过于了。——巴尔扎克 15、美的东西总是与人生的幸福和欢乐相连的。——车尔尼雪夫斯基 16、我们的人生随我们花费多少努力而具有多少价值。——莫利亚克 17、破裂的友谊虽然能恢复,但却再也达不到亲密无间的程度了。——托·富勒 18、世上不知有多少人,为着疏懒误了自己的人生。奋发,活动。做事,谈话考虑问题之类,对某种人是很困难的事。——莫泊桑 19、如果工作是一种乐趣,人生就是天堂!——歌德 20、很多时候人们不是因为失败而烦恼,而是因为失败之后找不到任何借口而烦恼。——约里奥。居里 21、无私是稀有的道德,因为从它身上是无利可图的。——布莱希特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5.4.24)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5.4.2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C.纳税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D.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 算起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习,已经有*个年头了,期间,也曾有过这样那样的原因想过放弃,但到如今还是在一直坚持着、“司考”着。*年来不间断的学习,学习的方法技巧在不断改进,法律知识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最主要的是塑造了法律的意识、法治的理念、法学的眼光,学会了用严谨的思维去解读法条、用法治的思想去处理纠纷和具体事务。 在参加司法考试前,我曾用了六年的时间和坚持,完成了法律自考本科的学习,一关关、一科科,如同攻克一个个坚实的堡垒,最终顺利取得了法律自考本科的证书。自考毕业后,曾认为已经取得了法律本科的学历,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水平,所学的法律知识在工作中已经完全够用。但是,通过这三年不间断地参加司法考试的学习和培训,听了众多司考名师的讲座,阅读了不少了法律书籍和教材讲义,才发现法律是一个体系,一个完整而又严密的体系。法律知识框架的形成、法治逻辑思维能力的形成,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需要不断地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理论书籍,才能对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有一个系统全面、细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可以说,越是学习,越感到自己掌握的知识太少,了解的东西太浅显、片面。因此,每一年参加过司法考试,不论通过与否,是否取得证书,终归都有了许多的收获。这也就使得我每一年参加司法考试以后,都更加坚定了继续学习的信念和信心,不是为了那一张薄薄的证书,而是为了不断地提高个人的法律知识水平,不断地修正自己的法律思维模式和理念,不断地了解掌握国家依法治国方面新的理论和思想。 学习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在这里不必多言,只想说,三年来不断地学习,感受和感触还是颇多颇深的,在这里不妨与大家分享一二。 读书学习的彻底性 学习就如同一场革命,革命需要彻底性,否则终归失败。学习也是如此,要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和心态。就像我在20xx年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总感觉时间不够、学习的内容不多,总是感到工作太忙无时间学习,一次次放弃学习的机会而忙于琐碎的事务和应酬,忘了给自己施加压力,总是给自己留有余地,总认为还有机会,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没有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因此,在做事情、学习的过程中,要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要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信念,则万事可成,学习也终会有预期的效果。 目标制定的前瞻性 制定目标要有前瞻性,目标要有一定的高度,既不能太高、又不能太低,否则“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而不得之。”因此,目标的制定要高远,既切实可行又要有一定的高度,既有短期可实现的目标,又要有长期可期待的目标。以确保步步为营,充实每一天,充实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规划计划的可行性 做事情既要有长期的规划,又要有阶段的计划,同时要确保规划、计划的执行,否则再好的规划、计划如果不能有效地执行,也只是一堆废话。学习、工作都是如此,如果计划滞后、执行力严重不足,很难确保学习工作的成效。甚至在发现计划偏离实际时,要及时补救、及时修正,以确保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执

关于学习感悟分享的精选作文

关于学习感悟分享的精选作文 篇一:学习感悟实验中学时代是人生的春天,是青少年长身体、长知识、形成人生观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段。明确为什么学习,怎样学习,是每一个实验中学生必须认清和学会的问习题。知识像海洋那样辽阔,像海洋那样浩瀚。一个人无论天资多高,精力多么充沛,毅力多么顽强,学习条件多么优越,也不可能把所有知识学到手。有的同学总想学到一切,要蔷薇也要雪。他们希望在一串串熟了的葡萄旁边又开放着朵朵鲜花,可是,知识大海的守门老人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呀! 知识时常需要更新,随着时间的流逝,知识又可能遗忘,但获取知识的方法却不会被丧失。相传有一个人,巧遇一仙翁,仙翁点石成金送给他,但他不要金子,而要仙翁点石成金的指头。这个人为什么要指头呢?因为他懂得,不管送自己多少金子,金子总是有限的,但假如有了点石成金的指头,那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古人说:“授之以鱼,只供一饭之需,教人以渔,则终身受用无穷”也就是这个道理。毛泽东同志说过:“学习是学习,学习的学习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 学习方法是学习时采用的手段、方式和途径。学法是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和运用的。掌握良好的方法是很重要的事,但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需要付出的艰辛努力,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神。只有每天持之以恒,日久天长,学习才可能成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掌握学习的主动权。所以,学习方法其实不是什么捷径,它只是踏踏实实、刻苦学

习的程序以及在这个学习过程中的各项详细措施。 国维有段为世人常常引用的名言: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须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雕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景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景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景也。”第一景说的是要有信心,“独上高楼”,非信心不可;第二景说的是要有决心,“终不悔”实在是最大之决心了。第三景说的是要有恒心,“众里寻他千百度”,没有恒心,如何达得到? 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遇则废。”智力相同的两个学生有无学习计划,直接影响到学习效果。科学地利用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有计划地学习,这是科学学习方法的一条重要原则。所以学习缺乏计划性是成绩难以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要提高学习效率,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做学习的主人,应把握几个步骤: 第一步就是抓好课前预习。 在预习过程中,边看、边想、边写,在书上适当勾画和写点批注。看完书后,最好能合上课本,独立回忆一遍,及时检查预习的效果,强化记忆。同时,可以初步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和思路,找出重点和不理解的问习题,尝试作笔记,把预习笔记作为课堂笔记的基础。 我国古代军事家孙子有一句名言:“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是指对自己和自己的对手有了充分的了解之后,才可能有充分的准备,也才可能旗开得胜。预习就是“知己知彼”的准备工作,就仿佛赛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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