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人事管理条例

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人事管理条例
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人事管理条例

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团学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团学联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团学联队伍,从而促进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的良好发展,根据《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章程》和有关校纪、校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学联人事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依制度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团学联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选拔任用团学联干事,必须符合把干事队伍建设成为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养,拥有服务精神,以及一定的基础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要求。

第四条本条例第三章至第六章主要适用于干部选拔,第七章主要适用于干事选拔,主席团以及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人事选拔任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五条团学联人事选拔任用应该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能够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团学联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事,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事一道工作。

第六条团学联人事选拔任用应该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团学联主席(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应当具有至少两年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且对团学联整体工作思路清晰、有良好的创建性;

二、提任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应当具备至少一年以上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且对所在部门有足够的了解,部门整体工作思路清晰、有良好的创建性;

三、成为团学联干事,应当具备团学联人事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第七条团学联干部应当逐级任用,越级提拔必须报团总支老师、主席团同意。

第八条团学联干部可以从团学联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团学联外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从团学联内部选拔任用;干事从经济与管理系广大学生中经过一系列招新程序选拔任用。

第三章民主推荐

第九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程序必须包括书面提名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其结果在该届换届竞选之前有效。

第十条团学联内部,主席团主要由现任主席团成员书面提名推荐,也可由团总支领导老师口头提名推荐;各职能部门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主要由现任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书面提名推荐,也可由上级口头提名推荐。团学联外部,主要由辅导员书面提名推荐。

第十条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

一、主席团会议投票推荐参加人员:团总支领导老师及现任主席团成员;

二、各职能部门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会议投票参加人员:现任主席团及现任各职能部门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第十一条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一、由组织部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提出有关要求;

二、上交书面提名推荐材料(除只需口头提名推荐外);

三、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二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

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考察对象人数不限,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十三条向团学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四章考察

第十四条对考察的对象,由组织部和书面提名推荐人进行双向考察,考察期结束后由组织部和书面提名推荐人各拟一份书面考察报告,由组织部收齐交予上级审批,最终由组织部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组织部考察报告主要根据成员考核结果拟写,同时给出一定的建议。

第十六条书面提名推荐人考察报告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八条考察期为确定为考察对象到竞选开始。

第五章竞选

第十九条为了更好的选拔出干部,民主推荐、考察两项程序不对外公布,相关人员知情需保密,若因泄密导致相关问题由本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非考察对象也可以参与竞选,在竞选过程中表现好的由组织讨论进行个别提名,最终综合分析竞选者与职位的匹配性再作定夺。

第二十一条竞选的同时由相关成员组成竞选评审团。

第二十二条竞选的一般程序:

一、竞选人提交个人意向书以及个人详细材料,个人详细材料包括个人简介、申请职务、申请理由以及对申请职务的认识及当选后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内容;

二、进行第一轮筛选,由组织部进行前期筛选后报主席团对竞选材料进行筛选;

三、面试演讲以及回答相关问题;

四、相关人员综合考虑考察结果、民主推荐情况以及竞选表现等方面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第二十三条竞选评审团成员

一、主席团竞选评审团成员:团总支领导、现任主席团;

二、副部级以上竞选评审团成员:团总支领导、现任主席团以及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

第六章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主席团成员由团总支领导和现任主席团根据书面提名推荐材料、考察报告以及竞选表现等相关信息进行综合讨论做出最后决定;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由新一届主席团根据书面提名推荐材料、考察报告以及竞选表现等相关信息进行综合讨论做出最后决定。

第二十五条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

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二十六条只有经过一系列人事选拔程序选出来的干部才是团学联正式干部,其它一律不算,同时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第七章招新程序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拟一份招新策划交于组织部备案,其内容包括招新宣传、招新计划数、招新要求、招新流程、招新注意事项以及招新面试笔试相关准备等,并在招新阶段具体实施。

第二十八条招新一般分为三轮,第一轮面试,第二轮笔试,第三轮是团学联统一调配阶段,各部门也可以在统一部署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一定的变化。

第二十九条应聘者应服从团学联的统一调配,各部门也应服从团学联的统一部署。

第三十条第一轮面试、第二轮笔试主要面试官由分管主席以及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担任,第三轮由全体团学联干部参加。

第三十一条经过三轮选拔,各部门根据自己对干事的要求,综合分析应聘者的表现作出决定,并将选拔出的名单交于组织部报上级批准,并最终确定各部门干事名单。

第三十二条只有经过团学联干事招新三轮程序并由组织部统一公布的才算是团学联正式成员,其它一概不算。

第八章任职

第三十三条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结果出来后,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天。

第三十四条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名单公示期满后即开始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内经组织部的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九章免职、辞职

第三十五条团学联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期限的;

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三、因组织变动、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第三十六条实行团学联成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需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第三十七条因公辞职,是指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提出辞去现任职务。因公辞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交于组织部呈报主席团讨论并由团总支领导审批,批准后辞职材料存于组织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自愿辞职,是指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交于组织部呈报主席团讨论并由团总支领导审批。上级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团学联内部纪律处分,并上报学工处给予相关纪律处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一、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二、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四十条引咎辞职,是指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第四十一条责令辞职,是指上级及组织部根据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十章纪律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团学联人事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人员,各部门干部数与该部门考核成绩挂钩,干事数由本部门提出计划数交由主席团和组织部讨论;

二、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三、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的决定;

四、不准要求提拔本人亲属或关系密切之人;

五、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六、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况;

七、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人事选拔任命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主席团或者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

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四条实行人事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团学联主席团及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第十一章人事培训

第四十六条干部培训

一、干部培训每学期一次,主要针对团学联副部级以上干部,由组织部主办。干部培训不仅限于团学联内部成员培训,可与其它领域的优秀人员一起培训,如团干培训;

二、在培训过程中,团学联干部要服从统一安排,保证出勤率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己;

三、在干部培训过程中宣传部需派人拍照形成图片资料;

四、干部培训后每人需写一份干部培训总结,交于组织部,并通过一系列表现评出“优秀学员”。

第四十七条干事培训

一、干事培训主要针对团学联全体干事;

二、干事培训以部门为单位,由各部长(主任)主持召开,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培训;

三、干事培训每个部门每学期至少一次,主要是在干事刚进组织时对其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增加其对组织的认识以及提高其相关的能

力;

四、每个部门在培训过程中需邀请宣传部派人照相形成图片资料,培训结束后将本部门的部门培训总结和部门成员培训总结一并上交于组织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的相关要求,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考核条例》作出相应惩罚。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系团学联组织部;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10年9月起施行,以前相关制度即废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逐条释义(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目的。 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定出台了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原则和方针。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点始终不能动摇。同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意味着政府希望加强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因此,事业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决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划分的规定。 本条规定主管部门分三个级别,中央、地方以及具体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并分别对各部门的管辖范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制定和修改制度,职工民主参与的规定。 与《劳动合同法》第4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相比,该条仅有“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意见”,而没有“平等协商确定”的表述,只能说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在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有限民主。

目前最实用的10人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 聘用 1、公司如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先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部办理招聘相关事宜。 2、新进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由其所属部门主管向副总提交试用意见,合格者正式入职,由人事部办理正式员工入职手续。试用期间能力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3、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能力欠佳、无故旷工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五日者,不计算工资。 4、试用人员在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表件: (一)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 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四) 个人简历;(五) 应聘职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 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二) 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三)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四) 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五) 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六) 未满18岁者。 6、员工一经正式雇用即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7、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务必遵纪守法,不做危害社会、他人及公司的事情。 8、员工如有以下状况,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备:1、结婚或离异;2、姓名变更;3、身份证换领;4、住址及电话变更。 9、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告知被辞退员工,由主管领导安排该员工的交接工 作,交接清楚无误后方可离职。 员工离职亦须提前一个月报请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向总经理报批,总经理批准 后由主管领导安排离职人员的交接工作,交接清楚无误后方可离职。 考勤 9、员工上下班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打卡必须由本人亲自刷卡。 10、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一、用人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不会因员工的民族、种族年龄、性别等状况以及宗教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德才兼备”的招用原则。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应招聘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员工,能胜任该岗位的员工才是公司挑选人才的标准; 计划控制原则。各部门根据公司下发的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于每年年底协助行政部,制订下一年度本部门的人员配备需求增补计划并上报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该年度人员配备增补的依据; 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年度计划增减人员编制时,必须向行政部提交《人力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人力需求申请 1.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情况提出人力需求申请。 因业务的扩大; 因员工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

因必要协调工作所需的人员; 其他原因。 2. 用人部门在《人力需求申请表》中详细阐明所需求人员的职位要求,并写明需求时限。 3. 行政部接受《人力需求申请表》后,分析目前人力资源状况,是否有贮备适合人员;经现场分析可调配时,进行内部调整,并做好人员的调配工作,调配时应考虑不影响其它部门的工作。 4. 行政部判断分析应给予补充时,呈领导核准(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主管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核准)。 4.1 核准:行政部负责到人才市场或通过相关网络、媒体招聘; 4.2 未核准:重新考虑人员满足的调配方法,行政部应与用人部门协商。 三、招聘 通过人才市场招聘; 各相关媒体的招聘; 通过推荐、介绍; 网络招聘; 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必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 1、行政档案: 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 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 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 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 ⑥各类统计资料 2、人事档案 ①编人员的档案材料 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 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挂靠人员相关资料以及挂靠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组织正规结论及相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 ②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 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会议纪要(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⑦因业务需要购置的(或上级下发的)杂志、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录相、录音资料等。 ⑧网络建设相关资料。 ⑨重大专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总结等专题项目资料。 ⑩历年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资料。 5其它有价值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实行统一管理。部门分类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1、建立档案室,对及各部门档案资料正本统一管理。办公室分工专人管理档案。 2、人事、行政财务档案由直接管理。业务档案由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档案资料进行采集、建档;正本交档案室管理,副本留部门使用。 3、分管主任为档案建设责任人。各部门主任为部门档案建设责任人。及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对各自负责的档案负直接责任。 4、根据工作需要,主管会计可在财务室保留当年和前一年的财务档案,尔后逐年建档移送档案室保管。各部门业务档案副本在部门保留时间控制在五年以内。第六年起向档案室移交。

某某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抓好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企业管理,有效地促进团队建设,确保企业经营理 念的正确贯彻,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 和《XX集团人事管理办法》及现行劳动人事政策,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中的“职员”是指公司在册的各级业务管理人员和。 第三条本条例依法制订,其中具体条款有与国家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二章职员的招聘、试用与录用 第四条公司根据现有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选用、储备专业和管理人才,建立富有竞争力的职员队伍。 第五条除特殊情况外,公司的职员采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招聘原则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第六条人员招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委托单位依照招聘计划实施。职员的岗前培训、试用、正式录用,按公 司《职工(劳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正式录用的职员,由公司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发给注明个人职称的《录用通知书》,职员以《录 用通知书》为基础参加晋升考核。试用人员由用人单 位与之签订《试用协议书》。 第三章职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职员的权利: 一、参加级别晋升考核,获得基本工资,享受与职称津贴相匹 配的权利; 二、参加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申诉投诉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四、公民依照法规和国家政策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职员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考核的义务; 二、接受公司调遣,完成指派任务的义务; 三、实事求是,诚信做人,认真做好岗位工作的义务; 四、公民依照法规和国家政策应该承担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职员的职称和待遇 第十条行政职员依据能力和资历分为办事员、助理管理师、管理师、高级管理师、主任管理师、管理专员、资深 专员等七种职称。与之对应的技术职员职称为技术 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包括: 1、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 2、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 3、计划生育审批表; 4、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作的体检表; 5、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登记材料; 6、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 7、有关证明单位改制的文件材料; 8、有关证明单位更名的文件材料;

2016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公司人事管理条例

公司人事管理条例 公司人事管理条例 一、总则 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的日趋成熟,为了体现“人才效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特制订本条例。 二、招聘 1、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针对职位是否适合而定,以该职位的职位要求所需的业务常识、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行为甄选标准。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招聘。 3、经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可办理入职手续。 三、入职手续 1、新员工入职需填写《试用申请表》。 2、缴交个红底一寸照片5张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员工见面,熟悉办公环境。 4、行政人事部为新员工办理员工卡。(此卡工本费80元,如有

遗失,须交补卡费80元。) 5、新员工入职后,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邮政储蓄帐户,并个存折号复印给人事部,用于发工资。 四、培训 1、新员工入职培训 岗前培训(三天)。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理念、相关制度、工作流程、crm管理知识、产品知识培训。 实习。实习是销售人员针对crm管理系统的`实操,及对销售工具使用的熟练过程,实习期二周,人事部、销售管理部对新入职业务员进行实习指导,确定实习区域,销售人员按crm管理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遇周六回公司总结工作。 2、产品知识培训 各岗位、产品线员工均享有同等培训权利,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与产品知识培训,培训内容由市场技术总监完成。 人事部将根据岗位需求、工作需求不定期外派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此培训为不脱产培训。 五、试用期 1、行政后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如特殊情况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销售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2、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考核胜任该职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3、试用期内,员工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任何一条,本公司

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商业企业人事治理制度 □总则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任用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体会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四)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

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复原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五)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八)躯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形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五周岁者; (十)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觉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三)缴验户籍册。 (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理想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七)填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考核制度:事业单位考核制度是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所属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而且一此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的制度。 二、工资制度:工资是对劳动者进行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工资制度是有关工资形式,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原则、办法的总称。工资分配原则有一下四点: 1、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体现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机关的工资制度挂钩。 2、通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津贴、奖励制度、是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实际贡献结合,克服平均主义。 3、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工作人员的工资,并能与企业相关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保持平衡。 4、对到边远地区及在脏、库、累、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在工资政策上给予倾斜。还要建立地区津贴制度,理顺地区工资关系。 三、专业技术人眼职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是具有明确责任,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专门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人能担任的工作岗位。 四、培训制度:培训是单位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在社会中的形象,使其成员通过学习和培训,在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上得到改善、发展和完善的,有利于单位和社会发展,有利于个人成长的一项有计划,有目的和系统的活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历程 1994年人事部发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办法》初步规范我国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评定制度。 1995年的郑州会议拉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序幕。 XX年6月中央办公厅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提出一系列指导建议,包括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推行聘用制度,建立推行岗位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指导以及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等。 XX你,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科技、高等学校、文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建议。 XX年,国务院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为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 XX年人事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规定提出推行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同时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程序、聘用合同的内容、考核制度、解聘辞职制度以及委聘人员安置等作出规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 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人事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是为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而制定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新亮点。 XX年,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在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尽快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条例早日出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公司人事管理条例-条例

公司人事管理条例-条例 一、总则 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的日趋成熟,为了体现人才效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特制订本条例。 二、招聘。 1、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针对职位是否适合而定,以该职位的职位要求所需的业务常识、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行为甄选标准。 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员增补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招聘。 3、经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可办理入职手续。 三、入职手续 1、新员工入职需填写《试用申请表》。 2、缴交个红底一寸照片5张及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3、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员工见面,熟悉办公环境。 4、行政人事部为新员工办理员工卡。(此卡工本费80元,如有遗失,须交补卡费80元。) 5、新员工入职后,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邮政储蓄帐户,并个存

折号复印给人事部,用于发工资。 四、培训 1、新员工入职培训 岗前培训(三天)。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理念、相关制度、工作流程、crm管理知识、产品知识培训。 实习。实习是销售人员针对crm管理系统的实操,及对销售工具使用的熟练过程,实习期二周,人事部、销售管理部对新入职业务员进行实习指导,确定实习区域,销售人员按crm管理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遇周六回公司总结工作。 2、产品知识培训 各岗位、产品线员工均享有同等培训权利,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与产品知识培训,培训内容由市场技术总监完成。 人事部将根据岗位需求、工作需求不定期外派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此培训为不脱产培训。 五、试用期 1、行政后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如特殊情况提前转正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销售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2、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考核胜任该职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3、试用期内,员工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任何一条,本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六、社保、劳动合同

建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

建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录用审核办法 第一节总则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要不断地吸引人才,为严格把好招聘关,选择最适宜的人才进入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招聘的渠道 招聘的渠道包括:1、通过招聘广告、人才市场、他人推荐等多种形式公开招聘实用型人才;2、从应届毕业生中挑选优秀学生加盟公司。 第三节录用条件 公司本部职能部室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大专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各事业部的职能部室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2、具有中专专且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各事业部基层班组、项目部录用员工的条件包括:1、持有一、二级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等同专业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2、具有市政、道××梁专业中专及以上的学历,并持有“五大员”上岗证书或相关操作上岗证书。各单位、各部门在人员的使用上一定要以满负荷为标准,因事设人,核定岗位人员,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节录用的程序 录用员工的程序为: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人力资源部复核申请; 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面试;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单位共同面试; 总经理面试; 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录用。 传达录用员工,确定录用意向,并在正式录用时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拒绝签署保密协议的,不予录用。 附则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附:审批流程表 保密协议

附件1: 审批流程表

附件2 上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协议 甲方:上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乙方本着双方自愿对等的原则,签订如下特别保密协议。 甲方在乙方供职期间和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应对乙方的如下信息保密,愿意承担泄密的责任。 人事档案、相片 工资水平、个人所得税扣缴资料 私生活信息 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个人资料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乙方个人资料传递给其他第三方,但政府有关机构提出要求者除外。 甲方将按照甲方和国家有关个人档案管理规定保管和处理乙方个人档案资料。 乙方在职期间和辞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应对甲方的如下资产保密,并愿意承担泄密的责任。 企业发展规划 企业重要的财务、会计信息 企业人事资料、工薪福利资料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记录 企业重要会议决议和决策资料(如:新产品开发、重大设备投资、重大人事调整等) 企业的技术、设计图纸 新产品、新材料的试验和实验数据 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资料,特别是新开发产品的生产工艺资料 企业的生产设备技术参数、生产经验 企业的专利技术、发明等资料 客户资料和信息 供应商资料和信息 其他对外泄露后可能会给企业事业不利竞争地位的资料和信息 乙方以个人人格保证,乙方到甲方企业应聘工作未受到任何其他单位的委派并为其他单位收集甲方经营管理信息;当甲方发现乙方应聘甲方单位工作系接受其他单位派遣并帮助其派遣单位收集甲方上述信息资料者(简称

2016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16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05 编辑:力民手机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的。 《条例》出台的背景 2008年3月,根据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原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起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十章68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2014年4月25日,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2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4年4月25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完整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随州市**机械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若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聘用。 第四条:生产部所属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入生产一线工人时,应及时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表现优异或技能出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未治愈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已患职业病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5、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若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不适应本公司需要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无经济补偿及其它补偿。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应按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

公司人事制度管理条例

公司人事制度管理条例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人事制度管理》大纲 总体框架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内容、流程第二部分: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设的步骤及具体内容 人事管理制度-仪科惠光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第三章人员需求第四章职员的选聘第五章职员报到第六章:职员试用第七章职员录用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第十一章工资待遇第十二章考核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第十四章奖惩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十六章福利 一、附表: 1、部门需求计划表 2、人员增补申请表 3、应聘人员登记表 4、应聘人员工资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 5、担保书、服务自愿书

6、职员转正考核表 7、工资通知表 8、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9、解聘职员申请表 10、工作移交清单二附文 1、职员试聘协议 2、职员聘用合同 3、职员招聘程序 4、职员辞退程序人事考核制度 一、公司实行考核目的 二、人事考核的种类、内容、方法 三、人事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第一章: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办法第二章日常人事考核办法附表1:职员考核表(非部门经理职员)

附表2:职员考核表(部门经理)附表3:职员考核调查表附表4、职员考核总结表 第三章奖金考核办法 这是一份从朋友那找到的人事制度管理WORD文档,版权归该文档的撰写人。整个文档共有78页之多,没在其他网上发表过,现发表在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转载请保留声明,谢谢!—————————————————————————— 人力资源管理 总体框架: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企业发展的劳动者的能力的总称,它是一种很重要的资源。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内容、流程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任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员工地积极性,发挥员工地潜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于2011年4月表示,人保部将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年内出台,抓好配套单项法规制定工作。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条例详情 在谈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时,尹成基介绍,2011年,人保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会同中组部印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率达到85%。 尹成基说,事业单位改革将通过试点逐步推进,目前,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人保部已经在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下一步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在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国务院已经确定了五个试点省份,这五个省份开展了大量的测算研究工作,改革将根据情况适时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整体改革顺利推进。”尹成基说。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公司架构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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