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建管[2009]61号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建管[2009]61号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建建管[2009]61号

沪建建管[2009]61号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09] 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的工作程序,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原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符合《通知》范围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操作资格证书》,为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凭证领证和信息系统建设需要,现延期至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二、依据《通知》,考核和持证核验适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施工脚手架(普通脚手架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

(六)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

(七)桩工机械安装拆卸(操作)工;

(八)建筑焊割(操作)工。

三、申请办证和备案申报材料

符合《通知》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在申请领证或凭证领证时,应按下列要求递交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领证

1、《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可在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b92879889.html,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应知应会考试合格证明;

4、初中(含)以上文化学历证明件复印件;

5、上海市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6、上海市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

(二)凭证领证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原本市市级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带原件当场核验);

4、上海市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

(三)外省市《操作资格证书》备案

1、《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可在www. https://www.360docs.net/doc/b92879889.html,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市建筑务工人员信息卡;

4、《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验)。

四、申请办证和备案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的,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用人单位可分批或者集中,填报《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名单》(以下简称《申请名单》,见附件3)或《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名单》(以下简称《备案名单》,见附件4)。携带《申请名单》(或《备案名单》)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到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办理。

(四)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自收到用人单位送交的书面材料,审核后按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办理:

1、对不属于《通知》明确适用工种的申请,应当告知不予受理。

2、对存在误填、错填等可以更正的申报材料,应当允许用人单位带回更正或当场更正。

3、对申报材料漏缺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报单位,退回补正,并说明理由;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4、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5、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市安监总站。

6、市安监总站自接到报审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并将准予发证或备案的审核意见书面回复市建设安全协会,市建设安全协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五、依据《通知》规定,经核准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备案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认真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一)首次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3个月的实习操作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

(二)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通过定点强化培训经考试后方可上岗:

1、连续一年内有2次违章记录的;

2、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

3、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六、有关特殊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考核事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各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入档案;对属《通知》范围内明确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因违章操作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拒绝参加强化培训,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被依法处以撤销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操作资格证书。

附件:1、《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表》

2、《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申请表》

3、《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申请名单》

4、《外省市进沪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备案名单》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日

房建工程监理旁站细则

B13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旁站监理)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二)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 旁站监理依据: 1、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 2、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正式的工程项目勘测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4、国家、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5、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旁站监理范围: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施工内容,确定施工监理旁站的范围包括: (三)、旁站监理程序 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旁站监理 方案并报公司审批,明确旁站的范围和内容,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施工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 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的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按通知时间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 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 员和施工方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旁站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边开挖边支护,上层土体边坡喷锚达到强度后,方可进行下层土体的开挖。 (2)严格控制基坑边坡坡度,机械挖土后留30cm采用人工修土至设计标高。 (3)基坑四周10m范围内地面荷载不得大于15Kpa。

沪建市管(2008)12号文

沪建市管〔2008〕12号 关于建设工程要素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物价呈上升趋势,本市建设工程所用的钢材、水泥及建筑劳务用工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现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施工期内,当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所发生变化大于合同定价的“约定幅度”时, 发承包双方可参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一)当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发生变化幅度大于合同定价的“约定幅度”时,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指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价格变化幅度的差额)要素价格。 (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调整可选用下列方法。 1、施工期内额定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分别加权平均法。 2、施工期内额定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分别算术平均法。 3、双方约定的其他计算法。 (三)各类工程的主要材料参考内容。 1、房屋建筑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等。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粉煤灰三渣、桥梁支座、伸缩缝、沥青制品、排水管道、混凝土预制件等。 3、民防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等。 4、园林绿化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各类苗木、石材、古建筑材料等。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方法。

房建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昌都市左贡县新区东坝民俗风情旅游文化街1#、2#、3#教楼组成,均位于左贡县新区,总建筑面积32653.27平方米,建筑高度23.4m ,框架结构,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二、执行标准: 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②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③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GB50203-2002 ④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民用建筑通则》GB50352-2005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6、《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 8、《建筑内部装饰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修订版) 10、《民用建筑隔声建筑规范》GB50118-2010 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2、《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BJ48-2014 13、《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BJ100-2015 14、《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16、《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DB51/T5060-2008 17、《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2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沪建市管号相关通知

沪建市管号相关通知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相关费率取费标准 (增值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单项措施费 (一)材料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 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表1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经测算,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

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其他措施项目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表2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三、规费 (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市现行规定的要求。(二)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四、增值税 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1%。 五、构筑物工程 构筑物工程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总价措施费、规费按相应专业费率分别执行。

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总结[1]

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一、工程概况 房建Ⅰ标:*综合楼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4.9米,设计耐久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丙类建筑,基础采用人工成孔灌注桩基础。锅炉房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6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基础形式为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地基处理为基础底3:7灰土夯实500mm。变电所建筑面积96.1平方米,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物高度6.2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 *综合楼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4.9米,设计耐久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丙类建筑,基础采用人工成孔灌注桩基础。锅炉房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6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基础形式为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地基处理为基础底3:7灰土夯实500mm。变电所建筑面积96.1平方米,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物高度6.2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 *综合楼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4.9米,设计耐久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丙类建筑,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柱下条形基础。锅炉房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6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基础形式为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地基处理为基础底3:7灰土夯实500mm。变电所建

筑面积96.1平方米,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物高度6.2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 *综合楼建筑面积2098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4.9米,设计耐久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丙类建筑,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柱下条形基础。锅炉房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6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基础形式为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地基处理为基础底3:7灰土夯实500mm。变电所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物高度6.2米,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 *:综合楼建筑面积4003.8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5.00 m,设计耐久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为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丙类建筑。基础采用钢筋砼井桩基础。锅炉房建筑面积19604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变电所建筑面积13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公厕建筑面积 2 ×99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洗车及修理建筑面积2×269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 *:综合楼建筑面积2098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4.85米,设计耐久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丙类建筑,基础形式为人工成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锅炉房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变电所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养护工区综合楼建筑面积685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4.85米,设计耐久年限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八度,结构等级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二级,丙类建筑,基础形式为人工成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锅炉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变电所建筑面积96平方

沪建市管〔2010〕29号文件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沪建市管〔2010〕29号文件2010-06-02 11:40 沪建市管〔2010〕29号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 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 99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含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的通知》(沪建交〔2006〕237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等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以及工、料、机价款不得采用无限风险等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及《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

整: 一、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二、机械使用费 将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综合费用(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利润)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临时设施费归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除外)。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河道管理费等归入规费项目内。

房建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全、有效。 7.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部分能保证施工安全,能成为施工安全的纲领性文件。 2、深基坑施工方 案1.基坑开挖前应按 土质情况,基坑深 度及周边环境制定 施工方案。 2.坑壁支护方法。 3.临边防护措施。 4.坑边荷载要求。 5.排水措施。 6.上下通道设置。 7.支护变形监测。 8.土方开挖方法。 9.深度超过5m 时,做专项支护方 1.查阅地质资料和周边环境情况,审核施工方案是 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 2.对超过2m深的基坑,周边应有临边防护措施, 超过5m的基坑,应有边坡专项支撑设计且有计算 书。 3.对超过8m的基坑或重大基础工程及有重大坍塌 可能的危险基坑必须经市建委专家审批。 4.坑壁支护应视现场具体情况,且应符合JGJ120- 99部规范要求。 5.坑边荷载应视土质情况,一般情况坑边范围内不 得堆放弃土或材料。 6.排水方法请参阅相关技术标准。 7.上下通道设置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要求,必须设 置专用通道。

工程算书。 2.基础做法和立柱 稳定。 3.模板安装程序及 安全措施。 4.模板拆除程序及 安全措施。 5.模板的施工荷载 要求。 6.浇筑前的模板验 收。 7.拆除前的模板验 收。2.支撑系统设计应包括计算书,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设置等详细注明和施工详图。 3.基础承载力必须满足整个施工的动、静载荷,立杆可用钢管,木杆、门型架等,但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当立杆设置在地基上时应对基土承载力进行验算、立杆间距不应大于,立杆高度2m 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和剪刀撑,每增高,除要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还应每隔2步设一道水平剪刀撑,多层支模时上下层立柱应垂直,应在同一垂线上。 4.支、拆模板应有牢靠的作业面,支拆3m以下模板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水平杆或梁底上施工。模板拆除应设警界线,有明显标志和专人看护。定型钢模板不得大面积撬落,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 5.钢板施工荷载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模板堆放应分散合理堆放,并保持平整,堆放高度应小于,且与建筑物周边2m以内。 6.模板工程完成后,应由现场技术人员组织,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并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后合格的情况。

主体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房建)

××××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方针: 科学、公正、诚信、守法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管理模式: 标准化、制度化、规化、信息化 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监理部 ××××年××月××日

签署页

目录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专业工程的特点 4 监理工作流程 5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6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7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

××××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述: 1.2项目组织系统: 2编制依据 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GB50010-2002) 2.3《建筑抗震设计规》(GB50011-2001) 2.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3-2002 2.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2.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2.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 2.9《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00) 2.10《民用建筑物抗震构造图集》99G304 2.11工程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12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批准的监理规划3专业工程的特点

4监理工作流程

5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一项工程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同样要做好监督管理。 5.1 技术准备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在开工前监理人员要掌握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资料的准备、熟悉工作。 ⑴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图纸交底; ⑵现场的测量基准点资料; ⑶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技术资料等; ⑷核查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经审查批准。 ⑸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按程序审批,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 ⑹测量放线准备工作:本工程建筑体形比较复杂,建筑平面布置变化较多,在建筑物周边应多设坐标控制网点,对施工单位的引测进行复核,同时检查用于测量放线的仪器是否年检有效。 测量工作的技术准备措施:轴网定位的坐标化工作,本工程轴网较复杂,我们对该轴网进行数字化即坐标化,以便用全站仪进行测量复核的统一性。 5.2 技术管理 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 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要求:首先应该安全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有可靠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体现出施工企业现场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的目标应明确,保证的措施应有效。本主体工程中要求编制的施工方案主要有: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钢筋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砼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砌体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垂直运输专项施工方案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进行监理交底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有关的专项施工方案) 5.3 材料准备 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同时要对进场材料按规要求取样做好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试验报告未给出试验结

沪建市管(2016)42号相关通知附件1

附件1 最高投标限价相关费率取费标准 (增值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单项措施费 (一)材料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 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分部分项工程、单项措施和专业暂估价的人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1)。其中,专业暂估价中的人工费按专业暂估价的20%计算。企业管理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管理费中已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 表1 各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表

二、措施项目中的总价措施费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经测算,房屋建筑与装饰、设备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民防工程,按照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相关规定施行。市政管网工程参照排水管道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园林绿化工程参照民防工程(15000m2以上);仿古建筑工程参照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多层)。 (二)其他措施项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见表2)。主要包括: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施工场地内)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内容。其他措施项目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表2 各专业工程其他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三、规费 (一)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市现行规定的要求。 (二)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四、增值税

房建工程监理旁站方案[详细]

某某工程 监理旁站方案 编制: 审批: 某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2-7

某某工程 旁站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 二、旁站监理及方案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给水排水构 筑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3)《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广东省、各地市有关工程建设技术规程、条例、规定 3、合同: (1)本工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2)本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4、设计文件: (1)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 (2)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及监理文件: (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监理规划》 (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旁站监理的工作范围 1、关键工程部位和关键工序,即施工中涉及开挖基础及主体结构的部位

和安全使用功能的部位. 2、对影响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包括各项试验及检测等) 进行旁站平行检验. 3、其他部位和工序的施工过程监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工作. 三、旁站监理的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4、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检查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采用照相等手段予以记录并及时汇报. 7、工程检测、调试的旁站 四、旁站的工序: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土方工程 1.1土方工程 1.2.1土方开挖:标高、长度、宽度、边坡尺寸 1.2.2坑底人工钎土:土质、土体扰动 1.2土方回填 1.2.1基础分层回填土:标高或分层厚度、分层压实系数 2桩基工程 2.1 预应力管桩 2.1.1送桩与成桩阶段:桩位测设、配桩、桩尖的桩靴的要求、桩端的承载要求与 设计终孔条件 2.1.2接桩过程:焊接时间、焊接质量、焊剂的要求 3砼基础

房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最新版】

房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工程名称:****编号: 致:**** 事由:巡查现场裙楼幕墙龙骨施工发现: 内容: 裙房东立面南侧龙骨焊接部分不符合要求,存在漏焊、夹渣、焊缝不饱满,焊渣未清除现象。责令施工单位根据上述情况做好类似情况排查。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名称:****组团三20#--22#楼编号:

致:**** 事由:安全站专项检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内容: 1、临时用电:总配电房保护零线分色不符合要求。部分设备机具未做到“四个一”(塔 吊、搅拌机等)。施工电梯末级漏保参数偏大。 2、悬挑脚手架:局部连墙件偏少,局部密布网封闭不严密,局部水平竹笆未满铺。悬 挑层里口未封闭。 3、高处作业:部分洞口未防护,电梯井平面防护拆除过早。临边防护不到位。商业层 外架拆除后做好周边及临边防护。

4、塔吊基础有积水。22#楼塔吊超过一年检测期限暂停使用。20#楼塔吊2月11日检测 到期。 5、搅拌机保险挂钩不全。 6、办公区与施工区未隔离。高层消防设施不齐全。 7、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与拆架交底记录不符。 要求以上问题7日内完成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安监站备案。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名称:****组团三20#--22#楼编号: 致:****

事由:安全问题 内容: 你单位20#-22#楼使用的人货电梯安装使用已2个多月时间了,经查至今没有把使用登记手续办好,从安全角度上考虑责令你单位暂停施工,否则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名称:****组团三20#--22#楼编号: 致:**** 事由:20#楼22层结构钢筋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 内容: 1、个别梁模板截面尺寸偏小。

沪建市管〔2016〕42号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6〕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257号)等规定,经研究和测算,现将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价均采用“价税分离”原则,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在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动态发布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建设工程材料、施工机具价格信息,并同时公布各类材料价格折算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河道管理费等附加税费计入企业管理费中。 四、2016年5月1日起进行招标登记的建设工程应执行增值税计价规则。2016年5月1日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本次招标的税金计取方式。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增值税计价规则。 六、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建筑工程老项目”要求,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原计价依据(营业税)。 各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特此通知。 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相关费率取费标准(增值税) 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 3.建设工程概算定额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 4.市政养护定额费用计算规则(增值税)

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公路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框图1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项目监理机构进场 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细则 施工现场调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第一次工地会议 审批开工报告签发开工令 根据监理合同实施目标控制 审查竣工资料 组织工程初验 参加竣工验收

框图2 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查找原因 进行修复或返工 开始、准备 承包人填报《工程开工申请报审表》 监理审查 工序施工旁站监理或巡视 承包人工序自检报告 (检表及补充表,承包人发件) 监理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 承包人自检并提出中间交工报告 驻地高监签发 《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对分项工程进行系统的检查验收 监理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 进行计量并签发中间计量表 不批准 不合格 进 行 下 一 道 工 序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框图3 标准试验监理程序框图 不批准 批准 填写试验委托书 承包人试验室 监理工程师试验室 按项目要求逐项按操作规程试验 主要指标试验复核 填写 各项试验报告 标准试验审批报表 填写试验报告 按要求分类装订归档 现 场 取 样 监理旁站 试验监理工程师签发

框图4 材料抽样检查试验监理程序图 承包人提交自检报告,申请抽样检查 监理试验工程师审查、落实、安排抽查 现场取样(监承双方议定方法、地点,监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承包人可自行进行) 联检:按合同文件要求 方法、频率检验 监理试验室独立检验 承包人填写试验报告 填写试验报告、通知单 检查报告填写是 否规范、正确 检查报告填写是 否规范、正确 监理试验室主任审核 不合格,提出意见和建议 合格,签认 承包人执行 承包人执行 按要求分类装订归档 否 否 是 是

(建筑工程监理)房建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监理)房建工程监 理细则

编号:

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第三章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 第六章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第七章工程费用(投资)监理工作细则 第八章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细则 第九章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第十章信息管理监理工作细则 第十一章组织与协调 第十二章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细则第十三章监理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四章本监理合同段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第十五章环境保护 ; 房建工程 监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本监理合同段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及马鞍山长江大桥的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细则,用以指导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其他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监理合同段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以及搞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优良工程。 二、编制依据: 1、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合同书; 2、本项目的监理投标文件; 3、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办法; 4、监理规划 5、设计文件(图纸和设计变更); 6、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7、国家或地方的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 三、编制内容: 1、监理工作目标; 2、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3、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监理工作细则。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房建工程 2、项目简介:

3、气象、水文: 五、监理服务范围: 1、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 六、工程内容: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图和单体两部分。 1、总图部分:总图部分包括:围墙、给、排水工程;供电配电、照明和弱电工程;绿化、道路工程等所有相关工程。 2、单体部分:单体部分包括:综合办公楼、收费岛及收费大棚、宿舍楼、食堂、设备房、维修间、加油站、、泵房以及水池等。 七、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期:10个月。监理服务期:1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第二章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商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在计划的费用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

08.06.27 沪建市管〔2008〕39号

沪建市管〔2008〕39号 关于发布《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现将《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四)》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一)、(二)、(三)、(四)》等文件作为指导性意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落实到招标文件中。 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站施工招投标管理科联系。 附: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四)。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关情况的说明(四) 在当前施工招标中,有些招标人片面要求投标人综合单价包干,将材料、机械、人工要素价格波动的风险全部转由投标人承担。有些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有过高的不具有实质性竞争费用,有规避招标之嫌。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等事项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 一、关于主要材料、机械、人工等要素价格波动的综合单价调整 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的综合单价并非一成不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4版)“通用条款”第23.3款明确了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因素发生成本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二)工期超过12个月的;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因此,采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4版)作为合同条款的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综合单价可以调整,且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调整方法;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招标文件,也应规定调整的条件、约定调整的方法。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可根据国家九部委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的价格指数权重表,按价格指数调整价格或者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结合要素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对涉及金额高、数量大和对工程建设有明显影响的主要材料、机械、人工等提出价格调整的方法。例如对于工期超过12个月的土建项目,应该明确规定钢材和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调整方法。

房建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

房建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 工作总结为大家整理的房建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供大家阅读参考。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上半年,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东的全力支持下,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我代表经营班子向各位股东汇报监理公司的工作: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⒈公司资本结构方面:年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精神,顺利地完成了公司股份改制的各项工作,原始股东**管理局和上中游局的股份全部退出,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受让的股份全额缴纳到账,完成了股份改制后工商局注册登记工作。 ⒉项目管理方面:为加强对监理项目的控制,积极探讨项目的管理办法,公司与各部门经理和各项目部总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岗位责任制落实到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对各部门、项目部实行了成本核算;上半年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堤防工程、小北干流放淤试验、水保生态工程建设河南四个项目区和委栋高层住宅楼建设等,目前工程总体进展顺利,监理工作成绩明显。月日,公司对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了中期考核,并签订了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 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目前公司员工已达到多人,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着想,公司已于月与×××人事厅签订了人事代理合同,在×××社保中心办理了社保体系账号,已经为名聘用员工购买了社会养老保

险;公司今年接受新毕业大中专学生名,为名大学生提供了实习机会。上半年公司人参加了国-家-安-全局举办的安全评价人员培训班,人参加了建设部监理员培训,人参加了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培训,人参加了水利部水利监理工程师培训,今年引进监理工程师以上的骨干人员人; ⒋资质方面:月份,公司顺利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复查工作;上半年,申报了水利部移民工程监理资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资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的安全评估资质和工程咨询资质;目前移民和水保资质已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专家对安全评估资质资料进行了审核并通过。工程咨询资质初审通过但终审没有通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⒌安全生产方面:上半年无重大伤亡事故或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员工无严重违纪现象发生;⒎主要经济指标:截至到月底今年新签合同个,其中水利工程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个,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个,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个,合同额万元。上半年完成产值万元,固定资产投入万元,利润万元。 二、存在问题处理情况: 公司在运作中,今年也出现一些问题,而且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现将处理的情况做简单汇报: ⒈处理长江项目监理人员弄虚作假问题 公司某年~某年共承担**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建设监理个标段,其中第五标段黄水套至**河头段护岸工程于某年月日开工,某年月日完

沪建市管〔2009〕79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建市管〔2009〕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99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具体情况,现就在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采用统一格式(详见附件)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㈠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若为造价员编制,应由负责审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盖章。 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㈢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㈣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参照下列内容报价: 1、人工费: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材料的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等。 3、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指中小型机械)、人工费、燃料动力费、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车船使用税等。 4、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非生产性固定资

(完整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兰州西至武威南增建二线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C2监理标段) 审批人: 编制人:苏未宁陈世清 西南交通大学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兰武二线监理站 二○○四年六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况及特点: 兰武二线房建工程位于兰武线各站内,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低层建筑,基础为井桩基础,填充墙采用粘土空心砖。土建与给排水、采暖、电照、通信、信号各专业需配合施工,预埋件及预留孔洞较多,工程地质情况较为复杂。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2、土方工程 2.1 土方开挖 2.1.1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方式、支护形式、临时排水措施、 回填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 2.1.2监理工程师复测承包单位上报的基础工程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 2.1.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当基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检查开挖时采取的降水措施,地下水位 应降至基坑底0.5m以下。雨季施工时,应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通道。 2、检查开挖边坡形式,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时,应严格检查基坑支 护。施工过程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 常情况,应协调各方及时处理。 3、地基土不得超挖、扰动。当地基表面被水浸泡和扰动,必须经过妥善 处理,达到设计要求。 4、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验槽,见证检测地基承载力。 5、检查基底高程和表面平整度。 2.2回填土 2.2.1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 1、基坑回填必须在建筑物地下部分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3、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4、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5、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对分层厚度、压实遍数、含水率等进行 控制。 3、地基基础工程 3.1基础检验 3.1.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组织 施工。 3.1.2基坑开挖后经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联合验槽后方可继续后续 施工。

房屋建筑工程全套监理细则范本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监理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目录 ①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细则; ②桩基工程监理细则; ③主体工程监理细则:钢筋工程监理细则、模板工程监理细则、混凝土工程监理细则、砌体工程监理细则等; ④楼地面工程监理细则; ⑤装修工程监理细则;玻璃幕墙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⑥防水工程监理细则:地下室防水、外墙防水、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及房屋四周防水处理等; ⑦水电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⑧采暖通风工程监理细则; ⑨电梯工程监理细则; ⑩消防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细则 一、人员分工: 1.监理项目部见证人员: 负责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负责收集和统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所需的合格证明文件和工程质量试验合格文件; 填写“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审核工作台帐”。 2.专业监理工程师: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资料和工程质量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在监理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的不合格使用以及不合格的工程实物,复查整改结果。 3.总监理工程师: 定期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核监理工作质量;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核查工程质量试验结果; 负责处理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工程质量事故。 二、材料监理基本规定: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检)验报告: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单。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应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并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有批准手续)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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