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关注的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关注的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关注的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关注的问题

摘要:竣工验收监测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技术支持,验收监测涉及环保管理检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诸多方面,本文结合笔者几年来从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的实际,就上述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检查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落实“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的必要措施,是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的重要技术手段,提供信息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在建设项目管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环保管理检查

是对建设项目在立项、环评、设计、建设施工和投入试生产的各个环节中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管理程序的非测试性工作的考核[1]。

1.目的

主要是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供非测试性的依据。为了了解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弄清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原辅材料及主要产品、副产品,污染物的产生及外排情况[2]。

2.内容[3]

2.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逐一检查企业落实情况:检查以新代老项目数据库,要求拆除的项目是否落实完成,全厂排水管网是否进行了整治,要求纳入污水处理设施一并处理的废水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划定安全防护距离。

2.2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的情况

包括按规定设计的流量计量装置、监测设施、监测孔与测试平台,排水管网,各种堆存场的建设,各种必要的标志设施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监测机构建设的情况,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4]。

2.3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建设初期、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落实情况,“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2.4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对存在影响周围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检查是否落实了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或处理办法,有无对环境敏感保护区目标进行过监测。

2.5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对措施

对存在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情况。检查企业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2.6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重点检查固废堆场是否按“三防”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包装和贮存是否规范、标识是否明显;灌区围堰及喷淋装置等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特殊危险品(如氰化钠)仓库建设及使用情况及三废管理情况。

2.7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2.8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及《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试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三条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对完成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按季度进行公示(涉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二章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以后,应当在开工建设项目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计划,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应同期落实环境监理单位,并向省环境保护厅提供监理合同副本。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试运行)。 第六条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试生产(试运行)申请。 试生产(试运行)申请应附加说明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第七条省环境保护厅自受理试生产(试运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设区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口腔诊所项目 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400000 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1. 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 〕214 号文件和环发 〔2002 〕 97 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 〕214 号文件和环发〔2002 〕97 号文件。 2. 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 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 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 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 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表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360docs.net/doc/bf2880957.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验收申请书参考

验收申请书参考 不知道如何起草验收申请书?那么,下面请看本人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验收申请书参考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验收申请书参考范文嘉兴市环保局: 嘉兴胤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隆禧大厦项目位于嘉兴市二环西路与洪兴西路交叉口。本项目规划为高层办公用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952平方米。由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一层。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设185个汽车泊车位,其中地下91个,地上94个。 我公司于xxx年9月开始施工建设,于xxx年10月完成项目建设。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贵局审批意见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设施的建设。在施工过程期间,我们完成了项目区域内的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建有雨水管和污水管两个管道系统,使整个项目区域内达到雨污分流。雨水经收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为防止管道堵塞而引起雨水倒灌,高层屋面雨水及阳台雨水和空调凝结水自成体系,经落水管分别排放。本项目共建有化粪池3个,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其它生活污水合流后纳入中环西路市政污水管网。汽车库尾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排出。业主厨房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设有专用烟道竖井于楼顶高空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对业主的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采用

袋装分类收集,做到存放封闭化、垃圾袋装化,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本项目的水泵房等强噪声源设备均设置于地下层内,并且远离住宅,水泵的进出口安装橡胶软接管和弹性吊架,房间内设有吸声材料,隔声门加橡皮条处理等隔声隔震措施。 综上所述,我公司商办楼项目已达到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特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嘉兴市胤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年11月10日 篇二:验收申请书参考范文环境保护部: 我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各环保设施投入运行正常,环境保护部以××号文件《关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年,××以××号文核准该项目。 ××下达了试生产通知书。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我公司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目前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贵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妥否,请批示。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精选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 精选

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 精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核要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核要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核要点 01 前言 前言主要简述建设项目建设和环保制度执行概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自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发布以来,验收监测和监测报告的编制可以由企业自己,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在前言中一定要明确、监测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 如果企业有环保手续变更、生产工艺和污染处理工艺变更等情况也要在前言中描述变更情况。在前言中常见的问题有: (1)照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前言,没有实质性内容,与验收监测无关。 1/ 7

(2)语言啰嗦杂糅,不精炼,不相关的内容太多,甚至产生歧义。(3)缺少必要的内容,或者漏项,如有企业环保手续变更没有说清楚变更前变更后的情况、变更情况。 (4)没有介绍清楚企业前期环境保护手续办理情况,未说清企业是否合法。 (5)未介绍项目分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监测情况,监测单位等。 02 项目建设情况 很多报告编写人员没有去过企业现场进行核实,全本照抄照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有些没有建设、或者设计生产规模不一致、污染处理工艺不一致的也一起写入报告,导致报告失真失实,报告质量低下。 2.1要认真核实项目审批及试生产批准情况、厂址位置、项目建设概况、施工、投资额、生产能力等情况进行叙述,如为技改或扩建工程,则原有工程生产或拆除情况也应介绍,尤其是原有工程与本工2/ 7

程的依托关系。应附厂址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址周边敏感点分布示意图。 2.2核实建成后的产品是否一致是否有漏项或增加,当项目因未达产而分期验收,或多项产品中只验收其中一项或几项产品时,应强调验收的针对性(阶段性验收或只针对某期工程或某几项产品验收)。 2.3 生产工艺或污染治理设施 有许多企业环评时写的工艺落后或者不达标,企业改进了污染处理工艺,会出现与环评不一致的情形,要重点审核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流程是否正确,污染物产生、处置、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流程图或厂区平面图中是否标注监测点位(尤其是废水)。对废水污染源,要摸清项目废水种类、产生工序、产生量、主要污染物(因子)、如何处置及处理设施处置能力和工艺、最终是否综合利用、排放及排放去向,所属流域。 03 验收执行标准 3/ 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

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流程: →→→→ →→→→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表 德普环检字(2016)第493号 项目名称: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献县三龙铸造厂 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承担单位: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范桂如 质量负责人:顿朋 项目负责人:崔军飞 报告编写人: 审核: 签发: 监测人员:何晓飞董良博眭松亮李敏等 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电话:8 传真:6 邮编:05000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南大街181号3-501 网址:

前言 《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经献县环境保护局批准(献环表[2014]81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0]113号)的有关规定,受献县三龙铸造厂委托,河北德普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15日至08月16日组织本公司检测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依据监测结果编制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为其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0]113号《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办法》。 (5)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03.28。 (6)献环表[2014]81号《关于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4.05.26。 2、项目工程概况 2.1项目概述 (1)建设项目名称:献县三龙铸造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名称:献县三龙铸造厂 (4)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5)建设地点:河北沧州市献县十五级乡小营村东460米处 (6)劳动定员与工作时制:劳动定员50人,每天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2.2主要生产设备 表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 1、项目受理 接到项目后,具备受理条件的签订合同、填写委托书。 2、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对项目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进行调查并详细记录;企业建设内容、规模、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等进行现场核查、拍照(环保设施不到位的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环评报告及批复、厂区平面布置图等);项目投诉情况。 3、监测方案或监测计划编写 项目负责人按照现场勘查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企业生产负荷,编写项目监测方案或监测计划,列明监测或采样日期、监测地点、监测或采样人员安排、项目名称、监测项目、监测或采样点位布设,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设备等内容。 4、采样及现场监测 首款到帐后,组织人员进行样品采集和现场监测。项目负责人将事先准备的采样物品与采样负责人交接,并把现场采样要求告知采样人,采样人员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样品采集。 现场监测人员须填写监测设备出库单,并与设备负责人交接。现场监测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点和监测,详细记录现场气象条件、监测点位布设图、监测数据及监测时的异常情况等。 5、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 采集的样品及时送达实验室。采样负责人与实验人员进行样品交接,详细填

写样品交接单。 实验室人员按照规范的监测方法对样品进行监测。监测时须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样品分析记录、设备校准记录等,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采样人及项目负责人沟通。 6、监测结果交接 实验人员及时将实验结果报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将监测结果交接项目负责人。如发现超标数据,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环保设施不到位的,企业须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采样监测。 7、编制验收监测表/报告 项目负责人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报告(银川市、石嘴山市须同时填写验收申请表与送审稿一起报审)。报告编制须符合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按照完成验收监测表/报告编制。 8、验收报告技术评审(灵武市须编写专家意见) 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表/报告技术评审前将报告出齐,开会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灵武市须在评审会前将专家意见编写好电子版发至张增宏主任处。 开会前项目负责人及时告知企业开会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开会费用支出等情况,与建设单位沟通好项目须注意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开会时对专家意见及环保局要求等内容及时做好记录。 9、报批稿修改、报送 开完会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修改内容,并及时修改。报告修改完善后找专家组长签字,并复印存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自查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企业自查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自查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1、投资情况 投资总概算:环保投资总概算:比例% 实际总投资:实际环保投资:比例% 2、产品产能情况 设计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年产量(需与产品对应): 实际主要产品名称: 实际年产量(需与对应产品): 产品生产周期: 3、运行时间等情况 环评时间:环评单位: 开工日期: 实际生产运行时间为:班制小时生产,年生产天数天,年生产时间小时。 二、项目生产工艺相关情况自查 1、实际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请对照项目立项时原、辅材料表,填写实际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成分、年用量等,如有原、辅材料不再使用,请注明“不使用”;如有增加,请注明“新增”。) 注:表格不够请自行添加。

2、实际资源消耗情况 注:表格不够请自行添加。 3、实际生产设备情况 (请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生产设备清单,填写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如有生产设备不再使用,请注明“不使用”;如有增加,请注明“新增”。) 注:表格不够请自行添加。 4、实际公用设施及辅助设备情况 (请对照项目立项时的公用设施及辅助设备清单,填写实际使用公用设施及辅助设备,如有设备已不再使用,请注明“不使用”;如有增加,请注明“新增”。) 注:表格不够请自行添加。

5、实际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请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生产工艺及流程图编制,如确认与项目立项时无变化并有生产工艺及流程图提交时,认可相关材料即可。) 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自查 1、废水 (说明主要废水来源及主要污染物,是否按环评要求、初设要求设立相关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建成及运行情况如何,有无变更说明。并附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简介等。) 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单位: 废水处理设施施工单位: 建成运行时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窗口放大 http://127.0.0.1:1011/law/page/secondbrw.cbs?rid=4&order=1&result=c%3A%5Ctemp%5Ctb s%5CE10C7%2Etmp&page=allindex&f=&field=&transword=++%BD%A8%C9%E8%CF%EE%C4%BF%BF%A2 %B9%A4%BB%B7%BE%B3%B1%A3%BB%A4%D1%E9%CA%D5%B9%DC%C0%ED%B0%EC%B7%A8&dkall=1 - # 检 索词: 当 前 结 果 中 所 有 记 录 中 【字号: 大中小】打开导航 标记 被引用情 况 添加到我的法 规库 文件编号:2906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颁布日期:20011227 实施日期:20020201 颁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概述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分公司)是一家国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定点企业,位于福建省永春县坑仔口镇西坪村洞口,原厂区总占地面积369352m2,总建筑面积10098m2,总固定资产1794万元。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工业电雷管2000万发/年,导爆管雷管1000万发/年,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塑料导爆管用来装配导爆管雷管的辅助材料)。 近年来,我国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雷管产品的生产正在摆脱传统间断式手工作业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而永春分公司作为一家建厂30多年的老企业,由于电雷管生产线建设时间较长,生产线部分工序和工房已无法满足不断提高的行业要求。因此永春分公司决定对原有的电雷管生产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改造内容包括:引进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云南燃一有限公司的刚性引火元件生产线、北京京煤集团的延期药制造等国内最新雷管生产技术成果。新建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刚性引火元件制造工房、起爆药干燥工房、延期元件制造工房、销毁塔;将原有烘干工房改造为湿药中转库、原有药柱周转室改造为起爆药干药中转库;在距厂区 3.0km处的山沟征地2440m2新建总仓库区,包括雷管成品库和苦味酸、黑索金原材料库,同时对相关的生产辅助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本工程生产区部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设计,总仓库区部分由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福建联美建筑集团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施工,永春鹏祥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监理。2009年8月项目开工,并于2010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工程前期 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于2009年4月27日

环保监测验收报告

报告编号:青中(环验)字(QD2017)第071555号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委托单位:青岛铭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5日

目录 一、前言 (1) 二、验收监测的依据 (2)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 3.1 工程基本情况 (3) 3.1.1 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及现状 (3) 3.1.2 工程规模及内容 (3) 3.2 项目原辅材料及主要生产设备 (4) 3.3 工艺简介 (5) 3.4 主要污染物来源及治理措施 (7) 3.4.1废气部分 (7) 3.4.2 废水部分 (9) 3.4.3 噪声 (9) 3.4.4 固废 (9) 四、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0) 五、监测内容 (11) 5.1 废气 (11) 5.1.1有组织废气 (11) 5.1.1.1监测点位 (11) 5.1.1.2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与方法来源 (18) 5.1.1.3 监测时间及频次 (18) 5.1.1.4 监测结果 (18) 5.1.2无组织废气 (20) 5.1.2.1监测点位 (20) 5.1.2.2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与方法来源 (20) 5.1.2.3 监测时间及频次 (21) 5.1.2.4 监测结果 (21) 5.2 噪声监测 (22) 5.2.1监测点位 (22) 5.2.2 监测项目、方法和仪器 (23) 5.2.3监测时间及频次 (23)

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5) 七、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26) 八、结论 (28) 8.1 废气 (28) 8.2 噪声 (28) 8.3 固废 (29) 附件1 环评结论及建议 (30) 附件2 环评审批意见 (37) 附件3 验收监测通知单 (42) 附件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 黄环站(检)字[2015]第071号 项目名称: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劣质油加工 扩建工程350万吨/年重交沥青项目 委托单位: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黄骅市环境监测站 二○一五十二月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监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本报告起七天内向本站查询。 3、本报告未经同意请勿部分复印,涂改无效,复印后无红章无效。 4、本报告无本单位监测专用章和骑缝章无效。 本机构通讯资料: 单位:黄骅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黄骅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317)5313023 传真:(0317)5239686 邮编:061100

承担单位:黄骅市环境监测站 报告编写: 报告审核: 报告签发: 监测人员:吴杰兰、窦玉兰、刘丽、黄月红、王风景李述昱、杜斌、孔德梅、高永斌

目录 前言 (3) 1、验收监测依据 (4) 2、项目工程概况 (4) 2.1项目概述 (4)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5) 2.3工程原辅材料消耗 (6) 2.4主要生产设备 (6) 2.5公用工程 (8) 2.6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 (8) 3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3) 3.1废气 (13) 3.2废水 (14) 3.3噪声 (15) 3.4固体废物 (16) 4、环评主要结论 (16) 4.1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16) 4.2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6) 5、环评批复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16) 5.1、废气 (16) 5.2、废水 (17) 5.3、噪声 (18) 5.4、固体废物 (18) 6、监测技术方案 (18) 6.1监测验收标准 (18) 6.2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19) 6.3监测分析方法 (20) 6.4质量控制 (21) 7、监测验收内容、结果和分析评价 (2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监测技术文件

XXXXXX有限公司X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及监测 (技术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XXXXX 日期:XXXXX 目录 1、服务方案 2、实施方案 3、服务分项表 4、项目验收标准及方法 5、技术偏差表

1、服务方案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XXXXX风电场是XXXXX下属风电场。XXXX风电场位于XXXXX南偏东约10km里处,风电场围东经,北纬,东西最长,南北最长约,场区面积约,海拔高度在,坡度约。 (2)目标 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标准要求,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以通过审核为验收标准。同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向环评单位解释说明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环评方要求,协助环评方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3)服务围 ①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②调查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固废环境的影响; ③对升压站四周的噪声监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射频综合场强等污染源进行监测分析; ④落实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⑤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经实施的尚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招标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①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容。 ③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④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中标人。 ⑤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⑥招标人有权对待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对工程容提出变更意见; ⑦招标人有权对偏离项目目标的情况提出意见并进行纠正; ⑧招标人应协助待建人协调与待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并督促和指导待建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为待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⑨招标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⑩招标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招标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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