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为昆山市千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千灯镇,本工程主要由宏川路、淞南路、机电路、陆巷路、季广北路、利都二路共6条路的污水管道工程组成。本工程污水管道总长14070米,主要内容为雨污水排水管分开挖及拖拉施工、路面修复。管材为UPVC管和钢筋砼管,管径DN300-1000mm。施工期间为了不制造更多的扬尘污染,给周边居民环保、绿色的环境,特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方案,并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各项标准。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昆山市扬尘综合整治方案》

4、《关于印发2011年昆山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住建〔2011〕93号)

二、扬尘控制目标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蓝天工程”住建系统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昆山市扬尘综合整治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我们将根据GB/T24001—1996idt ISO14001:1996环境

管理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创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现场。

本工程中,我们将重点控制扬尘对大气污染。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率、社区关注程序、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序等。

扬尘控制目标:施工现场目测扬尘高度不超过1米,运输无撒漏;

三、扬尘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刘玉华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扬尘控制的实施情况,为扬尘污染控制第一责任人。

2 、项目部负责划分施工责任区,同时对公共区域负责管理清扫。项目副经理丁成超、安全员王振为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

3、施工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的扬尘控制措施的制订与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各班组的施工场所,划分施工责任区。

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同时进行清扫。

3、施工班组根据本班组的施工特点,制订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各班组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具。

5、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检查各班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6、项目部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监督班组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扬尘组织管理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根据现场情况,项目部成立5人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清扫场外周围20米以内以及场外交通道路向延伸500米区域内的清洁保洁,并洒水降尘。

五、扬尘管理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执行施工现场扬尘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班组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安全员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六、扬尘管理措施

1、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向地面洒水。

2、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运送各种材料、垃圾、渣土等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以有效防止此类材料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

3、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垃圾、拆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4、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半永久性的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5、物料堆放场地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做到黄土不露天。

6、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7、确定车辆出场专用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覆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遗撒。

8、为减少大气污染,工程所用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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