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相关问题说明[1]
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儿童)相关问题解答
一、医保注册平台(信息查询、政策信息发布)
https://www.360docs.net/doc/b34176721.html,/csibiz/home/#
二、医保注册操作方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b34176721.html,/csibiz/home/static/articles/catalog_75200/2016-09-09/article_ff808081529fc78e015 70cc62cc901ab/ff808081529fc78e01570cc62cc901ab.html
三、缴费方式
银行借计卡扣费方式进行缴费
四、保险费用
2017年度学生儿童保险参保额度:160元/人/年(银行卡中至少存170元)
五、缴费时间
在校生为学校集中办理参保,办理时间为每年9月至11月,逾期不能再办理任何相关事宜。
六、可办理银行卡银行
北京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七、免费学生
本人享受低保,低收入,困难补助金领取的,符合重度残标准的(精神、智力一、二、三级;肢体、视力一、二级,如残疾等级为综合残疾,还需审验残疾证第二页中残疾明细等级,符合上术一条即可。)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八、医保相关说明
医保待遇:学生儿童门(急)诊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年度内累计报销2000元。
住院待遇:学生儿童住院起付标准为650无。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最高额度为17万元。
享受待遇时间:医保断档后继续缴费或是第一年新参保学生,第一年只能享受住院待遇,不享受门(急)诊待遇,连续缴费一年以上的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报销方式:社会保障卡持卡学生,就医时直接通过医保卡进行报销,未携带医保卡产生的医疗费用,通过户口所在地街(镇)办理手工报销。
九、医疗机构变更
学生儿童每年9月至11月集中变更一次定点医疗机构,其余时间不做变更。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最多可选定三所医疗机构,学生变更时请选择三所,如选择一所,变更后定点医院将只有一所。
定点医院:本市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本市共19家)可作为所有参保人员的定点医院,不用选择。儿童医院、儿研所作为所有学生儿童的定点医院,不用选择。
十、医保相关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
《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
十一、相关部门联系地址及电话
北京市社保政策咨询热线电话:12333
北京市社保服务热线:96102 查询医保卡信息,发卡进度
北京市海淀区社保中心:010-********
北京市海淀区社保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中区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