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一体化”模式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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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一体化”模式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探析

作者:王志强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5年第02期

【摘要】文章从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环境出发,分析“校企一体化”模式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探索学校、企业共同参与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校企一体化;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高职院校担负着培养社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责任,高职生未来将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力量。目前多数高职院校普遍采用校企合作、校企一体化模式进行教育教学,这种教学模式的改变给高职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近年来,许多高职院校对高职生的法律意识培养都比较重视,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稳步提升,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在一些高职院校甚至法治案件频发,令人堪忧。为此,深入分析“校企一体化”模式下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高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途径,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校企一体化”模式下高职院校法律意识培养存在的问题

高职教育的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其办学定位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校企一体化”培养模式对于学生技能的提升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对法律意识的培养带来了不少困境,目前来看,高职院校对广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边缘化的倾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职院校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存在重技能轻品德现象。多数高职院校没有开设法律意识培养专门课程,法律意识培养只是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中占二个章节,在时间安排上6-8个学时,由于课时的限制,教师在授课时难以深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有些学校通过法制报告、法制讲座等形式对学生集中进行法律意识培养,但次数是少而又少;个别学校将法律意识培养安排为选修课,没有硬性的要求,学生参与的热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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