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招标公告

2015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招标公告
2015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招标公告

(铁总建设[2015]7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社部函[2002]150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 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 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 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 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 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 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 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业特点自主确定不同的劳动班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访谈计划时间表实时调整表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第一轮访谈计划时间表 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7日

新华信咨询公司已于2004年4月27日正式进驻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资”),开始进行“明确战略优化组织提升综合竞争力咨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为了深入了解中铁物资的内部经营管理状况、资源能力和外部环境情况,我们拟进行一次集团整体,包括所属单位的访谈。访谈计划时间表附后。 考虑到这次访谈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任务重,为了便于我们能够及时完成访谈任务,在第一阶段结束时顺利提交研究报告,我们希望有关人员能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并按照下表所列的时间接受访谈。如果确有困难,请提前一天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行时间上的调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给予的支持! 新华信中铁物资项目组 2004年4月27日

说明: 1、所有时间安排,将根据中铁物资和项目组的实际情况作必要调整,且由于项目时间很紧,诚挚希望中铁物资的工作人员能配合项目的访谈时间,并提前做好必要的工作安排; 2、访谈人员将根据项目的必要性,增加访谈人员的数量; 3、如果访谈难以白天进行的,项目组可考虑在晚上17:30—19:30进行访谈工作; 周六、周日作为访谈的机动时间; 5、本轮访谈为第一轮的初步访谈,项目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再进行第二轮的深入访谈。

注释*:访谈地点铁道部附楼办公室 注释**:访谈地点中关村或物资大楼会议室,时间分别为1个半小时待访:

* 孙念超木材采购站站长 张庆安纪检处处长 对下列所属物资公司以及其他控股公司,新华信项目组将于4月29日前通过电话约定访谈时间,计划安排在五一以后,如果与其他安排的访谈有冲突,我们将本着外地公司负责人访谈优先的原则,对访谈计划作一定调整并及时通知被访谈人: 1.进出口公司:郑总 2.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 3.中国铁路物资天津公司 4.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公司: 潘总 5.中国铁路物资沈阳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发《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中铁程安[2000]194号)同时废止。 二OO四年二月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全公司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增强企业质量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规范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工程的申报、审查等具体事宜由总公司安全质量部承办。优质工程的评选结果,经总公司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布。 第三条:总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简况报送为4月30日,材料报送6月30日。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必须是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工程,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 第五条:申报总公司优质工程必须达到以下规模: 1、新建铁路:一次建成的单线干线铁路长度不少于30公里;一次建成的双线干线铁路连续长度不少于20公里。 2、改建铁路(含增建二线)、电气化或单独立项的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长度不少于80公里或一个区段(含两端区段站)。 3、新建、改建铁路区段站,编组站,大型独立客、货站。 4、全长1000米以上的特大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且施工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大桥;相对高度(墩、台)大于60米的大桥;桥面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立交桥。 5、全长3000米以上的单线隧道、2000米以上的双线隧道;地下铁道工程一个区间或一个车站;地质、施工技术复杂的地下工程。 6、连续长度1000米以上的特殊设计路基工程,500米以上采用新技术的大型防护工程(如挡墙、护坡、护岸等)。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用房及住宅建筑;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宾馆等公共设施;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群。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推广价值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能单独形成能力的工程项目。 9、造价1亿元以上的其它工程项目。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 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或维管交接。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建设,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一安排、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总公司建设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负责制定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和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总公司中长期和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组织重大项目的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价,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批(或报批)、初步设计审批、Ⅰ类变更设计审批、概算调整等工作,按规定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批复。 (三)组织铁路建设资本金筹集,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建设资金筹集工作,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批复

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 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 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 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 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 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 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 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车票改签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车票改签、退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运〔2013〕102号 各铁路局: 为适应铁路发展,完善车票改签、退票办法,特通知如下: 一、关于车票改签 1.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乘车站、日期、车次乘车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2.在车站售票预售期内且有运输能力的前提下,车站应予办理,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票面注明“始发改签”字样(特殊情况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不予退票”字样);原车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新车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二、关于退票 1.旅客要求退票时,应当在票面指定的开车时间前到车站办理,退还全部票价,核收退票费。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小时。 2.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核收退票费。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3.因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在开车后2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退。 4.退票费如下核收: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 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3年8月19日

铁总财〔2016〕1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财〔2016〕11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总财〔2016〕11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关于明确全面实施营改增有关事项的通知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这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部企业形成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降低铁路企业税负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范围和主要政策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适用范围。 自2016年5月1日起,铁路单位在我国境内销售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新增

试点服务)等营业税应税服务,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铁路单位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总公司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全面实施营改增主要政策 1.铁路企业主要适用政策。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扩大试点范围,所有原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为增值税纳税人;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全面实现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允许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三是一般纳税人从事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行业适用11%税率,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维持17%税率不变,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四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铁路单位接受新增试点服务所含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以下项目除外: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财务规划与资本运作方案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财务规划与资本运作方案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财务规划与资本运作方案 ,讨论稿,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战略咨询项目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财务规划 ...................... 5 一、中铁物资总体财务现状及财务管理状况 . (5) ,一,中铁物资总体财务状况 (5) 6 ,二,财务管理现状 .................................二、财务战略规划 .. (7) ,一,财务战略 (8) ,二,财务目标..................................... 12 三、财务职能战略 . (22) ,一,财务机构的角色定位及功能界定 (22) ,二,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 (25) ,三,组织结构设置的原则 (32) ,四,在调整期间的过渡方案 ........................ 33 四、财务管理的集分权模式 .. (34) ,一,对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认识 (34)

,二,考虑的关键因素 (34) ,三,未来阶段性方案 (35) ,四,主要财务权限划分 ............................ 37 五、财务管理体系 . (38) 此报告仅为新华信提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新华信公司的书面许可~其它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战略咨询项目 ,一,总体框架 (38) ,二,全面预算管理 (38) ,三,融资规划及资金管理 (49) ,四,资产管理..................................... 54 六、财务人员管理 . (58) ,一,两个阶段性目标 (58) ,二,财务人员培养选拔的两个纬度 (58) ,三,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管理 (59) 第二部分中铁物资总公司资本运作规划 .................... 61 一、资本运作概述 ..................................... 61 二、资本运作的比较优势 ............................... 61 三、各业务板块资本运作规 划 (63) ,一,商贸板块 (64)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机构职责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机构职责 一、办公厅(党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总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督促检查总公司党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 2.负责总公司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总公司领导的秘书工作。 3.组织筹办总公司及铁路相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组织起草总公司领导重要讲话、工作报告及重要文件等文稿。负责总公司领导重要活动和公务往来的组织安排。 4.负责总公司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编印党政工作简报、刊物等材料。负责总公司有关重点信息、重要活动的公开工作。 5.组织开展总公司重大决策和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调研工作。 6.负责总公司日常值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协调工作,协助处置突发事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7.督办上级机关和总公司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重要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报告办理结果。 8.负责处理并管理总公司机关公文,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9.负责总公司机关中央文电管理和机要通信工作,组织和指导总公司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 10.负责接待、处理总公司机关人民来信来访,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信访工作。 11.负责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有关总公司工作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12.负责制定总公司机关办公制度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总公司机关财务、资产、物资采购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调配办公用房,组织印发铁路乘车证。统一管理和协调总公司机关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14.负责档案史志中心业务管理工作。 15.负责总公司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承办总公司党组、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改革与法律部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总公司发展战略,并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负责组织总公司与其他企业的战略合作事宜,拟订战略合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我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计统〔2014〕9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深化铁路建设路地合作机制,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在组织实施、协调、监管等方面工作优势,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铁路投资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并创新铁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铁路的机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的机 一1一

制,按照国家规划、区域经济发展和铁路运输需要,路地双方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工作,共同推进国家铁路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作为工程建设实施推进的主体,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负责;地方政府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对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实施、补偿安置、社会稳定及各项手续完善负责。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合作)建设的铁路。其他铁路可参照执行。 二、政策措施 (三)确定征地拆迁组织推进模式,新开工项目按征地拆迁费用合理包干组织实施。新开工路地合资(作)项目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并按照双方核定批复征地拆迁费用包干完成。建设单位已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实施协议,督促地方政府按建设工期和费用包干要求组织实施。 (四)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突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的依据。征拆费一2一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总一则 第一条一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保障有效供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物资的范围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确定? 第三条一物资采购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阳光采购?实行物资公开采购?坚持以招标为主的采购方式?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或不适宜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经集体决策确定其他采购方式?实施公开采购?招标采购坚持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 (二)全面开放市场?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减少单一来源采购?鼓励制造企业直接参与竞争?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加大直接采购力度?严禁设置不合理的业绩二资质等条件限制二排斥市场竞争? (三)严格合同约束?强化合同意识?建立合同会审机制?规范合同签订二变更程序?落实合同履约各方责任?保障物资采购工作质量? (四)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物资信息发布制度?公开物资需求二采购信息?公开铁路专用物资执行的国家二行业或企业标准(包括标准性技术文件)的获取方法?积极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31

第二章一采购管理 第四条一物资采购实行总公司和所属企业两级集中采购?按照物资管理目录划分两级采购权限?为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实现规模效益?所属企业采购权限内的部分物资由总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联合采购? 第五条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内的物资采购应按相关法律二行政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其他项目内的物资采购应符合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按规范程序实施?实施过程贯彻公开二公平二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一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是总公司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物资采购方面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二)组织二指导二监督所属企业规范开展物资联合采购二自主采购和供应等相关工作? (三)制定二发布物资管理目录?按生产经营物资二建设物资分别明确管理权限? (四)制定二发布总公司物资招标文件范本? (五)组织总公司集中采购物资的采购工作?参与供应管理? (六)受理总公司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异议? (七)负责总公司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八)负责总公司物资采购服务平台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一所属企业物资管理部门是本企业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未独立设置物资管理部门的所属企业?按照内部职责分工确定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物资采购方面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41

铁总办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综合开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综合开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铁总办〔2016〕74号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编辑:来源:点击:23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 为加快推进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现就土地综合开发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主体、阶段任务、信息沟通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新建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的责任主体 (一)总公司在下达铁路建设项目年度勘察设计计划时,明确土地综合开发责任主体、任务目标和时间安排。已成立合资铁路公司的项目,由合资铁路公司组织开展土地综合开发;未成立合资铁路公司的,由铁路局负责组织开展土地综合开发。 新建铁路土地综合开发,要与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推进。要围绕车站及周边土地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规定的用地规模,将铁路建设项目财务平衡与综合开发需求作为项目选线、站场选址的重要因素;将土地综合开发投资及效益纳入铁路建设项目一并开展论证和财务评价,作为项目立项和开展可研的重要依据。 (二)铁路局应按照总公司的统一安排,统筹管内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前期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计划;协调省(市)政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落实路地合作会谈要求;对接地方政府,协调签订综合开发相关协议,指导并支持合资铁路公司开展土地综合开发。 (三)铁路局应指导合资铁路公司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管理机构,落实经营责任;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机会、方案研究报告;协调规划修编,签订综合开发协议,做好规划和预留,按期取得开发用地;制定运营补亏、税费减免等方案,争取政策支持。 合资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应充分利用股东各方优势以及区域市场资源,统筹推进铁路红线内、外土地综合开发。红线范围内的可由合资铁路公司委托铁路局组织开发;红线范围外的要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创新开发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组织开发。 二、关于新建铁路土地综合开发的阶段任务 (一)现场踏勘。结合新建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对新建铁路沿线开展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沿线经济发展状况、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提出土地综合开发需求和建议。 (二)机会研究。在铁路建设项目预可研阶段,同步开展土地综合开发机会研究。 在组织编制机会研究报告时要明确用地规模、土地价格、市政配套和规划调整建议,确保研究的质量和深度。 铁路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合资铁路公司,并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机会研究报告进行预审,提出书面意见,修改完善后作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上报总公司。 总公司将土地综合开发机会研究报告作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审查、批复或上报。 (三)方案研究。在铁路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同步开展土地综合开发方案研究。 根据总公司机会研究报告审查结果组织编制方案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依据项目财务评价结果,提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财政补贴及税费减免方案;从有利于土地综合开发的角度,提出项目选线、站场选址的建议方案。 要将运输服务、生产生活设施用地与站场综合开发用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客货运输和综合开发各项功能。地级城市以上的客运站,要规划预留客运服务、停车场、高铁快递和维修设施用地;有货运需求的车站要规划预留货场和物流设施用地;将上述用地纳入铁路建设项目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号..精讲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

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或维管交接。 第三章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总公司负责组织铁路建设,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前期工

中国铁物的发展历程和大事记

中国铁物的发展历程和大事记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物”),英文全称:China Railway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英文简称:CRM。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其前身是铁道部物资管理局)整体重组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的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2010年9月经整体重组创立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物是专注于铁路物资和钢铁、矿产品的特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集团,依托覆盖全国的采购渠道和销售网络、深厚的行业经验、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和强大的物流能力,在铁路物资供应链服务和钢铁供应链集成服务两大业务领域均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 中国铁物发展历程 1887年,中国铁路公司塘沽材料处成立。 1949年,铁道部材料局成立。 1979年5月,铁道部物资管理局实现企业化改革。 1989年7月,正式撤销铁道部物资管理局,更名为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2004年1月,公司划给国务院国资委管理。 2006年,中铁物资在中国最大500家企业集团中列第42位。 2007年,销售收入790亿元,总资产253亿元,在中国最大500家企业集团中列第37位。 2011年,销售收入1541亿元,被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中列第430位。 2012年7月7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铁物)筹备已久的A+H两地上市计划,正式启动。据中证监预先披露的资料显示,中国铁物拟于上交所发行不超过27.7亿股A股,集资不超过60亿元,是历年央企整体上市平均规模的三分一,同时计划来港发H股上市,发行不超过 12.48亿股 中国铁物大事记 2010年9月20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完成整体改制,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10年12月28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揭牌仪式。 2011年1月18日,德勤公布首届中国企业“风险智能榜”评选结果,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风险智能榜优秀企业”。 2011年6月20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1年6月29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举行钢轨质量监督管理中心荣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颁证仪式。 2011年6月30日,举世瞩目的京沪高速铁路正式通车运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是重要参建单位之一,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玉芳应邀参加了通车运营仪式相关活动,受到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的亲切接见。 大公国际评估公司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由原AA+上调为AAA,充分反映了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所取得成绩和未来良好发展前景的认可。 2011年7月7日,美国《财富》杂志发布2011年度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国铁路物

关于发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局(集团有限公司)、厂、院、校: 为规范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公章) 二OO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企业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确保工程(产品)质量。 第三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开展科技示范、"QC小组"等活动,推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四条企业要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认真贯彻实施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直)属各施工、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比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人员 第六条总公司安全质量处,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归口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全系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处(子、分公司)三级和总公司、工厂(直属施工企业)二级监督管理。 第八条企业及其派出的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要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专职质量监督检查

3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规定》通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铁总财[2017]36号 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各铁路公司: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7年3月1日 中国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基本建设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企业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控股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依照本规定要求履行程序后规范办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总公司下达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资金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竣工决算及资产交付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监督管理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合理、准确编制项目建设资金预算,保证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 (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 (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包括总公司所属企业和合资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内部设立的、专门组织项目建设的机构称为项目管理机构。 第七条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总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筹集、请领、拨付总公司负责筹集的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总公司所属企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行为。(四)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按照规定办理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基本建设财务工作。 (六)依法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审计、检查等,组织整改发现的问题。 第八条总公司所属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按规定筹集、请领和拨付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二)按照总公司规定履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本企业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行为,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29号——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2015年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29号——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29号 【发布部门】审计署 【发布日期】2017.06.23 【实施日期】2017.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9号)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7年6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铁物总部及 所属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股份)、中铁物总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

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国铁物成立于1979年,主要从事铁路物资供应、配套服务及相关产品加工制造、招标代理业务、大宗商品贸易和生产性服务。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中国铁物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27家、参股公司36家;资产总额451.38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76.7亿元、亏损32.97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铁物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国铁物进一步明确扭亏脱困和改革转型方向,制定了巩固铁路业务等专项方案,提出专业化整合资源和区域化深耕市场相结合的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风险事件处置,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加速经营资产周转,压缩负债规模;开展集团化改革和专业化管理试点,组建了油品、工业和华东3个子集团,促进相关业务融合发展。此次重点审计了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2011年至2015年,所属4家企业开展无实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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