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犯罪问题调查研究

中学生犯罪问题调查研究
中学生犯罪问题调查研究

梁启超先生曾经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可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而正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更因身体发育不成熟,心理不稳定,可塑性强等因素,导致犯罪问题多发、易发,因此中学生犯罪问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一、当前中学生犯罪问题的形势及主要特点

(一)中学生犯罪问题的形势

1.暴力化倾向进一步加强

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是论及中学生犯罪时经常提及的特征之一,现阶段暴力化的犯罪手段,已经成为中学生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应对被害人反抗和克服犯罪障碍的惯常性客观表现,其犯罪的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均因此增大。

2抢劫等侵财性犯罪比例大幅增长

就犯罪类型而言,2007年至2011年度中学生犯罪主要集中于四种类型:居首位的是抢劫,其比例高达51.6%;其次是盗窃,占24.8%;居第三位的是故意伤害,占9.65%;寻衅滋事犯罪居第四位,占6.17%。在近几年的办案实践中,抢劫、盗窃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所占比重逐年增加,财物已成为诱导中学生犯罪的主要因素。

3.犯罪低龄化趋势加剧

中学生犯罪的低龄化趋势继续发展,是我国中学生犯罪形势严峻的另一重要表现形式。作为规律性认识,更低龄化的人群步入违法犯罪之途,意味着社会中的未成年惯犯和累犯也会相应增加。根据未成年刑事犯罪数据统计,自2008年至今,14-15岁中学生犯罪人数逐年增加。具有多次实施犯罪的经历,不仅会使其获得切身的犯罪经验和掌握相应的犯罪技能,而且会巩固或强化其主观恶性与犯罪心理,使其在价值认同上更易形成自我的犯罪化合理辩解,在行为倾向形成上更易对犯罪“习以为常”,而这正是其反社会人身危险大大增强的集中表现,这不得不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二)中学生犯罪问题的主要特点

1.犯罪性质多为侵犯财产的“两抢一盗”案件,在手段上暴力性犯罪较为严重。

根据2007年至2011年我院起诉的中学生犯罪案件的相关数据,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共145件203人,约占中学生犯罪案件的76.4%。而在这些犯罪中,暴力性质的抢劫犯罪就占了51.6%。此外,采用暴力手段实施的其他犯罪也较为严重,例如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共39件54人,犯罪后果严重的案件时有发生。

2.结伙犯罪呈增长势头。

结伙犯罪呈增长势头,这是近年来中学生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由于中学生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更有甚者则是讲哥们义气、拉帮结伙,惹事生非。

3.特殊家庭的中学生子女犯罪居多数

在中学生犯罪问题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当中占有很大比重的中学生则是出于特殊家庭,其家庭特殊性主要分为:一时残缺型家庭(父母离异、死亡或者因犯罪被判刑),二是贫困家庭(因被迫退学、辍学而过早的走向社会),三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其家庭的特殊性致使部分中学生过早的接触一些社会负面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当前中学生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只有认清面临的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各项活动,检察机关所参与的管理活动才能有效。当前中学生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中学生保护工作未形成一体化机制。

目前,中学生犯罪案件的检察工作仍局限在普通刑事审查的框架范围内。审前羁押优待、非刑罚化、非监禁刑化、社区矫正帮教等执法标准不统一,“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界限法律规定不够明晰; 中学生“人格调查”责任机关不明确; 如何运用量刑建议制约法院的

自由裁量权也缺少刚性的规定。导致实践中中学生检察工作与普通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区别不明显。

(二)中学生犯罪不断呈现出新动向和社会中的新矛盾,挑战社会管理机制创新速度和成效。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中学生犯罪也不断呈现出新动向。如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且农村籍中学生犯罪占较高比例,共同犯罪现象比较普遍,中学生实施犯罪的暴力化恶性化程度加剧,大多数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而犯罪,犯罪折射出一部分中学生具有严重的心理和人格缺陷等等,很大程度中学生犯罪只是外在的表象,其背后有很多社会矛盾在起作用。政府机关及社会各界虽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探索并实施了很多有效的社会管理措施,但是中学生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依然是难以短期解决,如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及社会教育的缺位等等,这都将给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工作带来考验。

三、关于中学生犯罪问题的几点认识

面对较为严峻的中学生犯罪形势,我们不应仅局限于加强中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还应在办理中学生犯罪案件的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认真办理好中学生刑事犯罪案件,更要探索或完善新机制、新做法,切实推进管理思路、方法的改进,以更好地消除中学生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挽救失足少年。

(一)构建并完

善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应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行中学生犯罪案件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青少年保护、维权和预防工作,结合检察职能加强对涉罪中学生的帮教管理。

一是要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办理中学生刑事案件,办案检察官自受理案件时起,全程负责案件的审批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诉讼监督、预防再犯等工作,并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

二是加强侦查引导,即在审查批捕阶段,引导侦查机关办理中学生犯罪案件时,既要调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同时要调查中学生的犯罪原因,对于教唆、引诱、胁迫中学生犯罪的行为,依法立案监督或追捕。

三是注重调查,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注重调查中学生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罪前表现、悔罪态度,从而对其进行人身危险性评估;并了解中学生所处的家庭、学校及被害人方面的意见,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对涉罪中学生作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四是做好个案预防,针对有再犯危险的中学生,建立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有案必防。可以采用个别帮教和社会帮教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中学生所在的家庭、社区、学校共同参与帮教。

(二)实行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及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认定中学生犯罪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相关法律文书可以不进入人事档案,并有条件地封存于司法机关,非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在作出是否封存的决定之前,检察机关委托专业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涉案中学生进行考察,并设立一定的考验期限,根据中学生的在考验期内的表现,作出是否限制公开刑事污点的决定。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刑事污点限制公开的程序、考察程序、监督程序,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对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为涉罪中学生的复学、就业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使其尽快回归社会。

中学生犯罪前科消灭制度,是指曾经受过有罪宣告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中学生具备法定条件时,由法定机关消除其有罪宣告或者处刑记录的制度。前科记录很容易造成中学生的自卑和自暴自弃,在家庭成为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顾虑和负担,在学校被教师和同学歧视,在社会上受到就业限制,最终使犯罪的中学生挡在回归社会的大门之外。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应从法律上确

立相应的条件和程序,适用于一般犯罪的中学生,对恶性犯罪案件(如故意杀人、绑架、重伤、抢劫、强奸等)的中学生则不适用。涉罪中学生的前科消灭由法院裁判确认,档案消除的时机应选在未成年犯刑罚执行完毕后,在刑罚未执行完毕前,所有未成年犯的档案一律全部封存,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和外泄。检察机关应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对法院前科消灭决定的监督作为审判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已作出的裁决和前科消灭结果等情况持异议的,有提出异议和申请复议的权力。

(三)建立涉罪中学生的社会观护制度。

涉罪中学生社会观护是指通过专门的组织和机构,对因犯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学生进行感化、教育、观察、辅导的运作机制。社会观护制度是对传统的帮教形式的一种改革和提升,可以有效降低涉罪中学生的审前羁押率,减少因羁押导致的交叉感染,防止中学生重新犯罪。检察机关可以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团委、妇联等单位或机构,为涉罪中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采取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参加公益劳动等方式,积极促使其悔过自新,预防中学生再次犯罪。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在我国,16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14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到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主体年龄也有所放宽;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14-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主要采取广义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书本内容:各国青少年犯罪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反社会倾向性强。 一·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上看,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一)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明显,在校生、流失生犯罪增多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1·性错罪是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类型 2·女性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受害开始的 3·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比较长 4·女性青少年犯罪有极大的腐蚀性 5·犯罪恶习的顽固性 二·从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行为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猾、结伙性强 (一)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 1·财产犯罪突出 2·暴力犯罪严重 3·淫乱型犯罪持续增多 4·毒品犯罪急剧传染 (二)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趋于智能化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是团伙犯罪 三·以犯罪的心理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心理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易受外界影响,突发性强,反复性大 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 网上找的: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书本内容: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展、心理矛盾与违法犯罪 特点:思想单纯、兴趣广泛、好奇心和模仿力强、精力充沛、什么都想尝试、容易接受外界事物 (一)生理发展与青少年犯罪 1·活动能量增大,精力过剩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及对策 ——法制专题教育月材料 中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它本身的特点。下面结合几起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案例,简要的分析下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征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她曾混入社会后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开始出入舞厅,追求高档消费,她们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护意识差,到舞厅寻刺激,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从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案例2: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赔偿费。该生的父母是瞎子,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 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 案例3:某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嫂处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离后挥霍游玩。回家被抓后男青年推说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 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凭自已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 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父亲仍多次训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亲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犯罪。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 分析

中学生校园暴力现状及原因分析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或校园周围的暴力行为以及对学校或师生财物的破坏行为,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率不断升高,暴力行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相关的研究表明,校园暴力的现状不容乐观,不仅表现为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也表现在暴力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很多校园暴力已经超出单纯的打架斗殴的可控范围,甚至在个别地方正演变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制造敲诈、勒索、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除此以外,同学起外号、语言讥讽、歧视等非典型的暴力形式也普遍存在。为此,分析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现状、探讨其中的原因,进而思考减少中学生暴力行为的策略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的现状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会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比如,2003年美国关于危险行为的监测,其中有33.0%的高中学生在过去1年内打过架,4.2%的学生因为打架受伤而到医院治疗,5.4%的学生在调查前1个月内由于感到学校或途中不安全而不去上课。日本文部科学省2012年11月的调查显示,在4至9月的近半年时间内其国内中小学中已发现的校园暴力事件超过14万件,是2011年全年的两倍多。 从上面所列有限的资料看,校园暴力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相关的研究还显示近十年来校园暴力事件表现出情节越来越严重、暴力事件制造者和受害者的年龄越来越小的特点。在我国,校园暴力还表现出明显的地域特征,即经济发达地区其校园暴力发生率更高、手段更加残忍、性质也更加恶劣。 2、校园暴力犯罪的特点。 ①、团伙性。由于青少年年龄与生理等各方面的原因,决定了他们具有强烈的模仿性。由于受影视、报刊中描写的“帮会”、“行会”的影响,有些学生在校园内拉帮结派,各自为政,形成各自的势力。这样的帮派是中学校园中的一颗毒瘤,让学校难得安宁,并且各团伙之间往往会为了一些各自的利益或者是为了扩大势力,就会出现打群架的现象,具影响了其他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又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管理秩序。 ②、偶发性。因受中学生的心理特点所决定,他们的情绪、情感处于急剧变化的时期,易激动,重友谊,讲义气,好感情用事。这一切都表明了中学生校园暴力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很多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只是为了一些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但由于易冲动,往往一急,在气头上极易丧失理智,一念之差,而铸下大错。如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5岁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违法犯罪是一个人一生的污点。一个人如果不小心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那他不光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还将对今后的人生造成无法抹去的阴影。现在我们结合发生在学生身上的违纪现象,来透视青少年犯罪案例,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希望引起同学们的重视。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一、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12年5月26日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 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25周岁以下人群)犯罪呈现低龄、团伙、暴力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效遏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青少年犯罪出现了年龄趋低、增长率趋高、犯罪手段成人化、团伙作案增多等诸多新特点。这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因此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达到对症下药进行治理的目的。 二、调查过程(包括(一)调查时间、地点、方法;(二)调查范围、对象;(三)调查内容) 在3月份,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形式,向广大网民进行调查,咨询研究青少年问题的相关人员等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了社会、学校、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环境影响。 发展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和社会分配方式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对社会冲击颇大。他们住的是花园别墅,穿的是高档名牌,吃的是山珍海鲜。尤其那些生活糜烂的“大款”、“大腕”,更是挥金如土,肆意“享受”,乘坐豪华轿车,出入高档舞厅,纳妾嫖娼,狂赌烂饮。这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把人们原已失衡的心理推向了失衡的顶点。如果说成年人由于思想比较成熟、稳定,心理波动虽大,但还可以节制的话,那么社会阅历浅显,思想欠成熟、稳定的青少年,则极易被社会浊流所腐蚀。他们不仅十分羡慕和渴望,而且尝试享受大款们的生活。但是,青少年大都不能经济独立,更没有具备过大款们那样的生活条件。这样,势必会产生一些因经济条件满足不了个人物质欲望而去偷、盗、抢、骗的青少年。可见,社会不良环境的影 (二)、家庭教育不力。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而父母则是青少年最早和任期最长的人生教师。可以称作第一任老师,所以,家庭教育是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教育的职能却大大弱化。首先,现代家庭的不稳定削弱了家庭的教育职能。市场经济冲击着

青少年违法犯罪经典案例

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一部山寨苹果手机,毁了两个家庭 未成年人,是含苞的花朵,是扬帆待航的小船。然而,有一些花朵还没有来得及开放,就遇到了暴风雨;有一些小船刚刚启航,就误入迷途。 近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警示案例,与社会各界探求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希望在孩子们遇到暴风雨时,给他们撑起一把雨伞;当孩子们走在迷途时,为他们点亮一盏灯。 抢劫: 苹果手机摔坏了,他再去抢一只 在小宇还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因感情不和离异了。从小,小宇和哥哥就一直由母亲抚养,虽然缺少了父爱,但母亲对他一直疼爱有加,尽其所能满足小宇的物质要求,同时一心望子成龙的母亲对小宇的学习及生活管教十分严厉。 2012年7月,苹果iPhone4手机风靡全国,拥有一部iPhone4成为了众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梦想。16岁的小宇眼看周围越来越多的同学也加入了iPhone一族,磨

着母亲也给自己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拿着这只白色的iPhone4,小宇如获珍宝,格外珍惜,因为他知道以自己的家境能够拥有这只手机很不容易。然而在一次上网时,这只手机不小心被摔坏了。看着坏掉的“苹果”,小宇完全不知所措。想向母亲承认,却不敢,因为母亲知道后必定会责骂。不承认,又过不了母亲那一关。正当小宇心慌意乱的时候,他突然看到旁边一个上网的男孩有一只和自己一样的手机。 一个疯狂的想法陡然在小宇的脑海出现:我何不把那只手机抢过来,那么母亲永远不会发现手机已经被摔坏的事情。小宇尾随男孩来到一个偏僻的路边,趁男孩不注意,勒住他的脖子将他拖到路边草地。小宇没想到,男孩会强烈反抗,惊慌失措之下,他拿起随身携带的小刀连续刺向男孩的腰部、腹部……没过几天,小宇就被抓了。 法庭上,谁都无法相信,眼前这个面目清秀、手足无措的孩子居然为了抢一只山寨的苹果手机,将匕首捅向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孩子,导致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而且被害人从此不能从事劳累工作。小宇一时的冲动,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另一个幸福的家庭,最终法院判处小宇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诈骗: “捡”到信用卡竟去商场刷 2012年5月31日下午,小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无意间发现机器上留有一张被他人遗忘的银行信用卡,当即随手带走。 “这卡没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码,你把它扔了吧。”当天下午,当小钱告诉17岁的好友小赵,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上“捡”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小赵心中一动。 “扔了?”小赵想,也许这卡还有用呢。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来到我市某超市内的一个移动通信柜台。她先精心挑选了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手持“捡来的卡” 刷卡时,赵某“机灵”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签下名字——“李婷”。让她惊喜的是,营业员并未要她输入密码!初试成功,小赵喜出望外。 “当时我有点昏头了,财迷心窍,有钱赶快用。”怀揣这张不用密码的信用卡,小赵先后在南大街某品牌烟酒店、某品牌婴幼儿用品店等冒用他人信用卡连续消费,一天之内,总计刷卡消费金额竟高达16375元。 在抓获小赵归案时,她正在翻阅手机说明书,购买的化妆品、烟酒等物品甚至都没来得及拆。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贩毒: 帮“干哥哥”送货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犯罪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和福祉,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更影响到国家的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虽说,我国目前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更加多样,且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特点,面对这一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因此,了解这西塞山地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对该地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会有重大意义。 二、现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政府等部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所采取相关措施的逐步推进,黄石市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已有所好转,治安也相对稳定。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通过采取实地走访、抽样调查等方式,笔者发现,该地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上扔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认真分析其现状,对提出可行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具有重大影响。本次调查共涉及样本153份,作废10份,有效问卷143份,地域分布在西塞山地区;性别结构是男4

7.55%,女5 45%;年龄结构是18岁以下39人,18至25岁49人,26至35岁20人,36岁以上58人;文化结构是本科以上13人,高中及中专56人,初中60人,小学一下16人。通过对以上样本调查观点的汇总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严峻表一: 现今,虽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表一中我们能够看出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其中经常发生达到了 10.49%,偶尔发生高达71%以上,从未发生只占到了不足20%的比例。该地区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该对这一问题重视起来,采取可行的措施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要真正做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其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比例之内,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较长的一段时间。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表二: 由表二可以看出现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呈多样化,例如盗窃、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吸毒贩毒等。其中发生最为频繁的是盗窃、聚众斗殴以及敲诈勒索,这与青少年本身作案时具有盲目性以及其心智尚不成熟有关。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所占的比例较高,这表明青少年犯罪许多都与金钱有关。有的青少年经常上网、抽烟都需要钱,但他们没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家长们又不会给他们太多的钱,日常花销的不节制、缺钱的现实情况是致使他们盗窃、抢劫,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青少年大多数都年轻气盛,有哥们义气又容易冲动,一件小事因为不冷静就会将事情闹大,因此聚众斗殴的事件

中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案例一:2010年2月26日上午9时25分,某校学生李某某在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约9时30分离开宿舍时未拔掉电源,致使“热得快”过热,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分析: 1)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使用“热得快”,是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 2)生活中养成的粗心大意,在这次火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依据有关规定对李某某治安罚款100元 案例二: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案例三: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案例四:口角纠纷引发杀人惨案。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题目: 浅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师: 职称: 中学二级 学校: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目录 引言 (3) 摘要 (4)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4)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 (4) (二)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5) (三)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类型 (6)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意义 (7)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9) (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含义 (10)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11) 总结 (12)

引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事。完全或者限期取消青少年犯罪记录,不让刑事污点载入档案,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青少年犯罪法律研究专家近日建议我国应该立法加强对犯罪青少年获释后的保护,取消他们的犯罪记录,以利于他们重归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逐步普及,我们迈进了信息化时代,各种信息快速传递,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思潮蜂拥而至,作为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误导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增强自己的辨别力以及社会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成为了我们应该深入探讨和研究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课题。

摘要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预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现了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形式团伙化之趋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关心到21世纪中国光明前景。我们要以战略的远见和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章青少年犯罪概述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概念 一、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所谓“青少年犯罪”,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是指触犯刑法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是我们确定狭义要领的主要依据。 二、我国刑法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四第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上面这些规定,说明了我国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是采取了4分法,即: (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完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 案例一: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 案例二: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教训一下。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据了解,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在一些学校的学生当中,也有拉帮结派,讲哥们义气,一人有事,便邀约多人与对方打群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我们选择这个案例来教育大家,目的是要警示同学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是违法的。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预防未成

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有社会、家庭、学校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也必须从多方面下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行立体的多方位治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诈骗犯罪敲诈勒索道德观念 青少年正处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笔者运用在电大所学法律知识,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写出了本调查报告。 XX年至XX年,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1838人,占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48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

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q####j、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920人。赖某某等3人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q####j、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

青少年犯罪特征分析

青少年犯罪特征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特征 一)物欲性 近三年来,为钱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8%,位居首位。调查显示抢劫是当今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山东省少年管教所统计的资料显示,侵犯财产罪占同期犯罪的75.53%;武汉市青少年犯罪当中抢劫犯罪占50%以上;西安市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近3年的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案件占到55%,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在众多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0.7%,位居首位。 二)野蛮性和残酷性 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增多,呈恶性发展态势。部分青少年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其中以故意伤害最为多见,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三)集合性 青少年往往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这样,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形式上具有团伙性特点。虽然青少年罪犯年轻力壮具有体力优势,但由于他们缺乏作案经验,思想还不是太成熟,能力差,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四)冲动性 青少年犯罪心理上的冲动性往往表现为案件的突发性。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目的,随意性强,有时甚至表现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因为青少年在这个时期,身体增长速度快,生理能量代谢率大,性的生理冲击力强,活动能量超过认识水平。但是他们在心理上、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容易干出意料之外的犯罪行为。 五)模仿和易受暗示性 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年龄大多数界于14岁至18岁之间,从生理发展的角度看,处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模仿能力与好奇心较强,对于是非的分辨能力较弱,在冲动与好奇心的作用之下,很容易模仿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六)戏谑性 富有新奇性和刺激性的游戏,对青少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可以成为他们的行为动机。不少青少年由于道德水平低下,精神生活贫乏,对正当的学习、工作和娱乐活动缺少兴趣或不能持久参加,觉得精神空虚,生活无聊。为了追求刺激,他们往往置道德和法律不顾,不计后果地去实施犯罪行为。这些青少年对自己的戏谑心理缺乏调节和控制,以侵害他人为乐,满足自己低级的精神欲求。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为什么会产生以上种种犯罪心理呢?导致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我国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影响 1、父母的言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对青少年有着直观重要的影响。父母善良、正直的品行会给子女形成良好的人格打下基础。反之,父母奸诈、粗狂、残暴的性格会使子女学习、效仿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家庭不和睦容易导致子女犯罪。离异家庭的子女的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在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导读: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

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 2005年9月22日点击:1403次 青少年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作为“危险年龄”段。青少年由于生理、心理原因,认知能力较差,人格不健全等主观因素与社会环境不良的客观原因的综合作用,造成了近几年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长官趋势的严峻形势,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瞩目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涉及面越来越广,而且手段表现为智能化、集团生命线、残忍化,暴力倾向越来越明显,给青少年本身以及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责影响。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人违法犯罪,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外部环境 1、家庭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一个人所遇见的第一位老师。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采取溺爱、打骂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部分农村家庭经济贫困,使大量青少年人辍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90%以上,农民家庭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60%。在农村,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从事着传统农业生产,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基本上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命运,加之农业耕地日趋减少,农民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持观望态度的较多,同是缺乏科学技术和资金来源,因而农村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几乎只够维系全家人温饱和少量的青少年教育的开支。在目前农村中、小学辍学者中绝大部分是由于家庭贫困原因所导致。 ——农村家长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农村青少年父母为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占70%,并且绝大多数青少年父母不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对子女或是放任彼流,或是娇生惯养,或是简单粗暴,对孩子根本起不到教育和引导作用。 ——畸形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畸形家庭对青少年影响非常之大,父母不和、离异,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对青少年人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一方面,畸形家庭使许多青少年在性格上变得孤僻、内向,不善交往,容易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情;另一方面,该类家庭中青少年又因丧失了父母的爱抚和管理,逐汽车与其父母感淡薄,从而控制他们的力量减少了,他们像一批批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地在原野上狂奔,企图从眼前“难以捉摸”和“扑朔迷离”的景象里,找出自己的希望之光,这时只要有人稍加引诱,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更有甚者,父母本身就品质低下,问题多多,他们不可能不影响到青少年子女,有的学者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并得出了肯定性的结论:“绝大多数犯罪青少年的父母亲自身都有犯罪行为”。“父亲没犯过罪的孩子有犯罪史的仅占8.4%,而父亲犯过罪的孩仓犯罪比例高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

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220KV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电塔倒塌还压坏了电信公司分路器等设备,造成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发现当地的王平(化名)等人长期在附近实施盗窃。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

中学生犯罪现状分析

二、中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中学生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中学生犯罪可以用“数量大、危害大、蔓延快”这些词来形容。中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继承者和接班人,一个国家看它强不强主要看国家的中学生强不强。然而在我国出现中学生犯罪违法的实力还是很多,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发生在杭州市,杭州是一个15岁的少年,是一名初二的学生,父母忙于做小生意,对孩子不闻不问。孩子经常上网沉迷于黄色影视。一次,他看了黄色录像后,不能自控,把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堂姐强奸杀害。第二个例子是北京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把爷爷看成重伤。通过这两则案例,我们发现中学生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数量大、危害强。中学生犯罪总体上围绕着财、色、霸、酷的轨道而运行的,动机很简单。因为中学生犯罪与自身的法律意识有关系的,由于中学生生理性不成熟、有很强的逆反心理、缺乏社会经验、思想单纯、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造成了犯罪的因素。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心里的总和。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许多消极文化正诱惑着一部分涉世未深的中学生,甚至严重的会触犯到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国约2.5亿名中学生,其中违法犯罪的中学生约占青少年犯罪的万分之六,城市的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并呈现渐渐增加、年龄渐渐小的趋势。中学生犯罪多在于他们为了获取零花钱、上网费、

保护费、从而从事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有的出于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有的出于好奇或逞强好胜的心理而加入盗窃、抢劫、或者斗殴。原因在于他们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没有法律概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