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推进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全行业信用氛围,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满足各地对资质等级评定的需要,保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有偿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子、蜱、螨、白蚁等危害人类健康与环境安全的有害生物以及消毒、保洁服务的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遵循自愿申报、综合评定的原则。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采用的认证标准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

第五条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协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能,负责本办法的颁布,由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和申报材料

第六条申报

申报资质等级评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向专家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资料和情况必须真实有效。

第七条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申报年度财务报表(必须由具有国家会计资格的会计人员出具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申报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其中应包括:注册资金、流动资金、全部资产总额、服务收入总额、实现利润、利税总额、技术开发费比率、净资产增长率、资本收益率);

6、申报年度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组织结构图、花名册和有关人员证书复印件;

7、由开展资质等级评定的省市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证书复印件;

8、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有关资料;

9、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0、申报年度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客户花名册及客户种类、数量统计表,以及承包合同复印件;

11、办公室和仓库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办公基本设备和实验室基本没备统计表、工作服等防护设备及监测检查工具清单;

12、灭鼠杀虫药物器械清单和申报年度购买的消毒、杀虫、灭鼠器械药物清单及主要记帐凭证复印件;

13、申报年度培训记录和统计表;

14、申报年度服务效果自我评价和客户的服务效果评价及客户满意率。

第三章审核评定

第八条初审

首先交地方有害生物防制协会(或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由地方协会出具初审证明;没有地方协会的,由地方相关部门出具初审证明;也可直接上报。

第九条预审

由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预审。

第十条终审

由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通过预审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综合评审。

1、资料审核;

2、实地核查。

第四章发证和换证

第十一条发布与发证

评定结束后通过协会网站等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并向获得等级资质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颁发《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

1、《资质证》使用“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印章。

2、协会定期对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情况进行更新,并提供网上《资质证》真伪查询。

第十二条复审

《资质证》有效期两年,两年过期不复审者视为无效证件。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在《资质证》到期前三个月向专家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并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复审报告一份(加盖公章);

2、已获得的《资质证》复印件一份;

3、同上第七条所规定的资料。

第十三条变更

若有企业名称、办公地址、法人或负责人、注册资金等情况有变更,应填写《有害生物防制资质证书变更登记表》,办理变更手续,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已获得的《资质证》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相关资料(如主管部门批文、房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等)。

第十四条晋级

获得《资质证》两年后的企业,可申请晋级,并应向专家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公章);

2、已获得的《资质证》复印件一份;

3、同上第七条。

第十五条注销

取得《资质证》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因故关闭的,应当在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关闭后一个月内向协会交回《资质证》,并登记注销。

经查实,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私自转让或违法、违规使用《资质证》的,协会有权宣布撤销其资质资格,并登记注销。

《资质证》过期依旧使用的,协会有权宣布撤消其资质资格,并登记注销。

第五章资质证书的使用与监督

第十六条由协会颁发的《资质证》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第十七条在《资质证》有效期内,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可在广告、宣传中按有关规定使用,也可在招标等正当商业活动中使用。

第十八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配有资质等级评定内审员,负责资质等级评定的申请、证书的管理与使用监督。协会应组织内审员和申请机构人员的培训。

第十九条协会及其委托的评审部门,有权按照规定对取得《资质证》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现场核查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协会保留对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

二OO九年九月九日

附: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暂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的条件和评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有害生物防制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est control operation

在室内外环境对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子、蜱、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和人类生活与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向被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的单位。

3.2 资质等级grade

用于区分服务机构防制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的级别。

3.3 代号code

资质等级用英文A、B、C表示,A表示一级机构,B表示二级机构,C表示三级机构。

4 等级的划分和依据

4.1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划分三个等级,即A级、B级、C级。级别越高,表示服务水平与防制能力越高。

4.2等级划分以服务机构的资产与场所、药品与设施设备、防制人员、组织管理、防制能力和服务质量为依据。

5 等级划分条件

5.1C级

5.1.1 资产与场所

5.1.1.1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5.1.1.2 固定资产和流动金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5.1.1.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更衣室、配药室等,其面积应不小于40m2。

5.1.1.4 有独立的药械库房,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齐全,药械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存放要求,其面积应不小于30m2。

5.1.2药品与设施设备

5.1.2.1有适合服务场所和环境使用的杀虫灭鼠药剂与器械。其中,灭鼠剂不少于2种剂型,杀虫剂不少于4种剂型,物理防制器械不少于3类。

5.1.2.2药品应使用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药效与毒性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备的合格产品。

5.1.2.3不购买及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在防制服务中不使用私自混配的药剂,在当地统一除害活动中,能按规定使用药物。

5.1.2.4药品进货渠道正规,能防止假冒劣质药物的购进。

5.1.2.5配备有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配有天平仪、吸管、烧杯、稀释量筒、搅拌器具等设备,能满足配药的需要。

5.1.2.6配备的设备设施能满足服务场所和环境的施药要求。其中,不少于4台手动喷雾器、2台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手提热烟雾机等。

5.1.2.7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适当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

5.1.2.8配有粘鼠板、粘蟑纸、粘蝇条、诱蝇笼、诱蚊蝇灯(器)等害虫与鼠密度监测用器具。

5.1.2.9配有适于不同季节穿着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及防护口罩(面具)、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手电筒、工具箱等检查与操作用器具。

5.1.3 防制人员

5.1.3.1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昆虫学、植保学或农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3年以上;或大专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10年以上。防制操作人员不少于4人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其中至少1人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3年以上。

5.1.3.2 防制技术人员至少1人经专业技术机构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防制操作人员至少1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3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5.1.3.3防制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应通过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

5.1.3.4全体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8学时,公司内部每月员工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2学时。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5.1.4 组织管理

5.1.4.1设有专人负责人力资源、财务、质量控制、药品采购与库房管理等。

5.1.4.2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有关要求明确具体。

a) 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说明书;

b) 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人员聘用、劳动保护、安全与奖惩等规章制度;

c) 药械管理和使用制度,对药械名称、出入库日期、药械来源、贮存量、使用量、使用场所等内容记录详尽;

d) 药品采购与质量保证制度;

e) 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

f) 员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制度;

g)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说明书;

h)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合同书。

5.1.4.3 按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制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各项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a)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流程;

b) 各类害虫防制服务操作流程与技术规范;

c) 所用药品和器械使用指南与操作技术规范;

d) 各类害虫密度监测技术规范;

e) 服务场所防制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f) 服务场所有害生物防制方案制定指南;

g) 预防杀虫灭鼠药剂污染环境管理措施。

5.1.4.4建立起基本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服务质量环、质量文件和记录、内部质量审核等内容。

a) 制定服务质量方针和服务质量目标;

b) 制定服务质量标准;

c) 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报告等;

d) 建立质控措施和质量管理措施;

e) 有质控监督记录和抱怨投诉记录;

f)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体系。

5.1.5 防制能力

5.1.5.1具备的人员、技术、药品和设备等条件至少能够承接4种害虫的防制服务。

5.1.5.2 具有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的能力。

5.1.5.3 防制操作人员可操作与运用有害生物防制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率能达到90%以上。

5.1.5.4 防制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一定的业务能力,能基本掌握有害生物防制的理论知识,可监督与指导防制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技术环节,现场防制课目考核合格率能达到90%以上。

5.1.6服务质量

5.1.

6.1防制操作人员服务时应符合上岗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庄、大方,并佩带培训合格证。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关防制知识及注意事项,对客户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予以耐心解答,不推诿和应付。

5.1.

6.2实施防制前,要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施药场所的环境状况以及客户的需求,制订防制方案和作业计划,并提前告知客户,征得客户同意和配合。

5.1.

6.3防制过程中,防制操作人员能严格按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防制, 至少有1名经培训合格的防制技术人员在现场督导,并负责填写服务操作记录,内容包括:施药环境、施药范围和区域、防制虫种、害虫密度状况、防制方法、所用药物及器械、使用浓度与剂量、施药面积、防制效果和用户意见等。

5.1.

6.4实施防制后,要定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以便适时调整防制措施,持续保持和巩固防制效果。

5.1.

6.5 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基本良好,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服务质量标准,能通过自查、督导、客户评价等处理措施予以落实。

5.1.

6.6设有固定服务热线电话,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对客户投诉能认真听取、记录,在48小时内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在72小时内,对核实调查的问题予以圆满解决。

5.1.

6.7防制服务三个月以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注明防制虫种、防制区域、防制方法(包括用药)、防制标准、防制预期效果以及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等。

5.1.

6.8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性有害生物防制活动,防制服务以质量和信誉赢得客户,不以欺诈、威吓、假借政府部门名义、压低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客户。有关宣传应客观、真实。对外宣传和广告内容应经有关部门审核。

5.1.

6.9服务场所害虫对所用杀虫剂的抗性水平不高于当地平均抗性水平的10%以上。

5.1.

6.10 90%以上被服务单位和场所的鼠及害虫密度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1.

6.11客户对防制效果和服务质量的满意率能达到90%以上

5.2 B级

5.2.1资产与场所

5.2.1.1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5.2.1.2 固定资产和流动金不少于25万元人民币。

5.2.1.3有固定的和功能健全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更衣室、配药室和浴室等,其面积应不小于50m2。

5.2.1.4 有独立的药械库房,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齐全,药械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存放要求,其面积应不小于60m2。

5.2.2药品与设施设备

5.2.2.1有适合服务场所和环境使用的杀虫灭鼠药剂与器械。其中,灭鼠剂不少于2种剂型,杀虫剂不少于6种剂型,物理防制器械不少于4类。

5.2.2.2药品应使用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药效与毒性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备的合格产品。

5.2.2.3不购买及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在防制服务中不使用私自混配的药剂,在当地统一除害活动中,能按规定使用药物。

5.2.2.4药品进货渠道正规,能防止假冒劣质药物的购进。

5.2.2.5配备有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配有天平仪、吸管、平皿、烧杯、稀释量筒、搅拌器具等设备,能满足配药的需要。

5.2.2.6配备的设备设施能满足服务场所和环境的施药要求。其中,不少于6台手动喷雾器、4台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背负式超低容量喷雾器、2台手提热烟雾机等。

5.2.2.7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适当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

5.2.2.8配有粘鼠板、粘蟑纸、粘蝇条、诱蝇笼、诱蚊蝇灯(器)等害虫与鼠密度监测用器具。

5.2.2.9配有适于不同季节穿着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及防护口罩(面具)、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手电筒、工具箱等检查与操作用器具。

5.2.2.10配备至少1辆服务用机动车。

5.2.3 防制人员

5.2.3.1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2人具有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昆虫学、植保学或农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5年以上;或大专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10年以上。防制操作人员不少于6人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其中至少3人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3年以上。

5.2.3.2 防制技术人员至少2人经专业技术机构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防制操作人员至少1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2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3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5.2.3.3防制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应通过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

5.2.3.4全体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12学时,公司内部每月员工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4学时。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5.2.4 组织管理

5.2.4.1设有人力资源、财务、质量控制、药品采购与库房管理、客户管理等相对独立的部门,能保证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进行。

5.2.4.2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关要求明确具体。

a) 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说明书;

b) 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人员聘用、劳动保护、安全与奖惩等规章制度;

c) 药械管理和使用制度,对药械名称、出入库日期、药械来源、贮存量、使用量、使用场所等内容记录详尽;

d) 药品采购与质量保证制度;

e) 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

f) 员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制度;

g)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说明书;

h)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合同书。

5.2.4.3 按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制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各项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a)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流程;

b) 各类害虫防制服务操作流程与技术规范;

c) 所用药品和器械使用指南与操作技术规范;

d) 各类害虫密度监测技术规范;

e) 服务场所药效及防制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f) 服务场所有害生物防制方案制定指南;

g) 防制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药械引进与使用管理规定;

h) 预防杀虫灭鼠药剂污染环境管理措施。

5.2.4.4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服务质量环、质量文件和记录、内部质量审核等内容。

a) 制定服务质量方针和服务质量目标;

b) 规划和确定企业的服务形象和质量信誉;

c) 制定服务质量标准;

d) 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报告等;

e) 建立服务质量责任制,有较为完善质控措施和质量管理措施;

f) 设置专职质量监督员,有质控监督记录和抱怨投诉记录;

g)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体系;

h) 建立客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5.2.5 防制能力

5.2.5.1从事有关部门许可或认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至少3年以上。

5.2.5.2具备的人员、技术、药品和设备等条件至少能够承接6种害虫的防制服务。

5.2.5.3从事过二星级以内(含二星级)宾馆(饭店)、中低档写字楼、中小型餐饮店、招待所、商场、超市、食品加工制售店、一般企事业单位、外环境等不少于6类场所与环境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并有合同等相关材料证明。

5.2.5.4目前承接防制服务的单位或场所不少于30家。

5.2.5.5 能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全面监测与正确评估。

5.2.5.6防制操作人员能较为熟练的操作与运用有害生物防制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率能达到95%以上。

5.2.5.7防制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实际经验,熟练掌握有害生物防制的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有关防制新技术、新方法、新药械,能承担对防制操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并指导防制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技术环节,现场防制课目考核合格率能达到95%以上。

5.2.6服务质量

5.2.

6.1防制操作人员服务时应符合上岗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庄、大方,并佩带培训合格证。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关防制知识及注意事项,对客户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予以耐心解答,不推诿和应付。

5.2.

6.2实施防制前,要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施药场所的环境状况以及客户的需求,制订防制方案和作业计划,并提前告知客户,征得客户同意和配合。

5.2.

6.3防制过程中,防制操作人员能严格按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防制, 至少有1名经培训合格的防制技术人员在现场督导,并负责填写服务操作记录,内容包括:施药环境、施药范围和区域、防制虫种、害虫密度状况、防制方法、所用药物及器械、使用浓度与剂量、施药面积、防制效果和用户意见等。

5.2.

6.4实施防制后,要定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以便适时调整防制措施,持续保持和巩固防制效果。

5.2.

6.5 建立各类不同杀虫灭鼠剂现场药效评估档案,为制定轮换用药等科学合理用药措施提供依据。

5.2.

6.6在防制服务中,技术含量高、刺激性气味小、无痕迹、低残留的新型环保药品的使用占有一定比例。

5.2.

6.7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良好,使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服务质量标准等措施能予以落实。能通过自查、抽查、客户评价等方式发现防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收集

的有关意见、建议与投诉进行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从而使服务质量能得到不断改进与提高。

5.2.

6.8设有固定服务热线电话,服务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客户投诉能认真听取、记录,在24小时内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在48小时内,对核实调查的问题予以圆满解决。

5.2.

6.9防制服务三个月以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注明防制虫种、防制区域、防制方法(包括用药)、防制标准、防制预期效果以及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等。

5.2.

6.10 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性有害生物防制活动,防制服务以质量和信誉赢得客户,不以欺诈、威吓、假借政府部门名义、压低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客户。有关宣传应客观、真实。对外宣传和广告内容应经有关部门审核。

5.2.

6.11服务场所害虫对所用杀虫剂的抗性水平不高于当地平均抗性水平。

5.2.

6.12 95%以上被服务单位和场所的鼠及害虫密度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2.

6.13客户对防制效果和服务质量的满意率能达到90%以上。

5.3 A级

5.3.1 资产与场所

5.3.1.1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5.3.1.2 固定资产和流动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5.3.1.3有固定的和功能健全、布局合理的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更衣室、配药室和浴室等,其面积应不小于100m2。

5.3.1.4 有独立的药械库房,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齐全,药械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存放要求,其面积应不小于80m2。

5.3.1.5设有进行杀虫灭鼠剂药效与抗性监测的实验室,其设施条件能满足试验需要,面积不小于30 m2;设有昆虫饲养室,具备恒温恒湿条件,面积不小于10 m2。

5.3.2药品与设施设备

5.3.2.1有适合不同场所和环境使用的杀虫灭鼠药剂与器械。其中,灭鼠剂不少于3种剂型,杀虫剂不少于8种剂型,物理防制器械不少于4类。

5.3.2.2药品应使用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药效与毒性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备的合格产品。

5.3.2.3不购买及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在防制服务中不使用私自混配的药剂,在当地统一除害活动中,能按规定使用药物。

5.3.2.4药品进货渠道正规,能防止假冒劣质药物的购进。

5.3.2.5配备有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配有空调机、电冰箱、电子天平、试验与饲

养架、饲养缸(笼)、温湿度计、吸管、平皿、烧杯、稀释量筒、搅拌器具等设备,能满足试验、饲养和配药的需要。

5.3.2.6配备的设备设施能满足不同环境和特殊场所的施药要求。其中,不少于10台手动喷雾器、6台超低容量喷雾器、1台背负式超低容量喷雾器、2台手提热烟雾机、1台手推式大功率喷雾机等。

5.3.2.7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适当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

5.3.2.8配有粘鼠板、粘蟑纸、粘蝇条、诱蝇笼、诱蚊蝇灯(器)等害虫与鼠密度监测用器具。

5.3.2.9配有适于不同季节穿着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及防护口罩(面具)、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手电筒、工具箱等检查与操作用器具。

5.3.2.10配备至少2辆服务用机动车。

5.3.3 防制人员

5.3.3.1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3人具有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昆虫学、植保学或农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5年以上;或大专学历,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15年以上,其中1人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和英语写作水平。防制操作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中至少5人从事有害生物防制工作3年以上。

5.3.3.2 防制技术人员至少3人经专业技术机构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防制操作人员至少2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3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至少5人经培训取得《有害生物防制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5.3.3.3防制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应通过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

5.3.3.4全体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16学时,公司内部每月员工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4学时。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有完整记录。

5.3.4 组织管理

5.3.4.1组织机构健全,设有人力资源、财务、质量控制、药品采购与库房管理、客户信息管理等相对独立的部门,能保证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进行。

5.3.4.2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关要求明确具体。

a) 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说明书;

b) 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人员聘用、劳动保护、安全与奖惩等规章制度;

c) 药械管理和使用制度,对药械名称、出入库日期、药械来源、贮存量、使用量、使用场所等内容记录详尽;

d) 实验室、饲养室和配药室管理制度,有关实验仪器使用操作说明书;

e) 药品采购与质量保证制度;

f) 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

g) 员工继续教育与培训制度;

h)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说明书;

i) 中英文对照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合同书。

5.3.4.3 按国家有关标准或规定,制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各项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a)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流程;

b) 各类害虫防制服务操作流程与技术规范;

c) 所用药品和器械使用指南与操作技术规范;

d) 各类害虫密度监测技术规范;

e) 害虫抗药性监测技术规范;

f) 服务场所药效及防制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g) 服务场所有害生物防制方案制定指南;

h) 防制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药械引进与使用管理规定;

i) 预防杀虫灭鼠药剂污染环境管理措施。

5.3.4.4建立起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服务质量环、质量文件和记录、内部质量审核等内容。

a) 制定服务质量方针和服务质量目标;

b) 规划和确定企业的服务形象和质量信誉;

c) 制定服务质量标准;

d) 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如: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报告等;

e) 建立服务质量责任制,有完善质控措施和质量管理措施;

f) 设置专职质量监督员,有质控监督记录和抱怨投诉记录;

g)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体系;

h) 建立服务质量客户评定体系;

i) 建立客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j) 其他证明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证书或文件。

5.3.5 防制能力

5.3.5.1从事有关部门许可或认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至少5年以上。

5.3.5.2具备的人员、技术、药品和设备等条件至少能够承接8种害虫的防制服务。

5.3.5.3从事过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宾馆(饭店)、高档写字楼、大中型餐饮店、食品加工厂、医院、学校、商场、娱乐场所等不少于8类场所与环境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并有合同等相关材料证明。

5.3.5.4目前承接防制服务的单位或场所不少于50家。

5.3.5.5 能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系统监测与准确评估。

5.3.5.6具有开展服务场所杀虫剂抗药性监测的能力,掌握不同服务场所的抗性水平。

5.3.5.7 防制操作人员能熟练的操作与运用有害生物防制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全部合格。

5.3.5.8防制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相当的实际经验,不仅熟知并掌握有害生物防制的理论知识,而且能及时跟踪了解国内外有关防制新技术、新方法、新药械,能承担对防制操作人员的培训,有效监督与指导防制服务过程中的各个技术环节,现场防制课目考核全部合格。

5.3.6服务质量

5.3.

6.1防制操作人员服务时应符合上岗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庄、大方,并佩带培训合格证。服务过程中应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关防制知识及注意事项,对客户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予以耐心解答,不推诿和应付。

5.3.

6.2实施防制前,要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施药场所的环境状况以及客户的需求,制订防制方案和作业计划,并提前告知客户,征得客户同意和配合。

5.3.

6.3防制过程中,防制操作人员能严格按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防制, 至少有1名经培训合格的防制技术人员在现场督导,并负责填写服务操作记录,内容包括:施药环境、施药范围和区域、防制虫种、害虫密度状况、防制方法、所用药物及器械、使用浓度与剂量、施药面积、防制效果和用户意见等。

5.3.

6.4实施防制后,要定期对服务场所的害虫密度情况及防制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以便适时调整防制措施,持续保持和巩固防制效果。

5.3.

6.5 建立各类不同杀虫灭鼠剂现场药效评估档案和主要杀虫剂抗性监测水平档案,为减缓抗性发生,制定轮换用药等科学合理用药措施提供依据。

5.3.

6.6注重引进防制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药械,在防制服务中能优先选择对环境和人体影响最小、无痕迹、无刺激性气味,技术含量高的新型环保药品,高防制科学水平和防制效果。

5.3.

6.7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良好,使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服务质量标准等措施能予以落实。能通过自查、抽查、客户评价等方式发现防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与投诉进行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改进方案和措施,从而使服务质量能得到不断改进与提高。

5.3.

6.8设有固定的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对客户投诉能认真听取、记录,在24小时内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在48小时内,对核实调查的问题予以圆满解决。

5.3.

6.9防制服务三个月以上,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与客户签订

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注明防制虫种、防制区域、防制方法(包括用药)、防制标准、防制预期效果以及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等。

5.3.

6.10 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性有害生物防制活动,防制服务以质量和信誉赢得客户,不以欺诈、威吓、假借政府部门名义、压低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客户。有关宣传应客观、真实。对外宣传和广告内容应经有关部门审核。

5.3.

6.11服务场所害虫对所用杀虫剂的抗性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抗性水平的10%以上。

5.3.

6.12所有被服务单位和场所的鼠及害虫密度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3.

6.13客户对防制效果和服务质量的满意率能达到95%以上。

6.等级评定规则

等级划分的各项条件按权重原则换成百分制。凡按相应级别条件考核,分数达到80分以上者可评定为相应的级别。

中国清洁行业服务企业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办法

中国清洁行业服务企业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办法 为了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实现我国清洁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及行业规范持续稳定发 展,依据商务部《清洁行业企业资质评价体系》行业标准,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简称:“中清协”)牵头组成了“全国清洁行业资质评定委员会”,特面向全国清洁服务企业开展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工作,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国家等级资质划分及其基本条件: (一)三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两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 企业注册资金万以上(含万); 3. 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万元); 4. 持证清洁项目经理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书的名以上; 5.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6. 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 7. 年营业额在万以上。 8.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会员单位。 (二)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 注册资金在以上万(含万); 3. 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万元); 4. 持证清洁管理师名以上,清洁项目经理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书的名以 上; 5.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与环保体系认证; 6. 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 7. 年营业额在万以上。 8.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理事会员单位。

(三)一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注册资金在万以上(含万); 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万元) 持证清洁管理师名以上,持证清洁项目经理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书的名以上; 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及健康体系的认证; 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年营业额在万以上。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常务理事会员单位。 备注: .承诺:申请国家等级资质的企业,在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个月内安排 考核,考核后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企业如需要加急办理资质审核,需要独自承担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资格标准)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标准相关~

标准相关~

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doc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评定和验收,是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及时地配合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站等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和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凡不合格的项目则不予验收。现将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的有关内容阐述如下。 一、工程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和鉴定每个施工工序和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是能否验收的基础。 (1)分项工程。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 (2)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他们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他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1)分项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 (2)分部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和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和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 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等级及薪资评定方案

深圳市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等级及薪资评定方案(草案)为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保障公司的经营效益和项目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提高项目经理的业务和服务意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满意的服务,同时在项目管理之间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经理等级评定 1、等级评定范围及周期 公司所有在职的项目经理均属于等级评定范围(不适用于实习、试用期的员工)。等级评定以每年(或单个项目完成)为一考核周期,考评时间为每年12月25-31日。项目经理分为资深项目经理、优秀项目经理、普通项目经理三个级别;在每次评定之后即享有相应等级的待遇,新入职三月以内的项目经理均暂定为普通项目经理。 2、评定内容:见《项目经营管理考核细则》及《项目经理等级考核评分表》。 3、等级评定调整时间 目前公司项目经理的待遇暂时不变,公司对项目经理等级评定暂时按项目经理的现行待遇确定,所有在职的项目经理都属于等级评定范围,此办法在正式实施后,按每年一次(或单个项目完成)对项目经理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等级调整。 4、项目经理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思想觉悟,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诚信尽责; 2)、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强,勇于承担责任; 3)、具有团队精神,善于处理工作关系,维护工程项目相关者的利益,保守项目商业机密; 4)、具有符合相应工程规模要求的专业技术及管理知识和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工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与抗风险的能力和业务谈判技巧;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充分运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组织和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与运行。 7)、能够出色完成或超额完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管理工作指标,对目标利润的实现,回收工程款及结算办理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1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条文中“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指单元工程中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一般项目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者,应按4.4.3条的及4.4.4条的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图纸、质检资料、合同文件等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的依据。试运行期的观测资料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质量,是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内容与SL176—1996相同。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

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评定与验收,就是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经理必须根据合同与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与验收标准,及时地配合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站等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与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与验收程序就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凡不合格的项目则不予验收。现将工程项目质量评定与验收的有关内容阐述如下。 一、工程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与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与鉴定每个施工工序与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就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就是能否验收的基础。 (1)分项工程。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就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就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 (2)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她们就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她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1)分项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 (2)分部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与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与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 。 在"建筑工程"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就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就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而正确评判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决定就是否达到工程合同

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办法(含费用)20170720 - 副本

中国清洁行业服务企业 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办法 为了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实现我国清洁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及行业规范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商务部《清洁行业企业资质评价体系》行业标准,中国清洁服务行业国家等级资质评定中心特面向全国清洁服务企业开展国家等级资质评定工作,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国家等级资质划分及其基本条件: (一)三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两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企业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 3.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30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1万元); 4.持证清洁项目经理2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书的15名以上; 5.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6.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 7.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上。 (二)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三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注册资金在500以上万(含500万); 3.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50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1万元); 4.持证清洁项目经理5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书的30名以上; 5.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与环保体系认证; 6.有无相关奖项、有无不良记录及企业管理规范等作为评价加分依据; 7.年营业额在2000万以上。 (三)一级资质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企业注册和从事本行业满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2. 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 3. 具有独立完整的工程案例100个以上(每个项目标的不得少于1万元); 4. 持证清洁管理师2名以上,持证清洁项目经理10名以上,具有专业培训证

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五星级)

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依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五个等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越高。 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 应在住宅小区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2、有委托提供的服务场所; 3、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4、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5、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二、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

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4、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5、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物业服务案; 2、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 3、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四、财务管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省物业管理条例》、《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2、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3、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4、规操作,账目清晰。 五、档案 1、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容完整、准确,系统、及时的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2、技术档案 主要包括:

医院等级评定标准及程序

医院等级标准 医院等级怎么分?医院等级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三级特等医院是最高级别的医院,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 一、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三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专业科室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相关资料:全国三级甲等医院列表、全国三级乙等医院列表、全国三级丙等医院列表 二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合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二级甲等医院列表、全国二级乙等医院列表、全国二级丙等医院列表 一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划分标准

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划分标准 (一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划分(A级) 1、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 运1次。 2、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 3、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 4、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 扫。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二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B级) 1、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桶内垃圾不外露。 2、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 3、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发现堆积物 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4、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每2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 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

杆、窗台每3日擦抹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2周擦抹1次,无积尘。灯具每半年除尘1 次。 5、大堂(一层侯梯厅)每日清洁1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1次。侯梯 厅墙面每2周清洁1次。 6、电梯轿箱每日擦拭1次,巡视2次,目视无污迹。 7、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1次,有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视检查 2次,无垃圾杂物。 8、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的,及 时清洁;宣传栏每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半年清洁1次。 9、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 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10、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 1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三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C级) 1、垃圾装袋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晰、外观整洁。桶内垃圾不外露。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编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总则 目的和适应范围 本标准包括公路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是检验评定公路工程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抽查认定、施工单位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是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四级公路和各级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根据建设任务、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将建设项目按下列原则及附录A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可以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 分部工程 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应按此种工程划分逐级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附录J中“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一实测项目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一外观缺陷扣分一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100 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察点(组)数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一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 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 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 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 3亿元以上, 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 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 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 6500万元, 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 (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 30%以上(至少不低于 9000万元 ,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 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

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 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 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 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 300万元以上。 (五人才实力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考核办法

员工技能考核办法 1.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1.1主要包括笔试、实操技能考核和现场问答考核,笔试针对于特殊技能岗位和重要技 能岗位,实操技能考核适用于所有岗位。笔试内容为所属岗位的相关理论知识、实 操规程、安全常识等。经过教育培训后,由制造 中心拟定考试题,制造中心培训专员组织闭卷考试。 1.2实操技能考核的内容,由工程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 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1.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理论考核60 (含60)分为合格,理论 考核达不到60分者不安排实操考核;实操考核70(含70)分为合格,两项综合成绩达到70(含70)分者为鉴定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70分者为不合格。一般技能岗位只做实操技能考核,考核结果以实操技能考评结果为准。 1.4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 1.5综合考试分数与考核技能等级对应如下: 1.6评鉴小组对评鉴对象评鉴要项如下: 1.7评鉴技能分类项目:

1.7.1特殊技能岗位:即对人身安全存在较大伤害风险、实操难度高或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岗 位。如:波峰焊机操作工、软件烧录员、过锡工、印锡机/贴片机实操(SMT、刷三防实操 工、焊锡工、维修技术员、技术员。 1.7.2重要技能岗位:整机测试、QA检验员、IQC检验员、IPQC物料员、振动台测试、助拉、拉 长。 1.7.3 一般技能岗位:包装外观附件检验、打螺丝、贴标、打包、音质测试/HDV 测试、贴附(标 签,Tape等)、装配(理线,盖壳,组板等)、测试(AV/TV 声控、遥控)、包装(放入附件,理盒等)、图像品质、外观修护、外观检验员、补点/校色、元件加工、剪脚、洗板作业人员. 1.7.4全能工:员工已通过六项技能鉴定可申请全能工考核,但已通过鉴定的六项技能中须有一项 特殊岗位和两项重要技能岗位,申请鉴定全能工不需参 加理论考核。 1.8现场考核各技能标准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一)、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 %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 优良等级标准: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 %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为: 1 合格等级标准:

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修定版) 一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 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 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 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 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 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 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 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 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 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 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 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 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潭衡高速工程质量评定的要求 一、工程评定资料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2、《XX省高速公路竣工文件编制X本》(2005年6月) 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4、相关规X和法律 二、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二、工程质量评定表格 分项工程及子分项JY1 JY2 JY7 分部工程JY3 JY8 单位工程JY4 JY9 合同段JY5 项目JY6 1、一个涵洞分部工程有X座管涵,Y座通道,Z座倒虹吸等,则这个分部 工程中的有X+Y+Z等个分项工程,而不是X座管涵合作一个分项工程。 2、凡分项工程可以直接从JTGF80标准中查表打分的用JY1表评定。无法 直接查表打分的分项工程,可以先用JY7表评分,然后用JY2表评定。

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1、按JTGF80《标准》附录A将建设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 工程和分项工程,尤其是特大桥需要内定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2、大型挡土墙按JTGF80《标准》中6.1.1条判定 3、划分时根据实际的结构部位划分,增加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 子分项工程 4、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相同的工程项目划分进 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5、进行评定前应充分做好“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工作,划 分表应根据变更进行修正,防止工程量的遗漏。 四、工程质量评定 A 工程评定程序 1、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子分项)为单元,采用100分制 进行。 2、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3、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4、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项工程按本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 观鉴定进行自检,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关施工技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病媒类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资质评定”),引导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持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全行业信用氛围,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是指在室内外环境对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臭虫、蜱、螨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和人类生活与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进行预防和控制,并向被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用的单位。 第三条资质评定遵循自愿申报、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评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采用的为国家《资质评定》标准。 第五条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协会”)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赋予协会的职能,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办法的实施;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资质评定工作程序 第六条资质评定工作程序 申请、内审员培训、上报资料、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审、颁发证书。 第三章内审员设置与培训 第七条内审员设置 申报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配备一名内审员,负责资质评定申报的相关工作;有分支机构的,每个分支机构也应配备一名内审员。 第八条内审员培训 初次申报或申请复审时,内审员均须参加由全国协会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内审员培训原则上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一次。 第四章申请与上报资料 第九条申请 参加资质评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应向全国协会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有地方有害生物防制协会(或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签署的推荐意见;没有地方协会的可直接上报。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条上报资料 按照全国协会制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评分细则”的要求逐项整理资料并上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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