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专用汽车型号编制规则

国内专用汽车型号编制规则
国内专用汽车型号编制规则

国内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车辆种类

企业名称代号

车辆种类

EA

二汽东风

ZZ

重汽

CA

一汽解放

HN

华菱

BJ

北京福田

ND

北奔

HFC

江淮

SX

陕西陕汽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6

客车

2

越野汽车

7

轿车

3

自卸汽车

8

--

4

牵引汽车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5

专用汽车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A

有空调客车底盘 B

自卸车底盘

C

牵引车底盘

D

公共汽车底盘

E

高拦板

F

后轮单轮货车底盘 G

高动力性能汽车 H

豪华轿车

J

检阅用轿车

K

柴油车

L

长轴距

M

高原车

N

液化煤汽车

P

平头车

Q

起重车底盘

R

双排座或卧铺

S

加油车底盘

T

非4×2的驱动形式

U

客货两用车

V

厢式货车

W

运木材车

X

消防车底盘

Y

右置转向盘车

Z

出口车

·例:解放牌CA1258P11K2L7T1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CA-表示一汽

1-表示货车

25-表示总质量25吨

P-表示平头

K-表示柴油发动机

L-表示长轴距

T1-表示驱动型式为6×4

·二汽东风汽车集团

企业自定代号构成如下:

□□■■○○□

a b c d e f g

a-驾驶室或三类底盘

长头:E-平,单/F-曲,单/B-平,1.5/A-曲,1.5/M-平,双/H-曲,双

平头:D-平,单/T-曲,单/P-平,1.5/G-曲,1.5/C-平,双/N-曲,双

S-普通三类底盘

客车专用底盘

发动机前置(短前悬)KS SC KA

发动机前置(长前悬)KT

发动机后置 KR RC

b-客车、挂车、半挂列车或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用一位汉语拼音表示:

P-普通客车 L-旅游客车 B-半挂车 Q-全挂车 L-半挂列车

X-厢式 G-罐式 Z-自卸 T-特种结构 C-仓栅 J-起重举升

c-发动机特征代号

d-车箱型式或二类底盘特征代号

1A-后开式高栏板车箱 2A-三开式高栏板车箱 3A-三开式低栏板车箱

4A-后开式自卸车箱 5A-三开式自卸车箱 J-二类底盘

e-高原车特征代号(用阿拉伯数字“0”表示,非高原车则代号省略)

f-顺序号。用于区别系列代号和企业自定代号前几部分相同的变型,不是因选择引起变化的情况,如轴距、驾驶室宽度、牵引装置等底盘型式,以及企业自定代号中未规定的其他车型特征等。

g-转向盘位置特征代号。左转向盘代号省略,右置转向盘代号网汉语拼音“右”的字母“Y”表示。

·例如:东风牌EQ1195GX24D型载货汽车

EQ-表示东风

1-表示货车

19-表示总质量19吨

5-表示第六代

G-表示平头/曲面玻璃/1.5排(单排带卧铺)

X-表示厢式

24D-表示发动机型号为6CT(柴油)

其它举例:

· BJ2020S——BJ代表北京汽车制造厂,2代表越野车,02代表该车总质量为2吨,0代表该车为第一带产品,S为厂家自定义。

· TJ7131U——TJ代表天津汽车制造厂,7代表轿车,13代表排气量为1.3升,1代表该车为第二代产品,U为厂家自定义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页码:4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

页码:4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某重汽产品编码规则(DOCX 36页)

某重汽产品编码规则(DOCX 36页)

第1章重汽汽车产品、总成零部件图号编制规则本章要求:熟记车型编号规则,熟记车型编号规则中国家公告车型号的含义,熟记企业自定义代号前8位的含义。熟悉 第一节重汽汽车型号 §1.1.1企业名称代号 “ZZ”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中重”二字汉语拼音的开头第一个字母(大写)的连写,按GB/T 9417规定执行,占用两位。

§1.1.2车辆类别代号 按GB/T 9417规定,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1. 车 辆类别代号车辆种 类 车 辆 类 别 代 号 车辆种 类 车 辆 类 别 代 号 车辆种类 1 普通载 货汽车4 半挂牵 引汽车 7 轿车 2 越野汽 车5 专用汽 车 8 3 自卸汽 车6 客车 9 半挂车及 专用半挂 车 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按GB/T 9417规定,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均为车辆的总质量(t);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是时,在主参数前以“0”占位。 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GB/T 9417规定。 §1.1.4品牌代号

用于区分企业产品品牌特征,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见表2。A7系列沿用豪泺品牌。 §1.1.5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P)代号 是指申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时,用于定义所装用发动机的功率区间,用一位大写字母表示,见表3. 表3 公告发动机功率区间(P)代号 功率代号 功率区间功率 代号 功率区间 KW PS KW PS A P≤50 P≤68 K 161487 P>662 H 140

汽车车型编号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国家颁布了国家标准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汽车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项国家标准规定,国家汽车型号均应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不适用于军用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 a b c d f □□○○○○□□□■■ a b c d e f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分类代号;f: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企业名称代号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例如:CA表示第一汽车制造厂,EQ表示第二汽车制造厂,TJ表示天津汽车制造厂等等。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此编码规则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2 越野汽车 3 自卸汽车 4 牵引汽车 5 专用汽车 6 客车 7 轿车 8 未用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 SL 001-2011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2011-10–10发布2011-10-20 实施XXXXXXXXXX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本标准自2011年10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环卫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六机械)牌环卫车辆产品(以下简称车辆)产品型号的构成及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神六机械生产牌的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3730.1-20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及定义》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GB/T 17350-2009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 3 环卫车辆产品型号的构成 环卫车辆产品型号由企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生产地址代号、附加代号等七部分构成,见图1. SL ○○○ 企业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代表数字 □-代表英文字母(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采用字母中的“I”和“O”) ※-代表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采用字母中的“I”和“O”) 图1 车辆产品型号构成 3.1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占二位,内容为“SL”。 3.2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占一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中的规定。

各厂家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大全讲解

全国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为了实现车用发动机排放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为了区别不同排放级别的发动机,发动机型号不再采用GB/T 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进行命名,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参照国际标准编制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为了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正确理解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技术中心对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进行整理,对不适合本公司产品的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形成了适合本公司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本编制规则等同采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一、玉柴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产品全部更名) 1、产品型号的组成 产品型号由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组成结构如下: 重大结构改进 排放代号 功率代号 系列代号 缸数代号 企业代号2、编号方法 2.1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统一用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志“YC”表示。 2.2 缸数代号 缸数代号按发动机的缸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6缸用“6”表示,4缸用“4”表示。 2.3 系列代号 发动机产品以缸径和行程为系列,同一缸径和行程使用同一系列代号。系列 功率代号按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的个位不是0或5时,按就近选取。 2.5排放代号 排放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欧Ⅰ排放级别用1表示,欧Ⅱ排放级别用2

表示。 2.6重大结构改进代号 重大结构改进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顺序编号 2.7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YC4D130-20表示:四缸、108mm缸径×115mm行程、130马力、欧Ⅱ排放、基本型发动机 二、一汽锡柴柴油机型号编制规则 110系列:按老的柴油机型号规则编制,分110和扩缸113两个系列品种。 CA 4 110/ 125 Z- ZY 1A 一汽解放气缸数缸径冲程增压配套机型配置形式标志代号(1A带动转泵) 范例: 1、CA4110/125-□自然吸气机 功率均为:81KW/2800rpm,扭矩305N.m。动力转向泵为选装。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及注意事项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见图1-1。 图1-1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1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常见部分企业名称代号见表1-1。表1-1 企业名称代号对照表 企业名称企业代号企业名称企业代号第一汽车集团公司CA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CQ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EQ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SX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BJ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BH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公司TJ天津一汽丰田汽车公司TV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NJ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公司SY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公司DD江西昌河汽车有限公司CH 东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DN长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CJY

1.2.2车辆类别代号 详见下表1-2。 表1-2车辆类型代号对照表 1.2.3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1.2.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1.2.5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详细可见1.2.8代号含义) 1.2.6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实例 例1:金旅XML6127E22客车 表示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旅牌客车,总长12米。 例2:迈腾FV7207轿车 表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迈腾牌轿车,发动机排量2.0升。 例3:解放CA3160K2A80 表示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解放牌自卸车,车辆总质量16吨。 例4:东风EQ1123G5ADA载货汽车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VIN)编制规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 图1 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 B89A389815 ZZ4257S 3241V LZZ5BBMF 98A350095 ZZ1167M4611W 2.1第一部分(WMI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如下: LZZ —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 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 —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2.2.2 VDS第二位字码表示车辆的类型、货厢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车辆类型按GB/T 3730.1及GB/T 17350规定划分。具体规定见表2。 表2 车辆类型、货厢(或车身)特征及发动机(或电动机)布置代码

汽车型号编号规则(1)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 汽车、总成产品编号知识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部分、参考使用)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汇编

一、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 汽车产品型号编号规则(GB9417-88)及SQB1051-08-90相关规则(仅供参考) 1.1 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图1)。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图2)。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 主参数代号 (图1) 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 (图2) SQB1051-06-90相关规则(图3) □□○○○○■■■ 企业名称代号企业自定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产品序号 主参数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 (图3)

注意: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1.2 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我厂采用“SX”表示,即代表——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陕西汽车制造总厂)。 1.3 车辆类别代号: 各类汽车的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规定)。 表1 车辆类别代号 注:表1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1.4 主参数代号: 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4.1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之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1.4.2 客车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1.4.3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若一个轿车产品同时选装不同排量的发动机,且其变化范围大于10%时,允许企业以其中的一个排量为主参数,其他排量用企业自定代号加以区别。 1.4.4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

国内专用汽车型号编制规则

国内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 车辆种类 企业名称代号 车辆种类 EA 二汽东风 ZZ 重汽 CA 一汽解放 HN 华菱 BJ 北京福田 ND 北奔 HFC 江淮 SX 陕西陕汽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种类 1 载货汽车 6 客车 2 越野汽车 7 轿车 3 自卸汽车 8 -- 4 牵引汽车 9 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5 专用汽车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代号 车辆种类 A 有空调客车底盘 B 自卸车底盘 C 牵引车底盘 D 公共汽车底盘 E 高拦板 F 后轮单轮货车底盘 G 高动力性能汽车 H 豪华轿车 J 检阅用轿车 K 柴油车 L 长轴距 M 高原车 N 液化煤汽车 P 平头车 Q 起重车底盘 R

国产汽车发动机的型号编制规则

一、国产汽车发动机的型号编制规则 首部 中部 尾部 例:6100—1型发动机,表示六缸,四冲程,缸径100毫米,水冷,第一次变型的发动机:8E430Z 型发动机,表示八缸,二冲程,缸径430毫米,水冷,增压式发动机。 1. 发动机排量V L 的计算 V L = ·I (升) 式中 V L ——发动机排量(升); V h ——气缸工作容积(升); D ——气缸直径(毫米); S ——活塞行程(毫米); I ——缸数; 108——单位换算数,1升=106毫米3 1)微型轿车 发动机排量1L 一下 普通轿车 发动机排量1.0~1.6L 中级轿车 发动机排量1.6~2.5L 中高级轿车 发动机排量2.5~4L 高级轿车 发动机排量4L 以上 2. 耗油率 耗油率指发动机发出1千瓦功率,运转1小时所消耗的油量,用g e 表示,单位 为克/(千瓦小时)。 计算公式: g e = ×1000(克/千瓦小时) 式中 P e ——有效功率(千瓦) G T ——每小时消耗量(千克/小时),可由试验测定。 产品变型符号,用数字表示 C —船用,T —拖拉机用, Z —增压 缸数符号,用数字表示 πD 2S 4×106 G T P e

1)交织花纹轮胎的标注 6.50 16 10 PR LT 2)横纹胎的表示方法 6.50R16-10PRLT 表示横纹胎 美、欧国家汽车轮胎的标注: 车轮直径(英寸) B ——斜交带式,E ——斜交线式 P ——轿车,T ——普通用车,C ——货车 胎侧面的英文标志有轮胎压力、负荷、结构、层级、厂名和牌名等,如: MAX PRESS 最大压力 STANDARD LOAD 标准负荷 RADIAL 子午线式 TUBELESS 无内胎 SIDEW ALL 2PLIES 胎壁二层 TREAD 4PLIES 胎面四层 小型卡车用 轮胎强度(层级) 轮辋直径(英寸) 轮胎宽度(英寸)

中国重汽车辆识别代VIN编制规则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用户服务中心 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车辆识别代号(VIN )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品牌的汽车产品。 2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 )由三部分组成(如图所示):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 );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Vehicle Descriptive Section );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 )。 WMI VDS VIS

例如: LZZ5ELND68W339696 ZZ3257N3647B LZZ5CLSB89A389815 ZZ4257S3241V LZZ5BBMF98A350095 ZZ1167M4611W 2.1第一部分(WMI)——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由三位字码组成,按照GB 16737的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过申请被允许使用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如下: LZZ—适用于载货车(包括普通载货汽车、自卸车、牵引车、越野车和专用车)、挂车及载货车非完整车辆; LZK—适用于客车及客车非完整车辆。 2.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说明部分由六位字码组成,此部分应能识别车辆的一般特征,根据GB 16735要求,每位字码规定如下: 2.2.1VDS第一位字码表示车辆的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具体规定见表1。 表1 车辆品牌及驾驶室类型(或车身特征)代码

(产品管理)产品型号编码规则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

射灯产品型号编码规则表 UP□- □□□□- □F/□□ 灯杯型号 功率色温 LED种类 后座类型 一;MR16 MR11在默认的情况下全是AC/DC12V 如果有特殊要求在特殊要求位注明。 例:UP7-SP46WN-1F/C/100-240V SP46 7W 暖色30度透镜MR16后坐CREE-LED AC100-240V 二;GU10 /E27 /E26/E14/B22在默认的情况下全是AC100-240V 如果有特殊要求在特殊要求位注明。 例:UP6-SP46WN-2F/CD/110V SP46 6W 暖色30度透镜GU10后坐CREE-LED AC100V 调光 三;产品型号上所标明是色温是一个段的色温,如果客户有要求,请选择相应的段作型号。 例;客户要求色温是2900K 那就要在业务定单的规格描述写清楚,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认真注意; UP6-SP46WN-2F/CD/110V 业务定单的规格描述写2900K SP46 6W 暖色2900K 30度透镜GU10后坐CREE-LED AC100V 调光 拟制:工程部审核:批准: 文件发放部门:业务部,仓库,品管,生产,工程,PMC GC001/A0

球泡产品型号编码规则表 UP□- □□□□□- □F/□□ 灯杯型号 功率 LED种类 灯罩型号 一;GU10 /E27 /E26/E14/B22在默认的情况下全是AC100-240V 如果有特殊要求在特殊要求位注明。 例:UP6-Q3PS60W-4F/CD/220V Q3 6W 暖色PS60玻璃罩E27后坐CREE-LED AC220V 调光 二;产品型号上所标明是色温是一个段的色温,如果客户有要求,请选择相应的段作型号。 例;客户要求色温是2900K 那就要在业务定单的规格描述写清楚,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认真注意; UP6-Q3PS60W-4F/CD/220V 业务定单的规格描述写2900K Q3 6W 暖色2900K PS60玻璃罩E27后坐CREE-LED AC220V 调光 拟制:工程部审核:批准: 文件发放部门:业务部,仓库,品管,生产,工程,PMC GC002/A0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汇总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汇总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例:解放牌CA1258P11K2L7T1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CA-表示一汽 1-表示货车 25-表示总质量25吨 P-表示平头 K-表示柴油发动机 L-表示长轴距 T1-表示驱动型式为6×4 ·二汽东风汽车集团 企业自定代号构成如下: □□■■○○□ a b c d e f g a-驾驶室或三类底盘 长头:E-平,单/F-曲,单/B-平,1.5/A-曲,1.5/M-平,双/H-曲,双平头:D-平,单/T-曲,单/P-平,1.5/G-曲,1.5/C-平,双/N-曲,双 S-普通三类底盘 客车专用底盘 发动机前置(短前悬)KS SC KA 发动机前置(长前悬)KT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我国于1988年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用简单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编号来表示国产汽车的企业代号、车辆类型代号、主要特征参数代号、产品序号和企业自定代号等。 □□○○○○■■■ a b c d e a:企业名称代号;b:车辆类别代号;c:主参数代号;d:产品序号;e: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1、首部“a”:由2个或3个汉语拼音字母组成,是识别企业名称的代号。

2、中部“b、c、d”: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一位数字“b”代表车辆类别代号,如下表: 注:上表也适用于所列车辆的底盘。 第二、三位数字“c”代表各类汽车的主要特征参数:载货车用总质量(t)、客车用总长度(0.1mm)、轿车用排量(0.1L) 第四位数字“d”则代表产品的序号。“0”为第一代产品;“1”为第二代产品

3 、尾部“e”是专用汽车企业自定代号,表示不同的驾驶室型式、轴距和发动机。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 ·一汽集团 ·例:解放牌CA1258P11K2L7T1型6×4平头柴油载货汽车: CA-表示一汽

1-表示货车25-表示总质量25吨 P-表示平头K-表示柴油发动机 L-表示长轴距T1-表示驱动型式为6× 4 ·二汽东风汽车集团 企业自定代号构成如下:□□■■○○□ a b c d e f g a-驾驶室或三类底盘 长头:E-平,单/F-曲,单/B-平,1.5/A-曲,1.5/M-平,双/H-曲,双平头:D-平,单/T-曲,单/P-平,1.5/G-曲,1.5/C-平,双/N-曲,双 S-普通三类底盘 客车专用底盘发动机前置(短前悬)KS SC KA 发动机前置(长前悬)KT 发动机后置KR RC

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最新版

附件2 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2015年修订版) 1 目的 为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产品的扩展、变更,优化《公告》产品数据库管理,制定本技术条件。 2 适用范围 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 3 引用标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17350-200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 QC/T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 GB/T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 注:①汽车及挂车型号编制按本技术条件附件《汽车及挂车型号编制规则》。 4 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原则 4.1 M类载客汽车 4.1.1 M1类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注:同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尽管在不同的生产地址,也认为生产企业相同(下同)。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车身型式,例如:普通乘用车、后仓门式乘用车、两门式乘用车、篷式乘用车、旅行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等; 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外形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杆、顶置行李架、外挂式备胎、进气隔珊、附加照明灯具等引起的车身外形和尺寸变化。 车身结构一般可分为承载式、半承载式和非承载式。 ●车身本体材料,如金属,玻璃钢等; ●动力装置; 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气缸数和排列; 功率差不超过30%(最高为最低的1.3倍以下); 排量(仅指轿车); 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或两用燃料等; 位置(前、中、后)。 ●车轴数; ●驱动轴(数量、位置); ●转向轴(数量、位置); ●适用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及排放和油耗标准的实施阶段。 4.1.2 M2和M3类 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定义的类别; 注:载客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不超过22人的客车按小型客车处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定义的级别; ●车身型式,例如承载式车身,单层/双层,低地板,整体式/铰接式等; 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形状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顶置空调、车顶行李架、车后行李梯、改变车门、车窗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改变车门、车窗的开闭方式等引起的车身结构、形状和尺寸变化。 ●动力装置; 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功率差不超过50%(最高为最低的1.5倍以下); 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或两用燃料等; 位置(前、中、后)。 ●整备质量之差不超过15%(最高为最低的1.15倍以下); ●最大设计总质量之差不超过20%(最高为最低的1.2倍及以下); ●车轴数; ●驱动轴(数量、位置、连接); ●转向轴(数量和位置); ●适用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及排放和油耗标准的实施阶段。

关于料仓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料仓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编号:xxxxx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料仓产品型号的编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料仓。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1997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5054.1-2000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总则 GB/T 5054.4-2000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主型号:主型号代表整体型号形式。 运动形式:代表料仓运动形式。 驱动形式:驱动形式分为料仓驱动形式及料盘驱动形式,分别代表形式1和形式2。 4 型号编制规则 □○※※—□—□ 关键参数2 关键参数1 驱动形式2 驱动形式1 运动形式 主型号

若该项未体现参数或形式,则记为零,直至结束。若最后一项未体现参数或形式,则省略不计。 主型号:中文为料仓,英文为Silo简写S 运动形式可分为三种: 1、水平往复式:Horizontal reciprocating简写R 2、水平回转式:Horizontal Spin简写S 3、升降式:lifting简写L 驱动形式可分为两种: 1、气动:Pnevmatic简写P 2、电动:Eletric简写E 若驱动形式2不存在,则省略。 关键参数1以负载形式表达: 1、圆盘储料器以单柱负载为单位(KG) 2、升降式料库以整体负载为单位(KG) 3、矩阵储料器以单料盘负载为单位(KG) 例如:圆盘储料器,单柱负载15kg则型号为:SSE0-15 矩阵储料料器,则型号为:SRE 磨床多层料仓,则型号为:SREP 升降式料库电动驱动升降,气动抽拉料盘,负载50kg,则型号为:SLEP-50 升降式料库电动驱动升降,电动抽拉料盘,则型号为:SLEE 回转式气动送料,则型号为:SSP 5 结束语 本规则只针对本公司料仓型号,不做为其它公司产品型号,如有产品型号拓展需通知编制人员增加型号。 编制:审核:批准:

GB 9417-19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629.113 083.73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 则GB9417—88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各类汽车产品型号的术语及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不适用于军事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导弹发射车等)。 2术语 2.1汽车的产品型号:为了识别车辆而给一种车辆指定的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 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2.2企业名称代号:识别车辆所属分类的代号。 2.3车辆类别代号:表明车辆所属分类的代号。 2.4主参数代号:表明车辆主要特性的代号。 2.5产品序号:表示一个企业的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的投产顺序号。 2.6专用汽车分类代号:识别专用汽车的结构类别和用途的代号。 2.7企业自定代号:企业按需要自行规定的补充代号。 3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图1)。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图2)。

专用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3.1企业名称代号 企业名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2车辆类别代号 各类汽车的类别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按表1规定。

3.3主参数代号 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3.3.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 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3.3.2客车及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3.3.3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3.3.4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 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 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3.3.5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 3.3.6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3.4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3.5当车辆主参数有变化,但不大于原定型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 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为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

汽车产品型号编码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 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是为了识别车辆而制定的由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我国对汽车产品型号的编制是根据GB9417-88《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其基本型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和四至五位数字组成。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和“O”。 企业名称代号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企业名称代号 用企业名称或所在地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企业名称代号对照表

企业名称代号对照表 车辆类型代号对照表 主参数代号: 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都以“吨”为单位。牵引汽车的总质量包括牵引座上的最大质量。当总质量在100吨以上,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客车以及半挂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以“米”为单位,当车辆长度小于10米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米)值的十倍数表示。 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以“升”为单位,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产品序号: 各类汽车的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 企业自定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纹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 车辆型号编码规则实例

国产汽车型号编制规则

国产汽车型号编制规则 1988年我国颁布了《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该标准规定了编制各类汽车产品型号的术语及构成。适用于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及半挂车,不包括军事特种车辆(如装甲车、水陆两用车等)。 一、汽车产品型号的构成 汽车的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产品序号组成,必要时附加企业自定代号。 □□ ○ ○○ ○ △△ 其中: □ 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 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均可 注: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的“I ”和“O ”。 对于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位置在产品序号后面。这个问题了解一下就行了,咱们以后基本上是接触不到这样的车。 二、基本内容 1企业名称代码:企业名称代码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一部分,用代表企企业 名称代号 车辆类别代码 主参数代码 产品序号 企 业自定代码

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EQ(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制造厂),FV (一汽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CA (中国一汽)等等。 2,车辆类别代码:各类汽车的类别代码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二部分,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3,主参数代号:各类汽车的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首位数字表示车辆类别 中间两位数字表示各类汽车的主要特 征参数 最末位数字表示 载货汽车 1 表示汽车的总质量(t )** 数值 企业自定产品序号 越野汽车 2 自卸汽车 3 牵引汽车 4 专用汽车 5 客 车 6 表示汽车的总长度(0.1m )***数值 轿 车 7 表示发动机的工作容积(0.1L )数值 半挂车及专用 半挂车 9 表示汽车的总质量 (t )** 数值 二、汽车产品型示例 1,EQ1141:EQ 代表生产企业名称,为中国二汽,第一个字母1代表汽车类型为载货汽车,后面的14代表主参数为总质量14T ,最后的1代表生产序号为1. 2,CA7201: 3,FV7160GiF :0捷达,G 每缸5气门,i 电子喷射式,F 第三代车身

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为了实现车用发动机排放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为了区别不同排放级别的发动机,发动机型号不再采用GB/T 725-1991《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进行命名,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参照国际标准编制了适合企业需要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为了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正确理解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技术中心对部分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进行整理,对不适合本公司产品的部分内容进行删减,形成了适合本公司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本编制规则等同采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 一、玉柴发动机型号编制规则(产品全部更名) 1、产品型号的组成 产品型号由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组成结构如下: 1 重大结构改进代号 2 排放代号 3 功率代号 4 系列代号 5 缸数代号 6 企业代号 2、编号方法 2.1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统一用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志“YC”表示。 2.2 缸数代号 缸数代号按发动机的缸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6缸用“6”表示,4缸用“4”表示。 2.3 系列代号 发动机产品以缸径和行程为系列,同一缸径和行程使用同一系列代号。系列 功率代号按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发动机的实际功率(用马力表示)的个位不是0或5时,按就近选取。 2.5排放代号 排放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欧Ⅰ排放级别用1表示,欧Ⅱ排放级别用2表示。 2.6重大结构改进代号 重大结构改进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开始顺序编号 2.7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YC4D130-20表示:四缸、108mm缸径×115mm行程、130马力、欧Ⅱ排放、基 二、一汽锡柴柴油机型号编制规则 110系列:按老的柴油机型号规则编制,分110和扩缸113两个系列品种。 CA 4 110/ 125 Z- ZY 1A 一汽解放气缸数缸径冲程增压配套机型配置形式 标志代号(1A带动转泵) 范例: 1、CA4110/125-□自然吸气机 功率均为:81KW/2800rpm,扭矩305N.m。动力转向泵为选装。 我司配套代号: 平头不带泵型号为CA4110/125-04J,带泵为CA4110/125-04JP 长头不带泵型号为CA4110/125-038,带泵为CA4110/125-03JP 2、CA4110/125Z-□增压机 功率均为:100KW/2800rpm,扭矩392N.m。 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