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亲子鉴定书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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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司法鉴定中心

亲子关系鉴定意见书

XX市XX司法鉴定中心[2012]法物鉴字第0000号

一、绪论

(一)委托单位:

(二)被鉴定人:父(F)、母 (M)、子(C1)、子(C2)、女(C3)

(三)委托鉴定要求:亲子关系鉴定

(四)采取检材时间:2012年3月29日

(五)采取检材地点: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

(六)检材编号:

二、检验及结果

采用ABI-Identifiler Direct系统提取各检材DNA并对其进行PCR 复合扩增,扩增产物应用ABI-3130型DNA序列分析仪电泳分离和激光扫描分析,得到上述检材的STR分型,结果如下:

检材编号:

三、鉴定结论

D8S1179、D21S11、D7S820、CSF1PO、D3S1358、TH01、D13S317、

D16S539、D2S1338、D19S433、vW A、TPOX、D18S51、AEML 、

D5S818、FGA等基因座均是人类的遗传标记,其累积非父排除率为0.9999987,遵循孟德尔遗传规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子关系鉴定。

检材-C1、-C2和-C3的等位基因除可在检材-M的基因型中找到外,

其余均可从检材-F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

四、鉴定意见

()被检父母是孩子C1、C2和C3的生物学父母,从遗传学角度已经得到科学合理的确信。

以下附被鉴定人照片:

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报告

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岳阳宸中创业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鉴定事项:对滨水?天玺1、2、3、5、6#栋已完成桩基及1、2# 栋 地下室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17年12月28日 鉴定日期:2018年03月12日~2018年03月26日 鉴定地点:岳阳市八字门营盘岭路与花子山路交汇处 在场人员:。 鉴定对象:鉴定资料: 1、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2017年5月出具的《滨水?天玺住宅小区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2、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017年9月出具的滨水?天玺住宅小区全套设计施工图。 3、岳阳市施工图审查中心2017年10月18日出具的滨水?天玺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报告书(编号:2017FW00914(430600)-S180120 001-SB)。 4、岳阳市科正建设工程质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出具的滨水?天玺1、2、3、5、6#栋地基基础检测报告一套(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报告、单桩低应变法检测报告、桩底3d或5m持力层检

测报告、桩端持力层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2018年1月出具的 1、2#栋地下室结构检测报告。 5、湖南省资源规划勘察检测中心于2017年11月出具的滨水?天玺1、2、3、5、6#栋桩基持力层3d或5m持力层检测报告。 6、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桩基及地下室工程所用钢筋、商品砼、水泥等主要材料合格证、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报告,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记录,预拌砼施工记录,预拌砼坍落度检查记录,砼灌注桩及其钢筋笼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基验槽及桩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桩基子分 部工程报验单及施工情况说明、工程沉降观测方案及观测数据等工程技术资料。 7、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于2018 年3月6日联合出具的滨水天玺地下工程自评报告1份。 二、检案摘要 岳阳宸中创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滨水?天玺住宅小区,位于岳阳市八字门营盘岭路与花子山路交汇处,由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负责地质勘察、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设计、湖南广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湘阴六塘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该小区工程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桩基工程于2017年7月31日开工,2018年1月10日完工。因需补办工程建设有关手续,特委托我所对1、2、3、5、6#栋已完成桩基及1、2#栋地下室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三、鉴定情况

亲子鉴定报告书范本

亲子鉴定报告书范本 :报告书范本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亲子鉴定报告书样本湘雅医院亲子鉴定报告 篇一:DNA 亲子鉴定书范本 上海XXX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鉴定所DNA检验报告书 沪鉴[2011]物鉴(遗传)字第2365号 关于谢明明与某某某亲权关系的DNA鉴定 一、基本情况 被鉴定人1 姓名:谢明明性别:女出生年月: 1988年 7月 20日被鉴定人2 姓名:某某某性别:男出生年月: 2011年11月11日委托鉴定日期:2011年5月25日委托单位/个人:某某某 委托鉴定事项:亲权关系鉴定样本:谢明明与某某某头发各一份 二、检验结果 三、分析说明 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孩子的全部遗传基因分别来源于其亲生父母双方。实验中分析了谢明明与某某某的15个STM基因和MEL基因座,综上检验结果分析,谢明明的基因型符合作为某某某的遗传基 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47271127.1234,亲权概率(RCP)为99.9999%;谢明明的基因型符合作为某某某亲生父系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1207217.0923,亲权概率(RCP)为99.9991% 四、鉴定意见

依据DNA检测结果,待测父系样本无法排除是待测子女样本亲生父系的可能。基于15个不同基因位点结果的分析,这种生物学亲缘关系成立的可能为 99.9999%。这种可能性几率的计算是基于与亚洲任何一个不相关的未测男性相对而言(假设其优选几率为0.5%)。 鉴定人: 某某某教授执业证号 51000070300398 签字 鉴定宣言: 我,教授证明:以上父权指数完全符合基因位点报告书所示内容。以上结果完 全按照JHH制定的DNA亲子鉴定标准 复核人: 某某某教授执业证号 5370056700234 签字 上海??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检定所 2011年11月11日 篇二:亲子鉴定书 浙江南方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鉴定所DNA检验报告书 浙鉴[2003]物鉴(遗传)第3445号 关于张勇与张淼淼的DNA鉴定 一、基本情况 被鉴定人1 姓名:张勇性别:男出生年月: 1988年8月9日被鉴定人2 姓名:张淼淼别:男出生年月: 2010年7月16日委托鉴定日期:2015年6月20日委托单位/个人:王辉军 委托鉴定事项:亲权关系鉴定样本:张勇与张淼淼的头发各一份

司法鉴定报告模板

徐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西安北路6号恒茂大厦820室电话:0516- 徐中鉴字(2010)第020号 司法鉴定报告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根据贵院(2010)邳法司委字第9号司法鉴定委托书的内容及要求, 对贵院受理的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成立鉴定小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对案件中涉及到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荣盛文景苑5#、9#楼,局部框剪结构,工程结算经廊坊 开发区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审计,因双方对部分工程造价未 达成一致意见,故提出鉴定,鉴定范围经过贵院确认。 二、鉴定依据: 1、司法鉴定委托书; 2、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3、现场勘查资料; 三、鉴定程序: 1、接受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的鉴定委托; 2、根据司法鉴定委托书的要求,结合施工合同、结算书及相关材料 进行审核鉴定;

3、向委托人出具鉴定报告。 四、鉴定结果: 一、商业基础回填土: 5#楼:(证据卷宗ⅠP66页)索赔金额:元 工程量: 771.49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距2公里、夯填 鉴定金额:元(含一次挖机进退场费) 9#楼:(证据卷宗ⅠP72页)索赔金额:元 工程量:761.73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距2公里、夯填 鉴定金额:元 二、河塘北侧增加回填土: 5#楼:(证据卷宗ⅠP118页)索赔金额:元 工程量:618.400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输、运距200米、夯填 鉴定金额:元 9#楼:(证据卷宗ⅠP112页)索赔金额:元 工程量:644.79 m3(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经双方认可) 工作内容:机械挖土装车、翻斗车运输、运距200米、夯填 鉴定金额:元 三、铝合金百叶窗调差: 5#楼:(证据卷宗ⅠP35页)索赔金额:元 工程量:㎡(工程量经双方认可) 调整内容:铝合金百叶窗由原色调整为彩色(土黄色)

因亲子鉴定离婚起诉书(格式)

因亲子鉴定离婚起诉书(格式) 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起诉中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的,状一般都是当事人出具的,主体不一样。比如起诉书,判决书等都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出具的。起诉状就是老百姓写的,俗称就是告状。 【起诉书怎么写】因亲子鉴定离婚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黄彪,男,汉族,1961年7月**日生,北京市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路**楼*门*号,联系电话:136********。 被告:华青,女,汉族,1965年9月**日生,北京市人,家住北京市 丰台区右安门大街**号,联系电话:139*******。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3.5万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房屋折价款30万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特殊照顾费、营养费、抚养费等共计14.2万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其欺骗原告长达十余年婚姻损失费7万元; 五、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69.7万元。 六、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86年10月**日,原告与被告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履行合法婚姻登记手续并结婚。1993年5月**日生下一女。1999年5月*日,在被告多次以“没有感情”和“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自愿离婚,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见证据1)。当时,原告本着一切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希望能将对小孩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考虑到被告只

身抚养小孩的处境,同意全由被告一手起草“离婚协议书”(见证据2)。该离婚协议书约定:“一、女儿黄小雅,1993年5月**日出生,3岁11个月,由女方华青抚养。男方黄彪按每月壹仟元人民币承担抚养费,有关孩子学习、生活等重大事项的费用,双方各负担50%,并于此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直到孩子自立生活为止。二、财产按分居时双方共同拥有的七万元人民币现金计算,男方三万五仟元现金全部作为分居后小孩的养育费用。其它财产无需处理。三、离婚后,双方各自解决自己住房,费用自己负担。男方拥有女儿的探视权,按每三周一次计算,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双方各自拥有50%陪伴孩子的时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对方的权力,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另外,离婚时,原告向被告曾提起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的位于丰台区城市经典*座**号那套房子的事儿,被告则说那套房子已退掉了。 然而,在离婚后,被告却不断以种种借口和托词百般阻挠,破坏协议中所确定的原告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几乎到了能挡就挡、能拖就拖,并常常以一些莫明其妙的理由不断压缩和减少探视时间,双方也因此为探视孩子的问题多次发生争执。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19383564.html,/

亲子鉴定委托书范本

亲子鉴定委托书范本 _____________鉴定机构: 因当事人在我院住院分娩时没有登记正确信息,现难以确认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关系,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现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当事人的自愿要求,特委托贵单位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出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进行双份亲子鉴定。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 年月日 亲子鉴定委托书范本 [篇2] 深圳市物证鉴定检验中心: 我处在常住人口管理工作中受理的部分出生未落户及申报小孩户口随迁等工作中由于证明材料不充分、调查难度大的原因,难以确认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关系。经我科与贵单位协商,已将当事人的亲子鉴定列为一项专项课题合作处理,并由我科负责组织。现根据当事人的自愿要求,特委托贵单位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进行亲子鉴定。 此相片由市局经办民-警粘贴

贴相片处 (父、母与子女合影) 市公安局人口处常管科 年月日 ——————————————————————— 亲子鉴定委托书存根 父亲:_________ 母亲:_________ 鉴定子女 _________ (男、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 委托时间:_________ 经办民-警:_________ 本处授权批准人:_________

亲子鉴定书样本

亲子鉴定书样本 委托方:xx 委托事由:DNA亲子鉴定; 委托日期:xx年06月01日; 鉴定日期:xx年06月10日。 一.检材: xx年05月31日收到委托方xx的三份检材: 检材1为毛发,用信封包装,上标有"父亲xx"字样; 检材2为毛发,用信封包装,上标有"母亲xx"字样; 检材3为口腔拭子,用信封包装,上标有"儿子xx"字样; 要求鉴定检材1、检材2和检材3是否存在亲子关系。 样品状态正常。 二.检材处理和检验方法: 检材采用IQ法提取DNA,Identifiler系统进行复合扩增,在3130XL 测序仪上对STR位点和性别基因Amelogenin进行检测。 三.检验结果: 实验中阴性及阳性对照结果均正确。 检材1、检材2和检材3的STR位点和Amelogenin位点的基因分型结果见附表。 四.分析说明: 根据遗传学原理和遗传规律,子女基因型中的等位基因一半来自母亲,另一半来自父亲。

检材1和检材3在D3S1358、TH01、D21S11、D18S51、PentaE、D5S818、D13S317、AMEL、D7S820、D16S539、CSF1PO、PentaD、vWA、D8S1179、TPOX、FGA等位点均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检材1和检材3的STR位点等位基因的累积亲权指数(PI)为,其亲权概率大于。检材1是检材3的生物学父亲的机率大于%。 检材2和检材3在D3S1358、TH01、D21S11、D18S51、PentaE、D5S818、D13S317、AMEL、D7S820、D16S539、CSF1PO、PentaD、vWA、D8S1179、TPOX、FGA等位点均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检材2和检材3的STR位点等位基因的累积亲权指数(PI)为,其亲权概率大于。检材2是检材3的生物学母亲的机率大于%。 五.检验结论: 根据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支持检材1是检材3的生物学父亲;支持检材2是检材3的生物学母亲。 检测人:余兵 复核人:张洪波 授权签字人:朱天成 成都中大正圆生物工程研究所 xx年06月13日 附表:检材1、检材2和检材3的STR位点和Amelogenin位点的基因分型结果 检材1父亲检材2母亲检材3儿子 (略)

司法鉴定报告书模板

XXX)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对XXX伤残鉴定意见书 XX法]20XX ]临鉴字第XX号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XXX 委托鉴定事项:对XXX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受理日期:20XX年X月XX日 鉴定材料:1、XXXXXXXX委托书1份 2 、X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3 、DR CT MRI 片共XX张 4 、XXXXX身份证复印件1份 在场人员:XXX XXX XXX XXX 鉴定地点:XXXXXXXXXX 鉴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被鉴定人:XXX男、汉族、出生年月:19XX年XX月XX日 现住址:河南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送检材料及委托书记载:20XX年X月XX日被鉴定人XXX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到XXXX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20XX 年X月XX日我所接受XXXXXXXXX委托对XXX进行伤残等级鉴定,X月XX日对其进行活体检查。 三、检验过程 1、查阅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号:152342)记载: 入院日期:2013年6月30日 主诉:外伤后头痛头晕并双下肢疼痛2小时 体格、专科检查摘要:T:36.3 C, P:86次/分,R: 19次/分, BP: 100/60mmH;神志清,精神差,左枕部肿胀、压痛;胸廓无畸形、压痛;左小腿中段及右股部中上段肿胀、压痛,可触及骨擦感;左手背有一约9cm长纵形裂口,部分深达骨膜,皮肤挤皮下组织向两侧潜行剥离,宽约4cm,左腕部背侧约6X 5cm大小范围内有多条不规则裂口,皮缘不整,部分伤口深达骨膜,皮肤与皮下组织有剥离,皮瓣厚薄不均,皮肤有部分缺失,创面污染重,有玻璃碎块及沙粒残留,手指活动尚好;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头颅SCT 1、枕骨左侧骨折;2、蛛网膜下腔出血;3、左枕部头皮损伤。X线片:右侧胫腓骨骨折、左侧股骨骨折。 入院诊断:1、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①脑挫裂伤;②蛛网膜下腔出血;③枕骨骨折;④左枕部头皮挫伤;2、右侧胫腓骨骨折;3、左侧股骨骨折;4、左手背皮肤撕脱伤;5、左腕部挫裂伤。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左手及左腕部伤口给予清创缝合,抗生素应用,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后在麻醉下行“左股骨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钉内固定术、右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外固定架固定术” 术后预

亲子鉴定申请书范本2篇

亲子鉴定申请书范本2篇 篇一:亲子鉴定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性别,男,****年**月**日出生,民族:** 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在申请人与***因离婚纠纷一案的审理中,申请人申请对双方的子女进行亲子鉴定。 事实与理由 在申请人与***因离婚纠纷一案的审理中,案号********因需要查清案件事实等事由,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当事人情况: 父亲: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邮编******,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及职务**,邮编******,联系电话**********

儿子:姓名***,出生:**年*月*日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篇二:亲子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王宏,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事项: 因原告李婧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案号:*****】,申请对王小莉(身份证号为:********)进行亲子鉴定,以确认王小莉是申请人与原告亲生女儿事实。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原告生有三个子女:陈小明(大儿子)、陈小兰(女儿)、王小莉(小女儿)。对此,申请人已经提供了必要证据证明王小莉系双方亲生孩子。 但是,原告在法庭上认为只有户口簿上登记的两个孩子才是其亲生孩子,否认其与被告生有小女儿王小莉事实。并且,原告并没有任何相反证据证明王小莉不是双方孩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20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因此,本案中,应当由原告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但是,法庭却要求申请人申请做亲子鉴定。申请人认为法庭把做亲子鉴定申请的责任强加给被告承担,直接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但是,为查明事实真相,申请人现特向贵院申请对王小莉进行亲子鉴定,以确认王小莉是申请人与原告亲生女儿事实。 在此,申请人特别声明:虽然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对王小莉进行亲子鉴定,但这并不表示原告已免于申请做亲子鉴定的法定举证责任。 此致

亲子鉴定的样本应该如何采集(一)

亲子鉴定的样本应该如何采集(一) 摘要: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政策,对非婚生育、政策外生育等原因造成婴儿未上户口的,可以凭《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书办理落户。 亲子鉴定是采用医学、遗传学等学科的理论和现代化DNA检测技术来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特别是父子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作为专业的DNA 鉴定机构,可提供父母、子女关系鉴定,兄弟姐妹鉴定,表兄弟姐妹鉴定,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的亲缘关系鉴定,以及您家族的近亲和远亲的亲缘鉴定等各种服务。亲子鉴定分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两种情况。那么亲子鉴定的样本应该如何采集呢?下面就由舟山专业离婚纠纷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血痕样本采集方法: 1、采血前提前准备好酒精棉球,采血针,医用消毒纱布,纸质信封。 2、采血时先用酒精棉球消毒采血部位,并消毒采血针,取五滴拇指盖大小血,滴于医用纱 布上。 3、大人和小孩的血分别滴于不同的纱布上,并做好标记(父母子等字样)记录采集日期。 注意事项: 1、血痕可以取耳缘血或指尖血,婴儿可以采集足跟血。 2、血痕要在桌面上自然阴干,不能加热或在太阳下暴晒。

3、不同人的血样不能互相接触,放入不同的牛皮纸信封中,信封上标记清楚。 二、指甲采集方法 采样方法: 1、样本采集前,提供样本者需先清除每个指甲内的污垢(可用牙签等)然后用清水洗净双手并用一次性纸巾或者一次性纱布擦干双手; 2、采样人员采样前也要将双手洗净并带上手套; 3、使用指甲钳或者剪刀(每次使用前要用清水清洗或者酒精消毒,以免残留前者的DNA物质)将指甲游离边缘减掉,然后放在事前准备好的白纸上; 4、剪指甲时越靠近里面(靠近手指肉)剪越好,剪好后用干净的白纸包好(不可使用朔料袋密封),至少要3个以上指甲; 注意事项: 1、采集样本时不能被提供样本以外的人皮肤直接触碰到指甲; 2、自然阴干后再装入纸质信封,请勿用保鲜膜或塑料袋包装,以免霉变影响检测质量; 3、样本提取完成后尽量及时邮寄到本公司,如需保存应该放在干燥、低温、避光处保存 三、烟头的采集方法和要求 1.将鉴定人吸食过的烟蒂(烟灰去掉干净后)采集2-3个; 2.采集后将烟蒂装入纸质的信封袋中(不可使用朔料袋密封),并做好标记。 注意事项:

亲子鉴定文书规范

亲子鉴定文书规范 2015-11-20实施2015-11-20发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105004——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亲权指数的计算方法 (2) 5文书格式 (2) 6文书内容 (3) 7文书示范 (3) 8特别说明 (3) 附录 (5)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中心共同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山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侯一平、刘雅诚、鲁涤、孙宏钰、李莉。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模板

××市人民法院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书 xx审鉴字(2009)0000 号 司法鉴定机构: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日期:××年××月××日

司法会计鉴定报告书 宏昌天圆审鉴字(2010)第号 Xxx人民法院: 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院委托,根据贵院xx年xx月xx日对本所的委托鉴定函中委托事项内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司法会计鉴定的相关规定,对贵院审理的xxx纠纷一案,在原告和被告提供的相关鉴定资料基础上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原告和被告应对提供本所的相关鉴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本所的责任是根据委托鉴定事项,对鉴定证据发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 现将鉴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委托日期 1、委托方:xxx人民法院 2、委托日期:xx年xx月xx日 二、委托鉴定事项 1、 2、 3、 4、 注:与法院委托鉴定书委托鉴定内容一致; 三、委托鉴定送鉴的相关资料 (一)原告送鉴的相关资料: 注:资料比较多可概括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资料少可详细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 (二)被告提供证据资料 注:资料比较多可概括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资料少可详细叙述提供资料的名称 四、鉴定依据 1、行为依据:

Xx人民法院年月日《xx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函》;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5)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 (6)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3、资料依据: (1)原告提供的资料 (2)被告提供的资料 五、鉴定原则 本次鉴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本所及参加此次会计鉴定的全体人员依据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相关会计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受被鉴定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与被鉴定各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六、鉴定过程 (本段描述鉴定过程,主要包括得出鉴定结论而已执行的主要鉴定程序) 七、鉴定结论 1、根据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审计查明并经原告、被告确认: 注:叙述鉴定结论 2、根据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审计查明原告确认: 注:叙述鉴定结论 3、根据原告、被告提供的证据,审计查明被告确认: 注:叙述鉴定结论 八、特别事项说明 1、无法认定事项的理由; 2、提请使用人注意的事项;

DNA亲子鉴定书

XX 市 XX 司法鉴定中心 亲子关系鉴定意见书 XX 市 XX 司法鉴定中心[2012]法物鉴字第 0000 号
一、绪论 (一)委托单位: (二)被鉴定人:父(F)、母 (M)、 子(C1)、子(C2)、女(C3) (三)委托鉴定要求: 亲子关系鉴定 (四)采取检材时间:2012 年 3 月 29 日 (五)采取检材地点: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 (六)检材编号:
被检人
样品编号
样品类型
被检父
-F
血斑
孩子 C1
-C1
血斑
孩子 C2
-C2
血斑

孩子 C3
-C3
血斑
被检母
-M
血斑
二、检验及结果 采用 ABI-Identifiler Direct 系统提取各检材 DNA 并对其进行 PCR 复合扩增,扩增 产物应用 ABI-3130 型 DNA 序列分析仪电泳分离和激光扫描分析,得到上述检材的 STR 分 型,结果如下: 检材编号:
D8S1179 D21S11 D7S820 CSF1PO D3S1358 TH01 D13S317 D16S539
F
C1
C2 C3 M

D2S1338 D19S433 vWA
TPOX D18S51 AEML D5S818 FGA
F
C1
C2
C3
M
三、鉴定结论
D8S1179、D21S11、D7S820、CSF1PO、D3S1358、TH01、D13S317、D16S539、D2S1338、 D19S433、vWA、TPOX、D18S51、AEML 、D5S818、FGA 等基因座均是人类的遗传标记, 其累积非父排除率为 0.9999987,遵循孟德尔遗传规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子关系 鉴定。检材-C1、-C2 和-C3 的等位基因除可在检材-M的基因型中找到外,其余均可 从检材-F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
四、鉴定意见
()被检父母是孩子 C1、C2 和 C3 的生物学父母,从遗传学角度已经得到科学合理 的确信。
以下附被鉴定人照片:

DNA 亲子鉴定书 范本

上海XXX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鉴定所DNA检验报告书 沪鉴[2011]物鉴(遗传)字第2365号关于谢明明与某某某亲权关系的DNA鉴定 一、基本情况 被鉴定人1 姓名:谢明明性别:女出生年月:1988年7月20日 被鉴定人2 姓名:某某某性别:男出生年月:2011年11月11日 委托鉴定日期:2011年5月25日 委托单位/个人:某某某 委托鉴定事项:亲权关系鉴定 样本:谢明明与某某某头发各一份 二、检验结果

三、分析说明 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孩子的全部遗传基因分别来源于其亲生父母双方。实验中分析了谢明明与某某某的15个STM基因和MEL基因座,综上检验结果分析,谢明明的基因型符合作为某某某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47271127.1234,亲权概率(RCP)为99.9999%;谢明明的基因型符合作为某某某亲生父系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1207217.0923,亲权概率(RCP)为99.9991% 四、鉴定意见 依据DNA检测结果,待测父系样本无法排除是待测子女样本亲生父系的可能。基于15个不同基因位点结果的分析,这种生物学亲缘关系成立的可能为99.9999%。这种可能性几率的计算是基于与亚洲任何一个不相关的未测男性相对而言(假设其优选几率为0.5%)。 鉴定人: 某某某教授执业证号51000070300398 签字 鉴定宣言: 我,教授证明:以上父权指数完全符合基因位点报告书所示内容。以上结果完全按照JHH制定的DNA亲子鉴定标准 复核人: 某某某教授执业证号5370056700234 签字 上海··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检定所 2011年11月11日

司法鉴定报告书模板

XXXX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对xxx伤残鉴定意见书 XX法[20xx]临鉴字第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XXX 委托鉴定事项:对XXX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受理日期:20XX年X月XX日 鉴定材料:1、XXXXXXXXX委托书1份 2、XX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3、DR、CT、MRI片共XX张 4、XXXXXX身份证复印件1份 在场人员:XXX XXX XXX XXX 鉴定地点:XXXXXXXXXX 鉴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被鉴定人:XXX、男、汉族、出生年月:19XX年XX月XX日 现住址:河南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送检材料及委托书记载:20XX年X月XX日被鉴定人XXX因 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到XXXX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20XX年X月XX日我所接受XXXXXXXXXXX委托对XXX进行伤残等级鉴定,X月XX日对其进行活体检查。 三、检验过程 1、查阅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号:152342)记载: 入院日期:2013年6月30日 主诉:外伤后头痛头晕并双下肢疼痛2小时 体格、专科检查摘要:T:36.3℃,P:86次/分,R:19次/分,BP:100/60mmHg;神志清,精神差,左枕部肿胀、压痛;胸廓无畸形、压痛;左小腿中段及右股部中上段肿胀、压痛,可触及骨擦感;左手背有一约9cm长纵形裂口,部分深达骨膜,皮肤挤皮下组织向两侧潜行剥离,宽约4cm,左腕部背侧约6×5cm大小范围内有多条不规则裂口,皮缘不整,部分伤口深达骨膜,皮肤与皮下组织有剥离,皮瓣厚薄不均,皮肤有部分缺失,创面污染重,有玻璃碎块及沙粒残留,手指活动尚好;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头颅SCT:1、枕骨左侧骨折;2、蛛网膜下腔出血;3、左枕部头皮损伤。X线片:右侧胫腓骨骨折、左侧股骨骨折。 入院诊断:1、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①脑挫裂伤;②蛛网膜下腔出血;③枕骨骨折;④左枕部头皮挫伤;2、右侧胫腓骨骨折;3、左侧股骨骨折;4、左手背皮肤撕脱伤;5、左腕部挫裂伤。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左手及左腕部伤口给予清创缝合,抗生素应用,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后在麻醉下行“左股骨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钉内固定术、右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外固定架固定术

亲子鉴定书

浙江南方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鉴定所DNA检验报告书 浙鉴[2003]物鉴(遗传)第3445号 关于张勇与张淼淼的DNA鉴定 一、基本情况 被鉴定人1 姓名:张勇性别:男出生年月:1988年8月9日 被鉴定人2 姓名:张淼淼别:男出生年月:2010年7月16日 委托鉴定日期:2015年6月20日 委托单位/个人:王辉军 委托鉴定事项:亲权关系鉴定 样本:张勇与张淼淼的头发各一份 二、检验结果

三、分析说明 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孩子的全部遗传基因分别来源于其亲生父母双方。实验中分析了张淼淼与张勇的15个STM基因和MEL基因座,综上检验结果分析,张淼淼的基因型符合作为张勇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47271127.1234,亲权概率(RCP)为99.9999%;张勇的基因型符合作为张淼淼亲生父系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1207217.0923,亲权概率(RCP)为99.9991% 四、鉴定意见 依据DNA检测结果,待测父系样本无法排除是待测子女样本亲生父系的可能。基于15个不同基因位点结果的分析,这种生物学亲缘关系成立的可能为99.9999%。这种可能性几率的计算是基于与亚洲任何一个不相关的未测男性相对而言(假设其优选几率为0.5%)。 鉴定人:

王慧君教授执业证号51000070300398 签字王慧君 鉴定宣言: 我,教授证明:以上父权指数完全符合基因位点报告书所示内容。以上结果完全按照JHH制定的DNA亲子鉴定标准 复核人: 刘巾执业证号5370056700234 签字:刘巾 浙江南方医科大学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检定所 2015年6月20日

司法鉴定自查报告

青海省科技司法鉴定中心 自查自纠报告 我中心接省厅《关于全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以“诚信规范、执业为民”为主题,以强化行业自律、集中整治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存在的不依法诚信执业和“生冷硬”行为等为重点,做到查漏补缺,按照上级部门规范执业检查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我所于4月中下旬开展了司法鉴定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我中心十分重视这次自查工作,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就此项工作进行了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学习教育活动。并以自觉遵守和践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为民的执业理念为原则,引导司法鉴定人在日常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客观、准确,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于民。 本次自查自纠活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实施程序、文书规范、收费标准以及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执业情况进行自查;二是以鉴定质量管理、内部执业责任追究和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业情况为重点进行自查;三是开展司法鉴定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落实执业信息“八公开”,建立执业承诺和风险告知制度,建立服务评价机制等内容。通

过开展司法鉴定自查自纠工作,使我中心及司法鉴定人进一步强化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意识,增强了按照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能力,通过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司法鉴定人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提高了司法鉴定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和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的自觉性,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针对我中心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发展今后的方向,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 1、扩大鉴定案件数量,扩展案件委托来源。不能固步自封,一味的坐等,今后一段时期内要通过合法、有效的宣传,提高本中心的知名度和可信赖度,在案件委托方式及委托区域上拓展业务,尽可能的保证业务量持续稳定地增长。 2、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自纠自查工作。要以规范管理提升鉴定质量,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及时掌握鉴定案件受理、鉴定收费、鉴定人回避、鉴定意见出具、档案管理等情况,同时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从严查处关系鉴定、人情鉴定、金钱鉴定行为,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严重违规的严肃处理,从而使司法鉴定行业风气得以净化。 3、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随着司

DNA 亲子鉴定书 范本

北京市同仁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鉴定所DNA检验报告书 京鉴[2016]物鉴(遗传)字第2365号关于余超与余明安亲权关系的DNA鉴定 一、基本情况 被鉴定人1姓名:余超性别:男出生年月:2011年9月12日 被鉴定人2姓名:余明安性别:男出生年月:1979年4月4日 委托鉴定日期:2016年8月1日 委托单位/个人:余明安 委托鉴定事项:亲权关系鉴定 样本:余超与余明安血液各一份 二、检验结果 NO.5332432422 样本收集时间:2016.08.01检测案例号:2365子女:余超 子女检材:血液 人种:汉族 待测父系:余明安 父系检材:血液 人种:汉族 基因格位点基因位点基因位点AMEL X:P22.1-22.3Y:P11.2X X X X TPOX2p23-2pter8989 Penta E15q26.2912912 D3S13583p15161516 FGA4q2823251925 D5S8185q21.3111121112 CSF1P05q33.3-3410121212 D7S8207q910912 D8S11798q23-2410141314 THO111p15.59999 WVA12p12-pter16161616 D13S31713q22.3388811 D16S53916q24-pter911910 D18S5118q22.314181415 Penta D21Q22.313191920

D21S1121q11.2-22.129312931 结果解释:综合父权指数47271127.1234父系可能性为99.9999% 三、分析说明 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孩子的全部遗传基因分别来源于其亲生父母双方。实验中分析了余超与余明安的15个STM基因和MEL基因座,综上检验结果分析,余超的基因型符合作为余明安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47271127.1234,亲权概率(RCP)为99.9999%;余超的基因型符合作为余明安亲生父系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1207217.0923,亲权概率(RCP)为99.9991% 四、鉴定意见 依据DNA检测结果,待测父系样本无法排除是待测子女样本亲生父系的可能。基于15个不同基因位点结果的分析,这种生物学亲缘关系成立的可能为99.9999%。这种可能性几率的计算是基于与任何一个不相关的未测男性相对而言(假设其优选几率为0.5%)。 鉴定人: 康燕教授执业证号51000070300398签字 鉴定宣言: 我,教授证明:以上父权指数完全符合基因位点报告书所示内容。以上结果完全按照JHH制定的DNA亲子鉴定标准 复核人: 姜风教授执业证号5370056700234签字 北京市同仁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鉴定 2016年8月1日

DNA亲子鉴定书

D N A亲子鉴定书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上海XXX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鉴定所DNA检验报告书 沪鉴[2011]物鉴(遗传)字第2365号关于谢明明与某某某亲权关系的DNA鉴定 一、基本情况 被鉴定人1 姓名:谢明明性别:女出生年月: 1988年 7月 20日 被鉴定人2 姓名:某某某性别:男出生年月: 2011年11月11日 委托鉴定日期:2011年5月25日 委托单位/个人:某某某 委托鉴定事项:亲权关系鉴定 样本:谢明明与某某某头发各一份 二、检验结果

D16S539 16q24-pter 9 11 9 10 D18S51 14 18 14 15 Penta D 13 19 19 20 D21S11 31 29 31 结果解释:综合父权指数父系可能性为% 三、分析说明 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孩子的全部遗传基因分别来源于其亲生父母双方。实验中分析了谢明明与某某某的15个STM基因和MEL基因座,综上检验结果分析,谢明明的基因型符合作为某某某谢明明的基因型符合作为某某某亲生父系的遗传基因条件,经计 算,累积亲权指数(CPI值)为,亲权概率(RCP)为% 四、鉴定意见 依据DNA检测结果,待测父系样本无法排除是待测子女样本亲生父系的可能。基于15个不同基因位点结果的分析,这种生物学亲缘关系成立的可能为%。这种可能性几率的计算是基于与亚洲任何一个不相关的未测男性相对而言(假设其优选几率为%)。 鉴定人: 某某某签字 鉴定宣言: 我,教授证明:以上父权指数完全符合基因位点报告书所示内容。以上结果完全按照JHH制定的DNA亲子鉴定标准 复核人: 某某某教授执业证号 537 签字 上海··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基因检定所 2011年11月11日

亲子鉴定合作协议书(标准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亲子鉴定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优质的鉴定服务,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就甲方协助及组织被鉴定者到乙方进行司法鉴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荐鉴定: 乙方作为甲方司法鉴定的定点协作单位。 二、检验项目: 乙方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内的亲子鉴定(司法鉴定)和亲子咨询鉴定(个人鉴定)。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叁个月前没有提出终止本协议,合同将自动延续,延续期限最低为一年。 四、价格与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按检验项目价格的 20% 向甲方支付场地等服务费。鉴定项目的结算按照接收标本的日期为准,上述项目定义按常规司法术语。 甲方按收费标准代乙方向被鉴定者收取鉴定费,甲方以月结方式与乙方结算。每月的5~10日,乙方凭被鉴定者名单及甲方提供的收款联与甲方对账,乙方按甲方收款总额的×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以账款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准。 乙方的指定账户信息为:

法院工作鉴定报告-模板

法院工作鉴定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法发[XX]23号 (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发布)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独立、公开;

(二)客观、科学、准确; (三)文明、公正、高效。 第四条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 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 第二章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新建司法鉴定机构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鉴定人权利: (一)了解案情,要求委托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二)勘验现场,进行有关的检验,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据职权采集鉴定材料,决定鉴定方法和处理检材; (三)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同时,可不在鉴定文书上署名; (四)拒绝受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委托。 第八条鉴定人义务: (一)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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