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数字化战略2025》全文(中文版)【四】

德国《数字化战略2025》全文(中文版)【四】
德国《数字化战略2025》全文(中文版)【四】

德国《数字化战略2025》全文(中文版)【四】

(八)将数字化技术的科研、开发和创新带入顶尖水平目前,德国企业仅将其年度科研经费的14%投资于数字化技术的工业应用中。而美国企业则付出两倍以上。尤其是在传统工业中,我们必须加大数字化研究的投资力度。

通过研究成果转化,可显著提高经济的数字化成熟度。工业4.0和大数据的趋势已成为联邦经济和能源部的重点科技扶持项目,目的是创建高科技应用且具有典型意义的展示型解决方案。此外,我们的技术开放扶持项目,比如“中小企业核心创新项目”(ZIM),为作为数字化技术供应商和应用者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动力。

但这还仅是第一步。国际上彼此竞争的地区中,信息经济创新动力非常高:比如美国,2012年有关大数据解决方案的专利申报占所有专利申报的49%,而德国却低于5%。目前,德国企业在进行数据分析时还依赖传统技术。在被调查的企业中,仅有不足四分之一的企业应用了新技术(比如NoSQL 或Hadoop)。仅有五分之一的企业对社会媒体数据进行评估。在信息—通信技术研究和数字化创新方面,欧洲总体落后于竞争对手:

·欧洲仅投资了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21% 用于信息—通信技术研究,日本为0.57%;美国为0.58%;韩国甚至达到了

1.47% 。

·欧洲在国际上仅持有6%涉及“物联网”技术的专利——远低于美国、韩国和日本。

·总体上,在美国登记的电信专利是在欧盟(EU)登记五倍。在生产模式方面,添加式制造工艺(3D打印)越来越重要。世界范围内,添加式制造工艺产品及服务的营业额已经从5.29亿美元(2003年)增长到30.7亿美元(2013年),预计在2020年将达到210亿美元(德国企业所占份额:15-20%)。在德国,约有一千家企业从事这方面的生产,其中90%为中小型企业。目前为止,添加式制造工艺主要用于快速制造样机(24.6%)以及常规的技术测试(28.9%)。目前,快速制造和快速模具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9.6%)。

服务型机器人方面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应用空间,尤其在物流、手动工位生产和操作助手或小批量生产等方面。行业联合会IFR(国际机器人联合会)预计,至2017年,全世界服务型机器人在物流行业中的营业额将达到3亿美元。服务型机器人在消费领域的潜在机会亦值得关注。这里涉及到开发工作共享的供应商和供应商市场,其潜能将以十亿欧元计。作为服务型机器人的潜在用户,卫生与护理行业在未来亦可能后来居上。

大量住房并网(智慧家居)是通过数字平台转化的。“智慧家居+ 智慧建筑认证项目”是朝跨技术和系统并网且开放

的集成平台概念迈出的第一步。只有这样才能在德国汇聚中小型生产商和供应商的利益,并为国际大众市场铺平道路。云计算技术可实现从任一地点出发,通过互联网获取集中存储的数据,并将此数据通过分析软件进行处理。这将使得所有的经营流程更为灵活、更为快捷。

为了将德国打造成在信息经济方面领先世界的国民经济体,我们必须大大提高经济数字化转型的研发投入。目前,此方面的投入比在能源或航天航空方面的投入少10倍。通过竞争前期未雨绸缪地对研发项目进行扶持,信息—通信技术等面向未来的科技才能及时得到应用,有着极高应用潜力的科研成果和面向市场的尖端技术转换才能得到加速。在中小企业中进行的科研活动应得到更多税率方面的支持。

应完成下列工作:

·应通过减免税务刺激数字化技术投资。软件和数字化技术投资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极为重要。为了能适应越来越快的创新节奏,应将对软硬件以及数字化技术设备的税务豁免时限降低至最大三年。

·将扶持项目瞄准创新技术及其应用,并推出旗舰项目:此处所指的是具体实施案例,比如科技项目“智能服务世界”针对经济平台、“符合工业4.0标准的自动化”项目针对工业4.0科技和独立主权系统、“PAiCE”项目针对产品工程、物流、服务型机器人、工业3D打印和工业用通信等技术领域,

“智能数据”项目针对智能数据/大数据。这些科技项目将不断得到发展,而且亦将涉足物联网和IT安全(设计安全性)等新课题。

·我们希望能保持技术上的独立性:能够在国家和欧洲层面上凝聚经济界和学术界的项目方案极为必要。尤其应在德国和欧洲扶持那些从事工业通信、实时数据分析和产品工程的供应商。

·我们希望为1000名雇员以下的中小企业引入研发税务优惠机制。如果是补贴的形式,这些税务优惠机制亦将可以惠及那些尚处于亏损阶段的新创企业。

(九)实现生命各阶段的数字化教学全覆盖

数字化改变了工作方式。许多工作领域和职业领域将消失,因而新资质和新资质组合将成为新的教育内容。2014年,欧洲需要五十万九千名信息人才。分析人士认为,至2020年欧洲在这方面的需求将达到三百五十万。这表明,我们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另外,数字化转型的推进也产生了大量新型的就业机会。

新的数字化岗位将更复杂并且更具挑战性。仅在信息—通信技术行业中,目前就有约四万岗位的缺口。对员工来说,未来获得更多更佳的资质将成为关键,按照传统常规进行的工作将不再会以目前的规模存在,而更为灵活的、需要更多数字化专业知识的职业将大量涌现。通过对当前相应学科的教

学进行观察就已经能看出,多个专业的培训科目已经瞄准了新型且更为广泛的培训内容。比如平面媒体设计行业,在柔性版编辑员的职业培训中就已经加入了数字化和印刷设计

内容。

数字化培训经历将是职场生涯成功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我们在数字化世界中维护自主权和总体评价能力的前提,作为消费者和公民也如此。新的可能性也伴随着新的挑战:新教学资源和传播渠道以及互动学习模式将拓展通往知识的渠道。在德国,尽管几乎每所学校均配有互联网,但是在利用新媒体和新教学方式方面尚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比如在使用平板电脑方面。

我们的企业早就发现了,有必要对今天和未来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模式进行转型。当前,在所有的行业中,每十家企业中就有八家认为,对专业人才进行数字化职场再培训对于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以下方面需求迫切:数据分析(45%、涉及社交媒体的各方面知识(35%)以及编程(35%和信息保护(25%)。

我们需要由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承担的“数字化学习”战略。数字化技术不应笼统地被拒绝,而应成为开放且能反映自主教育目标的核心组成部分。这种要求不仅来自于经济界和政界。最新的调查表明,几乎三分之二(73%)的教员亦支持这种观点。

我们的目标:

·至2025年,每位初、高中毕业生均应拥有信息学基本知识、了解算法的功能以及一定的编程能力。为此,必须将相应的教学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并对师资进行相应的培养及

培训。

·至2025年,德国在教育领域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应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至2025年,工作岗位应成为员工学习IT知识的第一地点。·至2025年,由公共资金资助的所有教育机构应在网上提供很大一部分教学内容。

为了实现此目标,我们必须着眼于在中小学教育,并为数字化世界2025关注所有层面的教学——从中小学到双元制教学到高校教学直至成人在职培训。为了推进数字化教育并改善在教育领域的数字化基础设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必须比目前更紧密地合作。

中小学教学是数字化普及教育的关键。我们希望:

·德国的中小学中在使用数字化媒体方面上升至国际领先水平;

·通过向教学机构通报经济界对创新管理和知识管理的方案,加强企业和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网;

·对教育领域的新创企业提供扶持,以在数字化平台上尽可能广泛发挥教师的潜力和专业知识。

双元制职业培训是满足未来专业人才需求一种重要的手段。双元制职业培训将来也应该是德国制造的质量和创新能力

的保障。我们希望:

·职业培训应满足数字化经济的需求。现有的培训规则和成人在职培训规定必须与社会合作伙伴合作,根据应予传授的数字化技能进行修订。也就是说,方法论和问题解决方案的知识应格外得到加强。特别是那些没有自主研发机构、且其员工未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更应被纳入创新过程之中;·跨公司培训中心能够在较高的水平上提供数字化培训。因此,必要的配套设备应成为投资重点。为此,从2016~2018年每年可额外提供八亿欧元的资金;

·双元制IT职业培训应更切近实际,使学生未来能作为高校毕业生的备选人员,在企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应用软件开发和编程,可为双元制职业培训提供贴近实践的优势。四种双元制IT职业培训的培训内容、强度和界限目前由培训教师、培训学员、雇主代表和雇员代表以及各州政府代表共同决定(直至2016年秋)。在此基础上,对IT系统电子、专业信息学、IT系统营销和信息学营销进行培训;

·继续与经济界合作,以确定并执行对已有职业和新职业的需求和标准。目前我们正在与社会合作伙伴讨论设置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职业培训课程。

高质量的专业人才,是经济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必不可少的

基础。高校是培育数字化创新的核心。我们希望:

·努力建立更多学科部门并加强已有的尖端学术机构,尤其是在MINT(数学-信息学-自然科学-工程学科)领域和信息学,比如在大数据分析、工业软件和IT安全等方面。为此,我们将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界合作,比如通过第三方资助的机构和基金会等;

·信息学、数据分析和互联网应作为跨专业的教学内容向其他专业开放——尤其是向经济学和法学、政治学和社会科学等人文科学专业开放。科学知识应与经济政治方面的评估和控制能力相结合。就像数字化在企业中不再是IT部门的独家课题,而宏观经济也不仅是IT行业的话题一样。因而数字化应当在高校中跨越专业限制;

·我们将继续扩展针对高校创业的扶持项目(EXIST),以促进尖端科技与经济界的融合,并使其在德国和欧洲得到应用;

·在线教学课程,比如大规模开放在线课堂(MOOCs)等,未来能更好地融入到专业学习中。电子学习方式应被视为是混合式教学的有益补充。

因为技术的高速发展,成人在职培训是终身学习和职业4.0的关键。我们希望:

·努力与工会和雇主协会沟通,为设置灵活的数字化成人在职培训创造条件,以对员工进行跨企业且贴近实践的IT基础

知识培训和互补培训,并提供相应的项目课题。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为此制定了一套针对半脱产的数字化成人在职培训

方案,特别针对中小企业。该方案将在不久的将来向成人在职培训主要机构公布,并就测试方案进行讨论。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也将在今后对其进行临时测试。此处将主要依赖各成人在职培训机构的自律;

·特别关注中小企业,为顺利且可持续地对其员工进行成人在职培训指明道路。技术的高速进步,需要进一步加强成人在职培训,已经稳定的企业和经验丰富的员工也不例外。中小企业技能中心4.0将为数字化成人在职培训提供帮助和指导;

·员工完成企业指定的继续培训课程外,额外参加的成人在职培训课程评估体系也将建立,必要时创建资质评估体系,以增加成人在职培训课程的吸引力和透明度。我们将致力于更为灵活的培训机制,包括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在职培训的高等教育课程;

·此外,我们将扩展媒体功能,使所有人都能根据个人的条件在线接受培训,并对数字化信息和在线课程的质量进行评估。

(十)创建作为职能中心的数字化局

数字化向政界和国家监管机构发出了强有力的挑战,涉及公平竞争、通信可靠性、所设立系统的安全性以及消费者保护。

目前,由这项任务由多个联邦政府机构分担,比如联邦网络局、联邦信息技术安全署、联邦金融监管局、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以及联邦总理办公室。

今天,数字化课题为我们带来了职能碎片化的问题。为了从制度上对数字化的活力和作用范围予以规范,需要在政治发展及其实施方面制订与时俱进的方案。为了应对数字化带来的竞争、市场和消费者保护等问题,仅仅建立一个数字化议程还不够,还应成立一个数字化局,作为高效的与国际接轨的联邦政府职能中心。它不仅可作为联邦政府政策准备的智囊,也能在执行阶段发挥服务点的功能,有效、中立、可持续地为政府提供支持,并按照服务经济界和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对数字化进程进行引导。

随着数字化局的全面建立,德国有望获得国际领先的地位。G7国家中,尽管也有成立过类似的职能性机构,但是这些机构往往都有着特别的职能(尤其是电子政府)而非专为数字化任务而设立。

与之相反,新成立的联邦数字化局应建立在下列三个基础之上:a)职能统一;b)对政策性的数字化议程提供支持;c)持续拓展数字化职能。

整个数字化价值链应从内容、服务、应用到联网直至设备和用户角度一体考量。横向课题,比如应时刻顾及到研发、标准化、信息保护和IT安全等,以避免在寻求解决信息—通信

技术冲突的过程中陷入“竖井心理”模式中。

作为第一步,我们应显著拓展联邦网络局的分析和行动能力。为此必须对已有立法和新的立法进行整合。重点强化对市场和各利益方的观察,以及执行欧洲关于维护互联网自由的法规。可以预见,目前正在进行的欧洲法律框架审查将加入国家监管部门的工作中。通过建设标准“数字化联网/互联网平台”的设定,职能的拓展和汇聚已经主动迈出了第一步。从中期来看,数字化局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消费者和应用者提供咨询,作为核心且有能力的联络机构为政府部门提供帮助,寻找并削弱政策性战略执行中的障碍。与联邦环保署或联邦难民及移民署一样,新成立的联邦数字局可以帮助政府和公众战胜核心社会问题。

因而联邦数字化局的任务应该是:

·对数字化进行分析、市场观察和报告;

·对消费者、企业以及应用者提供咨询和辅导;

·减少整体经济中的信息和协调能耗;

·在利用数字化潜能方面对重要的应用方(比如工业界、服务行业等)提供支持;

·调解争端和处理消费者投诉;

·与欧洲和国际机构、各州、地方以及企业、各联合会、各工会以及所有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联络和协调。

除了加强数字化议程制度外,联邦数字化局应重点关注其数

字化职能在经济、法律和技术上的拓展。面对有时是渐进、有时是革命性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影响,应对动态的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并持续地予以追踪(技术影响评价)。利用数字化转型知识上和经验上的基础,该机构可作为政治中立的智库为联邦政府就数字化问题提供政策咨询。

(全文完)

德国工业标准

看看我这个单子里你需要哪个,给我个列 表。 国外标准\德国工业标准[DIN] (0 folders, 886 files, 452.57 MB, 452.57 MB in total.) CONE.pdf 2.54 MB DIN 2512.2513.2514.2519.2526.2559.pdf 112.19 KB DIN 2565~2569.pdf 153.43 KB DIN-A.PDF 1.80 MB DIN1.pdf 306.89 KB DIN10002.pdf 1.26 MB DIN10029.pdf 1.61 MB DIN1013.pdf 105.01 KB DIN1014.pdf 55.50 KB DIN10163.pdf 734.20 KB DIN1017.pdf 507.53 KB DIN1018.pdf 208.56 KB DIN1019.pdf 246.86 KB DIN1022.pdf 113.39 KB DIN1024.pdf 73.95 KB DIN1025.pdf 1.30 MB DIN1025B.pdf 1.17 MB DIN1026.pdf 232.76 KB DIN1026n.pdf 217.89 KB DIN1027.pdf 244.46 KB DIN1028.pdf 420.52 KB DIN1028B.pdf 730.30 KB DIN1029.pdf 440.03 KB DIN1029B.pdf 332.50 KB DIN103.pdf 725.27 KB DIN1142.pdf 70.87 KB DIN116.pdf 181.58 KB DIN1219.pdf 0.97 MB DIN125.pdf 816.72 KB DIN126.pdf 40.50 KB DIN127.pdf 226.93 KB DIN127B.pdf 171.95 KB DIN128.pdf 119.49 KB DIN1282.pdf 70.77 KB DIN1283.pdf 58.59 KB DIN13.pdf 83.41 KB DIN133.pdf 75.70 KB DIN1353.pdf 196.94 KB DIN137.pdf 201.57 KB DIN138.pdf 467.09 KB DIN13B.pdf 5.77 MB DIN13C.pdf 7.49 MB DIN14.pdf 422.23 KB DIN1410.pdf 151.47 KB DIN1433.pdf 299.97 KB DIN1434.pdf 293.25 KB DIN1435.pdf 313.79 KB DIN1435B.pdf 180.93 KB DIN1436.pdf 304.03 KB DIN1440.pdf 75.97 KB DIN1441.pdf 63.12 KB DIN1441B.pdf 52.18 KB DIN1444.pdf 346.87 KB DIN1445.pdf 174.52 KB DIN1448.pdf 138.78 KB DIN1471.pdf 250.79 KB DIN1473.pdf 86.21 KB DIN1476.pdf 306.71 KB DIN1478.pdf 154.80 KB DIN1479.pdf 107.71 KB DIN1481.pdf 373.50 KB DIN1498.pdf 212.96 KB DIN1499.pdf 282.28 KB

德国民法典对我国民法法典化的启示

德国民法典对我国民法法典化的启示

作用,仍然存有不少疑问。 (二)债的关系法。在《法国民法典》中,债权和物权尚没有很明确的区分开来,相当于《德国民法典》的债的内容,被规定的在第三卷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中。《德国民法典》则将物权和债权明确的区分开来,同时将债权放在第二编,对其重要性的强调更甚于物权《德国民法典》债编的内容基本上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传统民法的债的内容,包括债的总论和各论,债的种类除了契约之外,还包括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这与《法国民法典》没有大的区别。与《法国民法典》不同的是,《德国民法典》将债的担保,如质押、抵押等内容剔除出债法,归并入物法中。《德国民法典》严格区分物权和债权的思想源自于罗马法。物权规定“对物的权利”,债权规定“对人的权利”,“财产法所处理的是一个人关于一个特定物的、能对抗全世界的‘物权’,如所有权、抵押权、用益权和质权。另一方面,在债法中,我们处理的是‘债权’,这种权利使一个人可以根据契约、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而向另一特定的人提出请求。”③严格区分的好处在于使民事权利体系变得清晰,理解和适用有其方便之处。但由于这种区分,《德国民法典》中许多本来关系密切的问题,不得不放在法典中相距很远的部分,在另一个方面造成理解和适用的不便。将契约和侵权放在同一编里是否合理,也大有疑问。所谓的债法总论,基本上是从契约里总结出来的,适用于侵权有不少生硬牵强之处。此外,侵权法对于民事主体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契约法,把它压缩在债法的一角,显然有些轻视了它的地位。 (三)物权法。物权法是《德国民法典》中被认为最有特色的一部分。《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的内容包括占有,关于土地权利的一般规定、所有权、地上权、役权、先买权、土地负担、抵押权、土地债务、定期土地债务,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德国民法典》物权编基本上是按照罗马法传统理论所有权和他物权体系来安排自己的物权体系。除了这一脉络以外,《德国民法典》还按照不动产和动产来划分物权,并且对不动产给予了非常多的关注,其第二章、第四章、第七章和第八章都是关于不动产尤其是土地的规定,真正完全属于动产仅仅有第九章一章。《德国民法典》物权编的另一特色在于物权行为理论的采用。由于采用了物权行为,德国法上物权的移转采取了形式主义的做法。产生像第873条第1款和第929条那样的规定,即要求物权的移转要同时兼有合意和登记或交付。而经过这种移转之后,物权即绝对的无条件的移转。《德国民法典》将相当于《法国民法典》中债的担保的部分,作为担保物权规定入物权编中。这主要是因为立法者们认为担保物权具有对物的支配效力、对世效力和优先效力,同时又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作法被许多后世的民法典所依从,《日本民法典》是其中一个典范。依照动产不动产来划分物权,应当说是一种较为落后的方式。对土地等不动产给予特别多的关注,是和《德国民法典》制定时期德国的政治气氛有关系的。当时容克贵族仍保有相当大的政治权力,他们与新兴资产阶级共同构成德国的主导统治力量。民法典的制定不得不照顾他们的利益,对土地给予特别的注意。《德国民法典》制定之后的一百多年,经济发生巨大飞跃,动产的价值急剧提高,其占社会财富总量的比例已经不能说较不动产为小,特别是动产是社会财富中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一部分,不能不对其更加重视。担保物权的概念虽然得到广泛接受,但是仍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其中核心的是,物权应当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而担保物权实际并不能实现对物的直接支配。担保物权对物的所谓“支配”充其量只是一种对物的价值的支配,而且这种“支配”是不一定会实现的。因此,担保物权究竟是否应当放在物权体系中,依然值得讨论。

德国民法典中文版

德国民法典中文版 德国民法(98年修订)(完,未加亲属继承)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人 第一节自然人 第,条【权利能力的开始】 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 第,条【成年】 满十八周岁为成年。 第,条至第,条 (已废除) 第,条【住所;设定和废止】 (,)持续居住于一地的人,即在该地设定其住所。 (,)住所可同时存在于数地。 (,)如果以废止的意思表示放弃其居所,其住所即被废止。 第,条【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住所】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设定或者废止一个住所。 (,)已婚或者曾婚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设定或者废止一个住所。 第,条【军人的住所】 (,)军人以其驻地为住所。国内无驻地的军人,以其在国内的最后驻地为其住所。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仅因履行兵役义务而服役的或者不得独立设定住所的军人。

第,,条 (已废除) 第,,条【儿童的住所】 未成年的儿童以其父母的住所为其住所;儿童不与无权照顾儿童本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共其住所。父亲和母亲均无权照顾儿童本人的,该儿童与享有此项权利的人共其住所。儿童保有此住所,直到他在法律上有效地废止该住所为止。 第,,条【姓名权】 有权使用某一姓名的人,因另一方争夺该姓名的使用权,或者因无权使用同一姓名的人使用此姓名,以致其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消除此侵害。如果有继续受到侵害之虞时,权利人可以提起停止侵害之诉。 第,,条至第,,条 (已废除) 第二节法人 第一小节社团 一、一般规定 第,,条【非经营性社团】 不以经营为目的的社团,通过在主管初级法院的社团登记簿上登记而取得权利能力。 第,,条【经营性社团】 以经营为目的的社团,在帝国法律无特别规定时,因邦的许可而取得权利能力。许可权属于社团住所所在地的邦。 第,,条【外国社团】 在帝国法律无特别规定时,在任何一个邦内都没有住所的社团,因联邦参议院决议许可而取得权利能力。 第,,条【社团住所】 除另有其他规定外,社团的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视为其住所。

德国支付不能法

破产法院职责: 1、接受破产申请。 2、接收破产债务人提交的债务解决方案,并向债权人征求对该方案的意见。 3、在决定受理破产申请前,依职权任命临时管理人,由其负责审查破产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是否有重整的可能性,制成材料向法院汇报。该报告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提出,如果债权人会议选择破产处理方案制度,就可以委托破产管理人提出破产处理方案,债务人也有权提交破产处理方案。 4、破产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防止在对申请作出裁决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发生对债权人不利的变化,法院可以任命临时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发出一般性的处分禁令。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任命临时管理人必须进行公告。债权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可以推选代表取代法院任命的临时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的行为受到法院的监督,法院得随时要求其提供相关说明或案情及管理情况报告。对于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管理人职责的管理人,法院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破产法院得因重大事由,依职权或依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或者债权人会议的申请解除破产管理人的职务。 5、破产法院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可任命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中应有别除优先债权人、拥有最大债权的破产债权人及小债权人代表。企业职工为有重大债权的破产债权人时,委员会里应有1名职工代表。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债权人以外的专业人士如律师或会计师等也可能成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若法院为任命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应否组成债权人委员会;破产法院已任命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时,由债权人会议决议应否予以保留。 6、在债务人提出申请且得到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若法院认定由债务人自行管理不会导致破产程序的拖延或其他对债权人不利的情况发生,可以在破产宣告裁定中命令债务人自行管理,启动自行破产管理制度是指破产程序。 对于已经由法院发布的自行管理的命令,债务人若申请撤销的,法院应当允许。如果债权人会议申请撤销或者别除优先权人及破产债权人申请撤销(符合法定条件) ,必须提交丧失自行管理前提条件的证明,法院在向债务人听证后,才能做出是

驾照理论考试速成答题口诀

驾照理论考试速成答题口诀 1:罚款 一共就2个一个【20到200】、一个【200到2000】。而且没有同时出现过。所以大家只要记住这2个选项选就行了。而且只要选项里有【处警告】的一看题目有【20到200】就选【处警告】就没错! 2:扣车和扣驾照 先说扣车,只要选项里有【扣留机动车】选项的,题目只要是假的 3证没有3证上路的全部扣车。超速50% 酒后驾车的扣执照,还有一个扣执照的就是把自己的车给没驾照和被吊销驾照的人的) 3:15天一下拘留的 自己没驾照,被吊销了,还开车去街上显露去,全部拘留15天;还有逃逸没出大事的最少15天; 4:行车 答题中所有题一个原则——安全,因此怎么做安全就怎么做,遇到题目中有安全两个字的判断题都对,选择题答案中有安全两个字的就是正确答案;同时能让行的都让行,能帮助的都帮助,能避让就避让,只要不抢、不急都对。 5:遇到不好的天气了 在城市里一律开30公里,不管你从机动车道下道还是准备上道全是30公里。在高速上因为危险所以20公里,遇到判断题,只有标明开20公里赶紧下高速是对的其他因为天气不好高速的题全是错的。还有一个没有标志的,城市开30 公路40 看见题目有【同一。。。】的城市50 公路直接选最快的就行了。 6:开车掉水里了 记住赶紧从车里出来就对了,看见打手机的全是错的。其他意外情况,别选【迅速】【用力】【相反】这几个关键字的选项。看见选项里有【松抬】肯定是对的。 7:出车祸了 先救人,先止血,胳膊腿断了,你别管,别给人家复原(不打麻药很疼的)。包关节多包点,包括上下2个关节,脊椎断了,就别管了【三角巾】看见就选。千万别用担架抬人家脊椎断的。看见选项有【屈。。压迫】选项的选就行了。判断看见有【伸直】的直接错误就行了。 8、无标志无灯无警路口 按照让右路——让左转——让直行的顺序判断 9、天数问题 违法的15天,事故的10天。 10、车辆变换位置 都要开转向灯,唯一一个不开的就是进环岛(转盘)。 驾照理论考试试题解析 例1:三角形、黄底、黑边黑图案的交通标志是------ A A、警告标志 B、禁令标志 C、指示标志 例2:圆形、红边、白底、黑图案上加上红杠(少数没有红杠)的交通标志是------ B A、警告标志 B、禁令标志 C、指示标志 例3:蓝底、白色图案的交通标志是------C A、警告标志 B、禁令标志 C、指示标志 例4:白底、黑色字符的交通标志是------C A、警告标志 B、禁令标志 C、辅助标志 攻略二:禁令对禁止、警告对警告、指示对指示,相同就对,不相同就错。 例1:禁止或限制车辆和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是禁令标志。------对 例2: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交通标志是警告标志。------对 例3:指示车辆和行人行进的标志是指示标志。------对 例4: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段的交通标志是禁令标志。------错

德国民法典BGB

第一章人 第一节自然人 第1条【权利能力的开始】 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 第2条【成年】 满十八周岁为成年。 第3条至第6条(已废除) 第7条【住所;设定和废止】 (1)持续居住于一地的人,即在该地设定其住所。 (2)住所可同时存在于数地。 (3)如果以废止的意思表示放弃其居所,其住所即被废止。 第8条【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住所】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设定或者废止一个住所。 (2)已婚或者曾婚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设定或者废止一个住所。 第9条【军人的住所】 (1)军人以其驻地为住所。国内无驻地的军人,以其在国内的最后驻地为其住所。 (2)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仅因履行兵役义务而服役的或者不得独立设定住所的军人。 第10条(已废除) 第11条【儿童的住所】 未成年的儿童以其父母的住所为其住所;儿童不与无权照顾儿童本人的父亲或者母亲共其住所。父亲和母亲均无权照顾儿童本人的,该儿童与享有此项权利的人共其住所。儿童保有此住所,直到他在法律上有效地废止该住所为止。 第12条【姓名权】 有权使用某一姓名的人,因另一方争夺该姓名的使用权,或者因无权使用同一姓名的人使用此姓名,以致其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消除此侵害。如果有继续受到侵害之虞时,权利人可以提起停止侵害之诉。 Buch 1 Allgemeiner Teil Abschnitt 1 Personen Titel 1 Natürliche Personen, Verbraucher, Unternehmer § 1 Beginn der Rechtsf?higkeit Die Rechtsf?higkeit des M enschen beginnt mit der Vollendung der Geburt. § 2 Eintritt der Vollj?hrigkeit Die Vollj?hrigkeit tritt mit der Vollendung des 18. Lebensjahres ein.§§ 3 bis 6 (weggefallen) § 7 Wohnsitz; Begründung und Aufhebung Ein Service des Bundesministeriums der Justiz in Zusammenarbeit mit der

破产法的三种程序与时间表

破产法的三种程序与时间表 新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破产程序,即重整程序、和解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现代国际破产法的潮流,美国破产法开了重整制度的先河,老牌西方国家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破产法纷纷跟进,无不以破产法中有重整的内容为骄傲;破产清算是破产法最古老的程序,人类早期的破产就产生于个人债务人财产的清算,后来逐渐扩展为公司的破产清算,到今天,破产清算已经成为破产法最核心的程序;而和解制度则是原大陆法系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在引进了重整制度之后,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破产法都废止了和解制度,只有我们国家的破产法保留了和解程序。 一、三种程序 1、重整程序: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该重整模式与美国破产法第11章下规定的重整程序相似,并借鉴了美国破产法的DIP制度(DebtorinPossession)。重整计划不被债权人类别组通过时法院有强制批准权。 2、和解程序:债务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3、破产清算程序: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清算也导致强制分配公司的财产,并委任破产管理人来处理破产事务。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一般破产程序的时间表 1、五日内: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 2、十五日内: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二款)

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一、法典组成部分 法典共有五编, 1.总则(Allgemeiner Teil) 2.债务关系法(Recht der Schuldverh?ltnisse) 3.物权法(Sachenrecht) 4.家族法(Familienrecht) 5.继承法(Erbrecht) 二、概说 《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公布之后,立即风靡于当时的欧洲的大部分。欧洲许多国家都接受它的影响,或者直接采用它作为自己的民法典,或者以它为模式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在几乎一百年的长时间里,欧洲竟没有出现一部足以与《法国民法典》匹敌的民法典。这种情况,直到《德国民法典》的出现才得到改变。 《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在民法的发展史上的地位,各有千秋。在开创近代民法历史、为资本主义社会开辟道路一点,德国民法典无法与法国民法典相比,但是在其他一些方面,德国民法典确有胜过法国民法典的地方。有的比较法学家将由法国民法典形成的法系称为“罗马法系”,将由德国民法典形成的法系称为“德意志法系”(例如德国法学家K?茨威格特与H.克茨合著的《私法领域里的比较法导论》一书),从而使德国民法典取得了与法国民法典并肩而立的地位。 在历史地位与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以及思想精神方面,德国民法典是无法与法国民法典比拟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革命性的法典,开创了一个时代,是公认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初期的法典,是资产阶级战胜封建阶级的胜利成果。而德国民法典则是一部保守的、甚至守旧的法典。德国民法典的产生正在自由资本主义走向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可是它并没有表现出这个时代的特色(这些问题,本文将在下面详论)。对于德国本国说,德国民法典只完成了一个任务——统一德意志帝国的私法,并未能把德国社会向前推进。不过德国民法典较法国民法典迟出一百年,它在一百年来法典编纂与法学(特别民法学)学术发展所积累的经验与成就的基础上,在法典编纂技术与民法学发展两方面,较法国民法典有显著的进步。这是我们研究两部法典时应该注意的。这两部法典各从不同方面对法学作出贡献,并得到本国人民的爱戴和各国法学家的称赞。因此两个法典都成为寿命很长的法学杰作。

考驾照站岗心得

站岗心得 今天早上,我在某红绿灯路口为创文明城市站岗,站得腰酸背疼、喊得嗓子冒烟不说,心里还颇为不爽,好心当做驴肝肺啊。交警部门将这种做法称之为“让准司机体验交警管理交通的难度,千万别当马路杀手”。今天我也出现在这样的人群中,体验摇旗站岗的感受。我穿着反光背心,摇着“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字样的小黄旗,如果有市民违反交通规则,就挥动我手中的旗帜及时制止,这天,我体会到了交警的辛苦,心得如下: 不良现象: 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道,交通劝阻员吹口哨,行人当作耳边风,完全置之不理; 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打的士,占用机动车道;当我过去劝阻时,有的行人仍然置之不理,我又是吹哨,又是吆喝,我对他说安全第一,生命重要之类的话,有些行人会很羞涩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对不起”“我错了”之类的话,不知道下次会不会知错就改,但是我很欣慰。 行人闯红灯,无视红绿灯的指示,红灯和绿灯都是一个灯,我发现这些行人当中有些甚至是背书包的高中生,并且基本上不听规劝,摆出一副爱谁谁的驾势,我想这些交通规则还是得从小抓起,学校也应该重视孩子们的交通规则教育,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走路经常谨记“红灯停,绿灯行”的口诀。 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随意载搭乘客,有时甚至超过两人,这些车万一出事故,不仅伤害自己的性命,还危机他人的生命。 经本人劝诫后行人有置之不理型(也就是不点型),交警看见闯红灯,又是吹哨,又是吆喝,人家充耳不闻;挖后人型,你对他说安全第一,生命重要之类的话,他就一个劲地挖后你,把你看得心里发毛,好像是你做错了;不好意思型,你告诉他之后,他会很羞涩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对不起”“我错了”之类的话,不知道下次会不会知错就改。 汽车、摩托车基本上是他做错了,等你吹哨和吆喝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在二里地开外了,有的速度更快,等你看到他闯红灯再到你喊出注意安全时,我估计他已经起飞了。

德国民法典中文版

德國民法(98年修訂)(完,未加親屬繼承)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人 第一節自然人 第1條【權利能力的開始】 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的完成。 第2條【成年】 滿十八周歲為成年。 第3條至第6條(已廢除) 第7條【住所;設定和廢止】 (1)持續居住於一地的人,即在該地設定其住所。 (2)住所可同時存在於數地。 (3)如果以廢止的意思表示放棄其居所,其住所即被廢止。 第8條【非完全行為能力人的住所】 (1)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設定或者廢止一個住所。 (2)已婚或者曾婚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設定或者廢止一個住所。第9條【軍人的住所】 (1)軍人以其駐地為住所。國內無駐地的軍人,以其在國內的最後駐地為其住所。 (2)上述規定不適用於僅因履行兵役義務而服役的或者不得獨立設定住所的軍人。

第10條(已廢除) 第11條【兒童的住所】 未成年的兒童以其父母的住所為其住所;兒童不與無權照顧兒童本人的父親或者母親共其住所。父親和母親均無權照顧兒童本人的,該兒童與享有此項權利的人共其住所。兒童保有此住所,直到他在法律上有效地廢止該住所為止。 第12條【姓名權】 有權使用某一姓名的人,因另一方爭奪該姓名的使用權,或者因無權使用同一姓名的人使用此姓名,以致其利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要求消除此侵害。如果有繼續受到侵害之虞時,權利人可以提起停止侵害之訴。 第13條至第20條(已廢除) 第二節法人 第一小節社團 一、一般規定 第21條【非經營性社團】 不以經營為目的的社團,通過在主管初級法院的社團登記簿上登記而取得權利能力。 第22條【經營性社團】 以經營為目的的社團,在帝國法律無特別規定時,因邦的許可而取得權利能力。許可權屬於社團住所所在地的邦。 第23條【外國社團】

【开题报告】论我国破产法对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

开题报告 法学 论我国破产法对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在近几年的金融风暴中,很多公司递交了破产申请,最有名的位于美国纽约曼哈顿第七大道的美国第四大证券公司雷曼兄弟公司。这场风暴对我们国家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尤其是一些对外贸易公司,一些小型企业纷纷破产!我国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破产法》。 破产法的基本原则是既保护债权人也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其中重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债权人的利益被侵犯的不正常情形屡屡发生,其中破产权利的滥用更是一种恶意逃债的文法行为。目前我国的破产清算制度和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尤其是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清算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实践中普遍缺乏可供操作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了利用公司破产、被吊销等方式以达到逃避债务目的的现象非常普遍,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研究这样一个问题,很很重大的意义:竞争乃是普遍的永恒,劣汰则是其必然的结果。然对劣汰者采取彻底否定或有条件的挽救,至少在人类社会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问题。支付不能(有人称之为事实上的破产),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是竞争规则的负面反映和永恒的伴侣。对不能清偿者,采取何种态度,历来是被重视的间题。无论是国家的管理者还是立法者,都会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在对各种利益的冲突进行权衡的基础上,做出慎重的选择。而这种选择在质或量上的合理与否,会对社会经济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应该说,这种选择经历了一个相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几经权衡,几经选择,终于找到了一种既能积极解脱陷于困境的企业,又能兼顾债权人利益的方式,这就是破产制度。而既然公司已是“支付不能”,那么债权人的利益该如何进行保护呢?这就是研究这一问题最关键的意义所在。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破产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1.破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功能 2.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破产债权人权益的表现 二.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人制度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泰国驾照理论考试题库完整版

1.这个标识代表什么意思? A .实线内的车辆禁止超出实线行驶,在虚线方行驶的车辆,如没有车辆逆向行驶,在安全情况下可以超车。 B. 右边单行 C. 禁止直行或右转 D. 禁止右转或左转 2.安全区是什么意思? A. 有标识显示安全的地区,让驾驶者可以继续行车 B. 驾驶者可以将车辆行驶进入的区域 C. 是在行车道路上清楚标识着让行人等待过路或让客人下车等待过路的区域 D. 是行人徒步通过马路的区域,不用等车 3.当驾驶员看到“左转可随时通过”的标识牌时应该怎样驾驶? A. 等待行人及右边行驶车辆全部通过后再左转 B. 先停车等左转信号灯亮后再左转 C. 可以随时立即左转 D. 减速并立即左转 4.这个标识代表什么意思? A. 高速驾驶 B. 限制区结束 C. 禁止右转 D. 请左转 5.当驾驶员看到这个标志时应该:

A. 增加速度并且小心地向前行驶 B. 每一题都对 C. 减低时速,抵低档并注意迎面而来的车 D. 小心地开过去 6.这个标识牌是什么意思? A .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B. 允许自行车停放 C. 允许摩托车停放 D. 允许手推车停放 7.什么情况下打开远光灯是正确的? A. 在对面没有车对行时可以打开远光灯 B. 在下大雨的时候 C. 在发生事故时打开远光灯 D.在跟行其他车辆时打开远光灯 ? 8.这个标识代表什么意思? A. 各种车辆都可调头 B. 各种车辆都可以停

C. 各种车辆都可停放 D. 在对角线区域内禁止各种车辆停行,除了等待右转 9.驾驶员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驾车将受到什么处罚? A. 罚款不超过5000铢 B. 拘禁不超过一年 C. 拘禁不超过一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铢或拘禁并罚 D. 罚款不超过2000铢 10.当看到这个标识时,驾驶者应怎么做? A. 让驾驶者快速驾驶 B. 让驾驶者减速,然后加速先过 C. 让驾驶者减速并可以超车 D. 如果看到其他车辆或行人在前方,要减速,并在避让线前停车 11.驾车觉得很困时,应该怎么办? A. 停车休息一下,然后再开车 B. 喝杯咖啡 C. 慢慢的开 D. 吃药(安非他命) 12.当遇到这个警示牌时应该如何驾驶? A. 平行道上车辆准备驶入主车道,主车道车辆应注意有车并道 B. 在主车道行驶车辆请准备进入右弯道驶出主车道 C. 在主车道行驶车辆请准备进入左弯道驶出主车道 D. 在主车道行驶车辆请准备驶出主车道 13.当遇到这个警示牌时应该如何驾驶? A. 驾驶车辆靠左行并小心右侧狭窄路面 B.驾驶车辆靠左行并小心左侧狭窄路面 C.驾驶车辆靠左行并路面小心下坡

考驾照心得体会

考驾照心得体会 根据身高调整看点的位置。 每个人的身高不同,看点是不一样的,比如走S线,左车角刚好压住右边线往左打一圈,个高的人还没压线就要打方向,个子矮的要压过了才能打。教练告诉你的如果你照着 做发现不行,那就多要根据自己的身高灵活调整、多做尝试,才能找出最适合自己的点位。完全生搬硬套只会浪费自己时间。 固定驾驶姿势,调整座位、后视镜。 姿势不同和座位调节不同也影响看点,比如我发现很多女孩子喜欢身体时不时往前倾,前倾和坐直的看点就不一样了。座位也一样,尤其是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同样对一个参 考点,座位靠后就要提前停,座位靠前就要往前点停,所以最好形成自己固定的座位调整 习惯。这个是几何问题,具体自己分析下。还有后视镜,我的宗旨是,调到能看见每一个 自己要看的参考点就OK! 离合器控制和追线练习很重要。 很多学员一上来就想着练习科目二考试项目,不看重离合控制和方向的练习,这是非 常错误的。新手手眼配合慢,离合器一定要稳住,踩刹车也要求稳,速度控制越好越容易 把握住参考点。还有打方向,要随手用的,点准,放向快,速度慢。在动态前提下的汽车 如果你方向快了,慢了都会偏离目标点。 上坡起步熄火的问题。上坡起步熄火主要是车子还没有抬头的时候就放下手刹,还有 就是离合器抬得太快的缘故。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握住手刹的同时慢抬离合器,等车头上抬了踩住离合器不动,然后 迅速放下手刹。待车子往前走2-3m的一段距离后,再将离合器慢慢抬完,然后轻踩油门 换二挡。 起步停车的问题。起步一定要规范:踏下离合器,换一挡,打转向灯,按喇叭,看左 右反光镜和后视镜,最后放手刹,慢抬离合器起步。起步上路方向正了以后注意关闭转向灯。停车以后一定要先拉手刹,拨空挡,再放离合器和刹车,关转向灯。 换挡方向跑偏问题。换挡时方向跑偏,主要是因为方向盘握得太紧了,换挡时不要紧 抓方向盘,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了。 换挡的时候,要先在空挡的位置稍微停顿一下,然后再换到下一挡位。二挡换三挡的 时候要特别注意不要拨到五挡去。一挡换二挡应该轻踩油门,达到10km/h—20km/h的速 度即可换二挡了。

德国的破产计划制度档

德国的破产计划制度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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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破产计划制度 ——公平与效率前提下的高度意思自治 何旺翔 【专题名称】经济法学、劳动法学 【专题号】D413 【复印期号】2008年02期 【原文出处】《江海学刊》(南京)2007年6期第127~130页 【作者简介】何旺翔,1981年生,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德国哥廷根大学访问学者。【内容提要】德国破产法上的破产计划制度赋予了当事人充分意思自治的权利,并通过其预设的各种机制确保破产计划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尽管德国的破产计划制度与我国新破产法中的重整计划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通过对德国破产计划制度的解析,能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尤其是其中的重整计划制度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破产计划/德国破产法/公平/效率/意思自治 德国破产计划制度概述 1994年《德国破产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革,其重点之一就是引入了破产计划制度(Insolvenzplan)①。修改后的《德国破产法》第1条规定,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变价和对其剩余财产的分配,或者通过特别为维持企业而制定的破产计划做出变通规定的方式,使债权人共同受到清偿。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完全可以在破产计划中偏离破产法的原有规定做出对其更加有利的决定,以更好地满足其利益的需要,由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作用明显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理和债权的清偿也变得更加灵活。并且破产法中债权人平等对待的原则在破产计划制度内也被修订了,其只在每个债权人分组中才有效,债权人还可以书面放弃其在该分组中的平等对待权。 德国破产计划制度的前身是其原破产法中的和解制度(Vergleich)②,并吸收转化了美国破产法重整制度中的许多内容。但由于美国破产法更倾向于对债务人利益的保护,因此其重整制度的目的在于最大可能地确保债务人企业的存续,而德国破产计划制度的目的则在于最大可能地满足债权人利益。③《德国破产法》为实现这一目的所设置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依据《德国破产法》第217条的规定,对于向享有别除权的债权人和破产债权人的清偿、破产财产的变现和破产财产的分配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的责任,破产计划可以偏离破产法规定另行作出规定。也就是说,破产计划的内容不限于企业的重整,一切可能的灵活处理手段都可以被采用,如对企业出售、债权清偿、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等内容另行作出规定。由此破产程序的灵活性也大大加强了,例如,如果当事人谋求的只是对破产财产分配的灵活处理,那么就很容易从一般破产程序转为破产计划程序,并且由于破产计划制度中的某些特定机制(如法院强制批准机制),在破产计划程序中也更容易通过对破产财产灵活分配的处置方案。相应的,在个案中,按破产计划的内容,其也可以被称为重整计划、企业出售计划、债务清偿计划、破产财产分配计划,当然也可以是上述内容的融合。 除了《德国破产法》第304条规定的个人破产程序不适用破产计划制度外,其他破产程序原则上都可以适用破产计划制度,但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1)破产计划必须在结算期日之前到达法院(《德国破产法》第218条第1款第2项);(2)破产计划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德国破产法》第231条第1款第1项);(3)必须有足够的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德国破产法》第26条);(4)必须不存在破产计划毫无实施前景的情况(《德国破产

德国驾照换成中国驾照流程

德国驾照换成中国驾照具体流程: 1,德国驾照翻译成中文,翻译公司盖章。 2,带着身份证,德国驾照原件去体检。 3,带着体检表,翻译,原件,身份证和填写好的申请表去车管所登记,交钱。 4,预约考试(一般约到一个星期后才能考试)。 5,买本教材,准备理论考试。 6,带着考试报名表和成绩表去参加科目一(理论)的机考,总共100道题,时间45分钟,90分以上通过。 7,带着报名表和成绩表去车管所领中国驾照,当场就能做好。 共需要一寸白底免冠照片4张,一般情况下从报名到拿到驾照大概10天左右。Folgendes gefunden von flyboy626: Umschreibung einer ausl?ndischen Fahrerlaubnis - Drittstaaten Voraussetzungen: München ist Hauptwohnsitz. Sie besitzen einen Führerschein aus einem Staat, der nicht in unseren anderen Informationen zum Thema "Umschreibung einer ausl?ndischen Fahrerlaubnis" aufgeführt ist. Pers?nliche Vorsprache: Eine Vertretung zur Antragstellung ist nicht m?glich, da der Kartenführerschein Ihre Unterschrift beinhaltet, die bereits bei Antragstellung geleistet werden muss. Antrag: Wird bei Ihrer Vorsprache von uns ausgedruckt. Folgende Unterlagen bringen Sie bitte mit: Reisepass oder Personalausweis Ein aktuelles biometrisches Lichtbild in der Gr??e von 45 Millimeter x 35 Millimeter im Hochformat und ohne Rand. Das Lichtbild muss Sie in einer Frontalaufnahme, ohne Kopfbedeckung und ohne Bedeckung der Augen zeigen. Beachten Sie dazu bitte auch auf unserer Willkommen-Seite unter der überschrift

《德国民法典》读书笔记

《德国民法典》读书笔记 《德国民法典》读书笔记 一、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德国民法典》所称的法律行为,是指一个人或多个人从事的一项行为或若干项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引起某种私法上的法律后果,亦即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每个人通过法律行为的手段,来构成他同其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是实现《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私法自治”的工具。 我们说法律行为的目的是引起法律后果。这一表述的意思是:法律行为之所以产生法律后果,不仅是因为法律制度为法律行为规定了这样的后果,首要的原因是从事法律行为的人正是想通过这种法律行为引起这种法律后果。当然,法律制度承认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条件。 一般说来,行为人想取得法律上的效果(如移转物的所有权、承担义务或使他的合同当事人承担义务)是为了达到经济上的效果。 旨在使某种法律效果产生的意思是通过某些行为来实现的。这种行为通常就是这一意思的“表示”,即“意思表示”。 从上述所引的内容来看,意思表示是由一下部分构成的:一、目的意思,二、效果意思,三、表示意思。比如,我想给父母买套房子居住,那么,让父母居住就是目的意思,即动机,于是我就想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这是效果意思;我将我的这些想法通过行为表示出来,这是表示意思。但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学者们的意见并不统一,有主张三要件说的,有主张四要件说的。 在这一节中,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意思表示不同于法律行为。有的法律行为只需一个意思表示即可,有的法律行为则需要两个和多个法律行为构成,比如,契约的成立,就须双方当事人意

思表示一致。由此可见,意思表示只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构成要素, 除此之外,还需其他的要件,如,一些形式上的要件。 拉伦次在论述法律行为时,还提到,“无论是法律行为本身,还是加上其他组成部分(如另外的实施行为),至少都包含一个旨在 产生法律后果的意思表示,而合同则包含两个意思表示。然而,除 此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法律行为,这些法律行为并不是由一个或若 干个意思表示组成,而是体现为一种简单的意思实现。 所谓的意思实现是相对于意思表示而言的。它是指行为人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并不是通过行为人表达法律行为的意思的方式而使 法律后果产生——从‘受领对象’角度看也不能确定它具有这种目的——而是以创设相应的状态的方式,使行为人所希冀的法律后果 产生。这就是说,意思实现纯粹是一种实施行为,而不是表示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有先占无主动产和抛弃动产上的所有权等。”“承诺 行为是意思实现的主要表现形式。”他的这些论述体现了德国法学 家的类型化思维,把我们通常讲的承诺是与要约相对应的意思表示 再进行细分,但关于意思表示与意思实现的具体区别,我还不能充 分的领悟。 二、法律行为的种类 这部分内容与我国的现有理论冲突不大,我主要就其中的对我启发较大的知识点,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关于处分行为、取得行为和负担行为的划分。“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作用于某项现存权利的法律行为,如变更、转让某项权利、在权利上设定某项负担和取消某项权利等。处分的对象永远是一项 权利或一项法律关系。所有权人处分其所有权的处分行为,如移转 动产上的所有权以及在所有权上设定有利于第三人的限制物权(如 设定担保物权或用益物权)等。一旦所有权人在其所有权上设定了 某项限制物权,她就放弃了一部分所有权限,而将同样的或相似的 权限让与了他人。债权人处分其债权的行为,有债的免除、债权让 与以及预告终止通知等。在所有这些情形中,处分的对象是一项权 利或一项债务关系。处分权利的权限是该权利的组成部分,因此处

德国驾照考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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