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红河州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及宪法(六)

2013红河州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及宪法(六)

2013 红河州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理学及宪法(六)
26.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云众教育 27.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云众教育 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B.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 2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 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云众教育 C.国务院 D.国家主席 29.某地方性法规规定,企业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某企业 认为该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有权作下列何种处理?( ) A.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B.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C.向国务院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向省人大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30.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某,在他当选为代表一年后,迁入乙县居住,他应( )。 A.享有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到届满 B.自然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按正常工作调动手续转任乙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被终止甲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预习知识点:立法体制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预习 知识点: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主要为立法权限的划分。 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享有立法权是立法的前提,立法是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和表现。 从广义上讲,根据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形式的不同,立法权可以划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等。国家立法权是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带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立法权。地方立法权是由有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 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可以是单一层次的,也可以是多层次的。行政立法权是源于宪法、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低于国立法权和地方行政立法权;地方行政立法权又可分为不同的层次。授权立法权,又称委托立权或委任立法权,是有关的国家机关由于立法机关的授权而获得的、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立法的一种附属立法权。 立法体制的性质是与国家的性质相一致的,立法体制的形式则是与国家的结构形式和管理形式密切联系的。由于国情的不同,世界各国的立法体制呈现出多样化现象,主要有一元制、二元制两类。 当代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同时又是多层次的。在我国,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下属的部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此外,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包括立法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与宪法学与810民法学与刑法学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答案)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和宪法学和810民法学和刑法学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答案) 《2019年厦门大学考研法学院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答案,共七册)》由群贤厦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辅导经验,组织教学研发团队和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合作整理。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厦门大学考研同学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年厦门大学考研法学院复习全析》全书编排根据考研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 《民法》(王利明第六版) 《刑法学》(张明楷第四版) ----------厦门大学往年的参考书目为------------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民法》(第四版),柳经纬主编、朱炎生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另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刑法总论》,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或2011年8

月第七版。 本资料将结合提供的往年厦大考研真题内容,帮助报考厦门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厦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经典习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和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测试要求和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和答题技巧的目的。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 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财税法学 台湾研究院:宪法和行政法(涉台法律问题)、0301J7台湾研究(涉台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学 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学 海洋和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 适用科目: 705法理学和宪法学、810民法学和刑法学 本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2013级法理学练习

名词解释 (108)1、法学 2、权利 3、法的创制 4、法的适用 5、法理学6.法律关系 7.法律责任 8.司法 9、法的溯及力 10.法系 11、行政执法 12、权利能力 13.法律部门14、义务 15、法 16、法律自由 17、法律程序 18、狭义的法律效力 19、司法解释 20、法律监督 21、法律体系 22、法律规则 名词解释: 1法学:是以法或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 2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以主体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3法的创制:指一个国家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4法的适用:(狭义)专指国家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处理案件作出判断的专门活动。 5法理学:以理论形态存在的,以法的普遍使用原理、原则、规律、价值等为研究对象的法学的分支学科,它属于理论法学和基础法学。 6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关系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7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8司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的溯及力: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所产生的违法事件是否有效(我国在刑法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10法系:根据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而对其分类。 11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公职人员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于具体的人或事,调整具体的行政关系的活动。 12权利能力:能够享受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能力,是法律赋予主体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 13法律部门: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一个区域现行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14义务: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15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地行为规范体系。 16法律自由:(不会啊)# 17法律程序:人们遵循法定的时序和时3限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的法律行为。18法律效力: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9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针对审判工作和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法律具体适用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20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21法律体系:由若干法律规范及法律制度构成的一个整体,是用来描述和分析一定区域内法律规范整体构成的概念。 22法律规则:指以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2019年《通用知识》试题预测《法理学与宪法》答案及解析

2019年《通用知识》试题预测《法理学与宪法》答案及解析1、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法的继承是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影响和渗透 B: 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C: 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是法的继承内容之一 D: 社会主义的法和资本主义的法之间是不会存在有继承关系 点击收起答案 参考答案: BC 本题解释: [解析]A项中“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影响和渗透”的表述是错误的,“影响和渗透”既可以是纵向的,也可以是横向的,既可单向,也可双向。而法的继承只能是纵向的,单向的,即它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从表述上,应当说“法的继承是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其发展表现为文化积累的过程,其继承是不可避免的。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法的继承性,因此,法的继承有同质法的继承和异质法的继承之分。社会主义的法继承、借鉴资本主义的法属于异质法的继承。因此D项说法也是不正确的。排除A、D项,本题答案选BC。 2、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不属于我国公民所享有的政治自由的是_____。 A: 言论 B: 集会 C: 出版 D: 罢工

点击收起答案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3、单选题情理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下列属于情理的是_____。 A: 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 B: 案件的事实和具体情节 C: 公众普遍认为天经地义的一些权利 D: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辨是非、明事理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点击收起答案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解析]“情”是指人之常情,即人的本性、人的本能这方面,如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等;“理”有三种解释,第一种是指基于共同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文化传统,而形成的民众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守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等。第二种是天理,即天道,是贯通天然与社会的普遍原理,或者说是天然界、人与社会共同应该遵循的一些规律。第三种是指完全建立在人道基础上的公理,如人的理解力和意志力是有限的、人总要为他的生存和发展作出铺排、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等。而“情理”是情与理的辩证统一,是指人的通常心理和事情的一般道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规则或经验法则。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D。

法理学派代表人物

法理学派代表人物 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代表: 一、智者学派 正义就是遵循习惯和惯例而已——演变成后来的历史法学派 激进派: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演变成后来的分析实证学派奥斯丁的思想 法律是约定的善,而不是什么理想的正义或者自然的善——古典自然法 苏格拉底 二、柏拉图 《国家篇》(《理想国》)、《政治家篇》、《法律篇》 正义问题是其法律思想的主题。 ——坚持城邦社会分工论,政治正义分为“自然的政治正义”和“习惯的政治正义” 三、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尼各马可论理学》 提出了法治的经典定义,建立了系统性的法治理论。 ——“城邦以正义为原则。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正义恰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该是良好的法律” ——提出了分配正义与平均正义(矫正正义)的区分 ——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罗马法学: 一、特征:产生的先导性、内容的完备性、影响的深远性 二、代表人物: 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 ——把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发展为系统的自然法论,区分了自然法和认定法,认为自然法是神的理性和自然正义,是衡量人定法的正当性标准 三、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帕比尼安、莫蒂斯蒂鲁斯 引证法 国法大全 欧洲中世纪法学: 3R运动——罗马法学的复兴、文艺复兴、宗教改 一、注释法学派——代表世界性的罗马法系形成,为西方两大法系的格局奠定了基础。 第一阶段:伊纳留、阿佐、阿库休斯; 第二阶段:阿尔伯特鲁斯、巴尔多鲁(最主要代表)、巴尔都斯 二、教会法学 三、经院哲学家的法律观 奥古斯丁:对教会法的影响很大 阿奎那——《神发大全》;四分法:永恒法、自然法、上帝法、人类法 西方近代法学的开新:

法理学论述题及其答案

一、论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 (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1、一般法是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般法:(1)指法的整个领域,即包括宪法、民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2)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情况的综合研究。 2、法理学与部门法学 法理学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服务。法理学可能回答的不是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比如案件如何审理,程序如何进行,引用何种法律,适用何种制裁等等,它所关心的是法律的原理性问题。而对这些原理性问题的分析说明,则必然是理论性的和思维性的。 (二)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法理学研究的是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实践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法是什么?法是怎样产生发展的?法有什么作用和价值?同时,法理学还要概括和阐述法学的基本范畴如法、权利义务等,是各个部门法学共同适用的。 (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和学说。法理学特别注重对法学方法的研究,其所研究的一些方法也运用于各部门法学的研究。 二、论法学的研究方法亦可见教材P24-29 1、价值分析方法 法律是调整利益关系的标准,只有研究法律的价值问题,才能对法律的正当性、法律的目的、作用和社会意义等问题做出理论说明。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 2、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 法律体系是一种有序的逻辑结构,并通过语言符号表达出来,如果排除对法律形式问题的研究,人们就无法理解、运用和执行法律。形式逻辑(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比较分类)和辩证逻辑(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归纳与演绎的统一,分析与综合的统一,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 3、社会实证研究方法 法律是一种社会制度,它的运行是一种社会过程,只有把法律和相关的社会事实联系起来,对法律的研究才是全面的,法律也才是真正的法律。 三、论三大法学派的法律观念 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 (1)、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是: 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其二,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其四,?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 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

法理学练习题100道(含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本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该规范属于( A )。 A. 委任性规范 B. 准用性规范 C. 确定性规范 D. 间接性确定性规范 2、在司法实践中,当新法与原有法律发生矛盾时,应当适用( A )。 A. 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B. 从旧兼从轻原则 C. 前法优于后法原则 D. 从旧兼从重原则 3、下列( A )属于我国正式意义上法的渊源。 A.经济特区法规 B.法律学说 C.党的政策 D.司法解释 4、一国现行法总是分为不同部门而又成为内在统一、有机联系的系统,这个系统在法理学上称为( B )。A.法律制度 B.法律体系 C.法系 D.法学体系 5、在我国,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发生冲突时,应当由(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最终解释

B.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最终解释 C.中共中央作出最终解释 D.中央政法委作出最终解释 6、在我国,( B )有权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性规章。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各部委 7、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C )。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 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 8、法律即使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也往往相似,可以相互借鉴的是( A )。 A.维护阶级统治的那部分法律 B.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那部分法律 C.所有的法律 D.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 9、违法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 C )。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10、下列活动中属于法的创制的有( B )。 A.法规汇编 B.法规清理 C.法典编纂 D.法条竟合 1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B )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法理学基本原则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5、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并对违反习惯者严厉惩罚的原始时期的行为规范。。习惯是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6、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7、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8、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9、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10、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11、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发现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12、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13、大陆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14、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法系。 15、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16、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社会需要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17、法治是指依法治理国家的原则。 18、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19、法的原则指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0、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指反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容的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法律常识汇编——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等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

法理学练习题及答案

绪论 一、单选 1、“法律现象”是法学研究的________。 A 认识对象 B 认识主体 C 认识内容 D认识逻辑 2、 法理学与整个法学的关系是______。 A包含关系 B交叉关系 C 反对关系 D矛盾关系 3、 _______是研究法理学的根本方法。 A唯物辩证法 B辩证逻辑 C形式逻辑 D语义分析 4、________作为法理学研究、构建法理学体系的起点和归宿。 A 国家 B 权利与义务 C方法论 D唯物主义 5、仅限于对法律规则本身的内容进行解释的方法是________。 A理论分析方法 B 实证分析方法 C规范分析方法 D 经验分析方法 二、多选 1、我国当前对法学体系的分科主要有_________。 A“六分法” B“九分法” C“二分法” D “五分法” 答案:AB 2、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_________。 A根本方法 B基本方法 C具体方法 D 规范方法 3、法理学的内容具有_________。 A基础性 B一般性 C根本性 D普遍性 4、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可以概括为________。 A 理论方法 B 实践方法 C 具体方法 D 抽象方法 5、理论方法是思维自身的逻辑方法,包括__________ A思维方法 B思维工具和 C思维手段 D 思维对象 二、简答: 怎样理解法律学的学科地位? 三、论述: 试述法学体系的内容和结构。 1.试述法学体系的内容和结构。 2.简述法学的概念。 3.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4.怎样理解法理学的学科地位? 第一章 一、单选 1、法律的定义揭示了法律_______。 A“为什么” B“是什么” C 功能 D 形式 2、古代最终以_______解释法的定义 A神性 B悟性 C人性 D德性 3、马克思主义定义法律的基本依据是: A历史唯物主义B唯物主义 C经验主义D机械唯物主义 4、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_______。

法理学重点整理

法理学重点整理 1.法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论(了解分析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及本书观点) 2.法学的研究方法(了解有哪几种) 3.法理学的性质 4.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了解三次飞跃,重点是第三次飞跃) 5.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6.法的基本特征 7.法的作用及其分类(学会区分法的作用的分类,重点法的规范作用) 8.法的局限性 9.法的定义(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定义) 10.法的渊源的内涵及类别(注意区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和习惯) 1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12.法的分类(了解划分方法,注意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位阶) 13.法的效力范围(掌握法的对象效力遵循的原则;法的时间效力中最重要的是法的溯及力及原则;了解法的空间效力) 14.法的效力冲突及处理原则 15.法律体系的概念及特点 16.法律部门的概念及特点 17.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意已经形成了,注意和法治体系不要混淆;了解当前九个主要法律部门) 19.法律概念的分类 20.法律规则(了解三要素说、二要素说,重点法律规则的三大特点) 21.法律规则的分类 22.法律原则的概念及作用(了解) 23.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24.法律原则的分类(了解) 25.法律原则的适用

26.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P131页) 27.权利和义务的分类(了解不同的分类,重点应有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与义务;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28.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了解关系,重点是权利本位的四个法律特征) 29.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30.法律行为的结构(了解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包含哪些) 31.法律行为的分类(了解即可,注意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主行为与从行为) 32.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33.法律关系的分类(了解有哪几种分类,重点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34.法律关系的主体(了解有哪几种) 35.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重点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6.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及种类 37.法律规范的概念 38.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注意区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9.法律责任的概念 40.法律责任的构成 41.法律责任的种类(了解即可) 42.法律责任的原则概念及种类 43.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规则原则 44.法律责任的承担(了解有哪些方式,注意违宪制裁) 45.法律责任减轻的情形 46.法律责任免除的条件和方式 47.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48.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 49.法的历史类型(了解有哪几种) 50.法律演进的概念及基本规律

(完整word版)法理学练习题和答案

法理学练习 一、填充题: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P45~47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P46~47 3、法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其全部内容的社会规范。P46 4、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所谓国家意志其实是(统治阶级意志),法律的内容实际上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水平)所决定的。P43,P44 5、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法的清理、(编纂)和(汇编)三种。 6、各国对于法的对象效力大致有四种原则,即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和综合主义原则。P62 7、法的终止生效,指法从何时起不再有效。通常有(命令)终止和(默示)终止两种形式。 8、所谓法的三要素是指(法律规则)、(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P66~77 9、法律规则有严密的逻辑结构,通常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P69 10、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通常表现为公民(许可)如何如何,(必为)如何如何以及禁止如何如何。 11、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按照法律原则的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P75 12、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P78 13、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两个方法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14、《国务院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属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法》、《红十字会法》属于(社会法)法律部门。P83~87 15、《合同法》、《继承法》属于(民法)法律部门,《教育法》、《律师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P83~87 16、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P103 17、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然人(公民个人))或者(组织(法人))。P114 18、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法律上所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P115 19、公民的行为能力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P116 20、法律关系客体应当具有(客观)性、(可控)性、(法律)性和有用性。P116~117 21、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P119 22、法律责任的种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P126~127 23、我国现行的刑事制裁为五刑,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P130 24、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P130 25、法的起源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P148 26、现代资本主义的两大法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P154 27、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的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P190~192 28、我国的立法程序由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以及公布法律这四个步骤组成。P196~197 29、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和(科学)原则。P199~201 30、与司法比较,执法具有主体的特定性、内容的广泛性、活动的(单方)性、行为的(主动)性以及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的特点。P208 31、当代中国执法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以及(效率)原则。P210 32、与执法比较,司法具有专属性、(程序)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的特点。P212

法理学作业答案

法理学作业答案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第一章法理学绪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答:法理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3个: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前2个问题是法律的本体论问题,后1个问题则是法律的认识论问题。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的地位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即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3)法学的方法论。除作为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通过研究法学的方法,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为整个法学研究提供方法论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一般的科学方法;具体的科学方法;法学特有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习题1

? 1.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 定可以溯及既往 D.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 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 2.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后法优于前法 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3.下列有关法对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各国法律对作为人权主体的人和作为公民权主体的人在效力规定上是相同的 B.法律在对人的效力上采取“保护主义”原则,主要是为了保障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人权 C.中国法律中有关于“保护主义”原则的规定 D.法律对在不同空间活动的人所规定的效力有一定差异 4.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刑事法律若具有溯及力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也违反正义的原则 B.法治社会要求法律具有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符合这一要求 C.在某些现代民事法律中,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律有溯及力 D.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 5.现今的很多法律格言都是在古罗马时期形成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就是一例。这一思想后来被古典自然法学派所推崇,并体现在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之中,形成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根据此引文以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 A.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是用法律格言的形式表现的 B.“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法律效力原则 C.只有古典自然法学派强调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D.法不溯及既往仅仅是人权宣言和宪法通行的效力原则 ?6.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走:“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 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款所体现的是哪一原则? A.属人主义原则 B.属地主义原则 C.保护主义原则 D.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之折衷原则 ?8.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法理学 名人名言

法理学名人名言 1、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2、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3、造法易,执行难。 4、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5、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6、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7、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8、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9、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10、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11、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12、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13、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14、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15、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1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17、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18、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19、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20、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21、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22、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

味着司法权的丧失。2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24、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25、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26、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27、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28、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29、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30、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31、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32、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33、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34、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35、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36、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37、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38、39、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

2012年厦门大学705法理学和宪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厦门大学705法理学和宪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厦门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705法理学和宪法学 招生专业: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地学部(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尘态学院)各相关专业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 1.制宪机构 2.居民委员会 3.基本权利冲突 4.获得物质帮助权 5.法的编纂 6.司法平等原则 7.推定权利 8.法的溯及力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美国学者卡尔·罗文斯坦(Karl Lowenstein)的宪法分类。 2.简述中国宪法中的分工与制约原则。

3.简答法律职业的特征。 4.简答法律解释的原则。 三、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湖南卫视连续举行的“超男”、“快女”等选秀节目收视率较高。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禁止在黄金时段播出此类选秀节目。试分析国家广电总局的这一要求涉及到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其合宪性如何。 2.2011年10月,广东佛山发生了“小悦悦事件”。一司机肇事撞倒并碾压过小悦悦后逃逸,经过的18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有人主张对这些冷漠的路人予以法律制裁或今后要制定要求路人负有救助义务的法律。请结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分析可否通过法律提升道德。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则与基本人权原则之关系。 2.请谈谈你对法治与人治之间差别的看法。 参考答案(含视频讲解): 厦门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705法理学和宪法学

法理学练习题

练习题 一、判断题。 1、立法是一种永恒的现象。() 2、法发展的一般规律,不能从法本身获得理解,而是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 3、法律移植不仅发生在同一法律集团内部,而且在大的法律集团之间也发生相互吸引,借鉴的现象。 4、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实行法治就以为着一定有健全的法制。 5、国家也可以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 6、法律产生、发展和消亡最终收社会生产力水平制约。 7、在没有法律规则的时候,法律原则可起到弥补不足的作用。 二、单项选择题。 1、法律调整是一种()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2、自由与纪律在法律上的体现为() A、权力和义务 B、允许和禁止 C、积极义务与消极权力 D、正义与利益 3、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法律制度的总称为() A、法制 B、法治 C、法系 D、法律 4、法的社会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 A、一国的历史传统 B、地理环境 C、经济基础的性质 D、一国的民族文化特点 5、法律规范中关于规范适用的条件的部分分为法律规范的() A、假定 B、处理 C、制裁 D、后果 6、立法者将生活中已存在的某些零散的社会规范加以改造制作,使其条文化和系统化,整合为规范化的法律文本。该行为是() A、法的认可 B、法的修改 C、法的制定 D、法的补充 7、下列关于正义的认识正确的是() A、正义是永恒的 B、正义是客观的 C、正义是绝对和相对的统合 D、正义是主观的 8、下列主张属于法的本质问题的是() A、法具有国家强制力 B、法具有确定性

C、法师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师立法机关制定,认可的规范 9、法这种客体对于社会主体的关系和在这种关系中所具有的的可以满足或影响社会主体需要的属性和潜能是() A、法的功能 B、法的价值 C、法的本质 D、法的作用 10、一下法和经济基础相互关系的认识错误的是() A、经济基础之外不存在其他可以影响法的因素 B、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起源、性质、特点、发展变化等 C、法特殊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有助于确认、维护一定的经济基础 D、法特殊的强制性可以帮助执政阶级摧毁或改造旧的经济基础 11、对权力资源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利益进行法定制度性配置的专门活动,被称为() 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守法 12、当今各国立法的最基本的准则是() A、遵循科学原则 B、遵循民主原则 C、遵循宪法原则 D、遵循法治原则 13、有立法权或立法主权性质的国家机关制定的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文件是指() A、根本法 B、成文法 C、不成文法 D、主动性 1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司法的特征的是() A、中立法 B、专属性 C、独立性 D、主动性 15、在刑事审判中,大多数国家对于发生在旧刑法生效期间的犯罪行为,如果在新刑法生效时才对该行为进行审判,原则上适用() A、新刑法 B、旧刑法 C、特别法 D、国际法 16、法所规定的的能够引起一定法的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便跟和消灭的实际情况,被称为()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实 C、绝对事件 D、相对事件 17、具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被称为() A、合法行为 B、中性行为 C、违法行为 D、法律行为 18、在我国当代民主和法制建设中,民主是法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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