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依法行使权利

3.2 依法行使权利
3.2 依法行使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2.能力目标:结合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教学重点:依法行使权利。

教学难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搜集关于自强不息的视频资料或者文本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对疑问和困惑做好记录。

教学过程:

激情阶段:

一、导入新课

上海市静安区公布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如图)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的确,老洋房是业主花8000万元买下来的,公民的“财产权”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公民行使财产权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不能够“无法无天”。

思考:王某是在依法行使财产权吗?(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不是。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活动一:角色扮演

江苏徐州的一位大妈火了。因为她闯红灯和横穿马路,被交警拦下,被告知需要“站岗”后,多次爆出雷语:“我有心脏病,如果犯病你要赔我钱;不差钱,明天继续闯;我就教育

孙子去偷,去闯红灯;我50多,不,我60多了。”一时间,网友热议不断。“闯红灯大妈”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诸多层面的问题。闯了红灯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还如此蛮横……

学生分角色扮演,模拟这一情景。

1.思考:(1)对徐州大妈的言行,你是怎么看的?(2)如果你是现场的交警,会对她讲哪些道理?

提示:(1)这是法治观念淡薄的表现,不懂法律,不依法行使权利。(2)闯红灯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等。

活动二:情景再现——足球比赛

(阅读教材第41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甲队球迷的行为可能造成哪些危害?

提示: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知识拓展:我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1)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3)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4)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总结:行使权利有界限;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为代价。

体验阶段:

目标导学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活动三:探讨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好处

2017年7月16日上午,在北京飞往上海的上海吉祥航空公司HO1252次航班上,因一名四岁儿童在未购票的情况下登机,致该航班的全体乘客不得不重新安检,原计划6点55分起飞的飞机延误至11点59分起飞。吉祥航空公司对于此次航班长时间延误而耽误旅客的

行程深表歉意,并表示,针对当日航班旅客的补偿工作已经启动。

1.思考:(1)假如你是这次航班的乘客你会主动维权吗?(2)维护权利时需要遵守程序吗?为什么?

提示:(1)会(或不会)。(2)需要。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导行阶段:

活动四:探讨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怎么办

(阅读教材第42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2.思考:(1)张某与村民、厂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2)你认为哪种解决方式较为合适?

提示:(1)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2)协商。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学生阅读教材第42—43页的内容,了解相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

3.归纳总结:

小结:本节课学习了依法行使权利。了解了行使权利有界限,知道了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为代价的道理,知道了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明白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采取正确的途径和方式来维权。

论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论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 务的关系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论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他们都作为民事主体实现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必然在其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概括言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有如下关系。 第一、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对应关系是指法律权利一般有相对的法律义务存在。二者共同处于法律关系的统一体中。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在任何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有法律权利,对方主体就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反之亦然。(2)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每一主体在享有权利之时都对应承担一定义务。如双务合同中。 第二、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社会中的权利义务的设置是对等的。主要表现在:(1)社会生活中权利总量大于义务总量,有些权利就会行同虚设;反之,社会容易产生特权;(2)在有的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也是对等的。当权利义务处于分离状态时,一方享有权利的量和对方承担的义务的量是对等的。如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与债务是对等等。 第三、功能发挥中互动关系。法律功能常常是通过它所设定的权利与义务得以现实表现出来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功能上的互动关系主要体现在:(1)法律义务的履行促进法律权利的实现;(2)法律权利的享有也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 第四、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

现代立法总体上讲是以权利为本位。权利本位在现代社会中包括个人权利本位和社会权利本位。所谓权利本位就是说法以权利(个人权利或社会权利)为起点或出发点。以权利为重心是现代法律制度的特征。我国支持了权利本位,因为:(1)市场经济对法律的要求主要是设定权利和保障权利;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体现了权利本位的要求。(2)人权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法律权利就是人权在法律中的体现。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分析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依法行使权 利》教案分析 2依法行使权利 【核心素养】法制意识 【教材分析】 本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二框内容,本框内容承 接框,在学生了解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什么之后,更加急需 的就是要了解行使权利的正确方法。本框通过行使权利有界限,以及维护权利守程序两部分内容,帮助学生知道任何权 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 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学情分析】 学生在学习了公民基本权利所包含的内容之后,已初步 树立起权利意识。但是,对于权利应如何行使,以及当权利 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仍旧不甚了解。本节课 将帮助学生了解如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在学习权利是有 范围时,学生可能会觉得这一内容与上节课所学的政治自 由、人身自由相冲突,教师需循循善诱,启发学生明白宪法 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课程标准】 本节课对应的课程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

利与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 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知 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 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学目标】 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结合“球迷过激行为”等案例,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及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 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结合正确解决纠纷的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 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 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 自觉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教学重难点】 重点:学会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难点: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 权利的道理。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如图漫画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哪些权

法理学-第八章-权利与义务

第八章:权利和义务 一、2012年论述题:为什么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中具有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律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 (1)权利和责任是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逻辑关系的个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 ①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一个标准之所以被称为是法律规范,就在于授予人们一定的权力,告诉人们怎样的主张和行为是正确的、合理的、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给人们认定某种义务,指示人们怎样的行为是应为的、必为的和禁为的,在一定条件下会由国家权力强制执行或予以取缔。 ②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某一社会关系之所以是法律关系,就在于它是依法形成或法律机关确认的、以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③至于法律责任则是由于侵犯法律权利或违反法律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法律关系主体的、带有直接强制性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 (2)权利和一去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 ①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和总章程的宪法,它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和法律制度,实际上就是确认和规定社会上各个阶级、阶层、集团、民族等社会基本力量在国家生活中的权力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权和职责。 ②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国家职能中所拥有的权利(权力、职权)和义务(职责),以及在政府与公民、法人等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③民法调整平等关系主体之间有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解决因侵权或违约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纠纷的准则。 ④经济法调整着国家在管理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国家与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与经济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⑤刑法规定何种行为是极端的、超越社会容忍极限的侵害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应采取的取缔和惩罚措施,以此敦促或强制罪犯履行法定义务,以保护人们的法定权利。 ⑥诉讼法规定着诉讼过程中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⑦国际法也是以权力和义务为构成要素的。不过它是通过条约和协定、惯例等形式确定下来的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⑧其他法律部门也都是确定人们在某种社会生活领域和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权利和义务通贯法律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 ①任何国家的立法,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实际的阶级力量对比以及民族文化传统等条件,确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过程。 ②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社会的活动中,依靠国家权力。落实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 依法行使权利 课时训练

3.2 依法行使权利 一、选择题 1.邻居冯某养的宠物狗常在夜间吠叫,扰得四邻不安。小闽与其交涉,冯某却理直气壮地说:“我有权养狗,狗叫是正常的。”小闽据理力争,理由是 A.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 C.公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 D.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 2.小李在工地辛苦工作一年,工地负责人竟以种种借口拖欠工资不给。对此小李可以采取的快速而又简便的维权方式是 A.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B.到当地人民法院状告工地负责人 C.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D.直接与工地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 3.公民可以通过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下列对诉讼的认识正确的是 A.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诉讼 B.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D.诉讼是公民维权方式中比较快速、简便的维权方式 4.毕达哥拉斯说:“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自由的人。”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没有绝对的自由 ②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利益 ③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④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可能享有真正的自由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当公民权利受到损害时,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 ①协商②调解③诉讼④仲裁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6.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对仲裁认识正确的是 ①仲裁不具有约束力②仲裁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④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争议时,可申请仲裁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7.小强在影剧院看电影时,兴奋之余,不禁手舞足蹈,大声叫好,引起周围观众的不满,周围观众制止

部编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部编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部编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3.2依法行使权利 【核心素养】法制意识 【教材分析】 本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二框内容,本框内容承接第一框,在学生了解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什么之后,更加急需的就是要了解行使权利的正确方法。本框通过行使权利有界限,以及维护权利守程序两部分内容,帮助学生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学情分析】 学生在学习了公民基本权利所包含的内容之后,已初步树立起权利意识。但是,对于权利应如何行使,以及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 维护自身权利仍旧不甚了解。本节课将帮助学生了解如何行使权利, 维护权利。在学习权利是有范围时,学生可能会觉得这一内容与上节课所学的政治自由、人身自由相冲突,教师需循循善诱,启发学生明 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课程标准】 本节课对应的课程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利与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

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学目标】 1、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结合“球迷过激行为”等案例,知道任 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及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2、结合正确解决纠纷的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 和维护权利。 3、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 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自 觉维护宪法尊严。 【教学重难点】 重点:学会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难点: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如图漫画不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哪些权利?你认为明养狗 应注意什么? 提示: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利等。明养狗要注意:如养狗是不是 影响邻居,狗是不是按时打防疫针,狗的居住条件,还有遛狗时是不 是带了狗粪袋,是不是及时清理狗粪,是不是牵牢狗绳或把狗拴在固

论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论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摘要: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范畴而言的。它们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不可分离,相互依存。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放弃,二者功能上互补。 关键词: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一、权利与义务问题的提出 首先,我们应当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于法律上而提出的。每一项法律都有其适用范围,适用的对象、群体,那么适用者本身就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相对的。 在讨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从法律的定义我们也可看到明显的“权利”与“义务”的字眼,这充分说明在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本文所要讨论的正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正确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我们如何去看待。当今时代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处处强调依法治国,无论对于社会、某一社会组织,尤其是个体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绝对离不开的。因此说“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无论进行日常生活还是从事经济交往,缔结契约都不可避免”。我们以一种不太恰当的方式来打比方,将法律比作是契约或是一纸合同,那么签约双方都应本着“互惠互利”的

原则,你既要给对方应有的权利,给其实惠,但对方又必须去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基础上的一份“契约”才会显现其公平。 其次,我们简单的说说权利与义务。当今社会,我们崇尚法律,并且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但纵观每一种法律,都脱离不了权利与义务,这再一次说明了法律中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性。从字面上看,法律中的权利与义务很抽象,即使你肯查字典,找到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我想也未必能完完全全把它理解,还是会很抽象。“权利”与“权力”不同,“权利”的“利”显然要代表利益,与人本身息息相关。而义务本身却是要我们履行的。至于权利与义务接下来我们会详细论述。 再次,我们一直在强调依法治国,强调公民意识,公民要维权。但不得不承认一些社会现象,当今在我国有许多公民往往只强调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往往忽视自己应当去尽哪些义务,甚至专门躲避相应的义务。在当代这样一个开放、文明的时代,这种做法不利于我国的进步,也无益于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有待于提高。我国的公民只有“权利意识”而没有“义务意识”。 因为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认识的本身也反映了一个公民的法律素质高低,也反映一国的法制化水平。那么,我们应当讨论一下权利与义务二者的关系以及涉及到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 二、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论述 从辩证法的观点看来,权利与义务这对矛盾的双方是既有区别又

人教版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3.2 依法行使权利 课时练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3.2 依法行使权利课时练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正确行使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行使权利的方式必须合法 B.行使有些权利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C.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D.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 某公司因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董事长陈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这警示我们公民在行使权利时( ) ①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②要采取合法手段 ③要有权就用,不然过期作废④不要有太严重的违法行为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3. 自习课上,王明大声朗读课文,同学制止他时,他却说:“读书是我的权利和自由,我想 怎么读就怎么读。”你应该对他说( )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集体的利益 ③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能为所欲为 ④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得到他人的许可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 4. 某镇政府因违规收费而被村民告上法庭。从诉讼程序上看,该案件属于( ) A.刑事自诉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违法行为 5.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面属于 正确维权的是( ) ①沈某在购物时因结算价格与商家争执,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②李某在购买新房时因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王某购买的新手机频繁死机,经检验属质量问题,他与经销商协商获得赔偿 ④张某因购买的小汽车出现质量事故得不到解决,将车拖到工商局门口当众砸毁 A.①②③ B.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6. 看漫画《算计》,你从中得到的启示是( ) A.商家太可恶了,找人揍他 B.消费者应与生产者协商解决 C.消费者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 7. 小薇和父母去饭店吃饭,被饭店餐桌上方的灯架砸伤,她将饭店告上法庭,胜诉后获得赔 偿。小薇的经历告诉我们( ) ①要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②为了一点小事打官司,得不偿失 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忍气吞声 ④要采取一切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A.①②③ B.①③ C.②③④ D.①②④ 8.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而没有门槛的发言权很容易放大自我,忽视别人的存 在。“任性”的发言,可能会埋下不友善的种子。下面对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交往中,不伤害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是正义的最起码要求

第七章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第七章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 二、法律权利 三、法律义务 四、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无论是就法学理论而言还是就法律实践而论,我们都必须承认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即,以法律规则为主体的法律的基本要素,其内容之所指皆直接或者间接地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关;而以法律规则为主体的法律的基本要素的实践运用,其内容和目的也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为轴心而展开的。换一句话说,同时以权利和义务两种机制来规范化地调整和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重大的社会利益关系、权力关系和身份关系,恰恰是法律区别于其它“非法律”的各种社会规范的典型特征。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不仅在法学理论意义上居于法律的核心地位,而且在法律实践上也居于法律及其活动的核心地位。 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 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结合意义上,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法律中的这种核心地位,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 第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乃是法学(法哲学)范畴体系的逻辑始项——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所包含的矛盾的两个方面。从历史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包含了法律产生和发展的一切矛盾的萌芽。正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矛盾,成为了法学的基本矛盾。 第二,从法律实践操作与运用的内在逻辑角度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乃是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之逻辑联系各个环节的基本构成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是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抽象而明确的规定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体(人们)的行为模式宣告,法律行为是社会主体(人们)依照或者不依照法律规则(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的指引下、社会主体(人们)之间通过各自的法律行为而形成的具体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法律责任则是社会主体(人们)违反法定义务——不当行使法律权利、不履行和/或不适当履行法律义务——而引起并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和归结、由有责主体承担的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第三,从宪法到民法、行政法、刑法、程序法等基本法律再到一般性法律、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和规章等,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国内法到国际法,所有的法律的部门或领域无不是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为基本粒子而构成。可以说,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始终贯穿于法律的所有部门。 第四,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来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的法律,其全部活动与所有方面,都是围绕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而进行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贯穿于以立法为起点,以执法、守法、司法为主要环节的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 [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26—333页。

2019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行使权利课时练习语文.doc

3.2依法行使权利 一、选择题 1.1月3日,开年仅3天,中央纪委宣布陕西省副省长冯新柱涉嫌危机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9年首虎应声落马;山东省副省长季湘绮、江西省副省长李贻煌、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晓林等三名省部级干部接连被查。这些事实说明() ①行使权力要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 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③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可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④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松懈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2.2019年2月,消费者黄静用20900元购买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后因故障不断与华硕公司多次交涉,并提出5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后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刑拘、批捕。此案的判决说明() A.个人权利是无限的 B.个人隐私权难以保护 C.行使权利有界限 D.维护权利守程序 3.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最有用最根源的做法是() A.与他人协商 B.寻求人民调解员的帮助 C.寻求法律帮助 D.直接找人报复 4.我国公民享有广博的政治权利,下列属于依法行使政治权利的是 A. .王某给人大代表写信反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 B.xx依法继承父亲的合法财产 C.xx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D.张某用贴大字报的形式举报某领导的贪腐行为 5.我国公民享有广博而真实的权利。青少年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 ①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②必须在老师或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行使 ③应在不妨碍自己个性、醉心发展的前提下行使 ④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 A.①② B.②③④ C.①④ D.①②④ 6.某电大女生遭四名女生脱光衣服殴打拍照,照片被上传至网络。四名施暴女生以故意侮辱妇女罪分别领刑两年至六年不等,其中三名被告案发时还未成年。这一案例警示我们 A.遏制校园暴力我们无能为力,只能依据法律 B.即便未成年人,校园施暴若触犯刑法也会领刑 C.避免与他人争吵,学会构建调和的人际关系 D.面对校园暴力,要学会规避,善于精巧化解 7.毕达哥拉斯说:“不能制约自己的人,不能称之为解放的人。”正确的理解是 ①公民在行使权力时没有绝对解放 ②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力,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利益 ③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可能享有真正解放 ④公民行使权力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力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使学生了解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的相关知识 2、能力目标:使学生增强国家观念,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 3、情感态度目标:使学生学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教学重点难点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形式以及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教法案例讨论法、讲授法。 教具使用多媒体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内容与过程 教学内容复习提问 导入新棵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讲是我国的国体。那么在我国人民到底想有什么样的权利呢?本节课我们就来学习公民享有民主权利。 讲授新课第一节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一、公民享有民主权利 (一)广泛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1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定义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参与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河北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称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行使这个权力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力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力。 (3)监督权

法理学考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理学考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1.权利的概念和特征 (1)权利的概念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允许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权利的特征 ①法律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国家法律认可或保障,当主体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主体有权要求国家保护其权利,国家也有义务予以保护。 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体对所享有的权利有自主处分的能力,即主体对法律权利有依法选择性。 ③法律权利总是与法律义务紧密相连,没有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不可能存在。 ④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2.义务的概念和特征 (1)法律义务的概念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对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要求和约束,"为

一定行为的义务"要求义务承担者必须要做出一定行为方能履行义务,也称作为义务,如纳税义务;"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要求义务人不得做出一行为,也称不作为义务,如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2)法律义务的特点 ①法律义务是法律要求主体为或不为的一种应当行为,即一种要求或期望的、尚未实现的行为,对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是义务本身,而是义务的实现。 ②法律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义务承担者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否则就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惩罚。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三)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联系 (1)从结构上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从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 (3)从产生和发展上看,权利与义务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净胜,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往往强调义务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而在民主法治社会则为权利本位,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教案知识讲解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为主,多媒体教学;启发式教学方法:课堂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师生互动,让学生参与课堂教学。 教学内容: 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公民应该享有哪些法律权利和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如何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如何尊重别人的权利,当自己的法律权利受到侵害后如何依照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和救济,以及滥用去律权利和违反法律义务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大学生只有了解相关的去法律知识,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妥善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个人修养。 课堂讨论:请同学们作为当代大学生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 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法律权利 (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 法律权利可以概括为,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特征: 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二)法律权利的分类 1.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 2.政治权利、人生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财产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社会经济权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等。文化权利包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3.2《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依法行使权利》教案 【核心素养】法制意识 【教材分析】 本课是教材第二单元第三课的第二框内容,本框内容承接第一框,在学生了解了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什么之后,更加急需的就是要了解行使权利的正确方法。本框通过行使权利有界限,以及维护权利守程序两部分内容,帮助学生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学情分析】 学生在学习了公民基本权利所包含的内容之后,已初步树立起权利意识。但是,对于权利应如何行使,以及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仍旧不甚了解。本节课将帮助学生了解如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在学习权利是有范围时,学生可能会觉得这一内容与上节课所学的政治自由、人身自由相冲突,教师需循循善诱,启发学生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课程标准】 本节课对应的课程标准是“我与他人和集体”中的“权利与义务”。具体的内容标准是“了解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懂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学目标】 1、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结合“球迷过激行为”等案例,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及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2、结合正确解决纠纷的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3、通过了解宪法相关规定,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尊严。【教学重难点】 重点:学会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

难点: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讨论法 【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 如图漫画不文明养狗侵犯了邻居和其他居民哪些权利?你认为文明养狗应注意什么? 提示:休息权、环境权、人身权利等。文明养狗要注意:如养狗是不是影响邻居,狗是不是按时打防疫针,狗的居住条件,还有遛狗时是不是带了狗粪袋,是不是及时清理狗粪,是不是牵牢狗绳或把狗拴在固定的柱子上等。 过渡:通过漫画我们了解到,养狗虽然是我们的权利,但是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却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所以我们明白了在行使权利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界限。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学习行使权利的界限都包含了什么。 行使权利有界限 任务一、通过探究“球迷过激行为”的案例,及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权利需要依法行使权利。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探究活动一 查阅宪法,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例: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

依法行使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 教材分析: 课程依据标准: 本节内容选自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三课。本课所依据的课程标准的相应部分是“行使权利有界限”、“维护权利守程序”。结合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内容解析: 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结合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明确维护权利守程序的原因和方式。 2.能力目标:结合案例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会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明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增进热爱宪法的情感,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教学重点:依法行使权利。 教学难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情景设置法、探究活动法。 教具:多媒体课件

课型:新授课 教课时:1课时 学生准备:提前预习新课,构建本课时知识网络图。 板书设计: 依法行使权利 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1、行使权利的界限 2、公民行使权利的要求 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3、公民怎样行使权利 (1)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4、维护权利的方式: 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上海市静安区公布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如图)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的确,老洋房是业主花8000万元买下来的,公民的“财产权”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公民行使财产权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不能够“无法无天”。 思考:王某是在依法行使财产权吗?(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3.2依法行使权利

课题依法行使权利授课时间月日累计课时节 一、学习目标 1、认识到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的重要性。 2、知道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 3、懂得维护权利要遵守规则,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 二、评价任务 1、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41--42 2、公民应如何做到维护权利守程序??P42 3、协商的适用范围、优势及程序?P42 4、调解的依据、实施及类别?P43 5、仲裁的适用范围及过程?P43 6、诉讼的适用范围及类别?P44 三、教学设计 情境导入:我国公民是否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情境: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微博等渠道,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 结合视频,1、“散布网络谣言,警方依法查处”与“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是否相违背? 2、简要谈谈你对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的理解。 1、不违背 2、行使权利有界限,越界就有危害,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要规范自身言行。 知识模块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观看视频并思考:如果你在现场,你会对视频中的女子说什么? 我来当法官—— 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法律链接—— 我国宪法对公民行使权利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 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行使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公民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任何人不得利用结社自由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健康、妨碍国家安全的活动;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是人类文明社会所具有的一种实质性要素,它既是人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社会文明演化进取的不可少的力量。在历史上,人类对权利的探求也可谓是一个艰苦而富有成效的过程,在这种艰苦的探寻过程中,我们不能不提到三位启蒙思想家,即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他们对人类认识自己的权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通过对上述几位启蒙思想家关于权利论述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启蒙思想家也不得不承认,所谓的自然权利也是需要国家权利支持的。诚然,在权利的问题上,它所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权利与国家权力的问题,因为个人权利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支撑和保障就无法实现,但是,国家权力在支撑和保障个人权利的过程中,又不能没有边界,不能没有任何限制,否则,国家权力又会对个人权利的践踏和侵犯。因此,这又需要对国家权力加以约束和限制。但是,对国家权力机关加以约束和限制如何进行呢?或者说对国家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以何为准呢?是仅以现行的法律规定(实在法)为准呢?还是在除了实在法的规定之外另有其它的东西呢?这里就涉及到实在法与应然法的问题了。具体说,涉及到“法定权利”和“应有权利”的问题了。法定权利来源于国家权力,没有国家的授权一切合理的要求都不会成为权利,它说明了权利的尺度,是为主体从强化法律的实效方面实现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应有权利是来源于人的道德性质,国家权力的授权只是对这种基于道德性质合理要求的一种认可而矣,它说明了权利的性质,是社会主体评价法定权利的依据。因此,对上述问题的不同理解,便会得出法的本位的不同结论。义务本位法是以实在法对考察基点,而权利本位法是以应然法为考察基点。在与国家权力关系问题上也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 关于“义务本位”的理解 为了更好的理解“权利本位”,我们有必要对“义务本位”作简要的理解。张文显教授认为“义务本位法”存在于前资本主义法中,并有其深刻的经济基础,政治背景和伦理支撑。前资本主义是一种自然经济的社会,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之中,在这样的社会中,皇帝握有无限的权力,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在这样的社会中,法律必定道德化或宗教化,重伦理轻法理,大量的道德规范或宗教规范被统治阶级的国家化为法律规范,道德原则和宗教信条亦被奉为法的精神。因此,在“义务本位”法的社会中,法的主要作用是社会控制,强调的是一种服从,臣民服从皇帝,奴隶服从奴隶主,农民服从地主,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少数人享有特权,而大多数只享有少部分权利,甚至根本无权。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不平等、不自由是其显著的特征,法律也根本不以平等、自由、民主等作为其价值取向,而仅仅是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是一种镇压人民反抗的工具。所以,这样的法律当然是以人的义务为其首要任务。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宣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解放,这种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必将被历史所淘汰而寿终正寝。 关于“权利本位”的理解 “权利本位”是“法以(应当以)权利为其起点、轴心或重点”的简明说法。在整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权利和义务

2020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第三课 依法行使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 知能演练提升 1.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面属于正确维权的是() ①沈某在购物时因结算价格与商家争执,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②李某在购买新房时因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王某购买的新手机频繁死机,经检验属质量问题,他与经销商协商获得赔偿④张某因购买的小汽车出现质量事故得不到解决,将车拖到工商局门口当众砸毁 A.①②③ B.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2.看漫画《算计》,你从中得到的启示是() 算计 A.商家太可恶了,找人揍他 B.消费者应与生产者协商解决 C.消费者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 3.小薇和父母去饭店吃饭,被饭店餐桌上方的灯架砸伤,她将饭店告上法庭,胜诉后获得赔偿。小薇的经历告诉我们() ①要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②为了一点小事打官司,得不偿失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忍气吞声④要采取一切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A.①②③ B.①③ C.②③④ D.①②④ 4.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而没有门槛的发言权很容易放大自我,忽视别人的存在。“任性”的发言,可能会埋下不友善的种子。下面对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是() ①交往中,不伤害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是正义的最起码要求②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和权利时,不得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③互联网是虚拟世界,对一些放大自我、“任性”跟帖,不要太在意④网络跟帖发表意见时,应具有严格的法治观念和向善的道德意识 A.①②③ B.②③④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15版)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课程教案 授课题目: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教学时数: 4学时 授课类型: ★理论课□实践课 教学目的、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引导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不断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教学重点、难点: 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2.行使法律权利; 3.履行法律义务; 教学方法和手段: 以课堂讨论、课堂讲授方法为主,并辅以多媒体手段,生动活勃而又条理清楚地阐述整个章节内容。 教学条件:多媒体教室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课程教案 教学内容及过程 第一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权利和义务问题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权利和义务关系也是社会关系的核心部分。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种类是不同的,其中被法律规定或认可的,称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享有法律权利的社会主体称为权利人,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主体称为义务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内或法外特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允许任何人只享受法律权利,不履行法律义务;任何公民都是享有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统一体,并把自己依法履行义务作为他人依法享受权利的实现条件。 一、法律权利 (一)法律权利及其特征 “权利”是个美好的词,深受人们的喜爱。据考证,权利意识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就已萌芽,“权利”一词在欧洲文艺复兴时就已出现。西方学者素来重视权利问题的研究,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如,认为权利是天赋的,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观;认为人的权利是神赋予的神授权利观;认为国家创制法律、权利的内容和保障均由法律规定的法律权利观;’认为权利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个人权利要在社会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存在和实现的社会权利观。西方学者的这些权利观点对我们从不同方面理解权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都没有揭示权利的社会本质和真正来源。 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同样一种权利,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和不同的国家法律中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如,关于财产权,资本主义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社会主义法律首先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同时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关于婚姻权利,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实行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制,但也有某些国家的法律并未规定男女平等且不实行一夫一妻制。我们不能离开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理解法律权利。 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法律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救济,有权要求国家机关惩罚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这是法律权利区别于其他权利的根本所在。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不得任性,公民个人行使法律权利也不得任性。个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超越正当界限而行使权利的,属于滥用权利。滥用权利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法律权利的分类 1.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基本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宪法以及宪法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 2.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财产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等。文化权利包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3.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和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专门享有的权利。 4.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等;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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