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微型权力与规训社会_读福柯的_规训与惩罚_

福柯的微型权力与规训社会_读福柯的_规训与惩罚_

社会批判理论的范式演进:从福柯、哈贝马斯到霍耐特的论文

社会批判理论的范式演进:从福柯、哈贝马斯到霍耐特的论文 法兰克福学派的早期社会批判理论在工具理性的意义上理解“理性”,强调“实践的意图”、人对于自然的绝对支配地位,忽视了工具理性对生活世界中人的交往行动方式和自由的限制,从而囿于意识哲学框架而不能自拔。福柯的权力理论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均以法兰克福学派为渊源,以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为己任,致力于对早期社会批判理论二难困境的系统解决。其中,福柯主张权力的策略模式,在永不间断的策略斗争行动过程中实现个体的社会化。哈贝马斯则主张主体间无支配的自由交往,把主体间相互理解置于交往行动理论的核心位置。但是,福柯偏离了规范共识和策略性互动,哈贝马斯也陷入了系统与生活世界二元结构的困境。这两种理论范式均不能成为新时期社会分析与时代诊断的规范性基础。霍耐特着力在后形而上学的哲学视野中继续为社会批判理论重构规范性基础。他的承认理论揭示了社会行动的“斗争和理解”的双重维度,为新时期社会斗争的兴起和主体间自由交往提供了规范性解释框架,从而实现了批判理论的“承认范式转向”。 一、福柯的权力理论与“非理性”的斗争 福柯的知识符号学分析一直阻碍着他对“个体起源”、“个体如何行动”等问题的清晰认识,致使他在关于社会历史发展如何得到合理解释的问题上,陷入了自我矛盾的假设之中。只有在福柯试图运用“权力的策略斗争模式”系统分析社会事件和社会行动、并为时代作出诊断的意义上,他的权力理论才可称为是一种社会批判理论。 福柯借用尼采的“权力关系多样性”理论,认为权力无处不在,是一种支配性、生产性的力量,如一张巨网笼罩在整个社会之上,一切社会关系均可从权力角度得到解释说明。但福柯反对将权力视为先于其实际表现和效应、具有恒常齐一性质的某物,反对以某一普适性权力概念作为出发点一劳永逸地解答所有现实问题的企图。他主张权力“去中心化”,从权力结构内部多元异质力量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考察权力,从而将权力微观化、复数化。正是在权力“去中心化”的意义上,他强调用斗争模式解释权力关系的动态性和多样性,认为一切个体(而非集体)均为权力所生产,为权力而斗争;言下之意是,权力主体并不是某一个或一类人,每个人都是权力的主体。 通常认为,权力一般可以作为契约规定或强力获取的拥有物(honneth, )。其中,前者源自人民权力的让渡,后者源于力量的对比,强者为王。福柯则反对这两种观点。他主张权力的策略模式,认为权力不应该作为一个固定的所有物和一个社会群体中某一个体的永久性特征,而应作为主体间策略冲突“敞开的”的产物。因此,社会权力的获取与维持发生在社会行动者之间不断的斗争当中,而不是发生在法律权力或强迫的单面行使中。 那么,在社会主体之间策略冲突的持续过程中,权力斗争的实现机制如何展现?福柯的“微观权力学”用“力量关系”来思考权力,把社会机体层次化、结构化、权力化,在微观层面考察渗透着权力效应的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而在宏观上把握社会中各种权力关系(结构)涌现和演变的机制,以及这一机制对人的压抑。(薛伟江,第17页)他视社会主体之间的策略行动为社会权力形成和实践体现的不间断过程。权力根植于长期不断的战斗、斗争,权力关系就是斗争关系,斗争是事物(人)的存在状态。一切都在权力斗争当中生长、灭亡、再生长、再灭亡,和平只是斗争的派生物。因此,权力总是许多具体个体间一种暂时的和不断重复的冲突形式。(honneth,)每个社会都处在持续不断的斗争状态之中,均是独立的个体与集体行动者之间策略关系的连结体。 可见,福柯利用权力概念是要揭示社会发展的“自组织”动力学,把社会首先理解为是一个策略斗争行动的永不间断过程。早期社会批判理论(如阿多诺、霍克海默等)跳过社会行动的现象,在一般意义上将社会结构静态地理解为自然控制活动的凝固形式。福柯的“权力微观物理学”则在动态上超越了早期社会批判理论,“是对阿多诺、霍克海默用历史哲学分析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 作为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米歇尔.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在近代的社会、政治及教育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规训与惩罚》的核心问题是讨论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在书中以监狱的诞生过程为依托,详尽而深刻地论述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刑罚是如何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按照福柯的理论,惩罚方式的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肉体到间接控制灵魂的转变,事实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是权力微观化的直接表现,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在福柯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和知识是一体的,权力制造知识,“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权力从一种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一种以渗透、间接的掌控模式过渡,同时社会对人的控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手段就是“规训”。 福柯提出了规训的三种重要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及检查。 (一)层级监视

在福柯看来“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力的效应,反之,强制手段能使对象历历在目。”与当下的教育现实对照来看,层级监视的规训手段在班级中是十分典型和常用的,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在一个班级的架构中,教师和学生并非处于同样的主体地位,尤其在我国,教师在传统观念中一直以“知识的拥有者和传授者”自居,成为了教育过程中绝对的权威,因而在讨论一个班级的“层级监视”时,是不应该包括教师的,因为教师事实上是居于这个层级之外,对整个层级拥有绝对控制权与建设权的。而教师在课堂对学生进行的“监视”的权力与资格,实际上在他走进教室这个特殊空间时就已经被赋予了,因为讲台是比学生座位要高的,这样的设计非常便于教师在课堂上对所有学生进行监视,它本身就是规训权力在建筑上的一种体现,把它归为福柯的“全景敞视主义”的一种特殊情况我觉得也未尝不可。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就是知识/权力的化身,他所代表的,就是教科书中被挑选出的知识,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权力,而教师在课堂上对每个学生表现的监视,正是试图把学生规训成符合社会权力要求的“驯顺的肉体”的“微观权力控制”。 事实上,一个班级中的“微观权力”绝不仅仅是到这个程度就结束了,真正的层级监视是在学生群体中存在并时刻运转的。一般来说,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在高等院校,一个

福柯权力理论之概述

福柯权力理论之概述 在《知识分子与权力》一文中,福柯说了这样一段话,“毕竟,直到19世纪,人们才认清剥削。但人们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权力是什么。可能马克思和弗洛伊德还不足以帮助我们认识这个神秘的、被称作权力的、被到处授与人的东西。它既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既是显现的,又是隐蔽的。”这段关于权力的论述多少带有一些神秘主义的色彩,这也是它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所在。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权力(pouvoir)一语在福柯的著作中占据了中心地位,福柯在权力领域所作的探究,被认为堪与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领域的建树相匹,甚至福柯本人,也因而被称为“权力思想家”。但即便是这样,这段话却更像是福柯发自内心的最真实的声音,或许在他看来,其实自己和其他人一样——大概永远不会弄清楚“权力”是什么。 但是,福柯仍然尽量对权力作了最大程度上的体认,这里的“权力”我觉得更倾向于现代意义上的。他指出,权力的隐蔽性的一处重要表现就是:权力有意向却没有主体性。我个人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一方面权力的行使无不具有一系列目标和目的,另一方面这又不意味权力产生于某一个人的选择和决定。任何个人或国家机器,都不可能指挥在一个社会中产生作用的整个权力网。这也是福柯在《知识分子与权力》中所谈到的,他说,“实际上人们很不了解:谁在行使权力?在哪儿行使权力?人们几乎已了解到:谁在剥削?利益去哪儿了?然而,权力……很清楚,并不是统治者拥有权力。”这里的意思应该是指在现代社会中,并不仅仅是统治者拥有权力。因为福柯多次批评过传统的权力观念,即视权力为确保奴役一个国家国民的一组机构和机制,或者说,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实施统治的总体系统。他一再强调权力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种关系,是各种势力关系的复合体,是这些势力关系通过持续不断的相互抗争,改变、增强或颠覆它们的过程。在《性史》第一卷中,福柯写道,“权力不是一种机制,不是一种机构,它不是赋予某人的一种力量;它是外借得来的一个名称,用于一个特定社会中某种策略情景。”我觉得,这段话和《知识分子与权力》中的一段话对照来看似乎更明白些,“毫无疑问,关于国家的理论和国家机器的传统分析无法穷尽权力运行和实施的领域。……凡是有权力的地方,人们都行使权力。确切地说,没有人是权力的拥有者,然而,总是一方面的一些人和另一方面的另一些人在一定的方向下共同行使权力。人们不知道谁是掌权者,但是知道谁没有权力。”权力不是一样“东西”,所以没有人是权力的拥有者。权力不是固定的存在,也不是流动的存在,而是无形的存在,是一种关系,是一

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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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权力与规训 —读福柯《规训与惩罚》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班级:2015级民族学硕 姓名:夏守信 学号:s150511 完成时间:2016年1月13日 指导老师:苏发祥

摘要:福柯的《规训与惩罚》对权力的精彩阐释让我们看到了身边的时时刻刻都存在的规训力,在不同的规训手段下,权力具有不同的特征。权力与规则紧密联系,形成了现代社会全面覆盖的规训网络。 关键词:福柯权力规训 作为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米歇尔.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在近代的社会、政治及教育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规训与惩罚》的核心问题是讨论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在书中以监狱的诞生过程为依托,详尽而深刻地论述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刑罚是如何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按照福柯的理论,惩罚方式的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肉体到间接控制灵魂的转变,事实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是权力微观化的直接表现,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在福柯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和知识是一体的,权力制造知识,“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权力从一种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一种以渗透、间接的掌控模式过渡,同时社会对人的控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手段就是“规训”。 一、书本内容架构及分析 福柯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的、使用现代规训技术的监狱和普遍化的监视。自权力诞生之日起,权力的拥有者就试图将权力意志纳入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试图对组成这个社会有机体的每一个个体施加权力的影响,使他们臣服于权力,使他们成为权力关系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具体对象。因此,权力的发展、运作史,就是一个个个体客体化的历史,也是世间万物被客体化的历史。 第一部分是“酷刑”。该部分向我们展示了法国在18世纪及之前所拥有的残酷的刑罚制度,其典型代表是公开处决犯人的断头台。这是一种极富视觉冲击效果的公开表演,它想要彰显的是君主的绝对权威。但是这种做法却越来越显示出

规训与惩罚读书报告

权力之眼 ——读福柯《规训与惩罚》有感 历史文化学院2013级闫月欣学号:2013141061050 福柯在二十世纪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家中,他对社会、权力、知识、话语的研究与探讨无疑独树一帜,在20世纪70年代他热衷于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他运用自己的声望支持旨在改善犯人人权状况的运动,并亲自发起“监狱情报组”以收集整理监狱制度日常运作的详细过程,与萨特一起出席声援监狱暴动犯人的游行。冒着危险前往西班牙抗议独裁者弗朗哥对政治犯的死刑判决。1所有这一切都促使他深入思考权力的深度结构及由此而来的监禁,惩罚或者过程的运作问题。这些思考构成了他的“成熟之作”的全部主题--《规训与惩罚》。 本书的法文书名直译过来是《监视与惩罚》,但福柯本人建议将书名改为“discipline and punish”,即“规训与惩罚”,并赋予“规训”一新的含义,用以指“近代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权力技术,既是权力干预、训练和监视肉体的技术,又是制造知识的手段”2。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酷刑的淡出,惩罚权力的策略,规训和监狱的诞生,具体讨论了犯人的肉体,普遍的惩罚,温和的惩罚,驯顺的肉体,规训的手段,全景敞视主义,非法活动与过失犯罪和监狱等内容。 《规训与惩罚》的开篇福柯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达米安因谋刺国王而被处以酷刑的残忍场面,刽子手“如同对地狱的模拟表演”对犯人的肉体实施严酷惩罚。之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张严格规范的“巴黎少年犯监管所”作息时间表,这表现了惩罚方式的一个巨大变化,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对肉体的酷刑消失了,而与之替代的是一种更为温和的惩罚形式。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正是为了镇压群众因为同情心而模糊了罪犯与刽子手界线而进行的暴乱,为了平息民众和加强惩罚的社会功能,惩罚机制也不再重视于制造身体痛苦而选择剥夺精神自由这种看起来更“仁厚”的方式,权力对民众的控制也从肉体上升到思想。 第二部分则提到了惩罚的符号技术,为了应对更为精细而且广泛散布的罪行,惩罚的权力必须发展出一套新的结构与技术,惩罚应该转向一种“能够恰到好处显示事实犯罪的障碍性的符号体系,一种精心计算的惩罚权力经济学在司法领域的应用”3。福柯提到惩罚的符 1百度百科“米歇尔·福柯”条目 2三联书店福柯《规训与惩罚》译者后记 2007-4-1 3北京大学周瑞宇《权力的眼睛——规训与惩罚》

对福柯权力理论的分析

对福柯权力理论的分析 【内容提要】权力是政治的核心,对于权力的定义域理解,古来便是见仁见智。福柯提出了权力-知识的概念,明确表示否定传统的阶级分析和阶级理论。权力不仅来自上面的结构对个人的排它性活动,而且也和知识与话语密切相关。权力和知识是共生体,权力可以产生知识:权力不仅在话语内创造知识对象,而且创造作为现实客体的知识对象。人文科学的主体,并不是由意识形态引起的幻想,而是某种权力关系现实存在的结果。新的人文科学的产生和新的权力结构的建立总是同时出现的。 【关键词】知识、权力、国家 福柯是法国哲学家、社会历史学家,后现代理论主要代表之一。其思想以反中心、反权威、反常规而著称,分析方法独特,研究主题多变,涉及历史、文学、哲学、政治、社会、文化等众多领域。福柯的权力理论强调文本与历史的关系,把权力当成具有心理意志力的普遍欲望。认为权力是档案负面的社会、政治现实,是一种永远存在、无法摆脱的社会罪恶。知识和权力是密不可分的“共生体”。知识是表象,权力是实质。每一种话语实践都有一套规则,以潜在的权力形式支配着特定领域的知识、思考和写作。历史写作的话语是在权力斗争中产生的,权力是人们对于事物所实施的暴力。不存在纯粹客观的话语,只有体现或大或小权力的话语。在艺术领域,一如政治、历史中,通过掌握话语而获得权力。福柯认为,权力不是获得的,也不是分享的,而是通过各种关系的一种转换无定的游戏,这些关系涉及经济、政治、知识、情感、性等各个领域。权力有意向却没有主体性,即便是权力促生了反抗力量,但它也只能存在于权力关系错综复杂的游戏网之中。 自政治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人们就对权力进行着持续而深入的研究。可以说,权力是一个既古老而又崭新的话题,从古希腊的先哲们到现当代的思想家们都在孜孜求索。然而,权力却是一个在本质上具有争议的概念,又具有多张面孔,学者们见仁见智,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权力问题既是一个政治学的问题,又是一个法学的基本问题,虽然权力问题由来已久,但是关于权力的问题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概念,而且在这些权力问题的论述中最为关注的是统治权问题,即统治权的合法性问题,谁掌握统治权的问题,统治权问题一直是西方权力理论的一个核心问题。权力是政治的核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政治研究就是关于权力分配方式和运行机制的研究,政治学也就是关于权力的学问。 福柯对于权力的定义独树一帜,福柯认为权力是档案社会的政治侧面,是一种无所不在、无法摆脱的社会事物。1972年他在知识分子与权力一文中说:那东西如此神秘,可见有不可见,在场又不在场,无所不在无孔不入,这东西就叫做权力。对福柯而言,权力不只是物质上的或军事上的威力,权力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权力和知识的关系。“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的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即能够表现出来有知识是权力的一种来源,并引进了“话语”的概念。这里的“知识”有更广泛的含义,即人们对整个世界认知。福柯认为人们只有精通某一领域的知识才具备了这个领域的话语权,同时,这一领域的知识只有被普遍承认,才能转变成“权力。 福柯悬置了权力的本体论以及权力的合法与非法这一问题,可以得出自由主义所主张的法治的着点被悬置了。在传统自由主义看来法律是用来确定权力获得的合法性问题,以及限制权力的滥用的,这些法律的合法性同样也来自更深刻的合法性,在福柯这里传统自由主义的主张变地没有说服力了,甚至是变地不现实了。福柯批判了理性的霸权地位,同样否认法律的全能性与完备性,那种在权力面前无可置疑的法律在福柯看来是不存在的。与启蒙时期的法学家不同,福柯不认同那种对法律进行的客观分析,试图探讨法律的真实处境,运用历史-政治话语来分析法律的起源问题,法律之所以为法律的标准问题,以及法律的中立性问题。

浅谈权力与规训—福柯《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浅谈权力与规训 —读福柯《规训与惩罚》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班级:2015级民族学硕 姓名:夏守信 学号:s150511 完成时间:2016年1月13日 指导老师:苏发祥 摘要:福柯的《规训与惩罚》对权力的精彩阐释让我们看到了身边的时时刻刻都存在的规训力,在不同的规训手段下,权力具有不同的特征。权力与规则紧密联系,形成了现代社会全面覆盖的规训网络。 关键词:福柯权力规训 作为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米歇尔.福柯的代表作《规训与惩罚》在近代的社会、政治及教育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规训与惩罚》的核心问题是讨论现代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福柯在书中以监狱的诞生过程为依托,详尽而深刻地论述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刑罚是如何从一种“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一种“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按照福柯的理论,惩罚方式的这种从公开到隐蔽,从直接毁灭肉体到间接控制灵魂的转变,事实上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必然要求,是权力微观化的直接表现,更重要的是代表了一种新的知识型的产生。在福柯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和知识是一体的,权力制造知识,“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产生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一种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惩罚方式的转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权力从一种强硬、直观的震慑模式向一种以渗透、间接的掌控模式过渡,同时社会对人的控制也出现了一种新的手段就是“规训”。 一、书本内容架构及分析 福柯所考察的惩罚权力的历史包括三个阶段:中世纪末和“旧制度”时期作为王权武器的酷刑;18世纪末,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人道主义的“再现”式惩罚;19世纪开始

《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规训与惩罚》读书笔记 作者:米歇尔·福柯刘北成杨远婴译 版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第一部分酷刑 第一章犯人的肉体 1,作为公共景观的酷刑是“人性的胜利”还是罪恶的暴行? 在18世纪、19世纪,作为共同景观的酷刑逐渐消失。它被视为“野蛮时代和野蛮国家的标记”。 这种“结束罪恶”的仪式被人们视为某种不受欢迎的方式,被人们怀疑是与罪恶相联系的方式。在人们看来,这种惩罚方式其野蛮程度不亚于甚至超过犯罪本身,它使观众习惯于本来想让他们厌恶的暴行。它经常地向他们展示犯罪,使刽子手变得像罪犯,使法官变得像谋杀犯,从而在最后一刻调换了各种角色,使受刑的罪犯变成怜悯或赞颂的对象。(p9) 在惩罚景观中,从断头台上弥散出一种混合的恐怖,把刽子手和罪犯都笼罩起来;这种恐怖总是要把刽子手的合法暴行变成耻辱。(p10) 特别是当罪犯的罪行在一段历史之后,是否犯罪都有待商榷。如《檀香刑》中的孙丙,在读者看来,刽子手赵甲就几乎是一个没有人性的罪犯。 现在,耻辱和目光的分布与以前不同了。定罪本身就给犯罪者打上了明确的否定记号。公众的注意力转向审讯和判决。 2,惩罚的对象。 过去的两百年中,刑罚的严峻性不断减弱,但这不仅仅是一种数量现象,实际上惩罚对象已经伴随之进行了置换和变化。 曾经降临在肉体的死亡被代之以深入灵魂、思想、意志和欲求的惩罚。(p17)惩罚的对象由肉体变为灵魂。 3,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 4,应该怎样看待惩罚和惩罚制度。 我们应该分析“具体的惩罚制度”,把它们当做社会现象来研究。 我们应该揭示:惩罚措施不仅仅是进行镇压、防范、排斥和消灭的“消极”机制,它们还具有一系列积极的、有益的效果,而它们的任务正是提供和维持这种效果。 5,能否以肉体史为背景来撰写惩罚史? 惩罚制度应该置于某种有关肉体的“政治经济”中来考察。因为惩罚最终涉及的总是肉体,即肉体及其力量、它们的可利用性和可驯服性、对它们的安排和征服。 6,权力和知识的关系? 权力制造知识,而且,不仅仅是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权力才鼓励知识,也不仅仅是因为知识有用,权力才使用知识。 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 认识主体、认识对象和认识模态应该被视为权力——知识的这些基本连带关系及其历史变化的众多效应。 权力——知识,贯穿权力——知识和构成其的发展变化和矛盾斗争,决定了知识的形式及其可能的领域。 权力能造就一种知识体系,而知识则扩大和强化了权力的效应。

[马斯,福柯,现代性]福柯与哈贝马斯关于现代性的争论

福柯与哈贝马斯关于现代性的争论 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争论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知识界前沿的一次伟大争论。在西方,对待现代性问题上,福柯和哈贝马斯代表了两种绝然不同的立场。福柯是现代性最著名的批判者,而哈贝马斯却是现代性最著名的辩护者。对于这次论争,前人也做过大量的研究,他们从不同的侧而对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论争进行了分析。总体上说来,主要是从福柯和哈贝马斯的理论来进行的比较研究,最终见出二者在理论上的差异。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仅仅是对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理论比较,而没有发现二者论争的实质,更没有解决二者为什么会争论的原因。 福柯和哈贝马斯是在现代性这个问题上进行争论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尽管今人无法给现代性一个确定的界限和定义。对于现代性,安东尼吉登斯说现代性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且在后来的岁月里,程度不同地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影响。现代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在它的内部包含着丰富的而又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从不同的方而分析就会有不同的结论。要真正分析清楚福柯和哈贝马斯之间的论争,还必须回到现代性这个根本性的问题。 一、现代性的根源 现代性是一个时间概念,它是相对于前现代而言的。在前现代时期,时间和空间是统一的,二者在所指上具有一致性。前现代时期,没有统一的计时工具和可见的机械钟,对大部分的人而言,时间和地点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参照地点空间才会分清楚与自身相关的时间。事情总是和某个地点相联系对大部分人而言,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都是受在场的支配,即地域性活动支配的。随着现代机械钟的出现,时间逐渐变得精确,人们在辨别事物的时候不再是以地点作为基点,空间逐渐变成一个不确定的对象。空间变成一个不确定对象,时间也逐渐变得虚化。每个人都确信有着自己的空间,但无法从流动、变化、转瞬即逝中的事物中找到依靠。现代性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让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现代同传统的决裂,传统的稳固性在时间里支离破碎,时间由零碎逐渐变成统一,空间迅速地膨胀,这是现代性出现的重要标志。 时钟让无法掌握的、流动的时间变得有掌握的可能,让盲目的人变得自觉起来,确定具体的上下班时间。这种统一时间的情况最初只是出现在某一处,渐渐地扩展,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虚化的时间让掌控空间变得可能。 统一时间是控制空间的基础。时间已经虚化,由完全无拘无束的自由状态变成了可以掌控的形式在前现代社会,空间和地点总是一致的。时钟让人可以感觉到时间在流动,让一切变得转瞬即逝,传统不断被颠覆,不断地膨胀着空间。 时间和空间的分离,时间变得可以掌控,空间无限地膨胀现代和传统之间的界限变得愈加模撇现代的机器大生产、大工业通过技术、空间生产,使现代从传统中断裂,现代性的时间得以呈现;资本主义的全球性扩张,使传统的、固定的、稳定的空间进一步打破,全球化的影响得以出现。现代性正是来源于此。 二、现代性的呈现

基于福柯的规训理论来探讨学校教育 教育资料

基于福柯的规训理论来探讨学校教育 福柯通过学校对学生在时间、空间、活动、身体等的控制,来解读教育过程其实就是“规训教育”。福柯指出学校对学生过多的身体规训、思想规训、学业规训,导致我们的教育趋于统一化、标准化的培养,学生没有自主性,缺乏创新精神,老师给的答案就是“标准答案”,学生一味地模仿,学校成为一个生产制造厂,每一个学生都是复刻的半成品。规训的效果则通过检查、考试来进行衡量。福柯在书中详细地分析了作为权力表现形式的惩罚是如何从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方式转变为弥散的、细致的、微观的、无微不至的方式。本文从福柯的规训理论视角来揭示学校教育中存在着哪些规训,以及规训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有哪些影响与作用。 一、福柯的规训理论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法国哲学家、思想家、历史学家,是公认的“20世纪法兰西的尼采”,“萨特之后法国最主要的思想家”。虽然福柯未曾以后现代主义者自居,但是,由于他“对现代社会和整个西方传统文化的深刻批判,使他在客观上成了后现代主义在理论上的真正启蒙者”。在《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一书中,福柯提出了“规训”概念,规训不仅仅存在监狱中,还存在于学校、军队、医院、工厂在教育中的主要表规训广泛存在于对人权利的干预之中,等等。.

现则是人被同化,既对人行为的约束,也有对人精神层面的约束。“规训”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从学校教育对人的精神控制出发,指出学校规训教育其实是一种权力的运作,具体通过一系列的规训技术来开展和实施。现代教育就是一种典型的“规训教育”,统一化标准,用同样的标准衡量所有的学生,不仅在成绩方面,言谈举止、行为习惯也同样受到“规训”。 二、学校教育中的规训与惩罚的实施 规训权利已经成为学校教育正常进行的基石,学校通过对“规训”的运用来保持学校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学生对学校的“规训”。福柯指出规训权力作为一种景观、符号及话语已经渗透到学校的各个层面,它就像一本打开的书,随时可以阅读。它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技术、规则等“规训技术”影响学校教育的。福柯提出了三种核心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检查。 (一)层级监视 纪律的实施必须有一种借助监视而实行强制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监视的技术能够诱发出权利的效应,反之,强制手段能使对象历历在目。班级的出现方便了学校在空间结构上的监视,一个班级的小群体封闭在一个空间内,与学校的其他成员有联系但又不是紧密的联系,“这就好比动物园把不同种类的动物隔离开来,使彼此之间不会产生争斗,使饲养员的管理更为便捷与有例如教室的在教室的设计上也充分地体现了规训的痕迹,效”。.

韦伯与福柯现代性理论的比较 - 中国社会学网

韦伯与福柯现代性理论的比较 刘梦阳① (云南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法学院,云南 昆明650091) 摘要摘要::韦伯与福柯都是讨论现代性的大家,韦伯将现代性的负面比作“理性的铁笼”,而福柯将现代性对人们的监控看做是“全景监狱”。但是将二者的现代性理论放在一起比较的研究却很少。他们各自的理论有其显著的特点。二者在在现代性思想方面的差别主要集中在方法论、分析视角、对待现代性的态度和关注焦点这四个方面的不同。但是殊途同归,二者都对现代性进行有逻辑、有价值、有深度的批判。但是二者都剑指现代性的症结却都没有提出超越的方案和设想。 关键词关键词::马克斯·韦伯 米歇尔·福柯 现代性理论 一、引文 提到现代性理论,学者们一般会把福柯与马克思、福柯与哈贝马斯、卡尔·马克思与马克斯·韦伯进行比较,但将韦伯与福柯二者放在一起比较的却几乎没有。他们一个是经典社会理论家,一个是后现代理论家(虽然福柯本人不认同这个说法);一个中规中矩,一个剑走偏锋。乍看上去二者的理论、思想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是韦伯和福柯都是讨论现代性的大家,比较二者的现代性思想确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二者理论既截然不同,又殊途同归。使二者的现代性理论碰撞,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火花。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福柯与韦伯现代性思想的差异 (一)方法论的差异方法论的差异::理想类型与系谱学 韦伯的学术研究都是在他的理想类型的方法论的指导下展开的。韦伯的理想类型意味着“每一种定义都不是要穷尽性地描述推理和社会的特殊情形,而是要提供一个概念框架。”[1] P33理想类型是研究的“工具”,而非社会“模型”。 ① 作者简介:刘梦阳,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社会学专业研究生。

规训与惩罚 第二部分

《规训与惩罚》第二部分 第一章普遍的惩罚 从君主制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惩罚机制的流变,从启蒙思想家主张的惩罚之城到最终统一的监狱制度的规训。 刑法改革 一、刑法改革呼声产生的原因 (1)惩罚权力“变质”,权力体制处于无规则状态。 【解释:1、“化公为私”:法官职位被售,职位成为世袭的。2、根据法律主持正义和作出判决的权力,与创造法律本身的权力相混淆。君主至上权力。为筹集基金而将出售“属于”他的司法职位的权力占为己有。3、一系列特权使法律的实施不能一以贯之。(有些法庭、程序、诉讼当事人甚至违法行为都拥有“特权”;形式司法参差不一<87-88>)】 (2)民众非法活动增多 【解释:从流血的犯罪转向诈骗犯罪:从17世纪末,凶杀案以及一般的人身侵犯大幅度减少;对财产的侵犯似乎超过了暴力犯罪。偷窃和诈骗似乎超过了凶杀和斗殴///18世纪的罪犯是处于社会边缘的“诡计多端”的罪犯<84> 1、职工、监工、工头和工人共同参与,而且常常是积极参与。 2、存在着一个完整的非法交易 3、造假活动】 为控制这些非法活动,针对它们制定了新的法律 刑法改革产生于反对君主的至上权力的斗争与反对司空见惯的非法活动的地下权力的斗争的汇合处。 二、刑罚过程中的”人道“的形成根源 福柯将其归因于“惩罚权力经济学”。

【解释:福柯提出,在现代社会中,惩罚的目的已经不在于对过去罪行的救赎,而是为了防止其重演,所以没必要继续对肉体实行残暴的惩罚,而追求在进行惩罚时应该正好足以防止罪行重演。】 人们需要考虑的不是过去的罪行,而是未来的混乱。 从这个角度出发,福柯提出了惩罚权力的主要原则: (1)最少原则,即使得惩罚的伤害略超过从犯罪中得到的好处即可; (2)充分想象原则, 即处罚的核心不是痛苦的实际感觉, 而是这种“痛苦”的表象,所以应尽量扩展惩罚的表象,而不是体罚的现实; (3)侧面效果原则, 即“如果人们能断定罪犯不会重犯罪行, 那么只要使其他人确信罪犯已受到惩罚就行了”。 (4)绝对确定原则;应该使关于一种犯罪及其可能获得的好处的观念都与关于一种特定的惩罚及其明确的伤害后果的观念联系在一起。 (5)共同真理原则,即用充分的证据并依照普遍适用的方式来确定罪行, 这也推出了一个分论点, “在罪行未被最终证明之前,被告应视为无罪” ; (6)详尽规定原则,即所有的犯罪必须明确界定,毫无遗漏地分门别类。 在这种刑罚背后,所隐含的是所有那些认可,或准确地说是要求“仁慈”的原则,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惩罚权力经济学。但这些原则也引起了权力作用点的变化:不再是通过公开处决中制造过度的痛苦和公开羞辱的仪式游戏运用于肉体,而是运用于精神,更确切地说,运用于在一切人脑海中谨慎地但也是必然地和明显地传播着的表现和符号的游戏。 第二章惩罚的温和方式 惩罚制度:惩罚之城和强制制度 惩罚之城:在城市的道路两旁,有数以百计的小型惩罚剧场,这种惩罚是公之于众的。 强制制度:监狱、教养机构。(监禁具有劳动原则、隔离原则以及教化原则) 监狱和教养机构与改革者所倡导的惩罚之城相比,有哪些异同点呢? 两者的相同点: (1)它们都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机制,它们的宗旨在于防止罪行的重演。 (2)惩罚并不是为了消除己有的罪行,而是改造罪犯; (3)它们都主张采用能够使刑罚因人而异的方法。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 转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转] 作者简介:米歇尔?福柯,20世纪极富挑战性和反判性的法国思想家,《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转。青年时期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以后曾担任多所大学的教职。1970年起任法兰西学院思想系统史教授,直至逝世。福柯的大多数研究致力于考察具体的历史,由此开掘出众多富有冲击力的思想主题,从而激烈地批判现代理性话语;同时,福柯的行文风格具有鲜明的文学色彩,讲究修辞,饱含激情,这也是他在欧美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一个重要原因。 图书简介: 本书旨在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论述现行的科学—法律综合体的系谱。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扩大了自己的效应,并且用这种综合体掩饰自己超常的独特性。……如果这意味着写一部关于现在的历史,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在我这一代对我们的时代进行诊断的哲学家圈子里,福柯是对时代精神影响最持久的。 从达米安被处以极刑的惨烈场面到1840年梅特莱农场的正式使用,标志着一种“规训机制”从此在法国建立起来,这种机制展示了一种新的惩戒权力。而《性经验史》描述了整个19世纪,人们对性的关注,产生了四种形象,它们是认知的四个特殊对象,也是认识活动的目标和根据:歇斯底里的妇女、手淫的儿童、马尔萨斯式的夫妻和性倒错的成人。对他们的管理产生出权力的另一种现代形式——生命权力。这就构成了福柯在系谱学研究中提炼出来的权力的两种形式,即管理生命的权力自17世纪以来发展出的两极:一极是“人体的解剖政治”,另一极是“人口的生命政治”。把福柯对这两种具体权力形式的文本结合起来研究,才能分析出福柯眼中的微观权力的若干特征。 第一:权力无所不在,且具体而微。这是福柯对权力的基本判断。他认为在整个现代社会,弥散性的权力已经浸入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可以在最细小的地方被捕捉到,它把一切都整合到自己万能的统一体中。而这种弥散性的权力不一定是靠统一的国家机器来实现的,“权力具有各种不同的形态,使用各种不同的技术”,在各个不同的局部领域,它拥有策略的多样性,所以它又是具体的。 在现代社会中,权力效应沿着一个渐进的细微渠道流通,它抵达个人,抵达了他们的身体、姿态和全部日常行为。我们看到,在人们的性经验中,细微的权力关系弥漫于身体、性、家庭、亲属关系、话语等之中,“性落入了话语的掌握之中,话语不断地捕捉它,不让它有丝毫躲藏和喘息的机会”。而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展现了权力技术的复制性:在17和18世纪,规训机制逐渐扩展,遍布了整个社会机体。正如我们可以看到的,当代的工厂、学校、军队、兵营、医院一定程度上都与监狱彼此相像,这正是“纪律”这种惩戒权力全面渗透的结果,也即福柯所说的“规训社会”的来临,读后感《《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对微观权力概念的理解转》。 从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环形边缘,人彻底被观看,但不能观看;在

关于学校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基于福柯规训与权力的视角

关于学校组织的社会学分析 ——基于福柯规训与权力的视角 摘要: 关键词:学校组织规训权力 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说道:“成年人有意识的控制未成熟者所受的教育,唯一的方法是控制他们的环境,让他们在这个环境中行动、思考和感受……学校仍然是一种典型的环境,设置这样的环境以影响成员的智力和道德的倾向。”学校作为培养人的专门机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它具有一般社会组织的特点,也具有其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之处。因此,长期以来,学校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社会组织一直成为教育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和对象。同时,学校组织作为培养人的场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以福柯的规训与权力的视角分析学校组织规训权力的出现、实施及其影响。 一、福柯的规训与权力理论 福柯认为人所身处的社会环境中有着无所不在的权力关系,这些权力关系并不是单纯的压抑、禁制、束缚的压力形式,而可能是某种规范、训练、引导或建议,并且其功能不在于消除某种行为,而是到处某种具生产性的行为,以至可欲的成果。 (一)知识与权力 人们总是认为知识就是真理。然而,福柯认为知识与权力是并生的,权力产生知识,知识又以其权威性助长权力。福柯认为知识的权力作用尤其表现在关于人的学科中,这些关于人的学科均号称是一种科学,因而发挥着有如真理般的权威性。然而,这些学科根本是伴随着社会权力机制而发展起来的。权力产生知识,权力与知识是直接相互指涉的;没有一种权力关系不具有相关的知识领域构体,也没有一种知识不同时预设或建构权力关系。 (二)规训与监督 福柯通过驯化身体的技术、社会操纵技术、全景敞视体系、监狱与规训网络四方面分析了规训与监督的权力运作。在理化的趋势下,现代社会逐渐产生了一种行为纪律化的要求,认为理性化除应体现于社会制度外,也应落实到个人的日常行为中。对行为的理性化、纪律化的要求逐渐扩散至社会的各个层面,并通过各相关机构,以教育、教养、训练、灌输、矫正、强制等强制手段来推行。复杂的社会网络通过规训与监督而塑造个人,就像有许多力量来捏造个人。 二、学校组织中规训权力的出现 组织是为实现某些目标而设计的人群集合体,是每个成员在这个集合体中进行各种活动的构架系统。而学校是社会专为实施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而创办的一种特殊的正式的规范性社会组织。其目的是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适当的身心发展环境,使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进程,成功地参与社会生活。借用美国组织社会学家艾兹尼的三种组织分类——规范性组织、功利性组织、强制性组织,我们对学校组织的定位如下:学校跟教会、医院等一起,首先属于规范性组织。学校组织作为一种规范性组织,有其自己的规章制度,对老师和学生进行规范和约束。规章制度无处不有,无时不在,规章制度下的人们也已经早已适应了在这种规训下生活,而忽视了规训的背后是一种权力在控制着他们,这种权力是怎么出现的呢? (一)规训

哈贝马斯与后现代

哈贝马斯与后现代 管理学院08级人力资源管理 刘辉丽200800250029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德国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对现代性的认识及其主要思想,演绎了哈贝马斯的思想世界,并介绍了他对福柯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进行的强烈批判。 关键词:哈贝马斯现在性后现代法兰克福学派福柯 哈贝马斯简介 但凡听过法兰克福学派的人,必定听说过一个名字——哈贝马斯,作为德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可以说是批判学派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旗手。哈贝马斯在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研究方面可谓成绩卓然,而他本身亦是一个不凡的人。1961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后历任海德堡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以及德国马普协会生活世界研究所所长。 哈贝马斯批判思想 关于哈贝马斯的批判思想的发展,可以总体规划为两种。19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他的批判视角主要在于“工具理性”,强调其“公共领域”理想模型。进入70年代后,他的批判视角逐渐从“工具理性”转向了“交往理性”,这一时期他的主要著作有《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性问题》、《交往与社会进化》、《交往行为理论》、《道德意识与交往行为》等。而哈贝马斯这种在“理性”批判视角上的转变,亦离不开其所构建的“公共领域”理想模型,二者密不可分。 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哈贝马斯不但以系统严谨的社会批判理论对主体理性进行了剖析,同时也对后现代主义者的反理性进行了深刻反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公共领域”、“交往行为”等创新性理论,试图以

此重建现代性理性秩序,而这些思想、理论都是西方学者研究现代性、后现代性的重要资源。 在对现代性进行反思的过程中,哈贝马斯不仅以严整的社会批判理论为基础对主体理性进行了剖析,而且也对后现代主义者的反理性进行了反驳,并且在此基础上试图重新构建现代性的理性秩序,以实现他对现代性的支持。面对现代文明的发展,不同于法兰克福学派早期思想家所坚持的“现代社会里,终极价值的隐退终将造成意义的飘散、人性的压抑和自由的沦陷,这是现代人所无法逃避、无法克服的现实”的悲观失望的态度,哈贝马斯则对此持以乐观向上的态度。不同于黑格尔、尼采对于现代性批判的途径,哈贝马斯强调现代性理性视野应该突破传统的理性的反思批判,从而加大现代性重建的可能性。而哈贝马斯认为理性重建的主要方法就是“公共领域”的构建,也就是建立一个民主的、平等参与的、自由讨论的整合社会,从而使人们在平等的交往基础上达成相互理解与意见一致,缔造没有暴力没有压制,自由而和谐的共同生活,进而建设现代化民主国家。 除上述关于现代性的理论研究之外,哈贝马斯的知识旨趣说、技术统治论和沟通行动论等学说,作为综合的社会批判理论,都对西方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知识旨趣学说上,他认为知识的产生源自于人类的三种旨趣,而对历史一解释知识、经验一分析知识和技术控制旨趣的统治地位的否认是造成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主要凶手。而在沟通行动论学说上,他则认为,真正、完善的批判理论必须重视互动过程和沟通过程,只有通过沟通行动才有可能把人类从被统治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克服现代社会的动机危机和信任危机。 在法兰克福学派内部,各种摩擦冲突不断,作为法兰克福学派两代人的代表,哈贝马斯与霍克海默之间围绕着对“经验与规范”以及“革命”的理解所展开的冲突显得格外引人注意。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摩擦的存在,才促使哈贝马斯在思想理论的发展上有更为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和思考,最终为整个西方现代思想做出了杰出贡献。 后现代 在现今社会,“后现代主义”一词可谓是家喻户晓了。各类的关于后现代主义的文章、电视节目等汗牛充栋,在那些知名的国际大都市,从发型设计师到时装营销员、从建筑师到出租车司机,各行各业几乎每一个人都听过后现代主义,

规训与惩罚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d11781468.html, 规训与惩罚 作者:李亚萍王绍平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7年第11期 摘要:《中国佬》20世纪美国华裔女作家汤亭亭的代表作品。小说讲述了汤家男性在美国的创业史。本文运用福柯文本中的权力与话语、监视以及规训机制等理论对小说中华人在北美的经历及创业史进行批判,揭示出对于华人来说,美国社会是一个“全景式的大监狱”。 关键词:汤亭亭;《中国佬》;福柯;规训与惩罚;监视 作者简介:李亚萍(1992-),女,汉族,安徽阜阳人,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1--01 《中国佬》是华裔作家汤亭亭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作者以第一人称“我”为叙述者,描述了汤家男性在美国的创业历程,再现了早期华人赴美淘金的历史场景及其在美国的实际生存状况。小说开头,作者借《镜花缘》中唐敖海外游历的故事,影射了华工在美国被规训与压迫的历史。福柯对“规训”一词的定义是,“规训”既不会等同于一种机制也不会等同于一种机构。它是一种权力类型,一种行使权力的轨道(242)。在美国,华人所遭受的权力的规训无处不在。同时,规训理论还强调监视的重要性,它不仅是一种权力形式,还是确保权力的重要途径。 一、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压制 (一)身体的规训 只有肉体既具有生产能力又能被驯服时,它才能变成一种有用的力量(福柯 27)。实际上,《中国佬》中,“我”的父辈们,在他们踏上美国的旅程开始之际,进入了白人的“监禁”之中。小说在书中讲述了“我”的父亲去美国的两个版本的故事:合法的和非法的。相比合法的入境故事,作者花费了更多的笔墨描述这段非法的旅程。“那位父辈的朋友们把藏有他的板条箱钉死,连易让人生疑的供人呼吸的小孔都没留……箱子内几乎应有尽有。他感到自己是在坐牢(汤亭亭 44)”。对于洋人来说,中国佬是没有话语权的,他们想要进入美国,只能听从白人的驯服,任凭他们的摆布。白人对中国佬自由的束缚还体现在华工的劳动过程中。他们每天必须工作十二个小时,还必须遵守干活时不许说话的规矩。这所有的工作制度、规矩、监视以及惩罚措施都是一种规训权力,而出于权力中心的则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中国的佬。 (二)精神的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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