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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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进展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路研究

况海涛,赵岱虹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 100812)

摘 要: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完备、准确,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

和信息依法查询的前提。本文从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出发,分析了目前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存在的几个特征,提出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应分“三步走”的实施策略。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现状分析

收稿日期:2016-3-15

作者简介: 况海涛(1977-),女,吉林长春人,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地理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

1 前言

由分散登记向统一登记转变,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对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乃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信息平台不仅是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技术支撑。从减轻群众负担、保障交易安全、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的现实需求来看,信息平台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完备、准确、及时的前提下,提供依法、便捷的信息共享查询服务。这需要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通过与前端登记业务关联挂接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完备、准确、及时。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起点是多年来分散登记制度下沉淀在各级、各部门的海量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资料。本文在比较全面、深入分析清相关行业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适应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路。

2 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分析

2.1 基本情况

在土地登记方面,对全国宗地实行了统一编码,开发了宗地统一代码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和土地登记信息

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并开展了试点部署和运行,形成了土地登记信息动态汇集、更新的技术机制。通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同步推进数据库和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把信息化融入到具体登记业务工作中。72%市级和69%的县级建立了土地登记相关的数据库,70%的市级和51%的县级建立了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一些地级市采用统一开发部署的方式推进全市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

在房产登记方面,大约72%的市级和52%的县级建立了住房登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住建部组织开展了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在林地登记方面,有的省统一开发部署登记软件,有的省由市县级林业部门自行购买或开发登记软件,部分省尚未开展信息化。大约50%的市级和45%的县级建立了林权登记数据库,大约46%的市级和47%的县级建立了林权登记信息系统。

在草原登记方面,9个有草原登记的省(区)中,有6个省份开发部署了草原登记信息系统。9个省(区)中,大约有21%的市级和22%的县级建立了草原登记数据库,大约有10%的市级和13%的县级建立了草原登记信息系统。

在海域登记方面,国家海洋局统一开发部署国家

研究进展

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形成3个国家级业务中心、11个省级和49个市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的业务体系。2011年开展了历史权属项目补录工作。自2012年起,先后开展了海域使用权证书统一配号、海域使用统计和围填海计划台账管理工作。目前系统集成了海洋功能区划、区域用海规划、海域权属、证书配号、围填海计划台账等各类数据,统一纳入国家海洋局系统管理。

房地合一管理的地方信息化基本情况,天津、重庆等部分城市采用集中式信息化管理模式,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规范业务程序为内容,部署了全市统一的房地合一的交易-登记信息化平台。

2.2 现状分析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部门,基本上由县级部门承担(除国有重点林区林权登记和国务院批准用海项目登记外)。分散登记制度下形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呈现出几个显著特征,一是程度不同。不同地方信息化水平差异很大,有的地方登记方式还处于比较原始的建立纸质台账,登记系统信息化还没有起步。二是标准各异。主要是在管理业务环节上就形成了相互差异较大的标准规范,如林业与土地部门在林地地类认定上的标准不一致,可能会造成同一地类在土地和林业数据库中的信息统计不一致。三是互不关联。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是有机的整体,这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科学性所在。分散登记下,各部门和行业由于大量的信息孤岛,造成各类不动产在空间上交叉重叠,大量房屋不能落地,各类数据难以整合关联。

3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路探讨

3.1 不动产登记数据来源

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来源:(1)日常登记业务。即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产生登记结果和过程信息,都将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作为数据更新的源头。

(2)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即以往分散登记制度下沉淀的大量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数据,需要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进行整合,建立关联关系,即房落宗、幢落地,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即开展的不动产界址测量、权属调查成果,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通过整合归并的数据清理,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4)不动产审批和交易成果数据。也是不动产登记的依据,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批准的不动产设立文件、市场交易合同等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支撑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

以上四类数据来源,是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下将重点探讨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关联、上图入库的思路。

3.2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实施策略

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特点,除了登记业务本身也是数据生产和更新过程之外,登记业务本身需要完备、准确的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支撑,以便在登记业务处理过程中,将不动产单元落地,查清“左邻右舍”关系,厘清不动产单元的“前世今生”,作为审核的依据。

因此,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目标应该是在行政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及相关影像数据背景下,以宗地(宗海)为底盘,以不动产单元编码为纽带,关联不动产单元的自然属性、权利信息、权利人信息、权利限制信息及登记业务过程等信息,如图1所示,为信息应用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物理信息权属信息业务信息其他信息

图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层次架构

数据整合建库应采用分步走策略。实现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各类数据的标准不统一,口径不同,语义代码各异,缺少关键信息。另外,虽然各行业、各部门都制定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模式不同,统筹力度各异,标准贯彻执行的力度也就不同,即很多地方的地籍数据库、房屋数据库、林地数据库、草原数据库,没有按照本行业技术标准建设,图形叠加困难,重要数据项确实,图数没有关联。

基于以上现实情况,数据整合宜采用分三步走策略如图2:

成果库

中间库

原始库

土地、房产等现行标准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图2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实施步骤

(1)规范化整理。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数据进行全面清理,对照已有行业标准进行标准化整合,使之符合本行业标准,并将重要缺失信息按照实测情况进行补录。

(2)整合关联。通过对整理后的空间数据进行空间参考一致性处理、图层合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的空间数据以及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空间数据统一编码;通过对整理后的非空间数据进行数据归并、冗余数据剔除、信息补录等操作,形成与不动产登记相关技术要求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相符的不动产登记簿。

(3)数据入库。将整理后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基础地理信息、宗地数据、自然幢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等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入库,建成支撑信息平台运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数据库),并生成不动产登记元数据。

3.3 过渡阶段数据库运行模式

显然,按照上述数据整合步骤和模式,从现有的数据质量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不可能完成,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迫切需要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支撑,如何在存量历史资料完成整合关联并建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之前,形成过渡阶段新、老数据库双规运行模式,就成为当务之急。

可借鉴的类似经验是,10几年前重庆等房、地管理职能整合的城市,在不影响日常登记业务的情况下,一方面用历史资料支撑登记业务,另一方面同时开展房、地数据整合关联,用3-5年的时间完成过渡。

随着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的推进,已完成登记机构设立的地方,现实而迫切的需求是如何在现有数据条件下开展登记业务,并同步推进数据整合建库,比较可行的思路:首先,全面清理各部门移交的历史登记资料,全面摸清数据特点及与本地以往登记业务的关联;其次,结合本地登记业务实际,设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框架结构,并与日常登记业务进行挂接;第三,以历史数据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并按照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将登记结果和登记过程信息沉淀在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第四,按照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方法和流程,与登记业务紧密结合,对历史资料进行标准化整合入库。

4 结论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需要以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为支撑。长期以来分散登记制度下,各行业实行了难以兼容的技术标准,加之信息化建设模式和行业统筹力度各不相同,沉淀了数十年的历史资料,介质不同、标准不一、语义代码各异。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整合建库,采取分步走是务实的选择。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迫切需要因地制宜地设立过渡期,边整合数据、边开展登记业务,充分发挥历史资料的支撑作用,并尽可能缩短过渡期,最终建成以宗地(宗海)为底盘、与日常登记业务紧密关联、历史登记可追溯的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下转第19页)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Cloud Computing and Big Data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of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

Yin Min, Wang Feng, Gong Li, Li Weijun, Wang Yan (Information Centre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Beijing, Beijing, 100013)

Abstract: With consistent effort in the past decade,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s been thoroughly applied in the manage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 Great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business process automation, and large amount of data have been accumulated, and as a result, posing great challenges on the capability of the underlying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s. Improving the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s supporting capability for businesses continuity becomes a new challenge to be resolved. The emergency of the new technology of big data, virtualization, and cloud computing provides new approaches to address the above challenge. Taking on the challenges of resolving the practical issues in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 explored the application of cloud computing, big data and parallel computing technology, and achieved some success in system design principles, technical approach, and application. Keywords: Land and resource information system; Cloud computing; Big data;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Cloud environment [3] 孙鑫.面向云环境数据中心的高效资源调度机制研究.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2:4-7.

[4] 王希忠,刘兆东.基于传统数据中心浅析云计算数据中心基础环境[M],黑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4(8):5-10.

[5] 孟小峰,慈祥.大数据管理:概念、技术与挑战[M],中国人民大学信

息学院,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13(1):7-9.

[6] 王德文.基于云计算的电力数据中心基础架构及其关键技术[M],华北电力大学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2012(11):9-12.

[7] 贾文珏, 安琼. 基于“分治网格”的空间大数据快速分析方法[J]. 计算机工程与设计, 2015(8):2317-2320.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

[2]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3]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Construction Ideas and Study on Uni ? ed Database of

the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Kuang Haitao, Zhao Daihong

(Information Center of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 Beijing, 100812)

Abstract : Establishing the unitive database of the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is the premise which ensures the information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database complete and accurate and supports inquiring business and information of registration of real estate according to law. This article begins from the status of information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analyses several characteristics of current information of the registration of real estate, proposes the implement strategy of three-step to integrate and create database of the registration of real estate.

Keywords :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Database construction; Status analysis

(上接第31页)

我国特色数据库建设研究论文的统计分析

我国特色数据库建设研究论文的统计分析 蒲筱哥/ 江苏徐州师范大学图书馆徐州221116 摘要:文章应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1997-2006年国内特色数据库建设的研究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探讨了近10年来我国特色数据库建设研究的现状和未来研究趋势。 关键词:特色数据库,信息资源建设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的迅猛发展,数字资源迅速膨胀,信息数据量爆炸性增长,使得信息服务机构对特色数字信息资源的整合成为必然趋势。特色数字信息资源是信息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自建特色数据库已成为信息服务机构尤其是图书情报界数字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成为当今图书馆向数字图书馆发展的重要的数字化信息资源组成部分;为此,近十年来,我国研究者对自建特色数据库的相关问题做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本文通过对近10年来我国自建特色数据库建设研究论文的统计分析,总结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展望其发展趋势,无疑有助于我国自建特色数据库建设的发展。 1数据来源及分析方法 本文统计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论文的时间跨度为1997年元月1日到2006年12月31日,统计时间为2007年11月6日。由于我国特色数据库的建设研究一般把特色数字信息资源分为地方特色、学科特色和专题特色等,因此“特色数据库”、“特色数字信息资源”、“专题数据库”与“自建数据库”的研究内容基本一致。为防止漏检,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以“特色数据库”、“特色数字信息资源”、“专题数据库”与“自建数据库”作为篇名和关键词检索,经筛选去重后得到387篇有关特色数据库建设的研究论文。利用Excel进行数据统计,以文献计量学的基本定律作为数据的分析方法,对所检论文进行文献数量、作者、期刊和主题等方面的详细分析。 2数据分析 2.1论文年代分布 对某一学科、专题论文发表年代的统计可以从时间和数量的概念上了解该专题研究的发展历程。表1为1997-2006《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检索到的特色数据库建设的研究论文数量及年代分布。 研究论文的发文量从1997-2006年呈逐步上升的趋势;2000年以后迅速增长,主要原因是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的迅猛发展,数字资源迅速膨胀,信息数据量爆炸性增长,使得信息服务机构对特色数字信息资源的整合成为必然趋势,尤其是图书情报界对特色数据库建设的重视,特色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建设的数量日益增多,随着我国数据库建设的深入,对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建设相关主题的研究也进一步高涨。 虽然对特色数据库建设的研究是进十来年的事情,但我国数据库建设已有近30年的历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标准 目次 前言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2 5数据库结构定义4 6数据文件命名规则14 7数据交换格式16 8元数据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分类代码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空间矢量数据交换格式样本23附录C(资料性附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信息元数据示例27 表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要素代码表2 表2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空间信息要素分层、定义与属性关联表4 表3表格信息要素属性关联表5 表4行政区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XZQ)5 表5行政界线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XZJX)6 表6等高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DGX)6 表7高程注记点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GCZJD)6 表8地类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DLTB)6

表9线状地物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XZDW)7 表10零星地类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LXDL)7 表11开发整理潜力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QL)8 表12开发整理规划区域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GHQY)9 表13面状工程、线状工程、点状工程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GC)9表14面状项目、线状项目、点状项目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XM)10表15注记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ZJ)11 表16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区域平衡表(属性表代码BG_BCGDPHB)11 表17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结构调整表(属性表代码BG_GHJGTZ)11 表18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指标分解表(属性表代码BG_GHZBFJ)12 表19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文本信息表(属性表代码WB_WBXX)12 表20界线类型代码表12 表21界线性质代码表13 表22等高线类型代码表13 表23权属性质代码表13 表24土地开发整理类型代码表13 表25比例尺代码表14 表26规划图类型代码表15 表27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文本信息编码16 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代码表18 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代码表20 前言 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HF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将开展,为了尽快实现HF不动产统一登记,HF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簿册样式》等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建设、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两部分。其中: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基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对已有的城镇地籍数据、土地登记、房产登记等数据进行更新整理,建成房土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库管理、地图制图、服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平台主要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定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实时调用相关的图形及调查表属性数据,进行不动产统一的登记发证,并生成表、证、卡、薄等成果。不动产登记平台具体内容包括: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管理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权籍调查管理。 不动产登记审批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网上审批。审批过程中提供权属状态分析、调图审批等智能辅助审批功能。 不动产登记薄证管理系统 实现不动产登记薄证的自动生成、查询、真伪验证等。 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 对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提供分类统计和信息查询服务,方便领导全面了解辖区不动产登记情况。如按不动产权类型分别统计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的宗数;不动产权抵押登记统计,包括抵押总数、金额等;不动产权查封登记统计,包括查封宗数、解查封宗数等。 不动产登记移动协同工作系统 移动办公系统一方面可以降低领导外出对业务办理进度的影响,提高全局整体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充分梳理、整合系统数据资源并不断重新挖掘其中的潜在价值,为领导提供个性化信息定制服务,包括以管理对象为视角的结果数据展现,让终端设备成为领导的办公包,随时随地获取所需信息。实现功能包括业务审批、数据服务、即时通讯、任务处理。 社会化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申报、办事指南、办件公示、在线

五大数据库建设现状分析

五大基础数据库建设现状 1、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 该库是四大基础数据库中建设难度最低的,因为其中的信息收集相对容易,不涉及过多的部门利益分配等敏感问题。目前该库已基本建成,但真正投入使用的省市并不多。2012年5月31日,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水利资源数据分中心数据整合改造合同验收和工程初步验收会在北京召开。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是我国第一个开展建设的国家级信息库,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牵头,由11个部门和单位参加,水利部承担其中的水利资源数据分中心建设。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于2007年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后正式实施,在水利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发改委项目办的指导下,在水利资源数据分中心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水利资源数据分中心建成了水文、水质、水资源、水利设施、土壤侵蚀、水能资源、农村水电、大型灌区等方面的8个专题信息库、90个专题信息产品、21个综合信息子库,完成了实用规范和管理办法的编制与试行工作,数据库管理系统已上线并稳定运行。 2、人口基础数据库 人口基础信息库的主体包括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等基本信息,还包括各部门业务系统在利用人口基本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部门存在共享需求的人口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人是任何社会中最基本的活动主体,现代社会中尤其强调以人为本。随着我国管理模式逐步向以人为本转变,人的基本信息在整个行政管理中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劳动就业、税收征管、个人信用、社会保障、人口普查、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打击犯罪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无不与人口基础信息密切联系。 尽管我国的人口信息有一定的积累和基础,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它,对其作用认识不足,以至于人口信息系统分散,至今尚未建立覆盖全部人口、代码唯一的基础信息库。更为重要的是,人口信息多头采集,各人口信息库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都不够,流动和死亡人口等信息采集困难,其应用也受到条块分割、互联不畅等问题的限制。此前频频被揭露的死人领工资、领养老金,死人吃低保,未婚无从证明、结婚离婚不能及时反映的现象,充分说明了我国人口信息共享方面的缺陷,也说明建立一套完整的覆盖全部人口、代码唯一的基础信息库的极端重要性。我国正在逐步建立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也使这个信息库的建立具有了十分的紧迫性。 基础信息共享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首先任何一个国家公共部门利用公共投资形成的信息资源,都应列入社会公共资源的范畴,其他公共部门根本不必也不应该利用公共投资进行重复建设。这既是公权力行使遵循精简、效率原则的要求,也是对纳税人负责、珍惜公共资源的体现。事实上,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建立一套完整精确的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是完全可能的。 3、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 2006年3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印发了《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对法人库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3月29日,国信办召开专题会议了解法人库建设进展情况,并要求加快方案修订、论证、实施进度。 2007年4月29日,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项目领导小组召开了2007年第一 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在广泛收集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有关法人库建设的模式和思路。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扩展后)

附件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扩展)

目录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3.1 不动产real estate (4) 3.2 不动产单元real estate unit (4) 3.3 地籍区cadastral district (4) 3.4 地籍子区cadastral sub district (4) 3.5 宗地cadastral parcel (4) 3.6 宗海cadastral sea (5) 3.7 无居民海岛uninhabited island (5) 3.8 房屋building (5) 3.9 自然幢natural building (5) 3.10 逻辑幢logical building (5) 3.11 户unit (5) 3.12 定着物things fixed on land (5) 3.13 林班compartment (5) 3.14 小班subcompartment (5) 3.15 界址线boundary line (5) 3.16 界址点boundary point (5) 3.17 地籍图cadastral map (5) 3.18 宗地图parcel plan (5) 4 缩略语 (5) 5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 (6) 5.1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容 (6) 5.2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与编码 (6) 5.3 不动产登记要素分类代码与描述 (6) 5.4 空间要素分层 (8) 6 数据库结构定义 (9) 6.1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9) 6.2 非空间要素数据结构 (1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属性值字典表 (37) 附录 B (参考文献) (55)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属性数据结构、图形数据结构、影像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元数据和数据交换格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级(含和乡镇级同比例尺的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同时也适用于仅包含土地利用规划文本、指标、影像等要素的市级、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7798-2007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GB/T 16820 地图学术语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国土资源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国土资源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要素feature 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GB/T 17798-2007 3.4要素] 3.2 要素性质feature arribute 要素的性质。[GB/T 17798-2007 3.5要素性质] 3.3 类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要素集合。 3.4 对象object 具有明确定义的边界和封状态与行为特征的实体。[GB/T 17798-2007 3.6对象] 3.5 实体entity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路探讨

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路探讨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涵盖全国范围内3000多个四级登记机构,具有机构数量繁多、行业类型众多及涉及范围广泛等鲜明特点,所面临着水平层次不齐、发展程度不同及各级信息化基础差异大等问题亟待解决,而构建互联互通、布局合理、内容全面及覆盖全国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无法脱离统一的数据库标准。本文以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为切入点分析信息化特征,就提出具体的数据库建设思路进行深入探究,旨在为相关技术人员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提高数据库建设有效性。 标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建设思路 自进入21世纪以来,不动产登记由分散登记向统一登记转变初步实现制度创新,对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用深远,而信息平台不止是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支持。从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保证交易安全性及减轻群众负担等实际需求角度来看,信息管理平台以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完整性、及时性及准确性为前提条件向城市居民提供便捷依法的信息共享查询服务[1]。由此可见,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前端登记业务关联挂接更新数据。同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以各级别各部门庞大的海域、草原、林地、房屋及土地登记资料为基础。本文针对统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思路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 从土地登记角度来看,我国现已实行统一宗地编码且开发统一宗地代码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及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侧重于试点部署及试运行初步形成土地登记信息动态汇集及实时更新的技术制度[2]。历经第2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及城镇地籍调查工作以来,已同步推进登记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工作,促使信息化融入登记业务中,约超过70%市级及65%县级已建立土地登记相关数据库,约超过70%市级及50%县级已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此外,一些地级市实行统一开发部署形式推进全市统一地籍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进程。 从房产登记角度来看,约超过70%市级及50%县级已初步建立住房登记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并且住建部组织进行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从林地登记角度来看,部分省统一开发部署登记软件或由市县级林业部门自行购买及开发登记软件,甚至部分省存在信息化尚未建立的可能性,约超过50%市级及40%县级已初步建立林权登记数据库,约超过40%及40%县级已初步建立林权登记信息系统[3]。同时,从草原登记角度来看,草原登记9个省区中6个省区开发部署草原登记信息系统,约超过20%市级及20%县级已建立草原登记数据库,约超过10%市级及10%县级已建立草原登记信息系统。 2、建设统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烟台市综合交体系规划及数据库建设任务书

烟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数据库 建设任务书 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 2014年8月 一、规划背景 《烟台市综合交通规划》于2003年7月开始编制,2005年8月编制完成,历时两年,至今为烟台市的交通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过去9年,烟台市城市经济飞速发展、建设突飞猛进,许多方面的变化超出了原来的预期,尤其是交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老港区向八角港区的逐步搬迁,潮水机场、青烟威荣城际铁路即将建成试运营,烟台港客运中心的重新选址,龙烟铁路已全线开工,市区轨道线网规划已完成,这些变化都会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产生重大影响,使得既有的综合交通规划难以继续指导城市交通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市区交通压力越来越大,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且新的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及烟台市总体规划修编,也都需要综合交通规划做出相应的调整。为了改善交通状况,指导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亟需修编烟台市综合交通规划,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进行多层次的整合和结构性的调整,以构建

未来烟台市的综合交通体系和交通发展模式。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与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一致。 本规划的期限与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远期到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三、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三)《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 (五)《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六)《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七)《烟台市综合交通规划》 (八)《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九)《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区分区规划 四、规划目标 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人为本,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支撑城市

规划数据库建设研究

规划数据库建设研究(陈新燕何刘鹏程冀) https://www.360docs.net/doc/b112007971.html, 时间:2008-01-12 07:23:10 来源:《黄河规划设计》2007年第4期放大缩小打印 [摘要]基础资料是规划工作的基础,本文通过对规划资料现状的调查提出了规划数据库建设研究的必要性,确定了建设目标,根据需求分析,在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整个数据库系统采用C/S(客户端/服务器端)结构建立一个基于GIS数据库管理系统,通过地理信息系统点、线、面对象作为数据索引对象,建立数据管理系统,为规划数据应用管理提供一个具有空间背景的应用管理平台。 [关键词]规划数据库标准化规划信息化 1 建设必要性 基础资料是规划工作的基础,对于规划院来说大部分工作是黄河上的工作,需要有一套详实的流域基本资料,在以往的工作中我院积累了大量的基础资料,但是由于没有一套规范的规划数据库管理系统,这些资料大部分都分散在个人或各专业所内,管理也很不规范,很难形成系统化的规划资料。再加上我们采用专业管理,项目负责人难以了解其它专业室个人手上的基本资料,所以在具体工作中都要进行大量的资料收集工作,往往造成资料重复收集处理。如果我们建立了系统、规范的黄河流域规划数据库。对于项目负责人来说在进行资料收集之前,可以了解那些资料数据库里面已经有或缺哪些资料,然后只收集所缺的那些资料,可以减少盲目的资料收集工作,而有些工作就可以不再进行资料收集工作。 有了规范的基础资料,对于有些简单的工程设计工作,我们完全可以进行标准化、程序化的设计,从而使骨干技术 人员能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重点项目或关键技术的研究上面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可以避免有些资料、技术掌握在个人手上,由于个人工作流动对院工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立规范的数据库有利于工作方法及技术的积累,可以提高工作中的积累意识,通过规范的数据库可以建立通用的技术方法,使一些常用的方法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和共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986 房产测量规范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JGJ 278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

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 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T 253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real estate 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 不动产单元real estate unit 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cadastral district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cadastral sub district 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5 宗地cadastral parcel 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GB/T 1001] 3.6 宗海cadastral sea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报批稿)

I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 44/ T XXXX—2019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database (报批稿) 2019-XX-XX发布2019-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数据库内容与要素分类 (2) 6 数据库结构定义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属性值字典表 (4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广东省地图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远军、邱海泉、梁庆发、刘思洁、谭耀华、谭衍涛、王国峰、潘亚茹、田代恒、胡文顺、黄继明、钟丽、刘龙威、朱振宇。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库结构等。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和共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 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2010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JGJ/T 246-2012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NY/T 2538-20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国土资厅函﹝2017﹞1029号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986-2000、TD/T 1001-2012、国土资厅函【2017】1029号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Boolean:布尔型值,0表示假,非0值表示真 Char:字符型数据 Date:日期型数据 Float:浮点型数据,数据长度不包括小数点“.”的位数 Int:整型数据 Varbin:存储二进制文件所在的物理路径及文件名,在数据交换时需要将该字段指向的文件复制到存储交换数据文件的物理路径,同时将该字段的物理路径值转换为存储交换数据文件的物理路径值Varchar:可变长度的文本数据

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国土资源部

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Regulation For Establishing Geological Perambulation Programming Database)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数据源 (3) 6 数据库建设 (3) 7 数据库成果内容及要求 (7) 8 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 (12) 9 检查验收及评价 (14) 附录1 (规范性附录)图式图例 (16) 附录2 (规范性附录)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提交成果清单 (23) 附录3 (规范性附录)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规划元数据信息采集表 (24) 附录4 (资料性附录)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检查记录表 (32)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各省按照《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标准》进行数据库建设,特编写本规范。本规范对数据采集、整理、建库及检查等过程做了规范性描述,并明确提交成果的要求,是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略。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略。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引言 为指导全国省级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建库的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要求,保证数据库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规划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地质勘查规划成果技术要求》为基础,结合《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标准》(征求意见稿),参照相关领域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及信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重点从建库的数据采集整理、格式转换到成果检查验收阶段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明确提交最终成果的内容形式和检查验收的指标体系、方法程序,详细规定了元数据的填写形式。全国省级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建设按本规范执行,地(市)级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范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能与本规范相抵触,补充规定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XX城市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可行性 方案

1.系统概述 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内部拥有着大量城市基础数据资源,但由于管理分散,制度规范不健全,造成重复采集、口径多乱、数出多门;各部门的指标数据自成体系,标准不一,共享程度较差。随着政府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转变,就要求必须能够全面、准确掌握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强化政府部门掌控决策信息资源的能力,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需求越来越紧密,但当前部门间信息共享多是点对点方式,没有统一的数据交换管理平台。因此各部门对加快解决数据资源分散管理、数据共享不足的问题需求十分迫切,需要建立城市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智慧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系统以解决以上问题。 依托智慧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系统的建设,可以实现各委办局、各所辖地区的经济社会综合数据采集交换,为各部门提供更广泛的信息共享支持,一方面数据信息从各委办局、各所辖地区整合接入,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和这些接入部门提供全面的共享服务。同时,以智慧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指标体系建立为基础,整合来自各委办局和各所辖地区的、经过审核转换处理的数据资源,可实现对经济社会信息的统一和集中存储,确保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为今后政府工作提供一致的基础数据支持。 数据整合共享只是手段,数据分析服务才是目的。依托智慧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可有效整合各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全市经济社会信息资源,满足政府业务对统一数据资源共享需要,进而提升形势分析预测水平,对政府在发展规划、投资布局、资源环境、管理创新、科学决策等业务提供强有力支持,提高了政府部门掌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能力。 2.建设目标 1)建立科学合理的智慧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指标体系,力求全面反映地区经济和

不动产登记7大规范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以《条例》、登记制度和《簿册样式》为主要依据,基于原有土地、房屋、林业、草原、海域等登记数据,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需求,明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术语定义、内容、要素分类与编码、数据结构、命名规则、字段常量等内容,指导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主要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数据,各地结合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扩展,满足本地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面向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级(主要是市、县级)已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明确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和程序,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产生的登记数据满足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 (3)《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建库的成果数据,编制《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规范》,明确汇交数据内容、汇交格式、汇交时间、汇交程序、汇交职责等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统一接入系统运行奠定基础。 (4)《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主要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与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所需共享的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审批与交易数据,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所需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及共享的方式、共享职责、共享流程等内容,为实现不动产登记、审批、交易数据的实时互通共享奠定基础。 (5)《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对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本地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接入信息平台提出技术要求,确保各级相关系统与信息平台平稳对接。(6)《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依据不动产登记制度设计,面向不动产登记业务全过程网络化管理,编制《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明确系统功能模块、接口要求等内容,指导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7)《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服务规范》。对利用信息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提出技术要求,确保各类服务对象与信息平台平无缝对接。

人才数据库建设设计方案

人才数据库建设设计方案 【引言】 人才的缺乏,是建筑企业所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在外部人才难觅的情况下,如何 有效地挖掘内部人才的潜力并充分统筹运用于各个子公司的人才,是盘活现有人力资源 资产的有效途径。在经历了初创期的摸爬滚打后,开展内部人才数据库建设是一种很好 的方法,可以有效盘活集团内部现有人力资源资产。华恒智信针对该建筑企业提出的内 部人才数据库建设方案,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本文是由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某建 筑企业人才数据库建设项目纪实。 【客户行业】建筑房地产业 【客户背景】 某集团公司是一家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龙头 兼营建筑施工、资产经营、营销代理、商务咨询、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建 材贸易等一系列领域的集团公司。公司拥有员工近千人,下属辖20余家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总注册资本逾3.5亿元。 自1993年进军建筑房地产行业起,成立建筑公司为基础,伴随着房地 产行业的飞速发展,1999年,该建筑企业审时度势,抓住机遇,组建了第一个房产开 发企业;之后,该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随之成立集团公司。目前, 集团正在酝酿积极、 稳妥、有效的进入资本市场的方案,以进一步强化集团资本运营能力。企业团队结构也 在不断地完善和壮大,向着专业化、管理型方向发展。 客户评价 人才的缺乏,是我们企业所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在外部人才难觅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挖掘内部人才的潜力并充分统筹运用好各个子公司的人才,是我们盘活现有人力资源资产的有效途径,感谢华恒智信顾问团队给予我们的指导与帮助,其专业性及规范性是值得我们企业学习的。 ——山东某集团公司董事长

【现状问题】 随着集团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鉴于企业的性质,对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相对而言会比较多一点,但是优秀的技术人员在市场上又比较的欠缺。由于各个相同性质的子公司间的实力不同,在人员配备上也有所不同,有的子公司人才济济,有的子公司人才欠缺严重;加之很多工作是采取项目制的模式进行,这样,不同公司、不同项目间的人员进行有效的调配就显得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集团公司的各个子公司的人才使用相对独立,彼此之间未实现有效的共享,集团在各个子公司之间的人才使用不能有效地统筹调配,这样就使得整个集团的人才统筹使用或者是优秀人才的发掘存在一定的障碍。即一方面是由于各个子公司的独立运作,集团总部无法直接有效地快速了解各公司人员的信息,进而发掘内部优秀人才;一方面是各个子公司各自为营,在人员调配上不愿意轻易让本公司的人才外流。这就给集团总

不动产登记简介

(1)不动产的概念 不动产(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我国规定不动产的类型有: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添附于土地和建(构)筑物的物。最核心的是土地、最复杂的是房产。 不动产与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 (2)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内容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登记的权利包括: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的内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址、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等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的确是房地产税向存量环节征收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 务分工进行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江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数据库标准 (修订稿) (2010年11月)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2) 5 定位基础 (5) 6 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 (5) 7 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 (17) 8 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19) 9 元数据 (1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1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31)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是在《TD/T 1027-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本标准由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引言 为规范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本标准。

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县级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形数据的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6820 地图学术语 GB/T 17798-2007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TD/T 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8-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要素 feature 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GB/T 17798-2007 3.4 要素] 3.2 要素性质 feature attribute 要素的性质。[GB/T 17798-2007 3.5 要素性质] 3.3 类 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要素集合。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管理系统平台解决方案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解决方案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其上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此外,耕地、林地、滩涂、海岛等不仅涉及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登记程序、标准等也各有不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原有做法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土地登记历史资料整理与信息化,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将是首批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地区正在面临的重要任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主要解决各部门的数据交换、信息整合、数据共享和实时互通。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该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首先实现不动产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部门现有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历史数据共享,然后通过统一的登记窗口和信息平台,受理新增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各类登记事项,进而实现各业务的实时互通互查。面向公众,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 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利用遥感、GIS、二三维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不动产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输出、信息展示等,并以图形、表格、文字、GIS和数据模型相结合的方式,直观、准确、动态地展示涉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各个方面的信息。 ? 采用“房地合一”模式,实现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 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示,向公众开放可以用于搜索、查询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 ? 提供多样的辅助硬件设备接口,如条码枪、身份证读取器、扫描仪等。 系统架构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总体框架以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为体系结构,以国土、房产、林业、草原、海域等数据等各类的登记、空间、档案数据库为基础,将地理信息服务(图形浏览、定位查询、空间分析等)、属性查询与统计分析、专题图件发布等GIS服务加以封装,通过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和接口支撑,建立面向不动产登记的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示系统(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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