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附件1: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填报时间:编号:

建筑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刍议(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刍 议(新编版)

建筑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刍议(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国家为加强危险岗位的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政策。 近几年,国家安监总局,广东省安监局和韶关安监局不断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步入正轨,企业和个人都会主动地组织和参加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但是,在此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特种作业人员的类别、发证、监管上规定不统一,造成特种作业人员多头管理。本文针对韶关市建筑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现状,就建筑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法律法规进行探讨。 一、建筑行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现状 2008年6月前,我市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24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制 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 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通过对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核查,掌握特种设备的性能状况,规范使用状况、维护保养状况,促进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达到安全作业的施工目的。 我监理部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广东省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标准指南》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特别是“东交【2015】253《关于我市交通建设项目工地用特种设备监管暂行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小组: 组长:xxx(总监) 副组长:xxx(安全监理工程师) 成员:xxx(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特种设备复核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85) 2005年3月7日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基本定义 1.1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 2.1电工作业; 2.2锅炉司炉; 2.3压力容器操作; 2.4起重机械作业; 2.5爆破作业; 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2.8机动车辆驾驶; 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11 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3.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 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 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2培训方法: 4.2.1企、事业单位的自行培训; 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而定。 4.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考核和发证 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5.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确定。 5.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5.4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8247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 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核查监督 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加强项目部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通过对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核查,掌握特种设备的性能状况,规范使用状况、维护保养状况,促进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达到安全作业的施工目的。 我监理部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广东省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标准指南》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特别是“东交【2015】253《关于我市交通建设项目工地用特种设备监管暂行要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 1、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 A.专业技术培训考试B.文化考试C.体能测试 2、气瓶的瓶体有肉眼可见的突起(鼓包)缺陷的,应如何处理?() A.维修处理B.报废处理C.改造使用 3、在焊接作业中,为保护操作者的安全,保护片一般累汁使用多久更换一次?()A.4小时B.8小时C.24小时 4、()是利用气体燃烧的火焰作为热源的焊接方法。A.气焊B.气割C.电焊 5、乙炔瓶的储藏仓库,应该避免阳光直射,与明距离不得小于()。A.5米B.10米C.15米 6、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分别是安全阀、压力表。()A.电表B.温度计C.水位表

7、在气瓶运输过程中,下列哪项操作不正确?()A.装运气瓶中,横向放置时,头部朝向一方。B.车上备有灭火器材C.同车装载不同性质的气瓶,并尽量多装 8、电焊时,若有其它人在场,应采取下列哪项安全措施?()A.放置警告牌以示警惕B.放置警告牌,在工作场所周围设置屏幕C.规定在场人士佩戴眼镜 9、搬运气瓶时,应该()。A.戴好瓶帽,轻装轻卸B.随便挪动C.无具体安全规定 10、下列哪类起重机械操作员不需持有合格证书?()A.汽车吊B.龙门吊C.葫芦吊 11、下列哪种燃料不准在锅炉炉膛里燃烧?() A.煤炭B.汽油C.油渣 12、可能导致锅炉爆炸的主要原因是什么?()A.24小时不停的使用锅炉B.炉水长期处理不当C.炉渣过多 13、爆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是()。A.雷管和炸药B.雷管和导火索C.炸药和钢钎

14、硝化甘油类炸药属于()炸药。A.固体B.胶质C.液体 15、如果发现雷管内有灰尘应该()。A.用木条或铁丝掏B.用口吹C.用手轻轻倒出 16、起重机接近终点时,应该()A.及时断电,尽可能不动用行程限位器B.等待行程限位器动作C.加快起重机动作速度 17、机械式通风系统的维修主要包括()。A.清理管道B.清理除尘系统C.两者都有 18、下列使用电梯的事项,哪项不正确?()A.按安全警示标志操作B.7岁以下儿童可以独立使用电梯C.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载人电梯运载货物 19、使用直流电焊机施焊前,电压不得超过多少伏?()A.220B.200C.1 10 20、开启气瓶瓶阀时,操作者应该站在什么。位置?() A.侧面B.正面C.后面 21、充装气瓶时,以下哪项操作不正确?()A.检查气瓶内是否有剩余压力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登高架设作业; (五)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用人单位 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体检表

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体检表 体检号: 体检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1寸照片 (盖章) 籍 贯 省 市(县) 文化程度 工 种 参加工作时间 施工单位 身份证号 既往病史 外 科 身 高 厘米 体 重 Kg 皮肤淋巴 医师意见 签字: 四 肢 脊 柱 关 节 泌尿生殖 其 它 内 科 血 压 KPa(mmHg ) 心 率 次/分 医师意见 签字: 神经及精神 呼吸系统 心脏及血管 腹部器官 其 它 五官 科 眼 视力 左: 右: 矫正视力 左: 右: 医师意见 签字: 色觉 彩色图案及编码 单色识别:红 绿 紫 三黄 其它 眼病 耳 鼻 听力 左: 米 右: 米 耳 疾 医师意见 签字: 嗅觉 耳及鼻窦 口 腔 医师签字: 胸部X 光 检 查 化验检查 血、尿(检验单附后) 体检结论 体检医院(盖章):

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各工种体检相关说明 一、建筑施工作业人员范围 1.建筑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专职电工; 2.建筑瓦工、木工、钢筋工、水电工、架子工、电焊工; 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 4.建筑人货电梯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拆卸工; 二、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体检共同基本条件 1.年龄必须满18周岁; 2.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本 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三、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工种标准 1.从事金属焊接切割人员双目裸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 2.从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双目裸视力均不低于0.7,无听觉障碍、高血压等; 3.从事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架子工)无高血压; 4.其他妨碍本作业的特殊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说明 1.体检医疗单位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承担;体检医生和医疗机构必须对体检负责。 2015年7月28日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265-80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 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切实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公司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的管理规定,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如下: 一、市政工程易发职业病危害的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

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 湖南曙光培训学校 湖南曙光教育培训学校和湖南曙光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我国500强企业——曙光电子集团。固定资产2100万元,现有教职工63人,开设二十多种职业教育类专业。是省内规模较大、颇具影响力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并集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教育集团。 ◆职业培训、鉴定类: 全国总工会农民工定点培训基地; 湖南省安全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湖南省劳动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曙光站; 湖南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基地;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作业培训考证基地; 长沙市劳动局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湖南省消防总队消防安全培训基地; 湖南省卫生厅营养师培训基地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基地 长沙市委组织部下岗党员培训基地; 长沙市劳动就业促进会副会长单位; ◆中等职业专科和中等技能专业 ◆高等学历教育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曙光学习中心; 中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湖南商学院成人教育曙光站; 长沙理工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南华大学成人教育曙光点 开设培训项目简介如下: 1、电工 a、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认证班: ※学制:120课时 ※学习课程:电工基础、安装技术、低压电器电动机、电力拖动技术、电工仪表、变配电装置、电器安全技术、安全法规等 ※结业颁发全国通用IC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 b、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班:(初、中、高、技师级别) ※学制:120课时—6个月 ※学习课程:见详单 ※结业鉴定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全国通用国家资格等级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 考证费用 a、IC卡考证班:培训费4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考证费:500V安装60元500V维修60元10KV运行80元 加考等级证初级740元中级810元 b、电工初级班:培训费720元(含书籍费、培训费、考试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306-85 【颁布单位】国家标准局 【颁布日期】 19850816 【实施日期】 19860301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基本定义 1.1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1.2特种作业人员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 2.1电工作业; 2.2锅炉司炉; 2.3压力容器操作; 2.4起重机械作业; 2.5爆破作业; 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2.8机动车辆驾驶; 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3.1年满十八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 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方法: 4.2.1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 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4.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考核和发证 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5.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5.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5.4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 5.4.1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doc5)(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XX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13号 现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盛华仁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XX国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培训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六条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第七条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 第九条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 第三章考核和发证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

GB 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作废无新标准代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文件号】GB5306—85 【颁布部门】国家标准局 【颁布日期】1985年08月16日 【实施日期】1986年03月01日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基本定义 1.1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1.2特种作业人员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 2.1电工作业; 2.2锅炉司炉; 2.3压力容器操作; 2.4起重机械作业; 2.5爆破作业; 2.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2.8机动车辆驾驶; 2.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2.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11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3.1年满十八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3.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培训

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4.2培训方法: 4.2.1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 4.2.2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4.2.3考核、发证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培训。 4.3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而定。 4.4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已按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 定进行教学、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5考核和发证 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5.2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 定。 5.3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 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5.4特种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分别由下列有关部门负责: 5.4.1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 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由地、市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考核发证。5.4.2爆破作业人员,由县以上公安部门考核发证。 5.4.3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由煤炭部门考核发证。 5.4.4铁路机车驾驶人员,由铁路部门考核发证。 5.4.5行驶于城市街道和公路的各类机动车辆及农用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由公安、交通和农机管 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 5.4.6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轮船船员考试发证办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渔业船舶驾驶员考试规则》考核发证。 5.4.7电业系统的电工作业人员,由电业部门考核发证。 5.4.8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由各主管部或省、市企事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考核发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8]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 2017-08-01

目录 1.前言 (3) 1.1.编写目的 (3) 2.注意事项 (3) 3.系统流程图 (4) 3.1.各角色操作流程图 (4) 3.2复核换证流程图 (5) 4.功能列表 (5) 5.操作手册 (6) 5.1. 培训机构用户 (6) 5.1.1. 管理培训结果 (6) 5.1.2. 制定考试计划 (8) 5.1.3. 复核报名审核 (10) 5.1.4. 复核记录查询 (11) 5.2. 考核点用户 (11) 5.2.1. 考场维护 (11) 5.2.2. 实名认证 (14) 5.2.3. 管理考试结果 (15) 5.2.4. 正在考试 (17) 5.2.5. 考试计划查询 (18) 5.2.6. 考试计划总览 (20) 5.2.7. 人员信息查询 (21) 6.考核点配置要求 (22)

6.1.实名认证的电脑配置 (22) 6.2.考场内考试电脑配置要求 (22) 6.3.考场内要求 (23)

1.前言 1.1.编写目的 为了使操作人员能够迅速地掌握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的流程及操作方法,更好地使用平台提供的各种功能,我们编写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2.注意事项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除了企业注册用IE浏览器)。

3. 系统流程图 3.1. 各角色操作流程图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角色操作流程图 建筑企业/个人 管理部门 培训机构 考核点 取证人员 省总站 网上报名 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管理培训结果 录入实操成绩并提交考试结果 制定考试计划考试结果审核 打印证书 证书发放登记 参加考试全程监管 提交 提交 提交删除考试计划 制定考试计划 (只能制定和修改 计划)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为加强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上岗证书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特制定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如下: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称的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是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适用范围: 1 建筑电工; 2 建筑架子工; 3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包括: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5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工种。 第四条、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的管理 1 取证管理: 经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各种取证培训。

2 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均应随身携带操作上岗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处或所属公司备案。如有丢失应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 3 操作上岗证书的有效性管理: 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的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处按期组织所属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以确保上岗证书的有效性。 4操作上岗证书的审查管理:各所属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 5操作上岗证书的日常检查管理:公司工程安全管处和所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到项目检查执行持证上岗管理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能及时、准确处理与本工种作业有关的安全问题; 第六条: 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 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表模板【新版】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表 1.培训时间; 2.培训地点; 3.培训内容; ①电焊机注意事项; ②气焊注意事项; ③电弧焊注意事项; ④交流电焊机注意事项; ⑤临电(配电箱)注意事项; ⑥叉车,起重作业注意事项。 4. 培训人员签到表。

一、培训时间: 2013 年 9 月 20 日 二、培训地点:荣成鑫邦船业有限公司 三、培训内容: 1.电焊机注意事项: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朵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电电工进行。 3.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在潮湿地点工作台,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8.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必须开设进、出风口,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并应有人监护。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有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同在现场监护。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不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5.焊接装好模板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16.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17.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9.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证,方可施焊。21.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01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

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考试时间(15分钟):00:06, 未超过2分钟请不要交卷。 一,单选题,本题型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 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日内组织考试。 A. 10 B. 30 C. 60 D. 90 2. 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A. 10 B. 20 C. 30 D. 40 3.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 5 B. 6 C. 7 D. 8 4.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A. 5 B. 10 C. 15 D. 20 二,多选题,本题型每题有5个备选答案,其中至少有2个答案是正确的,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引火线制造作业指从事引火线的()等作业. A. 制引 B. 浆引 C. 漆引 D. 切引 2.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 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哪些材料() A. 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B. 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C. 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D. 身份证 3. 煤矿安全作业包括()附件特种作业目录。 A.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B.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C.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D. 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E.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三,判断题,本题型每题题干有2个答案,只有一个选择,正确或错误。 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 错 2.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对 错 3.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对 错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事宜的说明 一、申报流程 1、企业注册 登录太原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网站“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详见系统操作系统说明)。 2、申请密钥 注册完成后携带承诺书、企业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太原市建筑安全协会审核领取秘钥(会员免费)。 3、企业上报人员信息 企业登录操作系统完成人员上报信息。 4、审核人员资料 已上报人员信息的企业于每月1号--10号携带人员相关资料到太原市建筑安全协会审核。 首次: (1)所有上报人员汇总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系统内生成打印“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承诺人本人签名); (3)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丢失的可携带学校开据的学历证明); (4)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5)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 (6)所有上报人员照片汇总表(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每人1张,按单位和汇总表排名序号进行排列,照片粘贴在A4空白纸上、注明姓名)。 延期(复核): 1. 所有上报人员汇总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 系统内生成打印“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单 位加盖公章、承诺人本人签名); 3.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原件; 4.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副证(按单位统一装袋标明企业名称、人数); 5. 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表。 换证: (1)所有上报人员汇总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系统内生成打印“太原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承诺人本人签名); (3)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4)近三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 (5)所有上报人员照片汇总表(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每人1张,按单位和汇总表排名序号进行排列,照片粘贴在A4空白纸上、注明姓名)。 5、组班培训、学习、考核。 6、培训合格发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二、密钥操作环境 密钥运行环境为Win7 、Win8、Win9、 Xp其中一种,浏览器必须为IE浏览器,且密钥必须插在台式机箱后面的U口上,点击“我的电脑”后查找新的盘符,双击盘符下载驱动程序并安装。 三、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必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