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参照表)

兰州商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参照表)
兰州商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参照表)

兰州商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参照表)

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

二级学院(部)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参照表)

删减;

2、职权名称、具体内容、办理主体等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相应调整;

3、各二级学院(部)可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列举制度依据;

4、各二级学院(部)最终审定上报的职权目录须以学校《实施方案》中附件1样表格式上报。

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

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

注:全校所有行政管理干部(含“双肩挑”干部)填写此表。

专任教师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

注:1.此表仅限专任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双肩挑”干部不填。2.此表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爱国守法”是对高校教师政治上提出要求,针对部分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意识淡漠的问题,明确提出“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敬业爱生”针对当前高校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强调“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3.请在自评风险等级选项下打“√”即可。4.风险点名称除表中列举项目外,还可自行添加。5.此表由各二级学院(部)留存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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