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二零零七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原则

第三条、试用范围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章资产租赁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资产租赁内容:

第五条、资产租赁的形式

第四章机构职责

第六条、组织机构

第七条、北京公司营销策划部、项目公司市场部职责第五章租赁流程

第六章租赁管理细则

第八条、带看流程管理

第九条、签约管理

第十条、进场管理

第十一条、退场管理

第十二条、催缴款管理

第十三条、违约管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租赁资产包装管理

第十六条、盘点管理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钥匙管理

第六章作业表单(略)

1、《进场通知单》

2、《退场通知单》

3、《入住通知单》

4、《签约申请单》

5、《催款函》

6、《解约函》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十九条、奖励措施

第二十条、惩罚措施

第八章监督和检查

第九章附则

(见附件一)租赁流程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权益,使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出租顺利进行,减少出租过程中承租人与出租方之间的纠纷,确保《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拟订规范、严谨、详尽且行之有效;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资产租赁工作应由北京公司营销策划部或项目公司的市场部负责,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将公司项目资产出租、转借或挪作他用。

第三条、试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北京公司营销策划部、公司市场部。

第二章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授权权限内的北京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三章资产租赁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资产租赁内容:

4.1写字楼

4.2商业店铺

4.3阳光花房

4.4地下库房

4.5地下车位(有产权、无产权、人防)

4.6地上车场

4.7门前广场

4.8各类临时用房

4.9各类广告位、灯箱及路牌

第五条、资产租赁的形式

5.1长期出租:租赁期在一年以上的;

5.2短期出租: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

5.3临时出租:租赁期在6个月以下的。

第四章机构职责

第六条、组织机构

各级公司的市场部是资产租赁的组织部门,负责拟订租赁方案、拟制租赁合同、组织租赁、催缴租金、资产检查等工作,根据上级授权权限行使租赁工作。

第七条、北京公司营销策划部、项目公司市场部职责

7.1租赁主管岗位职责

7.1.1依据周边的市场价格,负责向上级主管提交公司待租、售物业的租售标准,以供公司

决策者参考;

7.1.2负责对本岗位员工的各项管理与培训(任务完成、客户追踪、合同洽谈及签约、员工

培训与评估、考勤、绩效考核、部门档案的管理与审核);

7.1.3负责监督客户的养护,和CRM录入的检查工作;

7.1.4负责起草租赁合同草案,并完成最终签约合同的流转、审议;

7.1.5负责监督各期租金的回款情况;

7.1.6负责协调客户与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

7.1.7负责租赁现场的管理工作;

7.1.8负责组织每月的资产盘查工作,并进行总结上报公司;

7.1.9带领团队员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业绩指标;

7.1.10负责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7.2租赁业务员岗位职责

7.2.1按公司的既定目标寻找有效客户,带领客户看房、验房;

7.2.2负责对潜在客户进行保养,并及时将客户情况向部门主管汇报,同时按日对客户洽谈

进展情况进行CRM的录入;

7.2.3负责合同洽谈、解释,直至签约;

7.2.4负责签约后客户入住的各项协调工作(进、退场,租金追踪、违约处理等);

7.2.5协助完成物业相关协议的签定;

7.2.6负责完成上级主管下达的各项个人业绩指标;

7.2.7负责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7.3销售后台的岗位职责

1、在租户签定合同并付清所有款项后,销售后台负责通知客户服务部给租赁客户发送进场

通知单;

2、负责将客户欠款信息反馈至租赁岗位,对于电话催款无效的欠款客户由销售后台发放催

款函;

3、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交上来的客户资料进行后台录入,建立公司的客户资料站;

4、负责审核租赁人员上交的租赁合同;

5、负责对各类合同进行建档并保存。

7.4客户服务务部岗位职责

1、提前查验资产并进入整改;

2、向租赁客户发放进场通知书;

3、负责协助客户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

4、负责解决租赁客户的客户投诉。

7.5公司司成本部岗位职责

1、负责审定租赁合同并组织上会确定;

2、负责协助催缴欠款并发放解约函。

7.6物业公司岗位职责

1、负责对已经出租的商铺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

2、负责对未租赁商铺的日常检查和管理,月末与市场部进行双方盘点;

3、负责向租户收取各项能源费及相关费用;

4、负责所有资产的钥匙保管,并为有看房需求的客户开启房门。

第五章租赁流程图

(见附件一)

第六章租赁管理细则

第八条、带看流程管理

8.1当客户有看房需求时,电话通知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将客户所要看的单元门打开,并在

客户看房登记表上做记录;

8.2租赁人员须按规定路线带领客户看房,并按规定说辞向客户介绍项目;

8.3客户看完房后,及时通知物业公司锁门;

8.4如客户看房满意有洽谈需求时,业务员须带领客户回到销售中心进行租赁合同洽谈。

第九条、签约管理

9.1所有的签约行为均由项目市场部及销售后台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下签约;

9.2销售后台对每一笔的签约合同进行完整的登记、备案及CRM的录入管理,月末进行合同

完成情况统计;

9.3所有签约合同必须保证其文本已经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审议并通过会审,如有部分条款进

行修正,销售后台应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成本部、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4签约流程

9.4.1租赁部依据客户的不同业态起草租赁合同,交由公司各相关部门流转确认;

9.4.2租赁业务员负责填写签约申请单,并上交至销售后台,准备起草租赁合同;

9.4.3销售后台将经公司各相关部门确认后的租赁合同交与客户签字盖章;

9.4.4客户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返还到租赁部,由专署业务员带领客户到财务部交款;

9.4.5财务部依据合同条款收取款项,并向客户开据发票;

9.4.6业务员将客户已经签字盖章后的租赁合同及客户的首期租金、保证金发票复印件,交

回销售后台进行公司内部流转盖章;

9.4.7销售后台负责将公司流转盖章后的租赁合同,按规定发放给相关部门进行存档备案;

9.4.8销售后台同时通知相关业务员和客户领取合同正本;

9.4.9客户持付款发票和租赁合同到客户服务部领取入场通知单,准备入场装修。

第十条、进场管理

10.1签约客户必须按合同规定交齐首期各项费用后,方具备进场条件,如有违反合同约定

的事项则不能够进场。

10.2租赁客户进场流程

10.2.1合同签定后由市场部销售后台通知客户服务部向客户发放《入住通知单》,同时通知

物业公司依合同房号开始准备物业合同,并对出租房屋进行现状检查、保洁清理和水电表的查验,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保证物业能够如期出租;10.2.2市场部租赁人员负责陪同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及客户到租赁现场验房、收房;10.2.3客户按合同规定日期到物业公司领取房屋钥匙,准备进场装修;

第十一条、退场管理

11.1、租赁客户退场的监督及责任人

客户退场必须由市场部、客户服务部、物业公司及租赁客户四方共同到场完成;11.2、租赁客户退场流程

11.2.1销售后台依合同条款向发出客户《退场通知单》给市场租赁团队,由市场部向客户

及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进行退场通知;

11.2.2客户退场当日由租赁部陪同物业公司和客户进行现场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水、电、

气表数据等事项四方进行现场确认,以作为日后各方的结算依据;

11.2.3对验收无误的客户,由租赁部通知客户服务部向客户发出可以退场单,物业公司见

到租赁部的退场单后方可放行,否则物业公司有责任阻止客户的一切退场行为;对验收有误的客户,由客户服务部出据损毁清单,并交于客户确认后,客户服务部才可以开据客户退场单,物业公司见到客户服务部的退场单后方可放行。

11.2.4客户退场前应先到物业公司进行决算,当取得物业公司的决算清单后,再返回到租

赁部进行清算;

11.2.5租赁部按验收情况起草客户退场退还保证金申请单,报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由销售

后台进行公司内部流转确认;

11.2.6客户退还保证金申请经公司内部流转确认后,由销售后台通知租赁部及客户,按合

同约定之日期到财物部领取进场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11.2.7销售后台对已经清场的房屋重新进行销控登记,并在CRM系统进行录入准备再次出

租。

第十二条、催缴款管理

12.1、租金及保证金的收款流程

12.1.1首期租赁款项和租赁保证金,由租赁业务员在签定租赁合同时负责带领客户到财务

部交款,财物部依合同条款和当期《价格政策》进行收款,并建立客户交款档案;

12.1.2以后各期租金则由销售后台发出《催款通知单》,由租赁业务员催款;

12.1.3客户按期付款后,由财务部复印其交款凭证,交由客户服务部留存在客户档案中,

同时以日报表的方式通知租赁部客户交款的情况;

12.1.4财务部应按周向租赁部发出催款通知单,以免漏报、延期收款的现象发生。

12.2、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的收款流程(略)

12.3、催款制度

12.3.1客户未在规定日期交款的,应由市场部销售后台负责计算客户的各种款项的违约滞

纳金,并将结果报送相关部门进行追缴。违约通知单发出3日后,客户依旧不予理睬的则由市场部通知成本部发送《解约函》,同时通知物业公司停止其水电供应,等待客户前来解决;

12.3.2对协商未果的租赁纠纷,上报公司成本部协助解决。

第十三条、违约管理

13.1对于逾期交付房屋租金的,由市场部以EMS的方式将《催款函》寄给客户,客户及时

补交欠款和违约金后,合同继续履行。客户接到《催款函》后,不做任何反映的,三日内由市场部以工作联络单的形式发给项目成本部,由成本部发出限期清退通知单给客户,同时通知物业公司做客户退场准备;

13.2对于逾期交付物业费、水电气暖等费用的客户,由物业公司计算出准确的金额转交市

场部以EMS的方式将《催款函》送达给客户,同时租赁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13.3对于破坏公共秩序和环境、严重干扰其他经营户经营的,由市场部依合同条款向客户

开据《解约函》,同时通知物业做好清场准备;

13.4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的租户,由市场部向客户开据《违规通知单》,如客户

于规定时间未做说明和处理的,由市场部通知成本部继续出据《解约函》,并以EMS 的方式送达客户,并同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客户非正常出场准备;

13.5客户清场前由市场部据实测算客户的各项费用,及赔偿损失,对于支付各项费用和损

失以后剩余部分的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如期向客户归还,当保证金不能弥补其违约损失的,将由成本部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追偿。

13.6市场部于清场当日协同物业公司、成本部、客户服务部监督客户清场;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

14.1、合同存档管理制度

14.1.1一户(单元)一档为建档的基本原则;

14.1.2客户档案存储年限于合同截止日后,最低10年;

14.1.3重大事件的发生必须有文字记载,事件的处理必须有责任人签字,并保留原始的处

理记录和结果;

14.1.4签约客户的签约合同一式四份,公司盖章后返还客户一份,其余三份一份留财务备

案、一份留策划部存档、一份留销售后台备案,最终由销售后台(或财务)对签约合同进行CRM的录入;

14.2、客户资料备案流程

14.2.1意向客户的资料必须由租赁人员及时在CRM系统进行详细录入,同时填写客户登记

表,由主管签字确认,以作为日后支付佣金之依据。

14.2.2租赁人员应在15日内对客户进行跟踪录入,逾期未录的视为放弃客户,由主管对放

弃客户进行再次分配;

第十五条、租赁资产包装管理

15.1广告管理规定

15.1.1各租户无论是店内广告还是店外广告,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要求,并自行

就广告内容和规范向国家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15.1.1为规范商业楼内、外的广告形式(样式、规格),商场管理公司要求,所有商户的广

告必须按商场的统一规定进行宣传,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店内、外张贴未经批准备案的自有广告;

15.1.1商家在自己店铺门头悬挂的POP广告,必须交由店内广告办进行统一制作,使用店

内统一的POP版面,并按实际使用数量付费;

15.1.1商家要想在自己经营范围外进行广告宣传,必须先行到店长办公室进行申请,在申

请批准后并已经付款完毕后,由店内广告办协助悬挂安装;

15.1.1楼面外的广告商户必须提前向楼管申请,在申请批准并已经付款完毕后,由店内广

告办协助悬挂安装;

15.2对违归规行为的处理

15.2.1商户未经允许私自在经营范围外张贴、悬挂宣传广告,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

自行将已经张贴的广告拆除,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15.2.1如果有厂商发布的广告给经营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要双倍承担其影响所造成的

损失外,还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盘点管理

17.1市场部每月末必须要对公司资产进行盘查,并向上级主管出据盘点报告;

17.2对于在盘点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于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

17.1、已出租商铺的安全管理制度

17.1.1租赁部须每日对出租商户的现场秩序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并发出

整改通知,同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7.1.2租赁部须定期对出租商户进行各种证照的检验(工商、税务、广告、卫生等),以保

证租赁商户的经营合法性,同时对客户资料进行备案存档;

17.1.3按期审查各项费用的收取情况,并向上级主管提交日、周、月报表;

17.1.4定期对建筑物主体及各种固定设施进行检查,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17.1.5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户一档,同时要保证与CRM系统客户资料的完整

统一。

17.2、未出租商铺的安全管理制度

17.2.1对未出租房屋划分管理责任人,使公司财产的管理落实到人;

17.2.2对空置商铺的检查标准(待续);

17.2.3每周至少两次对空置房屋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17.2.4对限期整改的空置房要及时复查,并提交复查检验表。

第十八条、钥匙管理

18.1所有社区空置房钥匙统一交由物业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物业公司应定期对空置房进行

卫生清扫和安全检查;

18.2钥匙管理应专人负责,建立明晰的管理钥匙库,并将钥匙存放量记录清楚;

18.3钥匙的借出及还回必须要做明细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尚未归还的,应及时上报部门主

管要求进行追讨,如确时不能马上归还的要做记录说明;

18.4钥匙管理还应做到月度抽查,以确保钥匙管理的安全有效;

18.5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空房钥匙,如有发现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七章作业表单

1、《进场通知单》

2、《退场通知单》

3、《入住通知单》

4、《签约申请单》

5、《催款函》

6、《解约函》

第八章奖惩措施

第十九条、奖励措施

租赁工作是公司销售业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绩效考核办法应由营销策划部按年度向公司申报执行。

第二十条、惩罚措施

21.1对于未经市场部(营销策划部)审核,擅自租赁公司资产的,由公司成本部及上级主

管对其进行处罚;

21.2对于催交款项不及时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营销策划部提出处罚建议并报上级主管

批准对其进行处罚;

21.3对资产清查不及时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营销策划部提出处罚建议并报上级主管批

准对其进行处罚;

第九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项目公司客户服务部应对营销策划部上交的各类合同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其内容是否与合同样本内容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营销策划部应定期与公司财务部对租金入账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公司租金收入的及时回流。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日起施行,由北京公司营销策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工作。

(见附件一)

租赁流程图

XX公司BI系统数据运维管理办法

XX公司管理层决策报表系统 数据运维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决策报表系统(以下简称BI)的数据运维管理工作,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准确详实 的数据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数据运维过程中的问题,明确各部 门、岗位职责,有效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1、总则 1.1公司BI系统的数据运维管理工作,包括数据管理和系统运维两方面工作,是在公司高层领导的参与和支持下,综合考虑 策略、目标、组织、流程及信息技术来展开。 1.2公司数据管理执行XX总部《XX总公司数据管理办法》。 1.3公司BI系统数据运维准则: 1.3.1公司高层领导的参与和支持; 1.3.2以业务为主导,综合考虑策略、目标、组织、流程及信 息技术,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3.3遵循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规范,依托现有信息技术基础架 构,采用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BI系统;

1.3.4建立知识共享和有效沟通渠道,特别是跨部门协调工作,确保BI系统运行。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办法所称数据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通过信息系统录入、使用、传递和保存的各类数据,包括XX 公司SAP系统、in-sight中国铝业手工数据录入平台等信息系统。 2.2本管理办法所称系统运维是指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涵盖人 力资源、财务、投资、生产、供应销售等业务条线,按公司需 求收集整理数据所做的BI系统开发、运维工作,包括XX公司BIEE测试系统、公司BIEE生产系统、XX公司ETL开发系统(整合层及以上)、以及PowerDesigner数据模型设计、RPD模型开发、plsqldev数据管理等运维工作。 2.3在XX公司BI系统运维中,按照职责分工不同,各数据系 统及软件具体是由业务人员录入相应的业务数据(包括手工数 据录入),各条线运维人员负责BI系统展示设计与手工平台模 板设计及编写映射文档等初设性运维工作,技术运维人员负责 BI系统各层级数据模型、数据仓库的搭建、衔接和权限分配等支持性运维工作。 2.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 3 管理机构与职责

数据管理办法.doc

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13〕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

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XX银行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XX数据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数据标准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推动数据标准在业务领域和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我行整体业务运行和管理效率,提升IT实施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及分支机构所有与数据标准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数据标准的制定、评审、发布、执行、变更及复审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标准,是指针对我行各种重要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这些重要数据在全行内外共同使用和交换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是实施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数据,是指我行跨业务部门或跨系统多处使用的数据。 第五条数据标准按照数据加工程度划分为基础类数据标准和分析类数据标准两大类型,本办法主要针对基础类数据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基础类数据,是指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共同业务特征的基础性数据,可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数据主题,包括客户、产品、协议、交易、资产、财务、

地址、组织、渠道、营销十个数据主题。 第七条数据标准内容可以划分为业务和技术两部分: (一)业务规范是指从业务层面对数据的统一定义,包括数据项的业务涵义和数据项处理加工的业务规则等; (二)技术规范是指从技术实现层面对数据的统一规范和定义,包括字段长度、数据格式等。 第八条XX银行数据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业务为导向。基于我行实际业务情况制定数据标准,并根据业务需求分阶段推进制定工作。 (二)全面性及完整性。数据标准立足于我行整体业务架构,覆盖未来所有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三)前瞻性及科学性。既满足现阶段业务需求,更应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考虑未来我行业务类型逐步发展所带来的数据标准需求。 (四)遵循外部标准。充分遵循各类成熟的外部标准,并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金融行业标准、监管报送要求的顺序进行采纳。 第九条我行数据标准信息项及代码的选择遵循以下准入原则: (一)已有的内外部成文规范纳入数据标准,包括:行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正式发布的数据标准;监管部门管理指引、监管统计规范等已经明确提出要求的相关数据规范;行内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更好的开展临床医疗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医院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预算、购建、使用、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中的机动车(运输设备)管理办法按照《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医院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总务科负责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电子设备和专用设备由信息设备科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计划、购置、验收入库、使用等日常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资产申购、招标采购、资产添置、资产调拨、资产维护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设备、物资采购的论证、招标、验收等工作; (二)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见附件2)登记,按《固定资产编码规则》(见附件1)编制固定资产编号标签,确保《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见附件3)和实物的一致; (三)监督、检查各使用机构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根据使用机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相关机构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对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维护跟踪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kennyvip 3级被浏览3072次 2013.03.08满意回答 ph5044 3级采纳率:49% 2013.03.08 检举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2006-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 2006年5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运行信息系统权限和数据的管理,明确权限及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能力,规范公司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数据管理流程,防范业务系统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以供全公司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运行的OA 办公系统、业务作业系统、对外网站系统等涉及的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系统及业务参数管理,以及数据的提取和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责权统一原则对员工进行系统授权管理,控制公司相关信息传播范围或防范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是本办法主要执行部门,设立系统运维岗负责系统用户权限管理、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系统数据的提取和变更的具体技术实现。其它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简称: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统一按本办法所制定的流程执行相关操作,或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提出需要信息技术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用户授权和权限管理应采取保守原则,选择最小的权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 第六条系统权限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和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管理员共同协作完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权限进行审批,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负责对权限进行变更。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拥有系统管理和用户管理权限(信息技术部可以拥有开发测试环境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拥有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拥有对权限列表进行查询的权限,以方便行使监督职能。

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XX银行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贯彻执行数据管理体系规划,规范数据管理和具体实施流程,加强各级经营管理机构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树立和发挥数据的资产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企业数据架构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数据基础平台管理、数据应用以及数据需求与规划管理共十项数据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数据是在我行经营管理和日常操作中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和存储的数据,可以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内部数据指我行业务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外部数据指从我行以外的来源取得的数据。 第四条我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方针如下: (一)提供可用、可信数据,打造可靠的应用基础。 (二)围绕数据应用、价值呈现推动数据管理建设。 (三)以高效的应用服务能力,支持全行业务发展和创新。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全行数据管理活动的纲领,是建立、完善和落实数据管理体系的基础,我行数据管理制度和细则都应在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制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数据管理组织架构是通过建立与全行数据管理

和应用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各层级权责,保持内部沟通顺畅,确保全行数据管理战略的实施。我行数据管理组织的构成分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协调层以及执行层。 第七条数据管理决策层是全行数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组成。 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全行数据管理整体方针和策略。 (二)定期听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对数据管理工作的汇报。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数据战略目标和策略、体系规划、政策制度以及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 (二)统筹资源,协调解决数据管理领域重大事项。 (三)对全行数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第八条数据管理协调层是数据管理各领域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组织部门,设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及秘书。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及小组成员若干。组长由信息科技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软件开发中心、数据中心、电子银行中心、公司银行部、个人银行部、小微企业银行部、小企业信贷中心、信贷监控部、评审部、国际业务部、票据业务部、资金部、信用卡部、财务部、会计结算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稽核部、合规部、人力资源部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数据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各领域业务专家、总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管理等方面内容;协调并推进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并监督落实,发布数据管理相关文件并向上汇报。 (二)针对特殊任务组建专项小组并予以指导。 (三)对于数据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由数据管理领导小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最新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下面就随着我的脚步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

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四)监管与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经济实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其管理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级行

(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定义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1 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华为手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沙发、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冰箱、海信电视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三、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协调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及保管。 1、行政人事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2、财务部管理职责 (1)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2)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报废问题。 3、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 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四、固定资产计价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账目并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2、行政人事部协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协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资产的购置、验收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审核完成后,于当月月底之前将表单交至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安排采购专员进行资产采购,资产到位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资产入库单”(格式后附3);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3、资产申购人于行政负责人处填写“固定资产申领单”(格式后附2)并 领取申购的相关物品。 六、固定资产变更管理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 (格式后附5),由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人事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固定资产变更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重新登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损、报废、出售等,具体处置流程如下: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转让/ 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提交行政人事部及总经办审批。 2、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负责人清理固定资产,处理残值。 3、财务部门复核,核销该资产并进行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的仓库管理 公司仓库物存由行政人事部专人负责,工作的任务主要分为以下三点: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 (四)人,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盘点一次。清点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牵头、有关处室派人联合进行。清点内容包括账(实物台账)与实物的核对、账(资金财务)与账(实物台账)的核对。对因人为过失责任原因造成的流失、损毁,处室负责人和监护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经局领导批准,需报废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处)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办理。 固定资产报废在完成相应的认定后应及时进行账面核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 五、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按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原则作如下分工:

精心整理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建卡、领用发出、借用调拨调配、报废处置等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审核固定资产预算和会计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记账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和报损报废等有关规定,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等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和监护责任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妥善使用和保管固定资产。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完整版)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用友集团主数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签发人: 王家亮 签发时间: 2014年06月16日 时效: 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授权: 全体员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集团信息管理标准化,明确用友主数据分类标准及制定的管理机构、协作机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10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股份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集团直属业 务中心,以下均简称"成员机构"。 第103条释义 a)主数据(Master Data简称MD) 在企业各系统中交互共享、表示实体对象的基准数据。 b)主数据管理(Master Data Management简称MDM) 保证系统之间主数据的实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一组 约束和方法。 第二章主数据标准管理 第201条管理原则 a)标准统一 1.主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名称、分类、编码、主要提供 机构、应用范围及对象、数据主要结构、各字段类

型及含义、数据使用的方法、输入输出关系、新旧 数据标准对照关系等。 2.标准制定考虑全集团所有业务类型的需要,同一主 数据在各系统中名称、编码、分级分类、数据结构 相同,确保数据衔接传递及归集分析规范化、标准 化。 3.主数据标准是各信息系统使用、开发、升级、整合 统一遵循的法则,确保数据描述的一致性和科学 性,避免歧义及理解偏差。 4.主数据标准是公司审核各信息平台的重要依据和评 价方法,凡未严格遵循及执行标准的系统,公司有 权利和义务终止其运行并进行整改。 b)主数据标准与业务流程分离,主数据标准不受业务流程 变化影响。 c)分层归口管理 1.根据主数据特性及部门职责,分层划分主数据标准 的归口管理部门(或人员)。 2.集团级部门牵头组建小组制定主数据标准与规范。 3.子公司(含业务部门)参与制定标准规范并落实执 行。 4.最终用户(主数据归口管理人员)进行主数据操作 实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为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1 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1-2 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1-3 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生产设备、农业生产设备、劳务加工设备、建材生产设备、运输汽车、煤矿专用设备及其他设备共八大类。

三、经办部门 3-1 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科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 维修部门: 3-2-1 生产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3-2-2 办公室:负责非生产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3-2-3 使用部门: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4-1 固定资产编号以8位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0,1,…8,9。 4-2 固定资产编号第1、2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01,02...09分别表示之。第3、4位代表小分类,由01 (99) 表示 代号内容 01 房屋及建筑物

(完整版)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办公日常用品和单位内部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三类。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购置、配备的常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照相机、碎纸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日常用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使用的以下的物品。包括: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鼠标、键盘、U (硬)盘、打印机耗材、电池、水壶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属于前两类的其他用于职工个人或公用办公的一次性正常消耗物品。包括:各类办公纸张、信封、订书钉、曲别针、燕尾夹、胶水、名片、档案盒(袋)、垃圾袋、中性笔等。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求填写《固定设备采购申请单》进行申报,经批准后由综合科按照

程序进行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个人、部门(科室)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综合科进行实名登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然后报财务科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处置或出租、出借。 第七条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按照规定统一进行购置,使用科室、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取登记表》据实领用。 第八条资产配备使用按照节约化原则进行,使用部门(科室)要妥善有效使用,管理部门(科室)进行科学配备,确保资产配备合理、管理规范。 第三章资产损坏、丢失及报废 第九条资产使用人、部门(科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若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资产损失、遗失,资产使用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须按照程序进行,净值为零的或因损坏不能修复或因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而失去使用价值的,可以申请报废。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须由使用人、部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逐级审签后交综合科统一报财务科进行备案销账,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退回综合科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日常用品确实已不能使用,经综合科核定后统一将报废日常用品收回。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求如

工商系统数据管理办法及制度

工商系统数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金信工程总体技术设计方案》、《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我省信息化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投资、统一施工”的原则,为从源头和加工环节上保证数据质量,规范数据使用,结合我市工商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数据(以下简称数据),是指工商部门业务流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数据,计算机应用系统采集、加工而产生的各类数据以及其他以各种方法接收的外部数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数据质量是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 第四条数据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按照职责分工,各业务部门要负责相应数据的采集工作。 第五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数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作配合、技术保障和管理维护,各单位要成立数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联系人。明确各

岗位的数据管理边界和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为工商业务处理、市场监管执法、提高工作效能、便民服务和领导决策等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要按照“谁办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检查和维护数据。 第七条信息管理机构:负责信息化建设数据的技术保障、技术培训以及数据的逻辑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企业注册机构:负责本级办理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基础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监管机构:负责本级办理企业的年检、吊销等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日常监管中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其直接查处的违法企业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开展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 开展企业动产抵押相关信息的录入、检验和校对;相应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平交易监管机构:负责其直接办理的不正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与相关流程--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细则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为方便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可以分为: 一、房屋类: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 生产经营用房(物流配送中心)。 二、一般设备类:是指办公和日常使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电脑设 备、办公家具等。 三、运输设备类:是指轿车、货车、电瓶车等 四、通讯类:是指电话、手机、卫星地面接收装置等设备; 五、办公类:空调、复印机、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点钞机、 考勤机、保险箱等设备; 六、其他设备类:是指不包括上述各项的设施、设备。

固定资产新增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新增流程如下: 一、申请报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增置固定资产的申报流程为: 需求部门经领导批准由部门资产管理员上报至资产分管部门(核定资产类别、配置及是否有闲置利用),分管资产部门确认需购买后发起系统采购流程,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二、购置:对于确定需购买的固定资产,交采购部门根据申购信息 的要求统一购置。 三、入库:物品到货之后由申请部门、采购部门共同验收,对不需 要安装的设备、工器具随即交付使用,并完成系统入库验收流程; 对需要安装的设备经安装后,由购置部门会同使用部门、组织安装调试,并由资产分管部门现场监督,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系统入库流程。同时须将验收单及有关物品保修卡、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妥善保管。未经验收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四、固定资产编码建立:对于新购的固定资产,资产分管部门根据 相关实物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根据资产编码原则进行编码,所编号码应贴在实物上(不宜贴的应作相应记录),资产分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管理。 五、出库及领用:部门资管员于资产分管部门处验收物品无误之后 登记备案并签字确认,基于“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部门资 管员分发至领用人时应登记备案由实际使用人签字后方可发放,同时进行部门台账及系统更新,自发放之日起一周内汇总上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kennyvip 3级被浏览3072次 2013.03.08 满意回答 ph5044 3级采纳率:49% 2013.03.08 检举 【发布单位】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政部令第35号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2006-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35号 2006年5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三)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监管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六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讲解

万联能源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2) 第三章固定资产编号规则 (5) 第四章固定资产基础管理 (7) 一、资产卡片 (7) 二、资产台帐 (8) 三、固定资产档案 (8) 第五章固定资产增、减及变动管理 (9) 一、固定资产计价规定 (9) 二、新增固定资产管理 (9) 1、购置固定资产审批程序及权限管理 (9) 2、核算规定 (10) 三、转让、转移固定资产管理 (10) 1、转让固定资产的审批 (10) 2、转移固定资产的规定 (11) 四、固定资产维修管理 (11) 1、固定资产维修审批 (11) 2、核算规定 (11) 五、出租固定资产管理 (11) 1、出租固定资产审批 (12) 2、确定租金原则 (12) 3、租金的管理 (12) 4、核算规定 (12) 六、封存固定资产管理 (12)

七、报废固定资产管理 (13) 1、固定资产报废条件 (13) 2、报废资产审批程序 (13) 3、资产报废后处理 (13) 八、变更固定资产的管理 (13) 九、固定资产年终盘点 (13) 1、盘点组织 (14) 2、盘点清理原则 (14) 第六章固定资产保险管理及管理例会 (14) 第七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明确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监督并促进各项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合理使用,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专业公司、职能部门。国家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界定、固定资产划分标准与分类管理、固定资产计价管理、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和保管以及固定资产购置、修理、转移、转让、清查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原则是: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第六条固定资产概念及其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资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包括通讯、音响、电视、录像)以及仪器、仪表、工具器具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分类与折旧 1、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分类 (1)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用于经营方面的仓库、机器、车辆、房屋、设备及管理用具。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会所、食堂、职工宿舍等。 2、固定资产按用途分类 (1)房屋:指公司拥有的房屋(含简易房)。 (2)建筑物:指除房屋以外的各种建筑物,如围墙、烟囱、厂区道路、地坪等。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院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局数据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山东省分公司固定语音网 局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固定语音网局数据(以下简称局数据)的管理和制作,确保局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有效保障网络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中局数据是指固定语音交换设备中与系统配置、业务配置、路由组织、网络管理有关的除用户数据以外的所有系统数据。 第3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省所有固定语音通信设备,包括:PSTN交换设备、信令转接点设备、智能网、SSP、软交换设备等的局数据管理。 第4条本管理办法以《中国联通通信网络运行维护规程(试行)》(中国联通集团〔2009〕71号)为依据,根据山东省分公司固定语音网的维护管理现状制定。 第5条各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应当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各市分公司的局数据管理细则。 第二章局数据管理职责

第6条省公司运行维护部 1、负责全省固定语音网的局数据管理工作。 2、负责对各市分公司的局数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第7条省公司网络管理中心 1、归口管理全省的局数据调度。 2、负责统一制定全省的局数据规范。 3、负责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类局数据调单。 4、负责全省局数据的核查工作。 第8条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 1、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局数据管理。 2、负责执行省公司下发的各类局数据调单。 3、负责分公司范围内局数据的核查工作。 第三章局数据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9条各市分公司负责局数据的操作工作,省公司网络管理中心、市分公司局数据调度部门下发的局数据调度文件是制作、修改局数据的唯一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对本辖区内的局数据进行任何修改和调整。 第10条在故障等紧急情况下可先行进行局数据修改,但对修改结果必须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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