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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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洞峡水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管理组织 1.1 建立健全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2 建立健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领导的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由分管副总经理为领导,公司综合部具体负责,组成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公司义务消防队,负责全公司安全防火工作。 2、安全生产责任 2.1 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2.2 各分管副总经理,对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负有领导责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2.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法规、制度和规定。 2.2.2 认真做好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2.3 定期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2.2.4 在编制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生产、基建、物资、培训教育等方面计划

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计划并贯彻落实。 2.3 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3.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3.2 在拟制本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2.3.3 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2.3.4 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订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2.3.5 加强车辆安全使用工作。 2.3.6 按规定发放、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2.4 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4.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2.4.2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

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 2.4.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对生产班级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2.4.4 负责制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4.5 组织好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2.4.6 作为

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5 技术质量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5.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5.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2.5.3 负责制订电力、机械等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4 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5.5 在编制技术培训计划时,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2.5.6 负责制订化验设备运行的安全操作规程。 2.5.7 负责制订各类应急处理预案。

2.6 后勤部安全生产责任是: 2.6.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6.2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6.3 及时了解、反馈采购物资的安全情况。 2.6.4 做好门卫安全巡视工作。 2.7 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7.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7.2 编制落实安全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保障生产。 2.8 维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8.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8.2 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2.8.3 定期维护保养设备。

2.9 管道维护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9.1 落实、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9.2 严格按照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2.9.3 做好管道安全巡视工作。 2.9.4 配合市县水司做好管道供水调度工作。 2.10 安全保卫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是: 2.10.1 负责经济护卫中队的管理。 2.10.2 负责水厂综合治理的管理。 2.10.3 负责生产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2.10.4 对水厂总体安全工作提出思路和建议。 2.11 公司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综合管理监督执行人,安个员的责任是: 2.11.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检查执行情况。 2.11.2 参加、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11.3 经常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隐患,发限期整改通知,对重大危及安全的隐患,有

权责令停产治理并迅速报公司总经理。 2.11.4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11.5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11.6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督促按期实行。做好工场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2.12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者。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责任是: 2.12.1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按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12.2 带头遵守和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现象。

2.12.3 在安排班组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安排布置安全防护措施。

2.12.4 发现生产中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本班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

2.12.5 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伤员要迅速送往医院抢救,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落实防护措施。 2.13 公司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者,员工的责任是: 2.1

3.1 应自觉遵守公司内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13.2 熟悉和掌握设备日常维护规程,及时、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13.3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可行做好个人安全生产工作。 3、安个生产教育 3.1 对进入本公司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由安生部进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教育,主管部室进行班组教育,分配到岗位后进行岗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3.2 对于电气、起重机(包括行车)、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特殊工种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并定期参加年审、考核及换证工作。 3.3 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添置新设备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操作规程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4 奖励与处罚

4.1 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在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中的表现,纳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奖惩兑现。 4.2 对积极卜作,完成生产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表彰、奖励和年终嘉奖。 4.3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等严

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扣奖金、下岗、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事故及处理 5.1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 5.2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等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3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当事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4 凡发生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必须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

过)。 5.5 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6 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苗子,应及时召开现场分析会,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5.7 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两个部分。 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5、安生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6、电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公司应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倒闸制度等。二、电气设备管理职责 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按时进行检查。 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3、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6、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7、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排除隐患。 8、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

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9、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隔离或密闭式的电气照明设备,按照防爆、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此外,车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10、供电气设备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合理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扑救时应防止触电、中毒或室息事故的发生。三、特种设备的营理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物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承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8、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9、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1、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水厂用电安全是水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水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八、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

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 1~2 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四、消防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施工现场、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临时工、外包工、杂工。

3 职责 3.1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人记平安、处处讲安全、各级担风险、经理肩重担。

3.2 公司消防工作由总经理统一领导,后勤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消防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配合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 组织

4.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后勤部负责日常组织、训练、管理。 4.2 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进行防火检查和扑灭火灾。 5 火灾预防

5.1 保卫部门会同各部门明确消防重点,备齐消防设施,做到防患有方,责任到岗,并按照实际情况,结合防火灭火需要,为有关部门建设或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配备相应种类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进行日常保管、使用和维护。 5.2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和消防重点工作,各部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5.2.1 对各个消防重点部位加强预防。 5.2.2 各消防吸点工种的岗位责任制中应有消防责任条款。 5.2.3 对各种岗位进行相应的火灾预防教育,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的示范教育,学会使用灭火器。 5.3 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必须严格制订仓库消防条例,其它各仓库、资料室等应制订相应的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5.4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车运输,专人押运,并持有有关部门培训合格证书。 5.5 在消防重点区域应设严禁烟火等标语。

5.6 居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和煤炉液化气,不准乱扔烟蒂和火柴梗。 5.7 食堂电线、电器设备必须远离水、油、煤气钢罐与灶具设置隔离墙。 5.8 公司各类电工、焊接工等特护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持证上岗,其它关键技术岗位操作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使用、安装电气设备线路,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施工现场须保管好可燃气瓶,并放置在通风和与热源相距 6 米以外的地方,作业后仔细检查现场有无火灾隐患,确无危险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

5.9 各部门所使用的电扇、电热取暖器等电器设备须在下班人员离开之前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电热台板。 5.10 新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等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 5.11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缩小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6 火灾扑救

6.1 公司任何人员一旦发现有火情或爆炸发生,应立即传讯就近人员,参与灭火。 6.2 在火情发生时比较安全的情况下,应就近选用灭火器,消防水或沙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6.3 在不构成威胁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在场人员应尽力扑火,消除隐患。 6.4 灭火人员应牢记以下事项:(1)只有火势较小且安全时灭火;(2)因水是导体,不可在着火电器上泼水,以免触电伤人;(3)因油和气比水轻,不可在着火电器上泼水,否则油或气会在水面上继续燃烧,并且越燃越猛并迅速扩散;(4)灭火时,始终要保证在火势一旦失控时有安全脱身的途径,保证所有通道畅通。(5)火势失控时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应迅速组织在场人员脱离危险区,并检查所有人员是否遗失,如构成人员伤亡,应立即通知急救中心“120”抢救;(6)在场人员无力扑灭情况下,立即通知火警“119”援助。(7)火情一经控制,应迅速组织人员清理现场,以防死灰复燃,并注意安全,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6.5 参加扑救火灾的干部和职工必须服从报警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

五、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

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安全工作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关系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措施。

2、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安全工作检查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安全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每天进行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4、定期安全检查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每月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5、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检查和夏季降温安全检查,确保季节性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6、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7、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影响大,功率大、危险性大的关健岗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

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防比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总则 1.1 本制度所指劳保用品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为本公司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1.2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在册在岗职工。 2、管理工作 2.1 后勤部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审批、采购、储存、发放、立册。 2.2 劳保用品的采购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质量,按需采购,适量备贮。 2.3 验收时要做到票货相符,如不符要求,不予验收。 2.4 对验收后的劳保用品应及时进仓,登记入账,凭领料单发货,按月汇兑并报材料会计,做到账物相符。 3、劳保用品采购与发放 3.1 采购劳保用品,由后勤部根据劳动者实际需要(型号、尺码)编制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购置。 3.2 劳保用品发放时间为每季一次。 3.3 职工领取劳保用品,首先需到后勤部查询本人领用标准,经确认标准后,开具《材料领用单》一式四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一份交领用人本人,一份交

仓库。《材料领用单》上应填写所领物品的种类、数量、时间,并由开具人和领用人签名。 3.4 领用人应凭《材料领用单》领用联和仓库留底联到仓库提货。 3.5 后勤部应及时登记劳保用品的领用情况,并定期对各种物品的数量进行核算,及时和仓库取得联系,确保需领物品的储存量。 4、劳保用品的使用 4.1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因此使用者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乱丢、损坏。 4.2 劳动者要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配备防护用品,在工作中正确穿戴、使用。 5、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

5.1 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有关标准和公司实际需要制定《职工个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严格掌握劳保用品的使用年限,不到使用时间的,应拒绝再领。 5.2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根据公司各工种的性质特点和对人体危害程度,确定劳保用品的数量和使用年限。 5.3 对各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6、由于岗位变动引起的发放标准变动按以下规定:

6.1 由管理岗位向一线生产岗位变动,劳保用品的种类相应增加。增加的时间应从岗位变动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新岗位算起。相同劳保用品除原先己发放过的除外,其他部分按新标准执行。 6.2 由生产岗位向管理岗位变动,劳保用品种类相应减少,减少时间应从岗位变动的手续办理完毕,并到新岗位算起。领用标准参照上一款。 6.3 职工调离本公司时,后勤部应及时注销调离职工本人的《劳保用品领用卡》。 7、各部门应加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劳保用品使用的监督与指导。各岗位工种人员在工作和生产中要按规定用好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 8、为树立企业形象和文明生产,要求劳动者按岗位勤保规定统一着装。 9、本标准由后勤部负责解释,由公司工会、劳动保护委员会监督。于二 00 二年十月起试行。

七、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利益,防止职业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二、细则 1、认真执行劳动卫生职业病法规,贯彻《尘肺防治条例》《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

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和《职业病报告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根据所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或设备,定期检测,逾期更换。 4、后勤部建立劳动卫生职业病档案,积累各类动态资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5、综合部负责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参加上级卫生部门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业的健康检查,分为就业前检查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职业病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就业禁忌症,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原岗位。 6、一旦发现急性中毒病人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卫生防疫站。对职业病患者定期复查随访。 7、后勤部应掌握作业环境劳动卫生监测和职业病体检资料,以科学数据提出尘毒等危害的治理意见,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定期验证。 8、积极开展职业病、职业中毒防治知识的卫生宣传工作,增加职工的防病知识。 9、公司应每年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八、临时性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临时性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的安全,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临时性工作是指除正常生产运行工作以外的临时作业。

3、本制度适用于临时作业人员及公司职工的临时性工作。二、细则 1、临时性工作必须遵守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得乱拉电线,在电线连接处应做好保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不得乱堆放,材料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4、临时性仁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交通,如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5、临时性工作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备足够的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

6、临时性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清理工作方可离开。

7、临时作业人员是指本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本公司临时作业人员应具备以卜二个基本条件: a、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 b、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c、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特殊岗位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8、临时作业人员聘用的程序 a、应聘人(包括被

推荐人)填写临时作业人员审批表,综合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b、临时作业人员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报综合部,综合部负贵考察,考察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即被录用。 9、临时作业人员的管理 a、临时作业人员的工资标准分为固定工资和其它工资,由综合部根据用人部门意见,结合劳动强度、技术要求高低等情况确定(试用期工资为固定工资)。 b、临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用人部门要加强对临时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负责临时作业人员的目标管理和出勤管理。 c、杜绝临时作业人员无谓加班,如特殊情况临时加班,应采取自愿免酬原则。 d、临时作业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予辞退:(1)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4)其他应予辞退的情况。

e、辞退临时作业人员,用人部门须及时报请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

九、配电房安全作业制度

一、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变(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二、工作人员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三、不得在变(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四、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常用的携带型仪表。 3、急救箱。 4、手电筒。 5、有效的消防器材。 6、熔丝管及熔丝。 7、各种瓷瓶瓷套管。 8、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

五、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六、除巡视工作以外的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七、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按规定路线进行)八、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九、工作前应做好

准备,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识牌或装设遮拦。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在完成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后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 72 小时)。十、高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年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十一、变配电间门口应设置防鼠挡板,工作人员进出变(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十二、应保证变(配)电室内的屋顶无漏水现象,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电缆沟无进水等。十三、变(配)电室内、院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十四、变(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他用。十五、变(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十、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为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减少机动车交通安全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制度内容 1、公司机动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调度。 2、公司有专人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

3、驾车人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规则。

4、本公司人员因公出车需于事前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公务使用单》,综合部根据重要性或紧急程度顺序派车。

5、驾驶员出车前,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严禁无证驾驶。

6、严禁酒后开车、强行超车、赌气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

7、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护车辆,节约油料。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清洁卫生。管好随车的维修工具和备件,遗失赔偿。

8、机动车辆配置灭火器材,定期更换药品。

9、遇有泥泞、冰雪等路面行驶时,严禁急加、急打和紧急制动等。 10、行车中应经常观察各仪表,发现异常、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并及时报告。 11、严禁公车私用、私自出车。未经批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库或停车场。 13、凡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干部职工,应写一份申请材料并本人驾驶证复印件向综合部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驾驶公车。二、违规及事故处理 1、凡无证驾车的,扣驾驶人奖金 3000 元;未经审批驾驶公车的,扣驾驶人奖金 1000 元。 2、凡酒后驾车的,扣驾驶人奖金 2000 元。相关领导干部当场不制止或不劝阻机动车驾驶人洒后驾车的,承担连带

责任:职务高于机动车驾驶人的领导干部扣奖 1000 元,其中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扣奖 2000 元;与机动车驾驶人同级领导干部扣奖500 元。

3、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除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和具体情况,由责任人按一定比例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性质的交通事故,由机动车驾驶人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 5--20%,其中,专职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的,免于赔偿责任。

5、凡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由机动车驾驶人赔偿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 50%以上。

6、凡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驾驶人赔偿公司所有的直接经济损失。

7、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将另行给予机动车驾驶人处理。

8、凡有以上违规或发生交通事故的,除给予相关当事人经济处分外,还将视实际情况,另给予其待岗(或停职)、换岗的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或除名。

9、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涉及其他责任人的,另行给予其处分。 10、本公司内员工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可向综合部举报。 11、公司设立专职驾驶员安全行车奖,年终嘉奖。

十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防暑降温必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在此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以防止中暑的发生。 3、本制度适用于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二、实施细则 1、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2、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生产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改善工具设备,减少高温部件、产品暴露的时间和面积,避免高温和热辐射对工人的影响。 3、应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使热源处于下风向,并做好通风措施。 4、在气温很高、辐射强度较大的工作地点,应当采用风扇等散热措施,必要的地方可以采用空调降温。 5、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包括新工人和临时工)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6、对高温作业者和夏季露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 7、如发现有轻症中暑症状,应立即使之到凉爽地方休息,并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 8、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自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实际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草帽、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并加强对防护服的清洗、修补和管理工作。

9、为了防止太阳辐射热传入室内,应在房屋周围绿化,屋顶、墙壁刷白,窗玻璃涂刷云青粉;尾顶高度在 5 米以下,通风较差者,可考虑采用屋顶搭凉棚、加隔热层(双瓦、通风屋顶)或喷水等。 10、当露天作业地点较为固定时,可采用活动布幕或用树技芦席等搭盖凉棚,以减少太阳辐射。十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程。适用范围:水厂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责任部门:生产部、维修部、后勤部、技术质量部。内容:一、生产部所辖: l、沉清池、滤池、回收池:因以上三处都为深水区,所以工作人员在沉清池上工作时必须身穿救生衣,并且在工作时要注意与池边的距离,防止意外落水情况的发生,另外在工作时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单人不得在有落水危险区域从事工作,工作时旁边必须有人在旁监护。 2、加氯间:生产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一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检查范围包括矾库、加氯间、加氨间,特别要检查加氯、加氨系统的泄漏情况。如发现泄漏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做好记录。防毒面具必须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以便随时急用。每次更换新的氯瓶时,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操作时必须按规定每次更换新的密封垫片,谨防氯气泄漏。在修理加氯系统前,必须关闭氯瓶、氨瓶主阀门,并且排尽系统中的残余气体。 3、加矾间:工作人员在巡视及因维修在矾间工作时要注意工作周边环境,是否与矾池液矾存放处距离较近,如果存在落入池中的危险因素存在,要做好防护措施,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注

意人员监护。 4、石灰间:石灰投加人员在工作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工作人员在投加石灰前,首先要戴专用的防止粉尘吸入的过滤面罩,同时为防止石灰对皮肤的伤害,应戴塑胶手套,同时为防止粉尘钻入身体,要佩戴防尘披肩,脚穿雨靴,在投加时要注意,与池沿保持一定趾离,防止落入池中。另外工作时在观察石灰池液位时要注意保持距离,不得越过遮拦以滑入池中。 5、高、低配:高压值班人员在进入现场时必须穿绝缘鞋,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如要进行验电和挂接地线等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严格按照进网作业规程中所规定的正确操作方式进行作业,如遇到疑问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确定后再进行操作。高压配电房和低配间必须安装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另外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产生,低压配电间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不得随意接线。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二、技术质量部所辖:化验室: 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个过程。 3、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6、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8、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9、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10、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用肥皂洗手。 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有危险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12、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三、

维修部所辖: 1、电、气焊一般安全规程 1.1 电、气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领取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1.2 焊接场地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1.3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焊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1.4 受压、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必须事先检查,清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清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操作。

1.5 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在油漆未干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6 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7 在有易燃、易爆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经消防部门同意并与煤气公司取得联系,工作时应落实消防措施。 1.8 高空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系上安全带,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9 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才能离开。 1.10 助手必须懂得电、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2、手工电弧安全操作规程

2.1 操作者应掌握电气常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有关消防技术及触电急救方法。 2.2 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

道应架空或加保护。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2.3 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之地穿好绝缘鞋。 2.4 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检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操作。 2.5 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一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2.6 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闭电焊机。 2.7 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他导电物件上。

2.8 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防毒面具。 2.9 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 3、手工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3.1 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氧气瓶、乙炔瓶、橡胶

软管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3.2 工作前必须检查所有设备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等不能沾染油脂。 3.3 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 3.4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十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五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3.5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放要指定地点。 3.6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检验。橡胶软管 3.7 氧气、乙炔软管应符合压力要求,并具有合格证。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3.8 软管长度一般为 10-20 米,不准使用太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金属丝卡紧扎牢。 3.9 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绿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3.10 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 3.11 禁生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把重的或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加护套或盖板。氧气、乙炔瓶 3.12 氧气、乙炔瓶必须装设二个防震橡胶圈,并应与易燃的物品分开保存,不准同车运输。运送时需罩上安全帽。禁示用行车或吊车运氧气、乙炔瓶。 3.13 氧气、乙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支架上,严禁使用有故障或不具备减压器、防回火安全装置的氧气、乙炔瓶。 3.1 4 氧气、乙炔瓶至少应留有 0. 05Mpa 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挂上“空瓶”标志。 3.15 开启氧气、乙炔气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压力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焊(割)炬操作 3.16 捅焊咀应用铜丝或竹扦,禁止用铁丝。

3.17 使用前应检查焊炬或割炬的焊射吸能力。接上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然后接上。 3.18 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割炬及焊、割咀。要用小割眼切割厚金属。 3.19 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咀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冷却焊割炬,最好不关氧气瓶。 3.20 短时间休息,必须把焊割炬的阀门关紧,不要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

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氧气、乙炔瓶,并收拾好软管和工具。

焊割炬点火操作规程 3.21 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咀的出口,但不准对准脸部,无风时不得使用。 3.22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要在容器外进行。 3.23 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微开焊、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阀,点燃。最后调节两只把手阀门控制火焰。 3.24 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开氧气引火。 3.25 熄灭焰火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应迅速关完备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3.26 操作焊、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割炬的火焰照明。后勤部所辖:食堂安全管理规程: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卫生五四制” ,做好卫生工作,食具用品必须洗清消毒,霉烂变质食品不得食用。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2、食堂卫生包干区做到天天打扫,消除周围环境杂草和剩余饭菜,疏通阴沟,消灭蚊蝇蟑螂繁殖场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灭鼠工作,冰箱、冰柜定期(一周)清洗,保持内外清洁,无气味,餐厅厨房门窗做到一天三小扫,一周一大搞,保持场地清洁、明亮、无积尘蛛网,无乱倒残渣和剩余饭菜,餐桌等一切用具经常清洗,对使用的一切餐具包括碗筷、菜盆等每餐实行消毒,并叠放整齐。 3、搞好个人卫生,炊事员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操作前与便后必须先洗手,不吸烟,严禁戴戒指操作。警卫安全管理: 1、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厂区。 2、任何人从厂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理由,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

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外来车辆进入厂内,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4、门卫人员昼夜做好厂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综合楼、工作区、生活区的治安情况。

十三、水厂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水厂内部管理和治安秩序,预防治安事件和生产事件的发生,确保水

厂财产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来本水厂联系工作的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至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必要时值班人员可以要求出示有效证件。 2、凡来本水厂工作的外来临时工(包括临时合同工),必须经水厂保卫部门备案,发给临时出入证明,凭证进出。 3、凡外来车辆进入,门卫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并在指定地点停放,送货等外来车辆必须进入厂区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开门进入。 4、凡水务集团或集团所属单位来厂考察、指导联系工作的车辆由门卫值班人员负责询问,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水厂,并指定地点停放。 5、凡携运物资的车辆进入水厂,必须填明物资名称、送货单位、进入时间等。出厂时须停车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6、水厂内部车辆和外单位如有物资出厂的,必须由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值班人员依据出门证的货物核实后,始可放行。 7、凡需在水厂内集体宿舍住宿的职工家属或工程相关人员应向水厂保卫部门登记同意后方可住宿。 8、私访本厂职工的外来人员,除取得被访人亲迎或者电话应访者外,一般应在门卫值班室会面,夜班期间一律不准会客。 9、非业务联系单位的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在大门口停放和进入厂区。 10、非门卫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聊嬉闹。 11、水厂大门必须实行 24 小时关闭,如有车辆进出待办好一切手续后开启大门进出然后关闭。 12、凡进出水厂的人员均应举止文明,讲究卫生,遵守秩序,注意安个,衣冠不整,不得入内。

十四、水厂值班巡逻制度

为加强水厂治安保卫管理工作,预防违法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防止破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水厂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制订本制度。 l、巡逻人员要加强责任心,熟悉巡视任务、时间,明确职责,遵纪守法,熟悉守卫区域内的地形、地物。 2、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警戒巡视,提高警惕性,防止破坏,发现可疑人员及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3、严密观察所辖区域内的各种情况,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不睡觉、不饮酒。 4、加强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坏人袭击、侵害和发生其他不测事件。

5、实行条型码巡视、守护,每 1 小时巡视一次,每次巡视按指定线路、指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煤矿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矿接触有害作业的所有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按《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执行。 3、定义 3.1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卸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4、职责 4.1员工职责

4.1.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4.1.2 、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 4.1.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4.2、劳资部门的职责 4.2.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4.2.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 状况; 4.2.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事宜。 4.3生产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4.3.1、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3.2、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评估等技术支持; 4.3.4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估; 4.3.5、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相关培训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进行指导与监督。 4.4供应科 4.4.1、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4.4.2、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协助发放与统计; 4.5、主管生产领导及各生产班组长职责 4.5.1、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4.5.2、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4.5.3、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4.5.4 、监督矿内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5、工作程序 5.1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评估 5.1.1各单位按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生产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5.1.2 生产安全部门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5.1.3劳资部门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在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协助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5.1.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1.5 生产安全技术部门根据供应商的相关资料、产品样品协同采购可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进行评审,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部门参与、协助评估。 5.1.6 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安全。2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规定适用于中电投宁夏临河电厂一期扩建(#3机组)工程各参建单位。 3职责 3.1工程公司安监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在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实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施工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及发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日常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 4.1采购与制作管理要求 4.1.1采购或制作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 4.1.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在国家劳动保护部门认可的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生产厂家、专卖商店采购,以确保产品质量。 4.1.3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其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特殊用品用具,例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要进行实验)。 4.1.5施工单位自制的安全设施(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大型安全标志牌等),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其安监部门、工程部门和加工制作部门的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定联合检查报告书后,方可投入使用。4.2使用、维护和保管的管理要求 4.2.1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

4.2.2施工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保管工作,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在用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台帐,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安监部和监理单位备案。 4.2.3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设施完整、完好,真正发挥安全设施的防护作用。杜绝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设施丢失、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4.2.4施工单位的安监部门要加强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5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拆除已投入使用的安全设施,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4.2. 5.1必须到本单位安监部门办理临时拆除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2. 5.2在安全设施拆除到恢复期间,申请拆除单位必须设专人在被拆除部位全过程监护。 4.2. 5.3在拆除部位必须挂明显的警示、警告标志。 4.2. 5.4当天工作不能及时结束的必须将拆除部分恢复到安全状态。 4.2. 5.5工作结束后,要将安全设施恢复到拆除前的安全状态,并到安监部门报告,经安监部门检查合格后,撤掉警告、警示标志,并交付使用。 4.3监督检查要求 4.3.1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采购、制作、使用、维护、保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按不符合项进行处理。 4.3.2工程监理部应每月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汇总表报工程部。 4.3.3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4.4文件存档 各单位在安全设施管理中形成的上述各种书面文件,由文件产生单位负责及时存档。 4.5考核 4.5.1未按本制度执行的一律以违章作业论处,各级施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作业。

食品安全防护制度的管理(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安全防护制度的管理(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安全防护制度的管理(标准版) 1本计划由总经理批准颁布,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使全体员工树立食品安全防护的意识,以促使他们积极参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活动。从批准的实施日期开始执行。 2计划分“受控”以及“不受控”两种方式,只有受控的文件在修改时予以更新;公司只允许受控文本。 3本计划管理所有相关事宜均有品保部统一负责,未经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本计划提供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对于计划持有者要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计划交还品保部,办理核收登记。 4计划持有的人员应妥善保管防护计划,不得损坏、丢失、随意涂改相关文件.。 5在使用食品防护计划时,如果有修改的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向品保部反馈品保部再向相关负责人汇报,统一意见后进行修改。

6品保部在生产工艺有所改变的时候,对食品防护计划必须再一次进行审核并加以修改。某些条件的改变也可能需要修订计划,如添加新的生产线。更换新的供应商、新的外包和新的工艺等等,都要严格审核并通知相关人员。 7食品防护计划的发放、回收、修改、作废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进行。 8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演练以验证计划的有效性,对演练中出现多余或不能实施的项目,应共同商讨进行修改。 9厂区内禁止饲养与枸杞鲜果无关的动物,以免对公司产品造成影响。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 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2、安全科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3、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核对。 6 、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中所填写内容也同时满足公司的要求时,即可以认其为合格供应商. 7、当引进新工艺、原材料、机器设备,或原有工艺、原材料、化学品或机器设备发生变动,或公司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危险源识别、评价分析和工业安全分析补充进行个人防护用品评估配备。同时技术部需更新《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及《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个人防护用品政策的有效执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领用情况及有关队的请购要求,购买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新员工上岗前按标准配备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2、材料科应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库存,并根据生产及人员等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及更换。 3、材料科从《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购买相应品牌,型号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之外的供应商。 4 、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价格由采购科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认。 5、各队伍需要的特殊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之外的个人防护用品)需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分管部门审核后,并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采材料科采购,仓库发放,否则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领用 1、材料科负责统一发放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按照《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同时须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对具体规定做详细说明。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4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机动部门负责公司危险性安全设备的注册登记、定 期检验,负责组织危险性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保障危险性设备的安全运转。 2、安全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危险性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 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安全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3、安全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编制设备使 用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全部门备案。各单位安全设备均 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现场应标有安全操作规 程。机动部门、安全部门参加安全设备试运行验收工作。 4、安全设备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 理部门还应当核对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 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是否齐全。 5、机动部门和使用单位每年应对安全设备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保证按期执行。 6、使用单位应对在用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7、在用的安全装置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机动部门应按期向省、市有关部门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安全设备不得使用。 8、机动部门应建立安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安全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安全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1、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安全防护设施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做好安全设施及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消防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品管理。 3、职责 3.1供销部负责各种安全设施的购置。 3.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防爆板、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位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3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及各种自动报警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4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设备部负责管理。 3.5凡生产区域中的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 3.7 安全部负责建立公司安全设施台账,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台账。 3.8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的分类 厂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在班组、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分为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设施、预防事故设施。 4.2安全设施的配备 由使用部门提报计划,分别经设备部及安全部等主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

准,由供销部外出采购。 4.3安全设施的维修、维护、检查 4.3.1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绘制安全设施定制管理图,编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定期检修。 4.3.2各种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记录记入档案。 4.3.3各种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拆除或废弃不用,如因工作需要挪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临时安全措施直至安全设施及设备复位;如不适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需向安全部上报,经同意后拆除。 4.3.4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5除专职维修人员外,对各种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随便乱动。 4.3.6各部门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防护设施所处位置、结构、性能及维护保养等知识,并做到“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3.7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负责区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管理。每月不低于四次;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隐患要上报至安全部统一备案。 5、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5.2供销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5.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5.4各部门、班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5.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核发。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 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 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 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 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 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 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 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 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 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 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 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的制度及措施

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的制度及措施 一、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临床确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一)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

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二、防护用品的标准及使用 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 (一)防护服:应当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可为联体式或者分体式结构,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袖口、脚踝口应当为弹性收口,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抗静电性、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刺激性。 (二)防护口罩:应当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口罩可分为长方型和密合型,应当配有鼻夹,具有良好的表面抗湿性,对皮肤无刺激,气流阻力在空气流量为85L/min的情况下,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5mmH 2 0,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当不小于95%。也可以选用符合N95或者FFP2标准的防护口罩。 (四)防护眼镜或面罩:使用弹性佩戴法,视野宽阔、透亮度好, 有较好的防溅性能。 (五)隔离衣:材料易于清洗和消毒,长袖、拉链或者钮扣位于 背部。 (六)手套:为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 (七)鞋套:为防水、防污染鞋套。 三、医务人员的分级防护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 理制度正式版

智能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

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

的依据之一。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加强项目部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完善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使安全设施的管理标准化,确保施工安全。 2、项目部安质部对分包单位安全设施的管理负责统一监督和指导;项目部下属各分包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施工区域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监护和回收; 3、项目部对制作或购置的安全设施,统一样式、统一规格。未经项目部批准私自制作或购置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在现场使用。 4、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安全设施的设置必须完善齐全,牢固可靠,整齐有序,不能留下一处隐患,充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安全设施使用维护责任到位,减少人为破坏。 6、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先完善设施,后施工”的原则。如安全设施不完善要及时整改,严禁设施不完善作业。 7、安全设施的监护,坚持“谁设置,谁具体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要把安全设施的监护责任层层落实到施工班组,形成安全设施“人人监督,人人爱护”的良好氛围。 8、施工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要坚持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做好维修和保养,始终保持其整齐有序、牢固可靠,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9、项目部应对现场损坏安全设施或未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的作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挪动或拆除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 10、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穿戴整齐,并要按规定穿戴好其他防护用品,然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11、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 安全帽:原则规定新品使用周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帽壳破裂或

缺件(帽衬、下颚带、后箍等)不允许在使用。

安全网:平网和立网、不允许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检查。严重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处脱落,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安全带(绳):不得移作它用,使用时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断股、损伤或金属配件变形、锈蚀、断裂不允许使用。 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前应检查有无破损,且每半年做一次试验。 验电器: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杆有无破损,是否缺件,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严禁使用,且每年做一次试验。 12、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应在办公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明显处悬挂提示性、禁止性、警告性等各种安全标识。 (2)各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实行责任标识,安全标志和设置防护栏。 (3)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13、各类安全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专库,存放时应尽量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腐蚀性物质及尖锐物。 14、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领用台帐,施工生产人员应了解各类安全防护装备的作用和使用方法,参加施工生产时必须正确使用防护装备。 15、现场施工生产人员及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简易版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 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 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 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 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 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 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 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 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 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 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

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有序发展,保障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科学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规定了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中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实施与管理。 3.2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3.3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4资源需求 资金保障和必要的人力投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 5基本要求 5.1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其完好、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5.2 施工区域 5.2.1施工区域宜按规划设计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主要进出口处应设置明显施工警示标识。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值守。 5.2.2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和使用其他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GB/T 11651的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5.2.3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职业卫生等要求。 5.2.4施工现场的洞、井、坑、沟、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

手架,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有关规定。 5.2.5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 m。 5.2.6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沟、管、网排水应畅通。生产、生活废水应有序排放到指定地点,达标排放。 5.2.7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并配有漏电保护动能的专用箱。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照明与动力线路应分别设置。 (2)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3)作业地点及主要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且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Z 6829的要求。 (4)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 V的照明器。 (5)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 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 V,并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宜大于12 V。 (6)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型照明器,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用防震型照明器。 (7)使用行灯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源电压不超过36 V。 b)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c)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d)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e)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8)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9)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 m,电源插

20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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