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二节现金管理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二节现金管理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二节现金管理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二章第二节现金管理

2014年下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开始,网校为了帮助参加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整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二、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7.结算起点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注意】除5、6两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使用现金也不能超过结算起点。

【例题·多选题】下列事项中,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有()。

A.发给公司甲某的800元奖金

B.支付给公司临时工王某的2000元劳务报酬

C.向农民收购农产品的1万元收购款

D.出差人员出差必须随身携带的2000元差旅费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000元结算起点以上的除了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和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以外,不能使用现金。

【例题·判断题】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下的可以预付给现金,超过部分应携带现金支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下或者1000元以上都可以使用现金。

三、现金使用的限额

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

2.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3.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以放宽限额,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15天)

四、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各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不准“坐支”现金)

3.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等,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五、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转账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

……

六、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例题·判断题】各单位现金收入应于次日送存银行;如次日确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各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例题·多选题】关于现金管理中现金使用的限额,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B.边远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0天

C.开户单位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D.超市找零备用现金也属于库存现金限额,因此也需要核定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边远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选项D,超市找零备用现金不属于库存现金限额,但是也是需要核定的。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现金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为()。

A.企业一律不得坐支现金

B.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因回收货款的需要,可以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更优惠的待遇

C.当一家单位在多家银行均开立有银行账户的情况下,仅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

D.单位现金管理要做到钱账分管,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A选项这句话太绝对了,有特殊情况,需经开户银行核定坐支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因此B错误。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关于为非京籍骨干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规定

关于为非京籍骨干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公司非京籍骨干员工与公司共创佳绩,缓解在京的生活压力, 为员工在北京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特制定本规定,为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第二条骨干员工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公司骨干员工: (一) 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续约合同为三年以上的员工,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二) 高级主管及特殊贡献的员工;?(三) 连续1年完成公司规定销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制片人。 第二章功能用途 第三条北京工作居住证功能与用途。 其它福利: (一)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二)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三)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四)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五)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北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公司连续聘用满6 个月以上。? (二) 具有2 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三) 近6 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不低于400 元/月。(依据国家实时政策而定)。 (四)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男性不超过60 周岁,女性不超过55 周岁。 第三章管理办法

建 行 现金管理

建行 现金管理是指我行通过整合运用各项金融产品、金融工具与技术,依托银行结算手段以及先进电子网络平台,为您提供收款、付款、流动性管理、资金保值增值以及相关的信息服务等。现金管理的实质在于为客户提供适应其自身经营和财务管理模式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满足客户提高财务流动性及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现金管理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对收款、付款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安全、方便、快捷的资金归集与划转;资金的集中统一运作和高效管理;富余资金保值增值;解决暂时的资金短缺;账户资金交易信息及时传送与查询,为客户经营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实现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的有机结合。 建设银行现金管理的特点和优势在于:遍布全国的网点以及强大的系统联动能力;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较强的产品创新以及个性化服务能力;优秀的现金管理人才队伍;先进的电子银行服务平台(尤其是与中外流行ERP系统的直联能力);与外资银行的合作服务平台的建立。 具体办理流程: 1、申请。您向我行提出现金管理的业务申请,并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 2、我行提交服务建议书。根据您的具体需求,我行为您量身定做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3、签订协议。您与我行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 4、上线准备。您与我行共同进行电子网络平台的接口开发与安装调试、账户开立、账户授权、人员培训等上线准备工作。 5、正式运行。 现金管理涉及的利率和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由您与我行协商确定。 农行 现金管理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各级机构依托现金管理系统,以协助客户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为目的,以资金流动性管理为核心,以多种产品组合为内容,将账户管理、收付款、融资理财、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等进行有机组合,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资金管理综合方案服务。 现金管理系统是指以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为基础,以主机、前置、交换中心、客户服务端为运行环境,集成面向集团客户、中小客户的服务功能,具有开放性和扩展性的电子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现金管理业务的服务渠道包括营业网点、银企通平台(专线或公网)、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 服务对象: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已办理年检、在农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均可以申请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现金管理业务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收付款、多级账簿、资金归集、资金池、通存通兑等业务。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包括账户开销管理、账户收支管理、账户余额管理、信息服务等。

2020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范文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0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帐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员工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员工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员工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 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 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 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 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 ?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办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者,需要引进并符合条件者,可由员工本人申请,公司推荐,经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后,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

银行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和子公司。 第二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三条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业务开展情况,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超出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缴存银行。一般情况下,库存现金限额在5万元以内。 第四条各单位出纳人员为库存现金的具体管理人员,负责现金保管、报销支付,现金日记账登记,现金盘点工作。出纳办理现金业务要严格执行集团财务报销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五条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补助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第六条市内零星采购,能签发银行转账支票结算的,用转账支票支付;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开具银行转账支票予以支付,不准用现金支付。异地采购,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应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第七条结算起点暂定为3000元。 第八条严禁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除没收资金外,对涉及的人员从严处理。第九条严禁使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审批手续的“白条”抵库。 第三章出纳银行卡管理

第十条为了方便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经集团财务资金部批准,各单位可以出纳名义开立银行卡。 第十一条出纳银行卡由出纳保管,密码应由会计保管。 第十二条银行卡应开通网银业务,交易信息发送到财务。 第十三条出纳银行卡视同现金管理,每笔款项结算记录应附在会计记账凭证后。第十四条凡办理出纳银行卡的单位,必须与出纳办 理个人银行卡使用协议(附件1)。第十五条为了防范现金保管风险,每天下班前,留存不超过2万元的库存现金,其他现金可存入出纳 银行卡。 第十六条出纳银行卡账户不得用于本单位以外的资金结算,不得用于出纳本人的资金结算。第十七条出纳银行卡上产生的银行利息 收入纳入本单位账户核算。 第十八条各经营单位出纳人员每天5:30以前应将银行卡上的现 金全部汇入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卡账户,第二天早晨由集团公司再 汇回原经营单位的出纳银行卡账户。 第四章现金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单位收取的现金,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公款私存。 第二十条出纳到银行提款,应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由会计人员或保安陪同,防止发生意外。 第二十一条库存现金和现金支票应存放在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外,不得随意存放,更不得携款回家。 第二十二条库存现金不得与私人的现款混在一起,也不得将公款借给私人使用。第二十三条建立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出纳应序 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第二十四条建立库存现金盘点制度,每月末由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组织,审核会计负责盘点,检查内容:账款是否相符;是否有白条抵 库现象;是否超出库存限额;是否坐支、占用、挪用库存现金;现金帐

2017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7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1 第二章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一条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及用途 一、办理条件 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工作居住证的用途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只要符合条件,随时可以办理。从上报完整合格资料到审批通过,一般为三周。 如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怎么收费?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先由个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再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全部过程不需要任何费用。 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314840777.html,申报后打印上报------公司人事部安排); 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贴三张,申办人准备); 5、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7、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申办人准备)

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 暂行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b314840777.html,/j/2005-07-27/171612348 7.html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 (1)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处: 现将《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进步,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 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申请引进人才的单位应优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方可办理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 (二)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三)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 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持《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 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 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延期

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本制度和现金管理流程结合应用。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 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 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五)收到货款,约定时间报告给销售内勤和财务相关人员,及时记录往来明细账。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银行转账分对公和对私两种方式,要求无论对 私或者对公,必须要有最后一手领导签字,可过后补签 字。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原则上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 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 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 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五、检查与监督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5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5 (1988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2020

个人条件比较多,比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人;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等。 这里以我个人为例,就符合第一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我这里的个人的前提条件是:所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的本科生,在北京年应税收入还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 然后就开始准备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诚信声明》(附件1),申请人和单位法人(负责人)手写签字,加盖公章;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这一条的材料根据自有住房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住单位公房的、居住亲友住房的、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不同条件,提供不同的资料,我这里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的,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复印件,所以我只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复印件就可以了。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按照申请条件类别对应提供申请人相关材料 这一条根据我的申请条件,我提供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需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如查验不到,需出具相应机构认证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用人单位提供近12个月应税收入截图 9、随往人员材料 随往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随往子女的(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随往子女系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随往子女系未婚生育的,须提供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体现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 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对申报单位的要求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申报单位需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三、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报送的材料 (一)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先由聘用单位进行注册,聘用单位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及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件(优盘)。 (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新办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配偶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诚信声明书;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9)诚信声明书。 注:A、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括以下内容:聘用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纳险种、缴纳保险起始时间;

现金管理制度.doc

现金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第一篇: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现金的使用、保管进行控制,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的原则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钱账分管。明确规定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由报账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二、使用现金的范围 1、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限额部分原则上应以转帐结算凭证(转帐支票、汇票或信汇)支付;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三、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银行结算起点定为500元。超过500元现金支付,需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帐。 四、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五、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六、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篇三: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1、每天做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2、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当天现金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大额现金停留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4、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2018最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国内外埠人才) 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及上地分中心 二、服务方式 网上预约办理。单位注册并前往受理部门开通成功后,需通过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314840777.html,/)进行网上预约办理,详情可查看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工作居住证预约平台”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预约须知。 三、办理依据 1、《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四、申报条件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在海淀区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注: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五、申报材料 (一)注册 聘用单位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314840777.html,在线办事栏目“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事项中注册单位信息后,指派专人持以下材料到受理部门审核。(注:请妥善保管单位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实收资本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验资报告、银行注资回执单等)。 2、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一致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单位注册并前往受理部门开通成功后,需通过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314840777.html,/)“工作居住证预约平台”进行网上预约办理。 (二)新办 聘用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由聘用单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为员工注册,审核员工填报信息并核查申报材料,核查无误后指定单位经办人(非申请人本人)持介绍信(模板可

银行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管理 一、中心库向人行申领现金(人民币)流程: 二、中心库向人行缴存现金(人民币)流程: 三、中心库向中行申领现金(外币)流程: 四、中心库向中行缴存现金(外币)流程: 五、行内现金(人民币、外币)调拨(不包括网点内)流程: 六、营业网点柜台之间现金调剂流程: 七、营业网点残钞兑换、假币收缴: 八、假币上缴流程: 九、相关单据、登记簿的样式。 一、中心库向人行申领现金(人民币)流程: 1、中心库管库员填制一式三联的提款专用审批表,经金库经理审批后第一联交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组凭此开出现金支票。 2、提入现金后管库员清点现金与审批表记载的金额无误后,进入综合业务系统登记入库情况(券别、金额)。系统打印入库票,系统自动登记“现金收入登记簿”和“库存现金登记簿”。 3、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组下午下班前汇总所有的入库票、相关单据与电脑流水核对无误后,填制现金收入凭证交管库员盖现金讫章及个人名章,然后管库员将现金收入凭证交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组进入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记账。 二、中心库向人行缴存现金(人民币)流程: 1、中心库管库员填制一式三联的缴款专用审批表,交金库经理

审批同意后,管库员凭审批表填制缴款单,进入综合业务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并打印出库票(系统自动登记“现金付出登记簿”和“库存现金登记簿”),办理现金出库手续。 2、管库员将现金、缴款单、审批表交出纳员核点无误后,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3、如果现金质量无问题人行全额接收的(现金审批表与缴款单一致)。出纳员将缴款单回单联和一联出库票交清算中心综合组柜员,综合业务组柜员在下午下班前根据上述单据汇总填制现金付出凭证交金库管库员盖现金讫章及个人名章,然后管库员将现金付出凭证交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组进入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记账。 4、如果出现现金质量问题被人行退回的,出纳员重新填制缴款单(在人行现场填制),办理缴款手续,出纳员将退回现金交管库员,并在原审批表上注明情况,由管库员进入综合业务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并打印入库票(系统自动登记“现金收入登记簿”和“库存现金登记簿”)。然后出纳员将缴款单回单联、出库票、入库票(退回现金)、审批表交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组柜员,综合业务组柜员在下午下班前根据上述单据汇总分别填制现金收入(退回现金)、现金付出凭证交金库管库员盖现金讫章及个人名章,然后管库员将现金收入、现金付出凭证交清算中心综合业务组进入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记账。 5、向人行缴存假币流程: 三、中心库向中行申领现金(外币)流程: 1、中心库管库员填制一式三联的提款专用审批表,经金库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88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 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 企业包括:国家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 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行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账户

,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当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 3 天至 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第六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动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2020详细流程

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详细流程(2020)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申请,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4报送材料 1、系统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审批表》并盖章(一式两份);申请单位撰写办理报告,注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学位的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资质)证书和企业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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