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程的认识和解方程(赖佳轩、蔡善乐、张诗彤、谢玲玲)

方程的认识和解方程(赖佳轩、蔡善乐、张诗彤、谢玲玲)
方程的认识和解方程(赖佳轩、蔡善乐、张诗彤、谢玲玲)

泽仕学堂学科教师辅导讲义

等式:表示两边相等关系的式子。

方程: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做方程。

表示一个月饼的重量,从图片上可以看出 那么: X 元 X 元 12元

一共

解方程

100g 100g 50g 100g,

水重

主任签字:

泽仕学堂教务处

浅谈刑事和解

浅谈刑事和解 [摘要]刑事和解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型刑事诉讼模式的产生。文章将这种新型的诉讼模式与传统的诉讼模式进行比较,得出该种模式的优越之处,看到其发展前景。 [关键词]刑事和解;传统刑事诉讼模式;对抗 2002年随着黑龙江省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的“中国辩诉交易第一案”的产生,一种新的刑事诉讼方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①刑事和解在西方称之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victim-offender reconciliation)它是西方三十年刑事司法领域的一种改革尝试;它一改传统刑事司法以国家为本位,主张对受害人权利的关注,它为刑事司法理念研究和实践注入一种全新的理念。 刑事和解的出现,使在国家公权力与私权利对抗基础建立起的传统刑事理论面临了挑战。假如刑事和解制度能在我国通过完善理论而获得成功,可能为世界司法理论做出贡献。 一、与传统模式比较 传统的刑事诉讼理论建立在国家追诉主义的基础上,将公诉机构与被告人置于完全对抗的地位,而法院则应“保持中立”。自贝卡利亚以来,无罪推定被奉为刑事诉讼的“王牌条款”,公诉机关必须证明被告人有罪,并需要达到让人信服的最高标准。相反,法律免除了被告人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这样,保证了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宗旨。 以上理论建立在“对抗性司法”的基础上。加入犯罪嫌疑人向侦查人员做了有罪供述,放弃无罪辩护,上述理论则毫无意义。国家公诉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并不处于完全对抗的地位,而且有进行合作的可能。比如,在轻微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一旦认罪,法院可征得检察官的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对存在立功、自首、初犯等情节的被告人,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时主动要求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上述情节”等。 在刑事诉讼中并不都包含“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过程。由此我们发现了两种司法模式:一是传统国家与被告人进行对抗的司法模式。二是国家与被告人通过协商和妥协进行的合作模式。 但是刑事和解不同于以上两者。这一模式作为非形式化方式处理刑事案件,其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即为社会冲突的化解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公权力机关不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和解,而是作为居中促成和解的调解人。这样一种模式的存在与发展,是传统司法中所固有的冷冰冰的权利责任分配体系开始让位

分数混合运算和简便运算

分数混合运算和简便运算 教学目标: 1、通过创设自主探究,尝试迁移、合作交流的探究情境,使学生理解整数乘法运算定律对于分数乘法同样适用,并能应用这些定律进行一些简便计算。 2、在观察、迁移、尝试练习、交流反馈等活动中,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及思维的灵活性。 3、创设开放、民主、有趣的自主探究空间,鼓励学生大胆猜测,培养他们勇于实践的思维品质。 教学重点: 理解整数乘法运算定律对于分数乘法同样适用,并能应用这些定律进行一些简便计算。 教学难点:熟练掌握运算定律,灵活、准确、合理地进行计算。 教学过程: 一、复习 1、整数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是怎么样?(先算二级运算,后算一级运算) 2、哪些运算属于二级运算,哪些运算属于一级运算?(乘、除法属于二级运算,加、减法属于一级运算)遇到有括号的题目该怎么来计算?(有括号的要先算小括号里面的,再算中括号里面的) 3、观察下面各题,先说说运算顺序,再进行计算。 (1)36×2+15 (2)5×6+7×3 (3)15×(34-27) 二、新授 1、向学生说明:分数混合运算的顺序和整数的运算顺序相同。按照此规则,学生仔细确定运算顺序后计算下面各题。 (1)154+53×97 (2)53×94-51 (3)85(-)21×3 2 (4)229×31+5 2 2、复习整数乘法的运算定律 (1)乘法交换律:a ×b=b ×a 乘法结合律:(a ×b)×c=a ×(b ×c) 乘法分配律:(a +b)×c=a ×c +b ×c (2)这些运算定律有什么用处?你能举例说明吗?

(3)用简便方法计算:25×7×4 0.36×101 3、推导运算定律是否适用于分数。 (1)鼓励学生大胆猜测并勇于发表自己的个人意见。 (2)验证:有些同学认为整数乘法的运算定律能适用于分数乘法,而有些同学 认为不能,你们能找到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吗?(利用例5的三组算式,小组讨论、计算,得出两边式子的关系) (3)各四人小组汇报讨论和计算结果。 4、教学例6 (1)出示:53×6 1×5,学生先独立计算,然后全班交流,说一说应用了什么运算定律?(应用乘法交换律) (2)出示:101(+)4 1×4,学生先观察题目,然后指名说说这道题适用哪个运算定律,为什么?(适用乘法分配率,因为 101×4和41×4都能先约分,这样能使数据变小,方便计算) (3)小结:应用乘法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可以使一些计算简便,在计算 时,要认真观察已知数有什么特点,想想应用什么定律可以使计算简便。 三、练习 P14“做一做”:先让学生观察题目中的已知数的特点,说说怎样做简便?应用了 什么运算定律。然后再独立完成练习。 教学反思:

刑事和解论文刑事和解制度论文

刑事和解论文刑事和解制度论文:浅谈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之 构建 [摘要]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被害人和刑事被告人直面会商为中心的刑事和解程序就一直是西方犯罪学界研 究的主题,并不断地出现在各国的刑事诉讼体系中。在化解社会矛盾,弥补传统刑事司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和法律全球化的影响,特别是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下,刑事和解逐步走入中国人的视野,成为一个新生物。为此,对刑事和解制度过去与现在以及未来的发展给予足够的关注,对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务的全方位的考察是必要的。 [关键词]刑事和解;制度;构建 一、刑事和解的概念和特征 刑事和解也被称为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会商。它的基本内涵是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通常是一名社会自愿人员)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其目的是为了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以及恢复加害人与被害者之间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的刑事问题解决机制,弥补常规的刑事案件解决方式的不足,它的核心在于恢复性司法,其理

论价值在于正义的恢复,而正义的恢复的途径存在于被害恢复与加害恢复两个基本方面,强调被害人利益保护的同时兼顾了犯罪人的社会复归,主要表现为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参与性”和“恢复性”。所谓的“参与性”,就是在处理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主体将不再局限为国家和犯罪人,而是吸纳其他与犯罪有关的人加入到处理犯罪的案件的过程中,特别是被害人加入其中与犯罪人沟通交流,作出协商。而所谓的“恢复性”则是通过一系列的司法活动,努力恢复到犯罪前的社会秩序和个人状态。通常通过协商,犯罪人通过认罪、道歉、赔偿等方式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恢复常态,亦使加害人通过积极负责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并赢得被害人及家庭和社区人员的谅解。 二、刑事和解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刑事和解以其全新的理念和良好的实验效果引起了人 们的兴趣。但是就总体来说,作为一种新的争端解决方式,存在美丽诱惑的同时,也存在着理念上对传统刑事司法的挑战、人们对它功能上的怀疑、程序上的缺陷等问题,这些方面显然也直接导致刑事和解制度相当的不成熟。 (一)基本理念的碰撞 首先表现在犯罪性质上,刑事和解制度在实体法领域内涉及到对犯罪本质的认识的重新界定。刑事和解的个人本位

刑事和解制度研究3.doc

刑事和解制度研究(3) 第二,更多地考虑了被害人的需求。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中,被害人的利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被害人所能获得的正义往往只有“同态复仇”的心理慰藉,而被害人所受的利益损失和心理创伤则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和救治。与之相比。刑事和解制度将被害人的物质和精神利益的恢复也纳进了“正义”的范畴,体现了对被害人利益更为全面、细致的保护。在角色设定上,被害人也从被动的客体转变为主动的主体。具体来说,就是从一个被动等待正义降临的客体转变为一个通过自身行为主动追求正义结果的主体。这种角色的转变使受害人能够积极主动地往寻求一种符合自身利益的“正义”。而不是强加的正义、迟来的正义。 第三。对社会而言,刑事和解制度为其寻求一种更为有益的“正义”。国家追诉主义诞生以来,社会在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就沦为旁观者的角色。国家追诉的实现。在彰显“正义”的同时,往往也给社会带来了其他形式的伤害。与之相比,恢复正义理论则要求社会在“恢复正义”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使社会对正义的理解和追求得以体现。在“正义”的结果题目上,刑事和解制度要求修复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创伤。对同样被犯罪行为所伤害的社会而言,这种“恢复正义”更符合社会的利益需求。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以为,刑事和解所追求的是这样一种正

义,它要求实现一种“无害的正义”:使犯罪人真心悔罪。回回社会:使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和精神伤害得到弥补,并通过与犯罪人的和解,实现一种有别于“同态复仇”的心理平衡:对社会而言,被犯罪行为破坏的那一部分社会关系因和解行为而得到恢复,也防止了犯罪人对向自身施加痛苦的社会的敌视和受害人因自身利益被忽视而产生的不满。与传统刑事司法意义上的“正义”相比,在犯罪人、受害人和社会三者的利益关系上,这种新的“正义”不会产生传统“正义”所带来的利益共损的局面,也更有利于社会的***。“当规范使得各种社会生活利益的冲突要求有一恰当的平衡时,这些制度就是正义的”。这是一种从“有害的正义”到“无害的正义”的转变。三、刑事和解制度模式及公道性分析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模式设计 西方各国的刑事和解制度一般没有纳进到正式的诉讼程序之中,而是作为一种由中立调解人主持的非诉讼程序而存在。但是,刑事和解过程中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各国刑事立法均普遍予以认可,且作为刑事裁量的重要依据被广泛运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阶段,同时也成为稍微犯罪发生之后、刑事程序启动前的由社区负责的纠纷解决机制。 基于不同的法律制度体系和社会状况,各国在司法实践中采用了不同的刑事和解模式。回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社区调停模式(在犯罪发生后犯罪人被逮捕以前由社区进行调解);转处模式(在罪犯被逮捕后起诉前由和解中介机构进行调解):替换模式(由司法职员在量刑和执行中适用,替换监禁刑):司法模式(适用于一切罪犯,进步了犯罪人的责任)。前三种模式主要的区

小学五年级:数学教案-方程的认识

新修订小学阶段原创精品配套教材 数学教案-方程的认识教材定制 / 提高课堂效率 /内容可修改 Math lesson plan-understanding of equations 教师:风老师 风顺第二小学 编订:FoonShion教育

数学教案-方程的认识 方程的意义 教学理念:让学生在广泛的探究时空中,在明主平等、轻松愉悦的氛围里,应用已有知识经验,通过自主预习、质疑问难、释疑解惑、合作交流,理解并掌握方程的意义,知道等式和方程、方程的解与解方程之间的关系,并能进行辨析,学会用方程表示简单情境中的等量关系,提高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建立分类的思想,进一步感受数学与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 教学过程: 一、课前探疑 学生课前认真预习课文内容,通过自主探究、合作交流,感知本课内容,提出疑难问题。 二、课始集疑 1、揭题 2、集疑:同学们课前都进行认真的预习,现在请同学们把预习中没有解决的、需要在本节课上请老师、同学们帮助

解决的问题提出来。 过渡:刚才这些问题都提的非常好,我们这节课就重点解决这些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先请同学们认识一件物体。 三、课中释疑 认识天平:课件出示天平,同学们说天平的作用、用法。 认识等式 1、演示课件写出式子 在左边放二个40克的物体,右边放一个50克的法码,这时天平怎么样? 你能用一个数学式子来表示这时候的现象吗?40+50<100 再在左边放一个30克的物体,这时天平怎么样? 你能也用一个式子来表示这时候的现象吗?40+50+30>100 把左边的一个30克的物体换成10克的,这时天平怎么样? 你能也用一个式子来表示这时候的现象吗?40+50+10=100 再把左边的10克与50克的物体换成未知的,这时天平怎么样? 你能也用一个式子来表示这时候的现象吗?40+X认识

六年级分数混合运算练习题

六年级分数混合运算练习题 一.脱式计算。(能简便的要简便运算。)(请同学们认真审题.弄清运算顺序.再细致计算。) 257)2174(107?++ [1-()]÷ 8341+4183)89169(÷+4818125??÷ 83758771+?+ 6÷-÷6 54)4365(512++?2121 7767767767 1 × - ÷4 ×+× ×[1÷( + )] [ -(- )]× + × + 1 - ÷ - 10713151321÷?????????? ??+- 465×??? ??+÷435252463464

1 4× + ÷4 5 -(÷+ ) 12 6 1 4 1 2 1 ? ? ? ? ? ? - + ×-÷×+× 15 14 17 8 17 14 15 9 ? + ? 32.6×+32.6×0.2 25×24 23 二.解方程。 x= x=2 (1-)x=3.6 -X= 5 3 10 1 ×(X-)=0 x-x=3 x+x=12 x=+0.25 3 2 2 1 5 2 x-X=2.4 5x-3×=21 5 7 5 三.列式计算。

1 7 1 7 四.解决问题。1.一根电线长米.剪去一段后.剩下10.5米.问剪去了多少米? 2.邮局与居民区相距1.25千米. 与工厂区相距千米.邮递员骑自行车到居民区需小时,他用同样的速度骑自行出到工厂区需要多少时间? 3.操场跑道一圈长千米.小华跑4圈用了小时。他平均每小时跑多少千米? 4.一辆汽车小时行了45千米.照这样计算.小时能行多少千米? 5.师傅每分钟织布米.徒弟8分钟织的布和师傅6分钟织的布同样多.徒弟每分钟织布多少米? 6.李军买了千克奶糖.每千克的价钱是18元。张强用了与李军同样多的钱买水果糖.每千克价钱是10元。张强买了多少千克水果糖? 7.修一条长千米的公路.第一周修了.第二周修了千米.还剩多少千米没修?

浅谈刑事和解制度论文

浅谈刑事和解制度论文 刑罚权历来被视为公权力而被国家所垄断,在严厉的惩罚,司法系统和监狱负担沉重、再犯率又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刑事和解制度给了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纠纷解决机制新的启示,下面是浅谈刑事和解制度。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被害人保护运动的兴起,出于对传统诉讼模式忽视被害人缺陷的反思,被害人和刑事被告人直面会商为中心的刑事和解程序成为西方犯罪学界研究的主体,以刑事和解方案为主要操作模式的恢复性司法方案成为热点。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理论界和实务界也都纷纷掀起了刑事和解的研究狂潮。各地的探索性实践也颇见成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也已经有了刑事和解的雏形,但都只限于自诉案件。虽然刑事和解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被害人的合法利益,使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尽快而设立的,但在实践中会因多方利益的角逐而偏离预先设想的初衷,甚至会危及其根基,这是构建刑事和解制度面临的重大挑战。如有时会因被害人、加害人之间财力悬殊、取证困难、诉讼费高昂而使被害人违心和解,这样刑事和解成了有钱人逃避法律追究的避风港同样,加害人可能以赔偿为条件提出减轻刑罚等不合理的要求,这会从本质上动摇刑事和解的正当性根基,然而许多被害人及其家属却往往由于现实原因接受不合理的要求,从而使法官面临是保证被害人获得赔偿还是让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的两难的窘境。而刑事和解则演变成了只

要赔偿就可以按加害人要求量刑的真正交易。 刑事和解的含义及其特征 刑事和解的概念 和解作为诉讼法中的一个专业术语,是指发生纠纷的双方通过自愿达成协议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行为和结果。按照纠纷或诉讼性质的不同,和解可以分为民事和解、行政和解和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即刑事和解制度,一般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在调停人的主持下,使加害者和被害者直接对话协商,解决纠纷或冲突的一种刑事司法制度。 刑事和解的主体是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即加害人与被害人,而非检察机构,这一点就是刑事和解制度与控辩双方的协商制度的区别,后者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与检察官之间的协商。刑事和解必须在调停人的主持下进行,调停人作为中立的中间人判断刑事案件和解的可行性和和解协议的合法性等问题。这点也是刑事和解制度与刑事案件私了的本质区别。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双方当事人,即加害人与被害人,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在刑事和解程序的启动,和解的结果中起着积极的决定性的作用,而调停只是扮演一个消极的,中立的角色。这也就体现了和解与调解的区别。调解更加强调了调解人在其中起的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调解人起着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协议的达成的作用。刑事和解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刑事和解中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和解双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方是处于优势地位或劣势地位才能确保和解双方根据自己自主意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论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杨红梅 摘要: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是以国家起诉和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为主要模式的,但忽视了直接作为受害人的权利,也不利于加害人回归社会。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弥补了这些缺陷,其价值蕴涵体现为对被害者与加害人的双重恢复,以此达到正义的恢复。我国现行司法体系中尚无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但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渊源,中国具有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能性,加强对这一制度的研究,无疑裨益于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本文作者试从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前提、适用范围、适用阶段、具体运作等方面探讨我国的模式,也顺应了刑事和解观念国际化的思潮。 关键词:刑事和解;被害人;加害人;制度的构建 By Chinese criminal activity reconciliation system's construction Yang hongmei Abstract:The current criminal justice and accountability is based on the national criminal prosecution as the main mode of criminal liability, but as victims of neglect of a direct right to return to society is not conducive to perpetrators, as a criminal settlement system to deal with emerging crime model to make up for these deficiencies, reflected in the value implication of the victims and perpetrators of double recovery, to achieve the restoration of justice. China's current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there is no reconciliation in the system, but the system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in our country has a long culture of origin, China has come to build a system the possibility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strengthen the study of this system will undoubtedly benefit in China's criminal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the authors try to apply the criminal system prerequisite for reconciliation, scope of application, the application stage, the specific aspects of the operation mode of our country, go with the concept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of thought. Keywords:criminal settlement; victims;perpetrators;System

分数混合运算练习题

甘家昊 脱式计算。(能简便的要简便运算。) 257)2174(107?++ [1-(8341+)]÷41 8 3 )89169(÷+ 481 8125??÷ 25× 2423 465×463464 83758771+?+ 5 4 )4365(512++? 1 - 58 ÷ 2528 - 310

叶健磊 脱式计算。(能简便的要简便运算。) 5 8×[1÷( 3 4 + 1 3 )] 1 8 × 3 4 + 1 8 × 1 4 2 5× 3 4 - 1 2 ÷4 3 4 -( 1 5 + 1 3 )× 9 8 5 7 + 9 8 × 5 9 + 3 8 [1 6 -( 5 14 - 1 3 )]× 7 9?? ? ? ? + ÷ 4 3 5 2 5 2 × 4 5 +× 1 4× 3 7 + 4 7 ÷4 5 -( 6 7 ÷ 3 14 + 6 13 )12 6 1 4 1 2 1 ? ? ? ? ? ? - +

15 14 1781714159? +? 815 ×34 -16 ÷ 12 54 ×56 +16 ×54 张俞萱 解方程。 53x=34 14 x=2 (1-14 )x= 12 -45 X=101 52x=3 4 + x -4 5 X= 34 ×(X -13 )=0 32x -16 x=3 x+14 x=12 5x -3×215=75 脱式计算。(能简便的要简便运算。) ×45 +× 25×2423 465×463464 257 )2174(107?++

2 5× 3 4 - 1 2 ÷4 3 4 -( 1 5 + 1 3 )× 9 8 5 7 + 9 8 × 5 9 + 3 8 桑语柔 列式计算。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的制度构想的研究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的制度构想 关键词: 刑事和解;恢复正义;报应正义 内容提要: 平衡理论、叙说理论和恢复正义理论是当今西方刑事和解理论中流行的三种解说,其中恢复正义是刑事和解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中,并不存在严格意义的刑事和解制度。基于刑事和解在被害恢复与加害恢复方面的双重价值,应当对此制度进行合理化的借鉴。 刑事和解(Victim - Offender Medition) ,也被称为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被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① 会商。它的基本内涵是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通常是一名社会自愿人员) 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其目的是为了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以及恢复加害人与被害者之间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1〕刑事和解在我国公诉案件范围内没有任何依据,因而注定了其被刑事司法系统所否定、排斥的命运。而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则是一种早已有之、正当盛行的刑事司法改革措施之一,对被害人而言是一种恢复性的刑事保护政策,对犯罪者而言则主要作为刑罚替代手段存在。迄今为止,国内法学界对此种制度的认识几乎是一片空白。其实,刑事和解与“私了”有着本质的差异,它是当事人在社会代表主持下的依法“公了”。近年来,国内已有学者就刑事和解制度的源流进行了初步的考证,但有关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其本土化问题,则无人论及。笔者拟就此两方面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

西方法学界对刑事和解理论基础的解说,迄今最全面的是美国犯罪学家约翰?R?戈姆在《刑事和解计划:一个实践和理论构架的考察》一文中所提出的“恢复正义理论”、“平衡理论”与“叙说理论”。〔2〕我国有学者在考察了上述理论之后认为,三种理论分别是从社会本位、被害人与犯罪人本位等多重视角对刑事和解进行的充分论证。个人本位、社会本位而非国家本位是刑事和解的价值取向,在刑事和解的法律移植过程中,上述价值冲突是让人困惑但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与此同时,在社会契约论之下,包括刑罚权在内的国家权力本身就来源于人民的让渡。刑罚权所保护的公共利益就是公共秩序,在于对刑事冲突的彻底解决;维护这一利益的路径选择可以是多样的,既然刑事冲突本身就是存在于犯罪者与被害人之间、而不是国家与犯罪者之间,那么, 刑事和解当然能够实现刑事诉讼的最终目标。〔3〕按此观点,刑事和解作为刑事诉讼范围内的刑事冲突解决机制而存在。被害人与加害人通过刑事和解这种契约形式达成相互的谅解、同情和经济赔偿,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被害人损害恢复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刑事契约是刑事和解最本质的所在。笔者认为,从个人本位与刑事契约的角度来解构刑事和解的理论本源无疑具有合理化成分,这种解释具有浓重的自然法理论色彩。从价值论的角度,对正义理论进行刑事法范围内的具体解说,或许是理解刑事和解的另一个重要入口。有鉴于此,笔者将在对“平衡理论”、“叙说理论”进行概要介绍的基础上,详细述评西方恢复正义理论的具体构架,并以笔者的理解,对刑事和解的基本价值进行解说。 (一) 平衡理论与叙说理论 平衡理论(equity theory) 以被害人在任何情况下对何为公平、何为正义的合理期待的相对朴素的观念为前提。当先天的平等和公正的游戏规则被加害人破坏时,被害人倾向于选择成本最小的策略技术来恢复过去的平衡。至于选择哪种方式来恢复平衡,决取于该种方式的功能及被害人的预期成本。从平衡与恢复二者的关系看,被害人都有一个成本收益的计算方式,有时,这种计算只是个非常短暂的瞬间。被害人通常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方式。通常,如果一种平衡———恢复的成本越

(完整版)人教版小学五年级数学《简易方程》讲义

五年级简易方程讲义 第一课时:用字母表示数 【学习目标】 1、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和作用。 2、能正确运用字母表示运算定律,表示长方形、正方形的周长、面积计算公式。并能初步应用公式求周长、面积。 3、能正确进行乘号的简写,略写。 【学习重点】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和作用。 【学习难点】能正确进行乘号的简写,略写。 一、自主学习 (感知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1、阅读教材主题图,理解图意。在书上填出例1 中用图形、符号、字母表示的数。 2、思考:这3 道小题中,要求的未知数表示的方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你还见过哪些用符号或字母表示数的例子,如,。 3、回忆学过哪些运算定律,怎样用字母表示,阅读理解例2 后完成下面的题。加法交换律:加法结合律: 乘法交换律:乘法结合律: 乘法分配律: 【在这些用字母表示的定律、性质中,哪一个运算符号可以省略不写,是怎样表示的。】a ×b=b ×a 可以写成:a ·b=b ·a 或ab=ba (a ×b) ×c=a ×(b × c) (a ·b) ·c=a · (b ·c) 或(ab) c=a(bc) 。

4、阅读理解例3,用字母表示计算公式的意义和方法。 用S表示,C 表示,a 表示边长,试写出正方形的面积公式和周长公 式,学生先自己试写,然后小组交流,看书讨论。 5、完成教材第46 页做一做。二、合作探究、归纳展示 1、㎡表示()相乘,读作();省略()和()的乘号后,数字一定要写在 ()的前面。 2、超市运回10箱方便面,每箱X元,卖出180 袋。 (1)用含有字母的式子表示超市还剩下方便面多少袋() (2)根据这个式子,求当X=24 时,超市还剩方便面多少袋? 【自我检测】 1、(1)省略乘号,写出下列格式。 x×y()7× a()1×a() y ×3+9() (2)下面式子对吗?如果不对请改正过来。 ㎡写作m×2()a×b 写作ba ()1×a 写作1a ()。 2、填一填。 (1)小红体重36 千克,比小莉重a 千克,小红体重()千克。 (2)李佳有10 元钱,买钢笔用去x 元,还剩()元。 第二课时:简易方程 【使用说明及学法指导】 1、结合问题自学课本第教材P47-P48 页,用红笔勾画出疑惑点;独立思考完成自主学

六年级分数混合运算与简便运算(供参考)

教师学生上课时间学科数学年级六年级课题名称分数混合运算与简便运算教学目标 1、掌握分数乘加、乘减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 2、会用整数乘法的运算定律推广运用到分数乘法,并使一些计算简便。 重点难点 1、分数乘加、乘减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 2、运用运算定律进行简便运算。 分数知识点 ) 7 4 13 5 ? ?) 6 1 5 3 ? ?) 26 6 8 3 14 13 ? ? ) 27 4 9 8 (+) 4 1 10 1 (+) 2 1 4 3 (+ ) 2 1 3 1 15 1 2 1 ? + ?) 6 1 9 5 9 5 6 5 ? + ?) 5 1 5 4 ? + ? ) 7 9 7 ? -) 9 16 9 ? -) 31 31 ? + ?

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基本方法:将一个大数转化为两个小数相加或相减的形式,或将一个普通的数字转化为整式整百或1等与另一个较小的数相加减的形式,再按照乘法分配律逆向运算解题。 注意:将一个数转化成两数相加减的形式要求转化后的式子在运算完成后依然等于原数,其值不发生变化。例如:999可化为1000-1。其结果与原数字保持一致。 第六种:带分数化加式 例题:1)4161725? 2)351213? 3)13 5127? 涉及定律:乘法分配律 基本方法:将带分数转化为整数部分和分数部分相加的形式,再按照乘法分配律计算。 第七种:乘法交换律与乘法分配律相结合 例题:1)247174249175?+? 2)1981361961311?+? 3)138 1137138137139?+? 涉及定律:乘法交换律、乘法分配律逆向运算 基本方法:将各项的分子与分子(或分母与分母)互换,通过变换得出公有因数,按照乘法分配律逆向运算进行计算。 注意:只有相乘的两组分数才能分子和分子互换,分母和分母互换。不能分子和分母互换,也不能出现一组中的其中一个分子(或分母)和另一组乘式中的分子(或分母)进行互换。 ? 分数简便运算课后练习一(能简算的简算) 59 × 34 +59 × 14 46×45 44 ( 34 +58 )×32 15 + 29 × 310 44-72×512 23 +( 47 + 12 )×725 6.8×51+51×3.2 (32+43-21)×12 53×914-94×5 3 2008×20062007 87748773÷+÷ 91929197÷-÷ 12 59412595÷+÷ 38 +38 ×47 +38 ×37 57535÷??? ??+ 2534 ×4= 54×(89 - 56 ) 229 ×(15×2931 ) 1113 -1113 ×1333 ( 38 -0.125)×413 241241343651211÷??? ??-+- 43×52+43×0.6 257×101-257 508 310019?? 1925214251975?+?+ 18×25253181???? ??+ ??? ??++÷??? ? ?++12191711259575

刑事和解制度之探析

刑事和解制度之探析 [摘要]近年来,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许多地方的公检法机关开始探索在公诉案件中鼓励当事人和解的办案方式即“刑事和解”,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正是考虑到刑事和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新《刑事诉讼法》将其纳入并作为一种特别程序予以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实践探索及其价值的认可,并希望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对其具体操作予以规范。然而,如何使之在实践中更加完善是值得深入思考、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刑事和解;和谐社会;瑕疵;补救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及价值理念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运行过程中,加害人(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协议之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或诉讼制度。[1]刑事和解起源于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以恢复性司法原则为理论基础,其目的就是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损害以及恢复犯罪人与被害者之间的和睦关系,并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 和解制度作为罪犯与被害人沟通的桥梁,其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背后的价值理念是什么呢?美国犯罪学家约翰·R·戈姆(John R·Gehm)在其《刑事和解方案,一个实践和理论架构的考察》一文中提出了三个理论基础,即“恢复正义理论”、“平衡理论”和“叙说理论”。[2]其中“恢复正义理论”是刑事和解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恢复正义理论建立在加害人、被害人和社会利益平衡的基础上,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强调犯罪不仅是对法律的违反、对政府权威的侵犯,更是对被害人、社会甚至被害人自己的伤害;二是刑事司法程序应该有助于对这些伤害的弥补;三是反对政府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回应方面的权力独占,提倡被害人和社会对司法权的参与。[3]因此,基于这一根本的价值理念,刑事和解的应有之义有三:一是被害人精神的抚慰和物质的补偿;二是加害人重罪减轻,轻罪免于监禁的实际得利;三是司法资源的节约。 然而,刑事和解也并不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法律制度。在它积极价值的对应一面,客观存在着由其性质所决定的一些负面作用。德国学者伯恩特·许乃曼认为,刑事和解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刑事和解可能会削弱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行为人事前即可知悉犯罪后果,而在权衡之后定是否采取行动。如果当行为人预计可以通过赔偿来逃避刑罚,则可能更积极主动地实施犯罪。(2)刑事和解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平等原则。相对于属于社会底层的行为人因为经济能力的缺乏而无力履行经济赔偿,刑事和解为白领犯罪人提供了逃避刑事审判法网的可能性。[4]的确,“赔钱减刑”会削弱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力度,导致有钱人犯罪受到的处罚比没钱人轻的现象,会助长一些人“有恃无恐”的骄纵心态,从而蔑视法律,使法律失去应有的权威性。但仅仅根据刑事和解的上述消极作用来否定其积极价值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总体上,刑事和解在司法体

刑事和解

从何某故意伤害案论刑事和解的适用 摘要 刑事和解是一种新型的刑事纠纷处理机制,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国家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制度。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案情介绍,本文对一个较为典型的刑事和解案例----何某故意伤害案作了简要介绍,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本案中的几个焦点问题:刑事和解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冲突、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条件、检察机关能否主持刑事和解、刑事和解能否以撤案方式结案等问题。 第二部分以我国刑事法律为理论指导,通过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深入分析,紧密结合何某故意伤害案,进一步讨论了本案所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笔者的观点。 第三部分以刑事和解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期求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有所裨益。 关键词:刑事和解,检察机关,被害人

Study on the applying of the victim-offender reconciliation by analyzing the case of He Mayhem Abstract The victim-offender reconciliation is a new system that deals with the criminal disputes. It’s a legal system that in process of the lawsuit, the offenders will plead guilty, compensate, or apologize, etc. in order to meet the agreements with the victims. In that case, the government will not proceed a trial or will give less punishment. This thesis includes three main parts: introduction, body and conclusion. There are three chapters in body of content to support the writer’s view in detail. Section 1:Analyze one typical case of the victim-offender reconciliation ---- the He Mayhem. Base on this, point out some main problem: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victim-offender reconciliation and the principle of the penal law,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of the victim-offend er reconciliation’s applying, whether a procuratorial organ can use the victim-offender reconciliation, the kinds of result, etc. Section 2: based on the first part, do a further analyze to point out some main legal relationship, lays the foundation for later analyze. Section 3: Finally,proposed in this foundation to Victim-offender mediation legislation to state opinion, seeks has a benefit to our country’s legal science theory and the judicial practice. Key words: Victim-offender mediation,a procuratorial organ, the victim, the convict

浅谈实践中如何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

浅谈实践中如何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 [摘要]刑事和解制度最初是西方在刑事司法领域的一种改革尝试,主张关注被害人的权利,是刑事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一种全新的理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内容,明确了检察公诉机关在具体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地位,以及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必要程序以及处理方式。刑事和解制度具有法律、理论、政策和实践基础,能实现化解矛盾、预防犯罪、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等效益。文章通过分析目前实施刑事和解制度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探讨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意义以及完善方向,以期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关键词]刑事和解;公平;效率 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这一章节,规定了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必要程序以及处理方式,为检察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中的刑事和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持。刑事和解,是指通过调解使得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在和解的过程中,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可以充分阐述犯罪给他们的影响及对刑事责任的意见等方面的内容。对于被害方来说,其在处理的过程中获得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补偿,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获得了改过自新、尽快回归社会的双重机会。因此,在我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惩罚政策的大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也是当事人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案件处理方式。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和意义 (一)赔偿了损失,化解了矛盾 据统计,截止到今年7月份,温岭市检察院办理刑事和解案件中,近百名轻微刑事犯罪人与被害人从尖锐的矛盾对立中达成谅解,协议后支付赔偿,并履行赔礼道歉、取得被害方谅解。其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就达到35件。被害人提前满足诉讼维权需求,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轨道,不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消除了讼累,对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司法表示满意。和解过程中,面对加害人的真诚悔罪,被害人大多能原谅加害人,有的被害人甚至能认识过错,自我教育,吸取教训,主动减少赔偿数额或不要赔偿。 (二)认识了错误,遏制了再犯 温岭市检察院在主持刑事和解过程中,让加害人与被害人面对面交流、沟通、协商,检讨犯罪行为对他人身体、财产、精神的伤害以及社会、家庭、生活的负面影响,愿意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立志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再触犯法律。面对被害人的谅解、法律的宽容和社会的挽救,加害人消除了对被害人及社会的

刑事法治的第三领域刑事和解制度的结构定位与功能分析

刑事法治的第三领域刑事和解制度的结构定位 与功能分析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刑事法治的“第三领域”: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结构定位与功能分析法学论文 一、问题与进路 目前学界关于刑事和解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偏重于理论介绍,主要内容是译介西方刑事和解或恢复性司法的理论与实践;①另一个方面侧重于立法上的制度建构,主要内容是论证中国是否以及应当如何在立法上确立刑事和解制度。② 纵观相关研究,除了极个别之外,③目前学界的绝大部分论着都主要不是以中国自身的刑事和解制度实践为基础,而是或隐或显的以西方相关理论与实践为中心。偶有少数论者提及中国刑事和解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也只不过把这些实践装进了西方人的概念体系之中,④而未能基于这些实践作进一步的反思和追问。当然,必须承认的是,在刑事和解实践者那里,比如检察院、法院系统,存在着对这些实践的持续性关注,⑤但是受实践者本身视阈的限制,这些关注在理论上的意义非常有限。 现有研究对中国自身刑事和解制度实践的忽视,使得学界的相关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西方理论在中国的翻版,其中少有中国学者自身独到的认识,甚至罕有这方面的学术努力。对于本文重点关注的问题而言,这种研究状况尤其体现在两个互相关联的方面:一是除个别学者外,很少有学者对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整个刑事法治中的结构定位进行研究,尤其没有结合中国自身刑事和解制度实践进行研究;二是在刑事和解制度的功能认识上,学界的研究也主要是“翻译”了西方刑事和解理论的相关叙述,而少有结合中国实践和中国语境的讨论和分析。个别学者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