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采集与运输管理程序

民丰县人民医院

检验科标本采集与运输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检验申请、患者的准备、临床标本的采集与运输以及样品在实验室内的传输过程进行控制,以保证检验前样品的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受理的标本。

3 职责

3.1临床医师负责检验的申请,申请单的格

1目的

对检验申请、患者的准备、临床标本的采集与运输以及样品在实验室内的传输过程进行控制,以保证检验前样品的质量。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受理的标本。

3 职责

3.1临床医师负责检验的申请,申请单的格式由技术管理层和医院医教部共同制定。

3.2检验科主任负责组织人员编写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3.3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均负责指导患者如何正确留取标本。

3.4门诊抽血人员和病房护理人员负责临床标本的采集,特殊标本由临床医生采集。

3.5检验科标本收集人员负责定时到临床各科室收集标本和运输;急诊检验标本和值班时采集的标本由临床科室护理人员直接送检验科。

3.6相关检验人员负责样品在实验室内的传输。

4 工作程序

4.1检验申请

4.1.1 检验项目选择

临床医师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和检验项目的敏感度、特异性来正确选择检验项目。检验科人员可为其提供检验项目的咨询,监督实验室服务对象选择的检验项目是否明确,实验室检验项目能否满足实验室服务对象的要求。

4.1.2检验申请表

检验申请表属于合同性文件,实验室应事先将所开展的检验项目和完成时间等事宜和医院医教部协商一致,并制成表格供实验室服务对象参考。只要满足要求,电子检验申请表也适用。检验申请表应定期进行评审。本实验室的检验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a)患者的唯一性标识,如门诊病人的诊疗卡号、住院病人的住院号;

b)患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c)患者就诊或住院的科别、床号;

d)样品的类型和原始解剖部位,如静脉抗凝血等;

e)申请的检验项目或项目的组合;

f)临床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

g)实验室收到样品的日期和时间;

h)申请者姓名,如果提出检验申请的医师的地址与接收检验申请的实验室所在的地址不同,同时应注明申请者的地址;

i)申请日期。

4.2病人的准备

为了使检验结果有效地用于临床,临床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应了解标本收集前影响结果的非病理性因素,如饮食、标本采集时间、体位和体力活动、病人用药等对标本采集的影响。提出要求病人予以配合和服从的内容,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采集的标本符合疾病的实际情况。a)饮食对标本采集的影响:多数实验尤其是血液化学的测定,采血前应禁食12h,因脂肪食物被吸收后可能形成脂血而造成光学干扰;同时食物成分也可改变血液成分,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b)标本采集时间的影响:血液中不少有机物、无机物存在周期性变化。因此应该掌握标本采集时间,才能对每次结果进行比较。最好在同一时间采集标本,以减少由于不同时间采集标本所造成的结果波动;

c)体力活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运动会引起血液成分的改变。因此,必须嘱咐患者在安静状态下或正常活动状态下收集标本;

d)药物影响:药物对血、尿等成分的影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某些药物可使体内某物质发生变化,有些药物则干扰实验,因此为了得到正确结果,必须事先停止服用某些影响实验结果的药物。临床医师在选择与解释结果是必须考虑到药物的影响。

4.3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实验室制定并实施正确采集和处理临床标本的《检验标本采集手册》。检验标本采集手册包括以下内容:

4.3.1以下资料的备份或参考资料:

a)实验室提供的所有检验项目目录;

b)知情同意书(适用时);

c)临床标本采集之前,向患者提供有关自我准备的信息和指导;

d)向实验室服务的用户提供相关医学指征和帮助其合理选择现有程序的信息。

4.3.2 下述程序:

a)患者准备,指为护理人员或负责静脉穿刺医师提供的;

b)临床标本的识别程序,指如何识别临床标本的ID系统;

c)临床标本采集程序,应注明临床标本采集所用的容器以及所用抗凝剂或防腐剂的种类和量。

4.3.3 以下说明:

a)申请表或电子申请表填写;

b)临床标本采集的类型和量;

c)特殊采集时机,如测餐后血糖的时间安排;

d)从样品采集到实验室接收样品期间所需的任何特殊处理,如运输要求、冷藏、保温、立即送检等;

e)临床标本标记;

f)临床资料,如用药史;

g)准确识别临床标本采自哪个患者的详细作业指导书;

h)临床标本采集者身份标识的记录;

i)采集样品所用材料的安全处置。

4.3.4以下说明:

a)已检样品的存放;

b)申请附加检验项目的时间限制;

c)附加检验项目;

d)因分析失败而需再检验或对同一临床标本做进一步检验。

4.4临床标本采集程序

4.4.1采样人员

采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样。对于患者自行收取标本,须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

4.4.2采样准备

在采样前,采样人员根据申请者申请的检验项目的要求,确认采样计划和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包括核对医嘱,打印条形码,选择恰当的容器粘贴条码,指导患者做好采样前的准备。

4.4.3采样实施

采样人员必须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和计划以及医嘱要求执行的时间,选择恰当的部位,采样适当的样品量。实验室应定期评审检验所需的样品量,保证样品量适合所进行的检验。采集标本前必须认真核对患者、标本容器和检验申请是否一致,严防差错。

4.4.4送检登记

采样人员在采样完毕时,必须尽快核对标本,在LIS标本送检模块中,用扫描器扫描标本条码,登记确认,打印送检清单,系统自动记录采样人和时间。要注意样品标识必须与检验申请单相符合,严防标记错误。检验科拒绝接收或处理缺乏正确标识的临床标本。

4.5样品的收集和运输

检验科标本收集人员于早上约6:30到各个病房收集标本,分别于约8:15、8:

50、10:00、10:50收集门诊和体检中心的标本。收集后送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核收登记。急诊标本和值班时标本采集的标本由临床护工将标本送至检验科。

标本收集人员必须清点标本个数是否与送检清单相符,并用密封容器安全地送到检验科。运送过程中要注意容器的密封性,有时要避光(如阳光直射下血中胆红素会分解),当要求有温度限定时,应确保样品在运送途中置于适合的设备内。特殊标本需要送收双方签收。送检样品送达检验室后,各室工作人员应进行验收,检查标本质量,查看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4.6样品在实验室内的传输

各专业组收到样品后,应按要求及时处理,属其他专业组的标本应及时送至相应专业组。并做好记录,见《样品的核收、登记和保存程序》的表格。

4.7偏离采样程序的控制

当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偏离了采样程序的要求时,应及时与检测人员。检测人员在发现偏离采样程序的信息时,应与临床医护人员联系,在检测中考虑其对检测结果影响的重要性,并在报告中注明。

4.8支持性文件7

LAB-PF一001《计算机系统管理和数据控制程序》

LAB-PF-020《样品核收、登记和保存程序》

《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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