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十章2

法理学:第十章2
法理学:第十章2

法理学:第十章2

第二节法律推理

一、法律推理的含义

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特征是:

1.它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

2.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的判断,即作为推理的前提。

3.运用多种科学的方法和规则进行。

4.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法律适用结论提供正当理由。

二、法律推理的方法

法律推理的方法有两大类:一是形式逻辑方法;一是辩证逻辑方法。法律推理按照这两种方法可以分为形式推理、实质推理(辩证推理)两大类。

(一)形式推理

指解决法律问题时所运用的演绎方法、归纳方法和类推方法。

1、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演绎推理的典型表现为三段论推理。

2、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知识推出该类事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

3、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相同属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存在相同点的推理,将它运用到法律适用中,就是类推推理。

(二)实质推理

又称辩证推理,它是指这样一种情形: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法律适用中的辩证推理具有以下特点:

1.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题时所进行的选择过程。

2.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问题。

3.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多重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样一个客观基础之上。

4.辩证推理是法官经过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运动的研究而作的复杂的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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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第2阶段测试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法理学》第五至第八章(总分100分) 时间:90分钟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30分) 1.法的指引功能 2.法的评价功能 3.政策 4.道德 5.法系 6.立法议案 7.法律草案的审议 8.法律的公布 9.法的起源 10.立法技术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规定作用于人们的行为的基本方式是() A.禁止 B.授权 C.积极义务 D.规定和实施法律制裁 2. 《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规定执行的是法律的社会职能 B.该规定执行的是法律的公共职能 C.该规定执行的是法律的保护职能 D.该规定的实现最终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

3. 下列关于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法的调整作用和保护作用 B.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C.从历史上看,任何法律都承担着阶级统治的职能 D.法的调整作用旨在建立合法的社会秩序 4.下列立法不属于大陆法系国家立法的有() A.德国民法典 B.法国民法典 C.美国商法 D.意大利民法典 5.一个打算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人,根据有关法律,认为主管机关会核准他的申请,并发营业执照。这反映了法的() A.预测作用 B.教育作用 C.指引作用 D.强制作用 6.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原因不包括:() A法律重视程序,微观效率下降 B法律调整范围是有限的 C法律强调稳定性,对多变、多样化的社会生活的适应性受到局限 D法律只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 7.下列关于法与习俗之间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两者都属于上层建筑 B.两者产生的社会条件基本相同 C.两者的形成方式不同 D.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8.下面关于法的制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的制定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B.仅包括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不包括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C.通过这种方式创制的法律规范成为不成文法 D.通过这种方式创制的主要是习惯、判例 9.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B.地方各级人大

法理学第十章在线测试

《法理学》第10章在线测试 《法理学》第10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30:59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A、统治阶级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条件 D、历史传统 2、根据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划分为() A、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 B、调整型和构成性规则 型规则 C、强行性和指导性规则 D、规范性和标准型规则 3、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法可分为()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程序法和实体法 4、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献是() A、《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 B、《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C、《法国民法典》和《人权宣言法》 D、《国民法典》和《德国刑法典》 4、(本题空白。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1分)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综合各家关于法律要素的学术,法的要素包括() A、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 C、法律概念 D、法律解释 2、法与道德区别,表现在()

A、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 B、表现形式不同 C、调整的范围不同 D、实施的方式不同 3、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有() A、法律的调整方法 B、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C、法律制定的时间 D、社会关系法律所调整的机制 4、根据权利和义务的主体不同,可将权利和义务划分为() A、个体权利和义务 B、集体权利和义务 C、人类权利和义务 D、国家权利和义务 5、(本题空白。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2分)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历史上和现行的法。() 正确错误 2、没有无义务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说明他们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正确错误 3、法律体系和法系的概念相同。() 正确错误 4、法没有局限性。() 正确错误 5、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是由一部法典或者一部法律构成。() 正确错误

法理学试题

第一章法的概念 思考题: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2、法在本质上有哪些属性? 3、法的阶级性是否意味着法律完全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4、如何理解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法的相对独立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律作用和法律价值 思考题: 1、法律规范作用有哪些? 2、法律社会作用有哪些? 3、为什么说法律作用不是万能的? 4、如何理解法律价值的含义? 5、法律价值的种类之间有什么关系? 6、法律如何体现自由?法律又是如何限制自由的? 7、法律与正义的关系如何? 第三章法的起源和发展 思考题: 1、为什么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调整系统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法律的调整? 2、法律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3、法的形成的一般规律性表现有哪些? 4、法与原始习惯有什么区别? 5、如何评价资本主义法的人权原则? 6、什么是资本主义法治原则?它有何社会意义? 7、资本主义法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何新的发展? 8、如何认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第四章法系的一般理论 思考题: 1、法律文明与文明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2、东方法律文明与西方法律文明有哪些不同点? 3、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有什么差别? 4、世界上的法律文化可以划分为哪些类型? 5、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哪些特点? 第五章法律移植与法制现代化 思考题: 1、什么是法律移植? 2、法律移植通常有几种类型?

3、如何评判法律移植的效果?怎样才能促使法律移植获得成功? 4、为什么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法律也能移植?我国在法律移植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5、什么是法制现代化?它有哪些具体的目标? 6、在推进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对传统法文化应持什么态度? 7、应该如何理解法制现代化与法的西化、法律全球化的关系和区别? 第六章依法治国理论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法治? 2、依法治国理论有什么现实意义? 3、为什么说法治的基础是民主? 4、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5、法治的生成有哪些条件? 6、法治实现有哪几种驱动模式? 第七章法律与社会现象的关系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作用? 2、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法律与科学技术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4、法律与统治阶级政治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5、法律与政策之间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与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7、法律与道德之间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8、法律与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第八章法的创制 思考题: 1、什么是法的创制?它有哪些特征? 2、立法工作中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3、我国立法体制的框架结构内容是什么? 4、立法工作中要遵循哪些法定程序和步骤? 第九章法的要素 思考题: 1、西方法学理论中关于法的要素的主要学说有哪些? 2、法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法律的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法律原则有何作用? 4、什么是法律规则?它在法的要素中的地位如何? 5、法律规则与其他社会规范有何异同? 6、如何认识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它有什么意义?

法理学_周永坤_试卷二及答案

苏州大学法理学课程试卷(B卷) 院系专业法学成绩 年级学号姓名 一、选择题(1—5题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6——10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5分) 1、重要事项只能由议会以法律形式规定,这一原则称为 () A.合法性原则B.法律保留原则 C.法律位阶原则D.合理性原则 2.表明法律责任的归责从复仇过渡到为了预防违法和惩罚非道德行为的归责要素是 () A.行为B.过错C.因果关系D.损害 3.“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这一规则属于 () A.客观性规则B.裁量性规则 C.调整性规则D.构成性规则 4.下列组织中,不是司法机关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局D.军事法院5.“一件事件的陈述就是对另一事件的排斥”这是法律解释方法中的 () A.反对解释B.当然解释C.目的解释D.整体解释6.对法律强制性的理解正确的有 () A.法律的强制性源于正当性 B.不是所有法律都具有强制性的 C.法律的强制力就是指国家强制力 D.法律的实现主要依赖于强制 E.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之一 7.填补法律空白的方法通常有 () A.引用习惯法B.类推适用C.目的性扩张 D.引用公认的价值观念E.目的性限缩 8.属于可以由国际社会予以强力制裁的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A.劫持人质B.酷刑C.非法剥夺人的生命 D.发动侵略战争E.奴隶买卖 9.有关英美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它是继承古罗马法传统发展来的

B.它的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C.制定法不是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 D.它的庭审方式有职权主义的倾向 E.法学家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生成活动中影响最大 10.下列行为中应追究王某相应法律责任的有 () A.税务局稽查员王某查处一公司漏税1万元事件时,拿了公司的1000元钱后只往上报漏税金额3000元 B.王某的小孩(11岁)在学校将同学张某打伤 C.王某在自己的日记中丑化、侮辱同事张某 D.监狱管教队长王某的妻子与刑满释放人员成某合伙做生意。 E.王某在街上溜狗时,由于张某上前逗狗并踢狗,致使张某被狗咬伤二、名词解释(每小题 3分,共15分) 1、法系 2、法典编纂 3、正义相对主义 4、司法审查 5、义务 6、 三、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35分) 1、试述法律权力的内涵及其与权利的区别。 2、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如何?法律推进道德是否应受到一定的限制? 3、有学者认为“法治就是法官之治”,请你谈谈对此的看法。 4、对法律问题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区别是什么? 5、试述法律解释的涵义及其与立法的区别。 三、论述题(25分) 1、晚清著名学者严复在翻译西方法学名著《法意》时(现译为《论法的精神》),在译文的第一篇的按语中就提醒读者:“盖在中文,物有是非谓之理,国有禁令谓之法,而西人则通谓之法。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译”,“所谓法者,直刑而已,所以驱迫束缚其臣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夫如是,虽有法,亦造成专制而已”。如何理解严复的论断?在他看来,中国文化中的法与西方文化中的法的主要差异何在?(13分) 2、试述法律原则的识别和适用。(12分) 四、案例分析题:(本题10分) 1.18岁的法维尔(下称法某)和16岁的希格里斯特(下称希某)一边喝酒一边等一个朋友。几个少女走过时,他们两个试图跟女孩搭讪。后来女孩向她们的

舒国滢《法理学》要点

法理学第一章要点: 1.按照古老的知识分类,法学是一门实践知识或实践学问。 2.中国古代的律学和西方的法学形成的历史条件有所不同。 3.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质。 4.法学研究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法律制度问题,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相互对应问题。 5.法学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6.在学者的著作中,“法理学”与“法哲学”有时作区分,但也经常互换使用。 7.法理学的体系是开放的,应当从研究范围及功能两个角度来认识这个体系。 8.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学习法理学对于法科学生具有重要意义。 法理学第二章要点: 1.应该从法的自身的角度去确定何为法的内容、何为法的形式。由于法的内在矛盾和各种条件的影响,法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可能呈现出复杂性。 2.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是贯穿于法的各个领域、环节、法律部门和整个法的运动过程的法律现象。在理解权利时,应看到它与权力的区别。 3.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他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 4.在历史上,法的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习惯法、判例法、制定法等。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下,其地位和作用也并不完全相同。 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法的两种主要形式,其划分标准为法律是否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 6.法的形式受到法的传统的影响。 7.西方法学家通常认为,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以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对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它们由于形成的历史传统不同,而存在很多差别。 法理学第三章要点: 1.法律渊源是指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法的权威性或具有法律意义并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或准则来源。 2.国内法学界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认识表现出分歧和混乱。法的形式和正式法源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它们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不同的认识角度,归属不同的

法理学第一章 读书笔记

法理学 (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张文显主编 读书笔记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的内涵和外延。我们认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其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即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法学体系的分类。各国学者提出的法学分类相当宽泛,名称也不尽相同。 英国《牛津法律指南》中提出,法学可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部类,并可进一步分为7个部门:法律理论和哲学;法律史和各种法律制度史;比较法研究;国际法;跨国家法;国内法;附属法科。 日本《万有百科大词典》中把法学分为四大类: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和国际法;私法,包括民法、商法、民诉法、劳动法,国际私法;刑事法,包括刑法、刑诉法、刑事政策学;基础法学,包括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 前苏联法学家一般把法学体系分为四类:方法论和历史科学(国家和法的理论、国家和法的历史);与各法律部门相联系的专门科学(国家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研究外国国家和法以及对国际关系的法律调整的科学;辅助法律科学(法医学、法律精神病学、法律化学)。 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通常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划分法学体系:一是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每个部门法学对该部门法的历史研究,构成部门法专史;每个部门法学对本国的与外国的同类法的研究构成比较法(学)。这些专史和部门法学分别属于相应的部门法学,而对于各部门法总体即整个法律制度的历史研究,则构成独立的法制史学;对于比较法的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以及对各国法律制度或主要法系的整体比较,构成比较法学。也可根据法律属于国内法或国际法,而把法学分为两大类,即国内法和国际法。 二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应用法学主要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川大法理学第二次作业答案

川大法理学第二次作业答案 注:正确答案为数字1上面的内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8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广义的法律指()。 1( ) 法律的整体 1 全国人大制定的法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均不对 法律上规定的用以进行法律推理的准则是()。 2( ) 法律规则 1 法律概念 法律原则 法律传统 现代西方法学的纯粹法学的首创人()。 3( ) 凯尔森 1 卢梭 洛克 德沃金 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演变到习惯法,再发展到()的过程。

4( ) 成文法 1 衡平法 公法 私法 将正义分为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以及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是()。 5( ) 亚里士多德 罗尔斯 1 柏拉图 庞德 6大陆法系法的渊源主要是()。( ) 1制定法 1条约 1习惯 1判例 最先提出公私法的划分是()。 7( )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乌尔比安 1 奥斯丁 以下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 8( ) 中国 法国 德国

英国 1 以下无权制定法律的机关是()。 9( )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派出所 1 在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10( )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古罗马第一部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形成的成文法是()。 11( ) 《十二铜表法》 1 《石柱法》 《查士丁尼国法大会》 《德国民法典》 成文法和习惯法是依据()来划分的。 12( ) 创制和表达方式 1 内容

制定和实施主体 指法律对什么样的行为有效力,适用于那些事项属于()。 13( ) 法律对人的效力 法律对事的效力 1 法律对空间的效力 都不对 以下不属于法律关系的()。 14( ) 购买物品 银行存款 谈恋爱 1 借钱给朋友 权利义务指向的对像属于法律关系的()。 15( ) 主体 客体 1 内容 都不对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是()。 16( ) 法律责任 法律制裁 法律事实 1

法理学答案2

1.法律行为:所谓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等。 2.权利滥用:权利滥用的规定始自罗马法,定制于法国的人权宣言,后来随着拿破仑法典吸收了这个制度而演变为举世公认的权利行使原则,我国宪法第51条也对此予以了明确规定。权利滥用,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行使过程中故意超越权利界限损害他人的行为;它由四方面要素构成:权利滥用的主体是正在行使权利的权利人;权利滥用的客体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与权利;权利滥用的主观方面是权利人损人利己的故意;权利滥用的客观方面是有危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的后果发生的行为。权利滥用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一经认定,其法律后果是,被滥用的权利归于消灭,由于权利滥用而造成损害须引起相应法律责任的承担。 3.法制现代化:法制也同样面临着一个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历史变革。这个转型、变革的过程,就是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法制现代化过程的性质和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若干方面:从历史角度来看,法制现代化是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与跃进过程。从基本性质来看,法制现代化是一个从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过程,是人治型的价值——规范体系向法治型的价值——规范体系的变革过程。人治与法治这一对变项涵盖了传统法律与现代法律之间的根本分野,构成了区别这两类不同的法律价值系统的基本尺度。法制现代化与法治是内在地结合在一起的。 4.法治:法治(rule of law)是一种久远的意识形态、治国方略、社会文化现象,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而言的,它要求确立善法之治、法律至上、权利对权力的控制、权利与自由保障、法律普遍性等思想观念,良好的法治是实体要件与形式要件的统一。亚里士多德所谓“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的名言就分别指明了法治的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的规定。法治的形式要件包括:法制统一性、法律普遍性、规范有效性、司法中立性、法律职业化,以及法律的公开、明确性、非溯及既往等。法治在实体内容上还要符合一的价值基础和价值取向,例如: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尊重与保护基本权利与自由原则、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等。 1.权利:就其存在形态来讲,有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三种。作为法律上的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或资格。 2.法律移植:所谓法律移植,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移植过程和目标,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的对象或范围包括:外国的法律、国际法律和惯例。 3.法律实现:是指法律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是法律实施的过程性和法律实效的结果性相结合的一个概念,其目的就是将人们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之中。 4、法律程序:是指从事法律行为做出某种决定的过程、方式和关系,表现为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010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法理学》第二次作业 校外学习中心: 专业: 姓名: 学号: 作业要求: 1、离线作业主要用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与需求自愿完成。 2、不参加在线测查的,学习中心应将学生的离线作业邮寄到东北师大网络教学管理部批阅,具体时间见本学期院历(日期以当地交邮时间为准)。 3、离线作业必须由本人手写完成,如发现作业非本人手写,一律无效。 第二次离线作业题 一.填空题 1. 法律形式合理性与法律的价值合理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 ). 2.利益来源于对资源的()3.人对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了

()。 4.利益的多元是市场经济的()。 5.法对利益的调整机制具体表现为表达利益要求平衡利益冲突和()。 6.利益差别构成了利益冲突的()。 7.普遍的公共利益总和构成()。8.个人利益是利益动力结构的() 9.人权是人的利益的()。10.冲突是危害秩序的()。 11.自由是人的潜在能力的()。12.自由是人类发展的()。 13.马克思主义法学首次揭示了法与生产方式的() 14. 货币得到普遍发展是在()。 15.在发展社会财富面前公平应退居()。

2.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 A.遵守B.执行C.适用D.不作为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的外延().A.历史的范畴B.严格的程序C.国情的产物D.种类的多样 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体制的构成要素(). A.权限的体系和制度B.监督的体系和制度C.运行的体系和制度D.载体的体系和制度5.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A.法治原则B.诚实原则C.守信原则D.市场原则 6.守法的内容为(). A.调整不法行为B.行使法律权利C.遵守法律规定D.适用法律规范 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执法的主体范围() A.工商行政执法B.土地行政执法C.刑事案件执法D.审计行政执法 8.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执法的原则().A.合法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合理

2法理学第二章重点

第二章法的起源 一、重点问题提示 本章重点问题包括: 1、社会调整的概念(教材19页) 2、社会调整的分类(教材19-21页) 3、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性(教材21-22页) 4、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同于法的主要特征(教材28-29页) 二、难点问题分析 本章难点问题包括:法产生的原因、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的区别。 (一)法(法律)产生的原因 法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推动法律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古往今来的学者作过许多探索。人们对这一过程所做的解释大致有以下八种:(1)精神解释。例如拉萨尔认为,法律是法哲学发展的产物。(2)基于人口爆炸的定分止争的解释。例如我国古代法家认为,上古之世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后来人口多了,人民众而财货寡,因而纷争不已,所以就要立君设官,用赏罚来治民了。(参阅《韩非子·五蠹》(3)契约论解释。人类原本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生产力极其落后。后来由于产生了语言,学会了使用火,生产工具逐渐进步,有了住房,有了财富积累,人们就签订社会契约,产生主权者,因而有了政治社会的法律。(4)社会管理解释。具有社会法学思想的学者持此说,例如塞尔兹尼克教授认为一个群体(一个社会或一个工业组织)的法律秩序,是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5)社会

连带关系的解释。在社会连带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经济规范和道德规范,如果一个经济规范或道德规范被认为是维护社会连带关系所必须,同时认为对违犯者予以制裁是公平的,这个规则就上升为法律。(6)选择需要解释。霍贝尔认为,选择是理解法律地位和作用的最重要的一环。选择需要包括四个要素:一是行为方式中固有的一致性使相同的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可能同时表现出自相矛盾的方式;二是驱策力减少的需要(驱策力减少是一种心理学理论,该理论认为,人是受基本驱策力的影响去行动的,所谓饥则餐,渴则饮,以减少驱策力。如行为不能减少驱策力,例如,饥不餐,长此以往则个体必走向灭亡。这种饥餐渴饮逐步形成行为习惯),不能减少驱策力的行为必须排除,否则将自行灭亡;三是儿童由成人控制,其成长与已建立的基本方式保持一致;四是人类集体生活的本性。(7)生产的解释。此种观点认为,法律是生产、分配、交换行为的需要。(8)阶级的解释。阶级镇压的需要使原始习惯变质为法律。 周永坤教授认为,上述各种说法大多有一定的道理。法律的产生是各种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三方面:(1)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是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作为采集者的人类,居无定所,自然不可能有法律。随着人类从采集食物走向生产食物,人类成为真正的生产者。首先是畜牧业,其后是农业,在公元前9500年到公元前7500年间,人类完成了农业革命,农业革命使生产取代采集成为食物主要来源。这引起了一系列重大的社会变革。与此同时,

法理学习题参考答案

法理学习题参考答案 导论 1.分析(P14) 三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一定的局限性.法理学中有一部份知识关注的是哲学问题,比如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目的,但法理学也关注法的适用和法的社会效果,这一部分并不属于法的哲学问题,前者是法的一般理论,是法学本身的基础知识,后者是法与其它社会科学交叉的地方. 2. 讨论(P14) (1) 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概念. (2) 有一定的道理.根据文意解释,消费者的概念应该是为了自己的生产生活消费 需要而购买商品.服务或劳务的人.王海这种故意买假的行为当然不算消费者(3) 还有一些答案.比如根据目的解释,可以认定他的行为在实质上符合消费者保 护法的客观目的,符合社会对这部法律的客观要求. 第一章法 1. 分析(P32) (1) 站在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或者说站在形式法律推理的思维立场.该立场强调 法律本身排除实质的价值判断,执法者只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本身的规定来进行推理,而不能有另外的价值考虑. (2)站在自然法学的立场.该立场强调法律本身还要接受更高级的价值的审查.在 本题目中就是法律不能超越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第二章比较法学与法系 2. 分析(P49) 甲的观点:(1)错误.法系是由若干国家或特定地区的,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传统等法律的总称.它可以跨越国界和时间而适用.法律体系一定是指特定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现行有效的法律构成的统一有机整体. (2)错误.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学者著作中,可以有不同的标准. (3)也是错误的.在英美国家制定法也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尤其在现代,制定法成为很重要的正式渊源. 乙的观点:(1)是正确的; (2)错误.虽然划分标准是变化和相对的,但还是有意义的.法系的划分有利于我们更深入的从文化和传统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的发展;观点 (3)错误.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判例有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作为事实的约束力.比如在德国行政法上判例就是重要的具有事实约束力的法律. 3. 讨论(P50) 答:该例子说明了比较法论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官进行法律论证的方法.不同国家的法律虽然规定不一样,但在很多地方又具有趋同性,这是由于正义的本质精神具有普遍性决定的.所以一个国家的法官在进行法律判断的时候,有必要考察相同情况的事实在不同的国家是如何被处理的.这符合相同情况应该相同处理的法理.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7)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7) 第八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产生会导致不利后果。法律责任是对法律权利的救济措施,体现了国家权力。法律责任能够促使义务的履行。●法律责任的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密切的联系。首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多选)A、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B、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是救济权利C、法律责任通过设定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保证D、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答案及注解] ABCD [命题目的]考对法律责任特点的理解。●法律责任的种类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与违宪责任的标准是:(单选)A责任的内容(财产与非财产责任) B责任的人数(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C责任的程度(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D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此题答案为D。二、法律责任的归责和免责。法律责任的归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归责要遵循合法

川大法理学第二次作业100分

《法理学》第二次作业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0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8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广义的法律指()。 ( A ) A.法律的整体 B.全国人大制定的法 C.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D.均不对 2.法律上规定的用以进行法律推理的准则是()。 ( A ) A.法律规则 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 D.法律传统 3.现代西方法学的纯粹法学的首创人()。 ( A ) A.凯尔森 B.卢梭 C.洛克 D.德沃金 4.法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演变到习惯法,再发展到()的过程。 ( A ) A.成文法 B.衡平法

C.公法 D.私法 5.将正义分为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以及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的是()。 ( B ) A.亚里士多德 B.罗尔斯 C.柏拉图 D.庞德 6.大陆法系法的渊源主要是()。( A ) A.制定法 B.条约 C.习惯 D.判例 7.最先提出公私法的划分是()。 ( C )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乌尔比安 D.奥斯丁 8.以下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 ( D ) A.中国 B.法国 C.德国 D.英国

9.以下无权制定法律的机关是()。 ( D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派出所 10.在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 B ) A.最高人民法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共中央 D.国务院 11.古罗马第一部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形成的成文法是()。 ( A ) A.《十二铜表法》 B.《石柱法》 C.《查士丁尼国法大会》 D.《德国民法典》 12.成文法和习惯法是依据()来划分的。 ( A ) A.创制和表达方式 B.内容 C.调整范围 D.制定和实施主体

法理学第2阶段测试题

第二阶段测试卷 考试科目:《法理学》(总分100分)第六章至第八章 时间:90分钟 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名词解释(18) 1、法的价值 2、法制现代化 3、法的告示作用 4、法的预测作用 5、法的指引作用 二、填空题(18) 1、法制现代化的目标是 2、根据法作用对象的不同,将法的作用分为和 3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和两方面。 4法的规范作用主要有、、、、、。 5世界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主要有、、和三种。 6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角度,可将正义分为和。 7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之间是和的关系。 三、不定项选择题(14) 1、下列有关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由内而外,自下而上进行 B民主代议制的政治组织形式是其重要的力量支撑 C有较明显的其实时间 D政府发挥着主要的推动作用 2、下列有关外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外部因素成为这一模式的生成动力

B有较为明显的起始时间 C经济变革为其先导 D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 3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 A法律重视程序,微观效率下降 B法律调整范围是有限的 C法律强调稳定性,对多变、多样化的社会生活的适应性受到局限 D法律只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 4下列属于法治的形式要件的是() A公正的司法制度 B法与政治关系理性化 C专门化的法律职业 D法的统治观念的确立 5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 A.马克思 B.恩格斯 C.列宁 D.亚里士多德 6.一个打算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人,根据有关法律,认为主管机关会核准他的申请,并发营业执照.这反映了法的 A预测作用 B教育作用C指引作用D强制作用 7“徒法不足以自行”说明() A 法律可有可无 B 法律作用的发挥受人及其他一些物质精神条件的制约 C 要人治不要法治 D 法律作用是有局限性的 四、简答题(30) 1、简述法的秩序价值。 2、如何看待法治的代价。 3、简述法治的形式要件。 4、简述法治的含义。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二次作业

第十章法律程序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程序 答:法律规定的人们从事法律行为时必须遵守的过程、方式和手续,它是对法律行为的形式要求,是实现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正当程序 答: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简答题 1.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 (2)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 (3)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 (4)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 (5)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2.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1)法律程序的合理性有其自身的评判标准。 (2)程序具有独立的可信度。 (3)程序法发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程序传统可自成一派。 (5)可能相对落后或超前。 3.简述一般法律程序的特点。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 (3)程序具有形式性。 三、论述题 1.试述正当程序特征与要素? 答:(一)正当程序的特征 1、角色分化 2、有意识的阻隔 3、直观的公正 4、意见交涉 概而言之,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通过角色分派而进行的、具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 (二)正当程序的要素 1、对立面 2、决定者 3、信息 4、对话 5、结果

第十一章法律渊源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渊源 答:法律渊源,是指具有不同来源、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2.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规化是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法的溯及力 答:法的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二、简答题 1.简述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答:规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度的规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规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1)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围的规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2)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容的前提下,将规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3)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三、论述题 1.根据你的理解,谈谈原始习惯与法有何不同? (1)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2)二者体现的意志不同 (3)二者调整的容不同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5)二者适用的围不同 (6)二者实施的方式不同 第十二章法律解释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解释 答:法律解释,指对实定法规性含义的阐明。 2.司法解释 答:在国外,司法解释是指作为裁判机关的司法机关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就个案所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3)

法理学笔记第一章(1.3) 第三节法的要一、法律规则(即法的规则)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组成。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幺时间、空间、对什幺人 适用以及在什幺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所谓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它是从人们大量 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分为三种:(1)可为模式;(2) 应为模式;(3)勿为模式。处于核心地位。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 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 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 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 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消、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 2.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法律条文是表现法律规则的形式;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所要表现的内容。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一般是对应的。3.法律规则的分类:授权性法律规则和义务性法律规则;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有的规则既是权利性规则又是义务 性规则,如教育权。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

《法理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139)《法理学》网上作业题答案 1:第二次作业 2:第三次作业 3:第七次作业 4:第四次作业 5:第五次作业 6:第六次作业 7:第一次作业 1:[判断题]法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参考答案:正确 不法侵害存在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如果没有不法侵害而误认为有,实施的防卫行为应当为假想防卫。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能够认识而疏忽没有认识到侵害存在的虚假性,一般按照过失犯罪处理;如果没有可能认识到这一点,则为意外事件。 不法侵害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 并非对于所有的不法侵害多可以通过正当防卫来制止,正当防卫应当仅限于对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很强的犯罪。A对于贪污、受贿等智力性的犯罪不应当采用正当防卫手段不加以制止;B对于不作为犯罪也不应当采取正当防卫,因为我们无法通过正当防卫达到抑制犯罪的效果。 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是防卫的时间条件。 所谓正在发生就是指已经开始而没有结束。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就意味着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已经十分明显、紧迫。不法侵害的危险消除之时,才算不法侵害的终止。总而言之,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是以侵害的危险是否存在为标准的。 如果在正当防卫开始之前就对怀疑将进行侵害的人实施防卫,理论上称之为事前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在不法侵害结束后,进行防卫,理论上称之为事后防卫;同样不是正当防卫。对于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可能分为三种情况处理:一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或已经结束,而故意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二是过失犯罪,应当预见到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侵害的;三是意外事件,客观上对于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不能预见。 2:[判断题]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错误 1、应注意写出要点; 2、注意检查语法和拼写错误; 3、文理通顺,中心突出。 3:[判断题]法律责任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 参考答案:错误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关系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关系 第十章、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在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三个特征:以法律为前提,以权利义务为内容,以国家强 制力为保障二、法律关系分类基本法律关系vs.普通法律关系vs.诉讼法律关系平权法律关系vs.隶属法律关系(平向vs.纵向)绝对法律关系vs.相对法律 关系三、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主体: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or法人(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法律关 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的限制,被称为权利能力and责任能力) 1)权利能力:公民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两种,一般权力能 力是所有公民普遍享受;特殊的权利能力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才 能享有。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成立,终于法人被解散或撤销。法人 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与法人成立的目的直接相关,并由有关法律和法人组 织的章程加以规定2)行为能力and责任能力客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1)与权利客体有区别又有联系,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2)客体主要类别: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内容1)权利义务概念 a.从本质上看,权利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从行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现为要求权 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义务指人们必须履 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 b.在法律调整状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 对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 c.权利义务是法律调整的特有机制,是法律行为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标志,也是法律和法律关 系内容核心2)权利义务分类 a.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与普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即它们在权利义务体系中的地位、

法理学作业答案

法理学作业答案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第一章法理学绪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答:法理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3个: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前2个问题是法律的本体论问题,后1个问题则是法律的认识论问题。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的地位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即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3)法学的方法论。除作为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通过研究法学的方法,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为整个法学研究提供方法论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一般的科学方法;具体的科学方法;法学特有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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