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等个税、所得税扣除

通讯费等个税、所得税扣除
通讯费等个税、所得税扣除

转载通讯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通讯费用的企业

所得税前扣除问题从国家的规定来看考虑到各地经济情况不一等因素税务总局是将此项政策的标准制订权交给了各

地省级国税、地税机关因此各省级区域间对于通讯费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执行标准不一对于纳税人来说就不要在网络

或者其他渠道看到外省市的标准后急于参照执行而应详细

查阅本省国税、地税机关制订的标准以免因政策适用不当产生纳税风险。部分省市对通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lt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gt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据真实、合法证明为职工报销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以办公通

信费名义向职工发放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lt 企业会计制度gt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中层主要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发生的与取得应

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

其他员工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按

人均月最高100元限额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lt企业会计制度gt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一企业对职工办公通讯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办法的允许据

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企业对职工办公通讯费用实行包干办法的在不超过在册职工总人数每人每月50元以内含50元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71规定企业发放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如发放现金的应计入工资总额如凭票报销的则根据发票据实扣除。通讯费用的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通讯费用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规定比如在国税发199958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部分省市对通讯费用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规定《山东省关于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33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行政单位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的部分可在个人所

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公务通讯补贴其中法人代表、总经理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他人员每月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取得公务通讯补贴同时又在单位报销相同性质通讯费用的其取得的公务通讯补贴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凡发放公务通讯补贴的单位应将本单位发放标准及范围的文件或规定等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京地税个2002116 号中规定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全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新华网北京2009年9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通知就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扣缴个税等相关问题进行明确。通知称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通知还称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

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针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通知指出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

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

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

个人所得税。通知还强调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

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

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指出在近一段时间开展的2009年度税务总局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过程中很多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在执行中提出

诸多问题此次发布通知中的是对这些问题的明确。1通讯费的补贴标准: 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国税发19990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

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依据上述规定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目前河北省级地方税务局尚没有规定.因此个人取得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但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支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凭合法票据报销的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冀地税函2003107号第二条规定:二、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支出属于发放现金的应计入计税工资总额凭合法票据报销的根据发票金额据实扣除.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汇算清缴中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石国税便函20051号规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纳税人支付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凭票列支的通讯费用不论发票客户单位名称栏为单位或个人不论数额大小均可据实扣除。ltlt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gtgt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二条规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各类企业单位参照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个人取得通讯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或超过每人

每月500元最高限额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当地政府未规定具体标准的按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全额的20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上述规定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支付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凭票列支的通讯费用不论发票客户单位名称栏为单位或个人根据发票金额据实税前扣除。但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或超过每人每月500元最高限额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当地政府未规定具体标准的按通讯补贴包括报销、现金等形式全额的20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取暖补贴费的扣除标准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据此企业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实际发放的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费在福利费中税前扣除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 冀国税发20065号规定:二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费的扣除问题。纳税人发生的冬季取暖费可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据实扣除当地政府没有规定标准或虽有规定标准但纳税人无法准确适用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企业适用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前提是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国有企

业、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标准、要求进行工资计提与发放。3企业租用个人车辆问题如果企业使用的汽车是个人的这

种情况下相关费用的扣除问题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企业应按

当地的规定执行。ltlt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gtgt京地税企2003646号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汇算清缴中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石国税便函20051号规定: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纳税人租用个人车辆发生的租赁费用按租赁合同或协议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车辆的使用者即租赁方发生的因使用车而产生的费用如过路费和油费等可

以在税前扣除但以车主个人名义支付的保险费和养路费等

不得扣除。ltlt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gtgt冀地税函2006-244号第四条规定: 对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使用权归企业的汽车企业与个人之间有租

赁合同或协议的企业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赁费允许

扣除。如果在租赁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修车费由企业负担的对个人发生的修车费允许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扣除。ltlt河北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gtgt冀地税函〔2009〕9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借用个人的车辆企业与个人之间必须签定租赁协议如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修车费由企业负担的则相关的汽油费、修车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不能为企业报销汽车的年检费用等应归属于车主的费用。4组织员工旅游的旅游费的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5 防暑降温费的扣除分两种情况A 发钱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而不是计入

“工资总额”。另外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此外如果该企业2008年初的职工福利费有结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B发物的处理。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所谓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护字198065号规定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而且是没有限额规定的。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此外防暑降温费没有全国统一标准一般是按照地方标准发放企业是否超标发放和税

前扣除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只要不超过14的扣除限额就可以据实列支。例如:前不久天津市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从去年的每月67元提高到每月78元。并规定在酷暑期间气温超过35℃时发生中暑按工伤处理。此外北京市目前的防暑降温费标准是企业在岗职工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6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45元。除了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差异专家还特别提到了个税方面的处理问题。专家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劳动保护支出就属于免税范畴。但各单位为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和法定劳动保护用品之外的防暑降温用品则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据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和第十条“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文号企便函200933号发文日期2009-09-04 二、个人所得税一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三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四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个人所得税。五公司向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支付一次性补偿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20041199号规定应责成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六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规定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

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

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七金融保险企业开展的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个人实物的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没有明细赠送记录无法按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合理比例统

一扣缴个人所得税。问我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要计个人所得税吗劳动仲裁网李迎春律师答复个人因与用

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兔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

2OO1年1O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9月10日深圳的规定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1〕782号现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结合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根椐深圳市统计部门最新提供的数据2000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039元。因此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确定为6.9万元含6.9万元免税标准自本文发文之日起执行。超过6.9万元部分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 A、2019 年1 月1 日 B、2019 年2 月1 日 C、2018 年12 月1 日 D、2019 年6 月1 日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 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 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4. 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 A.“三险一金” B. 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 保险赔款 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6、下列各项中, 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股息、红利所得 B. 中奖、中彩所得 C.金融债券利息 D.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7、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所得 B.著作权所得 C.稿酬所得 D.非专利技术所得 8、下列所得项目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法定费用的是( ) 。 A.红利所得 B. 股息所得 C.中奖所得 D. 租赁财产所得 9、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电影剧本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10、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A.稿酬所得 B. 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5. 个税改革后,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有() A.工资薪金所得 B. 偶然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课税对象数额达 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部数额征税。显然,某税种 法定起征点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该税种征税范围的大小、纳税人的多少。我 国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中都有起征点的规定,目的在于将销售额或营业额 过少的纳税人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给予其税收优惠。比如,营业税的起征点 幅度原来规定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元~800元,按次纳税的 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在上述规定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2003年将上述起征 点修订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 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这一政策调整使得从事小额经营的纳税人得到了 实惠,帮助众多个体经营者渡过了难关。 费用扣除标准则是指税法规定的准予在课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标准 数额,即对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数额中固定免予征税的部分。凡是规定有费用 扣除标准的,对费用扣除标准以内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部分 征税。比如,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2006年1月1日起为1600元、2008 年3月1日起为2000元。如果某人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000元,2006年时应以400元(2000元-1600元)乘以5%计算纳税,2008年3月1日起则不纳税。 可见,费用扣除标准与起征点不同。从范畴看,费用扣除标准属于费用, 不是所得,不属于征税范围。起征点则是应税收入,属于征税范围。规定费用 扣除标准,是指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实际达到多高的水平,费用扣除标准以内 部分都不会被列入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而仅就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部分计算 缴纳税款。费用扣除标准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某税种的计税范围、计税金额的大小。规定起征点,则是指当课税对象的数额实际达到起征点标准时,连同起征 点在内的全部课税对象数额都应该依法计算纳税。 把费用扣除标准说成是起征点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容易误导 税收政策意图。起征点是对一部分人的特殊照顾,而费用扣除标准则是一种普 遍性的优惠措施。起征点体现国家对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特殊照顾,费用扣除 标准则体现国家对纳税人的基本需要的照顾。把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说 成起征点,把本属于纳税人普遍享受的税收政策说成是一部分纳税人享受的税 收政策,不利于税收政策意图的实现。另一方面,给税收政策的落实形成障碍。假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起征点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就会 多扣纳税人的税款,而不明就里的纳税人则会遭受利益损失。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

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

个税住房租金税法规定扣除标准

个税住房租金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租金支出。 (2)结合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本人以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

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和实际租金支出无关,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不同而不同。大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中等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小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案例:李某长期在北京工作,且夫妻双方在北京均无自有住房,李某租房居住。

签订的租房合同是2019年1月-12月,但是2019年9月李某在北京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于9月终止。则李某可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的期间为2019年1月-9月,从10月起不能再扣除。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标准及提报资料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览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比如,有2个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具体由谁来扣除,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假如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每月有1000元的扣除额(即只有1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只是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如果是学前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提醒大家的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您的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 (二)继续教育 1.政策享受的条件。 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元。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

6 附表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2018-12-19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 1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各栏次填写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为:收入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仅限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时填写,支付其

新个税中 “五险一金”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新个人所得税种中关于五险一金能否 在个人所得税前扣及标准 五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对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的政策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这是人们都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介绍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希望对你有用!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 3500) 3% 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1_6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答疑

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1、父母一方满60岁,另一方未满,是扣2000元还是1000元?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对是否为独生子女进行了区分,未规定必须父母两人都满60岁才能合计扣除2000元,只要有一人年满60岁即可;赡养2个及以上的老人,也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若不是独生子女,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需注意的是,每人每月分摊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2、我是独生子,父亲2019年10月28日满60岁,母亲58岁,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答:可以在2019年10月开始享受,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期限是指被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所以由我来赡养祖父母,我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A和B的父母已满60岁。由于A工资比较高,两人父母商量,A每月按5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B每月按1500元扣除,是否可行? 答:不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B每月扣除的额度超过1000元,故不可行。 5、张一、张二和张三口头约定:2019年三人每人每月按666.67元均摊扣除赡养父母支出,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仅仅是口头约定,不够妥当。 6、A和B于 2019年1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每人每月按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支出,后来因为家庭原因,两人商量6月份以后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A来扣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纳税年度指的是1月1日-12月31日。协议变更只能约定下一个年度的分摊情况。 7、我赡养岳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吗?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新2019)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报送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当月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者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为非居民个人的,根据合同、任职期限、预期工作时间等不同情况,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或者“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不填默认为“否”。 其中,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的,当年在境内实际居住超过90天的次月15日内,填写“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者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条件及标准2018.12.2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

度内不变 四、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归纳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 1000 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 500 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 3 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有政策扣除。 9.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 3600 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 4 年(48 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个人所得税最新解读2019会计继续教育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内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内不得变更。 3、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境内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范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6、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元。 A、3000 B、3600 C、4000 D、4500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的个税专项扣除金额标准为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元部分的医药费支出。 A、60000 B、70000 C、80000 D、10000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请参考 >>> 新个人所得税法全文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02月22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文件指出,“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强调的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这与当前我国各单位每月工资、薪金发放时间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有关,也符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的原则。 目前,我国各单位工资、薪金发放时间不一,有的月初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初发放上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下月工资、薪金,而单位还可以调整发放时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间来判断是否应该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对所有纳税人都是一致的,体现了对所有纳税人的公平原则。 此外,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间来判断是否应该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有利于平衡纳税人的税负。如果某单位将2月份的工资、薪金延迟到3月份发放,尽管可以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但纳税人3月份的工资、薪金也要相应延迟到4月份发放(以此类推),否则3月份就存在同时取得2月份和3月份两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将当月的全部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这样事实上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超详细解答)

专项附加扣除问题集锦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孩子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2.怎么扣? 答:父母亲其中一方每月扣1000元,或者父母亲双方各扣500元。 3.扣多久? 答:从孩子年满3岁(不论是否入园),直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都可以扣。 4.未满三岁的子女,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3岁以前是婴幼儿的抚养阶段。这个阶段重在抚养而不是教育。 5.在境外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是否可以扣? 答:可以扣,不论是在境内或是境外接受教育;不论是接受的是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冇,都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6.在孩子不同教育阶段的寒暑假期间能否扣除? 答:寒暑假期间可以继续扣除。 7.孩子因病休学期间能否继续扣除呢? 答:休学期间只要学籍保留,就可以继续扣除。 8.父母离异,孩子归母亲,实际出钱抚养是父亲,谁来享受政策?

答: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双方协商后,按照现冇政策扣除。 9.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的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谁能扣? 答:自己能扣所有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本科(含)以下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可以选择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如果选择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自己就不能同时再按照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支出扣了,两者只能选其一。 2.怎么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定额扣3600元(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3.扣多久?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最长扣4年(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 得证书的当年扣一次。 4.如何判断哪些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具体范围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2011年03月31日 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上不封顶,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经济落后地区、效益不好的企业甚至经常拖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则利用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有意将一些应税收入打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逃税,也因此住房公积金被称为一些企业"避税的港湾"、"第二份工资"。 因此,关注和掌握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无论是对单位财务人员正确计缴个人所得税还是税务人员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策规定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相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费一金")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修订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6〕10号)。《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解读 仔细研读"财税〔2006〕10号"文件,我们不难发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双向限制"管理,即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存有一个上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 比如某公司王某、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8000元、10000元,而该公司所在设区城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那么王某、李某是否分别能以8000元和10000元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呢?依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王某2009年

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b115770775.html, 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劳动者参加工作获得工资收入,就必须向国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数额要达到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起点还需要那个人所得税,如果低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起点就不需要纳税,那么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呢!只有了解清了,我们才知道自己应该缴纳多少税,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表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2017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个人税率表 2017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7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计算个人所得税,首先每个月取得工资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后,再减去费用扣除额每个月3500元,剩下的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还有奖金又该怎么算? 一、薪酬、福利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现行方法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二、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有两种: 1、公式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现在很多网站都有个人所得税计算器,只要您按照计算器的提示输入“收入类型、收入总额、税前扣除三险一金数额”即可轻松算出“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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