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厂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三厂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三厂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及管理制度

生产异常事故不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还会影响生产的稳定和企业效益,所有事故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能总结出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去深刻对待。为进一步规范我厂生产安全管理和调查处理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改善对策得到有效落实,有效减少异常事故的发生,降低内外部不良影响,结合我厂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四不放过”的原则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在调查处理异常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事故责任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在调查处理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4、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

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二、事故分类

1、本制度涉及事故按损失的大小分为如下四类: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中度事故、重大事故。

(1)、轻微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

(2)、一般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2000元(含)以上,4000元以下的事故;

(3)、中度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4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4)、重大事故: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10000元(含)以上的事故或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人生事故。

2、事故按性质分为:

A类——因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相关规章制度的事故;(主要责任事故)

B类——因处理不当过失造成的事故;(一般责任事故)

C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

三、事故调查及处理权限

1、轻微事故处理由事发车间(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车间领导批准执行。

2、一般事故、中度事故处理由职能部门生产技术科(安全环保科)汇同事发车间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厂分管领导参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事故处理由厂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并报公司职能部门批准执行。

四、事故报告程序

1、对于发生轻微事故的,由事故的第一发现者(或事故责任人)立即主动向事故发生车间(或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负责人须口头向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报告事故情况,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对一般事故、中度事故、重大事故须由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相关责任人向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口头汇报,随后由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及时报告厂领导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2、对一般、中度事故的报告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发生轻微事故的书面处理结论及事故相关责任人书面经过材料,由事故发生车间相关负责人上报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备查。

4、发生一般事故、中度事故、重大事故,事故车间(部门)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写出书面经过材料,并于24小时内由车间上报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

5、发生一般事故、中度事故须由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口头汇报厂行政后,并由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汇同事故发生车间(或部门)组织展开事故调查、随后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厂行政分管领导参与,最终由职能科室形成书面分析处理决定及事故通报(分析处理记录内容要有事故名称、事故发生具体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性质、事故经过、事故处理结果、损失金额和数量、改进预防措施等)报厂分管领导批准执行并将事故通报下发到各车间,由车间进行教育培训学习,书面材料由职能科室存档。

6、发生重大事故,由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口头汇报厂行政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并由厂行政、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汇同事故发生车间(或部门)组织展开事故调查、随后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厂行政、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最终由职能科室于1周内形成书面分析处理决定及事故通报,书面分析处理决定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报告内容要有事故名称、事故发生具体时间地点、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性质、事故经过、事故处理结果、损失金额和数量、改进预防措施等),并将事故通报下发到各车间(部门)进行教育培训学习,将事故分析处理报告存档备案备查。

五、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处罚原则:对A类事故的责任人必须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对B类事故的责任人,由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C类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由各事发单位或事故处理组织确定预防措施,并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跟踪落实。

3、对于轻微事故的处罚金额根据分析调查的实际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4、对于一般事故、中度事故的处罚金额,由厂生产技术科(或安全环保科)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处罚建议报分管领导批准。

5、对于重大事故的处罚金额,由事故处理组织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会上做出处罚决定。

6、对未在事故发生后规定的汇报时间范围内上报的,或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相关车间(部门)100至500元的处罚。

7、若未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分析处理的,则给予事故分析处理组织单位50至500元的处罚。

六、安全防范措施

异常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

(一)、加强自身的安全建设

积极认真贯彻好公司或厂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加强落实。认真开展“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反事故、反违章”等专项主题活动,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反违章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切实执行好各项工艺标准。

1、进一步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到位,做到一个现场至少一天一查制度,加强对现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开展专项“反违章,防事故,除隐患”等专项主题整治活动,认真检查现场的每个环节点,努力排除问题隐患,加强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

2、加强对新工人的学习和教育,严格把关好每月的安全活动及例会。

班组人员变动较频繁,班组的安全靠集体,如果忽略了某一个人,或某人安全知识及交底未到位,都是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的。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必须将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一位成员,而且新进的职工和劳务人员更应在平时加强学习和教

育,这样才能将班组的安全落实到实处。对班组新进的人员,坚持没有参加公司、班组的四级教育,不通过安全规程考试,绝不允许参加生产工作,只有严格把关才能杜绝隐患,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道理。

3、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漫画、警告标语等媒介加大对安全的宣传力度。

为了更好的让班组的人员都能更好的学习和了解安全的知识及丰富业余生活,管理人员应积极办置安全报刊栏、宣传栏,并按每月及时更新。同时在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粘贴漫画、警告标语等,起到鸣警启示的作用,让他们在无形之中学习到了更多的人身及施工的安全知识。

4、加强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促和排查治理五到位,不留死角。

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基础性工作,实行隐患登记、整改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加大对事故、违章的处理力度

1、严格坚持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加大班组的违章、违纪情况的力度,树立规章制度的威信。坚持严格要求、从严处罚。职能人员要以“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于违章现象,无论是否造成后果,

都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整改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落实不力者,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机制。

3、大力推进安全、文明、和谐的建设,实现生产管理标准化,严格按照“9S”管理模式,彻底改变杂乱差的形象。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只要人人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时想着安全,处处抓着安全,规范我们各项管理工作,把各级人员、各个部门的安全责任、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把措施落到实处,有问题立即整改,有隐患及时消除,才能防止异常事故的发生,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煤化三厂

2012年9月

对事故的处理及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和处理制度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没有采取任何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它生产活动中必须贯彻执行和认真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我们在事故应急管理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调查处理中发现事故给予严厉处罚,确保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程序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 工、报告、抢险于救护、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2、范围:公司内发生的所有事故。 3、责任者:办公室、保卫科、安全部、生产车间。 4、程序: 1)事故分类 ?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厂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工伤事故。 ?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工农业生产的为污染事故。 ?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 ?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 ?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分别按照系统事故

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

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它是生产活动中必须贯彻执行和认真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

安全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前言:“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拟定。安全生产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效益,所有事故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能总结出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去深刻对待吸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认真学习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4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准确说,是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追究不放过 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4、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是针对事故处理而言的,是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即:事故发生以后,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另外有三定原则和三不推原则 1、安全生产“三定原则”有两层意思,一是针对事故隐患、危害因素和安全生产问题而言,要做到确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确定整改人员尤其是责任人,即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二是针对安全生产机构设置而言,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责三确定,即定机构、定编制(人员)、定职责。

2、安全生产“三不推原则”是指在隐患整改中要做到“三不推”,就公司而言,三不推是指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就班组而言,三不推是指当班能整改的不推给下一班,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本班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工段)。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63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正式样本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

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伤亡事故处理原则

一、伤亡事故处理原则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责任事故 劳动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要分清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主要调查处理责任事故。 1. 责任事故—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 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因科学技术条件限制无法猜测而发生的事故; 3. 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节之一时,应当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安全治理措施不到位,安全治理混乱,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 实行经济承包、租赁,承包合同没有劳动安全卫生内容和相应劳动安全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操作或指挥生产,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未按规定检验、检修、超过期限和超负荷带病运行,设备、设施有缺陷,无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伤亡事

故的; 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安全、不卫生,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措经费,改善劳动条件,造成伤亡事故的;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不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对危机安全生产的隐患问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及时整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违反操作规程,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伤亡事故的; 不服从治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造成伤亡事故的;不按规定配备、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 对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虚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 在事故调查中,故意移动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干扰事故调查,隐瞒事

“四不放过”原则

落实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现将加强建设工程“四不放过”工作的措施如下: 一、事故相关企业 1、事故原因分析 (1)成立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小组: 工地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后,事故涉及单位(建设、总包、分包、监理、产品供应、检测、评价认证等单位)应立即各自成立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小组,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原因分析、整改、善后等若干工作,职责到人; (2)事故技术与管理原因分析: 事故“四不放过”工作小组除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外,应对照行业管理的标准、规范,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与管理分析:着重分析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有效施行;安全管理程序是否符 合现行规定;各种安全教育是否有序开展;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失职行为等,并形成《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2、责任人处理: 根据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事故涉及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在事故涉及单位权限内对有关事故责任 人员进行处理(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3、整改措施落实 (1)整改计划: 依据事故技术与管理分析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牵头制定企业的整改计划,对各部门、各工地的整改情况予以核查;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后,施工企业应根据整改计划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进行疏理、修订,委托中介机构 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评价。 4、有关人员教育 (1)事故的通报公示: 企业应建立事故通报公示制度,将事故情况、发生原因、教训、责任人处理,整改要求等及时在全公司及所属工地醒 目处予以公示; (2)事故教育: 事故涉及单位事故后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从管理人员到一线作业人员全员分级(阶段)教育,教育包括各类制度、业务知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示范文本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 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 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 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 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 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 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

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

“四不放过”原则解读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拟定。安全生产事故都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效益,所有事故的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都能总结出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去深刻对待吸取。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有认真学习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主要内容 1、第一个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第二个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第三个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第四个不放过 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 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 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 在调查处理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高王俭‘永安火电厂,福建永安366013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揭示了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四不放过”就是尊重安全管理客观规律应遵循的准则。在安全管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就是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防止悲剧重演,并将其贯穿到预防、处理的全过程。 1 事故处理要坚。“四不放”原则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就是要“吃一堑、长一智”,让员工真正吸取教训。 1 . 1 查找事故原因能水落石出 查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追查事故的目的,“四不放过”原则把“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放在最前面,可见其重要程度。只有把事故原因探查清楚.才能真正的总结教训,吸取经验。 1 . 2 处理事故责任者有切肤之痛 处理事故责任者坚持重罚政策。只有这样,才能警醒自己,警示他人。要让事故责任者进行公开检讨、接受行政处罚,使事故责任者受到自我谴责,有切肤之痛。同时,还要执行所在部门领导向上级“说清楚”制度,连带责任考核,决不含糊。 1 . 3 接受事故教训刻骨铭心 只有接受事故教训,才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事故重复发生的症结在于没有认真吸取和牢记血的教训。只有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如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让事故责任者在安全日活动中现身说教,分析事故根源;员工对照规程扩展讨论,吸取教训。即使是一般事故责任者,在接受行政、经济处罚的同时,也要进行反思,重新学习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1 . 4 落实事故防范举一反三 做出事故处理决定不是事故处理的结束,只有把急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事故防范工作做完事故处理才能完结。落实事故防范要做到措施具体、有实效性;要能够举一反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与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 对违章行为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违章行为是事故的根源,遵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对违章行为同样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才能从根源上预防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 2 . 1 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违章原因大致可以分为 3 类:不熟悉安全规程、不懂得规章制度而违章.懂得规章,图方便,抱侥幸心里而违章;情绪失控、心里失衡而违章。想查清违章原因,就要深人调查分析,制订并采取、有效的反违章措施。 2 . 2 违章者未认识清楚错误不放过对违章责任者加强安全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违章的危害性,从“违章就是事故”的层面来认识错误。要帮助他们认清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必将受到处罚的道理。 2 . 3 违章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违章现象屡禁不绝,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处罚不严,失之于宽。对违章责任者处理应执行待岗反思学习、经济责任制考核.对违章行为进行曝光.让违章责任者担任义务安全监督员,纠正违章行为,体验安全工作重要性与违章危害。只有对违章责任者从严惩处,才有可能杜绝违章行为。 2 . 4 不制定反违章措施不放过有针对性的制定反违章措施,避免类似违章事件的发生,是保护员工生命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制定与落实反违章措施,严格执行《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的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提高“四不伤害”能力。 3 对安全隐患也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工作原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工作原 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650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工作原则 Accident Handling Principl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 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 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 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具体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 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

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内容和理解

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含义与 几点理解 一、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一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第二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第四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出处: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

四不放过学习心得

四不放过学习心得 单位组织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内容的学习。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既是非常重要却又容易令人忽视,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就是要以人为本,就是要爱护和保护好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从其他角度上来讲,安全不仅是牵扯到自己也牵扯到别人。而且还会危及到其他人,自己出了事会抱憾终身。由于自己的失误而导致其他人的生命受到伤害或者死亡,说严重点这就是犯罪,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从道德上来讲的话,你自己的心理也会感到不安,感到愧疚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原则是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第二个原则是新增加的内容,突出了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落实国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的具体体现。第三个原则是不能认为分析清楚了原因,处理了有关人员就算完成事故处理了,还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第四个原则是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处理已发生的事故,收到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良好效果。 对于这"四不放过",我们认为前三者是"事务性"的,而第四个则

是"实质性"的;前三者是基础,第四者是关键;因为只有查清了事故原因、处理了责任者、落实了整改措施,才能真正吸取教训。然而,当前往往是前三者做的比较好,而忽视了对教训的吸取。 单位最近发生了一个意外的事故,单位经常组织安全知识的学习,对于安全生产也有相关的严格规章制度,但是猝不及防发生的事情让人感慨,让人惋惜。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是为什么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生活工作中出现。安全应该是深入人心,是时时刻刻注意一份责任,是分分秒秒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是安全重于泰山的觉悟,不是老生常谈挂在嘴上的说辞。不论是一线员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因素有充分的了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力度,保证措施的落实。还要经常组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工作还必须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第一是要“抓重点”,对重大检修作业和风险较高的作业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监督。第二是要“抓薄弱”,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特别对一些简单、工作量较小的工作要加强重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保证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角落。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 不管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安全问题不能让人忽视。安全第一所做到的就是要细,现场的监督和检查中可能很多小问题对于其他人来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6300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

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对因工伤亡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做到四不放过,根据国家和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

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条事故的报告 1.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当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事故单位安全员或领导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 2.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物损情况、处理及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安全管理部门应5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发生火灾事故后,发现者应立即向消防局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安

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0 目的 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于救护、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2.0 适用范围:公司内发生的所有事故。 3.0 责任部门:办公室、保卫科、安全部、生产车间。 4.0 内容 4.1 事故分类 4.1.1 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 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建(构) 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 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 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 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厂声誉的为质量 事故。 4.1.4 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的为工伤事故。 4.1.5 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 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 4.1.6 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 象为火灾事故。 4.1.7 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 故。 4.1.8 “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 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工农业生产 的为污染事故。 4.1.9 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

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 4.1.10 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 4.1.11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 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为未遂事故。4.2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4.2.1 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特 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 4.2.2 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GB6721-86《企 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 4.2.3 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分别按照系统事故等 级划分的规定执行。 4.2.4 交通、火灾、污染等其它事故按各系统有关事故等级划分办法办 理。 4.3 事故管理的分工 4.3.1 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的分管副总负 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 登记、统计和报告。 4.3.2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 全部负 4.3.3 责。 4.3.4 质量事故由质量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其它 事故均由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4.3.5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 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4 事故报告程序 4.4.1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领导 和有关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

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示范文本

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机械设备的不 安全因素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 处理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对于事故处理,国家计划委员会早在1975年就提出了 “三不放过”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领 导人强调要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事故,并于20xx年对事故处 理提出了“四不放过”的要求,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 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四不放过”掣的第一个原则是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第二个原则是新增加的内容,突出了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落实国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体现。 第三个原则是不能认为分析清楚了原因,处理了有关人员就算完成事故处理了,还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个原则是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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