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毕业论文

摘要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会计信息是连接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纽带和桥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将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披露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监督和审查上市公司的主要信息来源,高质量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保障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已成为了证券市场无法回避的问题,本文立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问题进行描述,并从会计信息披露的供给者、需求者、监管者三方角度对其进行因素分析,从而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建议,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Abstract

Today's society is the era of a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accounting information is the connection link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and securities markets and bridges, the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quality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users of information in decision-making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apital market. The disclosur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users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for listed companies, the securities regulatory body to monitor and review the listed companies main source of information, high-quality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to disclose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will help protect the users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the stock market is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oundation. In recent years,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to disclose the quality problems have become the stock market can not avoid the question, paper, based on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disclosure of the status quo, to describe the basic problem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listed companies, and from the disclosur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providers tripartite point of view, demand, regulators to factor analysis, and recommend appropriate control measures and proposal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securities market.

Keywords:Listed companies, disclosur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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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 I I 目录......................................................................................................... III 前言.. (1)

1 会计信息披露概述 (2)

1.1 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 (2)

1.2 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2)

1.3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3)

2 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5)

2.1 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 (5)

2.1.1 会计信息披露虚假 (5)

2.1.2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5)

2.1.3 会计信息披露滞后 (6)

2.2 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主要成因 (7)

2.2.1 会计信息披露供给者角度 (7)

2.2.2 会计信息披露需求者角度 (9)

2.2.3 会计信息披露监管者角度 (9)

3 会计信息披露的治理对策 (11)

3.1 改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11)

3.1.1 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11)

3.1.2 强化独立董事制度 (11)

3.1.3 完善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 (12)

3.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2)

3.2.1 扩大会计信息披露具体范畴 (12)

3.2.2 加大对会计信息披露违规处罚力度 (13)

3.2.3 建立会计信用体系 (14)

3.3 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 (14)

3.3.1 强化上市公司内部审计 (14)

3.3.2 完善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15)

3.3.2 完善政府部门有效监管机制 (15)

总结 (17)

致谢 (18)

参考文献 (19)

前言

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可靠、全面、及时的信息是广大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前提条件。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于20世纪90 年代初期,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还较为突出,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而且屡禁不止,这不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也构成了较大的威胁。

2010年长虹前员工范德均举报长虹业绩造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此事被媒体称为四川长虹“造假门”。2011年查处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假案中的种种违法行为让人心惊,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五年间,公司账目暗藏近百张伪造的银行单据,控制31家关联公司,伪造工商、银行等国家机关和金融机构的“公章”,在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下虚增一半以上收入在A股上市。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执法与监管等方面还任重道远。因此,我们要探讨与揭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寻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对虚假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治理,以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

1 会计信息披露概述

1.1 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为了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保证广大投资者的资金财产安全和收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将其自身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告等重要信息和资料向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企业会计信息的一种行为。会计信息披露是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而成的会计信息,是根据会计准则披露信息的要求,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的过程。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利于投资者能够准确、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成果、发展潜力等重要投资价值信息。

1.2 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1.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即会计信息应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论对企业有利或不利都应予以披露,而且不仅仅只停留在披露对象的表面,还要进行深层次的披露。

2. 会计信息披露的适当性

以信息提供方来看,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不能无限度地披露;从信息使用者来看,其使用信息的目的在于做出正确决策。对于重要的项目,应详细披露,并加以重点说明,对于相对次要的项目从略披露,做到主次分明,轻重有别,便于使用者有效使用。

3. 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期报告的法定期间不能超越;二是重要事实的及时报告制度,当原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时,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改和补充,使投资者获得当前真实有效的信息。

任何信息都存在时效性问题,不同的信息披露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

4. 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披露信息必须可靠,不能错误引导用户的判断,不能进行虚假的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重大遗漏。要使信息可靠,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信息必须在重要性和成本的许可范围内做到完整。遗漏能造成信息虚假或令人误解,从而使信息不可靠并且在相关性上留有缺陷。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并且能够忠实反映所拟情况以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

5. 会计信息披露的风险揭示原则

发行人在公开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告书、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对有关部分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所属行业、市场竞争和盈利等方面的现状及前景,并向投资者简述相关的风险。

1.3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证券管理机构、自律机构(行业协会)或证券交易所,通过制订法律、法规、准则或规章等形式,对上市公司必须公开的会计信息的内容、数量、质量,以及质量的认定,相应的文件种类及格式、披露的方式、时间,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及处罚办法所作的强制性规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上市公司具有普遍约束力。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由上市公司的会计或财务部门提供。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和会计人员,依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在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机构的监管下,采用会计报告的形式向公司会计信息的需求者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除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披露的信息以外,企业可以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进行相应的自愿性披露。同样,信息使用者对信息需求要求也制约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准则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可见,会计信息披露的各个环节及参与主体都对会计信息的质量

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2 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仍然广泛存在,其突出表现为利用会计制度缺陷,操纵利润;公允价值失真,滥用会计估计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资产,设置秘密准备等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1 会计信息披露虚假

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是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和危害最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虚假、违法和误导。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业务型,其特点是虚构或隐瞒交易事项,主要表现形式是不实或遗漏型虚假陈述,纯属会计造假(如四川长虹);第二种是规则型,其根由是准则不完备或有缺陷导致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三种是行为型,其特点是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权或自由裁量权对交易做出非公允的表达,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第二种规则型信息失真是准则制定者的责任,随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我国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准则日益齐备和完善,准则执行环境已有根本改观;而企业作为准则执行者,主要应承担第一、三种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

2.1.2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以及会计信息披露不深入。

1. 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其成果、现金流量情况、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虽然会计信息披露被要求做到真实、完整、规范,应将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信息给予公开,特别是对公司及分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及决定给予及时的完整的公布,例如,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企业转移利润等情况;对于存在亏损的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披露季报,要求财务报告中要有完整真实的信息内容。但实际上一些上市公司对于一些较为敏感的信息公布存在欠缺或遗漏的情况,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较多。

2. 会计信息披露不深入

多数上市公司都习惯大篇幅地描述各公司经营情况好的会计信息,对于不利于公司的会计信息则很少说明,或是较少披露,且披露的内容也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对公司偿债能力、重大财务事项决策、资金支出和使用效益、企业获利能力构成等信息揭露不深;对公司的潜在风险等情况避而不谈,使投资者不能完整深入地获悉公司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充分性大打折扣。

2.1.3 会计信息披露滞后

不考虑技术方面的原因,当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主要体现在定期报告不及时和临时信息披露不及时两个方面。

1. 定期报告不及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内提交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上述规定的时间较长,不利于投资者及时得到信息,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上市公司多数均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但也存在着拖延披露的倾向。比如多数上市公司选择报告期限的后30天对外披露年报,选择前30天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非常少。

2. 临时信息披露不及时

根据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上市

公司应及时公告披露对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知情的事件,但仍有不少公司没有及时披露,甚至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比如:对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对巨额委托理财不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为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了条件,从而使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降低了信息的使用价值。

2.2 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主要成因

2.2.1 会计信息披露供给者角度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属于非商品化信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向社会公开披露会计信息有利于投资者正确评价企业的机会和风险,降低预期的不确定性,可以在总体上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向社会披露会计信息产生相应的收益,如有利于树立上市公司健康的财务形象等。

1.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往往较高

这些成本除企业搜集、处理、审计、传送会计信息的过程中所花费的代价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潜在成本:(1)诉讼成本。即因信息用户就会计信息披露的某一方面进行指控而使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2)竞争劣势。即上市公司公开财务报告时因许多相关信息,如产品成本、技术和管理的创新、地区分部的销售额等被竞争对手轻易获取,而给竞争带来不利。(3)对谈判地位的影响。当供应商或客户掌握了上市公司许多会计信息时,加之较低的偿债能力、短缺的原材料等,对谈判对手来说是优势,而对技术信息的企业来说,则是信息披露的成本。

2.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成本低廉

表现为被揭露的概率很小,即使被揭露出来,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告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有相当多的比例,可以说查不胜查,被揭露的概率很小。再有,我国现已发布的一些治

假法规,有关惩治造假的规定过轻过宽。比如我国《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又比如《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样,只要造假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行为可能获得的不义之财,造假者就有博弈的理由。

3.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

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企改制而来,因而股权结构设计中的一大特点是国有股比重较大,第一大股东往往占绝对控股地位,形成一股独大的局面。还有就是董事会“内部人控制”,一方面表现为董事会被公司经营管理者控制,实现方式主要是经理人员和董事的重合,另一方面表现为董事会被大股东控制。经理聘任成功与否是上市公司执行机关运行好坏的首要环节,目前我国多数上市公司由于国有股份占控股地位,因而很多时候经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都不是按《公司法》规定进行的,经理人员往往是由国家委派上级政府部门直接任命的官员企业家甚至还保留着国家干部的身份和行政级别,因而在上市公司董事长、CEO这个层面上没有形成全社会公平竞争的环境,由于是行政委任任期有限,经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缺乏紧密联系,容易为了出政绩而产生短期行为。监事会是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机构,法律不仅应赋予其必要的职权,还应赋予其行使职权的手段和措施,然而遗憾的是监事开展监督活动的方法措施有时难以找到法律依据,监事会只是个“花瓶”摆设。

2.2.2 会计信息披露需求者角度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时间不长,各种资本市场尚不完善,现有的证券市场中充斥着大量的短线投机者,他们过分追求技术分析,往往忽视公司的基本面分析,甚至宣扬财务信息无用论,现实中股票价格与公司价值之间的背离也正好佐证他们的观点,进而恶性循环。另一方面,一些中小投资者鉴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难以获得、费解甚至失真也加入忽视公司基本面的行列中。总而言之,可以说会计信息供给的混乱一定程度上源于会计信息需求市场的疲软。

相对于大股东,中小股东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对市场影响较小。这个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多家证券公司组成的考察组首先指出,国内市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的意识不够。尤其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中小股东投票率都很低。很多中小股东因为持股数量少,对自己手中的股东表决权不重视,客观上也没有专业的机构来协助他们行使股东权利。加上有些投资者自身素质低,盲目追随大流,根本不会使用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更加谈不上对其质量的要求,而他们所依赖的众多参差不齐的投资咨询公司,多以荐股与吸纳会员为主要盈利方式,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炒作的风气。

2.2.3 会计信息披露监管者角度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形式主要有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两种形式,并初步形成了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监管体系。从政府监管来看,证监会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直接监管部门,财政部主要是通过制定《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实务予以规范,不直接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在社会监督方面,主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会计信息的披露,都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鉴证,他们对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公允

性进行审计然后发表审计意见,通过这种方式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督。然而,会计师事务所多数都是由上市公司管理层来聘请,且审计费用等事项都由公司管理层来决定,这种畸形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对上市公司不公正、不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控,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就确认有关事项。新闻媒体监督市场参与者行为和执法机关监管活动的权利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文保障,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导致大量的未经严格审查的不实信息得以对外披露,造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低下。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但是监管权力与监管职责过度集中于政府监管部门,使得民间机构监督功能缺失,监管功能错位是目前证券监管体制的最大问题。在目前的中国股票市场中,证监会是唯一的集审核公司股票发行与监督股票交易等多项事务于一体的政府机构,证监会为了增强对市场的控制力度,就会弱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市场其他参与者的监管功能,而媒体舆论和公众等民间监督由于不属于强制力量,往往会遭到部分上市公司的轻视与敌视。这种监管功能的错位,将会加大市场监管的措施与政策此一时,彼一时的潜在风险,为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会计信息提供机会,从而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3 会计信息披露的治理对策

3.1 改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3.1.1 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股权集中度高”的股权结构现象较为突出。要改变这种现状,国家必须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推进国有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转化,形成多个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局面,使得他们能够相互牵制,相互监督,降低某个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这不但促使大股东关注与监督管理层行为,而且有利于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一旦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势必提升管理层及时披露真实有效完整的会计信息的动力,减少其为寻求短期利益而虚报公司业绩的行为。

3.1.2 强化独立董事制度

我国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该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董事会中设立一定数量的外部独立董事,不但可以制约内部控制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外部股东的行为,而且它还可以独立监督公司管理阶层,减少乃至消除内部人控制带来的问题,从而促进会计信息透明度。此外,可以由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监督;同时,为使董事会的

审计委员会( 当然,对其成员要强调其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胜任性) 恰当的理解和履行自身的职责,应该在公司章程和中进行相关明确,并在年度报告和股东大会中披露执行的具体情况。

3.1.3 完善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置监事会;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 1-2 名监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监事会。由于上市公司股东分布较为分散,具备的专业知识有限,难以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职能。因此为了防止董事会、总经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出现严重舞弊,损害股东利益,必须在上市公司中设立监事会。监事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财务、业务、财产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董事和经理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的行为。监事会制度与独立董事制度功能互补,共同构成和完善上市公司内外部监督体系。

3.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2.1 扩大会计信息披露具体范畴

要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充分水平,就要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在法律法规中进行明确的规定,使投资者在判断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否充分及时准确、是否达到法律要求时有法可依。

1. 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增加对风险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社会贡献信息、未来信息的披露等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极少披露甚至披露非财务信息,与证券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对投资者而言,披露非财务信息弥补了现行财务报告的不足,有助于其进行正确的决策;对上市公司而言,披露非财务信息有助于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因此,上市公司应该披露非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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