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浅谈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浅谈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浅谈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摘要】超载超限运输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个社会问题,其危害巨大。超载超限运输不仅会对高速公路质量和对高速公路股数设备造成巨大损伤,而且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财产带来巨大威胁。本文介绍了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的危害,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超载超限运输的原因,并根据这些原因,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高速公路;超限运输;治理

所谓超限运输,是指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由于超限运输不仅对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造成损害,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加强超限运输整治是公路路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

一、高速道路的运输现状

近年来,公路建设质量随养科技的进步、施工水平的提高以及管理的逐步规范化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有些公路在质量合格、甚至质量优良的情况下仍不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甚至有的道路只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八分之一或十分之一。就我国一些道路设施而言,现有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的路面大多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属于柔性路面半干性基础,是一种以矿物料作骨料和以具有弹塑性的粘结料混合,经铺装和碾压而成的路面结构层,其强度主要来源于骨料颗粒间摩阻力和粒料与结合料之间的粘聚力,是靠相邻颗粒传递应力的路面结构层。它的工作特点是抗弯强度低,依靠抗压和抗剪强度来抵抗车轮所施加的作用力,在荷载作用下会产生一定的变形。但若因重荷载重复作用且作用时间长(超限车辆车速慢),将导致残余弯沉值越来越大,使路面结构层产生陡深的弯沉盆,路面承重层处于最不利的弯拉状态,使路面结构层能够承受弹性变更形的次数(即车辆行驶次数大为减少)路面的寿命也就大为缩短。综上所述,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是导致道路短期损坏是主要原因之一。

我省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远远小于设计使用年限,如:沈大高速公路1990年通车,到2000年路面就到了破坏严重的状态。拥包/车辙严重,特别在雨后,翻浆/坑槽满地开花,桥头跳车/泛油严重。沈丹线路面也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高速公路的过早破坏,虽然有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但重型货运车辆在公路运输车辆中所占比例的不断增加,汽车超限运输和超重型车擅自在公路上行使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直接影响了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安全。高速公路的超限运输是造成路面早期破坏,快速老化,路基下沉严重,导致补强和大修费用急剧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公路运输是最直接最普遍的运输方式,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公路运输中的各项管理工作。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公路运输管理中普遍存在着超限运输问题。超限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超限运输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为了确保我国公路运输更好的发展,必须加强对公路运输中超限的管理。

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

(一)超限对路面的破坏

超限运输对道路、桥梁的危害。道路、桥梁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损害的原因主要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设计、施工中存在缺陷和质量问题;二是自然力作用下(如水灾、地震等外部因素)产生的损坏;三是车辆的直接作用。从实际道路状况分析,产生损害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的直接作用。这其中有交通量的急剧增加

带来的养护费用的增加,更有超限车辆对道路、桥梁的加速破坏。

1.静荷载作用下路面的变形,见图1。

图1沥青路面荷载一变形关系曲线

由上图可以看出,当荷载小于某一数值(P。)时,变形随荷载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荷载与变形之间呈直线关系(oa段)。在此范围内,路面主要产生弹性压缩。当荷载超过P0时,荷载与变形间不再是直线关系(ab段),路面内部发

生局部剪切变形。当荷载再增加而大于Pb时,变形急剧增加,路面强度丧失,出现塑性流动(bc段),路面被严重破坏。

当荷载经过路面后,路面产生变形,其中一部分是可以恢复的,称为回弹变形(即回弹弯沉)。另一部分不能恢复,称之为残余变形(即残余弯沉)。

当作用在路面上的轴载小于设计轴载时,路面处于弹性状态。其残余变形很小,路面能够正常工作。当超载运输时,路面处于弹塑性状态,残余变型增大,路面抵抗能力减弱,路面发生破坏。

2.轴载质量对路面的影响

国外实验资料表明,不同轴载通过次数对路面的破坏作用,见表1。

表1

若轴载质量由10t提高到13t,提高比例只有30%,而路面的的使用寿命却缩短51%。

3.轴载大小与路面使用年限的关系

国外经过长期研究,得出了反应汽车轴载质量与公路路面之间破坏关系“四次方法则”,即汽车对路面的破坏作用与汽车轴载质量的n次方成正比,公式表示为:EF=(P/P0)n。式中:P为任意轴载质量;P0为标准轴载质量;EF为P对路面的破坏作用次数的换算成Po对路面的重复作用次数的换算系数,也称破坏系数。我国P0取10t,指数n值取4.55,根据EF=(P/P0)4.55,求得不同轴载质量相应的路面相应的破坏系数见表2。

表2 汽车轴载质量对路面破坏系数

由于路面的破坏系数与轴载质量的4.55次方成正比,因此超载对路面的破坏作用十分

明显。由表2可以看出当轴载提高到15t时轴载只增加5t,对路面的破坏增加了6倍多。

1.4超限与标准作用轴次关系

超限作用于路面上的轴次与标准轴载的作用轴次n次方递增,这也反映了超限对公路的破坏作用。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会给公路设施造成严重的破坏,增加公路维护费用:据相关资料表明,车辆超限对路面的危害,是依据重量来不断增大的,如果货车超限为百分之十,那么就会增加对道路损坏的百分之四十左右,如果车辆超载两倍,只需行驶一次,对道路的破坏程度就可以赶上16 次不超限车辆的行驶。可以说,司机和车主因为超限运输所得的盈利,都会公路维护部门花费十倍的价钱来应对公路的损坏。

(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威胁到公路桥梁的安全

为了增加车辆的车货总量和轴载量,车辆往往会采取一些办法,可能是加装钢板弹簧,这样在超出公路桥梁设计荷载标准的情况下行驶,会大大威胁到公路桥梁的安全,导致有拱圈开裂或者桥墩变形等问题出现于大部分的桥梁涵洞中,这样就会严重威胁到桥梁结构的稳定和安全。

(三)限运输公路费税大量流失

超限超载运输流失大量的国家规费,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产生不利影响:目前我国规定,在计算交通规费时,标准都是车辆的核定吨位,不管是公路养路费、运管费,还是车辆通告费、客运附加费等等,应征额和核定吨位的高低呈正比的关系,也就是核定吨位越低,应征额越低。那么货运车辆普遍存在着大吨小标的情况,就是为了减少规费的缴纳。货车会将马槽加高加快,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甚至部分的不法分子会将一个车牌号码套用在很多个货车上,这样在不同的道路上行驶,就会流失大量的国家交通规费。这样,在同样运价水平时,超载运输者就可获得比守法经营者更多的利润。对于国家来讲,漏征了大量规费,对于遵纪守法的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运输者为了提高其利润水平,降低运输成本,少交费,是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

(四)超运输诱发严重交通事故

由于超载车辆是以增大车厢容积,加双轮胎,更换高压强轮胎等方法改制而成,在行驶中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车辆方向盘,刹车等操作系统机能的降低,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发生。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近些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的各类事件,大多都是因为车辆超载超限所造成的。如果超载运输车辆在超负荷的状态下长期运转,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比如制动、操作等等,容易出现刹车失灵、轮胎变形破裂等问题,这样就会对车辆行驶的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

(五)影响到汽车行业的正常发展

上文我们已经提到,目前我国规费收取的依据是车辆的核定吨位,那么部分经营者在对车辆进行购买时,为了降低缴纳的规费,最大化的扩大利润,就会选取那些有着较小核定吨位却可以装载大量货物的车辆。部分不法的汽车制造厂家为了扩大销量,迎合客户的这种心理,就将公路的实际承受能力抛之脑后,生产出来的中型车有着较大的吨位车轴却较小,对车辆的型号以及其他的各项技术数据进行随意伪造,这样虽然短时间获得了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但是对于货物运输业的发展却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不利于车辆的更新换代,不利于进行车辆结构的调整,降低货运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相对其他经营者来说, 超限运输经营者具

有成本优势,其他经营者在与之竞争过程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市场地位。如不能实施有效治理,则会鼓励更多的经营者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从而进一步扩大超限运输的规模,使道路运输市场畸形发展。

(六)缓解超载对路面破坏的设想

经调查同一路线的不同路段,在同样超限车辆作用下其破坏程度明显不一样。因此,在设计上适当增加行车道路面的厚度。或调整传统路面结构设计方式,可以减缓超限对公路破坏的作用,即载重行车道和空驶行车道采用路面结构不等厚度设计方式或者增加载重行车道的数量,采用左、右不对称或不等宽的设计方式。重型车辆必须按线行驶。这样虽然增加了公路投资费用,却大大降低其维修,养护费用,以确保公路的正常使用寿命。缓解超限对公路的破坏作用,可以立法的形式严格限制车辆的超载运输;增加车辆轴数;采用刚性路面、半刚性路面基层。提高路面的整体强度,减缓由超载而造成的对公路路面的破坏。

(七)超限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严重超限车辆一般车速都很低,有的不足40km/h,由于走不快,且由于超限车的车体大,影响后车通行,常常造成交通阻塞,使公路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特别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对货车的设计时速一般在70km/h以上,而严重超限车辆一般只能行驶30~40km/h,有的更低,造成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尴尬局面。另外,超限车辆由于荷载大,在起步、爬坡时大冒黑烟,造成路面和环境的污染。

三、公路运输中超限运输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不完善

公路运输中超限运输的现象普遍存在,但有关部门对超限运输的打击力度不够,使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驾驶员钻管理的空子,违法超限运输。另外,由于涉及的部门较多,各部门间的管理合作存在一些不协调,有的甚至互相推诿工作,导致“治超”工作不得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超限之风。

(二)检测设备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各收费站所使用的检测设备仅能检测轴重一个参数,对如车辆装载几何参数、车辆身份等治超重要的其他参数则不能进行检测,影响了超限的治理能力。此外,部分收费站基本上是按车道设置轴重仪,一个车道设一个客货车混检,在布置方面有些不合理,不仅磨损了设备,也降低了设备的利用效率。(三)政策不完善

现行对养路费和通行费的征收金额是根据车辆的核载吨位确定的,超限就意味着少缴规费,从而降低了成本、增加了利润。这是现有政策存在的一个漏洞。(四)利益的诱惑

目前各地大多是通过运输通行费的征收来赚取公路养路费用,征收标准多是依据车辆运输的承载重量。这样,很多公路运输专业户为了节约运输成本,会故意少报运输车辆的承载重量,或者在承载量基础上加装货物,导致超限问题。一些生产厂家也可能肆意加大运输车辆的实际承载能力,使得运输价格不断变低。为了追求较高的利润,形成了公路运输的恶性循环。

(五)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超限运输所依据的法规太过笼统,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路政执法人员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虽然全国治超方案细化了具体罚款标准,但只能作为裁量标准,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为超限运输的存在埋下了隐患。

(六)新情况的出现

全球金融危机和税费改革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超限运输的情况。为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一些政府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了经济发展方面,放松了对超限的治理。近些年,国家启动了大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些地方建设任务多,在重型车辆管理上有一些松懈。“绿色通道”的开通,也使得一些运输车辆以假充真,导致超限情况的普遍存在。

四、管理高速公路超载超限运输的对策

超限运输是目前国内普遍存在的问题。超载运输是公路的超级杀手,必须依法加以惩治。我省高速公路管理者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近几年加大了超限治理工作,在各收费站设立超限治理管理员,设地坪,严禁超限车辆上路,如超限车辆上路后严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发生了绥中、大石桥、昌图等地超限车主和恶势力纠结围攻超限治理人员的事件,呼吁加大法律力度,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超限运输要坚持长久不懈地依法治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整治超限车辆也要从源头抓起,禁止汽车生产厂及汽车改装厂的私自增载行为。

通过上文的叙说我们可以发现,超限超载运输具有十分大的危害,它不仅会损害道路桥梁,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国家规费的收取。那么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从根本上来治理超载超限运输。具体来讲,可以采取这些方面的措施: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结合相关的规划,将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开展下去,将我国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给普及下去,比如《公路法》法等等,在让驾驶员和运输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扩大宣传对象,让广大人民群众都可以充分了解和掌握,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来促进路政部门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精神文明双目标责任管理。执法部门实施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双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规范执法部门的工作行为,坚决杜绝三乱,坚决克服“以罚代卸,只罚不卸”。(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要对相关的制度进行完善,对管理进行强化:各地的政府组织都需要充分意识到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提高觉悟,宏观调控运输市场,在运输市场中推广集装箱化运输方式,规范公路货运车辆类型,加强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加大对汽车生产国标的管理,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对运力进行合理调控,对运输行为进行规范,实现运输行业运力和运量的平衡。要对违规企业大力查处,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不法行为,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强化。公安交警也需要积极发挥作用,大力管理车辆落户的源头,对车辆落户这一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相关部门还需要依法取缔那些违规对车辆擅自改装的单位,并且给予必要的惩罚措施。要全面严格的清理那些已经办理证件的违规改装车辆,货运部门对货源严格把关,杜绝超限超载的出现。公路部门还需要重新科学的检查公路承载能力,并且结合具体情况,设置明显的标识,引起人们的注意。

(三)是要大力建设执法队伍:强化教育和培训执法队伍,将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政策教育等深入开展和落实下去;在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的基础上,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树立执法队伍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坚持依法办案,塑造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执法队伍,不仅精通业务,还可以公正执法,并且有着坚定的政治立场。

(四)联合、统一行动,综合治理,突出成效。

治超工作一定要统一行动、联合行动,才有成效,否则事倍功半,也浪费和

降低了治超综合执法资源,给超限车有可乘之机。要联手行动,综合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它需要各个部门来共同努力。因此,相关的政府和党委就需要将公安、交通、煤矿等各个部门综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大队,做到政令一致,联合开展各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全国范围内的超限超载运输,对那些违章行为和违法分子严厉打击。在执法过程中,需要规范行为,保证有正确的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有齐全的执法文书,及时归档,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五)加强长效管理

要把开展治理超限运输专项斗争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国联动,全面查处。同时,要加快路政管理网络建设步伐,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的功能,做好沿线重要道口、特殊路段的监督控制,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堵截,使超限车辆无路可逃、无机可乘。

(六)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路面治超网络,实现网络监控和

信息共享。

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治超工作更离不开网络,离不开数字信息化。治超网络整合了全社会的治超执法资源,使执法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实现了横向互动,信息共享,使治超机制运作长态化、日常化。

五、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得知,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存在着严重的危害,不仅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治理。但是我们需要清晰的认识到,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并不是某一个阶段的事情,它需要长期的努力,各个部门应该紧密团结起来,形成合力,杜绝超载超限行为的发生。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为了更好地促进高速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必须下大力解决存在的超限运输问题,在保障运输专业户利益的同时,也为高速公路运输的顺利进行提供一个保障。对超限运输进行管理是一项长期又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进行摸索,并且常抓不懈,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超限运输这一难题,必须要建立超限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快立法步伐,实现依法治理,使超限治理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合理设置超限检测站点,做好国省干线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的规划和设置工作,加快超限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大对违法实施超限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监管、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

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实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督导,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修复受损公路设施,维护高速公路及标志、标线的完好。 2、负责路产案件的审核、备案,并对存在争议的赔偿事项和金额进行复核,检查指导路政中队路产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3、依据授权审查许可所辖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有关事宜,并对施工保畅和上级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4、依据授权许可管辖路段内的超限运输,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监护通行工作。 5、负责制定年度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对所辖路政中队的路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6、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路产变更移交工作,建立健全路政管理档案。 7、负责路政法律文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对所辖高速公路路政人员服装配发、巡查车辆、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路政管理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报送所辖高速公路的道路通行情况。 10、组织、参与所辖路段采取的路政行政强制措施活动,组织、参与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案件的执行。 11、负责审查新招录路政人员的资格,组织开展路政业务培训,建立人员管理信息库,定期报送路政人员管理信息。 12、负责路政执法活动的公路“三乱”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完成高速公路管理处交办的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路政大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大队全面工作,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等,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定期召开队务会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指导中队工作。 2、负责超限运输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超限运输车辆监护通行事宜。 3、负责审定所辖路段养护施工交通保畅方案,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路政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5、负责审定管辖路政事案处理意见,定期开展路政法律文书的评查工作。 6、负责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及其受损公路设施的修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设施的初步意见。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3号文-河南省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管理办法

河南省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行政许可 工作,确保道路、桥梁及设施安全,提高高速公路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方便快捷、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确需通行河南省高速公路载运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度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4.单车、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吨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吨以上;

5.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吨;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吨;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吨;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吨;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吨。 第四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外廓尺寸及轴载质量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运载不可解体超限物品的车辆确需行驶高速公路的,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按规定向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厅高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河南省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并按照批准的运输方案、行驶线路,在《通行证》规定时间内完成运输,并接受省辖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路政机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的监督。 第五条载运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必须按规定采用符合标准的多轴平板车运输,且平均轴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守则 主要内容: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性质与特点。 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职责。 3、高速公路路政体制改革。 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5、高速公路路政内外业管理内容。 重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性质与特点 1、定义: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由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高速公路进行的行政管理。 2、职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能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持秩序、保护权益。 3、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与—般公路路政管理的不同(由于高速公路的特殊性)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职责向多元化拓展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除要保证路产设施完整、维护路权不受侵犯外,还应包括维持行车秩序,提供路面信息,清理排除路上障碍,参与抢险救护,以及养护维修时提供路旁服务等其他管理功能。 (2)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重点应由监管向服务上转移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吸引车流,向过往车户提

供优质的服务。因此,向使用者提供及时的服务(包括有偿服务),提倡路政管理的服务意识也是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宗旨。 (3)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一种全新的动态管理 所谓动态管理,是指路政工作在其职权范围内,要依据路上管理要素的变化实行昼夜不间断的全天候巡逻管理。 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特点 (1)社会性,路政管理涉及各行各业,与广大人民群众、千家万户有着密切联系,牵涉沿线工业、农业、邮电、通信、水利电力、国土、治安、工商、文教、环保等部门,因而路政管理必然要与这些部门发生联系,以求得这些部门支持配合,才能使公路管理好。 (2)法制性,路政管理的法制性是由路政工作的法律强制作用所决定的,路政管理活动直接影响一些机构和一部分人的权和益,有时还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所以具有极强的政策性。 (3)管理方式的特定性,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一种全天候、全方位、全区域的路上跟踪管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高速的汽车流。 (4)管理手段的先进性,由于高速公路是汽车专用线,具有设施多,流量大,车速快,事故(件)突发率高的特点,要求路政管理必须具备优越的监控通信手段,配备精良的巡逻清障设备、装备,专门的抢险救援用品,以便于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做出快速反应,实施有效对策。(5)管理内容的复杂性,高速公路实行全面的多维管理,决定了路政管理内容的复杂性。 (6)服务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根本在于实现高速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真正体现高速公路的社会

浅谈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的优质服务、规范服务与行业服务

浅谈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的优质服务、规范服务与行业服务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xiaoping 发布时间:2007-8-23 阅读:1566次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高速公路作为现代社会先进的交通方式之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众快捷、方便、舒适、安全出行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服务,既是整个社会赋予高速公路行业的使命,也是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的灵魂。在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全方位地开展优质服务、规范服务,不断提高行业服水平,在践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具有十分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一、把握服务核心,践行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的文明化品质 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的优质服务,是服务质量的优化,是服务的供需双方彼此认同的水准,是服务需求方(主要指驾乘人员)的合理需求与服务提供方(营运单位)的经营追求,其根本目的是实现服务价值的最大化,直接反映了营运单位服务的文明程度,关系到服务的社会品质,关系到和谐高速、和谐交通的建设。 (一)服务需求方的合理需求是衡量优质服务的尺度。在高速公路营运服务中,服务需求方(驾乘人员)无疑是“上帝”;“上帝”合理的服务需求和接受服务后的心理感受直接构成了优质服务的衡量尺度。这里,合理需求与正常感受传递出服务需求方的权利诉求。一方面,在营运管理中,按照“以人为本”原则,为驾乘人提供安全、高效、便捷、舒适的快速通道及休息、餐饮、购物、就医、通讯、阅览、加油、汽修等配套服务,旨在满足驾乘人员行车旅途中的基本需要,各项服务的实际功效体现了服务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驾乘人员在获得服务的过程中,会直接感受到是否被尊重、被善待的体验。譬如,收费站人员热情的态度、和蔼的语言、耐心的答复,会给驾乘人员留下“服务提供方很看重我的服务需求”的印象,让驾乘人员感受到“虽为旅途过客,犹如盛宾归至”的愉悦和满足。常言道“物有所值”,这里的“所值”就包含了服务需求方的心理感受价值。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只有得到服务需求方的认同和赞誉,服务提供方的付出才能被认为是优质服务。在便民服务方面,营运高速公路公司应在收费窗口广泛开展便民服活动,为过往驾乘人员提供常用药品、维修工具、开水、行车指南等便民设施设备;向社会开通紧急救援电话,提供免费的救援信息服务;对缺水造成停驶的车辆,免费提供送水服务,对故障客运、货运车辆,若需要转运乘客、货物的,免费协助联系转运车辆等。在温馨服务方面,营运高速公路公司则可以广泛推出微笑服务、温馨工程等活动,尽力完善服务设施,美化行车环境,坚持说好每一句话、做好没一个细节,把亲切的微笑和优质的服务奉献给过往的驾乘人员。因此,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中的优质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便民”和“温馨”两大原则。 (二)服务提供方的经营追求是制约优质服务的砝码。高速公路行业的优质服务是营运公司把尽可能地满足驾乘人员的合理需求作为经营目标,并兑现在实际的服务质量上,这个实际的质量是在既定条件下能够做到且应该达到的水平。当今社会,人们随处可见的“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等承诺性的服务宗旨,表明“客户是上帝”已成为服务提供方的核心经营理念;人们耳熟能详的“让利顾客”、“回馈社会”、“物超所值”、“超值服务”等,也都传达出服务供给方履行承诺的信息。诚然,服务供给方兑现服务承诺,是基于服务需求方的认同与否直接关系到服务提供方的切身利益。勿庸讳言,服务的供需双方之间存在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害关联效应:凡是能被得到服务需求方赞誉、称道的服务,肯定是

BOT高速公路运营管理

BOT高速公路运营标准化管理 一、综述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是以建成的高速公路项目为载体,围绕依法行政、企业管理、文明服务、科技应用和协调协作而展开,以高速公路的维护养护、收费管理和资产运作为核心,兼顾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交通安全和地方关系而形成的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活动。目的是采用优质高效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实现项目快速、畅通、安全、舒适的使用功能,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交通服务。 (一)运营管理原则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科学、严格、规范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言责。 2、遵循以顾客为中心,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期望的原则。 3、强调以人为本,崇尚廉洁奉公,尽职尽责的从业道德。 (二)运营管理制度 1、基本管理制度 (1)建立内控机制和授权责任体系,形成决策和控制框架。 (2)通过建立以工作目标和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奖励体系,建立分层次的考核激励机制。 (3)实行精细化管理体系与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审批等基本制度,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4)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内外信息的畅通;建立各项后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 2、重要业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定。 (2)选择合格的公路养护队伍对道路、桥梁、隧道及各类机电

设备进行养护维修工作。 (三)运营管理保障措施 1、管理流程 运营管理流程图 2、收费系统管理 (1)收费管理原则 a收费管理本着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优质服务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实行严格管理。 b项目公司将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健全有关管理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收费管理人员素质实行闭路电视监控电脑微机化管理。 c本着节约建设投资,降低经营成本,方便过往车辆,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管理规范化、现代化。 (2)收费站的管理模式 a实行站长目标责任制管理。收费站实行站长目标责任制管理,收费站张对本站的业务工作以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权负责。 b收费站与公司职能部门的联系。收费站在管理管理上严格贯彻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检查、监督。 c对收费站的管理控制。 ①收费站费用支出。费用支出分为4块:工资奖金福利性支出;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以来,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同时重型车、大型平板车辆也日益增多。大型物件运输的兴起,有力促进了我国重大装备生产制造业及物流业的国际化、现代化,持续保障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受利益驱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现象也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公路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越发迫切。2000年,原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第2号令,简称2号令)出台后,对大型物件运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和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由无序、间断、不规范状态,逐步步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但随着运输需求的增多,超限运输审批的局限性、不便民等问题日益凸显,无法满足新时期的要求。 另一方面,2004年九部委开展联合治超以来,全国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原规章存在的自身缺陷及不足逐步显现,如执行标准不一、处罚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此外,通过多年来对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部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必要上升到规章的层次予以固化,这也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基于以上几方面考虑,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多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需求以及上位法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分别是总则、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原2号令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一、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在2004年集中治超中,为了遏止严重违法超限行为,制定了每轴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的超限认定标准,与原2号令的认定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也与2004年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车辆生产标准有所不同。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进行超载治理,标准不统一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务院文件及相关部委联合发文中曾多次提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要求。因此,《规定》结合近期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16),对原超限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一是在重量超限认定上,经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协商一致,按照GB1589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二是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参照GB1589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调整为2.55米。并在此基础上,对超过宽度和长度标准,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复习题

《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复习提纲 1.高等级公路的概念 高等级公路一般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 2.高等级公路的特征 1)公路几何指标高,设计速度快;2)服务水平高,横向干扰小;3)混合交通影响小,通行能力大;4)路基宽度大,占地面积多。 3.公路路政管理的概念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机关和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维护公路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发展公路事业,对公路使用者及其相对人所采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管理行为,即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管理,进行公路路政的执法。 4.公路路产、路权概念 公路路产,是指公路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使用的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公路财产。它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料场、科研成果,专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 公路路权,是指公路管理部门对公路财产享有占用、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以及对损害路产的行为而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和民事权益。 5.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的手段 1).行政手段。是依靠路政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权威,运用各种行政的决定、命令、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等手段,以鲜明的权威和服从为前提,直接左右被管理者的管理方法。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无偿性、垂直性的特点。 2).经济手段。是指在客观经济规律直接起支配作用的情况下,通过各种经济手段的运用,按照经济原则调节各种不同的经济利益的管理方法。经济手段具有间接性、关联性、平等性的特点。 3).法律手段。是指通过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等,调整路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和促进公路事业发展的管理方法。路政管理的法律手段具有稳定性、权威性、规范性的特点。 4).技术手段。要不断学习,提高素质,掌握高科技管理手段,学会运用高技术装备和信息化系统来进行管理;要大力发展并运用路政管理网络系统、路政执法巡查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超限运输车辆查询系统、标志标线管理系统等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服务和整合资源的能力,推动管理方式方法的转变。 6.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的主要内容 1)保护路产。是路政管理的中心任务。主要表现在制止和查处如超限运输、在公路上试刹车、挖掘公路以及毁坏和破坏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花草树木、苗圃等违法行为。 2)维护路权。是路政管理的重要任务。主要表现在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审理跨越公路的各种管线和渠道,审理各种道路与公路交叉,废弃公路的产权归属等。 3)维持公路工作秩序,保证车辆安全通行。是路政管理的任务之一。主要表现在维持公路渡口、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公路外部行政管理的正常秩序。 4)保护权益。主要是保护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以及公路养护工作人员、公路管理人员从事生产、执行公务时的合法权益。 7.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与普通公路路政管理的区别。

2021浅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2021浅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19

2021浅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风险因素及 对策 论文摘要: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我国现阶段面临着各种风险,文中着重介绍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存在的业务经营、管理、技术等风险因素,同时提出应对风险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高速公路企业风险对策 高速公路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性产业,投入成本大,现金流量大,相对利润高,在我国属于方兴未艾的朝阳行业,国家也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高速公路行业的建设中来。但是,高速公路行业也有其自身的风险因素,笔者将从以下几方面分析高速公路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因素,并提出应对风险的对策。 1业务经营风险及对策 1.1收费标准限制因素及对策

高速公路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车辆通行费收入,由于收费标准的调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即使政府允许调整,但收费标准调整幅度是公司所不能控制的。因此,收费标准是否能随成本、物价水平等的变化而得到及时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收益。对此,可通过专题研究,根据项目的经营成本、投资回收期及物价水平等的变动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收费标准调整申请,以保障公司收益水平的稳定。 1.2收费经营期限制因素及对策 作为自主经营的高速公路公司,其经营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般为3O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因此,公司公路权的经营收费权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针对这种情况,在公司现有的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前,公司可以积极通过收购或投资收益稳定增长、有发展潜力的高速公路、大型和特大型桥梁等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的资产或股权,规避经营期限风险,实现资金和项目的滚动发展。同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步骤地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利润较高的新兴相关行业,保持股份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高速公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日俱规模化和网络化,高速公路大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高速公路是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也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如设计标准、施工要求和实载通行能力都不同程度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超负荷运行屡见不鲜,事故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其二,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寄望于开发的层面和深度,依托于高速公路布局和开发,时而出现越权违法许可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占用地兴建建筑物;其三,经济的发展使大多数农民富裕了,重新有了兴建住宅的愿望,由于高速公路多穿行于荒山僻壤之中,国家也加大了农田耕种的管理力度,乡镇政府默许农民在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挤占违房屡屡发生;其四,由于路政人员的配置及其点多线长等因素,全面完成好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工作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产生以上不良现象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对设计标准和实载通行能力相对饱和,需通过加快对道路维修改造,更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调整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来解决;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涉及到地方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等部门的越权违法许可红线控制区内

建筑物,应采取沟通,上门法规宣传,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撤消许可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沿线村民违章建房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房地基拆除兴建,在工程兴建中尚未拆除,并在乡村、土管部门备案,另外,农民“根基”的传统意识和耕作农田习惯较强,给控制新建违章建筑带来一定难度,是否可以考虑拆迁补偿的办法;另一种情形是乡村公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的愿望迁入红线控制区内新建,这种情形可以控制,但要做很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路政人员工作量。基于以上几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增强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与沿线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互动平台 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公路法》、《高管条例》以及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招商引资、布局新建投资项目上的行政许可行为或个人房屋建设等方面,有职能交叉,法规重叠,时常有违背《公路法》等相关规定和超越权限的行为发生。对高速公路的利益造成不法侵害,导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处于被动状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应建立一个相互理解,紧密配合的互动平台,尤其是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衔接。首先要做好《公路法》的宣传送达工作,对高速公路路政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系统规定(2019新版)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治理超限运输联动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七条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河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

河南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 办法 (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公路超限运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第四条治理违法超限运输按照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 - 1 - 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超限运 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制订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抄告与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对本辖区治理超限运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将治理超限运输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对治理超限运输工作全方位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 交通运输、公安、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超限治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治理超限运输工作机构职责: (一)组织当地承担治理超限运输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实施超限运输源头监管和路面治理,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导各部门和单位实施部门联动与协作,抄告报送有关信息,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处置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二)搭建治理超限运输网络信息平台,实施治理超限运输管理与运政管理以及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联网,按照信息抄告与公示制度时时交换与发布信息,实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和联防联治; (三)对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治理超限运输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抽检,并按照考核情况奖惩。

高速公路单位营运管理部门工作思路浅谈

营运管理部门工作思路浅谈 一、收费创效益 1、作好收费形势分析,着手增效措施。 营运管理部门首要工作是科学地分析好收费形势,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对各站点提出的收费增效措施和设想进行分析并分部实施。同时,考虑利用路牌调整时采用有利指引信息为站点做好引车工作;在周边重大活动时,关注地图引导及宣传信息,采用多媒体宣传及协作等方式吸引车流。 2、严把车辆稽查关,有效控制违规车辆。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收费工作,确保收费工作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协助站点严查各类偷逃通行费等违规车辆,开展重点关注车辆的长期稽查工作,完善车辆自动稽查系统,控制违规车辆通行。 二、管理促提升 1、赋于监督指导工作新的内容和形式。 营运管理部门作站点的检查指导部门,在政策解读、收费情势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需要有敏锐性。同样,在对于站点的工作指导中也需要有这样的意识。我们将着重对站点的文明服务、业务操作、政策落实、票证管理和投诉应对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指导、培训。我们将采取深入一线,参与站点对员工培训,感知培训过程,来对站点的培训工作进行纠偏。同时,进一步提高收费站“应知应会”工作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将日常审带与站点互查和考核相结合起来,做到全方位地监督检查。 我们将对站点考核与互查两项工作的形式进行适当调整,检查后的整改措施要强调达到效果,需要用实际情况及记录体现。对重复犯错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加倍或从重处理。 2、梳理工作流程,提升管理队伍水平。 站点岗位及相关工作的流程梳理,要对站点干部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内业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流程梳理和调整,在提升站点管理的同时,要让站点管理队伍起到全站的引领作用,在业务技能、服务水平上为员工做好指导和示范。同时,开展站点内岗位工作互换,通过相互之间工作梳理,实现查漏补缺、学习提高的过程,也让站点管理人员能够肩负起一岗多职的重任。这也是为了我们的收费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的。 提升监控人员业务水平,发挥监控中心作用。对监控中心的各类流程、台帐记录进行规范,制订统一标准,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发现处理及接警报警等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定期开展监控业务培训,在提升监控人员业务水平同时,争取与其它路段监控人员进行学习交流,获得更多的收获。同时还要做好员工思想引导。树立正确的定位和积极的态度,发挥管理第三只眼的作用。 3、制订新标准,统一操作规范。 从推行文明服务标准化以来,在收费窗口已展现出新的服务面貌。但服务是永无止境的。要想获得新突破就需要不断推新、完善各类标准来展现出一个企业、一个岗位的新形象。所以,在文明服务标准化之外,还准备制订出员工工作行为规范,来统一员工在单位里的各项行为举止,展现员工的“职业化”,提升企业的形象。还要着手完善各类操作规范,统一标准。可以及时向其它先进的路公司学习,完善多项工作内容,使营运收费和监控管理的各项工作有统一操作规范,也为站点各项日常和培训工作有参照、有指导的标准。 三、服务树品牌 1、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强化收费业务的培训。 收费工作是以“依法收费”为基础,所以加强法律政策的学习犹为重要。开展政策学习了解,纵向从上级部门了解详细的政策解读,横向从兄弟联网单位了解政策的传达和执行。

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 浙交[2005]334号 (2005年11月3日省交通厅省浙交[2005]334号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加强我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必须依法设置、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固定式检测站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省交通厅为全省检测站的主管部门,省公路局具体负责检测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检测站管理工作。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检测站建设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检测站管理工作; (二)负责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检测站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协调检测站建设工作。 第五条市、县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具体负责检测站的建设工作; (二)督促指导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检测站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检测站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查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检测车辆外廓尺寸及总载质量、轴载质量等,查处和纠正超限运输违章行为; (三)负责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卸载和保管卸载货物; (四)负责检测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超限运输管理中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提供超限运输动态信息; (六)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检测站的领导,省公路局应对检测站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检测站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检测站建设 第八条检测站建设遵循正规实用、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便于工作的原则。检测站选址原则上依托现有收费站或征费稽查站,具体地点由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8月19日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页脚内容1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治理超限运输联动工作机制。 页脚内容2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浅析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浅析 发表时间:2020-04-09T02:38:25.316Z 来源:《防护工程》2020年1期作者:刘云杰[导读] 现阶段,我国交通行业发展迅速,路政管理措施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济南市公路管理局山东 250014 摘要:现阶段,我国交通行业发展迅速,路政管理措施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随着需求的增加、时代的变化,传统高速公路中的路政管理系统已经无法满足当代高速公路对路政管理的需求,信息反馈不及时、处理效率低、安全保障系数低等问题显露无疑。在此背景下,加强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路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需要结合当代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等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将日常事务、统计报表系统、监控系统等纳入其中,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引言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获得了巨大发展,高速公路也越来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网络性和独立性,以往的路政管理以保护公路为主,其越来越不适应高速公路的发展,当前的高速路政管理不但包括公路的养护、收费,还包括通信、清障和应急处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其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而实现高速路政信息化管理则可以使得管理更加高效。文章首先分析了当前高速路政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其次探讨了高速路政信息化的管理模式,最后提出了高速路政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希望能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1对路政管理以及路政管理信息化进行描述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是指根据我国《公路法》赋予的职责,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同时,根据我国的《公路法》以及其他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公路以及公路上面的附属设施、超限超载车辆以及任何损害公路的行为等方面内容的实施管理。但是实际上它管理的对象还包括人以及相关信息等等。路政管理信息化,就是指公路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以及网络媒体等比较先进的方式方法对路政工作进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改善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数据上的共享,将公路路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技化。近十年来,是我国公路行业发展最快的十年,截至2017年底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逾477万公里,而且现阶段公路的特征是里程较长,公路网密集,在安全方面设施齐全,那么这些特征也就注定了路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2当前高速路政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不足目前高速路政实现信息化管理的首要问题便是缺乏专业技术,在现阶段的信息化建设中,能够比较详细的掌握一般路段的路况,但对复杂路段如隧道却存在掌控不足的问题,这就要求路政管理人员提前介入,了解其原理和基本知识,才能使这一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而在专业知识方面,路政人员来还是存在欠缺,应经常性的普及新知识,从而使得路政工作队伍更加强大。此外,还存在高速路后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其流量大,且服务的对象处于不断变化,所以说高速路后勤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使各方面的服务都很完善,需要具有处理不同问题的能力。 3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具体措施 3.1构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要确保高速公路这一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在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就必须要保证管理体系的完整度。首先是技术方面,其次是实施对象。在技术方面,要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多种先进技术,确保整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系能够真正实现信息化建设。例如,通过卫星定位系统确保服务和管理的精准度;利用GPS系统实现定位及监控;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远程监控及呼叫等等。在实施对象方面,要确保所有信息化建设内容能够覆盖路政管理中的所有工作,确保每个路段、每个部门包括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及优势。通过在技术上、实施对象上全面进行信息化建设,改变现有系统中存在的信息滞后、交流不畅、效率低等问题,提高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整体水平。在路政管理中有内业管理及外业管理之分,内业管理的繁杂、外业管理的不完善导致问题发生、处理不及时,严重拉低了路政管理的服务水平,此外,传统管理体系还存在人力消耗高的缺点。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可逐渐减少人力消耗,同时提高内外业管理的整体效率。在内业管理上,可以将繁杂的信息、资源通过计算机、互联网技术进行云端储存,确保查询效率及保管有效性;在外业管理上,建立电子地图以及信息化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外业管理模式的与时俱进,同时采用B/S等模式实现整体路政管理系统的全面升级。 3.2加强培训的力度,完善知识的管理

超限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通用版)

超限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超限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通用版) 超载对于道路交通有着非常严重的破坏作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交通部也于2002年发布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其目的就是使对车辆超载超限问题的管理走上法制化、合理化的良性轨道,加大力度治理超载,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正常运行。 1)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 对于超限车辆的认定,在交通部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总则中,有如下规定: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kg;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

10000kg;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kg;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kg;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kg;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kg;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kg。 2)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测 在我国,对于超载车辆的测量也采取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方法。随着机动车不停车验证和自动识别管理的软、硬件和系统集成的研制和开发,不断有新的,更加科学、合理、简便的测量方法出现。例如,公路车辆动态称重系统以及机动车动态违章自动识别检测系统等等,其目的都是能够在不影响交通运行的情况下,快速、有效、准确的检测出通过车辆中的超载车辆。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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