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播州区三岔镇委员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草案)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播州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镇(乡)党委选举工作的通知》(播党办字[2016]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选举单位提名,报镇党委原则同意,经支部(总支、党委)党员大会充公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三岔镇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不低于20%。

第三条会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候选人得赞成票均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按所缺名额的20%差额确定候选人,重新组织党员选举,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新当选党代表。

第四条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需在选票后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右边的空格内划

“○”,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计票。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五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六条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建议名单由选举单位从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在党员中酝酿,经党员会议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可由选举单位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七条计票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第八条本选举办法经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通过后有效。

经审委员会选举办法

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 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一人。 二、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建议名单,在民主协商基础上,提请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酝酿讨论,在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后,确定正式候选人,交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三、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 四、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印制一张选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请假的委员不参加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其名额可以暂时空缺,待以后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补选。 六、会议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交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

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被提名为主任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票人。 七、选票上主任候选人按推荐名次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委员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 八、填写选票,一律使用蓝、黑墨水笔或圆珠笔。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O”,对不同意者,在其姓名上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要在后面空格栏内填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和选任职务(必须是市总四届经审委员),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O”,同时,要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候选人。 九、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由监票人将实际收回票数报告本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由选举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计票完毕,由选举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项,由选举主持人同各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国移动大兴安岭分公司X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由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需增补候选人预备名单,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名,候选人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

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人员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代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经***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广泛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部考核确定,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认“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六、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差额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后面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九、会场统一设置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计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计票人分别为*名和*名。监、计票人由主席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工会补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

工会补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 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xxx工会主席一职,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补选。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工会补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会补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区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等额选举。 3、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4、选举印制选票一张,在票箱投票。计票后宣布选举结果。 5、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者弃权。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 不赞成的画“X”; 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6、选举时,会场设一个票箱,按顺序投票,不能委托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选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 8、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xx工会提名,提交会议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9、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会议报告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10、本选举办法经xxx工会委员会举手表决通过后生效。 工会补选工会主席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推进工会民主化进程,切实增强工会工作活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xxx工会主席、工会委员直接选举办法。 第二条会员大会将通过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3人。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纪律检查委员和什社乡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峰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党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和什社乡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峰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均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经区委批准,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11名,应选9名,差额2名;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纪委委员预备人选6名,应选5名,差额1

名;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25名,应选19名,差额6名。 五、什社乡党委委员、什社乡纪委委员和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党委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分三次进行,即先选举乡党委委员,然后选举乡纪委委员,最后选举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什社乡党委委员、什社乡纪委委员和什社乡出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

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 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 0%即总数不少 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 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 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 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 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 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 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 单等。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 和助选活动。 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

商会选举办法

XXX商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XXX商会成立大会通过) (年月日)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结合本次会议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商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由本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商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7人。 三、商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的理事候选人必须是本次大会的会员,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执行理事会向大会主席团提名推荐并介绍情况,经主席团成员酝酿讨论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镇雄县竹笋商业商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的理事,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五、第一届会员大会的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候选人获得实到会会员半数的同意,始得当选。 六、提名候选人,会员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七、选举程序: 1、大会主席团对候选人逐一介绍情况,交代表酝酿讨

论。 2、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候选人名单,请会员进行举手表决,并宣布选举结果。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办法决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本《选举办法》(草案)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商会第一届商会理事选举办法 (草案) (镇雄县第一届XXX商会一届一次理事会通过) (年月日)

(二) XXX商会第一届商会理事选举办法 (草案) (镇雄县第一届XXX商会一届一次理事 会通过) (年月日)根据全国总商会《章程》,结合本次理事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XXX商会第一届常务理事由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二、XXX商会第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人。三、第一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是筹备领导组和工商联共同协商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单位人员意见,提交本次会议进行等额选举。 四、本次选举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五、若选举过程中遇到本办法未规定的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决定。 XXX商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年月日)

党代表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年月日中共北xxxx委员会 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xxxx委员会出席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均由中共北京市大兴区煤炭公司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且不低于上次选举时的差额比例。 四、经区委批准,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名。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经党委考察、区委审核,提交各党支部酝酿讨论。汇总各支部意见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 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者当选;候选人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党委成员和党员依 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党支部推选,党委会 议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党委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区党代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 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党委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出席区党代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党委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xxxxx支部委员会,由xxxxxxx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中共xxxxxxxx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支部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应选举产生1名支部委员。根据有关要求,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共2名。 五、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或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党员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反对,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弃权,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须对现有一名或几名候选人投不赞成票(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且在选票右面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书写选票要用钢笔、圆珠笔或墨水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本次党员大会的选票上均应盖有xxxxxx党支部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作为部分无效或全票无效。 九、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

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如选举中遇到特殊情况,由xxxxxx党支部视情况处理。 十、本次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由xxxx党支部提名。监票人建议名单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确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本次大会设1个投票箱,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全体党员依次投票。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工作人员当场开启投票箱清点所投的选票张数,所投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 十三、大会宣布选举结果,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得赞成票多少顺序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向大会宣布。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xxxxxx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资格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3、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 4、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 5、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支部党员人数30%的比例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党代表的选举产生 党代表由党员差额直选产生。具体分为: 1、各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作正式候选人。 3、各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五、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党代表,应报公司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 六、附则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规定研究确定。

附件: 《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 中共XXX委员会 2016-X-X

附件1:

附件2: 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 选票 (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排序) 说明: 1、本次选举应选名额为___名,多选为无效票。 2、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同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合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3、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相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 4、选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选票填写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若字迹不清或符号无法辨认,则视为废票。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推荐样本,供各支部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或:由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

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员同意后实施。 XXXX党支部 二○一○年五月XX日

选举办法(草案)

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2016年6月4日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次会议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的选举及表决事项,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 二、本次会议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的候选人所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说明:代表在赞成候选人的姓名前边的符号栏内画“O”;投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前边的符号栏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果另选其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前边空格内画“o”;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前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所画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 四、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已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五、会场共设1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六、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首先在投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投票,其他代表按顺序依次投票。 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按照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选举办法经背崩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乡镇党代表选举产生主要程序

附1: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出席乡镇党代会代表主要程序 (2月21日——3月5日) 1、产生代表候选人。采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选举单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选举单位与乡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镇党委审查。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 2、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A 、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这里的应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在执行这一规定时,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

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B、通过选举办法。各选举单位选举办法可由乡镇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事先拟制,但要提交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其内容包括:一是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二是选举任务;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四是选举的方式、程序;五是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六是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七是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八是监、计票人的产生办法;九是选举的纪律等。 C、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总监票人1人)。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D、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E、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监、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

2020年整理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doc

中共瓦房店市泡崖乡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选举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 四、经中共瓦房店市委批准,出席市第七次党代会的代表补选名额1名,提名候选人2名,差额1名。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和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之上小方格内划一个“○”;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之上小方格内划一个“×”;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之上小方格内划“○”。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大会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名额为止;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

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进行投票。如果第二次投票仍不足应选名额或无法确定谁当选时,是否再次投票,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如得赞成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选举,得赞成票数多者当选;如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代表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八、选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九、会场设1个投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并经代表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监督选举工作中的一切事宜。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公布。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二、选举中其他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国际合作服务中心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合作中心第一届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1人,工会委员会委员4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 三、选举工作由中心党委书记主持。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合作中心工会主席人选由中心党委提出,经服务局党委批复同意,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中心党委和服务局工会酝酿协商产生。推荐的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经大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五、选举合作中心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票分三张。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需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七、对于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反对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其他代表,应在候选人后面

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名字下方的空格内画“√”。选票符号要求填写清楚。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由中心党委决定。如果重选,不足的名额按不少于10%的差额(差额不足1人则按1人计)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重选。 九、大会选举设1个投票点。投票开始后,监票人先投票,随后中心党委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的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中心党委书记当场宣布。 十一、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中心党委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为工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心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本办法由中心党委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如果遇到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中心党委依法作出决定。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公司第二届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均由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二、经党委同意,公司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书记候选人和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公司第一届委员会提出,经党委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本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在选举书记、副书记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时,实到会委员数超过应到会委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全票书写模糊

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因故未出席全体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十、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全体委员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一五年九月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精)

一、工会委员会暨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名,主席1名,副主席2名;湖南工程学院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5名,主任1名;湖南工程学院女职工委员会委员7名,主任1名。湖南工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中教学科研委员会7人,生活福利委员会7人,民主评干委员会7人,提案委员会5人。 3、选举分三步进行,第一步由大会直接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女工委委员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步在各委员会中分别选举正副主席或各委员会主任;第三步将选举的工会正副主席和经审主任报省教育工会审批确定。 4、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选举有效。各类候选人须获得应出席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只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补足所缺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侯选人中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5、选举候选人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提出建议人选,由学校党委会审定,其中工会委员会候选人要报省教育工会同意确定。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6、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1人,选举工作人员若干人。本次大会选举的各类候选人,均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由工会提名,经大会通过。 7、选举符号。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打"×";不划符号为弃权。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投的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 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8、本选举办法,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如遇到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法作出决定。 二、湖南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建议名单(15名)朱培立现作副校长、校工会主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松庭现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教授 黄自力现任校工会女工委主任、高级政工师 陈意军现任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唐唤清现任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 凌毅现任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高级实验师王迎旭现任计算机与通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教授王超英现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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