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参与我市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承诺书

柳州市沙塘中心卫生院价格诚信公开承诺书为积极参与我市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规范全体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根据国家发改委、自治区、柳州市物价部门及卫生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倡导价格诚信,规范价格行为,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我院作为价格诚信创建单位,特向社会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加强规范医院内涵管理

(一)严格遵守医疗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文明行医、廉洁行医、科学行医的观念,不断强化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

(二)拒绝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礼物”“请吃”等。不以任何名义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或其他贵重物品。

(三)不私自行医、私自收费,不以介绍病人为由收受介绍费、好处费等。(四)对患者科学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做到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不开单提成、不开“搭车药”、不私自向患者出售药品或其他物品。(五)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器械、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医药购销活动中的商业贿赂。

(六)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坚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名目收费。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七)礼貌接诊,文明待人,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不推诿病人,不无故拒绝诊治。

(八)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九)门诊大厅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医院专设价格咨询投诉接待室,

并配有专人负责接待。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 ; 0772-*******。聘请社会监督评议员,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创建活动进行监督。

二、门诊大厅设立价格咨询台、举报箱:

(一)价格咨询台:在导医台上放置“价格咨询台”标牌、公布价格投诉电话:12358;0772-*******。

(二)投诉箱:设门诊大厅,注明单位:柳州市沙塘中心卫生院

三、网上公布信息:

(一)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二)价格法规宣传

(三)我院价格管理及价格服务信息

四、院内公示信息:

(一)开辟价格信息公示牌、公示栏。

(二)医院物价管理制度、物价员职责上墙。

(三)通过公示牌反映院内物价管理动态;公示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并按物价部门要求及时提供价格变动信息。

(四)门诊大厅、门诊各科室、收费处、住院结算处、护士站等人口密集处通过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等方式向患者提供常规常用药品、医疗服务、医用材料价格。

(五)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咨询、举报投诉渠道:

医院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收费咨询举报投诉接待室,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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