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XX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

工作方案:XX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近年来,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各地各部门立足于深化“法治XX”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完善保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市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创作生产能力、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对照新形势下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市法治文化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适应全面依法治市新要求,根据我市“七五”普法规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经过3年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XX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体系,形成与全面依法治市相适应的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探索创新“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推动法治文化与德治文化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从201X年起,各县(市)区每年新创作法治戏曲、法治歌舞、法治小戏小品、法治书画、法治摄影、法治动漫、法治故事等法治文化作品不少于15部(篇、幅),开展法治主题讲座、展览、论坛等活动不少于8场(次);各开发区每年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不少于10部(篇、幅),开展法治活动不少于4场(次);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不少于1部(篇、幅),开展法治活动不少

于2场(次);其他市直单位每年开展法治活动不少于1场(次)。

争取到201X年,全市新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达500部(篇、幅),形成3—5个品牌性法治主题活动;培育建立3—5个市级法治文化创作基地,40个左右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创建一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县(市、区)和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市。

二、行动举措

(一)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1.突出地域特色,打造文化品牌。深入挖掘、研究、整理“包公精神”等地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围绕法治XX建设热点,正面反映法治建设成就,生动阐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推出主题突出、格调高雅、创意新颖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源头活水。要充分利用庐剧、门歌等传统地方戏曲和话剧、快板书、情景剧等舞台表演形式,创作一批“接地气、贴民心”的法治文艺作品,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2.突出法德融合,推动主题创作。大力推动反映法德融合思想的文化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和传播。积极引导立法、执法、司法文化作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借助优秀传统文化、家庭传统美德、先进模范典型等力量,更好地增加法治的文化底蕴,实现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的有机融合。

3.突出重点法律,强化作品研发。坚持统筹用力,做好反

映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内容的文化艺术作品创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推动相关责任单位继续加大新颁布法律法规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宣传,推行“1+n”宣传模式,即新颁布一部法律法规,就创作一批宣传其内容的多形态法治文化作品。

4.突出政策引领,扶持项目建设。立足文化强市政策,组织、发动文化馆、美术馆、艺术院团等专业机构、专业力量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重点扶持一批有市场开发前景和竞争力、展现徽风皖韵的法治文化作品项目。着力扶持优秀法治歌曲、法治剧目和法治动漫创作、展演;大力扶持精品法治文化图书和法治文学作品创作、出版、发行;积极推动重点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二)优化法治文化传播体系

5.优化法治文化传播阵地。健全和完善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提升现有“市县场馆、镇街中心、村居站点”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着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向机关、校园、企业、单位拓展,分层分级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形成“横向延展、纵向到底”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体系。继续开展“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命名,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市。对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较高的地区进行表彰,对阵地建设水平较低的地区进行通报,结果作为“七五”普法、法治创建先进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6.优化法治文化传播格局。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构建“舆论广覆盖、媒体大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格局。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广告牌等大众传媒,集中展播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与全省法制好新闻评选,推动媒体加强重大主题策划,挖掘报道深度,积极打造具有全省影响的品牌法治专栏专题。高度重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围绕“法治文化+互联网”,全面提高普法微博、微信集约化联动水平,面向全社会提供即时、系统的法律知识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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