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安全合理规范使用

浅谈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

安全合理规范使用

滁州市南谯区大柳初级中学马恩辉

我国为了保障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国家实施了“两免一补”的惠民政策。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教科书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这是多么好的惠民政策啊!为此,上级部门下拨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贫困寄宿生补助费,学校有了这些费用,就能顺利地开展教育教学了。可是,这些用于教育教学的钱一定会被大胆妄为的领导所觊觎,挖空心思地去挪用,如:公用经费用于发放人员经费、吃喝旅游、请客送礼,以此谋取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怎样才能防止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出现偏差呢?怎样才能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使用安全、合理、规范呢?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不成熟大看法。

一、加强宣传培训,做到防微杜渐

这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力度,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会计进行政策宣传和财务培训,让他们明白什么情况是违规的,让他们相互监督(一般来说,会计更了解财务制度,会计要敢于用财务制度来和校长等主要领导说不);另一方面,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将监管落到实处。我区教育局在这两方面都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健全财务制度,做到有规可依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安全、合理、规范使用,我区和我校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使学校的经费收支做到了有规可依。

南谯区教育局为学校下发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贫困寄宿生产生与资助办法》、《学校财务制度》、《核算中心报账制度》、《中小学预算管理办法》、《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收费公示制度》等。

我校也在南谯区教育局的制度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如《学校民主理财制度》、《公务招待制度》、《内控稽核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学校的财务制度不应该只是由会计制定,用于应付检查的摆设,而应该是校长等主要领导参与制定,并共同自觉执行的准则。)

教育局和我校制度,为学校义务教育经费的安全、合理、规范使用指明了努力的方向,这些制度使我校的经费使用越来越安全、合理、规范。

三、相互性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是经费使用安全、合理、规范程度的体现

制度的制定并不难,难的是能否贯彻执行制度,特别是相互监督性制度的执行往往显得更难。《民主理财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内控稽核制度》等,这些制度体现了很强的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性,使校长不能随心所欲地安排使用经费,如果大的维修、采购等没有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就被执行了,说明《民主理财制度》一定只是个摆设。

该公示的文件制度或有关经费收支的内容,不愿公示,表现为:不公示或只公示无关紧要的内容或公示经过美化的内容或在上级领导来检查时才公示,这说明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等,更说明学校财务一定有问题。看来,“公示”是学校经费收支是否合理规范的试金石,从“公示”的态度和方式就能看出学校经费收支的端倪。

四、上级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是关键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理论上讲,任何一个政策都会有它的对策。例如,一个人决定了一个较大的经费支出,补上了民主理财小组的会议记录,便可合规化、合理化。再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招待费、会务费都不得超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2%,但只要用办公经费等票据,便可使人员经费、招待费等使用合法化。这些都是天下人皆知的做法,这就需要通过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来加以约束,我们的财务制度中都有这样的机制,比如,大的经费支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在民主理财的会议记录上签名。再如,票据上要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能生效,如果冒用票据上这些签字签名都是本人所写,则说明他们是共同违规,其中一定有人会有抵触情绪,这会使不合理经费支出减少。但最终还是要靠上级强有力的监督,来制止义务教育经费的不合理支出,来保障学校财务工作健康开展。

作者:马恩辉

单位:滁州市南谯区大柳初级中学

联系人:马恩辉联系方式:13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