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2015年陈印老师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精选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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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

(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考点提示:

(1)注意掌握各类注册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

(2)简要比较下各类注册申请材料的区别,例如:初始注册并非所有申请人都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变更注册是唯一需要提交执业印章的;增项注册适用于考出第二张证书情形。

不予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撤消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销注册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作废:

(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考点提示:

(1)这一节非常头疼,但只要把不予注册、撤消注册、吊销注册、注销注册的含义和关联搞清楚,并且吃透建造师与其聘用单位的牵连原理,各种情形也就不需要死记硬背了;

(2)不予注册的“注册”不仅仅指初始注册,也包括延续注册、变更注册。不予注册的情形(三)要注意: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的,没有继续教育要求。

(3)注意新规定特别强调了建造师注册与其聘用单位资质的联系。单位没有相关资质,则建造师不予注册;单位资质被吊销,则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也将注销(注销后待找到新单位后再办理变更注册,这里立法思路混乱,所以理解起来很吃力)。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单位出问题或建造师失业期间,其证书和印章处于失效状态,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

执业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考点提示:

(1)建造师可以注册在哪些单位,是今年必考的题;很奇怪,建设部自己就没有任何资质,不知道他的各级公务员考出建造师去哪里注册。

(2)注册在设计院、监理公司、咨询公司的,不得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

(3)施工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项目担任负责人。当然,在甲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在乙项目担任安全顾问是可以的。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法律体系和法的效力

1、法律部门

2、法的制订机关:

几个要点: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

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

3、法的纵向效力*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部门规章

4、法的横向效力(前提:)

新法优先于旧法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不溯及既往原则

5、难点*:

(1)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

(3)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制订机关裁决;不同机关,按纵向规则处理。

民法

一、民法是什么?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

人身关系(婚姻、继承、扶养、监护)

合同之债

民事法律关系债权损害赔偿之债

(平等主体)不当得利之债

财产关系物权无因管理之债

知识产权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本质是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

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

财产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

民事法律关系

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

人身关系

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一般情况下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是其他组织。

(2)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设定法律关系的目的和依托。客体的本质是它是某种利益的载体。客体表现为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法律意义上的物:(a)能为人类认识和支配;(b)有经济价值。哪些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进入占有和流转范围,一般要由法律认可。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能满足债权人要求的结果。行为就是我们说的给付,债的客体(如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的客体)一般是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如果某项法律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则其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客体是给付,其内容就是债权和债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级考点)。

注意违约终止。

三、民事法律主体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提示: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a)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和经营范围限制;(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这是今年必考的点。

(2)法人有独立财产是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3)注意子公司是法人,分公司不是法人。

(三)其他组织

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等。

四、债权制度

定义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是一种法律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的发生根据

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包括:

(1)合同;(2)侵权;(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直接损失。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债的消灭方式

(1)履行

(2)抵消*

法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合意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法院裁决,予以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

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5)混同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1、债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引起债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有()。

A.行人甲看到行人乙的钱包掉在了地上,过去拾起来并交给了甲

B.某施工企业买了10车水泥,水泥厂仓库保管员在发货时误发了12车

C.丙在操作起重机时违反操作规程将另一名工人碰伤

D.丁某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E.戊某在救落水儿童时手机落入了水中

2、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的义务。

A.履行B.赔偿C.停止侵害D.返还

3、债的抵消条件中不包括( )。

A.必须是货币之债B.必须是对等之债

C.必须是同一给付之债D.必须是都已到履行期限之债

4、以下()情形不适用提存。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B.债权人下落不明

C.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人D.债务人无法确定

5、甲向乙购进10吨钢材。由于此前乙曾向甲借款5万元未还,于是甲书面通知乙不再支付此项钢材款并将欠条归还乙,乙表示同意。此种债的消灭基于( )事实。

A.清偿 B.混同 C.抗辩 D.抵消

6、两个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相应的合同之债将产生()的法律效果。

A.履行 B.抵消 C.混同 D.免除

五、物权制度

一、物权的分类及相关概念*。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所有权(自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权利。按设立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为担保债的履行,在他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处分限制。

例如:甲(房东)将房产出租给乙,并为借贷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丙。则:甲是所有权人(自物权人),乙是用益物权人,丙是担保物权人。乙、丙合称“他物权人”。

居住权

他物权

抵押权

担保物权质权

留置权

1、民法上所谓的他物权是指( )。

A.他人所享有的物权B.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

C.某些特定物上的物权D.没有所有人的物权

2、物权依据()的不同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A.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的所有人B.设立目的C.客体D.主体

3、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法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是担保物权,以下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A.留置权 B.土地所有权 C.自物权 D.地上权

六、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具有:(1)人身性;(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4)时间性。

1、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软件作品等。如招标文件、施工图、WINDOWS操作系统等的客体都是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②署名权③修改权④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发行权、出版权、转让权等)

著作权中,人身权①和财产权有保护期限制(作品完成起至作者死后50年),人身权②③④项永久保护。

第一类职务作品:①为完成单位任务;②未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1)本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2)两年内不得许可他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第二类职务作品:①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②由单位承担责任。著作权分割,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由单位享有。

委托作品:著作权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

2、专利权

专利权保护对象:经批准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10年,自申请日计算。专利保护不予延期,届满终止。*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

3、商标权

商标权保护对象: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保护期10年,自核准日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注册。

七、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

如:张三委托李四加工毒品,每克加工费20元。是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2、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无须对方同意)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权转让、要约、承诺、合同解除。

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债务转移、合同订立、婚姻。

3、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特定形式,满足该形式要件才生效的法律行为。如:房屋产权过户、婚姻、动产质押、定金、注册商标转让。

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不规定特定形式,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双方法律行为)即成立的法律行为。

4、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①主体资格(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目的合法)

八、代理制度

定义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

内部授权委托

或法律规定

代理人

外部行为

第三人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表见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行为有效。

代理过错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A. 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第三人

D.被代理人或第三人

2.以下不属于无权代理的是()。

A.没有代理权进行活动B.超越代理权进行活动

C. 代理权终止后进行活动D.滥用代理权进行活动

E. 代理权限约定不明确

九、诉讼时效制度

定义

诉讼时效是指由于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行使其债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2005年5月3日,某施工现场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了一名工人骨折。由于在劳动合同中有这样一条约定:“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由工人责任自负,施工单位不予赔偿”,所以,在十五个月的疗养期间里,该工人没有向施工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则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有合同的约定,任何时候该工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B)由于合同约定无效,该工人依然可以获得赔偿

(C)由于疗养期间时效中止,该工人依然可以获得赔偿

(D)由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该工人已经丧失了胜诉权,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

2.甲施工单位在担任一项工程的总承包期间,遭遇多起法律纠纷。则以下纠纷中适用2年诉讼时效的是()

(A)甲向乙供应商租赁的10吨钢管租金未付

(B)丙分包商堆放在甲料场中的材料因失火而毁损

(C)丁工人在甲工地上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

(D)甲在与戊分包商结算工程款时,由于出纳疏忽,多支付了8000元

3、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个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当时未予注意,5月29日去医院检查才发现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出院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委。次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诉讼时效于2003年5月29日届满

B.本案诉讼时效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C.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D.王某6月11日的行为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4、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6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5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

A.8个月

B.6个月

C.3个月

D.1个月

八、侵权的民事责任

一般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危险作业侵权责任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地面施工侵权责任*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致人损害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1.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个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当时未予注意,去医院检查才发现骨折。王某出院后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委。本案中应承担责任的是()。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

C.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D.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 甲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药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乙声称此房屋早已出租给丙,花盆系丙自行安装,自己并不知情,如今丙已下落不明,自己也无经济能力作出赔偿。本案所涉及的事实中,可以证明乙不须承担责任的是()。

A.此房屋早已出租给丙B.乙对丙安装花盆一事不知情

C.丙下落不明D.乙无经济能力作出赔偿

建筑法

第一章施工许可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建设部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中确定的限额是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其他不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包括:抢险救灾工程、临时建筑、军用房屋建筑。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建设部规定的“建设资金落实”的标准是:工期在1年以内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小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章资质资格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

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A. 注册机关认可的

B. 公司资质证书规定的

C. 公司营业执照规定的

D. 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

第三章承包与分包

承包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联合体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 )建筑工程,可以接受联合体承包。

A.大中型B.结构特别的C.结构复杂的D.涉及专利技术的

2.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 )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A.联合体牵头人B.资质等级低的单位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D.评标委员会认定

3.在某工程项目的招标中,甲公司以总承包的方式承揽了某大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甲公司将其中的一项单位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甲乙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利润及责任分担比例为:甲为20%,乙为80%。最后,由于该单位工程的质量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单位要求赔偿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B. 建设单位可以只要求乙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C.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乙各赔偿25万元的损失

D.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40万元、乙公司承担10万元的损失

E. 建设单位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10万元、乙公司承担40万元的损失

4.(1)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叙述中()是正确的。

A.由总承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B.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独立责任

C.在分包单位具有合格资质情况下,总包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交与分包单位完成

D.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分包单位按照()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A 分包合同的约定

B 总承包合同的约定

C 其资质证书规定的承包范围

D 其注册资本的金额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其中的()工程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己完成。

A 结构复杂

B 特种设备安装

C 地基基础

D 主体结构

5*、某安装公司在担任某项目设备安装分包时,由于总包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而导致该分包工程不合格,建设单位就该分包工程拒付任何款项。则安装公司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比例或各自过错大小)追究总包责任。(P42第三段)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强制监理*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建造师考试课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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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 (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备考经验

本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毕业,2014年1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二级建造师考试,5月参加并高分通过建筑实务专业(建筑96,管理100,法规82)然后信心大增,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5月增项市政,9月又通过一级建造师,带的两个朋友也一次性通过二级建筑实务,被朋友们戏为考霸,连本人当年用过的书也一度走红。应朋友要求,给大家分享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文笔有限请不要见笑。 一、考前准备工作 1、树立信心,一次通过 当你脸比兜干净,准备报考二级建造师用来补贴家用时,一定要树过一次通过的决心和信心。考试虽然是两年内过三门就算过关,但早一年考过,就早一年拿到挂靠费,同时,现在考题的难度逐年增加,第二年的压力会非常大。你是想痛苦一年就拿挂靠费,还是准备痛苦几年再拿挂考费?自己决定吧 2、选好专业: 目前,二级建造师共包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如果你从事相关的领域,那么建议你就选择和自己相关的专业,这样,不仅学习起来事半功倍,对以后的人生发展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如果你是像我一样的小白,各科都不懂,只是想赚点挂靠费用补贴家用,那么在选择专业前,就要考虑市场上的各专业挂靠情况、通过率及自身的能力。总的来说,建筑和机电通过率比较高,市政和水利相对较低,建筑和市政需求量大,容易挂靠。所以,如果自身一般,建议考建筑和机电,如果自已有信心,强烈建议市政和水利,挂考费高。当然,一切都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毕竟早拿到证才是王道。 3、永不放弃 选择了专业,有了目标,后面就是制定学习计划了。很多像我一样的小白,开始完全听不懂,有没有有没有?再加上年纪大,记忆力衰退,知识点多,你会发现,学习真的是一件痛苦的事。不过,既然选择了考证,就必须坚持下去,看书可以看到吐,吐完了咱还得接着看,不想看书时就去看看银行卡,满满的能量。每年有很多考生都是中途而废,最终放弃考试,所以,只要你不放弃,坚持下来,就很有希望通过。 二、学习前准备工作 1.买书: 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那帮人天天没事改教材,就为赚你点辛苦费。所以在学习前,一定要买一套最新考试用书,一方面不会记错知识点,另一方面最后的画书,也容易找,特别是2016年的书各方面的变化确实比较大,必须得换新书。如果要省钱,可以考虑盗版,35块钱一套,千万不要只买电子教材,或者用过去的老书,更不要买什么精编啥的,一定要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教材,习题集一概不要,那玩意没有啥用质量不高浪费时间。 2.买视频: 为啥要买视频哪,有朋友就说网上视频一大把,你这纯粹浪费钱。一点不浪费,网上的视频这一点,那一点,都是在做广告,没有一点系统性,更新也没有保证,你东找一下,西找一下,宝贵的时间都浪费了。现在网上视频很便宜,花个几十块钱,有空了抓紧看书吧,早点

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2018年二建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葵花宝典 xx年4月陈印目录建造师管理制度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47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试题及答案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有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取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依照施工合同,甲建设单位应于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6月1日,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祈求,则就该项款额诉讼时效() A.中断 B.中断 C.终结 D.届满 【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了规定或者批准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本题属于因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祈求而中断情形。 2.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年。 A.1 B.2 C.3 D.4 【答案】C 【解析】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下列规范性文献中,效力最高是()。 A.行政法规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答案】A 【解析】行政法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具备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律规范性文献,涉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律系统性解释文献和对法律合用阐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备法律规范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备重要地位和作用。 4.没有法定或者商定义务,为避免她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债称为()之债。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答案】D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义务,而是自觉为她人管理事务行为。 5.依照《物权法》有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抵押权自()时设立。 A.合同订立 B.备案 C.交付 D.登记

一级建造师复习攻略

为响应必过班老师的号召,给同学们提供一个复习攻略,也是为了新一届同学打气。全文约4000字,修修改改写了一个多星期,希望有帮助,本人没什么文采,但绝对有自信是最好的攻略.有没有之一不清楚。。。. 工作党,一建考过一建机电四科,考前三四个月开始复习,一般晚上下班后学习。 四科都是一个套路: 1、网课一套(吾思必过班提供) 2、资料两套(教材+必过班独家教材) 3、错题笔记本一个(手写,不要用云笔记) 网课:最大的作用是节约复习时间,自己需要学很久的难点,可能老师讲一下就明白了,同时老师会帮你梳理知识间的关联,挺让人省心的。 资料:知识精炼+题,培养做题的感觉,同时帮你更进一步掌握知识点。(官方教材废话多,有网课的话没有必要看官方教材,把讲义打印出来跟着听课就可以了。) 错题笔记本:它记录了你所有的薄弱点,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备考财富。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 一、考试特点 二、报考选科搭配 三、网课老师选择 四、资料选择 五、各科特点及我的复习方法、时长 六、个人建议 一、考试特点 ①、认真复习后实际通过率较高,但坚持认真复习完的人少

对于一建机电专业,毫无疑问教材为王。出题人无论怎么出题,都不可能超出教材的范围。目录框架为主,结合出题类型,判断这一章节是出判断题,还是案例题。一般精讲课程,都会给出明确的方向,这个不必担心。(我下面的截图是17年教材的,最新版的我没看)

一级建造师各个科目之间都是有一定联系的,只有有了系统的理论基础,才能够在实际工程的运用中胸有成竹。 ②、知识点在广不在深,偏题怪题极少 和学生时代的考试不同,一级建造师考试不会把单个知识点挖的特别特别深,然后出一些偏题怪题。因此在复习的时候不要过分的纠结单个知识点的深度,而是要尽量保证所有知识点都学到,不要有漏掉的。 ③、押题在于是哪位老师押,不在于机构。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但我一句话举例:比如X路和X球的总裁班自己出的押题,那就是垃圾。如果必过班找刘平玉,江汉等老师给的押题,那就绝对靠谱。简言之:哪些老师和命题组有一些联系,那这位老师的押题就靠谱。

陈印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2Z206000 (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考点工伤保险的规定★★★ P231-237 2015年2016年2017年 0分1分0分 考点工伤保险的规定★★★ 【认定工伤】(简记为:工作造成的伤害)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考点工伤保险的规定★★★ 【视同工伤】(简记为:不是工作造成的伤害)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考点工伤保险的规定★★★ 【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考点工伤保险的规定★★★ 【工伤认定争议】 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认为是工伤,不去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社保部门受理后,作出认定工伤或不认定工伤的决定,单位或职工一方不服结论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考点工伤保险的规定★★★ 1.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或者视同工伤的有()。 A. 下班途中驾车发生车祸受伤,负同等责任的 B. 因讨要被拖欠工资,在办公室自残的 C. 宴请客户时,因醉酒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D. 在隔壁工地发生大火时因自愿救人受伤的 E. 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遭殴打受伤的 【答案】ADE 考点工伤保险的规定★★★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不认为该事故属于工伤,不按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

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2013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法规葵花宝典题库考点归纳版 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答案:ABCD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 参考答案:B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

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 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参考答案:D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6(2010)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BD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 A、适用地方法规 B、适用部门规章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国务院裁决

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 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二级建造师招生简章

二级建造师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建工考试培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0404462.html,)是建工类考试培训专业网站,专业丛事建筑类执业资格证培训。培训项目包括: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八大员、助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培训。我校多年来与建设厅保持高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并邀请著名高等院校教授,教材编委、历年命题、审题、阅卷组等专家,亲临我校授课。被业界誉为建筑工程类培训的“黄埔军校”。 建工考试培训中心以“办中国建筑类最好的培训课程”为办学宗旨,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保障教学质量。近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累计数万人通过我们的服务顺利通过建筑类职业考试。 学校优势 信息渠道:我校与北京、上海等著名建筑工程培训机构信息互通,掌握最权威的考试动态,学员可少走弯路,直击目标!打造行业通过率最高品牌。 师资优势:建工考试培训中心拥有强大的师资团队,由天津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沈阳建工学院、北京交通大学、广州大学等高等学府知名教授、考试辅导专家、教材编委、命题专家组成,教学质量行业领先! 班次丰富:为学员提供最便捷、最有效的学习策略,参加面授班同学免费提供网络课程,并在原有精讲班、冲刺班的基础上,增加预热班、习题加强班、密训班、点题班。轮环学习,学会为止。 零基础班:建工考试培训中心在正式开课前开办免费公开课、现场试听课和零基础班课程,随到随学,满意交费。

承诺保障:建工考试培训中心凭借雄厚的师资、优质的培训课程和完善的服务体系,面向学员郑重承诺,只要参加协议保过班培训,出勤率达到95%以上,我们确保100%通过考试。 备注:“二级建造师相关辅导专业:建筑实务、机电实务、市政实务、公路实务、水利水电实务、通信广电实务”

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重点总结 《葵花宝典》完整版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点总结 陈老师《葵花宝典》完整版 一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2014年 葵花宝典 (精讲班) 建造师考试命题基本规律 及有效的学习路径 陈印 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4年举办至今,已历经九届。考试范围及考查重点日渐清晰。结合考试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学习路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取舍: (一)严肃的执业资格考试,尤其是标准化考试,为确保命题客观、答案确定唯一,每一道题必定应以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为依据,努力避免超出大纲和指定教材的范围,这是命题的根本原则,只有掌握这一原则才可能防止命题人和答题人各自自由发挥、才可能存在没有争议的“标准答案”。因此,学习自始至终应围绕指定教材进行,答题也必须始终根据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来作答。看到一道题,首先要坚信它是在考你书上某个角落里的某句话,而不是在考你的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如果想不起来它是在考书上哪一句话,这道题做对的可能性基本上

就很小了。 (二)考试四门课,指定教材自300页到400页不等。即使按3个月时间准备,每天2小时,总共180小时,分到每门课45小时,共2700分钟。如果书有300页,则每页教材9分钟必须消化。读完都费劲,何况还必须对相关考点透彻理解,各种题型都已熟悉。显然,如果把每一句话都当作重点来学习,是不可能完成上述任务的,也没有必要。 (三)因此,学习的首要任务是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从历年真题来看,也存在着“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的规律,各门课程的考核重点虽不是一成不变,但也是相对稳定的。以法规为例,需要重点学习的考点约有2、300个,其中许多考点往往又有多种考核方式,称之为“题型”。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可以一眼带过。 (四)对各门课程的重点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我的理解不重要,你的理解也不重要,只有一个人的理解才是真正重要的,即命题人认为哪里是重点?因此,必须让自己找到的重点尽量客观,或者说尽可能真正接近考试的重点。这就是决定整个复习成败的关键环节:真题研究。常常有人认为,真题没有价值,已经考过的题目不会再考,错!理由是: (1)许多重要的点往往是年年考次次考、一级考二级考、翻来覆去地考、换汤不换药地考。几年来,真题涉及的考点重复率至少高达80%,从这个意义来说,做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和市面上、网络上各种模拟题相比,真题水平最高,对考点的把握最透。

2017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解析答案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参考答案】B 【解析】考查法的效力层级。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教材P6 2.关于建设工程中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工程合同诉讼只能委托律师代理 B.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主要是法定代理 C.建设工程中应由本人试试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建设工程中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直接转托他人代理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教材P11 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时设立。 A.土地交付 B.转让 C.登记 D.支付出让金 【参考答案】C 【解析】本体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参见教材P17 4.甲公司是某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专利权人,乙公司未经授权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发现后,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乙共销售侵权产品800件,因乙的侵权行为,甲少销售600件。甲销售专利产品每件获利2000元,乙销售亲去哪产品每件获利1000元,乙应赔偿甲()。 A.60万元 B.80万元 C.120万元 D.160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本体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①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按照①机损:600×2000=120万元。参见教材P28 5.甲建设单位与乙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约定设计费用200万元,甲按约定向乙支付了定金50万元。如果一在规定时期内不履行设计合同,应该返还给甲()。 A.50万元 B.80万元 C.90万元 D.100万元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物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的额的20%。50+200×20%=90万元。参见教材P34。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2009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 B.商法?C.经济法 D.诉讼法 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3.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 A.合同 B.扶养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4.根据《物权法》规定,下例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B.即使抵押物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物? 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D.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5.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 A.买卖合同生效 B.转移登记 C.交付?D.买方占有 6.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A.20%?B.30% C.50%?D.80% 7.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激射行政主管部门申

请领取()。?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许可证 D.安全生产许可证 8.按照建筑法规定,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A.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允许所属法人公司以其名义承揽工程?B.建筑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之上承揽工程 C.联合体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施工企业不允许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9.关于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发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B.未经发包发式方同意且无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C.联合体各成员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D.发包方有权将单位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工程分别发包给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 10.甲乙两建筑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50%。后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索赔2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是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故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B.因约定各自承担50%,故乙公司只应对建设单位承担10万元的赔偿责任?C.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则乙公司应先对2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 D.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乙公司才应先承担全部责任 11.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是()。?A.施工企业在其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自建自用的工程B.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工程? 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工程 D.经济适用房工程 12.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联合体()。 A.可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B.必须由相同专业的不同单位组成 C.各方应在中标后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D.是各方合并后组建的投标实体 13.按照建筑法及其相关规定,投标人之间()不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 A.相互约定抬高或者降低投标报价

陈印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2Z204000 (3)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P123-125 2014年2015年2016年 0分0分0分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姓名、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动,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1. 【2013二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得知乙方公司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均发生了变更,于是要求签订合同变更协议,遭到乙方拒绝。正确的是()。 A. 原合同已终止 B. 必须签订变更协议 C. 合同主体未变更 D. 合同内容已变更 【答案】C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二、合同变更(主体不变内容变) 合同变更需当事人双方 ① 协商一致且 ② 内容明确且 ③ 合法。 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应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法律如果规定合同变更应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从其规定。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2. 合同变更的条件不包括()。 A. 须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B. 要合法 C. 必须批准登记 D. 变更的内容应明确 【答案】C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3. 某工程建设项目经招投标后确定了中标人,签订了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并予以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对施工合同进行了多处变更。在下列中,属于合法变更的是()。 A. 为提前竣工,双方协商将合同工期减少一半 B. 为减少投资,双方协商非承重部位混凝土标号降低 C. 将结算方式由固定总价修改为可调单价 D.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双方以签证形式加以确认 【答案】D 【解析】C属于阴阳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4. 某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为合格,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要求承包人“把活儿做得更细些,到时不会少了你们的”。于是项目经理在施工中提高了质量标准,因此增加了费用,则

2014二级建造师《相关法规》(葵花宝典)-陈印

全国十佳 建科教育 职业教育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Array葵花宝典 (精讲班)

建造师考试命题基本规律 及有效的学习路径 陈印 全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自2005年举办至今,已历经十届。考试范围及考查重点日渐 清晰。结合考试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学习路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取舍: (一)严肃的执业资格考试,尤其是标准化考试,为确保命题客观、答案确定唯一,每一道题必定应以 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为依据,努力避免超出大纲和指定教材的范围,这是命题的根本原则,只有掌握 这一原则才可能防止命题人和答题人各自自由发挥、才可能存在没有争议的“标准答案”。因此,学习 自始至终应围绕指定教材进行,答题也必须始终根据指定教材上的具体论述来作答。看到一道题,首 先要坚信它是在考你书上某个角落里的某句话,而不是在考你的工作经验和生活经验,如果想不起来它 是在考书上哪一句话,这道题做对的可能性基本上就很小了。 (二)考试三门课,指定教材自300页到400页不等。即使按3个月时间准备,每天2小时,总共180 小时,分到每门课60小时,共3600分钟。如果书有300页,则每页教材12分钟必须消化。读完都费 劲,何况还必须对相关考点透彻理解,各种题型都已熟悉。显然,如果把每一句话都当作重点来学习, 是不可能完成上述任务的,也没有必要。 (三)因此,学习的首要任务是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从历年真题来看,也存在着“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的规律,各门课程的考核重点虽不是一成不变,但 也是相对稳定的。以法规为例,需要重点学习的考点约有2、300个,其中许多考点往往又有多种考核 方式,称之为“题型”。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 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可以一眼带过。 (四)对各门课程的重点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我的理解不重要,你的理解也不重要,只有一 个人的理解才是真正重要的,即命题人认为哪里是重点?因此,必须让自己找到的重点尽量客观,或者 说尽可能真正接近考试的重点。这就是决定整个复习成败的关键环节:真题研究。常常有人认为,真 题没有价值,已经考过的题目不会再考,错!理由是: (1)许多重要的点往往是年年考次次考、一级考二级考、翻来覆去地考、换汤不换药地考。几年来, 真题涉及的考点重复率至少高达80%,从这个意义来说,做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和市面上、网络上各种模拟题相比,真题水平最高,对考点的把握最透。或者换一个角度来理解,历年真题是命题人本人出的模拟题,是最权威的模拟题;而市面上的模拟题却一定不是命题人本人出 的题。因此,考生万不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 (五)真题研究采用如下步骤: (1)一门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一到两遍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务必要强迫 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即答题依据要找到。 (2)把这句话划出来,边上做记号,如:一级07年单选37题,二级05年多选65题,一句一句 划好。

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中各种时间期限汇总(考试小条)

各种时间期限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 3.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 4.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 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 5.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诉讼时效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 效期间1年 6.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当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8.抵押权人折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到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9.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 记失效 10.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按时开工的,应向发证机 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11.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12.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验核施工许可证 13.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 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15.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16.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合同 1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8.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9.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 2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二级建造师知名老师推荐评价及优缺点

二级建造师知名老师推荐评价及优缺点(迄今为止最客观评价) 2018年的冬季即将到来,冬天,是学习备战考证最好的黄金阶段。二级建造师,四年之间五次考试,可以说把我折磨的“脱胎换骨”,都快成为“扫地神僧”了。2014年—2018年之间四年之间五次考试,把我从一个懵懂无知幼稚的基层工地人员,变成了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的一员。2018年11月7日,是我人生重要的时间之一,值得纪念。四年之间,可以说我积累了一点点经验,在此分享给大家,希望对考生有帮助,登上更高一层楼的阶梯。 此前,我曾经在博客里面发过一篇文章,是各科目老师的推荐和学习方法,只不过我认为有些笼统。今天再次发一篇,以飨读者。废话不说,进入正题。 先从江湖上据说最难的专业实务开始吧(以建工实务为例)。 欲征服建造师,必先征服实务,欲征服实务,必先征服案例。这句话可以说是铁律。是否正确,当然正确。可是,建造师实务,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啊,实务科真的可望不可即吗? 不是。 我的建议是:征服实务,要掌握好方法,选对老师。这个很重要。 先说方法:二级建造师实务,大家都知道,40分选择题(单选20分,多选20分,规则不再赘述)和四道大题,80

分案例,一共120分,要想达到卷面成绩的60%,谈何容易?有人说:二级建造师,简单,不值钱,多简单容易啊,考一次就能过,考不过真笨。 这样的人,我只能回怼你一句:在工地,你离挨揍不远了。 首先,40分的选择怎么抉择:我的建议是:能看书就看书,看书的话,能记多少就记多少,选择题,有个印象就行,不过宁缺毋滥。如果看不进去书,怎么办?听课。谁的课?下面再说。选择题,单选40分,你至少要给拿到20分左右。为什么?很简单。拿到了20分左右的选择题,后面80分的案例,你只要拿到50分左右就能通过最难的实务了。案例本身就是个硬骨头嘛!你要是拿到10分左右的选择题分数呢?那对不起,案例80分你要努努力了。你说案例分数容易还是选择容易呢?自己说。不过,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分数线,你要心里有谱,这几年分数线都是提升的呀!别指望分数线啦,你要是指望分数线,自求多福吧。这是选择。 80分的案例呢?是不是脑袋嗡一下子? 嗡一下,就对了。 其实拿下案例,我在这里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没有捷径可走,面对现实吧。听课行不行啊?行。不过主要还是在你自己身上。身上哪里?心和手。此话怎讲? 心,要静下心来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总结(葵花宝典第二季)

20XX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及相关知识 葵花宝典第二季(Mr.陈) 第一章基本知识必考25分 1、法律体系 名称调整的关系重要例子 宪法国—民 民法商法民—民招投标法 行政法官—民建筑法 经济法民—民(有国家监督)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 社会法劳动、保障、福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 刑法国—犯人刑法 诉讼法规范诉讼程序三大: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法 2、法的效力层级:上位优于下位,特别优于一般,新优于旧。 需裁决的情况: 1)同一机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同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同时: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3)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不同时,国务院裁决。(10年考过) ◆案例要点:1)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与承建的合同效力。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合同为判决依据,只在合同约定以审计为依据、约定不明、约定无效,才能将审计结论作判决依据。2)审计结论不影响合同,不作为合同纠纷、结算依据。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押题) ◆案例要点: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活动 法定、指定代理均为法律指定,委托代理则随意 5、无权代理3种:1)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6、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案例要点:行为人无权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空白合同书及介绍信),该代理行

为有效。 7、物权分: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对他人的动产、不动产,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利、地役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登记不设立 地役权---------------------不登记也设立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不登记也生效 不动产物权-----------------不登记不生效 ◆案例要点:合同生效与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无关;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也有权继续履行合同。 8、1)脱落、坠落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应承担侵权责任。 2)倒塌造成损害,建设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因其他人原因,由其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3)抛掷品造成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除证明自己的除外)---推定过错9、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20、实用新型10、外观设计10 (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不能延期)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3性:新颖、创造、实用性 外观设计应具备5性:3性+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10、注册商标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可以续期 11、软件著作权保护期50年 买正版软件的3个权利:装入、制作备份、必要修改(改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别人提供)。 12、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确定4法:1)实际损失,2)所获利益,3)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4)法院确定。赔偿还应包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13、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担保方式5种:保证(最常用)、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合同:1)保证人与债权人书面订立 2)保证方式分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约定不明,按连带执行 3)不能做保证人的: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单位及社团(学校医院幼儿园)、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可随意转让 14、质押分动产和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含1)汇票支票等票据,2)股票,3)知识产权,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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