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文件

第1条.投标单位须知

1.1凡参加投标者,必须是已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

1.2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

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3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条款,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

料。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理解招标条款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1.4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

以说明不计或减免。

1.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及工程项目经理、预算员参加。不得委派其他施工单位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

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经营手册、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入杭施工许可证(企业/项目经理IC卡复印件)等证件。

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1.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单位最终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和装修材料封样施工,招标

单位保留进一步修改的权利。

1.8样板房所有产品现场已经完成,并且甲方确认材料,要求各单位自行仔细核对现

场样板房内乙供材料报价,甲方将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进场验收。

1.9室内装修工程成品保护要求按照合同附件万科成品保护要求执行(详附件);公

共部位成品保护按照现场保护要求执行;其中各项费用请准确投标时投报,后期不予调整。

1.10龙湾花园一期5-9#分两个标段,投标单位须参与所有标段投标,甲方根据投标情

况进行标段划分,并不保证中标标段数量。

第2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温州万科龙湾花园一期一二标段精装修总包工程

2.2.工程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瓯海大道以北、龙江路以东

2.4.

材料清单:甲供及甲分包材料清单详细见附件。如有与清单矛盾,以清单为准:

甲供材料

甲限、甲定乙供材料

分包工程 1、 PVC 、UPVC 、PPR

管材及管件 2、 墙地砖 3、 户内配电箱 4、 弱电信息箱 5、 开关面板、插座 6、 卫浴洁具、五金、

龙头

7、 室内灯具(不含

装饰灯) 8、 内墙涂料 10、防水涂料

1、 轻钢龙骨、石膏板:拉法基、可耐福、杰

科;

2、 木工板:兔宝宝、千年舟(优于E1)

3、 电线电缆:永通(杭州电缆有限公司)、宝

胜(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远东(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熊猫(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网牌、瓯美、浙江开开、威尔鹰、兴乐

4、 弱电线缆:上海天诚、上海申亭、杭州中

江、扬州赛格

5、 电话线、网络线:鸿雁、宁波一舟

6、 阀门(DN<50):永享、埃美柯

7、 阀门(DN ≥50):欧特莱、冠龙

8、 人造石:荣冠莎安娜或同档次

9、

密度板(优于E1)、多层板(优于E1) 10、

瓷砖:马可波罗PF6018C ∕600*600、马可波罗PW6016∕600*600

1、 中央空调

2、 地热

3、 直饮水系统

4、 浴霸、新风系统

5、 淋浴房

6、 地板、踢脚线(地龙安装由

装修的单位完成) 7、 户内门(含门锁)、门套 8、 进户门、门锁 9、 收纳系统

10、厨房橱柜(含厨房电器、水槽龙头)

第3条. 工期要求

工期每拖延一天,招标方有权向施工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并

有权追索因工期延误导致无法按期交付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4条. 工程质量目标及奖罚

4.1.

具体的交付质量标准:施工质量 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

以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经建设单位核定,装饰工程达不到建设单位验收要求或有明显质量隐患时,罚中标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

4.2.实测实量要求:需满足万科《产品质量实测操作指引》A5版要求,现场配备实测

实量专员(2人/楼栋),并确保集团及公司检查综合评分不低于93.05分(实测97%*65%+观感80%*15%+规定动作90%*20%);安全文明施工评分不低于87分。增加过程奖励基金5元/m2,具体分配后期由项目部定;

4.3.装修四化要求:

a)集中加工场地布设于各自标段内地下室(采用彩钢板搭建,搭建要求不得低于温

州万科龙湾花园四化管理策划),具体位置由招标方指定,每标段集中加工场面积不小于300平米,成立四化管理小组负责集中加工场地管理,住宿自行解决,现场不得设置任何住宿,所有材料批量加工必须在集中加工区内完成;

b)图纸深化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瓷砖石材、轻钢龙骨、板材等排版图和下料单、

开关定位及控制布置、木基层加工尺寸、灯具、空调、插座布置、给排水定位、给水系统图。

c)其它内容详见附件《装修房新四化管理指导手册》。

4.4.成品保护要求:《成品保护标准化实施细则》。

4.5.奖罚制度:

4.6.季度奖罚::

(1)评定依据:

?集团、区域在建项目产品质量季度评估结果,当项目存在多个标段时,以标段为

单位,进行区域内排名(精装修总包与土建总包一样以标段为单位参与区域内排名评比),对各标段总包进行相应的奖罚。

(2)奖罚条件及额度:

?区域内排名前九名的标段设置10~20万基础奖金,区域内排名倒数后九名的标段

设置10~20万基础罚金。

?奖金与最近一次总包进度款一并支付。罚金在当月总包进度款中扣除。

4.5.2.单项处罚:

(1)被区域、集团拉闸,取消获奖资格,总包每次处罚5万元;

(2)发生安全事故,取消获奖资格;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收取违约金10万;发生重

大安全事故,收取违约金20万;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收取违约金40万。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较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

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1至2人;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对公司产生负面

影响;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3至10人;或死亡1至2人;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含);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含5人)。

第5条.工程保修期限

常规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防水工程五年。

5.1.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

(a)本月申报上月工程量,工程经甲方、总包、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款申请、发票等

付款手续齐全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该批合格工程量进度款,进度款与实测实量分数挂钩,具体比例如下:

(b)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 80%,即停止支付。(3)结算款:通过甲方及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将工程完整移交给甲方、办理完工

程结算手续、收到乙方付款文件(付款申请、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结算总价的95%;

(4)对乙方应支付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甲方有权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

(5)甲方在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时,将采取转账方式支付。

(6)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日期为每月的22号,乙方在此日期之前5天,需办理好付款手续,否则延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保修款支付:留取合同总价的5%为保修金,保修期5年;

(a)保修期:普通装修项的保修期限为二年,防水工程为五年,从项目入伙之日算起

(如分批交付,则以首批大体量交付入伙之日起算)。保修期间,如乙方的维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及有关赔偿将从保修金中扣除支付,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b)无防水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方式:二年期满后一月内,将保修款余额(扣除两年保

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办理保修付款返还剩余保修金。

(c)有防水工程的保修金返还方式:二年期满后一月内,将保修款余额(扣除两年保

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办理保修付款返还剩余保修金70%。

剩余款项待防水保修期满后一月内,扣除相应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办理保修付款一次性返还。

(d)每次保修款结算前乙方的质量情况和维修情况需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见工

程验收和保修条款)。

第6条.工程承包方式

6.1.实行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

方式。

6.2.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

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3.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中标单位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

包单位上报招标单位,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实行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招标单位负责的责任制。

6.4.中标单位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6.5.本工程中标单位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单位提供的考察项目的施工单位项

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须具备万科同类型项目批量施工业绩,甲方评价良好,且在投标阶段经甲方面试确认),否则,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后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7条.工程投标报价须知(详见招标清单)

若对招标清单工程量有异议请在招标答疑前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第8条.评标原则

8.1.有严格的保证措施,确保工程按投标工期完成。

8.2.能保证工程质量:

a. 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全面、合理;

b. 施工方案、措施明确、有力;

c. 选用机械设备合理;

d. 质量目标明确,组织、技术措施落实;

e. 施工管理严密,制度健全。

8.3.合理低价者优先中标。

8.4.对本招标文件所述各项要求,在投标书中应体现出上述要求满足程度,作为竞争

条件。

第9条.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A 商务标

(1)投标书(标函)、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及投标综合说明;

(2)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全部报价单;

(3)投标单位对工程缺陷实施两年(24个月)免费维修保养的承诺;防水工程要求5年免费保修维护。

B 技术标

(1)投标单位拟在本工程中执行的规范及技术规程的目录;

(2)投标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3)投标单位对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4)投标单位对保证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

(5)投标单位对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同合同附件资料);

(6)投标单位拟实施的施工进度计划;

(7)投标单位对配合总承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具体措施;

(8)投标单位需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的详细要求和条件;

(9)投标单位中标后负责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

(10)投标单位中标后为本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及器材一览表。

第10条.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0.1.投标单位按第十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装订成册。正

本须加盖正本章,如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单位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并授权一个人

签署。

10.3.全套招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种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进行

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证明。

第11条.投标日程安排

第12条.

12.1.招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封中,并在包封上盖公章,标明“正本”

和“副本”。投递地址:温州市上江路198号新世纪商务大厦A座21F杨广收

12.2.包封都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并具有下列标志:

a. “投标承包投标书”;

b. 2012 年 7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前不得开封。

12.3.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至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按废标处理,同时将原

封退给投标单位。

12.4.投标单位需在回标文件中提供乙供材料所有清单,注明品牌、产地、规格型号、

厂家等内容。

第13条.无效标书条件

13.1.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对被认定无

效标书的,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进行解释:

13.2.投标书未在本次招标“结束日期”之前在万科采购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ca440586.html,)

成功上传;

13.3.要求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招标人;

13.4.投标书资料不齐全,基本上不符合、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3.5.收到的投标书太少,不能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13.6.材料样板不符合要求,经调整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

13.7.投标者有下列行为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4.7.1.投标者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

14.7.2.投标者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14条.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60天(不超过60天)。在此期间,

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4.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束。

第15条.差错修正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所有计算上的累加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5.1.当以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5.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差异应以标

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5.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细目价。

15.4.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

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书不予评审。

15.5.投标人在网上的电子版投标书与打印的纸质版标书不一致的,招标人以加盖公章

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16条.标书澄清

16.1.在评标阶段,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投

标书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和分析资料,但不应提出更改

投标报价、及其它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复。

16.2.投标人的答复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如投标人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招标人将仍按投标书内容进行评标或将其

视为无效标书。

第17条.中标通知书

17.1.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其

中一个标段或所有投标;有权拒绝标价最低或其它任何标价的投标书;并不承

担由此而引起对投标人产生任何损失的责任,且投标人将不获任何解释。投标

担保金退还给投标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7.2.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均为后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备相同的合同效

力。

17.3.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交由与其中标人

确认,然后再发出中标通知,确认后的附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中标通知在PDC

采购平台以电子邮件及短信形式发出。

17.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人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或在本标书规

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该中标人

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18条.合同签署

18.1.在发出中标通知到合同正式签署前,所有投标确认的条款一样具有约束力,中标

人需尽量协助招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相应的工程配合工作,否则,招标方保留

取消其中标资格,而将合同授予其它投标方的权利。

18.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30日历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19条.其他

19.1.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

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投标单位可在截止投标前5天就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

位修改。

19.3.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

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提出更改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19.4.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误解造成的误差,开标后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19.5.中标与否均书面通知。

19.6.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协议专项条款在回标时不必填写

但需盖章予以确认,如有不同意见请另附说明。

第二章投标书

致:温州万科力天臵业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图纸、

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照上述要求承包温州万科龙湾花园一期标段精装修总包工程施工任务。

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按甲方商务标编制说明为原则计价。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工期在完成。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项目经理每周工作日常驻现场。

5.我方明白你方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也不

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

6.我们确认本投标己考虑招标单位已向我方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7.我方接受你方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和保修条款服务内容。

投标单位(签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地址: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第三章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在本书上签字的 (公司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投标单位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投标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温州万科力天臵业有限公司的温州万科龙湾花园一期标段精装修总包工程的签约活动。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合同签约、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清单

附件二:图纸

附件三: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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