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钩吊具的材质-检验和报废标准

吊钩吊具的材质-检验和报废标准
吊钩吊具的材质-检验和报废标准

吊钩吊具的检验和报废标准

吊钩是起重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它的材质、制造工艺、质量维护检查等任一环节疏于管理,都会直接造成事故。因此,对吊钩必须严格控制材质、检验和报废标准。

1、材质

1.1、吊钩材料必须采用优质低碳镇静钢或低碳合金

1.2、板钢一般应用GB700—79《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A3、C3钢(在GB700—88中为Q235钢)或GB1591—88《低合金结构钢》中规定的16Mn 钢。

2、吊钩的检验:

2.1、凡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吊钩,以1.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

2.2、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吊钩,检验载荷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表2的规定试验;

2.3、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在没有任何明显缺陷和变形的情况下,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25%;

2.4、吊钩应能支持住2倍的检验载荷而不脱落;吊钩应具有制造单位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

3、报废标准

吊钩出现下述任何情况时,应报废:

3.1、裂纹;

3.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10%;

3.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度;

3.4、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3.5、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3.6、板钩心轴磨损达5%时,应报废心轴;

3.7、发现吊钩焊补以及其他吊钩受到高温、强腐蚀和超过企业规定的期限等。

3.8、吊钩磨损严禁自行修复处理后重新使用。凡磨损超标一律报废处理。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详]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118-2006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 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 2、在一个捻距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 3、绳股断裂; 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 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围,d1≥4d/3; 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 6、钢丝绳被压扁; 7、扭结、弯折; 8、钢丝绳严重锈蚀; 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 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 11、套管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 12、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 定执行。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一、吊带安全使用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

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 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 的十分之一。 4.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 吊带出现死结。 7. 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一)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编制接头是否松动,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 (二)保养注意事项 1.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2. 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3.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定点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4.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5. 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6.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锻造吊钩、板式吊钩 1、有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扭转变形超过10%。 5、危险断面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6、板钩衬套磨损量达到厚尺寸的30%时,应报废衬套。 7、板钩心轴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5%时,应该报废心轴。 8、板钩铆钉松弛后损坏,板间间隙明显增大,超过制造厂规定时,应更换铆钉。 链环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3%时,应报废。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他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时,应报废。 3、存在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度、锐利横面凹痕时,应报废。 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时,应报废。 钢丝绳吊索具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同向捻绳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交互捻绳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10%。

2、钢丝绳局部损坏,有3根或更多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3、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编接处附近及编接连接绳股中。 4、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5、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6、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压破、芯破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直径的20%。 7、钢丝绳热损坏。 8、编接处严重压扁、磨损,或直径缩小到原直径的95%。 9、链环的报废应符合“吊链”的要求。 抓斗的检查标准 1、抓斗的刃口板和齿,磨损或变形严重时,要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2、保持滑轮与其他物体外轮廓的间隙适当,间隙过小滑轮磨损罩子,间隙过大,会造成钢丝绳松弛脱槽或夹在罩子与滑轮轮缘之间。 3、起升平衡梁上和闭合机构滑轮组上的楔壳出口处,容易发生咬上或切断钢丝绳的现象,应经常检查楔壳出口处的圆角光滑程度,如果粗糙或已磨出尖棱,须将圆角处重新锉光滑。 4、当铰轴磨损达原直径的10%时应更换铰轴,衬套磨损超过原壁厚的20%时应更换衬套。各铰点应经常加注润滑油。 起重电磁铁

吊索具报废标准修订稿

吊索具报废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报废标准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

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 一、吊索具 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 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图5—11 吊索 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其表达式为: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 工作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支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 吊挂分肢数肢间夹角α与铅垂线角 度β 吊挂方式系 数 1 -- 1 2 0°~90°0°~45° 1.4 90°~120°45°~60° 1 3 -0°~45° 2.1

-45°~ 60° 1.5 4 0°~90°0°~45° 2.1 90°~120°45°~60° 1.5 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支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的极限工作载荷 吊索分支数分支与铅垂线的最大夹角(βmax) 吊挂方式系数2 3 4 ≤45° 1 1.4 1.4 2 3 4 45°<βmax≤60° 1 1 1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单支吊索不同吊挂方式的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20选取。 表5—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附件2: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1、吊带报废标准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吊带出现死结; (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 (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3)严重折弯或扭曲; (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 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 (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 (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 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起重吊索具使用、检验和报废管理制度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吊索具报废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检查和报废管理程序,防止由于错误使用或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而发生伤害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索具。 三、引用标准文件 1、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2、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4、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四、本标准规定的起重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重物的固定或活动器具(包括钢丝绳、组合钢丝绳、吊链、组合吊链、吊带、吸盘、卸扣、吊钩、吊环等)。 第二章报废标准 一、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具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起重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报废标准细则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的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 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4.7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的报废标准 5.1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 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的报废标准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内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装带的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装带的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装带的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装带一般采用高强力聚酯长丝制作,具有高强度,耐磨损,抗氧化,抗紫外线等多重优点,同时质地柔软、不导电,无腐蚀并对人体无任何伤害,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吊装带的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 吊装带的安全使用 1. 吊装带在工作时,不准拖拉,以防损坏吊带; 2. 吊装带不准确性打结使用,承载时不准确性转动货物使吊带打拧; 3. 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 4. 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 5.不要把吊装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

吊装带的检查检验 1. 有无穿孔、切口、撕断; 2. 有无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 是否有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现象; 4. 纤维表面是否粗糙易于剥落; 5. 吊装带有无出现死结; 6. 吊装带表面是否存在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7.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是否裸露。 吊装带的报废标准

1.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 吊装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 吊装带出现死结; 6. 吊装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7.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8. 经常疲劳使用无损1年需报废。 青岛恩诺起重吊索具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源于德国JDT专利材料ENORM,是德国JDT工业产品部为开拓中国区市场所设立,负责JDT公司工业产品在中国区的分销服务。青岛恩诺主要经销如下产品:德国进口JDT吊索具,德国进口链条索具,德国ENORM10级产品系列,ENORM10级链条,8级产品系列,德国JDT吊点吊环产品系列,可旋转吊点,旋转吊环,焊接吊点,万向旋转吊点,万向旋转吊环,侧拉吊环,焊接吊环,模具吊环,进口卸扣,吊钩,索具配件,德国进口钢丝绳索具,吊装带,链条栓紧器,拉紧器,风电专用吊索具,起重钢板钳,吊梁等索具产品。 以上这些内容相信对大家而言,对于吊装带的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有所了解了,如果大家觉得有帮助,麻烦在文档下方给小编点赞,谢谢~~~

起重吊索具使用、检验和报废管理制度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吊索具报废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检查和报废管理程序,防止由于错误使用或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而发生伤害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索具。 三、引用标准文件 1、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2、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4、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四、本标准规定的起重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重物的固定或活动器具(包括钢丝绳、组合钢丝绳、吊链、组合吊链、吊带、吸盘、卸扣、吊钩、吊环等)。

第二章报废标准 一、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具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起重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报废标准细则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索具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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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吊索具报废标准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2: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1、吊带报废标准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吊带出现死结; (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 (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 (3)严重折弯或扭曲; (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 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 (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

(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 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3)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 (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 (7)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且不能排除时。 5、吊钩报废标准 当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吊钩表面出现裂纹、裂痕;

起重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起重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的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4.7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的报废标准 5.1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 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的报废标准 6.1 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时报废; 6.2 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时报废; 6.3 产生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时报废; 6.4 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时报废; 6.5 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时应报废; 6.6 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时报废;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

: 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 一、吊索具 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 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 图5—11 吊索 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其表达式为: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 工作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支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 吊挂分肢数肢间夹角α与铅垂线角 度β 吊挂方式系 数 1) - -1 2 0°~90°0°~45° 90°~120°45°~60°1 3-…

0°~45°-45°~60° …4 0°~90°0°~45° 90°~120°45°~60°! 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支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的极限工作载荷 吊索分支数分支与铅垂线的最大夹角(βmax)吊挂方式系数2 3 4≤45° … 1 2 3 445°<βmax≤60° 1 | 1 1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单支吊索不同吊挂方式的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20选取。 表5—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 #

吊具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具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1、钢丝绳吊具在使用过程中,钢丝绳断丝紧靠一起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吊具应予报废。 2、钢丝绳吊具使用过程中,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集中在任一绳股里,只要超过10根断丝,钢丝绳吊具应予以报废。 3、钢丝绳吊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钢丝绳断股,应立即报废。 4、钢丝绳吊具钢丝绳外部磨损,直径减少5%,应予以报废。 5、钢丝绳吊具外部腐蚀,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绳股松弛,应予以报废。 6、钢丝绳吊具使用过程中出现钢丝绳变形,如波浪形,内部绳芯挤出,笼状形,应予以报废。 7、钢丝绳吊具使用过程中部分钢丝绳被外力压扁,最小直径小于或等于原直径的一半,应予以报废。 8、钢丝绳吊具受到特殊热力的作用,其表面出现可识别的颜色时,应予以报废。 9、以上报废标准与国家起重用钢丝绳报废标准(GB5872-86)一致。 注意: 1.纲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所用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润滑时应特别注意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如平衡滑轮处的钢丝绳; 2.领取钢丝绳时,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合格证,以保证机械性能、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 对日常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进行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处的检查,并作出安全性的判断。 尼龙吊装绳报废标准 1、严禁在80℃以上环境中使用; 2、严紧用锋利工具钩钓; 3、严禁使用时将尼龙吊装绳在地上拖拉、摩擦; 4、吊绳表面出现断丝,磨损面达到3%,应降级20%使用,磨损面达到6%,应予以报废; 5、吊绳出现伸长5%,应予以报废; 6、吊绳出现严重断丝、断股、打结,应予以报废; 7、严禁与酸、碱性溶液接触,若有接触应立即报废。 柔性吊带报废标准 1、柔性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柔性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柔性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柔性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柔性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柔性吊带被快口利器隔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柔性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附件2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1、吊带报废标准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 (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 (3)严重折弯或扭曲; (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 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可见断丝总数超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6在无规律分布损坏: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 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 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 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索具检验、报废标准与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具索具、检验、报废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工作,规吊具索具采购、自制、使用、检验、安全管理程序。吊具索具属起重机械作业必备的工装附具,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为加强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钢管公司各直属单位。 3 引用文件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 4 术语:本制度规定的吊具索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含吊钩、钢丝绳、磁盘吊、天平、抬梁、卸扣和各种软吊带等)。 5 管理原则 吊具索具管理属归口管理,规吊具索具的采购、自制、使用、检验报废的管理程序,按照“分线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吊具索具相关的安全管理职责。 6 管理职责 6.1 物流中心 6.1.1 负责公司吊具索具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6.1.2 组织相关单位对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6.2 检验部门 6.2.1 参与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6.2.2 负责集团公司自制吊具索具质量控制工作。 6.2.3 负责外购吊具索具入库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6.3 生产部 6.3.1 负责公司在用吊具索具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3.2 负责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资格的认定、审批。 6.3.3 组织对外供特殊吊具索具的试用、认定工作。 6.4 使用单位 6.4.1 负责落实本单位吊具索具安全管理职责,对吊具索具的本质安全性和使用安全负责。 6.4.2 负责对本单位在用吊具索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6.4.3 负责对本单位使用吊具索具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额定负荷 破损程度 2% 4% 5% 7% (标准) 起吊重量 100% 90% 80% 50% 报废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内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118,2006标准,钢丝绳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 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 2、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 3、绳股断裂; 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 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 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 6、钢丝绳被压扁; 7、扭结、弯折; 8、钢丝绳严重锈蚀; 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 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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