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

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
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

附件1

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深入推进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及其他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生产、使用、运输或存储,化工装置或设备密封点数量不小于5000 点的各类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和环境监督管理,亦适用于相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8170 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石油化学工业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3.2 石油炼制工业

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蜡、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

3.3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有机化合物:(1)在太阳光紫外线存在下,可与氮氧化物发生反应产生光化学氧化物;(2)20℃下蒸汽压大于10Pa;(3)标准大气压下(101.3kPa)下沸点不高于260℃。

3.4有机毒性大气污染物(OHAPs)

已知或疑似引起癌症或其他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如生殖影响和生理缺陷及严重恶化环境的有机空气污染物,参见附录 A。

3.5 轻液体

在工艺条件下呈液态,且蒸气压大于0.3 kPa(20℃时)的VOCs组分质量分数之和不低于20%的物料。

3.6 重液体

除气体和轻液体以外的含VOCs物料。

3.7 密封点

采用密封措施,阻止设备流体从相邻结合面间或开口处向外泄漏的点位。

3.8 泄漏排放源

原料中间体存放区、生产车间、输送管道、生产装置、中间罐、灌装线、危险废物暂存库、产品等存储库、污水池、废气处理设施、投料口、采样口以及任何易产生挥发性气体泄漏的场所和所有挥发性气体排放源;以及阀门、法兰及其他管道连接设备、泵、压缩机及压缩机密封系统放气管、卸压装置、开口阀门、搅拌器密封口、通道门密封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设备的泄漏排放。

3.9 设备泄漏

设备泄漏是指因各类泄漏排放源密封失效或密闭性差,致使内部物料逸散至大气中,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现象。设备泄漏需通过感官检查或仪器检测发现和判断。

3.10 泄漏控制浓度

指在相关排放标准或法规中规定的,在泄漏排放源表面测得的VOCs 浓度值,表示有VOCs泄漏存在,需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它是一个基于经校准气体校准的仪器的测定读数。

3.11 泄漏检测与修复

泄漏检测与修复是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逸散、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该技术采用固定或移动检测仪器,定量检测易产生挥发性气体泄漏的场所和所有挥发性气体排放源,从而控制VOCs逸散、

泄漏排放,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简称LDAR。

3.12 校准气体

指校准时用于将仪器读数调节到已知浓度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校准气体通常是接近泄漏控制浓度的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

3.13 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

指平衡气体为高纯空气、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的有证气体标准物质。

3.14 响应时间

指仪器测定VOCs浓度时,从仪器读数开始变化到仪器最终显示稳定读数的90%浓度显示所需要的时间。

3.15恢复时间

指仪器测定VOCs读数稳定后,将探头瞬间切至零气,仪器读数降至稳定读数的10%所需的时间。

3.16 难/险检测组件

离地面5米以外或离平台2米以外的组件,或可能导致检测人员暴露于直接或间接性危险的组件。

3.17 净检测值

扣除环境本底值的检测值,单位通常为μmol/mol(ppmv)。

3.18 环境本底值

在未受污染影响的情况下,其化学元素分布的正常值,单位通常为μmol/mol(ppmv)。

4 LDAR项目建立

4.1 检测对象确定

4.1.1审核工厂的物料平衡表、工艺流程图(PFD图)、管道流程图(PID图)、操作规程、装置平面布置图等内容。

4.1.2 分析装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各类助剂的组分和含量,确定需要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装置。泄漏检测对象应包括作业流体为VOCs含量占比不低于10%(重量百分比)的设备,或OHAPs含量占比不低于5%(重量百分比)的设备。流体作业负压(指绝对压力低于96.3kPa,

以下同)运行或年作业时间不大于15天的设备、屏蔽泵、磁力泵、泄放口接入装置管网的泄压设备(安全阀),可免于检测,但应记录并申报。

4.2 设备编号

用唯一标识符(ID)标识每一个需检测设备,编号规则见附录 B。将特殊的设备(难/险于检测、低泄漏、免于检测)单独编号存档。编号可按照空间位置和工艺流程可将受控设备划分为多个群组。如将分液罐划分为罐顶安全阀群组、压力表群组、放空及人孔群组、液位计群组等,除空冷器外,每一群组包含的受控密封点应控制在1~30个范围内,且在同一操作平台可以实施检测。赋予每个群组唯一性编码,通常可采用装置名称拼音简称或采用企业设备管理系统中的装置代码加四位数字。例如常减压蒸馏的某一群组可表示为:ZL-0227。可通过现场挂牌、拍照或PID标识等方式实现群组准确定位。在电子版本管路和设备图纸中标记目标检测组件ID号,将ID号在现场比对确认,确保在用设备各组件与ID号和图纸标签一一对应。如有变化,应随时更新。

4.3 泄漏检测

4.3.1 检测仪器

开展LDAR的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应配备VOCs定量检测仪器。仪器应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要求:

①仪器检测器类型包括催化氧化检测器、火焰离子检测器、红外吸收检测器、光离子检测器等。实施检测前应通过查证或实验手段确保所采用的仪器检测器对所测主要 VOCs或 OHAPs组分有响应。

②测定仪器的量程应能满足规程中的泄漏浓度控制限值,且其分辩率应保证规程中的泄漏浓度控制限值的±2.5%范围内可读。

③仪器应配置一个能向检测器提供持续流量的电动采样泵,在采样探头顶端安装玻璃棉塞或过滤器以保护仪器,且在探头前测得的采样流量应在(0.10~3.0)L/min 内。

④仪器须具有防爆安全性,仪器必须通过有资质的仪器仪表防爆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的防爆安全检验认证。

常规检测仪器应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作为

LDAR 检测仪器投用。检定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3.2检测所需试剂

需配备两种标准气体用于仪器校准和性能评估:

①零气:洁净空气,其中VOCs 含量应小于10μmol/mol ,以甲烷计。 ②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平衡气体应为高纯空气,参考化合物浓度与泄漏控制浓度(或标准浓度限值)接近,其不确定度应在2%内。

4.3.3检测频率

①每个季度,对介质状态为气体/蒸汽或轻液的动设备/组件,进行一次仪器定量检测。

②每半年,对介质状态为气体/蒸汽或轻液的静设备/组件,进行一次仪器定量检测。根据泄漏风险可加大检测频次。

4.3.4检测步骤 ① 检测环境条件

现场检测应在仪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能正常工作的环境条件下实施。超出使用环境条件,应获得仪器制造商对使用条件的书面认可。雨雪或大风天气(地面风速超过10m/s )应禁止作业。

②环境本底值检测

每套装置或单元至少每天进行一次环境本底值测试。每次测试至少取5点,测试点位如图1所示,测试点距密封点最近不小于25厘米,将5个测试值取平均值作为当日装置环境本底值。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密封点或群组附近的仪器读数与装置环境本底值无明显变化(仪器读数低于3倍装置环境本底值),以装置环境本底值作为该密封点或群组的环境本底值。

图 1

环境本底值检测位置示意图

③检测与读数

将仪器采样探头在密封点表面移动,采样探头与密封点边线保持垂直,采样探头移动速度不超过10cm/s。如果发现指示值上升或仪器报警,放慢采样探头移动速度直至测得最大读数,并将采样探头保持在出现最大读数的位置,在该位置的检测时间不少于2倍仪器响应时间。

④泄漏确认与标识

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即为设备泄漏:

——感官检查,发现设备表面存在可见泄漏,即:“跑冒滴漏”、“异常声音”、“异味”等现象;

——净泄漏浓度检测值大于泄漏浓度控制限值,泄漏浓度控制限值如表1所列;

——快速泄漏检测法中采用光学成像仪获得泄漏信息/影像,并用常规泄漏检测仪器确定泄漏浓度。

——密封点有滴液。

表1

泄漏设备应悬挂显著带有编码的标识牌,且应根据要求及时记录并进入修复工序。

4.4 泄漏修复

4.4.1首次修复

当检测过程中,发现有组件检测值超过泄漏阈值,检测人员应与企业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安排设备维修。在检测到泄漏后5天内,企业应及时进行首次尝试维修,并将过程中的数据录入管理系统中或及时建档保存。

4.4.2最终修复

在首次尝试维修后泄漏仍未消除,需进行再次维修或与监管部门协商

将组件移入延迟维修清单中。最终维修的期限为自发现泄漏之日起15天。

4.4.3延迟修复

泄漏之日起15日内仍未完全修复的密封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纳入延迟修复范围:(1)装置停车条件下才能修复;(2)立即维修存在安全风险;(3)泄漏密封点立即维修产生VOCs排放量大于延迟修复的排放量。修复时间不得迟于泄漏后6个月内。

延迟修复应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说明并预计消漏的时间,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消漏,延迟修复的设备应在下一个停工检修期间进行修复。延迟修复的设备仍应按规定检测频率检测并记录。

4.5 检测质量控制

4.5.1仪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在仪器预热和零气校准后,向仪器采样探头通入参考化合物的标准气体,按标准值来调节仪器读数。如果仪器读数无法调整到合适的浓度值,表明仪器有故障,在使用前必须予以排除。校准可以是单点浓度,该点浓度应接近泄漏控制浓度或标准浓度限值,也可以进行多点校准,泄漏控制浓度或标准浓度限值应在校准浓度的范围之内。

4.5.2对检测器进行定期漂移校准,使用的气体仍用当天的标准气,仪器校准的相对误差(漂移测试值-校验实测值)/校验实测值)应小于10%,否则当天检测值无效。

4.5.3实施LDAR项目的单位应具有化工设计或环境工程设计资质,泄漏检测技术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

5 项目质量保证与控制

5.1 LDAR质量管理体系

5.1.1 LDAR质量管理可纳入企业现有质量管理或HSE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质量管理或HSE管理体系的企业,应单独建立LDAR质量体系。

5.1.2检测点位达到5万个及以上的企业应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并建立设备泄漏与检测修复数据管理平台;检测点位2000个点以上的企业应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按指南要求定期检测、修复密封点,并按要求记录相关数据并保存。

5.2数据记录

LDAR数据管理平台应记录以下信息,并有效保存2年:

1、所有排放源基础信息,详见附表1、附表

2、附表3。

2、设备泄漏检测数据,详见附表4。

3、设备维修数据,详见附表5。

4、不可达密封点备忘表,详见附表6。

5、所有排放量计算数据,根据周期性检测数据,参考《附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中对应方法进行计算,并填写相关表格。

6、企业泄漏检测现状评估年度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报告、检测流程图、泄漏点及无组织排放情况汇总表及检测结论、主要泄漏点修复及无组织废气整治建议等。

7、企业实施LDAR环境绩效评估年度报告,包括实施LDAR前泄漏量、实施LDAR后泄漏量、VOCs及恶臭物质减排量等。

8、所有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

9、采用红外气体成像检测,应保存泄漏视频。

6 LDAR项目申报

LDAR技术实施情况应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形式进行申报,包括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所有排放量计算数据,以及企业泄漏检测现状评估报告和企业实施LDAR环境绩效评估报告,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至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附表A:工业常见VOCs和OHAPs名录

备注:CAS号(CAS Registry Number或称CAS Number, CAS Rn, CAS #),又称CAS登录号,是某种物质(化合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序列(Biological sequences)、混合物或合金)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

附录B:设备编号规则

1 编号原则

设备编号的目的是便于企业有效的管理本指南中的检测设备,及有效实施LDAR(包括巡检、检测、修复等)。本指南规定了设备编号需包含的组成部分,具体的序号规则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进行设计。

设备编号组成如下:

①装置编号—②区域编号—③楼层编号—④设备类型—⑤流体状态—⑥检测位置

2. 编号示例说明

(1)装置编号指设备所在装置位置,例如M01;

(2)区域编号指设备在装置的区域编号,例如N01;

(3)楼层编号指设备所在的区域中,具体的楼层位置,例如01F;(4)设备类型指设备的类型,按如下字母缩写编号:

——泵(轴封),简写 P;

——压缩机(轴封),简写 CP;

——搅拌器(轴封),简写 A;

——阀门,V;

——泄压设备(安全阀),简写 R;

——采样连接系统,S;

——开口管线,简写 OEL;

——法兰,简写 F;

——连接件,简写 C。

——气体回收装置、密闭排放装置、空气污染控制装置-N;(5)流体状态:指设备内流经的物质状态(G:气体、L轻质液、H:重质液);

(6)检测位置:指设备属于位置是否为难于检测(1:是、0 :否)。

附录C:实施LDAR挥发性有机物绩效估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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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层次因子计算法排放因子对照表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规程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深入推进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的全过程。 三、责任 1.EHS部:负责联系第三方检测单位统计本公司监测点位数量并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 检测与修复(LDAR)。 2.各车间:负责配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各车间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工作。 四、术语 1.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 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征VOCs 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 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2.无组织排放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 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3.泄漏检测与修复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泄漏检测与修复是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挥 发性有机物物料逸散、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该技术采用固定或移动检测仪器,定量检测易产生挥发性气体泄漏的场所和所有挥发性气体排放源,从而控制VOCs逸散、泄漏排放,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简称LDAR。 4.VOCs物料VOCs-containing materials:本标准是指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 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5.密封点:采用密封措施,阻止设备流体从相邻结合面间或开口处向外泄漏的点位。 6.泄漏控制浓度:指在相关排放标准或法规中规定的,在泄漏排放源表面测得的VOCs 浓度值,表示有VOCs泄漏存在,需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它是一个基于经校准气体校准的仪器的测定读数。 五、工作程序 1.LDAR项目建立

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单位及人员 ——申报人员 一、注册 (2) 二、登录 (2) 三、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 (3) 四、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4) 五、项目管理 (4) 1.项目申报 (4) 项目基本信息表 (5) 项目申报书 (6) 预览提交 (10) 退回修改 (10) 2.合同填写 (11) 填写合同 (11) 修改合同 (13) 3.项目验收申请 (15) 填写验收申请 (15) 修改验收申请 (16) 4.项目验收证书 (17) 填写验收证书 (17) 修改验收证书 (22)

一、注册 方法一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界面,在注册须知中选择注册类型为“个人”,点击“接受”进入下一步。按照表格规定如实选择单位并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由单位管理员激活。 方法二联系本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管理员操作添加本单位用户并分配操作权限 二、登录 已注册并通过审核激活的用户,输入用户名以及密码,选择“申报人”,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登录后进入主界面,可进行项目管理、修改个人信息、查看主管信息等操作。

三、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 登录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维护”进入。登录名、所属单位以及角色不可修 改以外,其他直接修改保存即可。

四、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如记得用户名忘记登录密码,在首页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输入用户名,系统将自动将密码发送至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如用户名及密码全部遗忘,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管理员查询并告知用户名和重设密码。 五、项目管理 1. 项目申报 具有项目申报权限的人员登录系统后,在主界面点击图标“计划项目申报”或者上方标签“项目申报”进入申报项目列表,在项目列表中点击“申报新项目”,根据需要选择项目类别,点击“申报此类计划项目”,进入项目填写界面。

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指南

附件1 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深入推进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及其他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生产、使用、运输或存储,化工装置或设备密封点数量不小于5000 点的各类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和环境监督管理,亦适用于相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中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8170 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石油化学工业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3.2 石油炼制工业 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蜡、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 3.3 挥发性有机物(VOCs)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有机化合物:(1)在太阳光紫外线存在下,可与氮氧化物发生反应产生光化学氧化物;(2)20℃下蒸汽压大于10Pa;(3)标准大气压下(101.3kPa)下沸点不高于260℃。

3.4有机毒性大气污染物(OHAPs) 已知或疑似引起癌症或其他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如生殖影响和生理缺陷及严重恶化环境的有机空气污染物,参见附录 A。 3.5 轻液体 在工艺条件下呈液态,且蒸气压大于0.3 kPa(20℃时)的VOCs组分质量分数之和不低于20%的物料。 3.6 重液体 除气体和轻液体以外的含VOCs物料。 3.7 密封点 采用密封措施,阻止设备流体从相邻结合面间或开口处向外泄漏的点位。 3.8 泄漏排放源 原料中间体存放区、生产车间、输送管道、生产装置、中间罐、灌装线、危险废物暂存库、产品等存储库、污水池、废气处理设施、投料口、采样口以及任何易产生挥发性气体泄漏的场所和所有挥发性气体排放源;以及阀门、法兰及其他管道连接设备、泵、压缩机及压缩机密封系统放气管、卸压装置、开口阀门、搅拌器密封口、通道门密封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设备的泄漏排放。 3.9 设备泄漏 设备泄漏是指因各类泄漏排放源密封失效或密闭性差,致使内部物料逸散至大气中,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现象。设备泄漏需通过感官检查或仪器检测发现和判断。 3.10 泄漏控制浓度 指在相关排放标准或法规中规定的,在泄漏排放源表面测得的VOCs 浓度值,表示有VOCs泄漏存在,需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它是一个基于经校准气体校准的仪器的测定读数。 3.11 泄漏检测与修复 泄漏检测与修复是指对工业生产全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物料逸散、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该技术采用固定或移动检测仪器,定量检测易产生挥发性气体泄漏的场所和所有挥发性气体排放源,从而控制VOCs逸散、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附件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等方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等相关标准,积极推进我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订本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我省化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其他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化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工程,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有效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雷德法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3—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31570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HG 20546.2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工程规定 HJ/T 387 工业废气吸收处理装置 HJ 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国经贸资源[2000]137号、国经贸资源[2003]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86号) 《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0]104号)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4]273号) 《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14号) 《关于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遴选、评估与推广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4号)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31号) 《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办[2012]2号) 《关于开展<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查和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2]18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13]318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4]73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号) —4—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小姐---136---6236--5104 中科检测作为中国科学院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其中生态环境事业部专业从事“生态环境检测、鉴定和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与服务专业的优势,可为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流程技术服务,多年来,中科检测为生产、科研、贸易、政府管理、诉讼、技术引进、商务仲裁等活动提供了大量优质的分析测试技术和客观公正的评估鉴别服务,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测试共性技术支撑。 服务内容: ●土壤环境调查、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效果监测评估; ●重点企业隐患排查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环境风险评估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在产企业土壤与地下水监测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LDAR(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 ● VOCs减排及监测一站式解决方案 ●固体废物鉴定、管理与综合利用全过程解决方案 ●危险废物鉴定、管理与综合利用全过程解决方案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与鉴定 ●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鉴定 ●企业碳排放测算及评价 ●环境健康安全与评价 ●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监测分析 ●环境有毒有害物质模型分析与评估

●地球物理勘探 ●协助责任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备案程序。 工作内容 企业“泄漏检测与维修”(LDAR)项目的评估应依照以下流程(图1)开展。 图1 LDAR项目评估流程

LDAR现场检测流程图 一、技术评估依据和过程 1.1. 评估依据 1.2. 评估过程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2.1. 评估范围 2.2. 评估内容 三、评估结论 3.1. LDAR项目建立 3.1.1 实施范围完整性 3.1.2组件标识及描述规范性 3.2. 检测与维修情况 3.2.1 仪器校准和示值漂移数据 3.2.2检测数据有效性 3.1.3检测数据准确性

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和《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办〔2012〕2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行业废气治理工作,防治化工行业废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推动我省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为指导性文件,供我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及化工企业在环评、设计、建设、生产、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参照采用。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化工行业所有废气产生和排放企业,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第32号)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50051-2002 烟囱设计规范 GB 50234-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HG 20640-97(A)、HG 20640-97(B) 塑料设备 HJ 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27—2013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 387-2007 工业废气吸收处理装置 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第18号)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3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通过采用固定或移动检测设备,定期检测企业各类反应釜、原料输送管道、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点,并及时修复超过一定浓度的泄漏点,控制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过程。 3.2 清洁生产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未来网络前瞻性研究) 所属方向: 课题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信息表

项目申报书提纲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对未来网络相关领域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新型网络体系结构的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与未来互联网紧密相连且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二、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框图、技术线路图等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包括有关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尤其重点阐述创新技术和应用的实验方案,以及基于网络创新实验平台开展试验的设计方案 四、技术难点与创新点 开展研究存在的技术困难、问题、潜在风险和解决预防措施,与现有技术相比的创新点 五、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 开展研究以半年工作为阶段实施计划及研究结果提交形式 六、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 未来网络领域内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开放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七、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包括申请人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论著目录要求详细列出所有作者、论著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奖励情况也须详细列出全部受奖人员、奖励名称等级、授奖年 八、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申请人正在承担或参加科研项目的情况,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九、经费申请说明 按照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简要阐述,经费管理和使用需符合《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有关附件 1、附件1-2相关课题申报声明文件; 2、合作协议(联合申报课题的单位需附上相关合作协议); 3、课题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科技查新报告,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4、上一年财务报表等申报单位证明文件; 5、与课题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附件1:

《江苏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江苏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防治原则】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应当坚持源头控制、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总量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重点防治工业生产、存储等过程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削减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第四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料和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财政、价格和金融激励政策,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督能力建设。 第五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工业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会同环保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汽车维修业和港口码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洗染行业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防治主体】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是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第七条【科学研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成因、治理技术和防治政策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宣传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消费和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鼓励社会各界依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

计划类别: 指南代码: 申报ID号: 该申报书仅用于参考,不算正式申报项目,正式申报以网上申报为准。 切勿直接打印报送!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软科学研究计划) 项目名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增信途径分析 承担单位: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所在地区:江苏省张家港市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小河坝路174号 邮编: 215600 项目负责人:欧永生电话: 0521-58232681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2012 年 2 月 20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制

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编写提纲 一、立项依据(包括所需研究问题产生的背景,项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状况等,不超过1500字) 作为自主创新主体中最活跃的科技型企业是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希望与基础,其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国家技术创新水平高低的标志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但是科技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管是产品的研发,还是成果转化都受到融资瓶颈的严重制约,自主创新所伴随的巨大风险与科技型企业所处的艰难成长期出现了天然失调。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因素,尤其是要考虑信息不对称下的信用增级作用在融资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国内外的研究者也分别从金融结构、金融机制、建立科技金融等不同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进行了分析并给出相应的对策,而从研究文献和实践部门的经验总结来看,国内外学者对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研究表现在科技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与金融安全性的矛盾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如何让金融资本分散企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和分享创新成果,需要建立相匹配的收益一风险机制。对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的系统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可以说,科技与金融“油水关系”问题严重。科技领域不懂金融语言,金融领域不清楚科技规律,因此,形成共同的话语体系和解决科技金融结合问题的工具体系非常重要。科技型企业要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使金融对自主创新的投资充满信心。提高自主创新成果

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

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 *********公司

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文件类型: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公司

目录 1、总则 (1) 2、编制依据 (2) 2.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 2.2 相关政策 (2) 2.3 参考技术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4) 4、建立和完善泄露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 (6) 4.1 挥发性有机物管理机构与职责 (6) 4.2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7) 4.3 实施长效管理 (7) 5、检测要求 (8) 5.1 检测环境条件 (8) 5.2 检测方法 (8) 5.3 仪器设备要求 (8) 5.4 结果处理 (13) 5.5 安全防护要求 (13) 5.6 检测范围、对象 (14) 5.7 泄露检测频次要求 (14) 6、泄露认定 (16) 6.1 泄露修复定义值 (16) 6.2 泄露及修复分级 (16)

6.3 企业管理控制要求 (17) 6.4 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要求 (19) 7、泄漏修复管理 (20) 7.1 修复时限 (20) 7.2 各方职责 (20) 8、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规定 (22) 8.1 VOCs生产管理要求 (22) 8.2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的VOCs排放控制要求 (22) 8.3 废水收集、处理、储运设施的VOCs排放控制要求24 9、附表 (25)

1、总则 1.1 企业开展LDAR作为内部管理,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1.2 本要求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全部或局部装置采用连续性生产工艺、涉及VOCs排放的,采用LDAR技术进行泄漏与修复管理。 1.3 罐区等有VOCs无组织排放的,参照《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导则》(HJ733-2014)和本要求开展LDAR工作。 1.4 LDAR技术的管理和实施除应符合本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江苏省普通高校各市分布情况

江苏省普通高校名单(134所) 序号学校名称主管部门所在地办学层次备注 江苏省(134所) 1南京大学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2苏州大学江苏省苏州市本科 3东南大学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南京市本科 5南京理工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南京市本科 6江苏科技大学江苏省镇江市本科 7中国矿业大学教育部徐州市本科 8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9常州大学江苏省常州市本科 10南京邮电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11河海大学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12江南大学教育部无锡市本科 13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14江苏大学江苏省镇江市本科 1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16南通大学江苏省南通市本科 17盐城工学院江苏省盐城市本科 18南京农业大学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19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20徐州医学院江苏省徐州市本科 21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22中国药科大学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23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24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省徐州市本科 25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省淮安市本科 26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省盐城市本科

27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28江苏警官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29南京体育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30南京艺术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31苏州科技学院江苏省苏州市本科 32常熟理工学院江苏省苏州市本科 33淮阴工学院江苏省淮安市本科 34常州工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本科 35扬州大学江苏省扬州市本科 36三江学院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37南京工程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38南京审计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39南京晓庄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40江苏理工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本科 41淮海工学院江苏省连云港市本科 42徐州工程学院江苏省徐州市本科 43南通理工学院江苏省教育厅南通市本科民办4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国家林业局南京市本科 45泰州学院江苏省泰州市本科 46无锡太湖学院江苏省教育厅无锡市本科民办47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48宿迁学院江苏省教育厅宿迁市本科民办49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50西交利物浦大学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本科民办51昆山杜克大学江苏省教育厅昆山市本科民办 52 民办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教育厅盐城市专科民办 53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54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徐州市专科 55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56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市专科

2019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由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新区共涉及8个大类,分别是: 1.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3.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5.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6.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7.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8.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等按照江苏省科技厅、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考虑到江北新区各类项目申报实际情况,新区项目申报受理具体截止时间见本通知各附件。 三、组织方式 1.各类项目申报均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网上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 2.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在省科技厅网址查询和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的最终版一致。 3.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cc1736745.html,/)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省科技厅、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相关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 自助诊断,自测评估高新企业项目申报。汇桔网的专家团队会为您的高新企业项目申报做进一步专业评估。给您的企业找准定位,提升价值,规划创新蓝图。

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

目录 1项目由来 (3) 2编制依据 (3)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4) 3.1企业简介 (4) 3.2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4) 3.3企业公辅工程基本情况 (6) 3.4生产工艺流程XXXXXXXXXXXXXXXXXXXX.................... X7 3.5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及毒性XXXXXXXXXXXXXXXXX....... . (14) 4LDAR项目技术方案XXXXXXXXXXXXXXXXXX................. X16 4.1图纸审核XXXXXXXXXXXXXXXXXXXXXX ................... X.16 4.2泄漏识别XXXXXXXXXXXXXXXXXXXXX...................... X16 4.3泄漏检测与修复点位预估XXXXXXXXXXXXXXXXX......... (17) 4.4设备编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8) 4.5泄漏检测 XXXXXXXXXXXXXXXXXXXXX...................... X20 4.5.1检测仪器XXXXXXXXXXXXXXXXXXX... .................. X20 4.5.2检测所需试剂XXXXXXXXXXXXXXXXX................. X (25) 4.5.3检测频率XXXXXXXXXXXXXXXXXXX .................. X (25) 4.5.4检测步骤XXXXXXXXXXXXXXXXXX... .................. XX25 4.6泄漏修复XXXXXXXXXXXXXXXXXXXXX.................... XX27 4.7检测质量控制XXXXXXXXXXXXXXXXXXXXX (28) 5项目质量保证与控制XXXXXXXXXXXXXXXXXX............... X30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计划类别: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指南代码: 项目受理号: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五年

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2、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省拨经费; 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 4、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该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本计划申报资格要求。 本主管部门承诺在审查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承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承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含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是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栏目要求,客观、准确、全面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直接由申报软件生成,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的内容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及其附件应编制目录页码,并合订成册。 一、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可以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须按栏目要求作简明、扼要地撰写,不超过2000字。 [1]目标产品概述 包括目标产品的定性描述,主要用途及重要意义。不超过300字。 [2]项目现有技术基础 包括核心技术的成果来源,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的国家和部省级科技奖励及重大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所处阶段等。不超过400字。 项目所处阶段:完成小试、正在中试、完成中试、批量生产等。 [3]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包括主要技术突破和创新点,项目研发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产业化建设目标,经济产出目标,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不超过800字。 [4]企业概况 包括上一年的企业总资产、销售收入、入库税收总额、净利润,创新实力和研发投入,主营业务与行业位次,主要荣誉与银行资信等级。不超过300字。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团队情况 不超过200字。 二、项目意义与必要性 综合阐述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包括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目标产品处于产业链重要环节的阐述,对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该产业整体竞争力和水平的重要作用。不超过1500字。 三、项目技术基础 [1]成果来源情况 来源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可填多个。 成果来源单位指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核心技术成果的提供单位。 [2]技术依托与参加单位 技术依托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不得超过2个。 技术依托单位指在项目下一步实施中与项目申报企业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关系,并提供项目关键技术支撑的单位,与核心技术成果来源单位可以不一致。该单位必须与项目单位签定具体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加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不得超过3个。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 (报名部分) 一、报名 1.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4.2017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5.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6.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11.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有何要求?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16.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17.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

考,下同)成绩与我省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何参加我省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18.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19.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1.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7.2017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8.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9.2017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10.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11.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12.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考试信息?

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

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 计划类别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手机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邮码 保证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三年七月制 填写说明 1、甲方为科技项目下达单位,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法人单位);丙方为项目保证单位,即承担单位项目申报渠道部门(主管部门)。 2、本合同主要适用于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等计划。 3、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目标、主要内容及考核指标,按①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②研究或工程化技术开发的任务;③开放运行与技术辐射的任务等方面填写。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项目的目标、主要内容及考核指标,按服务能力建设内容,包括能力积累指标、服务效果指标等方面填写。 4、合同条款中所有空项都需如实填写,确无此项的,请在该栏中打“/”。 5、单位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一、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题和问题,项目研究的创新点和内容等。(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按①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②研究或工程化技术开发的任务;③开放运行与技术辐射的任务等方面填写。科技创新

二、项目的考核指标 包括1、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装臵、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等;2、主要经济指标:如技术及产品所形成的市场规模、效益等;3、项目实施中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等;4、其他应考核的指标。(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按设施建设、研究或工程化技术开发的任务、开放运行与技术辐射等方面的主要考核指标填写。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考 生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江 苏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省统考、校考、单招考试等)的考生,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刑法》(摘要)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相关内容知晓、认可,并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我自愿接受处理。 2.我保证本人所填写及提供的与高校招生考试有关的个人信息、报名信息、身体状况、奖惩情况、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 3.若本人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等各类专项招生考试,我保证提供的材料(包括获奖情况、发表作品、成绩信息等)真实、准确。 承诺人: 考籍号: 身份证号码: 2019年11月 日 备注:本联由报名点保存1年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条款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直接关系到国家兴盛和民族复兴。高考作为国家选拔性考试,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测试,更是一次道德品质的检验。 让我们牢记“珍爱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守信的考试环境! 一、《考生守则》 1. 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2. 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3. 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 只准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则按违规论处。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考场内设置时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5. 考生入场时,场内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并引导考生使用考务通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和验证,并对场内监考员予以协助和配合;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 6.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须检查所得答题卡A、B卡类型(语文答题卡Ⅰ、Ⅱ和数学答题卡Ⅰ、Ⅱ均不分A、B卡)是否与自己应持卡一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栏目。场内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如有问题,须立即报告场内监考员。 7. 考生考前25分钟(语文、外语为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外语考试开考前15分钟起)不得入场,考点发出考试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 除外语科目外,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填涂示例将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作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作图时,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语言文字答题,不准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的答题卡答题区域外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9.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场内监考员询问。 11.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整理好,根据场内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12. 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根据《刑法》规定,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摘要) 1.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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