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1)填报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1)填报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1)填报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1)

填报说明

一、指标解释:

1、单位名称: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制的代码填写。

3、补缴原因:缴费单位根据补缴原因在补缴原因栏对应项中划

“√”。

①大龄下岗人员:指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距退休年

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足5年或工龄(养

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以上、实现再就业有困难的,

经过认定程序认定的人员办理的补缴。

②自谋职业人员:指按京劳社服发[2002]50号文件规定的失

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办理的补缴。

③弹性就业人员:指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事家政事务和规定范

围的社区服务项目,取得合法劳动收入,与社区居民形成

服务关系的就业人员办理的补缴。(街道社保所填报)

4、公民身份号码:指公安局核发的身份证号(18位)。

5、姓名:须同身份证一致。

6、年度:指单位按政策规定应补缴各项保险的年份,按年度分行填写。

7、单位缴费基数:按有关文件规定填写。

8、月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填写。并根据政策规定的上限封顶,下限保底。

9、统筹基金:(养老保险)按职工月人均缴费基数乘以月数再乘以单位的缴费比例。此栏不含98年“2号令”中规定的单位划转金额。

10、单位划转:(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个人帐户的实际金额。

11、单位缴费:按参保人月缴费基数乘以月数再乘以该年度各险种相应的单位缴费比例。

12、个人缴费:按参保人月缴费基数乘以月数再乘以该年度个人缴费比例。

13、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补缴金额及单位补缴金额:按政策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补缴。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含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本人目前确属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现申请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的要求本人已如实填写了上述相关 信息,并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2.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3.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4.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5.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它) 6.文化程度: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7.户口性质: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城镇 ( 非农业户口 ) 农村( 农业户口 ) 8.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9.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0.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1.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2.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3.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可选择所在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联系)地址的任意一个做为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的地址,为必录项。 14.邮政编码:指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填写已选定的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5.参保人电话: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16.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填写参保人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17.参加工作日期:填写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为必录项。(注:首次指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工作) 18.个人身份(代码项):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公民从事的职业或者身份进行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工人、干部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程序及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五险)补缴办理的流程及相关材料 一.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1.只需要填写:<<北京市补缴养老保险申办单>> 即可 2.补缴需要报盘(医疗和四险分开报盘) 3.详见:附件1 二.补缴当年社会保险(除近三个月) 1.补缴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详见附件 2. 1.)申请原因 2.)在本单位参加工作时间 3.)本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 4.)迟上的原因 5.)补缴人数 6.)人员姓名 7.)身份证号码 8.)补缴的起止时间 9.)明确注明:不叫期间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10.)加盖公章 11.)必须A4纸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3.劳动合同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4.工资表 1.)如果公司里员工过多,可以只提供该补缴员工所在的工资表那一页 2.)复印在A4纸上,加盖公章或者财务章 5.补缴需要报盘(医疗和四险分开报盘) 三.补缴历年(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社会保险 1.准备<<补缴基本养老费审批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3 2.外阜城镇补缴5年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要填写<<外服人员养老保 险补缴审核表>>一式六份详见附件4 3.补缴养老保险单位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5 4.补缴养老保险个人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6 5.补缴期间的原始工资凭证(财务装订成册的工资凭证);工资由银行代发的 需要提供银行对账单(即银行回单) 6.第5项(上面)中两份材料的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7.补缴员工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含首页和本人页,并加盖公章); 如果首页没有注明农业和非农业的话,须由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缴费期间的户籍证明. 8.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盖章) 特殊注明:此项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和二—3相同,即准备两份合同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章) 10.补缴需要报盘(医疗和四险分开报盘)

北京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北京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北京个人如何补缴社保的一些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 1.参保单位如发生需要补缴医疗保险的情况,补缴本年度的,应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表》(表十) 2.于每月2-25日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3.如需跨年度补缴,除应正确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表(表十)外,还需将补缴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台帐(复印件)一并交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业务柜台办理跨年度补缴业务。 办理参保人员四险补缴 四险补缴分为一般补缴和稽核、审计补缴和基数差补缴. 一般补缴分为当年补缴和跨年补缴,办理地点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稽核、审计补缴:包括单位持稽核出据的《整改意见通知书》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此类补缴在大厅对面北楼的328办理。 基数差额补缴包括当年和上一年的无需审批方可在收缴部一层大厅办理。 1. 当年补缴办理

(1)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2. 跨年补缴办理 一、单位需在每月21日至29日到一楼保险科109办公室进行审批。 二、持保险科批复以下材料并填好补缴业务表格在大厅办理 (1)所需材料:社会保险期限补缴通知书(原件)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 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花名册(2人以上)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张)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张) 3、基数差额补缴咨询I33(6633)7199 一、上一年差额补缴 对帐单下发后,参保单位自查存在未足额缴费的,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到社保中心大厅办理上一年基数差的补缴业务,填写表格、补缴业务时间同补缴业务. 二、当年差额补缴 基数申报后,已形成月报有缴后,参保单位查出未按工资总额申报造成缴费基数有误的,参保单位应书面写出基数申报差错和补缴申请,在社保中心大厅办理当年基数差的补缴,填写表格、补缴业务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48号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 ”)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 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 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 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 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 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 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

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 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 况。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填报个人信息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 额不足等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或虽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 续)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 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 收入凭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缴手续: (一)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未 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填写《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见附件)、补缴明细表、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到所属区(县) 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二)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历史缴费年度(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 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参保单位到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

京人社养发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 2010年10月15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京参保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重心从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移,实现“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目标,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行为,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令第183号)及其配套规定,针对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三、有关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十月九日

2017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2017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北京市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 2016年度(2017.07-2018.0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缴费基数上限: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五险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为23118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养老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为308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医疗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为4624。北京市/外埠城镇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元/月)比例 金额 (元/月) 比例 金额 (元/月) 1. 养老保险3082 19% 585.58 8% 246.56 83 2.14 2. 失业保险3082 0.8% 24.66 0.2% 6.16 30.82 3. 医疗保险4624 10% 462.40 2%+3 95.48 557.88 4. 工伤保险4624 0.4% 18.50 0 0 18.50 5. 生育保险4624 0.8% 3 6.99 0 0 36.99 总计:31% 1128.13 10.2%+3 348.2 1476.33 北京市/外埠农村户口(以最低基数为例) 序号险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合计(元/月)比例 金额 (元/月) 比例 金额 (元/月) 1. 养老保险3082 19% 585.58 8% 246.56 83 2.14 2. 失业保险3082 0.8% 24.66 0 0 24.66 3. 医疗保险4624 10% 462.40 2%+3 95.48 557.88 4. 工伤保险4624 0.4% 18.50 0 0 18.50 5. 生育保险4624 0.8% 3 6.99 0 0 36.99 总计:31% 1128.13 10.2%+3 342.04 1470.17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补缴业务办理须知 欢迎您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请您在办理补缴业务前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补缴汇总及缴费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二、网上申报补缴模块的使用时间为: (一)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二)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三、在办理补缴业务前,请先查询需补缴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避免因补缴月份与已缴费帐户重复等原因造成申报失败。 四、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一)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二)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5401-18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 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北京市社保办理流程-北京市新生儿社保怎么办理

已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各项业务经办流程 (一)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在调人本单位时曾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非“农业”户口); ②户口薄复印件(“农业”户口、外埠人员还需提拱)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已参保单位新增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中心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二)办理参保人员补缴 1、办理所需材料: (1)、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补缴明细表; (2)、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险科补缴审批证明(①补缴1992年10月至1998年6

月社会保险的;②补缴社会保险时女满43岁、男满53岁的;③农转工需补缴1999年6月以前社会保险的) (4)、补缴申请说明; (5)、提供补缴人员补缴期间为本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及材料(需补缴1998年7月以后的); 2、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4日办理 4、补缴要求: (1)、需当日办理、当日缴费(现金或支票),否则系统将补缴数据视为无效,自动删除; (2)、根据系统要求,每一单位每月只允许办理一次补缴业务; (3)、补缴金额必须全额缴纳; (4)、补缴业务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办理。 5、经办流程:当参保人员需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中心业务人员复核后,予以办理补缴业务并与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进行核对,参保单位持核对并签字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到同级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 (三)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1、参保人员在本市内转移减少或停止缴费: 指由本单位调出,转人其他单位或因各种原因停止缴费的正常缴费人员(如暂时无单位接收、失业人员等)。 (1)、填报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办理流程:参保单位应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社保中心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一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 ,性别: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书范文二 关于申请补缴养老保险的报告 娄底市社会保险处: 娄底眼科医院职工聂秋阳同志2004年进入本院工作,由于当时对养老保险政策不了解,单位要求给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本人需缴纳工资的8%做为个人账户,聂秋阳同志不同意缴纳,所以单位也就没有办理。今年聂秋阳本人要求单位从2004年开始给予补缴养老保险,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同意从2004年给予补缴。望社会保险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缴。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XXXX,于2010年10月进入XXX公司。根据公司需要,目前在集团公司品牌部就职,主要负责集团网站建设维护和网络品牌推广工作。在近两年的工作中,我对XXX了解和认识也日渐加深,并产生了很深的情感,决定长期与XXX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共创辉煌。 入职XXX后我主要完成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优化集团公司网络系统。一年前,集团公司网络由于资源和管理问题,造成网络使用率底下并且严重影响工作的网络安全隐患,并多次受到网络黑客攻击。在上报领导后对部分硬件升级、上网功能流量的限制和集团计算机IP 归档等进行处理,解决了此问题,最大程度保证了集团公司现有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和安全性。 (二)建立企业内网平台。信息化办公是现代化企业实现高效、无纸办公的基础,也是企业资源高效利用的平台。在集团领导的支持下,组建了企业内部信息交流、资料收集、图片视频统一展示、满足办事功能的企业内部资源平台。至今已经收集了大量的集团各类图片、视频、音频信息7千余条;收集集团业务所需的软件程序收集近50个;收集相关文字资讯300余条。对企业文化建设和资源有效利用和集中展示都起到一定作用。 (三)制作了《大理XXX》期刊电子版本。将实物书刊转换成网络电子文本,可以让更多的人阅读到《XXXXXX》,了解和认识XXX,也是企业进行网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 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京社保发[2010]4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0.10.13 【实施日期】2010.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

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况。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填报个人信息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额不足等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或虽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缴手续: (一)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 ,性别: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二: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三: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 本人李**(身份证号码:372501************x)于20xx年06月---20xx年12月在济南市槐荫区新宇生产服务公司工作,

社会保险(五险)补缴调解协议书 样本

和解协议书路号幢单元号,现住: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委托代理:。特别授权代理。案由:社会保险。乙方于年月日起到甲方工作,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因各种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女工 乙方:,性别:,年龄,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生育失业险)。 年月,双方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当事已缴纳了(养老、医疗、工伤、女工生育)至今。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为其补缴 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一、自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为乙方办理完自年月至年月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补缴手续,补缴基数按补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比例按补缴年度规定办理。二、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用 ,经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核定后,单位和个人各应承担的部分由各自承担。乙方应当一次性缴纳由其个人应承担部分的保险费用给甲方,由甲方到社保经办机构代缴本人应承担社会保险费。三、甲方为乙方王忠梅办理完养老保险 参保补缴手续后,乙方王忠梅不得再向甲方提出有关劳动关系续存期间的其他请求,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仲裁、诉讼和信访等。甲方:(盖章)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时间:时间1 2 奖品名称:500万U豆体验卡 卡号:50Dd4fea7001 everage D、stain 7、The words below equals to one another except(). A、the high season B、the busy season C、the peak season D. the offseason

A、热辣的 B、菜系 C、苦干的 D、大堂吧 10、The word A、确认 B、算账 C、结账 D、算错账 11、 C、聚会 D、党员 12、“PC”is short for() A、potato chips B、portable computer C、personal computer D、both B and C13、what should the reservation clerk says first when he/she answers the phone?Au? B、welcome to our hotel. C、please come to our hotel D、please 14、The objects below are needed in Recreatio boot B booth C buffet Dbeverage 一、多选题:(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漏选均不得分) 1、What should be prepared for a private secretary ?() A、yoga B、PC C、copier D、printer 2、In what ways can the guests make a reservation ?()。 A、talking by person B、by phone C、by mail D、by fax 3、Which can be ordered in a restaurant of a hotel?()。 A、special spicy chicken B、twice–cooked pork slices C、bar bell D、snooker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2019)

北京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 京社保发(2019)6号 各区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现将《北京市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经(代)办机构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标准操作,原发布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统一答复口径》系列和《关于印发<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便利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社保发(2018)3号)“附件:2.北京市30项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同时废止。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主要业务统一经办指南 目录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登记 (5) 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5) 二、用人单位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5)

三、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社保登记 (7) 四、办理在京已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社保关系增减员 (10) 五、参保人员(非机关事业)死亡减员办理 (13) 六、河北燕达医院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14) 七、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 (15) 八、港澳台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注意事项 (15) 九、职工个人信息变更(非机关事业) (16)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费征缴 (20) 十、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0) 十一、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3) 十二、社会保险银行缴费 (24) 十三、建筑企业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 (26) 十四、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月报补缴 (27) 第三部分社会保险待遇 (28) 十五、职工(非机关事业)申领社保待遇信息采集 (28) 十六、参保职工(非机关事业)在职转退休 (30)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转退休 (32) 十八、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含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4) 十九、参保职工工伤信息登记 (35) 二十、申领实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6)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北京有19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就诊社保报销) 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综合)名单(共419家) 医院名称等级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 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北京市隆福医院(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 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医院(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

北京市社保缴纳基数及比例(2019年7月-2020年6月)

北京市2019五险一金基数上下限比例(最新版) 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工资数据发布内容的通告》(京人社发〔2019〕1号),宣布“原两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再发布。” 自2019年7月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6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同步调整。” 2019年05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9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该表格中只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比例。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46%)和4713元(60%)。表格不含医疗、生育保险基数比例情况。 2019年06月29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本市公布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内容简短,只有一句话:“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7786元和5557元。” 2019年06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 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上限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但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上限不再一致。文末还附有一个《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按5%到12%比例分别列出了月缴存额上限(元)、职工月缴存额上限(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元)… 2019年北京社保缴费标准详情如下: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管理的通知 朝社保发〔2011〕5号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管理的通知朝社保发〔2011〕5号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件 朝社保发〔2011〕5号 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管理的通知 辖区内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维护参保人员及参保单位利益,加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管理,杜绝非正常补缴现象(试用期期间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保险、不足额缴费等原因造成补缴的)发生,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朝阳区社保中心”)重新制定了社会保险补缴业务管理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凡需办理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应在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进行补缴登记备案。 二、凡屡次出现非正常补缴业务的用人单位,将被列为重点稽核监察对象,由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部对其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对于问题严重的,将移交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劳动监察及行政处理。 三、根据《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用采取以下方式:每月15日(含15日)前,采用支票、刷卡两种收款方式,每月15日后采用刷卡一种收款方式。 四、补缴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请参见附件《朝阳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办理规范》。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社会保险补缴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1年8月12日印 附件: 朝阳区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办理规范 一、社会保险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1、补缴历年社会保险业务 ①用人单位补缴历年社会保险,需到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办理审批手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业务操作办法

附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 业务操作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为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以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中心合作的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 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十二家银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现社会保险费的银行缴费。用人单位通过与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以上银行可以选择批量代扣、柜面缴 费、网银缴费的方式,按时、准确、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部分单位登记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银行缴费途 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按相关政策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 (二)用人单位的名称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在四险及医 疗系统中一致;

(三)四险与医疗系统中选择的月报缴费模式一致,其中在四险中选择“子公司”或在医疗中选择“集中”模式的不能选择银行缴费; (四)四险与医疗的参保区(县)一致; 二、用人单位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须先与开户银行约定缴费方式后,到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 银行缴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见附件一)手续,《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社保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用人单位留存。 三、新参保的用人单位通过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 务平台,在“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模块选择银行缴费途径,阅读并同意《协议》条款后,录入“开户银行简称”、“账户名称”和“账号”;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还须提供开 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复印件一份,并附其他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 新参保登记审核手续。 四、已参保的用人单位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的,已开通 网上申报业务的可通过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在“银行缴费信息”模块阅读并同意《协议》条款后,录入“开户银行简称”、“账户名称”和“账号”;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可通过登 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专区”,进入“社会 - 4 -

北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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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表号: 京劳社统保险20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报单位(公章):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40号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有效期至: 2010年1月31日止 序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 *参加险种*个人缴费/支付(恢复)原因申报月工资 收入\档次 (元) *增加日期 养 老 失 业 工 伤 生 育 医 疗 四险医疗 甲乙丙丁 1 2 3 4 5 6 7 8 9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备注:1、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2、四险按收缴业务、支付业务分别填报。 3、请依照表格背面的增加原因按规定填写。

四险增加原因: 代码指标名称代码指标名称代码指标名称代码指标名称110 新参加工作130 险种登记155 转业恢复缴费191 失业后转入111 其它新参统141 外区转入156 假释、缓刑、监外执行192 转统筹外增加112 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151 本区转入162 失业转就业 114 机关事业转入152 刑满释放、劳教期满167 个人缴费恢复缴费 115 复员军人153 非带薪上学恢复168 其他原因恢复缴费 116 转业军人154 复员恢复缴费169 其他原因恢复支付 医疗保险增加原因: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2 新参统 4 失业转就业 19 其它7 本区调入 8 外区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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