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培训会资料

1.北京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送

审稿)

2.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3.2014年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

(如对2.3征求意见稿有建议,可以同统计表一并提交,市教委将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服务实施意见

(送审稿)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建立公平优质高效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现结合北京市实际,就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将部分公共服务从“直接举办、直接提供”转为“购买服务、监督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建设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迫切需要。将社会力量引入公共服务领域,有效解决目前部分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缺位与越位、规模不足、质量

不高、发展不平衡、专业性不够等问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促进社会组织和服务业发展的有力推动。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通过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创新服务业态,释放有效需求,加快首都服务业发展,助力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正确把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总体方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建立公平优质高效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明确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把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放在公共服务缺位、水平不高或者效率不高的领域;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和资金效益”的原则购买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

府购买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鼓励各区县各部门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探索新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

公开透明,竞争择优。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具体项目购买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研究制定有利于承接主体多元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建立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统筹协调,有进有退。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协调机制,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服务的,不再增设机构或增加人员;将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衔接,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及时调整机构编制和经费。

(三)工作目标

2014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制度,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三、积极稳妥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一)购买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是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采取市场化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事务性管理服务以及政府履行职责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和项目应重点考虑、优先安排。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不得购买。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需求动态调整。目录范围内的服务项目,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二)购买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纳入行政编制管理、财政负担经费的机关单位和团体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参照执行。

(三)承接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事业单位也可作为承接主体,但要与社会力量公开平等竞争。

承接主体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以

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的内容确定,但不得附加与服务无关的限制条件。

(四)购买流程

具有购买服务需求的部门应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提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编报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购买,政府采购范围以外的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购买。购买服务项目采取合同化管理,购买主体应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监督项目实施;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益,不得转包。

(五)预算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坚持“以事定费”,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办法列入购买主体部门预算,不单独设立专项资金;坚持“费随事转”,原有服务项目转为购买服务方式的,要及时调整原有相关支出预算。

(六)绩效管理

购买主体要对承接主体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要选取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针对购买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要充分发挥服务对象和第三方在确定购买内容和绩效评价中

的积极作用。

四、扎实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一)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分工配合”原则,建立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

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牵头编制并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编制管理部门制定与政府购买服务相衔接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参与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承接主体条件标准,并将其服务行为纳入评估及社会组织年检的工作体系。

民政部门、社会办研究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审计。

购买服务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工作制度,提出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组织服务项目购买并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按照事权范围编制本区域的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抄送市财政局。

(二)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

各区县、各部门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和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提高社会公众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

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

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13号)、《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文件,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纳入行政编制管理、财政负担经费的机关单位和团体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预算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适用本办法。

其他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参照执行。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目录范围内的服务项目,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

性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需求动态调整。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坚持“以事定费”,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办法列入购买主体部门预算,统筹管理。

第五条市财政局和市级预算单位应及时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六条市级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前,根据本单位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开展需求调研,提出年度购买服务项目。

第七条市级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项目申报系统中应予以明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中“绩效目标”应明确填报支出方向、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实施期限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自办项目转为购买服务方式的,市级预算单位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时,应出具市编办核定意见,严禁重复申报财政资金。

第九条市财政局要对市级预算单位申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否适合采取政府购买方式、是否政府采购,以及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优先纳入事前绩效评估范围。

第十条市财政局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现行投资评审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预算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市级预算单位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计划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财政局。年度计划信息应包括当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服务内容等。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购买。

政府采购范围以外的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购买,也可采取委托等合同方式实施购买。

第十三条市级预算单位应与承接主体签订项目合同。合同中应列明服务内容、对象、服务范围、期限、数量、质量、标准、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四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原有自办项目转为购买服务方式或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转为自办项目时,市级预算单位应先商市编办出具核定意见后,向市财政局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办核定意见审批后调整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涉及预算调整的向市财政局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市财政局审批后调整预算;不涉及预算调整的,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五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

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决算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市级预算单位将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财政局。

第四章预算监督

第十七条市级预算单位应建立服务对象意见反馈机制,主动向服务对象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内容,负责监督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市级预算单位对本单位200万以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承接主体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市级预算单位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预算资金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30日后施行,有效期1年。

2014年北京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指导性目录

(征求意见稿)

一、教育类

1. 教育资源数字化制作及传播

2. 教育评估监测

3. 校园安全保障

4. 学生竞赛活动组织和实施

5. 全民终身教育服务

6. 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

二、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

7. 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推广服务

8. 公益性健康检查

9. 居民就医预约挂号服务

10.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辅助性服务

11. 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辅助性服务

12. 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

13. 卫生人才培养

14.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辅助性服务

15. 育龄夫妇计生、优生技术服务

16. 计生、优生、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三、社会保障类

17. 失智失能老人养老服务

18. 老年人精神关怀

19. 居家养老助残服务

20. 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老所“全托型”床位

21. 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22. 残疾人康复

23. 残疾人就业指导

24.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25. 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宣传培训

26. 社会救助组织与实施辅助性工作

27. 社会福利设施管理与维护

28. 婚姻登记业务咨询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29. 优抚安置设施维护

四、“三农”服务类

30. 园林设施维护与管理

31. 水利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32. 农业常规性检测

33. 动物重大疫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辅助性服务

五、文化类

34. 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维护

35. 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实施

36. 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

37. 公益性艺术品创作

六、体育类

38. 体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

39. 公益性竞赛、体育活动组织实施

40. 全民健身指导

41. 国民体质测试与指导

七、交通运输类

42.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43. 交通执法暂扣车辆保管

44.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45. 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市政市容类

46. 环境清扫维护

47. 绿地管理养护

九、环境保护类

48. 监测设施建设与维护

49. 资源环境评估与考核

50. 科技成果推广

十、社会事务类

51. 法律援助及公益性法律咨询

52. 人民调解

53. 普法服务

54. 公众热线服务

55. 证照办理辅助性服务

十一、人才就业服务类

56. 公益性就业、创业指导

57. 公益性招聘

58. 职业技能鉴定

59. 档案托管服务辅助性工作

十二、政府辅助性服务类

60.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61. 调查统计

62. 研究分析、规划

63. 审计检查

64. 会计服务

65. 法律服务

66. 宣传推广

67. 咨询服务

68. 培训服务

69. 会议服务

70. 交流合作

71. 车辆租赁、维修和保养服务

72. 印刷服务

73. 保险服务

74. 基础电信服务

75. 信息化服务

76.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77.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78. 物业管理服务

案例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案例分析: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广州市政府目前在20个街道办进行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社会福利与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医疗卫生、青少年教育、残障康复、婚姻家庭等领域。 第一家进社区的社工机构是广州阳光社会事务中心,设在越秀区建设街。它是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的5个教师发起成立的,理事成员全都是老师,理事长朱静君是系主任、副教授。 2009年年初,建设街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大胆创新,以居民自治为切入点,向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购买服务,建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率先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成立后,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下,接收、发展了多名社工党员,并于2010年6月正式成立了“建设街阳光社会工作站党支部”,深入开展了“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行动。阳光社工站党组织和党员以低保低收入家庭、边缘困难家庭、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独居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以促进社区和谐与发展为服务目标,通过采取“四种方式”,推进“四个培育”,实现“三个转变”,并取得了可喜成效: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畅通了,社区的服务品质提升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增强了,自治意识和能力也提高了。 2009年阳光社会事务中心刚成立时,越秀区政府尝试性付给它28万元,用于购买建设街的社区自治服务。随后两年,中心获得了市、区两级财政超过500万元购买项目,专业社工由5人发展到40多人。2009年在30多个社工机构评估中获得第一名。 广州市民政局一位处长说,在购买服务之前,政府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社区居委会做,如果不将这些社会服务"外包"出去,居委会实际上是做不好的。一是居委会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就业再就业、计生等130多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本无暇开展有效服务;二是社区的专职社工缺乏专业的处理问题的手段和能力,有"专职",而无"专业";三是居委会被群众认为是"衙门",专职社工被认为是政府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无论好坏都经常受指责。而社工都是社会问题处理专家,同样的问题,他们的处理手法截然不同。 日前,湖南省邵东县综治办与邵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夜间治安巡逻协议书》,将县城城区夜间治安防控承包给了保安公司。这在当地引起争议,并引发了关于把治安外包是否妥当的讨论。 如今,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已是大势所趋,政府也由公共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摘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非政府组织的结构、功能和发展定位进行了系统地分析,继而在理论上构建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在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政府、市场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三大行为主体合作互动、和谐共生,即政府的行政式管理、市场组织的经营式管理和非政府组织的自治式管理并存。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 全球化、信息化和市场化的纵深推进,使我国进入了社会结构的裂变期:传统的政治、经济、社会由领域合一走向领域分离,现代社会的开放、异质、多元、分层性特征日趋明朗。这些结构性的变化,无疑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传统的以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为特征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政府一单位一个人”垂直统一单线性的管理模式必然遭遇“穷途末路”的命运。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体制的完善,非政府组织悄然崛起,以其自身的特质和优势填补了正日益扩大的由政府和市场组织(企业)让位的社会管理真空。 一、非政府组织的涵义 非政府组织一词最早见于联合国文件。1946年6月《联合国宪章》第71条规定:“经社理事会作为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联合国机构,在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时,需与有关非政府组织磋商。”[1]该条款明确提出了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当时所提的非政府组织是指“任何不是根据政府直接协议成立的一般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的社会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社会福利活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1条推定的含义,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团体、宗教组织、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但是目前在国际上,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涵义和称谓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比较普遍的称谓是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英文分别简为NPO和NGO,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和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与之相类似的称谓还有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书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 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xxxx采购服务 合同编号:xxxxxx 签订日期:201 年月日 甲方 (采购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供应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财政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通知(财综〔2014〕96号)、《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xxxxx办发〔xxxxxx〕6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购买服务内容 xxxxxxxxxxxxxxx向xxxxxxx购买xxxxxx重大项目推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为统筹、协调、管理、推进xxxx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力量服务,研判、汇总全区xxxxx进展情况,日常报表和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第二条:时间节点

20xx年1月至20xxxx年1月。 第三条:服务项目经费及支付 1.服务项目经费与支付:经商议,甲方支付给乙方年服务费用xxxx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元整),包括乙方进行重大项目推进服务项目等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 2.支付方式:以上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转账支付,乙方须在正式转账前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票据,由甲方按相关规定办理划款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1 年,自 20xxxx年1 月20 日起至 20xxxxx年1 月19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后与相关规定内容、要求不一致,或发现乙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通知(财综〔2014〕96号)、《x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

论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的支撑,在社会力量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这对于社会组织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在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时期,其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更加难以捉摸。政府既不能与社会组织“离得太远”,要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管理与提供服务,也不能“离得太近”,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过分限制。所以,理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联系,明确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存在的问题,并做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改革,对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社会组织”这一概念,这是“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特定的词汇首次被提出。其提出的概念不包括企业等营利性组织,也不包括具有宗教性质的教会等。所以在概念上来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的社会组织,主要是指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公共组织。 一、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构建社会保障社会化的基础 在总结国内外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之上,政府在我国的保障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这三种进行社会保障的力量中,要把一些政府承担起来较为勉强的社会保障项目交给非政府社会组织去做。要打破传统的企业观念,使企业将职工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把企业不能承担的交给非政府组织来承担。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跟独立的法人去适应市场,就绝对不可能跨越经济跟社会两个范畴。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社会化的基础,既能方便对对象、资金、管理、服务的优化又能够促进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保障的社会化。 (二)满足社会保障需求多样化的要求 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在社会中各个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划分划分不断明显化,而每个阶层与利益集团都存在自己的利益需求,所以社会需求呈现出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因此,非政府机构便可以借助它广泛的社会基础与其非政府性公益性来弥补这一不足。政府把一些本来由非政府组织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交给非政府组织去完成,既能体现政府对它的承认与支持,又能使非政府组织从中锻炼自己,提高能力。如此一来更加提高了政府自身的工作效率。虽然非政府组织总体规模可能较小,但是其分布范围比较广,数量也较多,有比较深厚的社会基础,所以更有足够的力量来保障多样化社会需求的满足。 (三)扩充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 资金一直是左右我们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的关键因素,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方式也较为单一。当前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缺口较大,为了弥补这个缺口,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合同范本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合同范本 篇一: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 公共服务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上海市xx区xx办 上海市xx区xx局 上海市xx区xx局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购买方)乙方:(服务方)丙方:xx区(见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 [20XX]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 2、 3、 4、 5、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划拨()b.按月划拨() c.按季划拨()D.项目完成结算()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金额第二次划拨时间:;金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金额第四次划拨时间:;金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

[xxxx]xx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 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购买安全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协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xx〕32号》等法律法规精神,发挥安全生产技术专家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的新型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做好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职责、权利 1、负责协调被服务企业的相关事宜(例:陪同人员),为开展专家隐患排查提供便利条件。 2、对甲方的咨询服务进行跟踪监管。 3、及时收集企业对乙方服务质量的意见,引导和规范乙方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4、针对乙方反馈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不定期收集乙方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对服务信誉差的专家,可建议乙方调整专家,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情节严重的解除服务协 议。 二、乙方职责、权利 1、负责配备相关行业安全检查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咨询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2、为甲方辖区企业提供安全检查、现场服务。以书面形式体现所检查的内容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最新修订)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购买方) 乙方:(服务方) 丙方:(见证方) 背景: 乙方系服务外包平台的提供商与运营商,云平台集成了先进的行业解决方案以及基础软硬件设备实施能够承载IT、互联网、信息产业的企业入驻以及产业发展需要。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财综〔2013〕11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乙方已将包含乙方专有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iService云智慧服务外包平台功能加载在云平台上,提供了覆盖通信、多媒体、信息技术等多种云端软件服务的开发及应用服务。制定本地、本政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项目服务。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1、…… 2、…… 3、 4、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划拨() B. 按月划拨() C. 按季划拨() D. 项目完成结算()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金额

第二次划拨时间:;金额 第三次划拨时间:;金额 第四次划拨时间:;金额 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 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全球性的“结社革命”使得社会组织在民族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力,在理论上给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民主政治理论和官僚制理论提出了挑战,在实践中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公共治理体制的深刻变化,有些国家通过治理变革对其进行容纳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治理的良性力量,也有的国家社会组织成为颜色革命中不容忽视的主要政治对抗力量,引起政治生活的动荡。 我们认为,面对社会利益多元格局逐步凸显、公民需求日益分化的新形势,社会组织与政府应该在法治的框架下建立稳定的政治互信和良性合作关系,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带来的治理缺失,努力实现合作善治,提高社会整合水平,满足公民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1,问题的缘起:为何社会组织与政府需要合作 首先是面对社会利益分化和公民需求多元化的新形势,出现了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同时失灵的现象。市场机制下的私营部门以逐利为天职,人们逐渐发现企业和个人单纯的自利倾向并不能自动导致公共利益的实现,而由政府组织来提供公共产品、监管私营部门的社会成本也是很大的,政府组织也有自身利益和道德风险,加上官僚制不可避免的整齐划一、反应迟缓、

效率低下,公民日益多元、殊异的服务需求无法从这两种机制中得到完全的满足,客观上呼唤一种新的机制的出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常常是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新机制姿态出现的。 其次是社会组织有其自身优势。社会组织一般采取扁平化结构,运作机制灵活,常采用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社会服务,避免了政府组织惯有的森严官僚层级导致的效率低下和对社会需求的不敏感,它的民间性、草根性使其具有联系基层的天然优势,能够贴身、即时满足公民的多样化需求。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也能够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公共生活,具有良好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来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也就是说,相比私营部门的天然逐利倾向和政府组织的官僚病,社会组织更容易获得社会信任,更容易积累起雄厚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是进行有效社会动员、实现良好治理的基础性条件,大大降低了通过合作获得善治的管理和服务成本。 再次是社会组织与政府双方的共赢需要。对于社会组织来说,通过跟政府合作,可以获得稳定的资源和政策支持来实现它的社会公益目标。社会组织一般有四个来源获得运营经费:私人捐助,包括来自个人、企业和一些基金会的捐款;政府补贴,又分为直接拨款(即政府直接给予社会组织资助以支持它的活动和项目)、合约(即社会组织向有资格享受某些政府项目的人提供服务,而由政府支付服务费用)和补偿(即向那些有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及案例——设党课讲稿(44页)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及其案例 (党课讲稿) 前言 今天我们讲的题目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及其案例”。主要讲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核心概念及其界定;第二,中国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状况分析;第三,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面临的问题与发展趋势;第四,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第五,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工作的思路。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核心概念界定 (一)服务主体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其实有很多基本的理论、基本的政策,特别是2013年7月,国务院专门就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做了一个决定,也就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见,这个意见公布以后,特别是在第一年,我记得当时在年底的时候,差不多有十个省在政府常务会议,都决定了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公共服务,所以就一般意义上来讲,政府购买服务在我们国家,实际上它的主体既包括社会组织,也包括其它的社会力量,所以我们第一个大问题的第一点,我们先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根据我的理解,在当前中国现阶段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组织,这是我们今天要讲的主要内容;第二,机构,机构我理解包括事业单位、国际组织、政府组织。事业单位,毫无疑问,在发展的改革过程中慢慢的要承接政府的职能,它自身需要改革;国际组织是在中国也承接着一些中国政府的服务。比如说我们做一些发展战略,我们国家做一些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邀请在华的,甚至在海外的一些国际组织来参与竞标,为我们的发展规划、发展决策提供思路,成为我们的智库。前几年我们做“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些专家都承担了项目,所以这个机构既包括事业单位,也包括国际组织,甚至一些政府组织也可以来承担服务,这在国外有这种先例的。第三就是企业,一些企业也可以承担公共服务,政府的一些职能如果是企业可以承担的,那就可以交给企业去做。 我举个例子,比如纽约有个皇后区,皇后区有个养老院,这个养老院的老年人到礼拜天的时候吃不上饭,因为大师傅他中午要休息,那怎么办呢?政府就得想办法,所以纽约政府就通过购买餐饮公司的餐饮,在周末的时候提供给养老院的老年人,等于说政府购买企业的公共服务。 国务院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的意见,它的主体是多个方面的,既包括社会组织,也包括机构,还包括企业。所以201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

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关系探究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多元化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带来了服务外包等形式,社会组织也逐渐承担起社会发展的辅助工作与职能,被越来越多的组织机构认可与重视。社会组织因其不同于政府部门的特点,在特定领域里发挥着越来越大的职能作用,但同时也受到了自身以及外部等因素的制约,使其职能的发挥受到了限制。社会组织只有在与政府、企业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基础上,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本文采用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理论研究框架,主张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构建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模式,通过二者间的合作,来实现优势互补,并最终达成双赢。笔者将切入点放于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的行业协会,近几年来,金融市场的变迁与发展吸引了大量社会目光,同样也让笔者不断思索,作为新兴发展的宁波上市公司协会1,在经济领域更具有时代的代表性,希望通过对宁波上市公司协会与政府互动关系特点的实证分析,能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进一步论证和说明政府与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即良性互动关系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希望就此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一些政策建议。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类型 政府与社会组织是两个不同领域的组织类型,二者间会因为各自的需求和资源的获取方式不同而存在着张力与矛盾;同时,由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以及利益的一致性,二者间也可能会联合起来合作。当政府依赖于社会组织的社会资源及其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时,政府会减弱对社会组织的控制程度,并可能赋予社会组织一定的自主性与决策权,此时,政府与社会组织就倾向于合作的互动。在中国当前的现实条件下,政府无论在资源控制量上,还是强制权力的使用上,都占有绝对的优势,社会组织只能是政府的副手,作为社会的一级,社会组织的力量还十分薄弱。因此,在二者关系上,政府对社会组织主要进行行政控制,二者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平等合作关系。 根据萨拉蒙的研究,“在西方国家,由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者之间在资金来源、组织成本、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优势互补,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建立了‘委托政府’(third-party government)的合作伙伴模式,即政府充当‘资金和指导的提供者’的角色,并由政府授权 1宁波上市公司协会于2008年1月11日成立,是由宁波辖区各类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相关个人自愿参加结成的自律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登记管理机关宁波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提升的需求调查问卷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提升的需求调查问卷 您好!为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需求范围,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向您就相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希望通过您了解贵组织在此方面的有关情况。我们会严格遵守社会调查的保密原则,敬请如实表达您的想法。本调查问卷会占用您15分钟左右的宝贵时间,请在相应选项后的数字上打勾或横线上填写答案,谢谢!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A1、社会组织名称: A2、社会组织性质: ①民办非企业②社会团体③备案类社会组织 A3、贵组织目前人员结构情况(请填写) A4、贵组织主要在哪些范围开展活动? ①本街镇内②武进区③常州市④周边城市 A5、贵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有哪些?(可多选) ①会员收入②政府扶持③社会捐赠④提供有偿服务获取资金⑤商业赞助⑥其他(请说明) A6、贵组织目前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①根本不够用②很紧张③基本够用④略有盈余⑤很宽松

A7、贵组织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面临哪些问题?(可多选) ①行政干预太多,体质不健全②缺乏人才③缺乏资金④缺乏社会支持⑤组织自身能力有待提高⑥缺乏同行交流平台⑦服务对象参与度不高,认同感不强⑧其他(请说明) A8、目前政府对贵组织的支持有哪些?(可多选) ①提供资金支持②免费或优惠提供办公场所③精神鼓励(表彰)④提供政府支持⑤开设项目对接平台⑥其他(请说明) 第二部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提升的需求 B1、贵组织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了解程度? ①非常了解②大致了解③只听说过④不了解 B2、贵组织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意愿? ①非常愿意②愿意尝试③等待观望再说④不愿意 B3、您认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采用何种方式?(可多选) ①制定法律法规进行授权②由政府公共平台集中招标采购③定向签订长期合作协议④签订短期合作协议⑤定向补贴⑥其他(请说明) B4、您认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程序应注重哪些因素?(可多选) ①采购前要进行公告②招标程序要公开透明③采购标准要明确④要有专家评审程序⑤采购结果向社会公开⑥其他(请说明) B5、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何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可多选)①推动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②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训和指导③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共同加强支持④推动整合社会资源⑤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评估⑥其他(请说明)

(word完整版)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同

附件1 道里区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合同 (合同号:2015第号) 道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增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服务意识,提高社区/乡镇卫生机构服务效率,实现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任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5年版)》等文件要求,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道里区人民政府是本合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购买方,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者(道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本合同双方。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 一、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合同双方职责 (一)道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本合同甲方,也是本合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是本合同乙方,也是本合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方,负责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规定的服务项目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甲方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乙方对所辖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卫生信息负责,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指定性任务安排并作出承诺,按要求及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若乙方对因能力不足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将其任务调整到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乙方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予以协调处理。 (四)2015年目标任务: 乙方目前辖区服务人口人:其中应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人;高血压患者人;Ⅱ型糖尿病患者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育龄妇女人;孕产妇人;0-6岁儿童人。 乙方承诺:截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乙方完成如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标,即完成健康人群建档率达%;老年人健康管理人,健康管理率达%;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健康管理率达%;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健康管理率达%;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人,健康管理率达%。同时保证全年各时期新生儿访视率达95%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 本页是精品最新发布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的详细文章,觉得有用就请下载哦篇一:购买社会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购买社会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定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契约化的形式,将养老,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等团体。20XX年11月14日,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的目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体制以及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拓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模、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使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意见》规定的购买范围: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

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市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和谐共处。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帮助农村 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范文TOP100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实施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围绕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受灾群众重树生活信心、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生产生活。 意义:1.业内专家表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这一举措,不仅能使得社会公共服务的受益对象获得更为专业和具有针对性的服务,还能节省政府的行政成本,有利于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另外,这一举措也能培育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实现社会组织和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良性互动。 2.日前国务院又出台新政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此举无疑将有利于改善民生、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有利于加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内容是什么(各地经验)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各省市的不同:如北京的是: 12月23日,市民政局召开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座谈会,北京抗癌乐园、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11家参与2010年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市社团办党委书记温庆云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并为11家社会组织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上, 11家草根型社会组织畅谈参与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的感受,交流组织实施公益服务项目的经验和心得,感谢政府对社会组织的大力扶持,一致表示将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首都社会建设中去。 今年,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围绕与民生相关的扶贫求助、扶老助残等十大领域,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纳入统一规划,进行计划性安排并组织实施。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响应,踊跃参与,1846个社会组织申报了2706个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动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近50万人,共筹集社会资金22.98亿元,活动惠及人群998万人

次。服务民生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民政部、市政府领导高度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市社团办党委书记温庆云介绍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过程。2010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列入了北京市政府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市政府专门拨出资金1500万元,购买了300个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市民政局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规范,完善了组织管理机构,并对项目实施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目前,政府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购买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全部按时、按质完成。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一是创新了财政投入体制;二是建立了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合作关系;三是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规则;四是重点扶持了草根型社会组织项目,形成了政府合理让渡、规范引导、扶持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新体制,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促进提升了社会组织的能力,为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指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是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是对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的重要的引导和激励措施,提高了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了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民生行动的积极性,对首都的社会建设形成强大的工作推力。北京市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是我市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中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提高全员人口素质,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构筑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四道防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确立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在全国推广实行。本服务中心根据上级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承接了我县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2017年,我中心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锐意创新,努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一、工作实效完成情况 全县共完成项目目标人群4926人,达全年工作任务4100人的120%,(即目标人群覆盖率),共检出各种异常的22167人次,被评估为高风险的648人(男201人、女447人)。目标人群全部建立了家庭档案,作了相应的登记造册,并全部录入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疗服务信息系统,100%做了评估及咨询指导,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均达100%;不定期的举办了优生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讲座,受教育群众逾万人次;做专题节目10期,多次在县电视台播放;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数万册,做固定标语10幅,准时间高质量的完成了每月相关数据的上报;优生检验室在国家、省室间质评活动中均取得了100分的优秀成绩。

二、服务购买执行情况 购买试剂、耗材支出万元;网络、水电、车辆、办公用品支出万元;聘用专业人员劳务支出万元;维护、人员培训、印刷、宣传、资料、会议、下乡督查等支出万元。共计支出万元。 在这一年中,我中心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不足,许多工作还有待于加强,为了更进一步的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购买服务的主体要求,创造更好的条件来打造这项利民惠民工程,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0日 、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主要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内容包括:。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______年___ 月日至______年___ 月日止,共计天。 3、服务地点:。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付款方式 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 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__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 则处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

从慈善机构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

从慈善机构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 摘要:至网络爆出“郭美美事件”后,与近年来快速扩大的捐赠规模相比,国内慈善事业信息公开的步伐明显落后。由此引发的信任危机着实害苦了需要帮助的同胞。本文由此事件为引,探讨社会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 关键字:“郭美美事件”中国红十字会玉树地震民间慈善组织政府管理体制 一、“郭美美事件”、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 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因为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而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博主"郭美美Baby"年仅20岁,新浪微博的认证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其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遂被网友发现,被指炫富。"红十字会"的"经理"身家居然如此富有,不由得让众多网友起了猜疑。这便是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 在汶川大地震面前,国人表现出了空前的团结和友爱,社会各界纷纷向受灾民众伸出了援手,这期间的慈善捐款也是达到了一个高峰,正如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汶川地震大大激活了全社会的慈善要素,“全社会正形成一个拉力,把慈善组织拉回到社会的怀抱之中”。但是据当时一位民办NGO负责人刘某透露,各级政府纷纷致电要求数千家民办NGO将救灾筹款交由红十字会统一支配管理,“剥夺了我们对筹款的使用权,事后也没有明确告知筹款的具体去向,这让我们非常被动,甚至在企业和公众面前丧失了信任基础。”这种做法几乎全部民办NGO不同意,但政府坚持要求。这次声势浩大的“拉锯战”最终以民间NGO落败告终。“最有力的理由是绝大多数民办NGO组织没有合法身份,因此不能筹款。” 随后的玉树地震虽然是大家始料不及的,但是社会各界仍是慷慨解囊,但是据一位民政局的官员说“玉树地震的时候,民间慈善基金会所收到的捐款是非常多的,但是,应用的数额、范围、方式都存在很大的争议,这导致钱用不到刀刃上。玉树地震时,灾民最需要的是医疗用品和食物,而很多民间慈善基金会随意发放“慰问金”,送来卫生不合格的衣物。“这会导致灾民抢‘慰问金’,传播瘟疫,这不是捣乱吗?”玉树地震后,青海省财政厅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玉树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通过任何渠道接收的各类救灾捐赠资金,必须自接收捐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汇缴至省财政厅设立的“青海省财政厅玉树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专户”统一管理,逾期不转入的视同违规处理。此举立刻引起了很多民间慈善基金会的强烈反弹。其中一位民间慈善机构负责人直言“这就使民间慈善基金会变成了善款中转站,我们的机构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很多企业的捐款是要求我们提供善款去向和相关证明的,政府的介入使很多企业不再信任和支持我们了。” 二、我国民间慈善机构的处境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NGO这个概念,NGO也被成为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它被分为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历史和“半官方”特色,如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组织,通常被称为“官办社会组织”或“官办NGO”。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NGO,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被称为“民办社会组织”或“民办NGO”。在我国,官办NGO 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它们的政府背景表现出极大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国家意志。民办NGO更多的表现出‘草根精神’,甚至因为‘民间’的定位而一度被政府视为‘对立者’。 在汶川事件中政府对于民间慈善组织的不信任,是的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举步维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应有之义,又是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必有环节。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材料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别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正确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提供方式,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1)结合材料,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说明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应如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党的有关知识,分析中国共产党作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决议的依据。 答案(1)①市场和计划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手段。②政府将适合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承担,遵循价值规律,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供求、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注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综合运用了经济手段、法律等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2)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执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实行政治领导。②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中国共产党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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