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评分标准

2008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评分标准
2008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评分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阅卷工作,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规定,指定本阅卷标准。

本阅卷标准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答题要点及分数分布的简要说明,旨在使阅卷人员对本次阅卷工作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并明确本次实务考试的各项考查重点;第二部分是一份参考答案,并且在该参考答案上明确标注出了2008年专利代理实务考试150满分在各个答题要点上的具体分布情况。

评阅人应当根据本阅卷标准所确定的答题要点逐点评阅,并参照参考答案,结合具体答题质量给分,要求评阅人在每份答卷的各答题要点出清晰标注出所得分数(分值范围为:0至各要点满分);如果存在需要倒扣分的问题,则应在相应位置处标注出倒扣分数(负值)。

第一部分答题要点及分数分布的简要说明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满分为150份,其中权利要求书修改部分满分为80分;意见陈述书撰写部分满分为70份。每一部分最低得分不低于零分。

权利要求书修改部分的答题要点包括:

1、针对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满分25分。

2、针对用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满分20分。

3、其余从属权利要求的修改,满分23分。

4、分案申请权利要求书,满分7分。

5、权利要求整体表述得分,满分5分。

权利要求修改及分案权利要求书地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参考答案中的标注。

意见陈述书撰写部分的答题要点包括:

1、修改说明,满分5分。

2、针对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意见陈述,满分12分。

3、针对新颖性的意见陈述,满分14分,主要考察应试者是否遵循了“单独

对比原则”,以及能否正确地将本申请发明点与现有技术进行了比较。

4、针对创造性的意见陈述,满分29分,主要考查应试者是否正确地运用了

“三步法”(确定最接近对比文件→正确分析申请客观上所解决的技术问

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启示),对事实及技术效果的分析是否正

确。

5、针对分案的理由,以及分案申请具备新颖性的意见陈述,满分5分。

6、表述方法,满分5分,主要考查意见陈述书是否层次清楚、逻辑清晰、

语句通顺。

第二部分详细标注有分数分布情况的参考答案(注:本参考答案中的带下划线加黑内容为得分要点)

权利要求书修改部分评分标准(满分80分)

权利要求书修改部分要点满分值

1.一种制作油炸食品(4分)的方法【注:如果主题名称写为“一种制作油炸马

铃薯片的方法”,则为2分】,该方法包括:

将所述食品原料进行油炸(2分)的步骤,所述油炸步骤在真空条件下进行(2分);

对所述经过油炸的食品进行离心处理(2分)的步骤;

将所述油炸食品排出(2分)的步骤;

其特征在于(1分):所述离心处理步骤也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12分)。

【注:划界是否准确不影响得分】

针对独立权利要求1的评分说明:

A、如果将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写为“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特别是(或者例

如、包括)油炸马铃薯薄片的方法”,出现双重保护范围导致不清楚则主题名称的分

数(4分)全部扣去。

B、如果缺少“所述离心处理步骤是真空条件下进行的”这一必要技术特征,而

是写入了真空度、温度、焙烤等特征,既不得分也不倒扣分,前序部分的其余技术特

征按相应的分值,出现就得分。

将“所述离心处理步骤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这一必要技术特征写在某项从属

权利要求中,则相应的从属权利求得2分。

C、如果将“所述离心处理步骤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的”这一特征替换为“组合

物”相关内容,则不影响该权项的评分标准,具体为:

“1.一种油炸食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所述食品。。。。。。其特征在于:在用

于油炸的油脂中添加组合物,该组合物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9分)组成

(采用封闭式写法得3分)。【注:如果三种组分漏写、错写一个,则12分均不得。】

在此前提下,将有关设备的权利要求进行分案申请的,按照本标准第3页关于设

备的权利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D、如果将组合物作为权1的保护主题,由于违反了审查指南相关内容(细则51

条3款),则该权利要求得分为0。

25分

E、如果油炸、离心、排出步骤的顺序与答案不同,则扣去2分。

F、如果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另外的多余技术特征,导致保护范围变小,则无论增加多个多余技术特征均只倒扣5分,不累计扣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油炸食品为油炸马铃薯薯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真空条件的真空度保持在0.02~0.08Mpa。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在真空条件下进行油炸的油脂沸腾温度为80℃~110℃。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油炸之前,先将所述食品原料进行焙烤。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用于油炸的油脂中添加组合物,该组合物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3分)组成(采用封闭式写法得1分)【注:如果三种组分漏写、错写一个,则4分均不得】。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是在进行油炸步骤之前添加到油脂中的。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是在油炸过程中添加到油脂中的。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含有30%~40%(重量百分比)防粘剂、40%~5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和10%~2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

【注:前述三个特征均写明,则得2分;漏写、错写一个的,均不得分;将三个特征分别写在3各权利要求中的,不得分;如果百分数没写单位,扣去1分;如果将单位写成重量百分比的其他表述形式,不影响得分】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磷脂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味保持剂选自乌苷酸二铀、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13.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2分)的设备,包括原料供应装置(1分)、进料阀(1分)、油炸装置(1分)、抽真空装置(1分)、油槽(1分)、传送带(1分)、传送带驱动装置(1分)、出料阀(1分)、离心装置(1分)、产品排出装置(1分),油炸装置的一侧设有输入口,通过进料阀与原料供应装置的出料口密封固定连接,油炸装置的另一侧设有输出口,其特征在于:油炸装置输出口直接与离心装置输入口密封2分2分

2分2分

4分

1分

1分

2分

1分1分1分20分

固定连接,出料阀密封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8分)。

针对独立权利要求13的评分说明:

A、如果将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写为“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食品,特别是(或者例如、包括等)油炸马铃薯薄片的设备”,则主题名称的分数(2分)全部扣去,如果主题名称写为“一种用于制作油炸马铃薯薄片的设备”,或者以回引权1或其从属权项的方式撰写,不影响主题名称部分的得分。

B、如果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油炸装置输出口直接与离心装置输入口密封固定连接,出料阀密封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或者少些、错写其中某些部分,则该部分的8分部的,但前序部分的其余技术特征按相应的分值,出现就得分。

如果有关该必要技术特征的内容完整地出现在某一从属权利要求中,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得2分,如果采用逐一引用前一个从属权利要求,只要最后一个上述必要技术特征的内容完整的从属权利要求得2分。

如果将区别技术特征进行了上位概括,则不影响该权利要求的得分。例如,将区别特征概括为:出料阀密封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且在制作油炸食品的过程中,在进料阀到出料阀之间保持密封状态。

C、如果在独立权利要求13中增加了另外的多余技术特征;导致保护范围变小,则无论增加几个多余技术特征均只倒扣5分,不累计扣分。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装置的旋转轴线以相对

于垂直方向倾斜的方式设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的角度为30°。

针对从属权利要求的评分说明:

A、如果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中的各带下划线加黑特征多次出现,只计一次分。

B、如果上述各从属权利要求中的带下划线加黑特征合并在同一项从属权利要求中出现,则该合并后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得到加黑特征合计分数的一半。

分案申请权利要求书

1.一种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由防粘剂、消泡剂和风味保持剂组成。

【注:如果主题名称写为“一种用于在油炸食品油脂中添加的组合物”或类似用于,均不影响得分;前述三个特征均写明,则得2分;漏写、错写一个的,均不得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含有30%~40%(重量百分比)防粘剂、40%~50%(重量百分比)消泡剂和10%~20%(重量百分比)风味保持剂。

【注:前述三个特征均写明,则得2分;漏写、错写一个的,不得分;如果百分2分2分

2分2分

数没写单位,扣去1分;如果将单位写成重量百分比的其他表述形式,不影响得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粘剂选自卵磷脂、硬磷脂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剂选自有机硅聚合物、二氧化硅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风味保持剂选自乌苷酸二铀、肌苷酸二钠中的一种或者它们的混合物。

针对分案申请权利要求书地评分说明:

A、如果将权利要求1、2合并为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得4分,从属权利要求的评分标准仍同上。

采用权利要求1+2+3、1+2+4、1+2+5或者1+2+3+4+5的撰写方式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均得5分,其余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分。

B、其他对分案权利要求书的评阅原则参见前述权利要求修改部分的评分说明。

权利要求整体表述得分(共5分)

权利要求书整体上表述清楚、简明(无多余的功能性限定),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主题及引用关系(可以与答案不同)符合规定,附图标记加括号并在括号前写明部件名称等。

特别是提醒评阅人需要在权利要求书的最后部分注明权利要求书整体表述得分(例如:“整体:3分”)。

关于评阅权利要求书的其他说明:

A、没有删除原权利要求4,即,将原权利要求4原样照抄的,倒扣10分。

如果增加了新的有关或者马铃薯片地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对有关制作方法或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后,增加了采用引用上述权利要求的方式限定的有关马铃薯片的独立权利要求,例如:“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制造的马铃薯片。。。。。。”,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B、如果修改或增加的权利要求有超范围之嫌,评阅人需与复核人进行商量,确认存在修改超范围问题,则倒扣10分。

C、如果以分案申请提出的权利要求包含了本申请的发明点,例如,将“方法”和“设备”进行了分案,即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则按前述相应评分标准对该分案申请中的权利要求予以计分,但针对其分案错误倒扣10分。

D、如果上述B、C类问题多次出现,针对同类问题(如有多项增加的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只倒扣一次。

E、如果某项权利要求既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又存在修改超范围缺陷或者分1分1分1分

5分

案错误,则按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倒扣分,对修改超范围缺陷或分案错误不再重复扣分。

F、权利要求书中附图标记本身存在错误的,不扣分。

G、如果所用技术术语与原始公开的技术术语不同,则视情况不得分或按修改超范围倒扣分。

H、如果增加了本标准未列出的符合规定的其他从属权利要求,不得分也不扣分。

意见陈述书评分标准(满分70分)

意见陈述书要点

满分值一、修改说明(共5分)

有明确的、单独的修改说明部分的,得1分;

写明修改不超范围这一结论的,得1分;

写明任一独立权利要求的具体修改依据的,得2分;

写明任一从属权利要求具体修改依据的,得1分。

【注:如果在意见陈述书的其他部分(例如在论述新颖性、创造性的内容中)提及上述后三种关于修改的说明,同样得相应的分数。】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智齿(共12分)

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所指出的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智齿的审查意见。

说明书【0006】段中明确记载,本发明所述方法和设备适用于除马铃薯片以外的油炸玉米饼薄片、油炸丸子、油炸春卷、油炸排叉、油炸蔬菜、油炸水果等油炸使用(3分)。说明书【0013】段记载了真空离心具有防止破碎、进一步降低含油量的技术效果(3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该技术效果同样适用于除马铃薯之外的其他油炸食品(3分)。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3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的方法和设备适用于任何需要油炸的食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三、关于新颖性(共14分)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具备新颖性(共7分)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1分)。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油炸薯片制备方法,包括将马铃薯送入真空油炸装置内进行油炸,油炸完毕后令油炸装置内恢复大气压,再将油炸后的薯片送入离心脱油机中进行脱油,然后排出。然后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技术特征“在真空条件下离心”(事实说明2分)。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1分)。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制造含油量较少的马铃薯薄片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马铃薯薄片焙烤后,放入油炸器中油炸,然后将薄片和过热蒸汽接触。通过此方法,不仅使马铃薯薄片含油量减少,而且表面形成较大鼓泡。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方法包括在真空条件下油炸食品原料,并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处理的步骤。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特5分12分

3分3分

征“在真空条件下油炸食品原料”和“在真空条件下离心”(事实说明2分)。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2-1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

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12也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15具备新颖性(共5分)

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单独对比原则:1分)。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油炸薯片设备:包括进料装置、真空油炸装置、脱油装置、出料室、热油循环加热装置和真空系统。然后,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特征“油炸装置的输出口与离心装置的输入口密封连接,出料阀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事实说明2分)。

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2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中没有公开任何关于真空油炸食品设备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13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14-1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3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3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14-15也具备新颖性。

3.删除原权利要求4的理由(共2分)

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马铃薯薄片不具备新颖性(2分)。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所述方法获得的马铃薯薄片,该薄片不仅表面具有较大鼓泡,而且含油量较低,约为13%~18%。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的全部技术特征,且属于同一技术领域,并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所以原权利要求4不具备新颖性,应当删除该权利要求。

【注:如果将原权利要求4不具备新颖性的结论写在修改说明中,同样得分。】

四、关于创造性(共29分)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具备创造性(共15分)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创造性。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中,可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分)。

将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对比可知,制备方法区别在于(1分):将所述真空油炸后的食品在真空条件下离心(1分),具有进一步减少含油量,以及防止油炸食品破碎、保持完整外形的技术效果(2分),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油炸产品含油量高、容易破碎无法获得具有完整外形油炸食品的技术问题(2分)。

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的技术特征,也没有给出任何相应的技术启示(1分),无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而且,对比文件2中也不存在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接收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1分),而是通过使过热蒸汽与油炸食品接触的手段(1分),来解决含油量高的问题。

因此,修改后地权利要求1不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1分)。1分3分1分1分2分

12分

本发明通过采用真空离心的技术手段,获得了进一步减少油炸食品含油量,防止

油炸食品破碎、保持完整外形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1分)。

综上所述,修改后地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创造性(1分)。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2-12也必然具备创造性(1分)。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15具备创造性(共14分)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创造性。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中,可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分)。

将本申请修改后地权利要求13与对比文件1相比可知,制作油炸食品装置的区别在于(1分),本申请将油炸装置的输出口与离心装置的输入口密封连接,出料阀密封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1分)。该区别可以确定油炸和离心过程均在真空条件下进行,以获得进一步减少油炸食品含油量,防止油炸食品破碎、保持其完整外形的技术效果(2分),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油炸产品含油量高、容易破碎无法获得具有完整外形油炸食品的技术问题(2分)。

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没有给出任何相应的技术启示(1分),无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而且,对比文件2中也不存在应用前述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1分)。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不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1分)。

本发明通过采用使油炸装置输出口与离心装置的输入口密封连接,出料阀密封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的技术手段,获得了进一步减少油炸食品含油量,防止油炸食品破碎、保持完整外形的技术效果(1分)。

综上所述,修改后地权利要求13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创造性(1分)。

在独立权利要求13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14-15也必然具备创造性。

特别提醒评阅人需要在权利要求书的最后部分注明权利要求书整体表述得分(例如:整体:3分)。

五、分案理由以及关于分案申请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说明(共5分)

修改后地权利要求书中请求保护的油炸食品制造方法于油炸食品制造设备属于同一发明构思,并具有相应的技术特征,具体为:“制造油炸食品的方法是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处理”;制造油炸食品的设备具有确保实现在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的结构特征(即,“油炸装置的输出口与离心装置的输入口密封连接,出料阀密封设置在离心装置输出口处”)。因此,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之间具有单一性(1分)。2分1分

10分

1分1分1分

如果将关于组合物的内容撰写成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从属权利要求,则该部分内容可以合案申请。然后,针对组合物相关内容而言,以分案申请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优于以从属权利要求的方式进行保护。

如果将组合物单独撰写成权利要求,则由于该部分内容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之间不具有相应的技术特征,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不属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关于组合物的发明创造内容与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和设备之间不具有单一性,需要以分案的方式提出申请。

分案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组合物相对于对比文件1、2均具备新颖性,这是由于对比文件1、2中均没有公开关于该组合物的任何内容。

分案申请中的从属权利要求2-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其从属权利要求2-5因而也具备新颖性。

六、意见陈述书总体表述(共5分)

意见陈述书层次清楚、逻辑清晰(推理及论证严谨、合理等),语句通顺,(特别提醒评阅人需要在已经陈述书的最后部分组名该部分的得分,例如:“表述:2分”)1分

1分

1分1分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呕心沥血总结的实务

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

专利代理实务试卷90分复习进程

专利代理实务试卷90分 (共13道题,共100分,限时:180分钟,还剩180分钟00秒 ) 单选题 1. 企业生产了一种新型电动剃须刀,为增加剃须刀的功能,除了常用的三头旋转刀具外,还在剃须刀的侧面增设了一个修理眉毛的电动镊子,与此同时利用该镊子的形状将该电动剃须刀设计成鸟形,该电动镊子成为鸟嘴,请判断下述关于专利申请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D(5分) A. 该发明创造的核心是通过技术手段使该电动剃须刀增加了电动镊子的功能,因而只能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B. 该发明创造虽然包含了修理眉毛的电动镊子,但其主要在该电动剃须刀的外观上作了改进,因而应当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而不能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C. 该发明创造在该电动剃须刀的外观上作了改进,因此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此外,由于其在产品结构上也作了改进,因此在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但是因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在申请发明专利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D. 该发明创造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还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 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或者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 告请求审查决定,应当在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多长时间之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行政诉讼?D(5分) A. 十五日内 B. 一个月 C. 二个月 D. 三个月 多选题(答案有1个或多个) 1. 作为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人,下述哪一些是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当注意的?(5分) ABCD A. 独立权利要求不必局限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只需要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B. 解决技术问题的所有必要的技术特征应当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中。 C.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其请求保护的范围。 D. 独立权利要求必须按照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格式加以撰写。 2. 下述关于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要求中哪一些是不正确的?ACD(5分) A. 为使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书,也即为支持每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应于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有一个实施例,因此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的具体实施例的数量至少应当等于权利要求的数量。 B. 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展开说明。 C. 为了从实质上支持权利要求书,当权利要求中包含有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时,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通常应当写明多个能够实现该功能的其他替代方式。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模板

实务模板 一、新颖性(A22.2) 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发明中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款的规定。 没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包括A,B(相当于本发明的B’),C(相当于本发明的C’)和D。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具有相同的预期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款规定的新颖性。 二、创造性(A22.3) 有创造性: 发明—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公开(6、7、8、10、15) 2.在对比文件中公开,但作用不同(12、13) 3.对比文件中给出相反教导(9) 1.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公开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公开本申请(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最多,为本申请(涉案专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A。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涉案专利)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对比文件2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其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获得…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体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2.在对比文件中公开,但作用不同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公开本申请(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最多,为本申请(涉案专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A。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涉案专利)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对比文件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也没有给出任何启示。 对比文件2中虽然公开了…,但是…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是…,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而本发明中A的作用是…,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中的…和本申请(涉案专利)中的特征A所起的作用以及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从对比文件2中获得技术启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未获得本申请(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其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能获得…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0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守则》经典试题二.doc

0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 度》经典试题二-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辩论原则与处分原则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在诉讼的全过程中均可以行使其辩论权与处分权B.从民事诉讼理论上看,基于当事人的处分权,当事人主张与辩论的对象即为法院审理与裁判的对象 C.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其需要行使其辩论权与处分权 D.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行使辩论权与处分权的对象均可以包括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约定一审地域管辖法院 B.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与交换证据的时间进行协商 C.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管辖法院 D.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3、位于A区的甲公司与位于B区的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在C区建筑一栋20层的写字楼。因乙公司拖欠工程尾款80万元,甲公司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关于本案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区与C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B.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C.本案应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的C区人民法院管辖 D.双方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因为本案属于专属管辖; 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因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提供电脑,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按时提供电脑。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本案中包含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因为甲公司的主张是建立于双方之间存在电脑买卖合同的基础之上 B.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是双方之间买卖的电脑 C.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按时提供电脑是本案的诉讼请求 D.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双方之间的电脑买卖合同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著作权受到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 B.下落不明人的财产管理人 C.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10周岁的儿童 D.经过著作人授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6、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化工产品买卖合同。后来乙公司把从甲公司买到的一批化工产品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化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下列关于能否将甲公司作为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表述中与全民守法精神相符的是()。 A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思维 B有一些人利用“特权”违背法律行事 C以侥幸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种种手段逃避法律制裁 D公民积极主张和捍卫自己拥有的法定权利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关于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B.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D.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不包括()。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是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出自()。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B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C《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D《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警示标志 B.安全合格标志 C.安全使用标志 D.安全检验检测标志 7、有关公民信用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阳光记录,全部公开透明 B在惩戒与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公民信用记录被违法利用。 C信用记录事项应当不分标准,一视同仁, D任何国家机关都有权采集公民信息。 8、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职责履行说法错误的是()。 A.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B.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C.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D.无须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9、募集设立是()。 A.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B.两合公司设立的一项原则 C.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D.以上均不对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真题及答案

1. 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C.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 2. 甲于2013年7月7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8日下午到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2013年7月4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13年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件,专利局受理处于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件。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3.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A.专利代理人 B.专利代理机构 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的人 D.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的垃圾桶 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的模具 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的新材料 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的垃圾桶

5. 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A.以企业商标标识为主体内容的瓶贴设计B.手机屏幕壁纸的设计 C.艺术花瓶的设计 D.可批量印制的摄影作品 6. 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的主题?A.一种用转基因方法培育的黑色玉米品种B.一种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的武器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 D.一种制造假肢的方法 7. 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12月2 5日。下列出版物均记载了与该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内容,哪个会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A.2012年12月印刷并公开发行的某中文期刊 B.在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2012年11月出版的专业书籍,该书籍印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智权百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 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 料: .......................................................................................................................... 4 技术 交底书材料附图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 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试卷一) 08年司考真题(卷一)在线练习版[答案与解析分开]:https://www.360docs.net/doc/ca3033766.html,/exerlist-150-1.html 08年司考真题(前三卷)在线测试版[答案与解析分开]:https://www.360docs.net/doc/ca3033766.html,/testlist-2-1.html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答案:C 解析:“法律不强人所难”,即不能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人能够做到的”中的人,可能是“圣人”,也可能是“小人”,不能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所有人,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定分止争。另外,法律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道德调整的范围不一定都要有法律来规范。 选项B说法错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明确规定“天灾”是不可抗力,是法律调整的事项。 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 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 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 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 答案:D 解析: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密切。一般情况下,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目标和价值,自由必须受法律的限制。故A项说法不正确,D项是正确的。另外,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还有正义等标准。故B项错误。实证主义者认为“恶法非法”,所以C项判断错误。 3.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学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a3033766.html,] A.价值位阶原则 B.个案平衡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原则 答案:C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2、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与参考答案

. 试题说明 A 公司研发了一个产品,打算撰写相应专利,检索到了 B 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侵权风险很大,就检索了对比文件 1、对比文件 2、对比文件 3,打算提出无效宣告将 B 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掉。 A 公司找到你所在的代理所进行业务咨询。 第一题:客户 A公司拟对 B公司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 效宣告请求,为此, 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附件1)和对比文件 1-3 ,以及 A公司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2),请你具体分析客户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 成立,并将结论和具体理由以信函的形式提交给客户。 第二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 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要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要求以专 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 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 第三题,根据你自己撰写的无效请求,预测 B公司的应对,针对 B公司的应对,说明 A公司是否仍存在侵权风险,说明理由 , 如果有,那么说明B公 司的应对方案的依据和理由。 第四题:客户 A 公司同时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 (附件 3),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请你综合考虑涉案专利和 对比文件 1-3 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 求书。若有多个独权,写明是否应当分案。 第五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 取得的技术效果。

. 材料 1 , B 公司涉案专利:申请日 2016 年某天。 1一种灯,包括灯座,支撑架,白色光源,其特征在于,光源周围套设有 滤光部,滤光部分为多个滤光区( a,b,c,d),滤光部与光源相对运动,使透射出滤光部的光变化,从而适合不同的应用场景。 2引用权 1,滤光部相对光源旋转运动,滤光区通过旋转运动实现出光调 节。 3引用权 2,滤光部是圆柱形,滤光区之间的分界线与转动轴线平行。 4引用权 2,滤光部是多棱柱形,棱边与转动轴平行。 5引用权3 或4,进一步包括承载座,光源设置在承载座上,滤光部套设 在承载座外围,承载座对面有遮光板,滤光部与光源之间设置有灯罩,灯 罩向外延伸到滤光部,灯罩的材料优选侣。 6引用权 1,灯座材料是塑料。 说明书中,基本上是描述结构,说明用途。提到多个滤光区,可调节颜色,可调节亮度。关于滤光部的描述,以圆柱形为主,圆柱形可旋转,各滤光 区分界线平行于旋转轴。多棱柱形滤光部,以棱边为滤光区分界线,其与 旋转轴平行。滤光部与光源中间的灯罩,可以向外延伸到滤光部位置。但 是对于多棱柱形滤光部,灯罩不能延伸到滤光部位置。

卓顶精文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201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卷 答题须知 1、答题时请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为准。 2、作为考试,应试者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 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的问题。 3、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包括第一题、第二题和第三题,满分150分。 应试者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撰写在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遭遇B公司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拟对B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A公司自行研发了相关技术。为此,A公司向你所在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以及该公司所研发的技术的交底材料。现委托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请你根据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为客户撰写咨询意见,要求说明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其中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要根据专利法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项逐一阐述;如果基于你所撰写的咨询意见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你分析在提出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之后进一步的工作建议,例如是否需要补充证据等,如果需要,说明理由以及应当符合的要求。 第二题:请你根据技术交底材料,综合考虑客户提供的涉案专利和三份对比文件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当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第三题:简述你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如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涉案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 专利号ZL201925634028.X 【45】授权公告日2019年2月11日 【22】申请日2019.3.23 【21】申请号201925634028.X 【73】专利权人B公司(其余著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卡箍,包括第一本体(1),第二本体(2)和紧固装置(3),所述紧固装置(3)包括螺栓(3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本体(1)的一端与第二本体(2)的一端铰接,第一本体(1)的另一端与第二本体(2)的另一端通过螺栓(32)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装置(3)包括与所述第一本体(1)铰接的连接板(31),所述连接板(31)的一端开设有插槽(321),另一端上有螺纹孔,所述第二本体(2)上具有可插入插槽(321)的固定部(4),所述固定部(4)上开有螺纹孔(41),所述螺栓(32)穿过螺纹孔将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卡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本体(1)和第二本体(2)上设置有预定位装置(5),其包括位于第一本体(1)上的卡钩(51)和位于第二本体(2)上的环形构件(522),所述环形构件用于与所述卡钩(51)连接。

2008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

2008年司法考试卷四(附答案) 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 材料:据新华社4月13日电:2006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年2月1日报道:2007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问题: 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二、(本题20分) 案情:徐某系某市国有黄河商贸公司的经理,顾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2005年,黄河商贸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公司改制为管理层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徐某、顾某及其他15名干部职工分别占40%、30%、30%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某资产评估所对黄河商贸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所指派周某具体参与评估。在评估时,徐某与顾某明知在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100万元系上一年度为少交利润而虚设的,经徐某与顾某以及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予以隐瞒,转入改制后的公司,按照股份分配给个人。当周某发现了该100万元应付款的问题时,公司领导班子决定以辛苦费的名义,从公司的其他公款中取出1万元送给周某。周某收下该款后,出具了隐瞒该100万元虚假的应付款的评估报告。随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研究批准了公司的改制方案。在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徐某等人因被举报而案发。 问题: 1.徐某与顾某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为什么? 2.徐某与顾某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为什么? 3.徐某与顾某的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为什么? 4.给周某送的1万元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为什么? 5.周某的行为是否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实行数罪并罚?为什么? 6.周某是否构成徐某与顾某的共犯?为什么? 三、(本题20分)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 全 国 专 利 代 理 人 资 格 考 试 专 利 代 理 实 务 考 试 试 卷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本试卷包含: 目录 答顺须知 ................................................................................................................................... 2 试题说明 ................................................................................................................................... 3 技术交底材料: .......................................................................................................................... 4 技术交底书材料附图 ............................................................................................................... 6 附件1(对比文件1) ............................................................................................................. 9 附件2(对比文件2) ........................................................................................................... 11 附件3(对比文件3) ........................................................................................................... 13 附件4(客户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 . (15) 答顺须知 1.本专利代理实务试题总分150分。 2.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为准。 3.作为考试,考生在完成题目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并且无需考虑素材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 4,考生应当将各题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正式答题卡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 第一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1-3页上; 第二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4-5页上; 第三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6-7页上; 第四题的答案按顺序清楚地答写在答题卡第8页上。 考生将答案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写在答题卡相应区域内的,不予计分。 5.为方便答题,考试时,考生可将试卷第15--19页的草稿纸沿虚线撕下来使用;考试结束时,草稿纸需随试卷、答题卡一同由监考老师收回,请勿带出考场,否则一律给予零分。 6.每个考生配有两张答题卡,不予增补,请认真思考后作答。 祝您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 智 权 百 科 z h i q u a n b a i k e .c o m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试题及参考答案

试题说明:? 客户A公司向你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以下资料,其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审查员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以及相应的三份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至3),公司进行最新技术改进和开发的技术交底资料(附件3)。现委托你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务。 第一题:撰写咨询意见。请参照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附件2)的内容(为了用于考试,对通知书进行了简化和改造,隐去了详细阐述的内容),向客户逐一解释该发明专利申请(附件1)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题:撰写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请在综合考虑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以及你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撰写。? 第三题:撰写一份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请根据技术交底材料(附件3)记载的内容,综合考虑附件1、对比文件1至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撰写能够有效且合理的保护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 如果认为应当提出一份专利申请,则应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认为应当提出多份专利申请,则应说明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并针对其中的一份专利申请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和适当数量的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其他专利申请,仅需撰写独立权利要求;如果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应说明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

第四题:简述新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请分别对比和说明。 附件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43)?申请公布日?2013.7.25? (21)?申请号?201210345678.9?(22)?申请日?2012.2.25? (71)?申请人??A公司???????????????????????????(其余着录项目略)?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它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4),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第一过滤网(5)和第二过滤网(6),其特征在于,该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内还设有光催化剂板(7)。?缺紫外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网(5)是具有向下凸起曲面(9)的活性炭过滤网,所述第二过滤网(6)是PM2.5颗粒过滤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板(7)由两层表面负载有纳米二氧化钛涂层的金属丝网(10)和填充在两层金属丝网(10)之间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学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a3033766.html,]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C 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也构成盗窃罪。A项中,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不选。B项中,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而希望或放任该行为的发生,属于直接故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