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新环保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区政府关于新环保法执行情况的汇报

鲤城区新《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报告鲤城区人民政府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林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委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和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全区环境保护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推动鲤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11-2014年度县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以“优秀”等级顺利通过考核,获得四连冠;2011-201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年度考核成绩均为“优秀”,预计2014年度仍将继续保持在“优秀”等次;顺利获评省级生态区荣誉并通过国家级生态区技术评估;2014年全市第一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的锦坑沟整治成绩优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现将我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一、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执行工作情况今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根据省、市有关生态环保工作要求,我区将今年作为推进落实新《环保法》的关键之年,认真组织实施,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发展战略目标,狠抓环境普法宣传、污染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全区环境质量水平。突出普法宣

传、造浓氛围一是强化主题学习普法。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后,区委中心组将新《环保法》作为今年的第一个学习专题,邀请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专家为中心组解读新《环保法》。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学习会,邀请市环境监察支队汤奇月副支队长解读新《环保法》。同时,大力开展“新《环保法》暨行政执法案例解读”业务培训、收听收看新环保法实施问题讲座等活动,通过集中授课指导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帮助全区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新《环保法》各项法律条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加强重点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有关环保法新规定、新要求的学习培训,年初向辖区企业发放《福建省环保厅致全省企事业单位法人的公开信》5000余份,让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明白自己在环境保护中的义务及违法排污应当承担的责任,提高企业单位环保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应用“互联网+”新形式普法。6月1日,我们依托新媒体发起新《环保法》知识竞赛微信答题活动,并正式推出“鲤城环保”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微官网,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供环保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以及新《环保法》环保政策法规、环保热点和环保知识,增强公众环境法制意识。“互联网+”环保的新型宣传形式,引发了公众积极参与,据统计,微信答题参与数达1900余人,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2200多人,大大提高公众对新《环保法》的认知度。三是坚持日常宣传普法。分发

《新环保法》300本,依托环保局务网站、《鲤城环保》简报、区各类报刊等媒体平台发布生态环保工作信息90余条,实时报道我区新环保法宣传工作动态,引导群众投入到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中,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水平。突出机制建设、增强保障一是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区委、区政府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鲤城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为主线,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持续把环保工作纳入对街道和区直部门的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人、财、物”保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区环保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解决环境问题具体措施;今年3月10日,区政府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专题督查会,听取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由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开展后续工作督查,推动我区大气质量存在问题的解决。二是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综合协调机制。根据新《环保法》新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工作机制。①认真总结行政审批实践和新法对环评审批作出的新规定,修订完善《鲤城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方案》,细化内部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促进环评管理转型,做好环保法律条款规定与单项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对接。

②初步制定《鲤城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环保与公检法各部门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职责分工,绘制具体工作流程图,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审重大案件的查处,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③建立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从影响辖区大气质量的工业污染源、餐饮业油烟、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因素入手,建立环保、执法、住建、交巡警等多部门共同执法、多方整治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网格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措施和力度,根据省、市有关环保监管网格化工作要求,我区编制印发了《关于印发鲤城区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网格监管运行监督、保障机制,在纵向方面,按照行政区划划分成五级网格状单元,将监管力量下沉至各单元,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格局。在横向方面。为推进全区网格化工作的运行和监管,区本级成立了鲤城区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区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业企业组、审批监管组、水环境组、大气环境组、民生环境组5个工作督导组,指导、监督各网格责任主体履行属地环保监管工作,承担市一级网格交办,二、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突出严格执法、确保实效一是全力开展环

境保护大检查。3月8日,我区制定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部署自3月份起延续到年底的大检查工作,全面清理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及环保“三同时”不到位、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直排等环保违法问题,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同时,我区依托环保“12369”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形成全方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4月30日,区政府还组织对78家“三同时”制度未落实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明确了具体时限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时整改到位。今年来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56余人次,及时、妥善处置群众环境纠纷177件,检查企业150家次,发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对未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即正式投入生产的鲤城区海皇星餐饮店、泉州市辉毅五金工艺有限公司以及未配套除尘设施、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泉州志盛礼品有限公司、泉州市骏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祥泰艺品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等5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0.5万元,同时上报泉州市银监会,现已执行罚款9.5万元;征收排污费223家,全年预计征收排污费190多万元。二是严格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关。①坚持依法行政,实行分类管理。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②抓好基础工作,全面掌握情况。开展全区性的排查摸底,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动态管理台帐,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共清理出存在项目环评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78个,66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对12个未能落实整改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③规范环评市场,提高环评质量。制定《鲤城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实行对环评单位环评质量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在鲤城开展环评业务的机构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④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认真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合计大项89项,子项68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拓展网上审批系统的服务功能,压缩审批程序,实现行政审批全面提速,所有事项的审批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35%内,今年来共审批建设项目71个,组织环保竣工验收项目41个,发放排污许可证33本,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提前办结率达99%。三是加强环境监测打牢基础。环境监测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眼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为切实掌握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区环境监测站在辖区布设4个水环境监测断面,实行两月一次的定期监测和不

定期抽测,开展监测项目24项;布设19个区域环境噪声和25个道路交通噪声测量点位;依托市环境监测站建立的涂山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监测,通过监测手段,及时掌握辖区水、大气、声等环境质量状况,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监测数据显示,今年来,我区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空气质量指数平均值为62,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7%,其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主要指标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辖区内各类水质均达到功能区标准,达标率100%;声环境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标准要求。突出综合治理、改善环境1、加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力度。在区人大林建扬主任的关注和推动下,区委、区政府将鼓励餐饮业安装油水分离器工作列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努力解决中心城区餐饮油水污染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多次督导,并制定下发专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由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具体负责,区财政给予每台500元的补贴,街道、社区也相应配套了补助资金,区食药监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大力推进。今年来,先后在南俊新街等相关餐饮企业聚集区召开4场现场观摩会、动员会,将“餐饮业的废水和废气处理”讲座内容融入全区安全培训活动,提高业主环保意识和污染防治的自觉。同时,环保局组织人员分“技术服务组”和“工作督

导组”2个小组每周走访各街道餐饮企业,每月开展专项督查和通报。截至目前,已完成安装81台。2、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区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晋江流域鲤城区段水环境的污染防治。①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依法划定了南高干渠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沿渠配套截污管和防护网,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巡查机制,对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全区水源安全可控。②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了年度整治方案,计划投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010万元,实施鲤城区砂路沟整治工程、霞洲引港整治工程、东浦引港整治工程、繁荣大道延伸段污水管网工程等8个水环境整治项目。目前,所有项目都按时序进行,其中南环城河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东环城河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基本完工,七中沟排污口整治及截污改造按计划进行,预计年底完成。

③启动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建立江南新区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库,并安排30万元专项经费对老城区县后街、龙宫菜市场、崇福寺口、东街、钟楼小广场等约3.9公里地下污水管网进行清淤和检测。④组织2015年第二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以“小河清”促“大河净”。总结第一批小流域“赛水质”的工作经验,对列入“赛水质”活动的坑头社区山后水沟进行深度治理。目前,山后水沟流域整治工程进度比原定计划提前,现已基本完工,沟渠水质得到明显

改善。3、协同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气十条”和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巩固辖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工作成果,全面淘汰工业燃煤锅炉,在新、老城区划定2个流动烧烤点严管区,持续组织开展流动烧烤摊点油烟、建筑施工防尘、绿标区黄标车限行3个专项检查行动。制定了《鲤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多次联合对全区33个在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登访造册,指导督促在建工地实现了围档率、规模以上工地车辆冲洗率、渣土密闭化运输率、场地硬化加绿化覆盖率均达100%;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渣土车“滴洒漏”,查处渣土车“滴洒漏”33起,立案处罚3宗;重点开展流动烧烤摊点专项治理行动,在日常管理基础上增加执法力量,坚持开展每晚10-12点的夜间巡查和每周至少1次统一整治行动;累计查处流动烧烤点813多起、取缔97起。设立了中心城区绿标区,严查无标车、黄标车和黑烟车;同时,不定期开展机动车“绿标区”管理现场执法,现场查处黄标车、未张贴环保标志的车辆,5月7日,区环保局与区交警大队联合开展机动车“绿标区”管理现场执法,现场查处黄标车1辆,未张贴环保标志的车辆16辆,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产生了较强的威慑力。4、全面开展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建设提升工程,将辖区10家产生

危废的重点企业列入建设管理范围,并按季度开展辖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今年来,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安全转移危险废物12.6吨,第1季度企业规范化抽查率50%,合格率100%。突出生态创建、打造名片我区已完成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的5个基本条件22项指标建设、通过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目前,全区建成市级以上生态社区6个,浮桥、金龙2个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街道”命名,随时准备迎接国家环保部的考核验收。同时,积极开展生态区的升级版――“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的准备工作,着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和前期工作,力争在“十三五”启动全面创建工作并取得命名。二、存在的问题今年来我们在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加强环境管理的过程中虽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新法刚刚开始施行,处于新旧法过渡阶段,工作机制、措施的配套还不完善,还处于进一步探索完善的过程。二是环保执法力度不够。根据我区污染企业少、污染程度较小的区情情况,有时从帮助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或多或少存在执法不到位的情况。三是环保能力建设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比“十二五”与“十一五”环保工作的内容更多、更广,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但我区环境保护的机构、人员配置基本维持不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如:对照上级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要求,我区尚未设立辐射管理机构、排污权交易中心,环境宣教中心、生态

股、应急机构等机构采用在原来的机构加挂牌子的形式,未增加人员,影响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城市基础设施基础薄弱、历史欠帐多,污水管网建设覆盖不到位,雨污分流程度较低,导致污水收集率偏低。五是社会主动参与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部门联动机制还未真正地建立起来。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当前环境保护既处于工作机制转型的艰难时期,又处于有所作为、解决新老问题的关键时期。新环保法作为一部解决实际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法律,是一柄斩断违法排污、确保环境安全的利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宣传好、贯彻好、运用好新环保法这一法律武器,按照年初确定的“两个提升、两个强化、四个确保”环保工作思路,推进新《环保法》扎实落地,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为实现我区“两个升级版、一个核心区、两个先行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做出应有贡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机制。要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按照《鲤城区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落实环保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环保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整合部门执法力量,建立“三项制度”、“四项机制”,严格执法,发挥环境违法案件刑事移送、按日计罚等新《环保法》赋于环境执法的利器,进一步保障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二是要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美丽社区建设,有计划地加大城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管网建

设进程,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8个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任务,力争启动2号污水泵站建设,确保安装餐馆废水油水分离器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的完成。三是要继续强化环境监管。要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继续深入全面清理未批先建项目,查处违规项目,以环保倒逼产业升级;要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我区环境安全。四是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要配齐配强各级环保工作队伍,加强环保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学习,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监测监管能力,保障各项环保工作的推进。五是要努力增强全社会遵守新《环保法》的意识。深入开展环保宣传“四进”活动,在依托“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宣传月”活动,在“4·22”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性节日、重大活动开展环保宣传的传统基础上,紧扣环保中心工作任务,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巩固《鲤城环保》信息宣传主阵地、办好微信公众号、微官网,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加大新《环保》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生态创建等环保政策规定、环保热难点问题、中心工作任务等的宣传报道,提高环保工作影响力,增强社会遵法守法意识。六是要确保今年和“十二五”环保目标的完成。要按照区长环保责任书的要求,补缺补漏,对标找差,高质量地完成责任目标。认真筹划“十三五”环保规划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为我区生态环保工

件再上台阶打好基础。各位领导、各位委员,鲤城生态环保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指导、支持和监督下,切实履行环境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认真做好环保服务、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为打造鲤城的碧水蓝天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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