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018-10-15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

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1、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

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

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

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37-18 煤矿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矿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由专人管理。 2 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2.1 矿属各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2 矿属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2.3 矿属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卡; 2.4 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登记卡; 2.5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汇总资料; 2.6 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登记表; 2.7 职业中毒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表等;

2.8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2.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2.10 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2.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2.12 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2.13 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用品档案; 2.14 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2.15 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习有关资料; 3 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1 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3.2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3.4 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卫生局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正宁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机关档案室所保管的各类档案需要查(借)阅时,须由查(借)阅人认真填写查(借)阅登记表,涉及绝密案卷,须经机关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查(借)阅。 二、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所存档案者,须持组织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查档人员必须按照指定范围查阅档案,未经批准不得翻阅复制、拆卷抽页、涂改勾画、抄录拍照和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查阅室进行,实行管理人员监阅。经批准抄录的复制件,要进行核对,注明出处,盖章生效。 五、档案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必须经过主管领导人签字批准。 六、退还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缺页、缺卷现象,应立即追查其责任。 七、档案查(借)阅利用完毕,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档案保管工作制度 一、档案室所存档案必须按规定标准分门别类,存放有序。 二、认真填写各类目录登记,做到案卷目录、存放地点相统一,保证查找准确、及时。 三、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档案人员要认真贯彻“防”、“治”结合的方针,用科学的技术方法保护好档案,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五、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纳入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严格执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对所管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散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擅自带出档案室。 三、保密档案须经有关领导人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查(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或外借。 四、保密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印、复制、摘录、拍照、录像等,管理人员更不得带回家中。 五、档案库房应有安全设施,门窗严密牢固,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六、非工作人员严禁擅自进入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档案室会客。对库房各类查找工具应妥善保管,放置有序。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所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予以追究。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为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车辆及其所换机件的技术状况,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档案是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的技术文字说明等技术性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二、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三、本厂技术档案由调度资料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 保管工作由调度资料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四、每类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当月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并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便查阅。

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并在每周进行一次移动硬盘存储,防止数据丢失。 五、修理厂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修理厂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六、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必须建立单车维修档案,数据、信息准确全面,按信息归类存放,并做好重要的维修数据记录其换件记录。 七、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销毁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八、所有档案保存期限为长期。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3、资料归档程序 4、立案的原则 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 6、案卷的编目 7、案卷装订要求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薄”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节约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二)资料归档程序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4、档案立卷实行谁咨询谁立卷责任制。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材料,咨询终结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立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四)立卷的原则 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 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一个项目一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 案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 结合本矿的实际, 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 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我局档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促进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开展,现印发《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1、归档文件材料范围:凡是我局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和办理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务文件材料,业务文书、财会文书、声像等文件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的时间:当年的文件材料应在来年的6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整理任务;会计档案应在经办部门保存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其他档案材料,当年的案卷应在来年的上半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案的要求:归案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整理规范、编目系统,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专业档案应按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归档,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其他档案也要按规范要求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由各股室、二级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集中在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应该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2、我局综合档案室保管的各类档案材料,应分门别类,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别排放,确保各门类档案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要重点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无事故。 4、建好档案统计台账,对收进移出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入账,做到准确无误。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各类档案资料要做到胸中有数,家底清楚。 5、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熟悉我局保密工作范围,牢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积极做好保密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守口如瓶,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3、我局综合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查阅机密档案材料应经局领导审批,专职和兼职档案员应严格把关,查阅档案者不得翻阅与利用目的无关的档案资料,以防泄密。 5、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我局综合档案室保存的各类档案,主要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我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维护职工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职业卫生记录卡。 (2)职业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 (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登记卡。 (5)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2)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3)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4、人事教育部负责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6、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7、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8、随时、定期地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 9、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10、职工离开企业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企管部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11、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资料时,企管部应如实地提供。 12、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13、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9〕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 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9年2月21日 编号:ZW—JB—2014—003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1 —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2 —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3 —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4 —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3篇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3篇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廑II]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二、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吋归档。 四、档案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申请基础资料、单位卫生组织机构、卫生区域划分、各项卫生制度、各种监督检查记录、个人健康检查、禁忌调离通知书、卫生知识培训、用品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用品出入库登记、奖惩登记等。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2]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木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別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 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资料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 1.3 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1.4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做到书写材料优质,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3.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四、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 行)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会管字[87]31号、京档局字[87]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1987.01.15 【实施日期】1987.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11月13日实施日期:1999年1月1日)废止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财会管字[87]31号、京档局字[87]6号1987年1月15日)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应由本单位的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会计档案工作的日常领导应由办公室主任或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单位要根据本细则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所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一般不交主管部门集中管理。按规定将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向本单位档案部门归档。档案部门必须按期接收,对整理不合乎要求的会计档案,不予接收。 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至5年,(但每年先向档案部门移交案卷目录一份)期满后,半年内移交档案部门。 没有设立档案部门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务会计部门统一保管。 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各区、县,市属各局(总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直属单位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归档范围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2)

..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YKCDC/GGL-TJ-03-2003 文件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我中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3. 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不可随意减少或增加档案的内容。 4. 中心相关科室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每一阶段自身的健康状况。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档案各种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科室每月对各项体检结果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6. 体检室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正本)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室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7.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8. 体检室月底将体检报告副本及相关材料交科室文档管理员保管。 9. 体检报告应按照不同类别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每年年底归中心档案室永久保管。 ;.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电子版)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单位名称:厦 门汇盛生物有 限公司 档案录入: 档案审核: 建档日 期:2015年6月10日 更新日期:2016年6月10日 目录 一、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 2、生产基本情况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5、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1、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 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详细参阅《紧急应变管理程序全面版》) 6、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及记录 7、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 3、职业病检出复查、诊断和职业禁忌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生产基本情况表

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1、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开展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积极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4、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2015 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2015年06月10 日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法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长:邓增富 成员:姚荣清章海鹰江贤学方向明 2、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4、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现有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噪音、高温)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今后坚持做到对

技术研发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合资 电器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编辑日期:二零一零年十月 技术研发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研发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技术档案的建立、维护要求,规定了公司技术挡案的审查、批准、复审、借阅及消毁的程序与规则。 本制度适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关于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 1、分管领导(技术研发中心)职责 1、1、组织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公司关于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1、2、加强对公司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计划,列入议事日程,督促各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组按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1、3、关心档案工作与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公司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2、档案员职责 2、1、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2、2、对技术研发中心工作过程形成的各种挡案材料,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同时负责进行指导与监督。 2、3、负责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技术研发中心的各项工作需要提供服务。 2、4、按年度向公司挡案部门报送完整且备于查询的各类档案统计材料。 3、技术研发项目(小组)分管领导职责 3、1、技术研发项目确定后,负责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用于技术研发执行过程中,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立卷工作。 3、2、帮助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3、3、组织项目小组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3、4、积极配合兼职档案人员做好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对归挡材料的完整性、正确性与及时性负责。 3、5、协同兼职档案人员监督、检查项目执行过程各类文件材料的立卷、整理组卷与归档验收等工作。 3、6、负责检查本项项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 4、技术研发项目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4、1、根据项目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同时便于日常应用,坚持日常整理。 4、2、负责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与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4、3、需要归档的项目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4、保管好项目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与保密。 4、5、主动接受公司档案人员对项目挡案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公司档案室移交相关档案材料。 4、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4、7、按公司档案室的要求,对项目档案归挡时再次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 三、档案文件材料收集与归档制度 收集归档范围:本公司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与本公司关系密切的各类文件材料(包括公文、书信、会议记录、图纸、登记表、奖品(奖状)、照片、录音带与录像资料等),都属于技术研发中心工作过程应收集归档的材料范围。 1、项目研发中心文件材料 1、1、各种技术研发项目的专业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1、2、技术研发项目工作计划、规定、方案、总结与汇报材料。 1、3、针对技术研发工作形成的各种调查、检查、考察报告。 1、4、向公司请示工作形成的文书。 1、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制度、守则等。 1、6、科研设备、技术/工艺原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1、7、技术研发过程中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1、8、上级针对公司技术研发而颁发的奖状、奖旗及奖品等。 1、9、电报与重要的研发工作日记。

财政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乡镇财政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各项财政工作服好务,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乡镇财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财政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所有历史记录。 第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档案管理员是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拟定档案管理规范化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各工作岗位的档案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编制、上报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是财政所信息储存、开发利用、交流服务的中心。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第七条财政所应适时组织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财政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章立卷归档 第九条财政所的档案包括上级文件材料、下级文件材料、本级文件材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可分为文书、财务、科技、实物等四类进行收集整理。 文书档案包括各种文件、制度、计划、记录、纪要、报告、总结、合同、统计资料等;财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析材料和财务统计资料等;科技档案包括记载所有党务和业务工作活动的录音、照片、录像和电子文件(磁盘、磁带、光盘)等;实物档案包括单位获得各种荣誉的奖牌、奖章、奖杯、证书、锦旗等实物证明。 第十条业务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由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其他材料的立卷归档均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纸质版)可在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归档;文书档案(含财政业务)及时立卷,在次年三月份前移交归档;科技档案在办理完毕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财务档案(电子版)还须做双份备份并分别存放;实物档案在取得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 第十二条各类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按“特征”组卷、系统排列,封面填写清楚,标题简单正确,划定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案卷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 第十三条坚持“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的原则接收档案进库,明确责任,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使用统一的装具存放档案,分门别类定位排列,定期做好库藏档案清查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库藏档案相符。 第十五条严格履行档案移出收进登记手续,明确责任,严防错、漏、丢失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八防”要求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维护工作。财务档案电子版的双份备份磁盘或光盘除做好“八防”外还须做好防磁工作,任何人不得对备份磁盘或光盘进行修改、增删。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档案工作实行集中归口管理,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医院档案室负责重要综合性档案资料归档与管理,各部门、科室按照职能权限负责相关档案资料归档与管理。 (二)各部门、科室拟制的工作计划总结、医疗质量管理教学科研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抄送院长办公室,由医院档案室归档管理。 (三)档案室对各部门、科室档案立卷、归档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各部门、科室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定期向档案室移交。 (四)文书档案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立卷,于次年上半年归档;科技档案由档案室协助医疗管理部门立卷,定期归档;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人员调整变化随时立卷和归档;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于次年6底前立卷,保管使用1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五)档案室定期梳理分析档案信息,整理形成电子数据,加强档案综合开发与利用,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科室,持续改善档案服务工作,促进医院建设发展。 (六)查阅档案履行审批手续。部门和科室查阅档案本人填写申请单,部门或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院长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相关档案。外单位查阅档案,持单位介绍信,提

高一级审批权限。机密(含)级以上文件通常不予查阅,如须查阅应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七)档案通常不予外借。确须外借时,经医院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借,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控制知情范围,必要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外借时限,详细登记卷号件数、张数等信息,交回时认真核对,如有差错丢失立即报告,查清原因。 (八)档案人员定期检查库存档案,发现破损、褪变等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抢救、修补、复制等技术处理措施。 (九)档案室定期组织档案鉴定,对超过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清单,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进行集中销毁,并安排2人以上监销。 (十)健全档案室库房、办公室、阅卷室等专用场所,规范库房内档案存放、管理,密级架统一编号,案卷上架排列合理、科学、整齐。完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潮等设施。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保持库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室内吸烟。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doc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1 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三标一分部 (K532+150~K565+000段)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京新高速公路LBAMSG-3项目总承包管理部第一项目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 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三标一分部(K532+150~K565+000段)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京新高速公路LBAMSG-3项目总承包管理部第一项目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建立、健全项目部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项目部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项目部的作用,更好地为工程施工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项目部技术档案是指工程技术部门在施工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工程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项目部施工、质量、设备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项目部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 单位(卷、代、册、盒),由项目总工审查后及时向公司技术档案室移交归档。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下文是财政部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 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 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 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 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 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 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 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 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 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 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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