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文/任龙业

当前,我县正在进行着以严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对能源公司等部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就是在产权制度上由原来单一封闭的国家所有权制度,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度,实现企业的制度创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又指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完成以后,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推动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的做大做强,维护出资人的权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和发展趋势。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又称公司治理,是一个泊来词,它是指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例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而且明确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一一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

常经营,同时又保证经理层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中外学者都有科学的论述。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梅耶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并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随着市场经济中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

而产生的。我国著名学者吴敬链先生在他的《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一书中指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曾指出:“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将像健全的国家治理一样至关重要。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浪潮席卷全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夯实经济基础的必要手段。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十余年来,我国大多数大中型骨干企业实现了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但不少企业改革还不到位,其中突出的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一有的形同虚设,有的被严重扭曲,董事会成员与经

理人员高度重合的现象较严重,缺乏必要的制衡和约束,影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二、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努力构筑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993年12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治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依据。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在于以下四个环节:

1、落实股东大会权力,规范股东行为,维护股东利益。

维护股东利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是公司治理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所在。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有利于保证股东权利的享有和行使,而要实现股东权就必须切实落实股东(大)会的权力。股东会应切实享有选择董事的权利,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制衡;坚持股东选任监事、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的制度;落实股东(会)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等。鉴于股东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治理的行为,所以要在努力优化股权结构的同时,把规范股东(特别是大股东)行为作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点。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利,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2、规范,完善董事金制度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重大问题作出决策,要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要独立于经理决策。要限制在经

理层兼职的董事数量,确保董事会中有一定比例的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外部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不兼任。这样有利于分权制衡,有利于代表股东利益,防止“内部人控制”,落实董事会职权。要按照公司法规定,实现董事会各项职权到位。一是完善董事会决策制度。要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决策制度,保证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优化董事成员结构,提高董事素质·强化董事义务和责

任。二是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职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是确保董事会考虑的是所有般东的利益,而非某一特定部分或团体的利益;就公司战略、业绩、资源、主要人事任免等问题作出独立判断;探讨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表现;芏执行董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介入。总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一方面可独立监督公司管理层,另一方面可制约控股股东利用其股权优势作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决定。

3,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使监事会真正能向股东(会)负责,代表股东对董事、经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优化监事构成,提高监事素质。监事会成员必须具有履行监督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一般应有财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强化监督手段,落实监督职权。除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外,还应赋予监事代表诉讼权,在董事、经理给公司造成损害时,监事(会)

有权以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作为代表股东对董事、经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人员,应对股东负责,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应明确议事规则与程序,规范监督行为,以保证监督的公正与效率。

4、完善企业经营者的选拔任用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和用人权,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一是建立科学的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制度,要按公司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产生、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产生。要制定企业用人、任用经营者的标准,充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选拔人才;培育、健全经营者市场,实现经营者的市场选聘制度。二是建立合理的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使经营者业绩报酬挂钩、权利义务对等、激励约束对称。可采取年薪制、持有股权、股票期权等。落实激励机制要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特别要建立健全经营者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三是建立有效的企业经营者约束机制,强化企业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其对公司的信义义务和经营责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健全业绩考核制度,实行竞争淘汰,依其经营能力和业绩决定其是否留任。三、积极稳妥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制度创新。

我县企业存在着两个“一股独大”,一是国有企业大多是国有独资,二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家庭投资和家族管理,这是目前构筑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障碍。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完成和民营企业告别家族式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会逐

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在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股权结构,为构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造前提。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结构优化,有利于股东间的监督制衡,进而有利于建立真正相互制衡、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国有资本退出的通道;推进民营化战略,拓宽融资渠道,推进股权多元化、股权结构的优化。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发展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对已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企业,也要通过多种途径推动国有资本的退出,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如通过国有资本的协议转让等。

2、坚持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构筑公司治理。公司法人治理要坚持公平原则,要保持股东利益平等,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要兼顾相关人(债权人、职工等)的利益。公司治理要坚持效益原则,以提高公司效率,有利于公司发展为目标。坚持删繁就简的原则,在治理。要发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在推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在市场竞争充分的情况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各利益主体相互博奕的结果,是市场理性选择的结果。凡是有利于公司各方利益、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法人治理结构会保存下来,反之则被淘汰。政府机构在构筑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开放),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司治理的环境,引导、规范公司治理,协调相关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社会秩序,根据

各类公司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力度、程度的监管和规范。

4、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同步进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加速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在各项改革的连动中推进这一工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构筑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保证资产出资人到位并履行好职责,解决公司治理的根本动力和基础问题。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培育人才、经营者市场,完善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保证公司治理结构人员的素质和治理的效率。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培育发展,通过有效的资本市场、竞争淘汰机制,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5、加强市场经济的道德建设,建立信用经济。公司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是“资合”和“人合”(信用合)的有机体,公司的发展需要股东、债权人、董事、职业经理、员工的专业贡献,为此,内在地要求一种信用的原则,包括股东资合的信用,债权债务的信用,董事的诚信,管理层的诚信,员工的诚信以及公司本身对外行为的信用等。这种信用的原则是合作或协作的基础,是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从制度供给的角度来看,不单单是法律能够解决的,必须立足于整个社会的非正式制度供给。为此,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经济道德教育。提高道德素养,建立信用经济,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内容提要: 一、本文概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及关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法人洁理结构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指出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国有股“一股独大”,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2 、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3 、监事会作用难以发挥; 4 、企业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5 、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6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7 、新老“三会”的有机结合尚需探索。 三、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 1 、修订完善《公司法》; 2 、合理配置股权,强化所有者的约束功能; 3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 4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利组织建设,建立责权分明的组织体系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5 、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一、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要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途径。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一九九九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从而确定了公司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只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表格图解(很实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性质职权会议种类、组成会议召集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其他事项 股东(大 )会有限公司股东会 最高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等11项 (p46) 股东会(首次会议、定期会 议、临时会议) 一般情况下董 事会召集、董事 长主持 特殊情况P47 一股一权 普通决议1/2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 股份公司股东大 会 股东大会(年会1次/年、临 时会议) 选举董事和监事 的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有限公司 (3~13人) 1管理机构 2执行机构 3经营决策机构 4对外代表机构 5法定常设机构 召集股东会议、决 定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等11项 (P52)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每年至少2次)一般情况下董 事长召集并主 持 一人一票 多数通过 即董事数额多数决 股份公司(5~19 人,其中独立董事 占1/3以上) 定期会议(2次以上/年) 临时会议(1/10表决权股 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职权(P55) 国有独资公司 (3~13人) 除上述职权外还有 制定公司章程报批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无次 数规定) 董事由国资委委 派和职代会选举 经理辅助业务执行 机构(董事会) 执行业务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 工作等8项(P58) 经理的选任与解 聘由董事会决定 (P59) 监事会有限公司专职监督机构基本职能:监督公 司的一切经营活动 监督对象:董事会 总经理 具体职权:P61、P62 各7项 一般不少于3人,其中职工 代表不低于1/3 每年至少1次股份公司至少6个月1次国有独资公司外派监督机构不少于5人,由国资委派出 专职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 职工代表不低于1/3

论以董事会为中心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论以董事会为中心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构建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既是与国际上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流接轨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公司管理实践的现实需要。我们可以在公司的立法和实践中去建立和完善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如:在公司立法上,要明确董事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在公司实践中,可以通过完善薪酬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股东约束机制、以及引进外部监督等措施来健全董事会制度。 标签:董事会中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公司制,而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在公司建立最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的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组织间权利分配与制约的制度体系。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权力制衡关系”,可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关键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如何进行公司权力的科学定位,“公司机关权限划分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公司的灵魂所在”。本文即对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做一简单论述。 1 以董事会为中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演变的趋势和一种现实需要 1.1 以董事会为中心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国际上的主流。近代公司产生时,所确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而董事会仅仅只是股东的代理机构,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巨型化,其法人治理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作用和地位相继有所消涨。 到19世纪中叶之后,股份公司的超规模发展,特别是到20世纪公司集团化发展之后,股东大会的地位削弱,主要是因为:一是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随着公司业务的技术化、专业化使经营活动日益复杂化,那些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或经营能力的股东对继续经营管理公司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并非常设性机构的股东大会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对经营决策日益提高的效率要求;二是股东社会化,随资本市场的发展,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越来越多,逐渐社会化,使得股东大会不仅召开成本高昂、效率低下,且难以集中所有股东意见,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实施统一有效的控制。“股东大会”逐渐演变为只是一小部分股东的“股东代表会议”。 而同时,负责经营管理的董事会显得越来越重要。随着资本要素的多元化和“公司契约理论”的产生,资金(金融)资本只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一方面,而劳力、智力、技术等资本在对公司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公司实际上是由物质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要素提供者所达成的契约,物质资本所有者以所有权的形式对公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 一、引言 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

的“暴发”(Cadbury,2002)。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总结报告-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精品

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一、南京水运运行概况 1、过去十年:运作规范,业绩优良,尽显蓝筹股形象。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1993年成立特别是1997年股票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始终坚持“严谨认真、规范运作,争一流管理、创一流 效益”的工作总方针,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法人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步入了规范运作的轨道,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同时,通过证券市场直 接融资,发展海上运力,收购油运公司资产,实现了公司资本和资产规模的有效扩张;通过稳定长江原油运输业务,发展海上石油运输市场,审慎开展对外投资,实现了公 司业务领域的有效扩展,经营业绩的有效提升。经过十年发展,至2019年底,公司的 注册资本已由2.24亿元扩大到5.15亿元;总资产由2.29亿元扩大到14.78亿元;船 舶由40艘增长到186艘,总吨位由11.8万吨增长到70.7万吨;主营业务收入由0.3 亿元增长到6.87亿元;公司已累计向股东分配股利4.73亿元。规范的法人治理和良 好的经营业绩,使公司跨入了绩优蓝筹股的行列,得到了投资者的认同和市场的青睐。公司2019年被评为江苏省三家先进上市公司之一,2019年6月入选上证180指数,2019年上市公司信任度排名第14位。 2、目前形势:管道冲击,海运艰难,凸现巨 大市场压力。南京水运在过去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目前正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一是沿江输油管道建设将对公司现有业务 带来重大冲击。据了解,公司的主要客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计划修 建长江南京以上沿江输油管道。沿江输油管道计划于今年底前动工,2019年6月底全 线贯通。届时,公司目前从事长江南京以上原油运输的15艘拖轮,158艘驳船中,将 有5艘拖轮、76艘驳船闲置,收入减少约3.5亿元,利润减少约1.1亿,比管道建成 前减少约70%,560名员工将面临转岗分流。二是发展海上石油运输存在更大的市场压力。公司目前已有3艘万吨以上油轮投入海洋石油运输,还有5艘油轮在建。由于船舶 建造的周期较长,加上国际石油运输市场是一个完全开放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运价波 动大,与中海、中远等海运企业相比,以南京水运和油运公司目前的规模和实力,并 不具备竞争的优势,所以,公司新增的海上运力投资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有待于 市场的检验。 3、规划未来:业务转型,战略转移,再展公司宏伟蓝图。为抓住 海上石油运输的市场机遇和应对沿江管道对公司的冲击,公司自2000年以来,制定并 实施了“由江至海”的发展战略。一是加大海上石油运输投入力度,扩大海运规模。 公司在2019年成功发行3.2亿元可转债,购置了2艘4.6万吨级原油成品油两用船的 同时,又于2019年实施了购置2艘7万吨级原油船和4艘4.6万吨级两用船的投资计划。其中,1艘4.6万吨级两用船已于2019年6月6日下水营运,其他5艘都已签订 了建造合同。根据计划,5艘在建油船将分别于2019年至2019年期间投入营运。届时,公司的海上运力总吨位将达到42.2万吨,预计每年将给公司创造49200万元的收入和13400万元的利润总额,也为公司实现业务转型和战略转移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启动公司增发新股计划,为发展海运筹集必要资金。公司2019年增发新股方案为:发行量 不超过1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发行申请材料已于9月22日正式上报中国证 监会受理,公司将密切配合中介机构,关注增发方案审核情况,争取增发方案早日实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营造发展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营造发展“场、势”环境 当前,随着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深化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细胞企业而言,在这个急剧的变革时期,尤其要注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的表现,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客观上就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总体而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任免等行使表决权;而董事会则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等;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检查公司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福利待遇等是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等;经理层是由以总经理为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事项,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这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就是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新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从营造“场”和“势”两个环境来着手。 “场”是一个支撑的着力点,任何事物都必须在一个“场”的环境中存在,它既可以是一个能量场、也可以是一个发散场,并由此产生一种“场”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就是营造这个“场”环境或者“场”效应的过程。透视一个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即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技术层面只是一种操作过程和手段,也就是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而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则是一个制度层面的东西,并有逐渐向文化层面过渡的趋势。因此,营造企业的“场”环境,把企业各个层面通过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机的联系起来,架构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以实现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由此形成一种“场”效应,促使规范运营、良性发展。 而“势”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势”就是这个过程的驱动力,并由此产生一种“势”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是一种营造这个“势”环境或者“势”效应的过程。在新常态下的企业改革发展中,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种“顺势”而为、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顺势、乘势、借势、造势、用势”等方式,通过“势”的驱动力,不断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管理科学的需要。科学管理不仅要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力属性的管理如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等。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更注重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关系属性的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建设,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领导体制,坚持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创新,根据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责权明确、各司其责、相互制衡。 一、强化董事会、监管会的监督决策职能和监督职能。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受托经营管理资产,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并起关键作用,可以说公司兴亡、董事负责。为此,我们董事会牢牢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追求股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 1、通过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化、科学化,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三会四权”即股东会的最高决定权、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与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权相互制衡的原则,针对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公司的《董事会管理人员议事规则》,进一步详细明确了董事会、

经理的职责与权限,在实际动作中,坚持董事会既不能随意干涉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也不能越权行事,必须接受董事会监督,基本形成了职权明确、科学制衡的运行体系。董事会不介入具体事务、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经理人员专心致志抓生产经营、抓组织协调,增强了企业灵活性和市场应变能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管理交通,实践证明:“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 2、建立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的整个管理体系中,最重要也最微妙的问题要算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的关系了。说它重要是因为如果这种关系处理得当,公司就会兴旺发达;处理不当,公司可能会大伤元气,甚至一蹶不振。说它微妙,是因为公司法对此只规定了粗略的原则,各种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留下了大量的活动余地,而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自由周旋。为次,我们分别制定了《经营者目标考核责任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对企业以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3、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就是加强控制、监督与约束,要从基础管理工作抓起,特别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提高核算整体水平;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成本与负债控制等等。三年来,逐步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的监督体系。第一,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探 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文档资源★★★ 【摘要】在现代企业中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规范运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文章在分析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治理结构最基本的原则,结合国外公司组织结构治理的先进经验,对完善我们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了建议和措施。比如,公司组织结构的内部完善、改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构建经理人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多元化投资主体结构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公司结构的治理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因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能改变一些不够规范的现状,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对现阶段我国的企业管理者来说,要根据自己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促进本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完善,使其适合于本公司运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 简单的说,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是企业制度的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狭义的是指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投资者(外部人)与管理者(内部人)之间的控制权和利益分配的问题。广义的来说,可以理解为与企业的组织形式、控制制度和利益分配相关的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其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讲,公司治理结构有以下主要特征: 1、权责分明,各司其职 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体制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高层经理人员及监事会组成。各个机构都有其自己的权利和职责。他们之间相互配合,共同为公司的有效运作服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法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人员对董事负责,是公司决策的执行者,具体负责公司日长经营和管理。公司各个机构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2、委托代理,纵向授权 在公司中,公司的各个阶层之间都有一组委托关系连接着。股东作为委托人将其财产交由董事会代理,并委托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人进行经营监督。从公司经理层到公司员工之间还存在着若干中间授权层次。层层委托授权在公司各层级间进行权力分配,各层级之间通过股权关系和劳动合约关系进行约束。在层层制约的时候,往往有些阶层会越权办事,这样就破坏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会给整个委托关系链带来混乱。 3、激励约束,双重并存 在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代理人容易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监督经营者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在激励方面来说,主要是委托人要通过一套激励机制来促进代理人的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尽量一致。在约束制度方面,从公司内部、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都要设立制约机制。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与问题 在我国,不管未上市的国有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就现代企业制度而言,他们都有着共同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结构的不合理

1公司治理结构图

XXX治理结构图 1.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其职责范围是: 股东会职责范围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任免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任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职责范围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目标。 监事会职责范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机关总部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管理等)、人力资源部、和代维质量部、工程建设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技术、财务负责人各1人。 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及副副总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组成,在总经理主持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设若干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董事会提出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签发公司管理人事任命书。 3.审定公司工资绩效分配方案和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4.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发出的文件。

完善公司治理的思考

完善公司治理的思考 在现代社会,公司已成为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主体,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也成了世界性问题。 一、公司治理的价值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 1.保障股东会的正常运行 公司治理的核心价值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的基础上,如何保证所有者利益与经营者利益的平衡,最大限度地减少代理成本。作为公司股东,其出资是公司财产的来源,也是公司剩余财产的所有者。为此,各国的公司法都把保护股东利益作为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的《公司治理原则》正文部分的第一句就是:公司治理框架应当保护股东的权利。 合理界定公司股东和董事的权利界限,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所以,股东权和董事权成为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有学者将股东自益权称为“受益权”,是指股东为从公司获取财产利益而享有的一系列权益;又将共益权称为“治理权”,是指股东为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控制而享有的一系列权利,不含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共益权包括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召集权、质询权、知情权、董事监事选任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股东的共益权不仅表现为公司经营决策之参与,而且表现为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与控制。股东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其利益的最大化,获取

利润,实现股东所享有的受益权。而股东共益权成了股东实现自益权的手段。公司治理通过规定股东行驶共益权的方式、方法,从而维护其应有的权益。 各国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大会作出规范,是因为股东的共益权要得到实现,只能通过股东大会,但股东大会不属公司的常设机构,公司股东大会的议题确定、筹备、会议通知等程序性工作,都是由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董事会负责,如果董事会拒绝股东大会的准备工作,股东必须有有效的救济途径,这是公司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驶其所有者权益,可以排除股东对公司董事经营行为的不当干预。通过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干预董事会的程序、方式、方法,使股东和董事有合理的预期。 2、合理界定董事会职责 在董事及董事会履行职责时,如果越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就产生了代理成本。解决代理成本的有效方法是强化董事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董事能正确行驶经营权,应对股东和董事进行合理分权。无论是强化董事责任还是股东与董事的合理分权,都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的。 (1)董事与股东分权 其实,股东与董事各自到底应享有什么权力,并没有固定理论与模式。英美公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可以行驶公司的所有权力。公司法之所以对规定股东权力,仅仅起合同的模范文本的作用,公司的参与人可以根据需要和相互协商的结果,变更公司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增强企业内部控制

高德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内部控制(一等奖) 本钢资产运营部高德胜 摘要 从我国企业改革进程明显看出,发展国民经济必须走公司治理之路,而建立内部控制是强化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是公司制企业的典型代表,目前很多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导致权力集中,缺乏制衡机制等现象发生,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企业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来增强公司竞争力,而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相互作用,必将促进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 本文试图从公司治理层面着手,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理论问题与实践中的方案问题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和阐述,以期构建一套适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系统理论框架来解决当今中国公司内部普遍存在的 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和贪污腐化等问题,同时开发切实可行的方案。关键字: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环境 1 引言 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制企业在决策、激励、监督约束方面的制度、原则,涉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在权利与责任方面的分配、制衡以及效率经营与科学决策。在公司制企业的基本制度中,内部控制系统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不能割裂,需将内部控制纳入到公司治理框架之中,即在公司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建立过程中,设计会计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基于公司治理建立会计信息网络控制机制,在公司治理机制过程中确立责任追究控制保障机制。

基于公司治理研究内部控制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及时、完整的基本条件,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资产完整;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才能保证不同层次内部控制目标的一致性、促进科学决策和效率经营。只有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优化公司的会计组织系统,通过会计信息监控企业的资金运动,才能维护各利益主体的正当权益,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维护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某一类或少数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本文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进行整合性研究,探寻我国当前内部控制弱化和公司治理无效的原因,从而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 2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理 2.1公司治理理论 凯德伯瑞爵士[①]认为,公司治理是一个指导和控制公司的制度或过程。公司治理包括董事和董事会的思维方式、理论和做法。根据契约理论,所谓公司治理就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涉及指挥、控制、激励等方面的活动内容,即处理(治理)企业各种契约的制度。公司治理这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②]。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而的利益[③]。本文中的公司治理就是指狭义的公司治理。 2.2内部控制理论 从内部控制发展来看,基本经过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论、内部控制结构论、内部控制框架论四个阶段。在众多国家中,美国是对现代内部控制研究开展得比较早,而且是富有成效的,因此美国的发展过程基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

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4.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困难与对策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 困难与对策 摘要本文认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困难在于上市前的企业旧体制被上市公司沿袭下来比如所有者缺位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过多干预等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因此要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需要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对于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本文提出有效运作的董事会是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最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由于《公司法》形成于我国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很多方面已经不适应建立健全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修改《公司法》已成当务之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完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十年来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经历了不断完善、不断规范的发展过程特别是近几年随着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加强和规范化程度的提高证券市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高级组织形式其通过严格的规则要求、透明的监督机制、市场化的激励手段等等大大地促进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和完善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但是目前中国经济尚处于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过程中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而证券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市场这些都决定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化中国上

市公司治理结构任重而道远一、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困难所在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第一在股权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完全解决“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问题在国有股“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董事会是由第一大股东所控制的第一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越多其所占有的董事会席位也越多而这第一大股东一般是国家股或受政府控制的法人股在此股权结构下在董事会中形成了代表国家股或政府控制的法人股的“关键人”(Keyman)控制局面这就很难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使新建的公司往往换汤不换药仍然由上级主管机关控制成了所谓“翻牌公司”而现在的上市公司虽然吸收了一些非国有股份但其中不少公司由于国有股所占份额仍然过大非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中的发言权很小他们的利益往往难于得到保证第二上市公司经理班子与董事会高度重合或者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占优势从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众所周知现阶段我国发展证券市

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关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文/任龙业 当前,我县正在进行着以严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对能源公司等部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就是在产权制度上由原来单一封闭的国家所有权制度,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度,实现企业的制度创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又指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完成以后,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对推动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企业的做大做强,维护出资人的权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和发展趋势。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又称公司治理,是一个泊来词,它是 指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例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责任 和权利分布,而且明确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 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 下,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一一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

常经营,同时又保证经理层以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为 目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中外学者都有科学的论述。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梅耶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公 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并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随着市场经济中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 而产生的。我国著名学者吴敬链先生在他的《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一书中指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 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 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 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 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曾指出:“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将像健全的国家治理一 样至关重要。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浪潮席卷全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夯实经济基础的必要手段。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 的决定》,要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十余年来,我国大多数大中型骨干企业实现了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目标,但不少企业改革还不到位,其中突出的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一一有的形同虚设,有的被严重扭曲,董事会成员与经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中国证券公司治理的现状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中国证券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设置及相应关系的界定上有很大随意性董事长的身份界定模糊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往往分工不明有的干脆一肩挑当前有二成券商的一把手身兼两职同时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的证券公司由于国有资产代表缺位等原因”三会”的设置形同虚设致使董事会大多流于形式监事会往往只是形式是设立一个办公室并没有一个有效的职能部门对财务状况、董事及经营层进行监督却承担起党务、行政等”份外工作”为此在这种权利制衡的真空状态中券商的实际经营决策大权主要仍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造成部分公司信息不透明内部人控制和操作不规范等弊端公司的经营决策也不能做到科学化和民主化另外在股权结构中也形成两个极端一方面”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经营管理层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甚至直接委派经管人员显而易见地构成了对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另一方面一些券商特意将股权结构设计得过于分散单个股东拥有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最大股东持也不到10%为此反而削弱了股东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约束作用强化了经营层对公司的控制力度加大了内部人控制 2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当前就券商的现状而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对策是首先扩大证券公司股权融资推进券商的增资扩股以及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和其它有价证券为券商获得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又促进股权主体多元化从而有利于分散股权优化股本结构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其次实行经营者及员工持股和股票期权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证券公司成为公司利益相关的共同体;而且也扩大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减少了筹资成本第三在董事会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会的组织机构让与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的诚信、正直、勤勉、尽责的专业人士经过法定程序以独立董事的身份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从而使独立董事切实担负起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权益的责任 (三)如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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